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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中的委托代理问题

公司治理中的委托代理问题
公司治理中的委托代理问题

目录

一、绪论 (1)

二、委托代理理论概述 (1)

1、建立基础 (1)

2、主要内容 (1)

3、主要观点 (2)

三、委托代理问题及其所产生的原因 (2)

1、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冲突 (2)

2、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3)

3、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责任不对称 (3)

四、解决途径 (3)

1、完善公司对于代理人的约束激励机制——股票期权激励制度 (4)

2、完善经理人市场 (5)

3、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5)

五、总结 (6)

一、绪论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进一步建立,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股东日益增多,公司制企业以其可以自由转化的企业股权,只需要承担有限责任,独立法人,多元化、分散化的投资主体等优势逐渐成为主要的企业组织。和传统的单个业主制企业相比,公司制企业投资主体更多,成分更复杂,经营管理和决策难度更大,企业所有者已不能亲自管理自己决策,而必须逐步脱离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开始雇佣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以及专业的管理才能的人员来对公司进行管理,从而形成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企业制度。委托代理问题便是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所导致的问题之一。

二、委托代理理论概述

1、建立基础

委托代理理论是建立在非对称信息博弈论的基础上的。非对称信息指的是某些参与人拥有但另一些参与人不拥有的信息。信息的非对称性可从以下两个角度进行划分:一是非对称发生的时间,二是非对称信息的内容。从非对称发生的时间看,非对称性可能发生在当事人签约之前,也可能发生在签约之后,分别称为事前非对称和事后非对称。研究事前非对称信息博弈的模型称为逆向选择模型,研究事后非对称信息的模型称为道德风险模型。从非对称信息的内容看,非对称信息可能是指某些参与人的行为,研究此类问题的,我们称为隐藏行为模型;也可能是指某些参与人隐藏的信息,研究此类问题的模型我们称之为隐藏信息模型。

2、主要内容

委托代理理论是制度经济学契约理论的主要内容之一,主要研究的委托代理关系是指一个或多个行为主体根据一种明示或隐含的契约,指定、雇佣另一些行为主体为其服务,同时授予后者一定的决策权利,并根据后者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对其支付相应的报酬。授权者就是委托人,被授权者就是代理人。

委托代理关系起源于“专业化”的存在。当存在“专业化”时就可能出现一

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代理人由于相对优势而代表委托人行动。现代意义的委托代理的概念最早是由罗斯提出的:“如果当事人双方,其中代理人一方代表委托人一方的利益行使某些决策权,则代理关系就随之产生。”委托代理理论从不同于传统微观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企业内部、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它在解释一些组织现象时,优于一般的微观经济学。

3、主要观点

委托代理理论的主要观点认为:委托代理关系是随着生产力大发展和规模化大生产的出现而产生的。其原因一方面是生产力发展使得分工进一步细化,权利的所有者由于知识、能力和精力的原因不能行使所有的权利了;另一方面专业化分工产生了一大批具有专业知识的代理人,他们有精力、有能力代理行使好被委托的权利。但在委托代理的关系当中,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的效用函数不一样,委托人追求的是自己的财富更大,而代理人追求自己的工资津贴收入、奢侈消费和闲暇时间最大化,这必然导致两者的利益冲突。在没有有效的制度安排下代理人的行为很可能最终损害委托人的利益。而世界——不管是经济领域还是社会领域——都普遍存在委托代理关系。

三、委托代理问题及其所产生的原因

委托代理使得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被分离。公司股东拥有企业的所有权及剩余索取权,但是没有经营管理权。相反,公司经理拥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但是没有企业的所有权和剩余索取权。这使得经理有可能偏离股东的目标函数,做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委托代理问题会导致两种类型的结果: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就是指代理人借委托人观察监督困难之机而采取的不利于委托人的行动。逆向选择就是代理人占有委托人所观察不到的信息,并利用这些私人信息进行决策。我认为产生这种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1、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冲突

虽然公司的经营者享有公司的经营管理劝和最终成果的控制权,但是由于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经营者并不能享有公司的剩余索取权,剩余索取权由企业所有者享有,因此就使得企业的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产生了偏差。从财务角度来看,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因此股东的财务目标是实现公司的利润最

大化,亦即股东权益最大化。而股东权益的增多并不一定能使得经营者的收入增多,因此经营者的财务目标是使得个人在当前阶段以及未来阶段自己的收入最大化。经营者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追求短期的收入最大化,有可能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股东的个人利益。由于财务目标的不一致以及利益的冲突,导致经营者在缺乏委托人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出现以牺牲公司利益为代价谋求私利、隐瞒行动和信息等行为,使得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目标偏差越来越大。

2、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信息的不对称主要是由于交易费用和人为故意隐瞒所造成的。委托人聘请代理人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时,对候选的代理人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无法进行百分之百全面而深入的了解;代理人虽然对于自己的各方面水平都十分了解,但是未必会将自己的真实情况完全向委托人反映,因此就造成了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信息的不对称。同时,由于成本的考虑、技术上的制约以及其他未知因素的干扰,委托人不能对代理人的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因此委托人只能根据可以观测到的数据来判断代理人是否存在隐藏信息和行动的情况,这使得委托人的主动权和对代理人的有效监控受到一定的制约。

3、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责任不对称

委托人对企业的盈亏状况承担直接后果,但是失去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代理人对企业的盈亏状况不承担直接后果,并且拥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这种责任上的不对称性使得对于代理人的行为约束被大大弱化,从而缺乏认真负责、努力工作的压力,进而偏离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四、解决途径

虽然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存在着许多矛盾,但是随着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委托人个人能力的局限性以及股份制企业股东众多等问题,委托人与代理人又存在着依赖关系,同时代理人又会由于以上矛盾而发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因此我认为委托人需要在对代理人的行为进行约束的同时给予适当的激励,具体措施有如下几点:

1、完善公司对于代理人的约束激励机制——股票期权激励制度

一方面,要想促使经理人努力工作,就必须使他与业绩相连的报酬弹性很大;另一方面,要想保护经理免遭风险,就应给予他的报酬具有相对稳定性。这就决定了经理的报酬应由固定的和变动的两部分组成。固定报酬应独立于经营成果,这部分薪金根据公司规模和经理的劳动性质来确定。变动报酬则应与业绩具有紧密相关性。这其中的关键是怎样使经理个人的效用最大化与股东的效用最大化具有一致性。因此,目前最好的方式是采取股票期权的激励制度。根据理性人假设,人们都会选择利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动,因此,将代理人的利益与委托人的利益挂钩,让代理人有权分享公司因利润上涨所获得的收益。具体做法是企业的股东或者董事会授予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一种权利,即在一定期限内,以约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公司的股票,让其持有本公司的股权。采用股票期权激励机制能够让管理者享受股票升值的收益,从而提高管理者的责任感和约束力,也可以形成对管理者的长期激励,该报酬能否实现取决于管理者能否通过努力来实现公司的激励目标。

实行股票期权制度有以下几点好处:

①有利于降低企业的成本

因为存在信息不对称,委托人难以得知代理人是否有为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而努力,而股票期权将代理人与企业的长期利益结合起来,从而使其在做决策时能更加考虑股权权益。此外企业对于代理人的薪酬激励中的工资、福利、津贴都是企业为激励所支付的成本,对于企业而言无疑是一笔较大的支出,尤其对于刚刚设立的,处于起步阶段的企业而言,难以支付给管理者较大的现金流,但是如果薪酬水平不合理又难以吸引优秀人才,股票期权激励则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问题。股权激励对于管理者而言是不确定的预期收入,这种收入是在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增长在股票市场上得以实现,既不用让企业为激励代理人而支付大量的现金,又能将代理人的管理绩效与自身利益相结合,节约成本。

②有利于改善代理人的短视心理和行为

股东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考虑的是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而代理人考虑的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更多的是以自己任期内的管理绩效作为考察自身能力的标准。因此较之那些需要较长时间才能看出业绩得到回报的项目,代理人则更可

能投资于短期内即可看到成果但是收益不明显的项目,因为当长期项目发挥作用的时候代理人可能都已经退休或者离职,无法享受到其带来的好处,所以代理人更多的是追求短期利润。但是这种追求短期利润的做法对于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的培养以及长期发展来讲是不利的,因此股票期权可以解决委托代理中代理人短期行为,通过让管理者持有公司股票而享受公司长期发展带来的收益,避免其短期行为。

2、完善经理人市场

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人事档案,加强对经理人声誉资本的监控和管理,准确地反映其不同时期的价值变动情况,并将其资源统一系统中共享。这样,经理人在努力地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同时,市场也会给予他一个新的价值,从而形成一个规范有序的职业经理人市场。

在竞争性的经理人市场,经理人员的市场价值取决于其过去的工作业绩和市场声誉,而其市场价值又决定了他的未来收入,因此,作为具有理性的代理人,经理人员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通常希望通过努力工作并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来积累自己的工作业绩;通过诚实守信的职业行为,塑造良好的市场形象,从而提升自身市场价值和未来收入。同时,在竞争性的经理人市场,经理人员的私人信息趋于公开和透明,这种状况为委托人选择合适的代理人提供了信息便利,降低了交易成本和决策风险。因此,作为一种隐性激励机制,经理人市场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削减了代理人道德风险滋生的土壤,使得经理人既勤于工作又注意职业操守,力图通过自己的努力,在为委托人创造价值的同时提升自身价值,从而形成一种委托人与代理人同心协力、利益共享、风险同担、合作双赢的全新格局。

3、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是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在企业中发挥着监督作用。独立董事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代理人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为了加大对于代理人的监督力度,有必要将独立董事像职业经理人一样,建立一个独立董事的人才市场以及统一管理其档案资料的系统,合理确定企业独立董事的数量,将独立董事的聘用、管理以及考核都予以规范化,从选聘到薪金

的发放都由专门的机构来完成,从而就加强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使其监督的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而不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扰,从而更好地行使独立董事监督的职能,为企业服务。

五、总结

在长期的发展中,公司由业主制企业发展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现代公司制企业,促进了人类社会不断地发展,而委托代理的问题也随之产生。在现代公司中,只要委托代理关系存在,代理问题也就存在。要想解决公司中的委托代理问题,需要将我国企业的特殊制度背景以及所处的特殊环境进行改革和创新相结合,从而改善公司治理模式。本文对于解决委托代理问题提出了一些大致的思路,当然,更进一步的深入研究还有待展开。

参考文献

[1]李桂荣,宁珊珊.资本结构、公司治理与投资者保护——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分析[J].财政监督,2012

[2]史健.证券投资基金委托代理问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J].价值工程,2012

[3]郑永彪,张磊,张生太,刘丹.委托代理问题研究综述[J].中国流通经济,2013

[4]殷萍萍.委托代理理论研究综述[J].现代营销(学苑版),2012

[5]蒋慧.委托代理关系下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J].中国证券期货,2011

[6]韩瑞铭.双重委托代理视角下的公司治理研究[J].西部金融,2011

[7]陈茜.公司治理中对委托代理问题的研究[J].东方企业文化,2012

[8]朱模.公司治理中的代理问题研究[J].才智,2012

公司治理中的委托代理问题

目录 一、绪论 (1) 二、委托代理理论概述 (1) 1、建立基础 (1) 2、主要内容 (2) 3、主要观点 (2) 三、委托代理问题及其所产生的原因 (3) 1、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冲突 (3) 2、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3) 3、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责任不对称 (4) 四、解决途径 (4) 1、完善公司对于代理人的约束激励机制——股票期权激励制度 (4) 2、完善经理人市场 (6) 3、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7) 五、总结 (7)

一、绪论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进一步建立,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股东日益增多,公司制企业以其可以自由转化的企业股权,只需要承担有限责任,独立法人,多元化、分散化的投资主体等优势逐渐成为主要的企业组织。和传统的单个业主制企业相比,公司制企业投资主体更多,成分更复杂,经营管理和决策难度更大,企业所有者已不能亲自管理自己决策,而必须逐步脱离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开始雇佣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以及专业的管理才能的人员来对公司进行管理,从而形成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企业制度。委托代理问题便是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所导致的问题之一。 二、委托代理理论概述 1、建立基础 委托代理理论是建立在非对称信息博弈论的基础上的。非对称信息指的是某些参与人拥有但另一些参与人不拥有的信息。信息的非对称性可从以下两个角度进行划分:一是非对称发生的时间,二是非对称信息的内容。从非对称发生的时间看,非对称性可能发生在当事人签约之前,也可能发生在签约之后,分别称为事前非对称和事后非对称。研究事前非对称信息博弈的模型称为逆向选择模型,研究事后非对称信息的模型称为道德风险模型。从非对称信息的内容看,非对称信息可能是指某些参与人的行为,研究此类问题的,我们称为隐藏行为模型;也可能是指某些参与人隐藏的信息,研究此类问题的模型我们称之为隐藏信息模型。

委托代理理论

从家族企业看委托代理理论 ——基于李锦记家族企业分析 摘要伴随着现代企业组织形式的出现而产生的两权分离, 导致了企业内部委托代理关系的产生。分析由于委托代理制而产生的代理风险、代理成本和内部人控制等问题及其原因,从公司治理结构视角探讨了如何在现代企业内部建立激励、监替和制约三个有效机制,以降低委托代理成本等问题。本文主要从委托代理理论的角度出发,基于香港李锦记集团的李氏家族,明晰了家族企业、委托代理理论概念,分析了治理家族对促进家业的意义。 关键字委托代理理论李锦记 一、委托代理理论概念 委托代理理论是公司治理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委托代理理论的基本假设是: 各个人 (集团)都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但他们之间又需要相互合作。它所隐含的另一个假设是: 股东与经理人员之间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代理问题的实质是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 委托人与代理人追求的目标并不一致。股东的目标是追求股东财富的最大化。而经理人员往往有自己的追求, 与股东所追求的目标并不完全相同。在公司治理问题中,企业委托人(所有者)希望以尽可能少的薪资水平使得企业经营代理人(职业经理人)尽全力工作以实现企业委托人的最大整体利益。而企业经营代理人(职业经理人)则在个人利益一定的情况下,选择尽可能少的努力,并尽可能多的占有或占用企业委托人(所有者)的企业资源。由于委托人与代理 人的信息不对称,双方博弈的结果是形成了一套剩余收益的分配机制。如果这套机制能够实 现双方理想的激励相容, 那么企业的健康发展就有了一个坚实的基础。但是在企业的现实运 行中,双方理想的激励相容情况往往难以实现,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经营效率。 [1] 从委托代理理论的主要内容我们知道, 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利益不一致, 从而产生一系列的问题。在家族企业中,委托代理问题表现为两个方面:①从代理人的角度来说,家族企 业在用人机制上长期陷人了“先家庭后企业”的怪圈,不少企业首先考虑的是家族成员怎样安而不考虑这种对企业合不合理,对企业有没有利,能不能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等. 用人机制任化,只讲求忠诚而非表现在用人上没有长远的计划,优秀人才自然不会向家族企业流动。商级科技和管理人才来到家族企业,是想寻找舞台实现自己的价值,而家族企业的创业者大权独揽,计划的随意性和亲朋好友的牵制使现代化管理也无从操作,在企业中得不到应有的地位、权利和薄重,商级人才只有选择离去。同②委托人的角度来说,在与代理人缔结契约之后,代理人获得一个由契约所赋予的独立的经营活动空间,并在相对独立地从事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和他的经营伙伴缔结合同,这使得委托人、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复杂化,由于监价技术、利益目标、信息结构等方面的原因,双方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代理人有可能利用偷懒和机会主义等败德行为为自己谋利益。 二、案例分析 香港李锦记集团就是亚洲地区一家历经四代的华人家族企业。李锦记集团由李锦裳先生 创建于1888年,其间历经李锦裳、李兆南、李文达、李惠民兄弟等四代,迄今已有118余年 的历史。目前李锦记集团已经发展成为多元化的经济实体和跨国公司,拥有亿万资产,其系 列产品扩展到100多种,且以强劲势头向房地产市场等领域发展。2005年4月,李锦记集团的 子公司——广东南方李锦记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同时获得由美国HewittAssociates 颁“2005

代理理论与公司治理

委托代理理论出现的时代背景: 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期到80年代,西方国家出现了新一轮的经济衰退,产品市场严重过剩,各国公司的管理重点从先前的生产控制转向风险控制,公司规模大大缩小甚至倒闭,从而引发了西方各国对公司治理问代理理论题的热烈讨论。 1、传统委托-代理理论与公司治理研究。 Jensen(1976)等人发表《企业理论:管理行为、代理成本与所有权结构》构建建立委托代理理论分析公司治理的基本框架。代理关系定义为一种契约,在这种契约下,一个人或更多的人(即委托人)聘用另一人(即代理人)代表他们来履行某些服务,包括把若干决策权委托给代理人。当股东与经理人员都是效用最大化者时,就有充分的理由相信,经理人员不会总以股东的最大利益行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股东必须给予经理人员适当的激励,以及通过提高约束代理人越轨活动监督费用,可使得双方利益偏差有限。另外,在某些情形下,为确保经理人员不采取某种危及股东的行动,由经理人员支付一笔费用(保证金)确保股东可以得到补偿。代理人的决策与使委托人福利最大化的决策之间会存在某些偏差,这种偏差是一种剩余损失。Jensen给出了代理成本的内容:(1)委托人的监督支出; (2)代理人的保证支付; (3)剩余损失。 委托—代理问题以及代理成本的出现来源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完备和不对称,而这种不完备的信息导致双方无法签订完全契约,同时信息不对称迫使委托人向代理人支付租金(或进行转移支付),这些使得双方无法实现最优契约,最终选择次优契约均衡点(甚至是无效率契约均衡)。 2、传统委托—代理理论中的公司治理机制 1.内部控制机制对代理成本的降低 无法直接观察和判断经理人的努力程度和真实水平,这时所导致的双方信息差距就严重影响了契约均衡点的形成,解决这一问题的思路:一是让经理人自发的传递信息,二是通过内部控制机制的监督,股东通过观察来获取经理人的信息。 激励:在现代公司中,解决经理人在事后偷懒、内部交易等道德风险的重要机制设计是,在事前与经理人签订一份建立在可观测变量上的激励合约。所谓激励合约是通过在投资者(或董事会)与经理人之间订立隐性或显性合约,来实现把对经理人努力的补偿(年薪、股权或期权等)建立在企业业绩等可证实的指标上,从而使经理人在一定程度上,按照投资者的利益行事的一种激励手段。 监督:利用公司董事会与外部董事来监督经营者。由于在分散股权结构下,股东仅作为出资人不可能经常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对经理人进行监督,所以股东将自身的权利赋予一个公司常设机构———董事会来代理他们对经理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从而降低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有两个原因导致了董事会不能尽职:首先,事实上在股东与经理人员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样存在于股东与董事之间,董事很少拥有太多的公司股份,董事能否为股东利益着想很难得到保证;其次,在股权分散的情况下,往往经理人员对董事会成员的选举具有极强的影响力,董事会很容易被经理人员操纵。 2.外部控制机制对代理成本的降低。 通过市场竞争传递信号,从而能够对经理人员的效率和信息进行甄别。这种解决思路与80年代末发展起来的竞争理论相关联。竞争激励理论指的是竞争能产生一种非合同式的“隐含激励”( implicit incentives),这种隐含激励来自于三个方面的动力: (1)信息比较动力。竞争可以让企业经理人员的能力和努力程度更加充分公开,从而做到更有效的监督与激励经理人员。(2)生存动力。充分的竞争导致企业在市场中生存或死亡,经理

委托代理理论(1)

委托代理理论 一,现代企业理论的框架 在阿罗一德布鲁世界里,厂商被看成是一个"黑匣子",它吸收各种要素投入,并在预算约束下采取利润最大化行为.这种"人格化"的厂商观过于简单,它忽略了企业内部的信息不对称和激励问题,无法解释现代企业的很多行为.于是从20世纪印年代末70年代初开始,一批经济学家从这两方面人手,深入到企业内部的关系中,也就是说深入到"黑匣子"里面研究企业中的组织结构问题,期望得到关于企业这种经济组织更多的理解. 新制度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对传统微观经济理论把组织看作是一个生产函数的论点提出了质疑,相应地它用契约来对组织进行研究. 企业的契约理论的基础是:企业是一系列合约的联结(文字的和口头的,明确的和隐含的).其代表人物较多,如科斯,阿尔钦,镕姆塞茨,威廉姆森,詹森和麦克林,张五常,哈特等. 其中最具有影响的是交易费用理论和代理理论.形成了微观经济学基础理论的突破——现代企业理论.它已成为近二十年来经济学的前沿和热门领域. 交易费用理论的重点是研究企业与市场的关系,企业的边界,为什么会有企业存在等;交易费用经济学将重点放在市场和企业(纵向一体化)的选择上, 代理理论的重点在于企业内部结构与企业中的代理关系.代理理论更为关心企业的内部结构(横向一体化)的问题. 二,委托代理关系的理论背景:伯利——米恩斯命题 (一)命题 伯利——米恩斯(1932)在《现代企业与私人财产》中提出了提出了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的命题,突破了传统的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假说,开创从激励角度研究企业之先河. 企业的控制权大多控制在经理手中. (二)相关研究 1.所有者和经营者为什么会分离,所有权和经营权为什么会分离 现在的理论无法很好的解释在什么情况下两权应该分离,最优的分离方式又该如何.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分工和专业化收益可能是一个原因. 2.为什么经理实际控制 (1)经理决策权;(2)经理信息优势;(3)经理的人本资本价值;(4)经理同股东的相对谈判能力. 3.代理关系的含义 代理理论中广义的代理关系泛指承担风险的委托人授予代理人某些决策权并与之订立或明或暗的合约. 狭义的代理关系则专指公司的治理结构,即作为委托人的出资人授予代理人(经理人员)在合约(如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的权利(控制权).凡在合约中未经指定的权利(剩余索取权)归属委托人.雇主一雇员,律师一当事人,医生一病人,保险公司一投保人,股东一经理等等就是代理关系的例子. 4.代理问题的产生 由于构成代理关系双方的条件各异,需要有别,行为目标也就会有这样或那样的冲突,而且信息的不对称也使委托人很难验明代理人的实际行为是否合理或面临着验明这一情况的费用会很高.因此,如何协调好代理关系,使委托人和代理人构成的组织能够有效运行,便成为一个独特的组织问题,也就是所谓的"代理问题".

委托代理理论

一、委托代理理论概念 委托代理理论是现代企业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理论是建立在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基础上,它强调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利益不一致并且存在信息不对称性。因此,委托代理理论研究的核心是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目标函数不一致、信息不对称而产生所谓的“委托代理问题”。 二、委托代理理论的起源 委托代理理论的研究最早可追溯到亚当·斯密(1979),他是最早发现股份制公司中存在着委托代理的关系。他在《国富论》中指出:“股份公司中的经理人员使用别人而不是自己的钱财,不可能期望他们会有像私人公司合伙人那样的觉悟性去管理企业……因此,在这些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或多或少地疏忽大意和奢侈浪费的事总是会流行”。现代经典的委托代理理论起源于伯利和米恩斯(1932),他们指出企业所有者兼具经营者的做法存在着极大的弊端,倡导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企业所有者保留剩余索取权,而将经营权利让渡。但是,此时的委托代理理论框架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他们的理论还仅限于“两权分离”的问题。到了19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一些经济学家开始深入“黑箱”内部,研究企业内的信息不对称和激励的问题,委托代理理论才真正发展起来。 三、委托代理问题表述 由于代理人委托人双方目标函数不一致,而且存在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代理人有可能偏离委托人的目标函数,而委托人难以观察并监督,就会出现代理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委托代理问题。 代理成本来源于管理人员不是企业的完全所有者这样一个事实。经济学的假设是人都是理性的效用最大化者,因为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效用函数不一定总是相同,而且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性,因而使得两者之间的代理关系容易产生一种非协作。一方面由于委托人不可能对代理人做到完全激励,另一方面委托人对代理人实行监督的成本有可能大于其收益,不可能建立起完善的监督机制。 肯尼思·阿罗(1985)将委托代理问题区分为两种类型,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就是指代理人借委托人观察监督困难之机而采取的不利于委托人的行动。逆向选择就是代理人占有委托人所观察不到的信息,并利用这些私人信息进行决策。 因此,委托代理理论的中心任务是研究在利益相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委托人如何设计最优契约激励代理人。 四、委托代理问题在中国的表现 委托代理理论对国有企业改革具有至关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国有企业是政府机关的附属物、是单一的全名所有制企业,由国家来统一支配、调拨。在这种体制下企业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缺乏活力。企业资本难以流动。同时,国家作为非人格化的出资人机构和经营机构,难以满足资本对利益的追求,严重束缚了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合理化。 因此,我们必须依据现实和委托代理理论对国企进行再认识,重视对国有企业内部的基本关系并进行研究,解决好委托代理问题。下面对国企委托代理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1)、信息不对称是产生委托——代理关系问题的根本原因信息不对称对于委托代理机制来说是客观存在的,其表现可分为两个方面:一类是逆向选择问题。即卖主掌握着许多有关自身商品实际质量的私人信息。另一类是道德风险问题,其基本含义是在经济活动中,代理人比委托人更了解自己的能力、偏好、努力程度,更了解实际行业运作情况和公司内部情况,市场环境变化和企业外部环境,以及决策的风险与收益的相关信息。这些信息的掌握取决于一定的专业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委托人很难获得,或者因为取得的成本太高而不得不放弃。因此立约的一方凭借信息优势可能会为最大程度增加自身利益而采取不利于他人的行动。这

代理成本的类型与控制

论代理成本的控制——兼议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1932年,伯利(Berle)和米恩斯(Means)对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后产生的“委托人”(股东)与“代理人”(经理层)之间的利益冲突做出了经济学的分析,奠定了“代理人说”的理论基础。代理人的决策不仅会对企业绩效产生强烈的影响,而且决定着企业的长期命运。这些决策的质量不仅取决于经理人员的能力,而且还取决于经理人员为增加股东财富制订决策的动机。股东通过董事会聘用经理人员对公司的具体业务进行管理。然而,经理人员与股东的利益却不完全一致。亚当。斯密就曾在《国富论》中指出,受雇管理企业的经理在工作时不会象业主那样尽心尽力。经理人员可能在工作中付出较少的努力,进行更多的在职消费,或选择适合他们风险与时间偏好而不是股东所希望的投资、营运与财务政策。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公司治理问题越来越受到理论与实务界的重视。本文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角度出发,对委托—代理关系的形成、代理问题的种类、用于削减代理成本的若干控制机制进行论述并对完善我国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出一些看法,希望能够对我国目前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有所裨益。 一、代理问题的类型

现代公司的经济重要性在于它将许多分散的资本加以集中,并聘用具有专业知识的职业经理人来运作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得公司制相对于合伙或独资企业而言,集聚了更充裕的资本,所以公司制企业在寻求项目投资和生产营运时具有较强的规模效应。在实现上述利益的同时,公司所有者也将资产的营运权赋予了职业经理人。当股东将经营权赋予经理人员时,经济意义上的委托—代理关系便出现了。作为代理人的经理人员负责制订决策以增加股东的财富。股东将公司视为一种投资工具,他们期望经理人员努力工作以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经理们利用自身的人力资本为股东创造价值,他们将公司视为获取报酬以及自我价值实现的源泉,他们为了达到自身的目标,有时会以牺牲股东财富为代价制订决策从而使自身利益最大化。对股东来讲,防止经理人员做出自身利益最大化决策的唯一办法是设计有效的雇佣合约,指明在所有可能的情况下经理人员应该采取的特定行为。在信息完全的情况下股东能合理地设计上述合约,但是现实世界的信息是不对称的,股东并不完全了解企业的管理活动与投资机会,作为代理人的经理阶层比作为委托人的所有者更了解企业生产、收益和成本等方面的信息,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经理阶层就可能采取偏离股东财富最大化的决策而使自身利益最大化,同时股东也就必须承受由经理人员最大化自身利益行为所引致的代理成本,这种情况通常称之为代理问题。代理问题会直接影响公司的投资、营运与财务政策,代理行为的“弱无效”有可能导致股

审计委托代理关系

审计委托代理关系 一、审计的委托代理关系有几重? 答:只要一方的利益取决于或依赖于他人的行为,就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前者即 是委托人,而后者则为代理人。 审计的委托代理关系有三重:经营者与企业所有者之间;企业所有者与注册会计师之间;注册会计师与经营者之间。 二、每重怎么产生? 答:经营者与企业所有者之间:作为现代企业的主导形式的股份公司,其特征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两权分离。作为企业出资人的所有者由于知识技能和管理经验等方面的原因,将企业委托给具有管理企业才能禀赋的代理人经营管理,以期获得比自己亲自经营更高的收益。此时,企业的所有者需要依赖经营者创造收益,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 企业所有者与注册会计师之间:根据委托代理理论,企业所有者为减少代理成本,会要求独立的第三人对经营者履行受托责任的情况进行验证。因此,企业所有者与注册会计师之间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 而注册会计师为了履行企业所有者的受托责任,对经营者实施审计,形成了经营者与注册会计师之前的委托代理关系。 三、每重委托代理关系,是否合理? 答:在理想状态下,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是一种无私的信托交换忠诚关系。但现实的情况却是: ①代理人并非无私,他们有着自己的目标函数,而且通常与股东的目标函数不尽相同; ②信息不对称,作为代理人总是比委托人具有信息优势; ③契约的不完备性,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契约不能预见到未来所有的事项。 因此产生了很多的委托代理问题。 站在所有者角度,由于自身能力不足,所以需要依赖有管理能力的人来经营公司,这种委托代理的是合理的,同时为了监督经营者的履行责任情况,又与注册会计师建立委托代理关系,也是合理的。以上都说明了,虽然代理人有可能为了追求个人利益损害所有者利益,但是通过良好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都可以有效的减少对所有者的损害,因此所有者形成这两种委托代理关系是必然并且合理。 但是,之所以产生很多的委托代理问题,源于注册会计师有可能与经营者串通一致,从而使这两者的委托人---所有者的利益受到侵害,所有者与两者建立的委托代理关系失效。而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如果其确实独立,那么三重委托代理关系合理并有效。反之,不然。

公司治理中的代理问题

公司治理中的代理问题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公司治理中的代理问题 【摘要】根据公司治理理论,当公司规模达到一定程度 ,单一的组织结构已经很难满足管理的需求,为了提高组织运行效率,产权分离被多数企业所采用。但是随之而来的产权不明晰,委托代理机制不完善等因素直接导致了公司结构的混乱,效率低下。 本文分析了现今普遍存在的一些 代理权问题,主要包括股东与管理当局之间、债权人与股东之间和控股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结合案例——泰科国际——解释了委托代理问题在实践中出现的弊端。然而,公司治理不仅需要一套完备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更需要若干具体的超越结构的治理机制,文章针对案例中存在的问题给出了一些 对策,诸如完善契约机制、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发展中介机构等。并且也提出了一些 能降低代理成本的建议,旨在完善治理机制的同时,也能使代理成本最小。 关键词:公司治理, 委托代理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theory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with the expansion of the company scale, the current single organization could no longer effectively functioned as originally scheduled.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performance, most of the companies adopted the mechanism that separates the ownership from control. However, this mechanism would also give rise to a series of problems, such as unclarity of the property right and the incompleteness of the agency system, resulting in the chaos and low efficiency of the company structure and management. In this article, I will analyze some general agency problems existing in between the shareholder and the manger authority, the creditor and the shareholder and the major shareholder and the minus shareholder. I will illustrate the shortcomings of the agency problem by the case of Tyco International in practice. However, corporate governance needs several effective mechanisms which exceed the structure rather than a maturity structure itself. According to the case, t his study gives us some suggestions such as consummating the agency contract, improving independence of the board ’ s and developing the agency institution, etc. In addition, it also finds some measures which could reduce the agency cost as well. Keywords : Corporate governance, agency problem

产品市场竞争_公司治理与代理成本_姜付秀[1]

产品市场竞争、公司治理与代理成本 姜付秀黄磊张敏* 内容提要解决/两权分离0所导致的代理问题是投资者利益保护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新兴市场国家企业健康成长、保障资本市场稳健发展的必经程序。本文以2003~2005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数据,考察了产品市场竞争、公司治理与代理成本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产品市场竞争和合理的公司治理机制能够降低企业的代理成本、提升代理效率。而在不同产品市场竞争环境下,不同公司治理机制表现出不同作用。这一研究结论意味着,在中国资本市场公司治理整体上存在诸多问题,在相应改革进展缓慢这一既定的前提下,要想有效解决代理问题,通过降低进入壁垒等方式加强产品市场竞争是一可行途径。 关键词产品市场竞争公司治理代理成本委托代理问题 一引言 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控制这些财富并有责任确保经营效率和生产利润的人,不再是那些身为所有者并有权获得利润的人0(Berle and M eans,1932)。当他们双方都是效用最大化的经济人时,可以合理预期代理人并不会永远按照委托人的利益行事。来自世界多个国家的研究都表明,这种利益冲突所导致的交易成本是巨大的(Sh leifer and V ishny,1997)。代理人可能剽窃、滥用委托人的财富,可能投资于无效率项目构建/企业帝国0,可能消极的渎职或是偷懒,还可能通过操纵信息蒙蔽投资者。在市场机制和相关法规均不发达的中国,这些问题表现得更加明显。根据深交所发布的52007年证券市场主体违法违规情况报告6,2007年发生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违规事件多达59起。严重的代理问题成为侵害广大投资者、阻碍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痼疾之一。但是,自La Porta等(1999)开创法金融学研究领域以来,学者们对发展中国家的第二类代理问题(即大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高度关注,对第一类代理问题(即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冲突)及其危害并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然而,与成熟资本市场国家一样,第一类代理问题在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也是广泛存在的。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相关法规的不断完善,大小股东的利益关系得到不断改善,而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利益 *姜付秀: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与金融系100872电子信箱:jf x@ru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76585281.html,.c n;黄磊: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与金融系电子信箱:hall83@si n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76585281.html,;张敏: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系电子信箱:z hang m inzip@163.co m。 本文为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项目编号:07XNA005)和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项目编号:20080440244)的阶段性成果。作者感谢匿名审稿专家的宝贵建议,当然,文责自负。 根据52007年证券市场主体违法违规情况报告6第一章第三节/2007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情况0表格统计而来。

委托代理理论案例

委托与代理理论 中国市场企业发展作为背景 、背景 农村孩子要想有出息,只有两条路:读书和打工。阿科选择了第 二条路,因为他的成绩不好,在这15 年里,他先是跟一个师傅学做木工3 年,出师后做了几年小木匠,再到江浙地区的家具厂做木工,后来在一个家具厂里学会了电脑绘图和设计欧式家具,并且从一个普通木工变成班长。去年年底,老板提拔他为经理,让他春节后招聘一批木工到厂里,同时设计一套管理体系。 从一个小学文化的小木匠,变身为管理十几个人的企业经理,阿 科的年收入大大增加了(应该比理论多),但是他也发现自己的知识远远不够了。企业理论与现实相结合,围绕企业的招聘、薪酬和管理等问题进行了多次对话。在理论和实践的交相辉映中,送给小木匠套有趣且有用的企业理论。 二、招聘 对话从招人开始。合格的员工能使管理事半功倍,因为只有好的 投入才有好的产出,更何况春节后是工人供给的高峰期。如果春节后招不到合适的工人,那么平时再去农村集中招人几乎不可能。

阿科:现在社会上很看重一个人的文凭。你说理论是不是应该尽可能招文凭高一点的,比如高中毕业生? 理论:未必。根据信号发射理论,文凭是显示能力的一种信号, 但未必适合于所有行业。你自己也是小学毕业,今天不是干得挺好吗?关键是,你们这个行业怎么判断一个人的专业水平呢? 阿科:哦,这个简单。就是问他有几年的木工经验。 理论:如果经验多的机会就多,那人家撒谎怎么办?比如,明明只干过一年木工活,但可能骗你说干了三年。你们这行也没有实习经 历证明啊。这样会导致你招到的人反而是没有足够工作经验的人,理论们把这种现象称为“逆向选择”。 阿科:但有一样东西是骗不了人的,就是工人手掌上的老茧。干活年份越久,肯定老茧越厚。同样是木工,拿刨子的和拿打孔机的又不同。而且木工的老茧长在手上的位置和其他行业的也不同。 理论:那就是理论们要的信号啊。如果是招干体力活的木工,那么看老茧肯定比看文凭更管用。好,现在理论们得到了企业理论的第一个原则。 原则一:看文凭不如看老茧

委托合同与代理之间的关系

委托合同与代理之间的关系 篇一:委托合同和代理的区别委托合同和代理的区别委托合同签订以后,受托人根据合同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必然要和第三人发生联系,并且受托人往往是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实际行为的后果也归属委托人,这里实质上形成了一个代理关系,因此,委托和代理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法国民法典即把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处理事务视为委托合同的当然效力。德国民法典把委托作为合同的一种放在债编中,而将代理作为一项民事基本制度放在总则编中,这种立法体例为以后各国民法典所效仿,如日本民法典、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苏俄民法典等。 代理,依照民法通则第63 条规定,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由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人的知识、能力都是有限的,其活动还要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当事人仅凭自己的行为往往不能充分享受进行自由商品交换的权利。法律规定民事主体可以借助他人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使被代理人可以同时在不同的地点与多个相对人订立合同,同时也避免了其专业知识、能力的不足,这正是代理制度与商品经济的内在联系之所在,也是代理制度的存在价值之所在。上述代理的立法定义和理论价值阐述已经清楚地表明代理实际上是解决代理人在何条件下可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从事法律行为,以及引起的法律后果归属问题。 代理既然是由代理人代本人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的,则与受托人为委托人处理事务同属为他人服务,二者在此点上相类似。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不能包括事实行为;而受托人受托处理或管理的行为可以包括事实行为。代理属于对外的关系,不对外也就无所谓代理;而委托则属于对内关系,即其存在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第三,代理关系的成立,被代理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属 于单方法律行为;而委托合同为双方法

基于公司治理视角代理成本影响文献综述

基于公司治理视角代理成本影响文献综述 ◆吕 锐 西南财经大学时光金融学院 【摘 要】有关公司治理机制的效率问题一直是众多学者研完的热点,企业代理成本一直是公司治理内部管理的关键性问题和管理控制的重要课题之一,代理成本和公司治理之间相互影响,代理成本的控制是否得当直接影响企业的价值,本文在学者现有研完的基础上,一文献综述的形式展示公司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管理层持股比例、独立董事比例与董事会规模角度出发分析代理成本的成因和影响机制,力争得出积极研究成果。 【关键词】代理成本 股权集中度 管理层 Jensen和Meckling(1976)认为代理成本是委托人为监督和约束代理人所必须付出的成本,加上执行契约时成本超过收益所造成的剩余损失。代理成本的存在直接导致公司价值的减少,如何对企业经营者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激励,保证公司高效运营并向所有者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努力,有效降低代理成本,这是自代理问题被提出以来一致备受关注的课题。由于影响代理成本的因素繁多,本文将影响代理成本的公司治理因素进行文献总结。 公司治理水平与代理成本息息相关,这方面的研究比较充分,但由于不同国家地区的制度背景存在差异以及研究者采用的研究方法不同,得出的观点也不尽一致。 一、股权集中度 Pound(1993)认为,当公司的股权高度分散时,由于监督具有较大的外部性,每个股东都想搭便车,这样就没有一个股东愿意监督管理者;反之,如果股权相对集中于少数几个大股东,则监督的外部性较小,大股东具有限制管理层牺牲股东利益、谋取自身利益行为的经济激励及能力,可以更有效地监督管理者的行为,从而降低代理成本。Peiderer 和Zechner(1996)认为,所有权的集中有利于提高公司价值,因为大股东比分散的小股东更有动力去监督管理层,而且大股东的存在可以减少管理者与众多股东谈判和签约的交易成本。 曾颖和叶康涛(2005)通过构建一个两时点大股东掠夺模型,考察了股权结构、代理成本与外部审计需求之间的关系,其模型分析结果表明,随着大股东持股比例逐步上升,大股东掠夺效应先是要超过其监督效应,表现出代理成本与大股东持股比例正相关,但随着大股东持股比例进一步上升,则此时持股比例的增加并不会导致大股东掠夺程度的进一步上升,但却会使大股东利益与企业整体利益趋于一致,代理成本与大股东持股比例成负相关的关系,即代理成本与大股东持股比例成倒U形关系。范勇福(2006)认为理论上有理由断定,股权适度集中和经营者相对独立的结合有利于实现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和价值最大化,是公司治理的理想基础,在这样的股权结构下,才有可能建立科学合理的治理机制。 二、股权制衡度 股权制衡度是指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大股东对控股股东的制约程度。关于股权制衡度对代理成本的影响,已有研究有不同的结论。国外的不少研究表明,“多股同大”能够提高其他大股东对控股股东的制衡能力,减轻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代理成本,提高企业价值。高雷、宋顺林(2007)的研究却发现“一股独大”和集中的股权结构能显著减少代理成本,而“多股同大”增加了代理成本,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在我国尚不普遍;宋力、韩亮亮(2005)对代理成本与股权集中度和股权制衡度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代理成本与股权集中度显著负相关,与股权制衡度显著正相关。国内大多数实证研究得出的结论都认为股权制衡度越高而代理成本越大。 三、管理层持股比例 自利的管理者持有的公司股份越少,就越容易与外部股东存在分歧,约束和监督成本也就越高,代理成本也就越高。随着管理者所持有的股份增多,管理者自己所承担的成本亦上升,因为管理者将更多地承担其行为导致的成本。Jensen(1986)认为管理者持股可以减少其与股东的利益冲突。但是,Morcketal(1988)、Mconnell和Servaes(1990)、Kole (1995)发现内部人所有权与公司业绩之间并非是线性关系。蔡吉甫、谢盛纹(2007)通过实证研究认为管理层持股在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不具有治理效用。 由于现代公司的两权分离,导致公司管理层和股东利益出现冲突,代理问题由此产生。因此,如何设计有效的激励契约将管理者的行为目标诱致到与股东利益一致的方向,便成了代理理论和信息经济学需解决的核心问题。Jensen和Meckling在其经典论文《业理论:管理行为、代理成本和所有权结构》中认为,管理层持股能使管理者和股东的利益保持一致,所以能降低公司代理成本。按照其理论模型,管理层持股与代理成本的关系是线性的,因而,当管理层持有公司全部股份时,公司价值达到最优。然而,现有研究证实,管理层持股与代理成本是非线性关系。当管理层持股比例较低时,管理层持股与公司业绩表现出正相关关系,表明此时管理层持股可使管理者和股东的利益保持一致(利益趋同效应);而当管理层持股比例超过某一水平时,管理层持股与公司业绩呈现出负相关关系显显示出管理层持股比例过高,反而会损害外部股东的利益(掘壕自守效应)。管理层持股对代理成本的最终影响取决于利益趋同效应和掘壕自守效应间的权衡。 四、独立董事比例与董事会规模 我国自2001年引进独立董事制度至今已有8年,但该制度并未取得良好效应,独立董事常被冠以“稻草人”、“花瓶董事”等称号。2004年5月27日,《上海证券报》发表的一份“中国独立董事生存现状抽样调查”,反映出我国的独立董事正面临边缘化的命运:33.3%的独立董事表示,董事会表决时从未投过弃权票和反对票;35%的独立董事表示,从未发表过与上市公司大股东或高管有分歧的独立意见。这说明独立董事激励约束机制在我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蔡吉甫、谢盛纹(2007)通过对2004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的回归分析,得出独立董事并未发挥应有的治理作用的结论。 在现代公司中,董事和董事会通常是作为股东的代表实施公司治理的。由于董事会把提供资本的股东和使用这些资本创造价值的管理者联系了起来,因而被一些公司治理文献认为是市场经济中公司治理机制的核心。董事会作为一种治理机制,其有效性取决于董事会的规模及其构成。董事会规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目前理论界尚未取得一致。一些学者认为,规模小的董事会比规模大的董事会具有更强的控制功能。也有学者认为较大规模的董事会因能满足管理幅度的需要而更有利于公司治理。在董事会规模给定的前提下,董事会的独立性是影响董事会运行效率的关键因素,这主要体现在董事会的构成上。董事会的构成包括两方而:一是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及其所占比例,二是董事长和总经理(CE O)两职的分离情况。其中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及其所占比例是关系到独立董事能否有效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因素。通常认为,具有较高比例独立董事的董事会可有效约束公司管理层的随意决策权。 作者认为:我国上市公司的代理问题和治理机制的效率还受到公司控制权性质和成长机会的影响,表现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或低成长机会公司的代理问题显得较突出;管理层持股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不具有治理效用,而独立董事在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未发挥出治理作用;大股东监控在低成长机会的公司中应具有较为明显的治理作用。 参考文献 1.宋力,韩亮亮.对代理成本影响的实证分析[J],南开管理评论2005(1):30-40. 2.蔡吉甫,谢盛纹.公司治理与代理成本关系研究.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07;4. 3.吕长江,张艳秋,代理成本的计量及其与现金股利的关系[J],理财者2002. 4. 4.范勇福.股权结构、大股东行为与代理成本.财税金融,2006;10. 5.高雷,宋顺林.管理者报酬与企业绩效实证分析.金融研究, 2007;3. 6.龚晶,刘鸿雁.我国上市公司代理成本的实证研究.财经论坛, 2004;5. 72 学术研究

公司治理中代理人问题风险防控

公司治理中代理人问题风险防控 现代公司管理制度下,公司所有权与管理经营权分离。股东通过将自己的意志上升为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决定,并交由职业经理人执行,来达到管理经营公司的目的。在这种制度下,公司的管理经营者实际以代理人的身份代替股东管理公司,相对于公司的所有人来说,管理层由于了解行业信息,熟悉公司管理,且在实际执行管理职权时拥有自由裁量权,故通常能够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施加更直接、更巨大的影响力。对于职业经理人违背股东意愿对公司进行管理的行为,股东在短时间内常常难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约束,公司管理因此失控。 有国内学者将职业经理人未能从股东利益、目标出发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而股东又难以对该经理人进行替换的情形形象地称为“经理人壁垒问题”。1经理人壁垒效应存在,使得公司治理难以发挥作用,经理人可以肆无忌惮不顾股东的利益,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产生严重的代理问题。经理人的权力来自于经理的职位权和自由裁量权。在两者的共同作用下,产生了经理人壁垒效应。职位权是由任命带来的法定权力,赋予了经理人在组织权威体系中对他人施加影响的权力。经理人的自由裁量权指经理可以自主行为的空间,来自股东、董事和经理人之间的契约的不完全性而衍生出权力的模糊地带,这种权力界定的真空使得经理人可以在法定权力外,拓展自己权力范围。同时,经理人的职位权和自由裁量权赋予其对公司关键资源的“进入权”,经理人对公司资源运作的同时,也成为公司关键资源控制及经营信息处置的中枢。这样的情况一方面提高了股东和董事在重大决策管理方面对经理人的依赖程度,造成经理人并非是被动接受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控制,而是在参与董事会、股东会共同决策的局面;另一方面,有利于同时促使经理人利用所赢取的控制权进一步建立以公司内部社会关系、稀缺资源掌控为基础的“经理人壁垒”。一旦形成这样的效应,则股东和董事解雇经理人的成本就会增大,甚至发生公司治理失灵。 一、经理人壁垒易发的几种情形。 (一)职业经理人同时为公司创始人或身兼其他高级管理职位时 身兼多种身份的职业经理人相比由股东、董事任命的普通经理人,在公司内部获得的职位权和自由裁量权更大,也易于通过控制公司的关键资源实现与实际投资者的抗衡。中国部分民营公司在经历创始之初的高速发展后引入外部投资者,其创始人角色往往转换为少数持股人及职业经理人。对于创始经理人来说,其在与公司共同成长的过程中获得个人财富、社 1引自《创始股东与私募投资者的控制权争夺分析》,陈亦新。

公司治理中的委托代理问题

一、绪论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进一步建立,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股东日益增多,公司制企业以其可以自由转化的企业股权,只需要承担有限责任,独立法人,多元化、分散化的投资主体等优势逐渐成为主要的企业组织。和传统的单个业主制企业相比,公司制企业投资主体更多,成分更复杂,经营管理和决策难度更大,企业所有者已不能亲自管理自己决策,而必须逐步脱离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开始雇佣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以及专业的管理才能的人员来对公司进行管理,从而形成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企业制度。委托代理问题便是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所导致的问题之一。 二、委托代理理论概述 1、建立基础 委托代理理论是建立在非对称信息博弈论的基础上的。非对称信息指的是某些参与人拥有但另一些参与人不拥有的信息。信息的非对称性可从以下两个角度进行划分:一是非对称发生的时间,二是非对称信息的内容。从非对称发生的时间看,非对称性可能发生在当事人签约之前,也可能发生在签约之后,分别称为事前非对称和事后非对称。研究事前非对称信息博弈的模型称为逆向选择模型,研究事后非对称信息的模型称为道德风险模型。从非对称信息的内容看,非对称信息可能是指某些参与人的行为,研究此类问题的,我们称为隐藏行为模型;也 可能是指某些参与人隐藏的信息,研究此类问题的模型我们称之为隐藏信息模型。 2、主要内容 委托代理理论是制度经济学契约理论的主要内容之一,主要研究的委托代理关系是指一个或多个行为主体根据一种明示或隐含的契约,指定、雇佣另一些行为主体为其服务,同时授予后者一定的决策权利,并根据后者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对其支付相应的报酬。授权者就是委托人,被授权者就是代理人。 委托代理关系起源于“专业化”的存在。当存在“专业化”时就可能出现一种

公司治理中的委托代理问题

公司治理中的委托代理问 题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目录

一、绪论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进一步建立,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股东日益增多,公司制企业以其可以自由转化的企业股权,只需要承担有限责任,独立法人,多元化、分散化的投资主体等优势逐渐成为主要的企业组织。和传统的单个业主制企业相比,公司制企业投资主体更多,成分更复杂,经营管理和决策难度更大,企业所有者已不能亲自管理自己决策,而必须逐步脱离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开始雇佣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以及专业的管理才能的人员来对公司进行管理,从而形成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企业制度。委托代理问题便是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所导致的问题之一。 二、委托代理理论概述 1、建立基础 委托代理理论是建立在非对称信息博弈论的基础上的。非对称信息指的是某些参与人拥有但另一些参与人不拥有的信息。信息的非对称性可从以下两个角度进行划分:一是非对称发生的时间,二是非对称信息的内容。从非对称发生的时间看,非对称性可能发生在当事人签约之前,也可能发生在签约之后,分别称为事前非对称和事后非对称。研究事前非对称信息博弈的模型称为逆向选择模型,研究事后非对称信息的模型称为道德风险模型。从非对称信息的内容看,非对称信息可能是指某些参与人的行为,研究此类问题的,我们称为隐藏行为模型;也可能是指某些参与人隐藏的信息,研究此类问题的模型我们称之为隐藏信息模型。

2、主要内容 委托代理理论是制度经济学契约理论的主要内容之一,主要研究的委托代理关系是指一个或多个行为主体根据一种明示或隐含的契约,指定、雇佣另一些行为主体为其服务,同时授予后者一定的决策权利,并根据后者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对其支付相应的报酬。授权者就是委托人,被授权者就是代理人。 委托代理关系起源于“专业化”的存在。当存在“专业化”时就可能出现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代理人由于相对优势而代表委托人行动。现代意义的委托代理的概念最早是由罗斯提出的:“如果当事人双方,其中代理人一方代表委托人一方的利益行使某些决策权,则代理关系就随之产生。”委托代理理论从不同于传统微观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企业内部、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它在解释一些组织现象时,优于一般的微观经济学。 3、主要观点 委托代理理论的主要观点认为:委托代理关系是随着生产力大发展和规模化大生产的出现而产生的。其原因一方面是生产力发展使得分工进一步细化,权利的所有者由于知识、能力和精力的原因不能行使所有的权利了;另一方面专业化分工产生了一大批具有专业知识的代理人,他们有精力、有能力代理行使好被委托的权利。但在委托代理的关系当中,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的效用函数不一样,委托人追求的是自己的财富更大,而代理人追求自己的工资津贴收入、奢侈消费和闲暇时间最大化,这必然导致两者的利益冲突。在没有有效的制度安排下代理人的行为很可能最终损害委托人的利益。而世界——不管是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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