附件三:《揭煤工作面专项防突设计》样本
工矿业公司矿井
工采区水平石门
揭
煤
专
项
防
突
设
计
年月日
揭煤专项防突设计编制及会审签名表
目录
第一章防突设计编制的依据
第二章揭煤地点概况
第三章控制煤层层位的前探钻孔设计及待揭煤层情况
第四章巷道支护形式及支护材料
第五章揭煤区域采掘工作面分布及通风、瓦斯监测、供电、通讯系统
第六章石门揭煤突出危险性预测设计
第七章石门揭煤防突措施设计
第八章石门揭煤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
第九章远距离放炮揭开突出煤层设计
第十章过门坎及煤门的防突措施
第十一章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二章组织措施
第十三章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四章瓦斯避灾路线
第十五章专项防突设计所需附件
第一章防突设计编制的依据
1、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的石门地质说明书(文件的名称、
文号和批准日期)。
2、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的石门掘进作业规程(文号和批
准日期)
3、经管理局总工程师批准的石门所在采区设计方案(文
号和批准日期)
第二章揭煤地点概况
1、写明揭煤地点的名称、方位、开门处巷道标高、设计
坡度;
2、相邻区域的开采情况;
3、邻区石门揭煤过程中突出情况;
4、揭煤区域地质构造情况;
5、揭煤石门顶底板岩性描述;
6、编制本设计时工作面所处的位置,预计到煤距离;目
前,该石门从开门位置起,已掘进尺,预计目前工作面位置距煤层水平距离和法线距离。
第三章控制煤层层位的前探钻孔设计
及待揭煤层情况
1、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准确确定安全岩柱的措施;
2、前探钻孔施工的位置;
3、前探钻孔参数设计(或已取得的前探钻孔成果)表
4、前探钻孔布置(或成果)三视图;
5、煤层赋存状况描述;
待揭煤层、煤层厚度、煤层顶板倾角。如果有分岔煤层时,必须对分岔煤的层数、倾角、厚度及其分岔煤与分岔煤或主煤的层间距等情况具体说明。
6、根据该区的掘进地质说明(或前探钻孔成果)资料,石门工作面从顶或底板向煤层掘进,从施工前探钻位置起,预计巷道顶部到煤层最短水平距离。目前石门工作面距施工前探钻时的位置,预计巷道顶部到煤层最短水平距离。
第四章巷道支护形式及支护材料
1、石门段的支护形式及支护质量要求;
2、煤门段的支护形式及支护质量要求;
3、岩巷段与煤门段交接处要采取特别支护;
4、巷道支护断面:分煤、岩段。
第五章揭煤区域采掘工作面分布及
通风、瓦斯监测、供电、通讯系统
1、揭煤石门区域当前工作面分布情况;
2、控制通风风流设施的安装地点及要求;
3、区域内的通风系统说明(通风路线);
4、瓦斯监测装置的布置及要求;
5、供电系统说明及系统图;
6、通讯设施的安装及系统图。
第六章石门揭煤突出危险性预测设计
1、采用的预测方法;
2、实施预测预报时工作面的位置(明确工作面距煤层的
距离);
3、预测指标的临界值;
4、预测钻孔设计参数及布置图;
5、预测工作要求。
第七章石门揭煤防突措施设计
1、所采用的防突措施名称;
2、实施防突措施时石门工作面具体位置(明确规定实施措施时工作面距煤层的法线距离);
3、防突措施设计参数及施工图;
第八章石门揭煤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
1、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指标;
2、检验钻孔的布置要求、参数,并附设计图;
3、检验指标超限时必须补充防突措施的说明。
第九章远距离放炮揭开突出煤层设计
1、预留岩柱;
明确从石门开门掘进到预留岩柱的水平距离。根据该石门前方揭露煤层倾角及岩石性质,实施远距离放炮揭开突出煤层时,确定石门掘进工作面距煤层的最小法线距离。即该石门自开门位置起,掘进至多少米,必须停止掘进,开始按远距离放炮揭开突出煤层设计施工。
2、预留岩柱以上石门刷斜面施工设计;
2.1、石门巷道位置停掘刷斜面的水平距: 从石门开门位置起, 掘进至多少米开始刷斜面施工。
2.2、刷斜面的角度:
根据待揭煤层底板倾角及工作面岩石性质,确定工作面远距离放炮揭开突出煤层时,其斜面角度为多少,掘进至多少米时开始刷斜面施工。
2.3、刷斜面时凿岩爆破参数及施工示意图;
2.4、刷斜面时应采取的支护措施;
2.5、刷斜面时的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3、远距离放炮凿岩爆破设计参数;
3.1、炮眼数目的确定:
公式:N=5S32f
S:断面
N:炮眼布置
f:岩石坚固性系数
3.2、炮眼布置要求:
炮眼布置时,全岩眼与透煤眼采取相间排列方式,其眼数比控制在3:1或2:1。全岩眼的深度控制在距煤层0.1—0.2m;透煤眼的煤孔段长度要求达到0.8—1.3 m。
3.3、远距离放炮爆破参数表;
3.4、远距离放炮揭煤炮眼布置三视图;
3.5、对炮眼孔号的说明;
3.6、使用爆破材料、雷管段数说明;
3.7、炮眼封泥及使用水炮泥的要求;
3.8、使用启爆设备和启爆地点;
3.9、启爆电流检验;
串联常用公式:I=E/(nr+R)≥1.5A。
n:雷管个数
r:雷管电阻
R:母线脚线电阻
E:电压
第十章过门坎及煤门的防突措施
包括安全技术措施、支护质量要求、采用的局部防突措施名称及要求。
第十一章安全防护措施
1、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及要求;
2、突出危险区域反向风门的设置、管理;
3、工作面防突档的设置要求(预计距离);
4、个人安全防护;
5、揭煤期间的撤人、停电、警戒范围的要求;
6、电器设备管理要求。
第十二章组织措施
第十三章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1、地质、掘进技术员必须明确责任,地质技术员下达允掘通知单交掘进技术员标定允掘标志、牌板,掌握石门进度,严格控制允掘距离,及时下达停掘通知单。
2、在石门布置前探钻孔之前,通风技术员必须对揭煤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及通风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揭煤工作面通风系统的独立性。否则,不得布置安排后续工作。
3、远距离放炮揭煤前两天,矿总工程师必须向公司总工程师报告。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门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本石门揭煤防突设计的现场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后由通风部下达“允许揭煤放炮通知单”。通知单的主要内容应有:对照揭煤防突设计,措施落实情况的说明;存在问题整改要求;揭煤时间。
4、远距离放炮揭煤实施过程中,矿总工程师、掘进及防突技术员,必须到现场指导和检查炮眼布置、装药、防突档的安装等工作。
5、在石门实施前探前孔施工前,工作面必须按要求安装好瓦斯遥测断电仪,并保证仪器运行灵敏可靠,调度站实现跟踪显示。
6、石门揭煤工作面必须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员负责瓦斯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撤出人员,并向调度站汇报。
7、揭煤工作面电器设备应实现“三专两闭锁”。严禁随意停开局扇。杜绝电器失爆。
8、揭煤工作面一律使用正向装药爆破,严禁反向装药爆破。
9、严禁利用前探孔、排放孔作为爆破孔使用。放炮前必须用黄泥将前探孔、排放孔堵实。
10、、石门工作面从距突出煤层底(顶)板的最小法距离
5 m开始到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2 m(最小法向距离)过程均属于揭煤作业,必须按石门揭煤专项防突设计执行。
11、远距离揭煤放炮30分钟后,由救护队带机进入工作面进行侦察,并及时将情况向总指挥汇报。由总指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排放瓦斯和恢复生产。
12、远距离揭煤放炮启爆后,如发现拒爆时,放炮员必须将放炮母线扭结成短路状态,待查明原因后,由总指挥决定是否重新启爆。
13、石门全断面揭开煤层后,必须进行一次防突措施效果检验。若检验值等于或大于突出临界值时,必须补充实施煤体卸压措施。此后的煤门段掘进全过程中,也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
14、揭煤前,必须召开预备会,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石门揭煤专项防突设计》。
第十四章瓦斯避灾路线
简述工作面的瓦斯避灾路线
第十五章专项防突设计所需附件
1、揭煤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
2、通风、监测、供电、通讯、防尘、压风自救系统图、揭煤
工作面地质平剖面图、及相关的设计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