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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完整版)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完整版)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4 监测项目

4.1 一般规定

4.1.1 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4.1.2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应包括:

1 支护结构。

2 地下水状况。

3 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

4 周边建筑。

5 周边管线及设备。

6 周边重要的道路。

7 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4.1.3 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相匹配。应针对监测对象的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项目配套并形成有效的、完整的监测系统。

4.2 仪器监测

4.2.1 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2.1进行选择。

表4.2.1 建筑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表

续表4.2.1

注:基坑类别的划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执行。

4.2.2 当基坑周边有地铁、隧道或其他对位移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及设施时,监测项目应与有关管理部门或单位协商确定。

4.3 巡视检查

4.3.1 基坑工程施工和使用期内,每天均应由专人进行巡视检查。

4.3.2 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宜包括以下内容:

1 支护结构:

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

2)冠梁、围檩、支撑有无裂缝出现;

3)支撑、立柱有无较大变形;

4)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

5)墙后土体有无裂缝、沉陷及滑移;

6)基坑有无涌土、流沙、管涌。

2 施工工况:

1)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

2)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分层厚度及支锚设置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

3)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设施是否运转正常;

4)基坑周边地面有无超载。

3 周边环境:

1)周边管道有无破损、泄漏情况;

2)周边建筑有无新增裂缝出现;

3)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

4)邻近基坑及建筑的施工变化情况。

4 监测设施:

1)基准点、监测点完好状况;

2)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

3)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

5 根据设计要求或当地经验确定的其他巡视检查内容。

4.3.3 巡视检查宜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锥、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

4.3.4 对自然条件、支护结构、施工工况、周边环境、监测设施等的巡视检查情况应做好记录。检查记录应及时整理,并与仪器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4.3.5 巡视检查如发现异常和危险情况,应及时通知建设方及其他相关单位。

5监测点布置

5.1 一般规定

5.1.1 基坑工程监测点的布置应能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态及其变化趋势,监测点应布置在内力及变形关键特征点上,并应满足监控要求。

5.1.2 基坑工程监测点的布置应不妨碍监测对象的正常工作,并应减少对施工作业的不利影响。

5.1.3 监测标志应稳固、明显、结构合理,监测点的位置应避免开障碍物,便于观测。

5.2 基坑及支护结构

5.2.1 围护墙或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的应沿基坑

周边布置,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宜少于3个。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宜为共用点,监测点宜设置在围护墙顶或基坑坡顶上。

5.2.2 围护墙或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周边的中部、阳角处及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点水平间距宜为20m~5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1个。

用测斜仪观测深层水平位移时,当测斜管埋设在围护墙体内,测

斜管长度不宜小于围护墙的深度;当侧斜管埋设在土体中,测斜管长度不宜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1.5倍,并应大于围护墙的深度。以测斜管底为固定起算点时,管底应嵌入到稳定的土体中。

5.2.3围护墙内力监测点应布置在受力、变化较大且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点数量和水平间距视具体情况而定。竖直方向监测点应布置在弯矩极值处,竖向间距宜为2m~4m。

5.2.4 支撑内力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监测点宜设置在支撑内力较大或在整个支撑系统中起控制作

用的杆件上。

2 每层支撑的内力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各层支撑的监测点位

置在竖向上宜保持一致。

3 钢支撑的监测截面宜选择在两支点间1/3部位或支撑的端头;混泥土支撑的监测截面宜选择在两支点间1/3部位,并避开节点位置。

4 每个监测点截面内传感器的设置数量及布置应满足不同传感器测试要求。

5.2.5 立柱的竖向位移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部、多根支撑交汇处、地质条件复杂处的立杆上。监测点不应少于立柱总根数的5%,逆作法施工的基坑不应少于10%,且均不应少于3根。立柱的内力监测点宜布置在受力较大的立柱上,位置宜设在坑底以上各层立柱下部的

1/3部位。

5.2.6 锚杆的内力监测点应选择在受力较大且有代表性的位置,基坑每边中部、阳角处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区段宜布置监测点。每层锚杆的内力监测点数量应为该层锚杆总数的1%~3%并不应少于3根。各层监测点位置在竖向上宜保持一致。每根杆体上的测试点宜设置在锚头附近和受力有代表性的位置。

5.2.7 土钉的内力监测点应选择在受力较大且有代表性的位置,基坑每边中部、阳角处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区段宜布置监测点。监测点数量和间距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各层监测点位置在竖向上宜保持一致。每根土钉杆体上的测试点应设置在有代表性的受力位置。

5.2.8 坑底隆起(回弹)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监测点宜按纵向或横向剖面布置,剖面宜选择在基坑的中央以及其他能反映变形特征的位置,剖面数量不应少于2个。

2 同一剖面上监测点横向间距宜为10m~30m,数量不应少于3个。

5.2.9 围护墙侧向土压力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监测点应布置在受力、土体条件变化较大或其他有代表性的部位。

2 平面布置上基坑每边不宜少于2个监测点。竖向布置上监测点间距宜为2m~5m,下部宜加密。

3 当按土层分布情况布设时,每层应至少布设1个测点,且宜布置在各层土的中部。

5.2.10 孔隙水压力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受力、变形较大或有代表性的部位。竖向布置上监测点宜在水压力变化影响深度范围内按土层分布情况布设,竖向间距宜为2m~5m,数量不宜少于3个。

5.2.11 地下水位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基坑内地下水位当采用深井降水时,水位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央和两相邻降水井的中间部位;当采用轻型井点、喷射井点降水时,水位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央和周边拐角处,监测点数量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2 基坑外地下水位监测点应沿基坑、被保护对象的周边或在基坑与被保护对象之间布置,监测点间距宜为20m~50m。相邻建筑、重要的管线或管线密集处应布置水位监测点;当有止水帷幕时,宜布置在止水帷幕的外侧约2m处。

3 水位观测管的管底埋置深度应在最低设计水位或最低允许地下水位之下3m~5m。承压水水位监测管的滤管应埋置在所测的承压含水层中。

4 回灌井点观测井应设置在回灌井点与被保护对象之间。

5.3 基坑周边环境

5.3.1 从基坑边缘以外1~3倍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需要保护的周

边环境应作为监测对象。必要时尚应扩大监测范围。

5.3.2 位于重要保护对象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监测点的布置,尚应满足相关部门的技术要求。

5.3.3 建筑竖向位移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筑四角、沿外墙角10m~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且每侧不少于3个监测点。

2 不同地基或基础的分界线处。

3 不同结构的分界处。

4 变形缝、抗震缝或严重开裂处的两侧。

5 新、旧建筑或高、低建筑交接处的两侧。

6 高耸构筑物基础轴线的对称部位,每一构筑物不应少于4点。

5.3.4 建筑水平位移监测点应布置在建筑的外墙墙角、外墙中间部位的墙上或柱上、裂缝两侧以及其他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点间距视具体情况而定,一侧墙体的监测点不宜少于3点。

5.3.5 建筑倾斜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监测点宜布置在建筑角点、变形缝两侧的承重柱或墙上。

2 监测点应沿主体顶部、底部上下对应布设,上、下监测点应布置在同一竖直线上。

3 当由基础的差异沉降推算建筑倾斜时,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5.3.3条的规定。

5.3.6 建筑裂缝、地表裂缝监测点应选择有代表性的裂缝进行布置,当原有裂缝增大或出现新裂缝时,应及时增设监测点。对需要观测的裂缝,每条裂缝的监测点至少应设2个,且宜设置在裂缝的最宽处及裂缝末端。

5.3.7 管线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根据管线修建年份、类型、材料、尺寸及现状等情况,确定监测点设置。

2 监测点宜布置在管线的节点、转角点和变形曲率较大的部位,监测点平面间距宜为15m~25m,并宜延伸至基坑边缘以外1~3倍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的管线。

3 供水、煤气、暖气等压力管线宜设置直接监测点,在无法埋设直接监测点的部位,可设置间接监测点。

5.3.8 基坑周边地表竖向位移监测点宜按监测剖面设在坑边中部或其他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剖面应与坑边垂直,数量视具体情况确定。每个监测剖面上的监测点数量不宜少于5个。

5.3.9 土体分层竖向位移监测孔应布置在靠近被保护对象且有代表性的部位,数量应视具体情况确定。在竖向布置上测点宜设置在各层土的界面上,也可等间距设置。测点深度、测点数量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6 监测方法及经度要求

6.1 一般规定

6.1.1 监测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基坑类别、设计要求、场地条件、当地经验和方法适用性等因素综合确定,监测方法应合理易行。

6.1.2 变形监测网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每个基坑工程至少应有3个稳定、可靠的点作为基准点。

2 工作基点应选在相对稳定和方便使用的位置。在通视条件良好、距离较近、观测项目较少的情况下,可直接将基准点作为工作点。

3 监测期间,应定期检查工作基点和基准点的稳定性。

6.1.3 检测仪器、设备和元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满足观测精度和量程的要求,且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 应经过校准或标定,且校核记录和标定资料齐全,并应在规定的校准有效期内使用。

3 监测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以及监测元件的检查。

6.1.4 对同一监测项目,监测时宜符合下列要求:

1 采用相同的观测方法和观测路线。

2 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

3 固定观测人员。

4 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工作。

6.1.5 监测项目初始值应在相关施工工序之前测定,并取至少连续观测3次的稳定值的平均值。

6.1.6 地铁、隧道等其他基坑周边环境的监测方法和监测精度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的要求。

6.1.7 除使用本规范规定的监测方法外,亦可采用能达到本规范规定精度要求的其他方法。

6.2 水平位移监测

6.2.1 测定特定方向上的水平位移时,可采用视准线法、小角度法、投点法等;测定监测点任意方向的水平位移时,可视监测点的分布情况,采用前方交会点、后方交会点、极坐标法等;当测点与基准点无法通视或距离远时,可采用GPS测量法或三角、三边、边角测量与基准线法相结合的综合测量方法。

6.2.2 水平位移监测基准点的埋设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的有关规定,宜设置有强制对中的观测墩,并宜采用精密的光学对中装置,对中误差不宜大于0.5mm。

6.2.3 基坑围护墙(边坡)顶部、基坑周边管线、邻近建筑水平位移监测精度应根据其水平位移报警值按表6.2.3确定。

表6.2.3 水平位移监测精度要求(mm)

注:1 监测点坐标中误差,是指监测点相对测站点(如工作基点等)的坐标中误差,为点位中误差的1/√?;

2 当根据累计值和变化速率选择的精度要求不一致时,水平位移监测精度优先按变化速率报警值的要求确定;

3 本规范以中误差作为衡量精度的标准。

6.3 竖向位移监测

6.3.1 竖向位移监测可采用几何水准或液体静力水准等方法。

6.3.2 坑底隆起(回弹)宜通过设置回弹监测标,采用几何水准并配合传递高程的辅助设备进行监测,传递高程的金属杆或钢尺等应进行温度。尺长和拉力等项修正。

6.3.3 围护墙(边坡)顶部、立柱、基坑周边地表、管线和邻近建筑的竖向位移监测精度应根据其竖向位移报警值按表6.3.3确定。

表6.3.3竖向位移监测精度要求(mm)

注:监测点测站高差中误差是指相应精度与视距的几何水准测量单程一测站的高差中误差。

6.3.4 坑底隆起(回弹)监测的精度应符合表6.3.4的要求。

表6.3.4 坑底隆起(回弹)监测的精度要求(mm)

6.3.5 各监测点与水准基准点或工作基点应组成闭合环路或符合水准路线。

6.4 深层水平位移监测

6.4.1 围护墙或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的监测宜采用在墙体或土体中预埋测斜管、通过测斜仪观测各深度处水平位移的方法。

6.4.2 测斜仪的系统精度不宜低于0.25mm/m,分辨率不宜低于

0.02mm/500mm。

6.4.3 测斜管应在基坑开挖1周前埋设,埋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埋设前应检查测斜管质量,测斜管连接时应保证上、下管段

的导槽相互对准、顺畅,各段接头及管底应保证密封。

2 测斜管埋设时应保持竖直,防止发生上浮、断裂、扭转;测斜管一对导槽的方向应与所需测量的位移方向保持一致。

3 当采用钻孔法埋设时,测斜管与钻孔之间的孔隙应填充密实。

6.4.4 测斜仪探头置入测斜管底后,应待探头接近管内温度时再量测,每个监测点均应进行正、反两次量测。

6.4.5 当以上部管口作为深层水平位移的起算点时,每次监测均应测定管口坐标的变化并修正。

6.5 倾斜监测

6.5.1 建筑倾斜观测应根据现场观测条件和要求,选用投点法、前方交会法、激光铅直仪法、垂吊法、倾斜仪法和差异沉降法等方法。

6.5.2 建筑倾斜观测精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及《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的有关规定。

6.6 裂缝监测

6.6.1 裂缝监测应监测裂缝的位置、走向、长度、宽度,必要时尚应监测裂缝深度。

6.6.2 基坑开挖前应记录监测对象已有裂缝的分布位置和数量,测定其走向、长度、宽度和深度情况,监测标志应具有可供量测的明晰端面或中心。

6.6.3 裂缝监测可采用一下方法:

1 裂缝宽度监测宜在裂缝两侧贴埋标志,用千分尺或游标卡尺等直接量测,也可用裂缝计、粘贴安装千分表量测或摄影量测等。

2 裂缝长度监测宜采用直接量测发。

3 裂缝深度监测宜采用超声波、凿出法等。

6.6.4 裂缝宽度量测精度不宜低于0.1mm,裂缝长度和深度量测精度不宜低于1mm。

6.7 支护结构内力监测

6.7.1 支护结构内力可采用安装结构内部或表面的应变计或应力进行量测。

6.7.2 混泥土构件可采用钢筋应力计或混泥土应变计等量测,钢构件可采用轴力计或应变计等量测。

6.7.3 内力监测值宜考虑温度变化等因素的影响。

6.7.4 应力记或应变计的量程宜为设计值的2倍,精度不宜低于0.5%F·S,分辨率不宜低于0.2%F·S。

6.7.5 内力监测传感器埋设前应进行性能检验和编号。

6.7.6 内力监测传感器宜在基坑开挖前至少1周埋设,并取开挖前连续2d获得的稳定测试数据的平均值作为初始值。

6.8 土压力监测

6.8.1 土压力宜采用土压力计量测。

6.8.2 土压力计的量程应满足被测压力的要求,其上限可取设计压力的2倍,精度不宜低于0.5%F·S,分辨率不宜低于0.2%F·S。6.8.3 土压力埋设可采用埋入式或边界式。埋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受力面与所监测的压力方向垂直并紧贴被监测对象。

2 埋设过程中应有土压力膜保护措施。

3 采用钻孔法埋设时,回填应均匀密实,且回填材料宜与周围

岩土体一致。

4 做好完整的埋设记录。

6.8.4 土压力计埋设以后应立即进行检查测试,基坑开挖前应至少经过1周时间的监测并取得稳定初始值。

6.9 孔隙水压力监测

6.9.1 孔隙水压力宜通过埋设钢弦式或应变式等孔隙水压力计测试。

6.9.2 孔隙水压力计应满足一下要求:量程满足被测压力范围的要求,可取静水压力与超孔隙水压力之和的2倍;精度不宜低于

0.5%F·S ,分辨率不宜低于0.2%F·S。

6.9.3 孔隙水压力计埋设可采用压入法、钻孔法等。

6.9.4 孔隙水压力计应事前埋设,埋设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孔隙水压力计浸泡饱和,排除透水石中的气泡。

2 检查标定数据,记录探头编号,测读初始读数。

6.9.5 采用钻孔法埋设孔隙水压力计时,钻孔直径宜为110mm~

130mm,不宜使用泥浆护壁成孔,钻孔应圆直、干净;封口材料宜采

用直径10mm~20mm的干燥膨润土球。

6.9.6 孔隙水压力计埋设后应测量初始值,且宜逐日量测1周以上

并取得稳定初始值。

6.9.7 应在孔隙水压力监测的同时测量孔隙水压力计埋设位置附近

的地下水位。

6.10 地下水位监测

6.10.1 地下水位监测宜通过孔内设置水位管,采用水位计进行量测。

6.10.2 地下水位量测精度不宜低于10mm。

6.10.3 潜水水位管应在基坑施工前埋设,滤管长度应满足量测要求;承压水位监测时被测含水层与其他含水层之间应采取有效的隔水措施。

6.10.4 水位管宜在基坑开始降水前至少1周埋设,且宜逐日连续观测水位并取得稳定初始值。

6.11 锚杆及土钉内力监测

6.11.1 锚杆和土钉的内力监测采用专用测力计、钢筋应力计或应变计,当使用钢筋束时宜监测每根钢筋的受力。

6.11.2 专用测力计、钢筋应力计和应变计的量程宜为对应设计值的2倍,量测精度不宜低于0.5%F·S,分辨率不宜低于0.2%F·S。

6.11.3 锚杆或土钉施工完成后应对专用测力计、应力计或应变计进行检查测试,并取下一层土方开挖前连续2d获得的稳定测试数据的

平均值作为其初始值。

6.12 土体分层竖向位移监测

6.12.1 土体分层竖向位移可通过埋设磁环式分层沉降标,采用分层沉降仪进行量测;或者通过埋设深层沉降标,采用水准测量方法进行量测。

6.12.2 磁环式分层沉降标或深层沉降标应在基坑开挖前至少1周

埋设。采用磁环式分层沉降标时,应保证沉降管安置到位后与土层密

贴牢固。

6.12.3 土体分层竖向位移的初始值应在磁环式分层沉降标或深层

沉降标埋设后量测,稳定时间不应少于1周并获得稳定的初始值。6.12.4 采用分层沉降仪量测时,每次测量应重复2次并取其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2次读数较差不大于1.5mm,沉降仪的系统精度不宜

低于1.5mm;采用深层沉降标结合水准测量时,水准监测精度宜参照表6.3.4确定。

6.12.5 采用磁环式分层沉降标监测时,每次监测均应测定沉降管口高程的变化,然后换算出沉降管内各监测点的高程。

7 监测平率

7.0.1 基坑工程监测频率的确定应满足能系统反映监测对象所测项

目的重要变化过程而又不遗漏其变化时刻的要求。

7.0.2 基坑工程监测工作应贯穿于基坑工程和地下工程施工全过程。监测期用从基坑工程施工前开始,直至地下工程完成为止。对有特殊要求的基坑周边环境的监测应根据需要延续至变形趋于稳定后结束。

7.0.3 监测项目的监测频率应综合考虑基坑类别、基坑及地下工程

的不同施工阶段以及周边环境、自然条件的变化和当地经验而确定。当监测值相对稳定是,可适当降低监测频率。对于应测项目,在无数据异常和事故征兆的情况下,开挖后现场仪器监测频率可按表7.0.3确定。

表7.0.3 现场仪器监测的监测平率

注: 1 有支撑的支护结构各道支撑开始拆除到拆除完成后3d内监测频率应为1次/1d;

2 基坑工程施工至开挖前的监测频率视具体情况确定;

3 当基坑类别为三级时,监测频率可视具体情况适当降低;

4 宜测、可测项目的仪器监测频率可视具体情况适当降低。

7.0.4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提高监测频率:

1 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

2 监测数据变化较大或者速率加快。

3 存在勘察未发现的不良地质。

4 超深、超长开挖或未及时加撑等违反设计工况施工。

5 基坑及周边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道出现泄漏。

6 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大或超过设计限制。

7 支护结构出现开裂。

8 周边地面突发较大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

9 邻近建筑突发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

10 基坑底部、侧壁出现管涌、渗漏或流沙等现象。

11 基坑工程发生事故后重新组织施工。

12 出现其他影响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异常情况。

7.0.5 当有危险事故征兆时,应实时跟踪监测。

8 监测报警

8.0.1 基坑工程监测必须确定监测报警值,监测报警值应满足基坑工程设计、地下结构设计以及周边环境中被保护对象的控制要求。监测报警值应由基坑工程设计方确定。

8.0.2 基坑内、外地层位移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导致基坑的失稳。

2 不得影响地下结构的尺寸、形状和地下工程的正常施工。

3 对周边已有建筑引起的变形不得超过先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或影响其正常使用。

4 不得影响周边道路、管线、设施等正常使用。

5 满足特殊环境的技术要求。

8.0.3 基坑工程监测报警值应由监测项目的累计变化量和变化速率值共同控制。

8.0.4 基坑及支护结构监测报警值应根据土质特征、设计结果及当地经验等因素确定;当无当地经验时,可根据土质特征、设计结果以及表8.0.4确定。

表8.0.4 基坑及支护结构监测报警值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试题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一、单选题 1、开挖深度大于等于(A )的基坑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A、5m B、6m C、7m D、8m 2、基坑工程施工前,应有(C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 A、涉及方 B、勘探方 C、建设方 D、施工方 3、围护墙或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不知,周边( B)应布置监测点。 A、中部、端部 B、中部、阳角 C、端部、阳角 D、端部、阴角 4、围护墙或基坑边坡顶部的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 C ) A、10m B、15m C、20m D、25m 5、用测斜仪观测深层水平位移时,当测斜管埋置在土体中,测斜管长度不宜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 C ) A、0.5倍 B、1倍 C、1.5倍 D、2倍 6、围护墙竖直方向监测点应布置在弯矩极值处,竖向间距宜为( C ) A、1m-3m B、2m-4m C、3m-5m D、4m-6m 7、钢支撑的监测截面宜选择在两指点间( B )部位或支撑的端头。 A、1/2 B、1/3 C、1/4 D、1/5 8、每层锚杆的内力监测点数量应为该层锚杆总数的1%-3%,并不应少于( A )根 A、3根 B、4根 C、5根 D、6根 9、基坑外地下水位监测点应沿基坑、被保护对象的周边或在基坑与被保护对象之间布置,监测点间距宜为( D )

A、10m-30m B、20m-40m C、30m-50m D、20m-50m 10、水位观测管的管底埋置深度应在最低设计水位或最低允许地下水位之下( C )。 A、1m-3m B、2m-4m C、3m-5m D、4m-6m 11、测斜仪的系统精度不宜低于( C ) A、0.15mm/m B、0.2mm/m C、0.25mm/m D、 0.3mm/m 12、开挖深度为6米的一级基坑,现场进行检测的频率为( B ) A、1次/1d B、1次/2d C、2次/1d D、3次/1d 13、一级基坑土钉墙顶部水平位移累计绝对值超过( C )应进行报警。 A、20mm B、25mm C、30mm D、15mm 14、一级基坑土钉墙顶部水平位移的变化速率超过( D )应进行报警。 A、2mm/d B、3mm/d C、4mm/d D、5mm/d 15、一级基坑土钉墙顶部水平位移累计绝对值超过( D )应进行报警。 A、10mm-15mm B、15mm-25mm C、25mm-30mm D、 30mm-35mm 16、一级基坑土钉墙顶部水平位移的变化速率超过( B )应进行报警。 A、1-5mm/d B、5-10mm/d C、10-15mm/d D、15- 20mm/d 17、地下水位变化累计值超过( D )应进行报警。 A、250mm B、500mm C、750mm D、1000mm 18、地下水位变化速率超过( B )应进行报警。

上海基坑工程技术规范标准

第1章总则 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0.1为使上海地区的基坑工程设计与施工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保证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上海地区的建筑、市政、港口、水利工程的陆上以及临水基坑的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和监测。 1.0.3基坑工程应综合考虑地质条件、水文条件、开挖深度、主体结构类型、周边环境保护要求及施工条件,并结合工程经验,合理设计、精心施工、严格检测和监测。 1.0.4本规范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采用以分项系数表达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制定。 1.0.5基坑工程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 第2章术语、符号 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1 术语 2.1.1基坑foundation pit 为进行工程基础的施工,在地面以下开挖的坑。 2.1.2基坑工程foundation pit project 为保证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而采取的围护、支撑、降水、挖土等工程措施的总称。 2.1.3围护墙retaining wall 围在基坑周边、能承受作用于基坑侧壁上各种荷载的墙体。 2.1.4基坑支护结构structure of support and protect foundation pit 基坑工程中采用的围护墙及支撑(或锚杆)等结构的总称。 2.1.5基坑周边环境environment around foundation pit 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的既有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地下管线等的总称。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试题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 B50497-2009 试题 一、单选题(6题) 1.围护墙或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其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宜少于()个。 A.15;3B.20;4C.20;3D.25;4 正确答案:(C)见规范【5.2.1】 2.以下关于基坑工程应实施监测的说法错误的是()。A.基坑开挖深度大于等于3mB.基坑开挖深度等于5m C.开挖深度等于8m D.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复杂 正确答案:(A)见规范【3.0.1】 3.有支撑的支护结构各道支撑开始拆除到拆除完成后3d内监测频率应为()。 A.2次/1dB.1次/1dC.1次/2dD.1次/3d 正确答案:(B)见规范【7.0.3】 4.一级基坑喷锚支护顶部水平位移监测绝对累计值(mm)和变化速率(mm/d)报警值是()。

A.10~20;2~3 B.25~30;2~3 C.20~40;3~5 D.30~35;5~10 正确答案:(D)见规范【表8.0.4】 5.用测斜仪观测深层水平位移时,当测斜管埋设在土体中,斜管长度不宜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倍,并应大于围护墙的深度。 A.0.5 B.1.0 C.1.5 D.2.0 正确答案:(C)见规范【5.2.2】 6.以下关于裂缝监测说法错误的是()。 A.裂缝宽度监测可采用千分尺或游标卡尺等直接量测。 B.裂缝宽度量测精度不宜低于0.1mm,裂缝长度和深度量测精度不宜低于1mm。 C.裂缝长度监测可采用直接量测法。 D.裂缝深度监测可采用超声波法和凿出法。 正确答案:(A)见规范【】 二、多选题(4题) 1.以下关于基坑工程的监测方案应进行专门论证说法正确的有()。 A.地质和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工程;

《基坑工程技术标准》DGTJ08-61-2018题库

《基坑工程技术标准》DG/TJ 08-61-2018 一、单选题 1、复合土钉墙钢管击入土层后,在钢管内进行压力注浆,注浆宜采用水泥浆,水泥浆水灰比宜为?(D) A、0.60~0.80 B、0.80~1.00 C、1.00~1.20 D、0.45~0.50 2、回灌井可分为自然回灌井与加压回灌井。自然回灌井的回灌压力与回灌水源的压力相同。加压回灌井的回灌压力宜为( C )MPa,回灌压力不宜超过过滤器顶端以上的覆土重量。 A、0.30~0.60 B、0.40~0.70 C、0.20~0.50 3、灌注桩排桩应采用间隔成桩的施工顺序,刚完成混凝土浇筑的桩与邻桩成孔安全距离不应小于(D )倍桩径,或间隔时间不应小于()h。 A、1、24 B、2、24 C、3、36 D、4、36 4、双轴水泥土搅拌桩隔水帷幕应符合,对一级或二级安全等级的基坑工程,双轴水泥土搅拌桩隔水帷幕不宜少于(B)排,前后排宜错缝排列,且相邻搅拌桩搭接长度不应小于()mm。 A、1、200 B、2、200 C、3、300 D、4、300 5、渠式切割水泥土搅拌墙,等厚度水泥土搅拌墙的施工方法可采用一步施工法、两步施工法和三步施工法,施工方法的选用应综合考虑土质条件、墙体性能、墙体深度和环境保护要求等因素,但多采用(C)。 A、一步施工法

B、二步施工法 C、三步施工法 6、型钢插入宜在水泥土搅拌墙施工结束后(B)min内完成,型钢宜依靠自重插入;相邻型钢焊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竖向错开距离不宜小于()m。 A、15、0.5 B、30、1.0 C、15、1.5 D、60、2.0 7、对环境保护要求高的基坑工程,宜选择挤土量小的搅拌机头,并应通过试成桩及其监测结果调整施工参数。当邻近保护对象时,搅拌下沉速度宜控制在0.5m/min~ 0.8m/min范围内,提升速度宜小于(A)m/min。 A、1 B、2 C、3 D、4 8、大直径旋喷锚杆水泥浆液的水灰比0.7~1.0,水泥掺量宜取土的天然质量的20%~30%,其锚固体28d无侧限抗压强度不小于(A)Mpa。 A、1.0 B、2.0 C、3.0 D、4.0 9、成孔注浆型钢筋土钉施工应采用两次注浆工艺,第一次灌注水泥砂浆,灌注量不应小于钻孔体积的( C )倍;第一次注浆初凝后,方可进行第二次注浆;第二次压注纯水泥浆,注浆量为第一次注浆量的()。 A、1.0、10%~20% B、1.1、20%~30% C、1.2、30%~40% D、1.5、40%~50% 10、三轴水泥土搅拌桩隔水帷幕应采用套接一孔法施工。对一级安全等级或位于粉性土、砂土较厚地层中的二级安全等级的基坑工程,单排三轴水泥土搅拌桩桩径不宜小于(B)mm,

基坑工程监测开题报告

山东科技大学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题目基坑工程的综合监测 学院名称测绘科学与工程学院 专业班级 学生 学号 指导教师 填表时间:年 5 月 6 日

填表说明 1.开题报告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材料之一。 2.此报告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前期完成,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相关系主任审查后生效。 3.学生应按照学校统一设计的电子文档标准格式,用A4纸打印。 4.参考文献不少于8篇,其中应有适当的外文资料(一般不少于2篇)。 5.开题报告作为毕业设计(论文)资料,与毕业设计(论文)一同存档。

设计(论文) 题目 基坑开挖监测 设计(论文)类型(划“√”)工程实际科研项目实验室建设理论研究其它√ 一、本课题的研究目的和意义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基坑施工的开挖深度越来越深,从最初的5~7m发展到目前最深已达20m多。由于地下土体性质、荷载条件、施工环境的复杂性,对在施工过程中引发的土体性状、环境、邻近建筑物、地下设施变化的监测已成了工程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对于复杂的大中型工程或环境要求严格的项目,往往难从以往的经验中得到借鉴,也难以从理论上找到定量分析、预测的方法,这就必定要依赖于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监测。首先,靠现场监测据来了解基坑的设计强度,为今后降低工程成本指标提供设计依据。第二,可及时了解施工环境——地下土层、地下管线、地下设施、地面建筑在施工过程中所受的影响及影响程度。第三,可及时发现和预报险情的发生及险情的发展程度,为及时采取安全补救措施充当耳目。监测在取得大量测试数据同时对工程总结经验、完善基坑的支撑、提高设计水平有着重要意义。 根据我市周边地区的基坑工程事故分析可知,由于部分单位不重视基坑施工过程的监测,从而造成了较严重的工程事故,甚至造成了人员伤亡事故。如基坑围护结构的失稳,周边建筑的裂缝及地下设施的破坏。因此,当前对于我基坑开展监测工作已经变得越来越重要。

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97)介绍 规范2008-01-29 14:08:45 阅读348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 唐业清王吉望顾晓鲁李虹 [摘要]介绍了我国行业标准《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97)的编制工作概况及主要内容。 [关键词]基坑工程技术标准支护结构土压力现场监测 Introduction to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Foundation Pits Excavation for Buildings》 (YB9258—97) Tang Yeqing Wang Jiwang Gu Xiaolu Li Hong [Abstract]This article describes the main contents and the drawing-up of the said specifications. [Keywords]Foundation pit excavation;Technical standards;Supporting strecture;Earth pressure;Field monitoring 1编制工作概况 根据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的要求,由冶金部下达《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97)编制工作任务,冶金部建筑研究总院主持并邀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方交通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共16个单位,25位长期从事基坑工程教学、科研和工程施工单位的专家参加编制,前后经历近4年的编制工作。经冶金部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于1998年5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1998年8月由冶金出版社正式出版。 2《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97)的主要内容 本规范共19章,15条附录及条文说明。 2.1总则与基本规定 (1) 本规范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的基本原则制订。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遵照《建筑结构设计通用符号,计量单位术语》(GBJ83—85)的规定。 对基坑工程,要确定其可靠度指标和相应的分项系数,尚需要做长期大量的工作,因此,本规范采用统一标准的原则并与有关国标规范相一致的实用方法:①土压力计算取荷载分项系数为1,即用通常的方法计算;②边坡稳定计算,取荷载分项系数为1,将原来的安全系数改称为综合抗力分项系数;③当涉及到挡土结构(灌注桩、地下连续墙、内支撑等)本身的设计,如确定截面尺寸及配筋等,则作用其上的土压力等荷载乘以综合荷载分项系数1.25,作为荷载设计值。 (2) 基坑工程的基本功能应满足:①地下工程施工空间要求及安全;②主体工程地基及桩基安全;③环境安全,包括相邻地铁、隧道、管线、房屋建筑、地下公用设施等。 基坑工程的极限状态分为承载力极限状态(土体失稳、挡土结构破坏、内支撑或锚固系统失效)及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基坑变形不影响基坑、相邻地下结构、相邻建筑、管线、道路等正常使用)。 (3) 基坑工程应遵守本规范并结合地区规范及根据本地区或类似地质条件下的工作经验,因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标准

4 监测项目 4.1 一般规定 4.1.1 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4.1.2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应包括: 1 支护结构。 2 地下水状况。 3 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 4 周边建筑。 5 周边管线及设备。 6 周边重要的道路。 7 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4.1.3 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相匹配。应针对监测对象的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项目配套并形成有效的、完整的监测系统。 4.2 仪器监测 4.2.1 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2.1进行选择。 表4.2.1 建筑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表

续表4.2.1

注:基坑类别的划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执行。 4.2.2 当基坑周边有地铁、隧道或其他对位移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及设施时,监测项目应与有关管理部门或单位协商确定。 4.3 巡视检查 4.3.1 基坑工程施工和使用期内,每天均应由专人进行巡视检查。 4.3.2 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宜包括以下内容: 1 支护结构: 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 2)冠梁、围檩、支撑有无裂缝出现; 3)支撑、立柱有无较大变形; 4)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 5)墙后土体有无裂缝、沉陷及滑移; 6)基坑有无涌土、流沙、管涌。 2 施工工况: 1)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 2)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分层厚度及支锚设置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 3)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设施是否运转正常; 4)基坑周边地面有无超载。 3 周边环境:

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97

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97 《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是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进行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道线的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前期准备、第三章深基坑工程勘察、第四章深基坑工程设计、第五章深基坑工程施工、第六章监理监测、第七章附则七部分内容:其中前期准备的内容包括: 第六条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勘察前对深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调查,并应当将调查资料及时提供给设计、施工、监测单位。 第七条前期的调查范围以基坑边线起,基坑开挖深度3倍的范围为准。 邻近地铁、隧道工程或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按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在施工前,应当邀集设计、施工、监理、市政、公用、供电、通讯、监测等有关单位,介绍设计、施工

方案,施工可能产生的影响,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对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作进一步检查;对可能发生争议的部位拍照或摄像,布设记号,并作好记录。 对受影响可能发生争议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协议,并应当委托房屋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应当提出建筑物、构筑物可承受外界影响的程度。 第九条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市承发包管理规定,择优选择深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不得肢解发包工程。 第十条深基坑工程的开挖深度超过7米或者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或者深度虽未超过7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较复杂及工程影响重大时,深基坑工程的设计方案应委托市建委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或者经认可的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经论证在技术经济上切实可行后方可施行。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相邻有多项建设工程相继施工时,各建设单位要采取措施,共同作好协调、配合工作,避免对相邻建设工程的影响和损失。后施工工程的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相邻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专家共同参加的会议作审定。 附件: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

基坑监测方案标准版

基坑监测方案标准 版

新百年国际商业中心基坑 支护监测方案 方案编制人:薛超林 审核:肖宁祥 审定:谢成 广西地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乙测资字45012034 计量认证证书: 20 1431E 04月20日

目录 1 工程概况 (2) 2 监测目的 (2) 3监测项目 (2) 4 方案编制依据 (2) 5、监测布点 (3) 6 监测方法及观测精度 (3) 7监测频度 (4) 8监控报警 (4) 9数据记录、处理及监测成果 (4)

新百年国际商业中心 基坑支护监测方案 1工程概况 本工程基坑开挖深度为14.3米~17.4米,基坑周长约700米。属于临时性基坑支护工程,基坑边坡采用桩锚支护形式,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使用年限为1年。 2 监测目的 1)为基坑周围环境进行及时、有效的保护提供依据。 2)验证支护结构设计,及时反馈信息,指导基坑开挖和支护结构的施工。 3)将监测结果反馈设计,为其它区的优化设计提供依据。 3 监测项目 1)基坑周边建筑物沉降监测; 2)基坑周边道路沉降监测 3)基坑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和沉降监测。 4)地下水位监测。 5)基坑护坡顶土体深层位移监测。 主要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边坡有无塌陷、裂缝及滑移。

②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有无差异。 ③基坑开挖有无超深开挖。 ④基坑周围地面堆载是否有超载情况。 ⑤基坑周边建筑物、道路及地表有无裂缝出现。 4 方案编制依据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3)《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GB 50497- 4)《工程测量规范》 GB 50026- 5)《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JGJ 8- 6)委托方提供的图纸。 5 测点布置 1)基准点:基准点应设在基坑开挖变形影响范围以外,通视条件良好并便于保存的稳定位置。对于本工程,在距基坑边缘50m外的路边设置三个位移观测基准点,在距基坑边缘50m外的旧有建筑物上设置三个水准观测基准点。 2)观测点:基坑坡顶的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观测点沿基坑周边布置,考虑到本基坑较大,观测路线较长,若过多布置观测点,则使当天的工作量过大,在定人定仪器的要求下,势必会影响监测的质量,同时也增大了监测费用。综合考虑,观测点间距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试题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试题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 试题 一、单选题(6题) 1.围护墙或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其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宜少于()个。 A.15;3 B. 20;4 C.20;3 D.25;4 正确答案:( C )见规范【5.2.1】 2.以下关于基坑工程应实施监测的说法错误的是()。A.基坑开挖深度大于等于3m B.基坑开挖深度等于5m C.开挖深度等于8m D.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复杂 正确答案:(A)见规范【3.0.1】 3.有支撑的支护结构各道支撑开始拆除到拆除完成后3d内监测频率应为()。 A.2次/1d B.1次/1d C.1次/2d D.1次/3d 正确答案:(B)见规范【7.0.3】 4.一级基坑喷锚支护顶部水平位移监测绝对累计值(mm)和变化速率(mm/d)报警值是()。 A. 10~20;2~3 B. 25~30;2~3 C. 20~40;3~5 D. 30~35;5~10 正确答案:(D)见规范【表8.0.4】

5.用测斜仪观测深层水平位移时,当测斜管埋设在土体中,斜管长度不宜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倍,并应大于围护墙的深度。 A. 0.5 B.1.0 C.1.5 D.2.0 正确答案:(C)见规范【5.2.2】 6.以下关于裂缝监测说法错误的是()。 A.裂缝宽度监测可采用千分尺或游标卡尺等直接量测。 B.裂缝宽度量测精度不宜低于0.1mm,裂缝长度和深度量测精度不宜低于1mm。 C.裂缝长度监测可采用直接量测法。 D.裂缝深度监测可采用超声波法和凿出法。 正确答案:(A)见规范【6.6.3/6.6.4】 二、多选题(4题) 1.以下关于基坑工程的监测方案应进行专门论证说法正确的有()。 A.地质和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工程; B.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一、二、三级基坑 工程; C.临近重要建筑和管线,以及历史文物、优秀近现代建筑、地 铁、隧道灯破坏后果很严重的基坑工程; D.开挖深度大于5m的基坑工程; E.已发生严重事故,重新组织施工的基坑工程;

基坑工程技术规范

12管道沟槽基坑工程 12.1 一般规定 12.1.1 本章适用于各类管道沟槽基坑工程支护结构的设计、施工与检测。 表12.1.2 圆形管道开挖沟槽底宽度值 <2.00 2.00 ~ 2.49 2.50 ~ 2.99 3.00 ~ 3.49 3.50 ~ 3.99 4.00 ~ 4.49 4.50 ~ 4.99 5.00 ~ 5.49 5.50 ~ 5.99 6.00 ~ 6.50 > 6.50 Φ 230 1400 1400 1400 1400 1400 Φ 300 1450 145 1450 1450 1450 1450 Φ 450 1750 1750 1750 1750 1750 1750 Φ 600 1950 1950 1950 1950 1950 1950 1950 1950 Φ 800 2200 2200 2200 2200 2200 2200 2200 2200 Φ 1000 2450 2450 2450 2450 2450 2550 2550 2550 Φ 1200 2650 2650 2650 2650 2650 2750 2750 2750 2750 Φ 1350 2800 2800 2800 2800 2900 2900 2900 2900 3000 Φ 1500 3000 3000 3000 3000 3100 3100 3100 3100 3200 Φ 1650 3150 3150 3150 3150 3250 3250 3250 3250 3350 Φ 1800 3350 3350 3350 3350 3450 3450 3450 3450 3550 Φ 2000 3650 3650 3650 3750 3750 3750 3750 3850 Φ 2200 3850 3850 3850 3850 3950 3950 3950 4050 Φ 2400 4100 4100 4200 4200 4200 4200 4300 Φ 2700 4600 4700 4700 4700 4700 4800 Φ 3000 4900 4900 4900 4900 5000 >Φ 3000 管径+2000 12.1.3 管道沟槽支护结构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放坡开挖的基坑开挖深度不宜大于 2.5m时,应采用井点降水。

基坑工程技术规范

12 管道沟槽基坑工程 12.1 一般规定 12.1.1 本章适用于各类管道沟槽基坑工程支护结构的设计、施工与检测。 12.1.2 管道沟槽基坑工程的开槽应按管线布置图确定开挖深度,方型涵管的开挖沟槽宽度由外包尺寸确定,圆形管道开挖沟槽的槽底宽度不应小于表12.1.2所列值 表12.1.2 圆形管道开挖沟槽底宽度值 <2.00 2.00 ~ 2.49 2.50 ~ 2.99 3.00 ~ 3.49 3.50 ~ 3.99 4.00 ~ 4.49 4.50 ~ 4.99 5.00 ~ 5.49 5.50 ~ 5.99 6.00 ~ 6.50 > 6.50 Φ 230 1400 1400 1400 1400 1400 Φ 300 1450 145 1450 1450 1450 1450 Φ 450 1750 1750 1750 1750 1750 1750 Φ 600 1950 1950 1950 1950 1950 1950 1950 1950 Φ 800 2200 2200 2200 2200 2200 2200 2200 2200 Φ 1000 2450 2450 2450 2450 2450 2550 2550 2550 Φ 1200 2650 2650 2650 2650 2650 2750 2750 2750 2750 Φ 1350 2800 2800 2800 2800 2900 2900 2900 2900 3000 Φ 1500 3000 3000 3000 3000 3100 3100 3100 3100 3200 Φ 1650 3150 3150 3150 3150 3250 3250 3250 3250 3350 Φ 1800 3350 3350 3350 3350 3450 3450 3450 3450 3550 Φ 2000 3650 3650 3650 3750 3750 3750 3750 3850 Φ 2200 3850 3850 3850 3850 3950 3950 3950 4050 Φ 2400 4100 4100 4200 4200 4200 4200 4300 Φ 2700 4600 4700 4700 4700 4700 4800 Φ 3000 4900 4900 4900 4900 5000 >Φ 3000 管径+2000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试题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 试题 一、单选题(6题) 1.围护墙或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其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宜少于()个。 A.15;3 B. 20;4 C.20;3 D.25;4 正确答案:(C )见规范【5.2.1】 2.以下关于基坑工程应实施监测的说法错误的是()。A.基坑开挖深度大于等于3m B.基坑开挖深度等于5m C.开挖深度等于8m D.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复杂 正确答案:(A)见规范【3.0.1】 3.有支撑的支护结构各道支撑开始拆除到拆除完成后3d内监测频率应为()。 A.2次/1d B.1次/1d C.1次/2d D.1次/3d 正确答案:(B)见规范【7.0.3】 4.一级基坑喷锚支护顶部水平位移监测绝对累计值(mm)和变化速率(mm/d)报警值是()。 A.10~20;2~3 B.25~30;2~3 C. 20~40;3~5 D.30~35;5~10 正确答案:(D)见规范【表8.0.4】 5.用测斜仪观测深层水平位移时,当测斜管埋设在土体中,斜管

长度不宜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倍,并应大于围护墙的深度。 A. 0.5 B.1.0 C.1.5 D.2.0 正确答案:(C)见规范【5.2.2】 6.以下关于裂缝监测说法错误的是()。 A.裂缝宽度监测可采用千分尺或游标卡尺等直接量测。 B.裂缝宽度量测精度不宜低于0.1mm,裂缝长度和深度量测精度不宜低于1mm。 C.裂缝长度监测可采用直接量测法。 D.裂缝深度监测可采用超声波法和凿出法。 正确答案:(A)见规范【6.6.3/6.6.4】 二、多选题(4题) 1.以下关于基坑工程的监测方案应进行专门论证说法正确的有()。 A.地质和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工程; B.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一、二、三级基坑工 程; C.临近重要建筑和管线,以及历史文物、优秀近现代建筑、地铁、 隧道灯破坏后果很严重的基坑工程; D.开挖深度大于5m的基坑工程; E.已发生严重事故,重新组织施工的基坑工程; 正确答案:(ACE)见规范【3.0.7】 2.对同一监测项目进行监测,在正常情况下其监测要求以下说法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标准

4 监测项目 4、1 一般规定 4、1、1 基坑工程得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得方法. 4、1、2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得对象应包括: 1 支护结构。 2地下水状况. 3 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 4 周边建筑. 5 周边管线及设备。 6 周边重要得道路。 7其她应监测得对象。 4、1、3基坑工程得监测项目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相匹配。应针对监测对象得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项目配套并形成有效得、完整得监测系统。 4、2 仪器监测 4、2、1 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2、1进行选择。 表4、2、1 建筑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表

续表4、2、1 注:基坑类别得划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

2002执行。 4、2、2 当基坑周边有地铁、隧道或其她对位移有特殊要求得建筑及设施时,监测项目应与有关管理部门或单位协商确定. 4、3 巡视检查 4、3、1基坑工程施工与使用期内,每天均应由专人进行巡视检查。 4、3、2 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宜包括以下内容: 1 支护结构: 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 2)冠梁、围檩、支撑有无裂缝出现; 3)支撑、立柱有无较大变形; 4)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 5)墙后土体有无裂缝、沉陷及滑移; 6)基坑有无涌土、流沙、管涌。 2施工工况: 1)开挖后暴露得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 2)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分层厚度及支锚设置就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 3)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放状况就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设施就是否运转正常; 4)基坑周边地面有无超载. 3 周边环境:

深基坑施工监测技术

镇江万达广场 十项新技术应用总结之11深基坑施工监测技术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0——年八月

一、工程简况2 二、监测目的、依据、原则3 三、监测内容及代表照片4 四、监测实施4 五、测量精度6 六、仪器设备6 七、测量周期7 八、预警报告7 九、预防措施、应急措施以及质量安全措施7 十、经济和社会效益以及应用体会12 一、工程简况 镇江万达广场位于镇江市润州区,地处庄泉路东侧,庄泉东路西侧,北府路北侧,黄山南路西。镇江万达广场地块总面积约为8万平方M,总建筑面积 约38.88万平方M,地上面积约30万平方M,地下面积约8.88万平方M,分为写字楼、公寓、商业及酒店等。公寓由3栋酒店式公寓和商业用房组成,其 中公寓31层,面积7.47万平方M,框剪结构;商业用房2—3层,面积4.17 万平方M,结构埋深约4M ;商务区由2栋写字楼及购物广场构成,2栋写字楼26层,面积5.07万平方M,均为框剪结构;裙房购物广场5层,面积8.57万平方M,框架结构,结构埋深约10M。酒店区由五星级酒店及商务酒店和独立酒楼及裙房组成,五星级酒店主楼20层,主楼面积为2.14万平方M,酒店裙房为4层,面积1.41万平方,地下二层,商务酒楼为9层,0.78万平方M,独

立酒楼为5层,面积为0.42万平方。整体地下室为两层,局部一层,面积约8.88万平方M。以上拟建工程基坑面积约为54840平方M左右,周长约为1173.8M。基坑开挖深度在4.5到13.7M之间不等,基坑南侧采用悬臂桩的支护形式,基坑北侧采用放坡土钉和支护桩加两层锚索相结合的支护桩形式,桩间挂网喷浆。两侧采用排桩加两层支撑的支护形式,两侧CD、CM、NO及PQ 段采用自然放坡的支护形式,其余两段均采用放坡支护形式。 二、监测目的、依据、原则 2.1监测目的 在基坑开挖期间,随着取土的深入,围护结构由于受到土压力和周围道路 动载力作用,会产生比较明显的变形。如果超过一定的范围,会引起基坑的倒塌和对周围道路及管线的破坏。因此应对基坑在开挖期间进行必要的监测,及时提供基坑及周围附属物的变形数据,指导施工的顺利进行,保证施工的安全。 2.3监测原则 基坑开挖是基坑卸荷过程。由于卸荷而引起坑底土体产生以向上为主的位移,同时也引起围护墙在两侧压力差的作用下而产生的水平方向位移和因此产生的墙外侧土体的位移,基坑变形包括维护墙的变形坑底隆起及基坑周围地层位移等,加强基坑在开挖期间的监测工作可以保证基坑及周围附属设施的安全,并可合理地利用土体自身在基坑开挖过程中控制土体位移的潜力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根据本工程自身特点和现场施工的具体情

建筑基坑工程检测技术规范

建筑基坑工程检测技术规范 3.0.1 开挖深度大于等于5m或者开挖深度小于5m但是现场地质情况和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监测的基坑工程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3.0.2基坑工程设计提出的对基坑工程监测的技术要求应包括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和检测报警值等。 3.0.3 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需经过建设方、设计方、监理方等认可,必要时还需与基坑周边环境涉及的有关管理单位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第三方监测并不取代施工单位自己开展的必要的施工监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仍应进行必要的施工监测。监测单位拟定出监测方案后,提交工程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该遵照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监测等单位讨论审定监测方案。当基坑工程影响范围内有重要的市政、公用、供电、通讯、人防工程以及文物等时,还应组织有相关主管单位参加的协调会议,监测方案经协商一致后,监测工作方能正式开始。) 3.0.5 按监测需要收集基坑周边环境各监测对象的原始资料和使用现状等资料。必要时可采用拍照、录像等方法保存有关资料或进行必要的现场测试取得有关资料。 3.0.7 下列基坑工程的监测方案应进行专门论证: 1 地质和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工程 2 临近重要建筑和管线,以及历史文物、优秀近现代建筑、地铁、隧道等破坏后果很严重的基坑工程。 3 已发生严重事故,重新组织施工的基坑工程。 4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一、二级基坑工程。 5 其他需要论证的基坑工程。 3.0.8 监测单位应严格实施监测方案。当基坑工程设计或者施工有重大变更时,监测单位应与建设方及相关单位研究并及时调整监测方案。 4.1.2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应包括: 1 支护结构。 2 地下水状况。 3 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 4 周边建筑。 5 周边管线及设施。 6 周边重要的道路。 7 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基坑监测规范

基坑监测技术规程 ZHS 2013年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质量;优化设计、指导施工,实现基坑工程信息化管理;确保基坑安全和保护周边环境,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构)筑物的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对于冻土、膨胀土、湿陷性黄土等其他特殊岩土和侵蚀性环境的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尚应结合当地工程经验应用。 1.0.3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应综合考虑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条件、施工方案等因素,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精心组织和实施监测。 1.0.4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基坑监测 2 建筑基坑building foundation pit 为进行建(构)筑物基础、地下建(构)筑物的施工所开挖的地面以下空间。 2.0.2 基坑周边环境surroundings around foundation pit 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既有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地下管线、岩土体及地下水体等的统称。 2.0.3 围护墙retaining structure 承受坑侧水、土压力及一定范围内地面荷 载的壁状结构。 2.0.4 支撑support 由钢、钢筋混凝土等材料组成,用以承受围护墙所传递的荷载而设置的基坑内支承构件。 2.0.5 锚杆anchor bar 一端与挡土墙联结,另一端锚固在土层或岩层中的承受挡土墙水、土压力的受拉杆件。 2.0.5 冠梁top beam 设置在围护墙顶部的连梁。 2.0.6 监测点monitoring point 直接或间接设置在被监测对象上能反映其变 化特征的观测点。 2.0.7 监测频率frequentness of monitoring 单位时间内的监测次数。 2.0.8 监测报警值alarming value on monitoring 为确保基坑工程安全,对监测对象变化所设定的监控值。用以判断监测对象变化是否超出允许的范围、施工是否出现异常。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Construction of Deep Building Foundation Pits 1 总则 1.0.1 为了在建筑深基坑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安全、技术先进、经济适用、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深基坑工程的现场勘查与环境调查、设计、施工、风险分析及基坑工程安全监测、基坑的安全使用与维护管理。 1.0.3 建筑深基坑工程应综合考虑深基坑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开挖深度、周边环境保护要求、降排水条件、支护结构类型及使用年限、施工工期条件等因素,并应结合工程经验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0.4 建筑深基坑工程安全技术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基坑 construction pit 为进行建(构)筑物地下部分的施工由地面向下开挖出的空间。

2.1.2 风险控制 Risk control 为减少或降低深基坑安全风险损失所采取的处置对策、技术措施及应急方案。 2.1.3 基坑支护 retaining of construction pit 为保护地下主体结构施工和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对基坑采用的临时性支挡、加固、保护与地下水控制的措施。 2.1.4 基坑侧壁 side of foundation pit 构成基坑围体的某一侧面。 2.1.5 基坑周边环境 surroundings around foundation pit 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包括既有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地下管线、岩土体及地下水体等的统称。 2.1.6 支护结构 retaining structure 支挡或加固基坑侧壁的承受荷载的结构。 2.1.7 设计使用年限 design service life 设计规定的从基坑开挖到预定深度至完成基坑支护使用功能的时段。 2.1.8 支挡式结构 retaining structure 以挡土构件和锚杆或支撑为主要构件,或以挡土构件为主要构件的支护结构。 2.1.9 锚拉式支挡结构 anchored retaining structure 以挡土构件和锚杆为主要构件的支挡式结构。 2.1.10 内撑式支挡结构 strutted retaining structure 以挡土构件和支撑为主要构件的支挡式结构。

基坑监测方案-讲解学习

基坑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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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 目录 §1概况 (1) 1.1工程概况 (1) 1.2环境概况 (1) §2监测技术要求与目的 (1) §3监测方案编制依据 (2) §4监测方案编制原则 (3) 4.1系统性原则 (3) 4.2可靠性原则 (3) 4.3与设计、施工相结合原则 (3) 4.4经济合理原则 (3) §5监测内容 (3) 5.1塔机基础监测 (4) 5.2基坑围护监测 (4) 5.3坑底回弹监测 (4) §6监测点的布设 (4) §7监测控制网的布设 (5) §8监测仪器及方法 (5) 8.1垂直、水平位移监测 (6) 8.2坑底回弹监测 (9) §9报警 (9) §10监测工作计划、周期及频率 (10) §11资料整理与成果提交 (11) §12技术保障措施 (11) §13质量保障措施 (11) §14应急预案 (12) 14.1应急小组 (12) 14.2应急小组职责及工作程序 (12) 14.3实施注意事项 (13) §15监测方案布点图 (13) 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精品文档 §1概况 1.1工程概况 本工程基坑开挖面积约75000m2,基坑围护周长约1300m,基坑开挖深度为 11m,基坑采用钻孔灌注桩,局部门式刚架围护结构,三轴搅拌桩止水,二道混凝土/型钢斜支撑体系。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周边环境等级为二/三级。支撑按照××市《基坑工程设计规程》(DG/TJ08-61-2010)中相关规定,本基坑按二级基坑要求进行施工监测。 1.2环境概况 项目四周分布有道路、楼房和高架桥等建筑物,道路下埋设有信息、雨水、煤气等管线。基坑开口线距最近的建筑物边线仅有15米左右。 拟建场地地貌类型属××平原,地貌形态单一。勘察期间测得勘探点孔口标高一般为3.45~5.11m之间,场地平均标高约4.20m。 拟建场地处于上海地区古河道地层,缺失上海市统编的第⑥层、第⑦层土,地表下深度85m范围内地基土均属第四纪滨海~河口相、滨海~浅海相、滨海、沼泽相、溺谷相、滨海~浅海相、滨海~河口相沉积物。主要由粘性土、粉性土和砂土组成,一般呈水平状分布。此次监测重点为基坑围护桩墙和施工用塔机基础。 §2监测技术要求与目的 本工程的信息化施工监测充分考虑到以下各因素的影响: 1、本工程基坑形状不规则,开挖面积较大,边线较长。工程施工周期长,施工流程较多,包括围护施工、基坑开挖及地下结构施工等部分,工艺复杂。 2、基坑监测数据反馈的及时性和与施工的联动性要求较高。因此,本工程监测工作必须严格按设计及有关管理部门的有关变形控制要求进行实施,同时对基坑围护结构、塔机基础进行重点监测。 在基坑开挖过程中,由于受地质条件、荷载条件、材料性质、施工条件和外界其 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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