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完善
马鹏程;苗玲洁
【期刊名称】《法制博览》
【年(卷),期】2019(000)005
【摘要】审级制度是一个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案件质量的保证最终得意于一个科学的审级制度.我国采用四级两审终审制,但是,随着经济、政治、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现行的诉讼审级制度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逐渐暴露出法律统一性难以保障、地方保护主义滋生、上级法院指导监督作用难以发挥、案件终审不终等问题,致使该制度应有功能的发挥屡遭瓶颈.因此,当前社会背景下,应当立足国情,科学划分不同级别法院的审理权限,确定合理的审级重心,构建多元化的诉讼审级制度,以两审终审制为基础,实行有条件的一审终审和有限的三审终审制,以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统一法律的适用,促进司法体系的有序运转.
【总页数】3页(41-43)
【关键词】审级制度;现状和缺陷;两审终审;多元化
【作者】马鹏程;苗玲洁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保定071000;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保定 071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5.1
【相关文献】
1.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法理基础再论--兼论我国民事诉讼检察制度的完善 [J], 邵世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