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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北京市党政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北京市党政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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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北京市党政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北京市党政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党政群〔2015〕231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北京市党政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财务处

2016.3.21

差旅费开支标准

差旅费开支标准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某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关于差旅费开支标准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了加强管理,规范公司员工境内出差费用开支标准和相应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一、出差交通费开支标准及范围 1. 乘坐飞机: 岗薪四级以上的人员可乘坐飞机公务舱。 岗薪五至八级人员可乘坐飞机经济舱。 其他人员出差原则上可以单程乘飞机,另一程只能乘坐火车或轮船。 2. 乘坐火车、轮船标准: 岗薪四级以上人员可乘坐轮船一等舱,火车软卧。岗薪五、六级人员可乘坐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其他人员可乘坐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 二、住宿费开支标准 1. 住海油总系统内招待所的费用标准: 岗薪四级以上人员:套间标准。 岗薪五、六级人员:单间标准。 其他人员:双人间标准。 2. 住其他宾馆或招待所的费用标准: 岗薪四级人员:可按单间标准实报实销,一般情况不得住四星级以上宾馆。 岗薪五至八级人员:一般地区不超过220元/日,特

殊地区不超过280元/日。 其他人员:一般地区不超过150元/日,特殊地区不超过220元/日。 (特殊地区是指: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省,以下相同) 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1. 连续乘车6小时以上者,可以乘坐火车卧铺。岗薪六级以上人员,可乘坐火车软卧;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卧。乘坐其他交通工具6小时以上者,参照火车的标准执行。 2. 连续乘坐火车6小时以上者(按自然天计算)途中补贴70元/日,不再另外享受每天的出差伙食补助费。 3. 对符合乘火车卧铺条件而改乘硬座席位的,按票面金额的70%增加补贴;软座席位按票面金额的30%增加补贴。 4. 对符合乘软卧条件,改乘硬卧的途中补贴增加50%。 5. 出差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1)出差伙食补助费一般地区为32元/日;特区为50元/日。 (2)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不分职务,市内交通费一律按在该地区的实际天数,每天以5元计发包干使用,原则上不报销市内交通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给予报销市内交通费的,不再发放市内交通费。 6. 凡参加外地短期培训班的人员首30天内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人员的标准执行;超过30天的,按同样的标准减半执行。 四、工作调动费用的报销标准

公司出差费用标准的规定

公司出差费用标准的规定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保障出差人员的合理利益,使公司的外事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各项出差费用据实报销。 第三条各部门主管人员出差费用标准按如下规定执行,各部门一般人员出差费用的标准另行规定。报销费用在600元以内公司副总审核即可,报销费用超过600元须经总经理审核。 第四条出差所用的交通工具的选择: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由总经理确定。第五条出差时间的确定:出差人员在公务办完之后应立即返回,当天不能返回或事前已确定逗留日超过一天时,在每日十八点之前需打电话向总经理汇报工作进展及需逗留原因。 第六条往返交通费用:两地之间(含途中必经点)的往返车费凭发票据实报销。 若单位出车,途中必经地的路、桥费及汽油费凭发票据实报销。 第七条途中餐饮费:途中的餐饮费按每人每餐15元的标准据实报销。原则上应提供发票,特殊原因可不提供。 第八条住宿费用:按每人每日250元标准凭发票报销。不足250元按发票金额据实报销,节约部分的50%的金额公司将支付给个人;超过250元,超过部分个人自行负担。 第九条出差地的市内交通费及餐饮费:出差地的市内交通费、餐饮费均按每人每日每项30元标准凭发票据实报销。出差人员对出差地的市内交通费和餐饮费总额可调剂,具体标准是:市内交通费和餐饮费总金额每人每日在60元以内凭发票据实报销。(餐饮费原则上应提供发票,特殊原因可不提供。)节约部分的50%的金额公司将支付给个人,超过部分若无特殊情况则个人自行负担,特殊情况得事后报总经理审批。出差人员若需要宴请业务单位人员,需先电话请示总经理,经许可后可据实凭发票报销。 第十条若出差人员在出差地投靠亲友解决食宿,公司按各项费用标准的50%的金额向该出差人员支付,该人员可不提供发票。当天能够往返的短途费用,不执行出差费用标准的规定,而按照发票据实报销。其中误餐费用每餐不应超过十五元,(如无法提供发票请自行准备交通票据冲抵。)交通费用根据行车路线而定。 第十一条各出差人员应本着为公司着想的原则,兼顾公司形象合理安排支出。出差人员若有弄虚作假、损公肥私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采取严厉惩罚措施。

差旅费管理办法2016年最新版

2013年,财政部曾印发过差旅费用的管理办法[2013]531号,该办法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以及监督问责做了具体的规定,该办法于2013年12 月31日公布,全文如下所示: 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我们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抓紧修订本地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出差人员等级及乘坐交通工具对照表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出差标准及差旅费管理规定

出差标准及差旅费管理规定 一、范围:因公出差的人员(不含销售部) 二、申请及批准: 1、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办理工作交接、且办理好出差审批手续; 2、出差的审批权限:各部门员工出差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常务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时间,必须电话请示其主管领导,并获批准。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三、出差补贴范围及标准:主要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和公杂费等费用。 1、交通费标准:常务副总经理、部门、科室负责人、技术人员:可选择软卧、硬卧、动车二等座、高铁二等座、轮船二等舱、飞机经济舱,自驾车(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他员工:可选择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轮船二等舱,飞机经济舱(视情况而定、经领导批准)、自驾车(部门负责人批准);自驾车:自驾车根据公里数报销油费,每10公里报销1L油(过路费实报实销),出差前填写“用车申请单”,出差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在用车申请单上签字,凭用车申请单上的公里数,到行政部领取油补(行政部提前办好油卡);

特价机票、出差特殊情况除外。 2、住宿费标准:常务副总经理、部门、科室负责人、技术人员:可选择当地普通单间,或者标间单人;其他员工:住宿标准均为双人标准间,同性员工出差按合住标准核定。员工出差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住宿费。 注:技术人员一般地区200元/天,省会城市350元/天,直辖市400元/天;常务副总经理、部门、科室负责人一般地区150元/天,省会城市300元/天,直辖市400元/天;其他员工一般地区100元/天,省会城市250元/天,直辖市300元/天。标准范围内凭发票据实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3、伙食费标准:当出差时间<1天,常务副总经理、部门、科室负责人、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早餐每人10元,午餐每人30元,晚餐每人30元;当出差时间≥1天,常务副总经理、部门、科室负责人、技术人员每人每天100元;技术人员:每人每天餐费200元;其他员工每人每天80元。按出差的实际天数计发,不足一天的按全天计算,超过部分自理。如与领导共同就餐,不另支伙食费; 4.公杂费标准:公关费、招待应酬等费用经总经理同意后执行的,可凭发票据实报销; 5、技术人员出差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考察和学习延长1至3天。 四、出差费用的申请与冲抵

《2017年差旅费开支标准》

和农牧业集团 《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和农牧业集团组织机构设置及社会消费水平,集团对员工差旅费用开支标准制定如下: 一、差旅费报销标准 差旅费是指:本单位员工派往外地从事短期公务工作,如参加会议及短期培训、考察等。公务出差期间产生的车船费(含乘飞机费用)、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当地交通费。 (1)车船费:在规定的等级标准内凭据报销; (2)住宿费:按出差实际天数在规定的标准内凭据报销; (3)伙食补助费:一般按出差的自然天数与住宿费用包干使用; (4)交通费:公交汽车、轻轨、地铁等(不包含打的、租车)凭据报销。 二、差旅费报销标准

1、住宿费报销的规定 (1)住宿费指包括房费、服务费及相关附加费等费用。 (2)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节约不补,超支部分由个人负担。 (3)由接待单位免费提供住宿,不报销住宿费。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总经理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2、伙食费用报销的规定 (1)公务外出期间,已由主办单位统一办伙食(包括收取会务费)的,不报销伙食费。 (2)集团各公司间出差往来,具备用餐条件的在公司食堂就餐,不报销伙食费用;住宿费与伙食费包干人员,按公司就餐标准扣除伙食费。 (3)参加会议等统一组织活动和协助工作期间,住宿费凭据按实报销。 3、交通费用报销的规定 经批准乘坐飞机的人员,从机场到住宿地的往返市内交通费凭据按实报销。 三、出国费用报销 因公需要,由公司安排出国的,国内费用参照本规定相关标准执行,国外费用按下列标准执行: (1)因公司业务活动出差国外的,国外费用(包括出入境机票、车船费、境外住宿费、办公交通费)凭发票实际折扣后由公司报销,餐费自理。 (2)公司安排的境外培训,培训费、往返机票、车船费、住宿费由公司报销,其他费用(包括、餐费、流览门票等)由个人承担。 (3)出国办理护照的工本费及相关出国手续费由个人承担。 四、其他规定: 1、职工趁出差之便,经主管批准就近回家的,停留及绕道期间,凭车船票按 单程直线车船费折算给予报销,其他费用不得报销。 2、特殊情况、任务紧急造成费用超规定标准要求报销的,应由部门主管提请总经理批准后,超标部分可给予适当报销。 4、报销人员须如实向审核人员提供报销凭据,如有虚报,按虚报数额的2倍加以处罚。 5、本规定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改。 6、本规定自2017年2月1日起试行,原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和农牧业集团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差旅费包干标准

差旅费包干标准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差旅费包干标准为了节约、合理地使用出差费用,参照有关单位差旅费包干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特制订本标准: 一、差旅费包干原则 1、差旅费包干的原则:核定标准,包干使用;节约归已,超支不补。 2、出差前要定任务,定人数,定地点,定时间。 3、住宿费、通讯费、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贴费,均按出差天数计算,实行包干使用。 4、本标准适用于本企业因公出差的所有工作人员。 二、差旅费包干范围 1、包干标准: 2、实报实销的范围 (1)实行差旅费包干办法后,出差人员的车船费以及相关费用,仍按出差规定执行,据实报销。传真费、行李、物品寄存和出差购置物品的运输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报销,视实际情况从严掌握,采取实报实销。

(2)因公出差到外地参加各类会议,其会务费、会议安排的住宿费按实报销。不发给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如会议无伙食补贴,可按市内出差包干标准发给。 公司人员外出学习、培训,可按市内出差包干费标准发给补贴。 三、差旅费的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仍应将住宿费发票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上,以此作为计算出差住宿费的依据。 2、市内交通费包干以后,公司不再收缴市内交通费的报销凭证。 3、小车驾驶员或乘坐公司小车去外地出差的人员按市内包干标准发放补贴,特殊情况需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的可凭据,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原则上只能乘火车、公共汽车、轮船三等舱。连续乘车12小时以上或晚上8时至凌晨7时之间连续乘车6小时以上,可乘座硬席卧铺。 四、因公出差人员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后,可 向公司财务预支差旅费用。总经理外出期间,由副总经理审批。 五、出差人员应按规定,认真、详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清楚 记录出差日程、时间、地点。经财务部审核无误,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向出纳人员办理差旅费报销,并结清出差借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在返回公司的三日内办妥出差报销事宜,逾 期办理,按报销总额的5%计算滞纳金,从报销金额中扣减。差旅费未结清者,不得再预支差旅费。

差旅费用标准

江苏展亚建筑装饰工程 有限相关公司文件 〔2016〕12号 ★ 公司关于规范差旅费用报销规定的通知 各部室中心: 为加强差旅费用管理,简化流程,提高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就规范差旅费用报销规定通知如下: 一、目的地类别划分 (一)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二)二线城市: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 (三)三线城市:地级市。 (四)四线城市:县级市。 二、车费 (一)徐州周边地区长途客车或火车。 (二)远距离出差,高铁二等坐票;有陪同需要,可申请高铁一等坐票。 (三)因工作原因,经批准可乘飞机,享受经济舱。 (四)因公外出,目的地城区范围优先考虑公共交通工具(地铁、公交、长途客车);确因工作需要,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可改换交

通工具。 三、住宿费及伙食补助标准 (一)一线城市住宿费≤450元标准间;伙食补助为每人每天100元。 (二)二线城市住宿费≤350元标准间;伙食补助为每人每天70元。 (三)三线城市住宿费≤250元标准间;伙食补助为每人每天50元。 (四)四线城市住宿费≤150元标准间;伙食补助为每人每天40元。 (五)餐补报销分配比例为早、中、晚= 1 : 2 : 2分摊。本标准只适用于本市范围以外的差旅行为。 四、宴请标准 (一)业务单位主管领导每人餐费200元;用酒每斤≤400元;用烟每盒≤80元。 (二)业务高级宴请每人餐费150元;用酒每斤≤300元;用烟每盒≤60元。 (三)业务宴请每人餐费120元;用酒每斤≤200元;用烟每盒≤46元。 (四)工作宴请每人餐费80元;用酒每斤≤100元;用烟每盒≤40元。 (五)宴请以业务为目的,力行节约,就低不就高。先申请,批准后实施。 (六)陪同人员要根据业务需要,最多时与陪同人员对等。 五、本市规定

出差费用标准

出差费用标准 一、出差类型: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回公司者。 2、短期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出差期限<3个工作日之内者。 3、中期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出差期限<10个工作日之内者。 4、长期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出差期限≥10个工作日以上者。 二、差旅报销标准 1、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下级必须随同上级领导出差的,可以乘坐与上级领导相同的交通工具并按上级领导的标准报销。 (3)因情况特殊超标准出差的,向总经理提出申请,总经理同意后公司给予报销。 2、交通费用支付标准 类别职务飞机舱等级火车座位等级汽车座位等级总经理不限不限正常 副总经理经济舱软/硬卧/软座 正常 动车组一/二等座 部门主管经济舱硬卧/软座/ 正常 动车组二等座 员工经济舱硬卧/软座/ 正常 动车组二等座

3、住宿、交通、餐费标准 (1)当日出差标准: 职务市内交通(打的/地铁/公交)餐费总经理不限不限 副总经理 实报实销≤60元/天 部门主管≤50元/天员工≤40元/天 (2)短期/中期/长期出差标准: 职务住宿市内交通餐费 总经理不限不限不限 副总经理一线城市≤250元/间夜; 二线城市≤200元/间夜; 三线城市≤150元/间夜 实报实销 ≤100元/人 部门主管一线城市≤220元/夜; 二线城市≤180元/间夜; 三线城市≤130元/间夜 ≤80元/人 员工一线城市≤200元/夜; 二线城市≤160元/间夜; 三线城市≤110元/间夜 ≤60元/人

三、其他说明: (1)符合上述乘坐标准规定的,交通费按票面金额实报实销;高于乘坐标准的,超额部分由出差人自行承担。 (2)票据丢失的一律不予报销。 (3)住宿费符合住宿标准的,按住宿金额实报实销;高于标准的,超额部分由出差人自行承担;特殊情况须单独书面说明原因并经总经理明确批示后报销。 (4)住宿酒店时,同性员工两人同行的,应共住一间标准间。(5)出差人员住宿费发票必须与实际的出差地点一一对应,方可报销,若发票与实际出差地不符,则该住宿费用不予报销。 (6)出差人员乘坐出租车所开具的发票,需在背面写明出发地及目的地,若发票金额与所乘坐的路程有较大出入,则改交通费用不予报销。 (7)在外出差由第三方或公司提供住宿及用餐的,则不能享受住宿及餐费补助。 (8)所有出差人员须严格按以上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者,出差费用不予报销,并对相关签审人员进行每人两倍(报销金额)经济处罚。

差旅费开支标准的规定

差旅费开支标准的规定 为了加强财务核算管理以及加强公司费用开支管理工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节约、朴素的原则,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公司差旅费开支标准的规定。 一、总则 1、各级领导要加强派差的计划管理,对本单位的工作安排要提高预见性,对出差人员要定任务、定范围、定时间,出差效果要达到预期目的,严格审核和控制出差事由、人数、时间、所乘交通工具。 2、公司制订消费标准本着以人为本、便于工作的目的,出差人员要发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精神,诚信报销,差中、差后要及时汇报,互通信息,团结协作,提高办事效率。 3、财务人员要认真把关,严格执行各项报销标准。 二、派差管理 1、出差人员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说明其任务,详细列明路线、时间、交通工具及费用预算,经本部门领导及主管副总的审批,凭通知单到财务部借款和报账。 2、出差结束后(10 个工作日)应及时报账,特殊情况未按时报账,须经总经理批准,否则,从借款的第11个工作日起,按同期银行利率计息,并通知企管部予以处罚扣款。 3、出差人员应有对任务完成情况的详细报告总结,分管副总要有具体的评价意见,财务部才能对其差旅费进行审核。 4、出差人员绕道所增加的交通费、食宿费一律不予报销。 5、因公带车出差的必须按公司的《公司乘用车管理规定》执行。 6、中层以上领导出差,经分管副总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中层以下人员出差,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报分管副总批准即可。 7、本规定中长驻人员指:在同一地点连续出差达15 天以上(含15

天)的人员。 8、餐费及交通费补贴天数计算,以机票、车票或过路过桥票面日期为准,自出发之日起至返程到达之日止计算出差天数。(出发日:12:00之前按一天计算,12:00之后按半天计算;到达日12:00之前按半天计算,12:00之后按一天计算。) 三、伙食补助标准 2 、特殊规定 ( 1 )本市出差中餐误餐费:10 元/人.次。 ( 2 )从衡阳出差到本地区以外的,当天往返,可报2天伙食补贴和交通补贴,若是带车出差,只计伙食补贴。当天夜间23点后返回的开车人员按3天伙食补助,返程时间的确定以当日回程过路过桥票面时间为准。( 3)伙食补助按出差实际天数补给,不需凭发票报销,如异地报销业务招待费,需请示主管副总批准,不再计发当天当餐伙食补贴(早20 % ,中、晚各40 % ) ;异地招待费应与当次差旅费同时报账,否则,财务拒绝报销异地招待费。 四、住宿费标准

差旅费报销标准

差旅费报销标准 一、定义 差旅费是指出差旅途中的费用支出,包括汽车、轮船、火车、飞机的票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其他支出。 二、报销标准 员工应于出差返回后7天内报销差旅费,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应填列好出差人姓名、所属部门、出差地、出差时间、出差费用明细、报销人等要素,经相关部门及人员审核批准后,予以报销。公司员工前往项目部工作,不得以出差标准报销差旅费。 具体规定如下: 1、交通工具:员工出差按下表的标准乘坐交通工具。乘坐飞机或火车时一般不得乘坐一等舱、一等坐,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时需报总经理助理批准。未经过批准擅自乘坐的,超支金额自负。 2、异地出差住宿交通费用标准(安排方面以最节省为标准)。注:a.一线城市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随同公司经理及经理以上的其他员工,住宿费用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但不得擅自安排。报销标准由该上级领导签字认可后可作适当调整。 b.多人同往同一目的地出差时,性别相同的住同一间房,报销标准按出差员工的最高级别来算。 c.员工派赴外省市受训考察等,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并根据公司制度报总经办,由总经办核批方可报销有关费用。 d.因招待客户出差时,由总经理或部门副总经理设定支付预算,

支付预算范围内的接待费、交通费、住宿费实报实销。如有其它支出或超过预算,须先征得总经理或部门副总经理同意方可实施,否则按违纪处理。

e.出差中途除因公务、疾病或意外灾害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延时外,不得借故增加旅程或延长出差期,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 f.出差期间发生业务招待费,应扣回当天对应的早、中、晚餐伙食补贴额; g.伙食补贴(即出差补助)以实际往返净天数计算,往返时差不足八小时的,按中餐计算补助;往返时差超过八小时的,按一天计算补助。 h.因公出差整天餐补:非一线城市50元/天(早10元;中、晚餐各20元)、一线城市75元/天(早15元;中餐、晚餐各30元)(陪同客户用餐按实际报销,不再另补)。

关于差旅费报销标准及规定

差旅费补助标准 一、目的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规范公司差旅费开支的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全公司 三、职责: 1、公司财务部负责监督公司各部门实施本制度。 2、各部门主管领导为本部门所有费用支出审核的第一责任人。 四、伙食补助规定 1、本市所辖市/区及周边城市出差,当日往返补助20元/天。市内 出公差不能回公司就餐的补助15元/天。 2、市外省内出差,当日往返的,补助40元/天,当日不能往返的 参照外省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3、办事处人员出差到附近地区,当日往返的40元/天,当日不能 往返的参照外省出差补助标准。 4、出差伙食补助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不需出 具补助票据。 五、差旅费报销的一般规定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按实际出差自然天数计 算报销。

2、业务人员出差借款,要事先还清借款,前不清后不借。由本部 门总监签批,部门借款汇总表由总经理批准并交财务部备案。 其他特殊费用须提前申请特别说明后由总经理批准。 3、出差期间非工作需要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4、按规定在公司工作实习期满,正式录用的父母不在本市的外地 未婚大学生及公司特聘家庭不在本市的外地人才享受一年一次 探亲待遇的,只报销往返车船费。车船费标准参照出差标准。 其余费用不予报销。 5、因公乘坐飞机的,由机场到市内,如果在晚上10点以后降落的, 可以乘坐出租车,否则一律报销机场巴士费用。 6、票据必须按时间先后顺序粘贴,每张粘贴单最高粘18张票。并 在票据右上角注明时间、地点、金额。 7、出差回公司七日内将粘贴好的票据交给财务审核报销。否则按 占用公司资金处理每天收取占用费5元。 8、任何人不得随便接受客户的吃请及其他礼物。 七、发票报销规定: 1、车票:50元以上的车票一律凭机打票,如果是手撕发票,只按 票价8折给予报销。 2、购票或退票手续费报销限额30元/次/人,超出部分自理。 3、住宿发票和市内公交发票,必须是到达目的地的发票,否则不 予报销。 4、出租车票需注明出发地,目的地及乘车日期、时间、金额。

差旅费包干标准

差旅费包干标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差旅费包干标准 为了节约、合理地使用出差费用,参照有关单位差旅费包干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特制订本标准: 一、差旅费包干原则 1、差旅费包干的原则:核定标准,包干使用;节约归已,超支不补。 2、出差前要定任务,定人数,定地点,定时间。 3、住宿费、通讯费、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贴费,均按出差天数计算,实行包干使用。 4、本标准适用于本企业因公出差的所有工作人员。 二、差旅费包干范围 1、包干标准: 2、实报实销的范围 (1)实行差旅费包干办法后,出差人员的车船费以及相关费用,仍按出差规定执行,据实报销。传真费、行李、物品寄存和出差购置物品的运输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报销,视实际情况从严掌握,采取实报实销。

(2)因公出差到外地参加各类会议,其会务费、会议安排的住宿费按实报销。不发给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如会议无伙食补贴,可按市内出差包干标准发给。 公司人员外出学习、培训,可按市内出差包干费标准发给补贴。 三、差旅费的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仍应将住宿费发票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上,以此作为计算出差住宿费的依据。 2、市内交通费包干以后,公司不再收缴市内交通费的报销凭证。 3、小车驾驶员或乘坐公司小车去外地出差的人员按市内包干标准发放补贴,特殊情况需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的可凭据,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原则上只能乘火车、公共汽车、轮船三等舱。连续乘车12小时以上或晚上8时至凌晨7时之间连续乘车6小时以上,可乘座硬席卧铺。 四、因公出差人员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后,可向公司财务预支差旅费用。总经理外出期间,由副总经理审批。 五、出差人员应按规定,认真、详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清楚记录出差日程、时间、地点。经财务部审核无误,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向出纳人员办理差旅费报销,并结清出差借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在返回公司的三日内办妥出差报销事宜,逾

关于参加学术活动及差旅费使用的规定

XX医院关于参加学术活动及差旅费使用的规定 各处、科(室)、病区: 为更有效、合理的使用学术活动经费,并保证必要的学术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现对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类别、参会次数和差旅费的使用作如下修定: 一、参加会议类别 1、由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医院协会及相应的省、本市与本专业相关的学会主办的学术年会和专题学术会议可参加。参加者必须必须持相关文件和邀请函或有论文在会议上交流的第一作者。 2、中华医学会、本省、本市医学会:与本专业相关的学会的正、副主任委员、委员的换届改选及工作会议,可以参加,并报销全部费用。记录一次外出活动次数,需出具相关聘书复印件在医务科备案。 3、外省、市医学会或杂志社主办的学术会或研讨会,不予参加。如需参加则全部费用自理。 4、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班纳入学术交流统一管理,记入参加学术会议的次数,费用报销同学术交流。 5、外省、市或其他医疗机构举办的各种学习班或学术会议,邀请我院人员去讲学传授技术、经费由邀请单位承担,不在我院报销出差补贴,并应取得所在科室及医务科双重批准。 6、上一年度没有论文发表的必须有当年发表论文复印件或录用通知或本次会议论文交流通知,否则不予批准。 二、各级各类(医技和非医技)人员参加学术会议次数 全年参加学术活动次数:初级职称人员每年可参加1次学术会议(市级);中级职称人员每年可参加2次学术会议(省内1次,市级1次);科主任、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每年可参加3次学术会议(国家级1次,省级1次,市级1次);在完成所规定的全年参加学术活动次数后,仍需参加会议者,费用自理。 三、各级各类(医技和非医技)人员参加学术会议人数

差旅费报销标准-最新

单位名称:XXX有限公司,以下正文中简称“公司” 编号:CW -002 版本:2.0 主送:全体员工抄送: 发自:财务部日期:2017年12月20日 编制:审核:批准: 主题:差旅费标准 差旅费标准 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加强公司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在使之符合合理、节约的原则下,同时保障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人力部门是公司员工出差考核的管理和费用控制部门,财务部是差旅费的监控部门,其它各部门是费用控制实施的直接责任部门。 第三条差旅费报销标准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办理公务出差期间产生的住宿费、车船费(含乘飞机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等各种费用。住宿费按出差实际天数在规定的标准内凭据报销;车船费在规定的等级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包干使用。 1.城市间交通费报销标准(金额单位:元) 备注要求: (1)白天(早8点到晚8点)或节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需乘坐8折以内飞机票,超过8折的机票需请示部门直属领导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购买乘坐。(2)超过控制标准的,财务部原则上不予报销,副总经理以上级别实报实销。(3)与公司上级一起出差,需征得上级和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一同乘坐同类交通工具。

2.市内交通费上限标准(金额单位:元) 备注要求: (1)员工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内凭据报销,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2)其他人员如同上级职务或职称人员一起出差,如因工作需要,其他人员可随同住宿,享受上级职务或职称相同的标准。并征得同行上级批准,报销时签字证明。 (3)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4)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5)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差旅费报销标准管理办法(第四版)

; 差旅费报销标准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员工 二、原则 费用使用及报销以节简、高效为原则,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三、差旅费报销标准 (一)、出差补助与餐费补助标准: 1、出差补助标准按出差时间n-1天计算;业务员暂不适用出差补 助;(出差一天的人员只给予餐费补助) 2、跨部门出差、同部门多人同时去同一地点出差,如因业务需 要发生了招待费,招待费的总额不能超过出差人员伙食补贴 的总额。报销时需将参与人员的出差申请单收集一起做为报 销凭证,同一事项由一人统一进行报账。当天参加人员的出 差补助也相应扣除 ~ 3、惠州市区不属于出差范围 (二)、交通费用标准: 1、长途交通: (1)部门负责人级别及以上人员省外出差可乘坐飞机;

(2)其他工作人员省外出差,以动车6小时车程为限,如动车6 小时车程以内可以到达目的地的,乘坐动车或火车硬卧,超过 6小时火车车程的,经部门长批准,人力资源核实后,可乘坐 飞机。 (3)机票由公司统一订购,否则不予报销。其流程可遵照《机票管理规定》执行 (4)省内出差可乘坐长途客车,如因特殊需要派车前往目的地,其流程遵照《车辆管理规定》执行。 2、市内交通: \ (1)在外省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的交通费用,乘坐出租车的需在费用报销时注明乘车区间,财务部根据 出差地点进行核实。往返机场、车站应乘坐机场或车站巴士。 (2)工作员工在惠州市内办事,原则上只能乘坐公交车,如特殊情况,需公司派车或乘坐出租车,须事前报部门长批准。 三、住宿费用标准: (1)除公司经管会成员实报销外,其余员工日住宿费报销标准见下表(元/人/天):

差旅费包干标准

差旅费包干标准 为了节约、合理地使用出差费用,参照有关单位差旅费包干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特制订本标准: 一、差旅费包干原则 1、差旅费包干的原则:核定标准,包干使用;节约归已,超支不补。 2、出差前要定任务,定人数,定地点,定时间。 3、住宿费、通讯费、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贴费,均按出差天数计算,实行包干使用。 4、本标准适用于本企业因公出差的所有工作人员。 二、差旅费包干范围 1、包干标准: 2、实报实销的范围 (1)实行差旅费包干办法后,出差人员的车船费以及相关费用,仍按出差规定执行,据实报销。传真费、行李、物品寄存和出差购置物品的运输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报销,视实际情况从严掌握,采取实报实销。

(2)因公出差到外地参加各类会议,其会务费、会议安排的住宿费按实报销。不发给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如会议无伙食补贴,可按市内出差包干标准发给。 公司人员外出学习、培训,可按市内出差包干费标准发给补贴。 三、差旅费的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仍应将住宿费发票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上,以此作为计算出差住宿费的依据。 2、市内交通费包干以后,公司不再收缴市内交通费的报销凭证。 3、小车驾驶员或乘坐公司小车去外地出差的人员按市内包干标准发放补贴,特殊情况需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的可凭据,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原则上只能乘火车、公共汽车、轮船三等舱。连续乘车12小时以上或晚上8时至凌晨7时之间连续乘车6小时以上,可乘座硬席卧铺。 四、因公出差人员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后,可向公司财务预支差旅费用。总经理外出期间,由副总经理审批。 五、出差人员应按规定,认真、详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清楚记录出差日程、时间、地点。经财务部审核无误,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向出纳人员办理差旅费报销,并结清出差借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在返回公司的三日内办妥出差报销事宜,逾期办理,按报销总额的5%计算滞纳金,从报销金额中扣减。差旅费未结清者,不得再预支差旅费。

差旅费使用标准和报销管理规定

差旅费使用标准和报销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完善国内差旅费开支管理,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特制订此制度。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 三、出差管理 1 、出差申请:市外出差应事前申请,填写“出差申请单”及“出差报告”,报销时应将其附在费用报销单据前。出差申请单应填写完整、详细,注明出差人姓名、出差事由、时间、地点(县、市)和选择的长途交通工具,出差申请需经公司领导批准。经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交行政部,以便帮助购票。 2、行政部负责统一订票及预订酒店。出差途中及返程票无法当时确认时间的,可电话通知行政部购票。 3、改签、退票需经主管副总批准同意,未经领导批准而产生的退票费、改签费由出差人自行承担。 4、出差人应在出差回公司,第一天上班起计算,10天内将公司统一购买的票据交给行政部。 5、出差人应在出差回公司,第一天上班起计算,10天内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交由财务部。 6、公司所有员工均应熟悉本制度,充分理解本制度规定的各项标准,并认真遵守。 四、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外出公干期间为完成预定任务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费用,具体包括:长途交通费、市内出差交通费、住宿费、公杂费、差旅补贴等。 1 、长途交通费 长途交通费主要包括往返飞机票(含机场建设费、保险费、往返机场大巴)、火车票、长途汽车票等。员工可选择乘坐飞机经济舱、动车(包括高铁)二等座(特殊情况可坐一等座)、长途汽车。 2 、差旅费标准

说明: ①城市分类标准(见附件4) 一类城市:国家规定的一线、二线城市 二类城市:国家规定的三线、四线城市 三类城市:除以上以外的城市 ②出差过程中招待客户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③报销费用必须以合理、合法、真实、与报销名目相符的凭证为依据。原始发票不得臆造、涂改、不得伪造发票,发现此类情况不予报销。超出标准的费用一律自理。 3 、交通补贴 交通补贴报销应以实际发生的出租车票、地铁票、公共汽车票、小巴票等作为报销的票证。 4、住宿费 住宿费仅指住宿费用,住宿费发票中不应包含其它餐费、电话费、上网费、超市购物等费用。 住宿费在标准内凭票实报,超出标准的费用不予报销。但以下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凭票实报。 (1)因工作需要与客户住同一标准的宾馆; (2)对外代表公司参加会议,在会议定点酒店住宿。 员工二位同性别人员出差,住宿标准按一位标准计算。 5、公杂费 公杂费包括邮寄费、购票手续费、文件复印费、传真费等。因公发生的公杂费凭票实报。 五、报销管理规定 1、出差尽可能选择直线路线,如确需经非出差地点转乘飞机、火车,应根据就近中转的原则,在中转地逗留时间不得超过一天。 2、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出差和乘坐飞机的人次,明确出差的任务、时间和地点,如果超出规定的出差时间,须申请延期。对未申请者超出时间不报销任何差旅补贴。

差旅费标准

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院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 鲁财行〔2014〕4 号关于《山东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结 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我院工作人员临时到济南市区(不包括济南各县、市,下同)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三条医院为减少现金支出,财务科一般不办理出差借款业务。 第四条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际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出差审批办法:出差人员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临床科主任、护士长分别经医务部或护理部负责人、分管院长批准;普通医疗、护理人员经本科室负责人或护士长、医务部负责人或护理部负责人批准;行政人员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院长、主管院长批准。申请单中注明出差天数、到达目的地、乘坐交通工具、出差事由等内容,作为报销依据。超过批准天数的住宿费不予报销,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不予发放。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济南市区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六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七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八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 第九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条工作人员到省内相关地区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件1)。 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见附件 2)。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二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三条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省内出差每人每天100 元包干使用。 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见附件 2)。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并由接待单位收取人出具收取证明。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

公司差旅及出差补贴规定

差旅费及出差补贴规定(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工作人员出差的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出差人员。 第二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差旅杂费。 第三条交通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差旅杂费根据出差人员类别的不同执行不同的报销标准;在等候乘机、乘车时的茶座费及其他费用应由个人自理,不予报销。 第四条依据出差人员工作职责的不同,相应分为总经理、部门经理、主管和基层四个级别,按不同级别,适用不同的报销标准。 第二章差旅费报销预支规定及程序 第五条出差人必须在《出差申请单》上填写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等必填项目,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手续办妥后 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关于出差的申请、审批、报告等文档的提交,遵从公司有关 规定;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 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第六条员工可从公司预借差旅款项,预借款应合理计算,基层人员最高限为每日不超过人民币300元,并应在《出差申请单》上“暂支数额”栏内注明,如有特殊 出差任务,增加的借款另行提出申请;中层和高层依据出差任务的不同据实提 出申请。 第七条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列明用款计划,经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审批流程:填写《出差申请单》《借款单》→部门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办理借支(经办人持出差预算单申请单和借款单)→行政部备案第三章差旅费报销标准

第八条依据出差人职位的不同,差旅费实行不同的报销制度,见下表: 注:经济型连锁酒店,指如家酒店、锦江之星旅店、格林豪泰酒店、汉庭酒店、莫泰连锁旅店、7天连锁酒店、速8(中国)、布丁酒店连锁、宜必思等。 餐费补贴标准: 一市辖区外餐补:30元/天,10人以上长期驻外需成立食堂:6000元/月。 二市辖区内餐补:20元/天。 地区解释 1.特区指北京、上海、深圳、珠海。 2.其他各直辖市参照省会标准执行。 3.对于一天在多个城市出差的,按住宿地核定标准报销。 第四章交通费规定 第九条出差时,应根据出差地的远近及业务的紧急程度选择安全、省时、舒适、经济的交通工具(凭车票报销)。 第十条一般情况,基层员工应首选火车硬座;但乘车时间超过6小时,可乘火车硬卧,按其硬座票面价的40%奖励给个人。 第十一条遇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需乘火车软卧、火车D字头车次或飞机时,须先申报,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座,未经批准按同程火车硬卧报销。 第五章出差住宿规定 第十二条两位以上同性员工前往同一地点出差,原则上须两人同住一间双人房,住宿标准按高级别者为准,同住人员不报销住宿费。住宿费在规定范围内凭发票按实报销, 高出标准部分原则上自理,如遇特殊情况,出差人员应在报销单据上注明超标事

公务员差旅费补助标准

2015年公务员差旅费补助标准财政部下发《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2013年下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差旅住宿费标准。其中,调整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部级干部住宿费标准、7个城市司局级干部住宿费标准和33个城市处级及以下干部住宿费标准。从明年1月1日开始,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将执行新标准,部级官员在北京、上海两地的住宿费标准最高为1100元,较原标准提高300元;其他省份住宿费标准则为800元或900元。此外,司局级干部和处级及以下干部的住宿费标准也根据城市不同,有不同程度的上调。 此次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调整也是近十年来第3次调整。记者发现,原标准规定的部级干部住宿费标准均为800元,城市地区之间没有差别。此次11个城市部级干部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也各有差异,北京和上海上调最多,从800元提高到1100元,上调300元,而南京、杭州、福州、厦门、郑州、广州、深圳、成都、昆明均提高了100元,达900元。其余仍为800元。此外,处级及以下干部住宿费标准除海口、拉萨、西宁外,其他33个城市均有上调,幅度从10元至150元不等,北京和上海分别从350元上调至500元。本次调整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在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这6个受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限制和季节性热点影响较大的城市,引入了淡旺季概念,旺季住宿费标准分别上浮20%-50%。为何拉萨和西宁旺季上浮比例最高,拉萨某五星级酒店的销售人员表示,淡旺季酒店价格差别大,淡季普通标间500元,旺季会上调到700元。对于西藏旺季会上浮50%的比例,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可能是一个平均价格标准。《通知》称,调整后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各类人员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原则,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费标准自行选择宾馆住宿(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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