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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公司集体资产股东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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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公司集体资产股东组织形式

王斌周城镇集体企业在改制为公司后,集体经济主要以公司股东的形式存在。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缺乏公司体制下集体资产股东组织形式的统一规定,造成实践中集体企业改制后命运各不相同。

集体所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集体企业的机制优势不断弱化,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明显劣势,主要表现为:产权不清,政企不分,缺乏约束机制等。为解决以上问题,自1996年开始中央各有关部门就集体企业清产核资、产权界定问题陆续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和规定,在促进集体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基本结束,我国大部分集体企业(主要是城镇集体企业)已完成了其改制进程,并且有相当一部分集体企业在改制后采用了公司模式,①使得“公司股东”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集体经济的主要表现形式。由于各地在集体资产管理问题上各自为政,原集体企业在改制为公司后在集体资产管理问题上出现了组织形式不统一的问题,造成集体资产的现实命运迥然不同,集体资产及其成员利益缺乏有力保障。鉴于此,笔者对当前公司集体资产股东应采取的组织形式进行了粗浅分析,抛砖引玉,以求教于诸学界同仁:

一、公司集体资产股东的形成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规定了集体企业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可以吸收本企业职工、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集资入股,可与其他企事业单位联营,可向其他企事业单位投资并持有其他企业的股份(参阅《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21条第8款),这就造成实践中城镇集体企业的出资情况极其复杂。出资主体的多元化加之我国特有的行政主导式经营模式,直接导致了在集体企业中普遍存在政企不分、产权不明的现象,企业职工缺乏积极性,企业管理机制僵化。1996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城镇集体企业、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试点开展对集体企业清产核资的工作,目的是摸清集体企业“家底”,促进理顺产权关系,为促进集体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好基础(参阅《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暂行办法》第2条)。此后,有关部委又陆续出台了关于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若干政策,为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公司制企业创

造了必要条件。

清产核资后,符合条件的集体企业经提出申请和有关部门审核,可以领取《城镇集体资产产权登记证》,该证是集体企业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集体资产并以该资产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凭证。②集体资产归原集体企业全体劳动者集体所有,在形式上由集体资产管理组织作为其向新公司的出资,集体资产管理组织成为新公司的股东(即本文所述的集体资产股东),在新公司持有相应的股权或股份。

二、公司集体资产股东的组织形式

改制时经界定归原集体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的资产在管理、运营及处分等问题上,国家目前尚无统一规定,地方上的规定也有很大不同。有的规定“可设立集体基金会对其进行管理,并以基金会的名义向改组后的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或股份合作企业投资”(参阅《山西省企业集体基金会设立登记暂行办法》第2条);有的规定“企业资产经界定仍归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可申请设立集体资产管理协会,作为本企业劳动群众集体共有资产的管理者,行使原企业集体资产的所有者职能”(参阅《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本市城镇集体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第2条第3款);“成立集体资产管理协会,要经过所属范围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经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有关主管部门的授权专门机构确认后,到对应的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参阅《北京市城镇集体企业集体资产管理协会登记管理办法》第3条);还有的规定“界定为本企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资产,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由职工(代表)大会确立集体资产的管理者及出资人。改制企业由职工(代表)大会设立的职工持股会作为集体资产的管理者,行使出资人职能”(参阅《天津市城镇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第8条)。可见各地在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对集体资产管理组织形式的选择上极为混乱,综合起来,各地所采用的组织形式主要包括基金会模式、管理协会社会团体法人模式和职工持股会模式。下面就此作具体分析。

(一)基金会模式不适用于公司制下集体资产管理的需要

基金会法人属传统民法中所述财团法人的一种典型形式。作为财团法人,基金会模式并不适用于改制后集体资产的管理和运营,其主要原因在于:1、基金会法人的财产来源于社会捐赠。集体企业改制时形成的集体资产是企业资产经评估后由有权部门正式确认的企业净资产核减去国家、企业内外部个人和单位投资后剩余的、无法分割的企业职工

所有者权益。这部分权益由企业全体劳动者集体所有,作为集体资产管理组织向改制后公司的出资。这与靠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捐赠成立的基金会法人截然不同;2、基金会法人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而公司则以营利性作为其根本特征,这也是公司股东投资于公司的期望所在。同时,营利性也是“公司存在及行动的最高价值理念,进而作为判断公司经营合乎目的性和董事责任事由的价值标准来起作用。”[1](P35)公司集体资产股东以其出资投资于公司,根本目的也正是为了维护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和集体资产股东成员利益的不断增长,这也完全符合《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的立法意旨;③3、基金会法人没有成员。财团法人的根本特征就是以财产作为其成立基础,是一种财产组合,没有固定会员,财产捐赠人、基金会设立人并不实际控制基金会。而集体资产管理组织既有实际的出资,也具有固定的组织成员,各成员依其在集体资产管理组织享有的社员权行使其权利和履行义务,集体资产管理组织作为公司股东享有的收益也应当作为收入按内部章程规定予以支配,其最终结果仍是由各集体资产股东成员受益。

(二)以非营利性为特征的社会团体法人模式与公司的营利性相抵触

我国民法上所称的社会团体法人是一种非营利性社会组织。④如前所述,公司以其营利性为根本特征,集体资产股东作为公司股东享有的利益分配、股权转让和投资等项权利无一不体现出其营利的目的,这都与社会团体法人的非营利性绝对抵触。另外,从成员组成上来看,社会团体法人成立时要求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而公司集体资产股东成员是依改制时与原集体企业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确定的,成员只能为自然人并且无成员人数多少的限制。再者,从资金来源及运用分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成立时需要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成立时只需要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且在团体资金运用上一般靠收取会员会费以维持团体的日常开支,所取得的财产只能用于其目的事业,不能分配给会员。而公司集体资产股东所拥有的资产依改制时《城镇集体资产产权登记证》确定的数额为其向公司的出资,在数额上一般都远远超出社会团体成立的资金要求,而且在运用时方式多样,如有营利可依内部章程向其成员进行分配。因此,社会团体法人模式也不适合公司集体资产股东采用。

(三)职工持股会自身性质难以界定

职工持股会是我国国有、集体企业在改制为公司时大量出现的一种新形式,海尔、娃哈哈、张裕等国内知名大型

集团公司在其股东结构上,职工持股会都占有相当大的股权比例。1997年,民政部、原国家外经贸部、国家体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在外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就外经贸企业试点职工持股会的登记管理问题明确规定:“职工持股会是专门从事企业内部职工持股资金管理,认购公司股份,行使股东权力,履行股东义务,维护出资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职工持股会依法登记后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但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2001]25号向外经贸部《关于外经贸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法律地位问题的复函》中指出:“职工持股会是公司工会内设的专门从事本公司内部职工股的管理组织,不必作专门的登记。同时,请你部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研究外经贸企业职工持股会的法律地位问题。”实践中,地方上关于职工持股会的规定也是各不相同,有的采用职工合股基金会模式,规定成员以投入的资金为限享受资产受益、重大决策等权力,对基金会承担有限责任,合股基金会对公司以投入的资本享有股权并承担有限责任,合股基金会只能在本企业改造为公司时作为公司的股东,不得从事任何其他经营活动(参阅《山西省企业职工合股基金会设立登记暂行办法》);有的采用社会团体法人模式,规定职工持股会是由公司职工自愿组成的、并经核准登记的社团法人,职工持股会的资金仅限于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不得设立企业和用于购买社会发行的股票、债券,也不得用于向本公司以外的企事业单位投资,职工持股会设立理事会与监事会(参阅《北京市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职工持股会试行办法》、《关于本市企业进行职工持股会试点的补充规定》);还有的采用依托工会设立的非法人团体模式,规定职工持股会须以工会社会团体法人的名义承担民事责任,持股职工以其出资额为限对职工持股会承担责任,职工持股会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参阅《上海市关于公司设立职工持股会的试点办法》)。

以上事实表明,从职工持股会出现至今长达10多年的时间内,从中央到地方关于职工持股会的法律地位问题并无定论。因此,由职工持股会来管理集体资产,将会导致在实践中产生更多的问题。

(四)企业法人模式有利于保障集体资产和集体资产成员利益

1、集体资产所有权的归属

探讨更合理的集体资产股东组织形式,应深入研究集体资产所有权的归属。在此问题上,学界存在有不同观点。有观点认为,集体所有权既不是集体企业所有,也不是由集体组织作为法人享有所有权,而是指集体组织全体成员共同对集体财产直接享有的所有权,其主体是集体组织的全体成员,而不是集体组织,集体所有权是全体成员的共有权。

[2](P518)也有观点指出,“集体所有权主体是…个人化与法人化的契合?,集体财产应为集体组织法人所有,法人可以对集体财产享有独立的支配权,而集体组织成员对集体财产享有股权或社员权”。[3](P378)还有学者认为,对集体所有权主体的界定,应当根据集体所有制的各种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农村社区集体所有权适合采取社区全体成员共同所有的形式,而在农村专业性集体所有制经济中和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中的集体所有权形式则适合采用法人所有权形式。

[4]

笔者认为,无论是从营利性社团法人具有的独立法人格角度考虑,还是依据大陆法系物权法关于所有权的一物一权原则,集体资产在外部层次上都应当属于公司集体资产股东所有,不能机械地将《民法通则》第74条规定的“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理解为由集体成员共同所有。如采用由全体集体资产股东成员共有的形式,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都可能导致集体资产的不稳定性。因为按照共有所有权原理,共有财产并不脱离单个的共有人,集体财产归集体成员共有,就成为集体成员个人的所有权,作为共有者的集体成员随时加入或退出共有组织都会引起共有财产的分割,因而集体所有难以稳定,而且有可能解体。[5](P519、331、483)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在终极意义上的财产所有者只能是私人或国家,所谓集体所有在此意义上也只能归为若干私人利益的总和。但我们在探讨理论时不能无视这样一个现实,这就是我国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作为公有制经济组成部分的集体所有制经济是与私人所有制相对立的,即使在目前,立法对集体所有制和私人所有制也是实施分体保护的,在这种形势下,采取由公司集体资产股东具有独立的法人格和法人财产的立法模式是符合时宜的,也更能体现现代企业制度的根本要求。

2、国外职工持股会组织形式可否采用

结合国外有关职工持股会的规定,职工持股会的模式还包括合伙、有限责任公司和信托模式[6],那么这三种模式是否适合集体资产股东采用呢?下面逐一分析:1、合伙模式。主要为日本所采用。笔者认为,合伙究其实质为个人财产的联合,体现了各合伙人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财产的所有权关系,在财产所有权问题上与我国公有制经济体制下强调的集体所有存在较大区别,在目前理论界和实践均依国家、集体和个人来划分所有权主体的背景下,集体资产股东不宜采用合伙作为其组织形式;2、有限责任公司模式。此种模式已为德国所采用。但我国公司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必须在50人以下,这就造成了集体资产股东成员在50人以上时无法采用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组织形式,故将集体资

产股东的组织形式统一规定为有限责任公司也有问题;3、信托模式。此种模式是由持股人与受托人订立股份信托协议、由受托人代其行使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的模式。显然,由于我国集体资产并非属于单个集体成员所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是集体资产当然的所有权主体,其在性质上不可能是与各成员存在合同关系的一种受托组织,故信托模式亦不适合集体资产股东采用。

3、采用企业法人作为集体资产股东组织形式的理由

结合我国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地位和发展历程,集体资产股东的组织形式亦适宜采用企业法人模式。理由主要为:1、企业法人以营利性为其根本特征。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企业法人要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积极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这与公司在经营上的营利性是一致的。集体资产股东的投资行为不能也不应只局限于本公司内部,采用企业法人作为其组织形式能赋予集体资产股东以合法的主体资格,为其下一步采取融资、借贷等多种手段来积极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创造资格上的条件。2、便于更好地管理集体所有制经济。改制以前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注册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部门,如采用基金会、社会团体等形式则须由民政部门进行登记,这就会造成管理上的诸多问题。由工商行政部门对集体资产股东进行企业法人登记,能保证原城镇集体企业和新公司集体资产股东企业资料的完整性和延续性,能更好地实现对改制后公司集体资产股东的科学管理。

三、结论及建议

综上所述,集体资产股东不应采取非营利性特征的基金会模式和社会团体法人模式,营利性应当为集体资产股东的根本特征,集体资产股东最适宜采用企业法人作为其组织形式。作为公司股东,集体资产企业法人享有与其他股东相同的完全的股东权,完全适用公司法的规定;作为营利性社团法人,集体资产企业法人以实现集体资产利益最大化为其根本目标,可以通过资金借贷、股权转让、对外投资等经营活动与其他市场主体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以促进集体经济长久、持续、健康的发展。

注释:

①事实上,由于地方上关于集体企业改制的政策不同,造成集体企业改制模式区别很大,有的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的实际上已经成为私营企业。

②参阅《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集体资产产权登记暂行办法》第3条,此处的表述不甚准确,对集体资产享有产权并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主体应当是未来的集体资产管理组织。

③参阅《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7条:集体企业的任务是: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发展商品生产,扩大商品经营,开展社会服务,创造财富,增加积累,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繁荣社会主义经济。

④参阅《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2条: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参考文献:

[1](韩)李哲松著.吴日焕译.韩国公司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2]温世扬.略论我国民法的物权体系.转引自王利明.物权法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

[3]孔祥俊.民商法新问题与判解研究.[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6.

[4]韩松.论集体所有权的主体形式.[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0,(5).

[5]王利明.物权法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

[6]王保树.职工持股会的法构造与立法选择.[J].法商研究.2001,(4).

公司股权分配方案

股权激励分配方案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其工作效率,使员工利益和企业利益更加一致化,追求高效率的企业治理结构,以资产为纽带,把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捆绑在一起,使员工成为企业真正的主人,并分享公司的成长。 本股权分配方案本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行员工持股数额的分配,以期既能客观反映管理层和骨干员工对公司发展的贡献,又能激励管理层为公司的长期增长而努力,同时有效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一、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股权:指宝鸡市森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00万元,一定数额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公司资产。 2.股权分配:指宝鸡市森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公司内外名义上的股权划分,股权拥有者(除本公司企业法人外)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3.分红:指宝鸡市森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数额与总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二、参与分配的人员范围 (1)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公司副总经理、各部门正副职); (2)或对公司经营做出重大贡献的业务、技术骨干人员。 三、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截至2014年2月28日止,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0万元。现公司创始股东为了配合和支持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自愿出让股权以激励员工进行期权激励,激励股权份额为公司注册资金总额的45%。 王晓东:股权占注册资本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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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管理公司组织架构图: 二,岗位职责描述: 1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的授权下,执行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实现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目标;通过组建必要的职能部门,组聘管理人员,形成一个以总经理为中心的组织、管理、领导体系,实施对公司的有效管理;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的经营管理,经董事会授权,对外签订合同和处理业务;向董事会提交年度报告及各种报表、计划、方案,包括经营计划、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等。 2副总经理(分管业务):服从总经理的领导。根据公司的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基金产品的研究决策、营销和投资运作。 3副总经理(分管公司运营):服从总经理的领导。树立企业文化,领导人力资源、行政、法律和客户服务部门,保证公司运营的顺畅,为业务的开展提供人力配备、行政后勤和法律的保障。 4营销部: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完成公司下达的产品销售目标;根据接触客户的第一手资料,为产品研发部提供数据支持及建议;营销策略、计划的拟定、实施和改进;负责市场调研、市场分析工作,制定业务推进计划;负责如实向顾客介绍产品、与顾客洽谈合同和签订合同,确保所签合同规范、有效和可行;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及与本企业有关的数据资料,建立和运用客户资料库;负责合同、评审记录的及时传递和保存;负责货款回收的管理;协助客户服务部对顾客满意程度的调查。 5产品研发部:分析国际国内投资市场现状及趋势,并充分调研;在法律部的法律指导下研发新的符合法律法规的投资产品,并进行可行性论证;进行小面积的产品试运行,时刻关注产品所取得的成效;根据试运行的结果完成可行性报告,协助营销部进行新产品的推广;负责风险的预测和风险应对计划的制定。

(完整)多人股权分配协议书

创始股东协议书 股东一: 身份证号码: 股东二: 身份证号码: 股东三: 身份证号码: 股东四: 身份证号码: 股东五: 身份证号码: 股东六: 身份证号码: 股东七: 身份证号码: 股东八: 身份证号码: 股东九: 身份证号码: 股东十: 身份证号码: 经以上十个股东共同设立,就(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拟设立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万元,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第二条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金额、股权比例分配如下: 第三条利益分配 3.1 各方确认公司股权不仅以各自投入的资本作为唯一衡量基础,除各方另有约定外,公司经营利润由全部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分享,上述比例会在其他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或引入投资人时同比例稀释。 3.2 对实际出资的股东实行保本措施,如年底公司产生盈利,以利润部分的60%分配给实际出资股东,剩余40%利润按约定股权进行分配;待已分配费实际出资股东金额等于实际出资后,则按约定股权统一分配。 3.3 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1)分红的时间:每财务年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财年的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 (2)分红的数额为各方持股比例乘以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

再提取。 (4)如公司发展需要,经全部股东协商一致,也可不分红,全部利润作为公司发展资金。 第四条表决 4.1 专业事务(非重大事务) 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除董事长外由其余股东进行投票,按股权比例进行统计,如支持票多于反对票,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 4.2 公司重大事项 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公司董事长有一票决定权,需由董事长同意后做出决议。 第五条股权处分 5.1 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5.2 股权转让 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

投资管理公司组织架构

投资管理公司组织架构 部门一《技术分析交易部》 部门前期所需部门经理一名 部门小组组长一名兼职风控人员 部门交易员3-5名 该部门所需风险10%-20%,年收益率30%-50%,该部门主要以对市场有着深厚理解和分析的部门经理带队,对于A 股/股指期货/外汇等金融衍生品进行技术分析,控制风险进行交易。我对该部门抱有很高的期望值。风险和收益并存的原理加上该部门拥有超过5年以上交易经验,并曾经在东北有着最大投资公司之称的交易部经理带队,该部门对于公司创造的利润值得期待。 部门操作策略及流程 一、交易环境:正规做市商和ECN都可以,平台稳定不掉线。 a)要求点差尽可能低,EUR/USD成本控制在1左右. b)隔夜利息合理 二、交易货币: EUR/USD、AUD/USD、USD/CHF、GBP/USD、USD/JPY (直盘或交叉盘) 三、账户资金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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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骑股东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号):缝出资金额:出资日期:章西安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核发日期: 说明:1、本出资证明书仅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不得转让或作其他用途。、本出资证明书骑缝章处加盖西安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后方为有效。2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申请表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 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释义】本条是关于股东出资证明书的规定。〖评析〗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缴付出资义务,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法律 文件,是股东对公司享有权利、承担责任的重要依据。成立日期,即公司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注册资本,股东实缴出资的总额;公司盖章, 只有公司盖章后,出资证明书才产生法律效力。出资证明书范本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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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权分配方案 创业企业的股权分配 曾风光无限的“千夜”旅游曾于获得中关村兴业的1000万投资,市场估值达到5000万。创始人冯钰反思千夜倒闭的原因时认为,“其实问题核心还是股份结构不合理”。股权分配问题对于创业企业是不得不面临的问题。而且,在最开始如果没有处理好,很可能为今后的创业失败埋下隐患。有的人认为该平均分配,事实上,最错误的做法是股权五五分,五五分的结果是没有分配决定权。在开始的蜜月期可能不会产生争执,正所谓可以共患难,难以同甘苦。到了一定阶段,出现分歧的时候,如果有没有一个人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可能谁也不服气谁,最终的结果就是分道扬镳,创业失败。基于公司法规定的的股权1/2的决议规则和2/3的特别决议规则,相对理想的股权分配是持1/2以上股权,更理想是2/3以上。本文试图解释实际中有些具体的操作问题。 本文分为三个部分。 一是创始人的股权。 二是员工的股权。 三是众筹的股权。 最后分享三家著名创业公司的股权分配案例。 1.创始人的股权 1.1确定创始人。创始人是承担了风险的人。判断创始人的简单方法是看,拿不拿工资,如果在最开始,都不能支付工资给你,那你就是创始人。 1.2创始人的身价如何确定。 1.2.1初始(每人均分100份股权)。我们给每个人创始人100份股权。假设加入公司现在有三个合伙人那么一开始他们分别的股权为100/100/100。 1. 2.2召集人(股权增加5%)。召集人可能是CEO、也可能不是CEO,但如果是他召集了大家一起来创业,他就应该多获得5%股权。假设A是召集人。那么,现在的股权结构为105/100/100。 1. 2.3创业点子及执行很重要(股权增加5%)。如果创始人提供了最初的创业点子并执行成功,那么他的股权可以增加5%(如果你之前是105,那增加5%之后就是110.25%)。 1. 2.4迈出第一步最难(股权增加5%-25%)。如果某个创始人提出的概念已经着手实施,比如已经开始申请专利、已经有一个演示原型、已经有一个产品的早期版本,或者其他对吸引投资或贷款有利的事情,那么这个创始人额外可以得到的股权,从5%到25%不等。

基金管理公司组织架构图

基金管理公司组织架构 一,基金管理公司组织架构图:;二,岗位职责描述:;1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的授权下,执行董;2副总经理(分管业务):服从总经理的领导;3副总经理(分管公司运营):服从总经理的领导;4营销部: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完成公司下达的产品;5产品研发部:分析国际国内投资市场现状及趋势,并;6基金运作部:根据公司各类投资产品的收益情况,制;7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 一,基金管理公司组织架构图: 二,岗位职责描述: 二,1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的授权下,执行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实现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目标;通过组建必要的职能部门,组聘管理人员,形成一个以总经理为中心的组织、管理、领导体系,实施对公司的有效管理;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的经营管理,经董事会授权,对外签订合同和处理业务;向董事会提交年度报告及各种报表、计划、方案,包括经营计划、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等 2副总经理(分管业务):服从总经理的领导。根据公司的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基金产品的研究决策、营销和投资运作。 3副总经理(分管公司运营):服从总经理的领导。树立企业文化,领导人力资源、行政、法律和客户服务部门,保证公司运营的顺畅,为业务的开展提供人力配备、行政后勤和法律的保障。 三,4营销部: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完成公司下达的产品销售目标;根据接触客户的第一手资料,为产品研发部提供数据支持及建议;营销策略、计划的拟定、实施和改进; 负责市场调研、市场分析工作,制定业务推进计划;负责如实向顾客介绍产品、与顾客洽谈合同和签订合同,确保所签合同规范、有效和可行;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及与本

企业有关的数据资料,建立和运用客户资料库;负责合同、评审记录的及时传递和保存; 负责货款回收的管理;协助客户服务部对顾客满意程度的调查。 5产品研发部:分析国际国内投资市场现状及趋势,并充分调研;在法律部的法律指导下研发新的符合法律法规的投资产品,并进行可行性论证;进行小面积的产品试运行,时刻关注产品所取得的成效;根据试运行的结果完成可行性报告,协助营销部进行新产品的推广;负责风险的预测和风险应对计划的制定。 6基金运作部:根据公司各类投资产品的收益情况,制定资金的投资计划;负责投资的实时操作;于营销部和产品研发部紧密配合。 7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人员配备需求完成人员的招聘、试用、转正等环节;制定公司的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对在岗人员的关注和测评,对员工进行有效的激励;规划、组织和实施公司的人员提升培训。 8行政部:根据公司的战略和经营理念,营造公司的文化氛围;制定《员工手册》(包括上下班时间、办公室环境管理办法、迟到或旷工等的处理办法、公司车辆管理办法、各部门职业晋升通道的设定、各类员工福利管理办法、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等);日常公司正常运营的管理。 9法律部:负责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对产品研发部的工作进行法律上的指导;协助公司相关部门及各下属企业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公司及各下属企业中容易出现漏洞和滋生腐败现象的部门加强管理,逐步建立完善的监督约束机制;参与公司重大经济活动的谈判工作,审查、修改、会签经济合同、协议,协助和督促企业对重大经济合同、协议的履行;协助公司相关部门办理企业开业注册、合并、分立、兼并、解散、清算、注销等工商事务及公证、抵押等法律事务;负责审查、修改各类经济合同、协议,协助和督促公司对重大经济合同、协议的履行;负责处理

成立公司股权怎么分配

成立公司股权怎么分配 一、公司类型的选择 设立新公司首先要确定公司的类型,在中国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在与: 1.两种公司的成立条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募集资金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 3.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不象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困难。 4.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5.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人数相对来计比较少,召开股东会等也比较方便,因此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经常是由股东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人数较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6.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公司的人数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可以不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可以不公告,只要按照规定期限送交各股东就行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类,所以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其中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要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缺点有: 优点:1、设立程序简便;2、便于股东对公司的监控;公司秘密不易泄漏;3、股权集中,有利于增强股东的责任心。 缺点:1、只有发起人集资方式筹集资金,且人数有限,不利于资本大量集中; 2、股东股权的转让受到严格的限制,资本流动性差,不利于用股权转让的方式规避风险。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缺点: 优点:1、可迅速聚集大量资本,可广泛聚集社会闲散资金形成资本,有利于公司的成长;2、有利于分散投资者的风险; 缺点:1、设立的程序严格、复杂;2、公司抗风险能力较差,大多数股东缺乏责任感;3、随着投资人的不断进入,发起人股东的股权被稀释,存在失去公司控制权的风险。

私募基金的组织架构与风险管理体系

私募基金的组织架构与风险管理体系 一、基金架构与组织结构设计(1)权力机构联合管理委员会。由每位基金投资人(合伙人)各自委派1名代表组成联合管理委员会,是基金的权力机构;负责批准《基金章程》《资产管理协议》《资金监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以及决定更新合伙人的加入、退伙、解散等事项。(2)决策机构投资委员会。由普通合伙人授权专业的人士和有限合伙人的委派代表组成投资委员会,负责所有投资项目的决策,以及做出资金调动的指令等重大事项。(3)执行机构基金管理人。负责寻找、论证项目,执行投资决策,跟踪项目管理;设计产品方案并进行基金的持续募集等。(4)资金监管基金托管人。由全体合伙人共同选定的商业银行担任基金托管人,负责对基金在该行业开立的托管账户进行严格监管,并对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进行监督,保证资金不被挪用、侵占。 (5)顾问机构风险控制委员会。外部聘请投行、行业方面的转而又人士承担,对拟投资的项目发表独立意见。(6)资金保管托管银行。注册资金以及未来募集的有限合伙人资金需要委托给银行进行客户管理。该银行叫做托管银行。按照资金托管协议,托管银行对基金的资金调度进行严格监管。而在一个典型的股权基金内部,可以由以下几个部门组成:A风险控制部:负责整个公司运作的监管和风

险管理。B基金部:负责资金募集。C项目部:负责考察和投资项目。D后期管理服务部:负责投资项目后的服务以及退出管理。二、基金的风险管理体系 基金的风险控制体系严格按照内部控制的原则和精神进行 职能分工和牵制设计,采取多种手段,综合防控风险。(1)可续的管理机制基金决策机制:拥有投资决策权(保证决策的公正性)。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权(突出投资管理的专业性)。基金托管人:资金监管权(保障资金的稳定性)。审计/估值/法律机构:投资监督权(投资交易的公平性)。(2)严格的约束/激励机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严谨、勤勉地履行职责,根据《资产管理协议》受托对基金资产进行管理,基金管理人不称职时,基金权力机构可以予以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收益与业绩挂钩。(3)专业的技术控制手段投资前风险控制:充分的尽职调查,独立的中介机构介入,专业的风险评估以及事先设定可退出方案。投资中风险控制:通过严密的法律条款设定安全的交易方式,并在投资后采取严密的监管措施。风险化解措施:要求被投资方提供足够的资产担保,及时发现风险,并委托专业机构做还要违约处置能力。(4)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公开透明是最好的监管方式,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年度报告(经审计)、半年度报告、临时报告。每一投资人拥有绝对的审计监督权,

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

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 篇一: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一、公司全称:广西盛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住址:xxxxxx 三、公司登记日期:xx年xx月xx日。 四、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 五、公司股东:xxx(身份证号:xxx)于xx年xx月xx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xx元。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说明:1、本出资证明书仅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不得转让或作其他用途。 2、本出资证明书加盖广西盛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后方为有效。 核发日期:xx年xx月xx日(公司印章) 篇二: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一、本公司全称: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住址:_____省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路_______号 三、公司登记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万元) 五、公司股东:_________(姓名或名称)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_____万元。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 核发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公司印章) 出资证明书有以下特征: 第一,出资证明书为非股权证券。即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并非由出资证明书所创设,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来源于股东的出资,出资证明书只是记载和反映股东出资的客观状况,因此,它与设定权利的股权证券不同。

第二,出资证明书为要式证券。即出资证明书的制作和记载事项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进行。 第三,出资证明书为有价证券。出资证明书是股东享有股东权的重要凭证。但是,出资证明书与股票不同,股票是可流通的有价证券,而出资证明书则为不流通的有价证券或者是称为流通受到严格限制的有价证券。 第四,出资证明书为有限责任公司所特有。该特有相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讲的,股份有限公司表现股东权益的凭证称为股票,而不称为出资证明书。 第五,出资证明书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签发的证明股东权益的凭证。公司未成立之前不能向公司的股东签发。

基金公司组织架构以及部门职能

基金公司组织架构以及部 门职能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一)基金管理公司组织架构 (二)职能描述 1、专业委员会 (1)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是非常设的议事机构,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的前提下,拥有对所管理基金的投资事务的最高决策权。投资决策委员会一般由基金管理公司的总经理、研究部经理、投资部经理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决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投资计划、投资策略、投资原则、投资目标、资产分配及投资组合的总体计划等。具体的投资细节则由各基金经理自行掌握。 (2)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也是非常设议事机构,一般由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经理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工作是制定和监督执行风险控制政策,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建议。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工作对于基金财产的安全提供了较好的保障。 2、投资管理部门 (1)投资部 投资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和计划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向交易部下达投资指令。同时,投资部还担负投资计划反馈的职能,及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市场动态信息。 (2)研究部 研究部是基金投资运作的支撑部门,主要从事宏观经济分析、行业发展状况分析和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分析。研究部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对宏观经济、行业状况、市场行情和上市公司价值变化的详细分析和研究,向基金投资决策部门提供研究报告及投资计划建议,为投资提供决策依据。 (3)交易部 交易部是基金投资运作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执行交易计划。交易部的主要职能有:执行投资部的交易指令,记录并保存每日投资交易情况;保持与各证券交易商的联系并控制相应的交易额度;负责基金交易席位的安排、交易量管理等。3、风险管理部门 (1)监察稽核部 监察稽核部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分析报告,直接对总经理负责。监察稽核部主要工作包括:基金管理稽核,财务管理稽核,业务稽核(包括研究、资产管理、综合业务等),定期或不定期执行、协调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等工作。监察稽核部在规范公司运作、保护基金持有人合法权益、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方面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2)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或潜在的风险进行有效管理。该部门的工作主要对公司高级管理层负责,对基金投资、研究、交易、基金业务管理、基金营销、基金会计、IT系统、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各业务部门及运作流程中的各项环节进行监控,提供有关风险评估、测算、日常风险点检查、风险控制措施等方面的报告及针对性的建议。 4、市场营销部门

最新公司股权分配协议书

公司股权分配协议书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四方出资设立有限公司,特于20xx年xx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比列)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备注:所有股东在签属该协议日起一年半时间内无特殊情况下不得退股,否则所 持股份将自动贬值为当下股值的60%被公司收回,由股东会管理。)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合伙协议股权划分标准

本合伙协议适用范围: 本合伙协议适用于创业前各股东之间基于未来项目的投入安排、分工、股权权益限制、收益分配及后续可能出现的影响企业存续发展的例外情况安排的整体约定。在公司成立前或公司已经成立,均可使用本协议。 一般情况下,股东之间在创业初期基于一个共同的目标有着美好的憧憬,考虑到创业初期各股东之间利益纠葛较少,所以在创业初期大家共同的利益点就是利用自己的优势将企业做大做强,对于前期的合伙协议也基本很简单,涉及内容较少。但是,后期随着企业慢慢做大,各方之间对于利益分配越来越在意,如果等到企业做大的时候再去制定各项制度去规范权益限制、收益分配以及出现例外情况再去解决,基本上已经很难或者无法解决,留给各位合伙人的将是合伙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占着股权不干活或者在私下做着和企业有同业竞争的业务,损害企业整体利益。 本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法》、《企业合伙法》以及实践中的各种案例,我们对该初创企业在创立初期及后期发展过程中的可能遇到的各种影响企业发展发展壮大的事项进行约束,主要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投入的安排(包括股权结构的安排)、各股东的分工、引入新投资的股权稀释(包括非投资人股东)、表决权的安排、项目后期收益(亏损)安排、股权权能限制、例外情况约束等等。使用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协议进行增减。 本协议由律师进行备注,以规范用户使用,用户完成修改后,将红色字体部分删除即可。

合伙协议 甲方:XXX,身份证号码:XXX 地址:XXX 手机号码:XXX,电邮:XXX 乙方:XXX,身份证号码:XXX 地址:XXX 手机号码:XXX,电邮:XXX 丙方:XXX,身份证号码:XXX 地址:XXX 手机号码:XXX,电邮:XXX 在实际操作中,以上各方需要是公司所有股东,代表公司100%的股权,小股东亦不能缺少。当然,以上各方中,可以是自然人股东,也可以是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填写完整法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注册地址即可。 (以上一方,以下单称“创始股东”或“股东”,合称“全体创始股东”或“全体股东”或“协议各方”。) 本处的简称,在后面的相关条款中均有应用,如无特殊指定,不更改即可。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在法律效力上,《合伙协议》首先要符合《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其次,如果已经成立公司,《合伙协议》还不能与公司章程相违背。在此前提下,只要是各方一致的意思表示,自愿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条公司及项目概况 1.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为XXX,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XXX万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针对已经成立公司的情况,公司名称应为工商登记的公司全称,注册资本为公司注册时认缴的注册资本(不是实缴)。若签订协议时公司尚未成立,则“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等信息可写为“拟定为”。同时,若本协议为公司成立前签订,也可在公司全部注册完成后,修改信息为工商注册信息,并重新签订《合伙协议》,以进一步降低法律风险。 1.2项目概况

公司股权分配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公司股权分配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四方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特于2012年7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国内零售、批发贸易(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 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4)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 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 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2)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比列)承担公司的债务; (4)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备注:所有股东在签属该协议日起 一年半时间内无特殊情况下不得退股,否则所持股份将自动贬值为当下股值的60%被公司

投资公司组织架构、岗位编制及职位说明

恒基架构、编制与岗位职责规划(草案) 随着集团业务的发展与扩,恒基集团正向着多元化、规化、现代化、集约化迈进。为适应这一变革,区公司与业务进行了调整和重新整合,为迅速拓展工作,提高效率,发掘商业运营模式,发挥资源、资产的价值,调整公司架构,理顺管理线路,成为迫切的需要。根据投资公司发展方向和目前的具体情况,先将公司的组织架构作一规划,供集团讨论确定。 一、中期架构规划 二、近期架构规划

运场政务 部部部部 三、岗位设置 按照以上第二种近期架构,公司领导层及各部门的岗位设置如下:1、领导层: 总经理下设总监和助理各一名,分别分管业务、执行和行政。 共3个岗位,3个编制。 2、行政部 暂设行政文员兼文秘一名。司机一名(代管,归综合部) 共1岗位,1个编制。虚拟岗位1个,编制1个。 3、营运部 设部门经理1名、策划师2名(项目策划兼文案1名,投资策划1名)。虚拟岗位3名(为中宏房地产公司代管,策划兼文案一名,平面设计1名,销售经理1名) 共2个岗位,3个编制。虚拟岗位3个,编制3个。 4、市场发展部 设部门经理、市场主管各一名、市场专员2名。 共3个岗位,4个编制。 5、财务部 由区财务部兼,专职财务专员1名。 共1个岗位,1个编制。 恒基投资按照近期架构共有14个岗位(含4个虚拟岗位),16个编制(含4个虚拟岗位)。

四、恒基投资架构说明(略) 五、岗位职责

营运总监职位说明书 任职资格: 教育背景: ◆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经验: ◆8年以上营销团队管理工作经验,至少5年以上同行业销售工作经验。 技能技巧: ◆熟悉房地产招商和营销各环节流程;具有敏锐的商业触觉、优异的工作业绩; ◆表达能力、感召力、判断能力、决策能力、谈判能力,团队管理方面极强的领导技巧和才能; ◆熟悉项目企划、营销宣传、品牌建立及推广等工作; 职业操守: ◆正直、严谨、自律、大局意识; ◆敬业、责任心强,处理事情客观; ◆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和优秀的综合素养。

股权分配协议(官方)

XXX股权分配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公司地址:*** 市**区*** ****号。 三、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社会团体法人**个,事业法人**个。分别为: XXX(自然人),现住址,身份证号为。 XXX(自然人),现住址,身份证号为。 XXX(自然人),现住址,身份证号为。 XX公司,住所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住所在****。 第一章公司投资资本 一、公司投资资本:“火锅”投资资本0万人民币 二、公司增加或减少投资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第二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一、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出资额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0%出资方式货币 ××出资总额000万,占注册资本的000%其中:实物出资000 万元,货币出资000万元、 ××出资额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0%出资方式货币 二、公司成立后,股东资金到达指定账户,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 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和项目投资;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二、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四章股东因故转让出资的条件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只有这篇文章让我搞懂了创业公司股权分配讲课教案

【导读】:股权分配问题对于创业企业是不得不面临的问题。而且,在最开始如果没有处理好,很可能为今后的创业失败埋下隐患。在开始的蜜月期可能不会产生争执,正所谓可以共患难,难以同甘甜。到了一定阶段,出现分歧的时候,如果没有一个人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可能谁也不服气谁,最终的结果就是分道扬镳,创业失败。基于公司法规定的的股权1/2的决议规则和2/3的特别决议规则,相对理想的股权分配是持1/2以上股权,更理想是2/3以上。本文试图解释实际中有些具体的操作问题。 本文分为四个部分。 一是创始人的股权。 二是员工的股权。 三是众筹的股权。 四是分享三家著名创业公司的股权分配案例。 1. 创始人的股权 1.1确定创始人。创始人是承担了风险的人。判断创始人的简单方法是看,拿不拿工资,如果在最开始,都不能支付工资给你,那你就是创始人。 1.2创始人的身价如何确定。 1.2.1初始(每人均分100份股权)。我们给每个人创始人100份股权。假设加入公司现在有三个合伙人那么一开始他们分别的股权为100/100/100。 1. 2.2召集人(股权增加5%)。召集人可能是CEO、也可能不是CEO,但如果是他召集了大家一起来创业,他就应该多获得5%股权。假设A是召集人。那么,现在的股权结构为105/100/100。 1. 2.3创业点子及执行很重要(股权增加5%)。如果创始人提供了最初的创业点子并执行成功,那么他的股权可以增加5%(如果你之前是105,那增加5%之后就是110.25%)。

1. 2.4迈出第一步最难(股权增加5%-25%)。如果某个创始人提出的概念已经着手实施,比如已经开始申请专利、已经有一个演示原型、已经有一个产品的早期版本,或者其他对吸引投资或贷款有利的事情,那么这个创始人额外可以得到的股权,从5%到25%不等。 1. 2.5 CEO,即总经理应该持股更多(股权增加5%)。CEO作为对公司贡献最大的人理应拥有更大股权。一个好的CEO对公司市场价值的作用,要大于一个好的CTO,所以担任CEO职务的人股权应该多一点点。 1. 2.6全职创业是最最有价值的(股权增加200%)。如果有的创始人全职工作,而有的联合创始人兼职工作,那么全职创始人更有价值。因为全职创始人工作量更大,而且项目失败的情况下冒的风险也更大。 1.2.7信誉是最重要的资产(股权增加50-500%)。如果创始人是第一次创业,而他的合伙人里有人曾经参与过风投投资成功了的项目,那么这个合伙人比创始人更有投资价值。在某些极端情况下,某些创始人会让投资人觉得非常值得投资,这些超级合伙人基本上消除了“创办阶段”的所有风险,所以最好让他们在这个阶段获得最多的股权。 1. 2.8现金投入参照投资人投资。很可能是某个合伙人投入的资金相对而言多的多。这样的投资应该获较多的股权,因为最早期的投资,风险也往往最大,所以应该获得更多的股权。 1. 2.9最后进行计算。现在,如果最后计算的三个创始人的股份是为200/150/250,那么将他们的股份数相加(即为600份)作为总数,再计算他们每个人的持股比例: 33%/25%/42%。 1.3创始人股权的退出机制

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组织结构搭建

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组织结构搭建 一、私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组织形式 (一)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 私募基金主要有三种组织架构:合伙制、公司制和信托制。 1、合伙制 鉴于私募基金中的投资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故实践中的合伙制基金仅限于有限合伙。 在有限合伙制模式下,基金的投资者作为合伙人参与投资,依法享有合伙企业财产权。普通合伙人代表私募基金对外行使民事权利,并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私募基金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基金管理人的身份直接管理基金,也可以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在实践操作中,多数私募基金采用基金管理人与普通合伙人分离的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制基金具有以下优点: (1)它不是纳税主体,其应缴的税收等同于基金投资者直接进行投资所需缴纳的税收,因此它不用缴纳资本利得税和所得税; (2)分配自由,不受公司制同股同利的限制; (3)治理结构便利,合伙制基金没有控股权之争。

2、公司制 公司制基金的投资者作为股东参与基金的投资、依法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基金管理人的存在可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公司常设的董事身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公司投资管理;另一种是以外部管理公司的身份接受基金委托进行投资管理。 公司制基金的组织结构图示如下: 公司制基金的优点在于: (1)投资收益可以留存继续; (2)对所有股东都是有限责任的投资形式。 但是它有明显的缺点,即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3、信托制 信托制基金由基金持有人作为委托人兼受益人出资设立信托,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信托合同作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行使基金财产权,并承担相应的受托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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