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机构年报表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表 号:卫计统1-2表
制表机关:国家卫生计生委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5]166号 有效期至:2017年12月
年一、基本情况
二、年末人员情况(人)
三、年末床位数
四、房屋及基本建设
五、年末设备数
六、本年度收入与支出(千元)
七、年末资产与负债(千元)
八、本年度医疗服务量
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限提供服务的单位填报)
十、分科构成
十一、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