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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及个人公益林补偿资金实施方案

集体及个人公益林补偿资金实施方案
集体及个人公益林补偿资金实施方案

集体及个人公益林补偿资金实施方案

篇一:董地乡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实施方案

董府发2013号

董地乡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兑现、管理和使用实施方案为确保我乡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关于下达2011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补偿资金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林业厅转发的《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12〕85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为总体原则,以最大限度保障农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在稳定、团结、和谐的前提

下推进此项工作。

二、目标任务

2011年度安排补偿村17个,面积共计62218万亩,分别为:

1、街上村亩,

2、青文村,

3、罗嘎村亩,

4、蒲达村亩,

5、黎明村亩,

6、以撒落村亩,

7、石关村亩,8、三家寨村亩,9、小田坝村亩,10、乃扒村2074亩,11、联乡村亩,12、联益村亩,13、冷冲村亩,14、沙落村亩,15、尖山村亩,16、青龙村亩,17、青山村亩。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

1、成立村生态补偿组织机构。村成立以驻村班干部为组长,村主职干部为副组长,村小组长或村民代表为成员的

(4月28——29领导小组,具体开展工作。

日)

2、根据国家划定的区域,结合村实际制定生态公益林补偿实施方案,方案要做到详细,具有操作性,要明确各成

员的职责和责任,并经村相关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农户讨论并经本人签字通过后,报乡审核后实施。(4月30——5月5日)

3、宣传培训。通过村、组代表或全体农户会议,发动广大农户积极参与,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讲清生态补偿的目的、意义及步骤程序,做到人人明白、人人知晓,深入人心。同时开展技术培训,有关国家政策及技术规定,相关表格的填写,公示及资金兑现等内容。(5月6日——5月10日)

4、纠纷调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调处的原则,充

分发挥村级最大作用,积极调处。调处确实有困难的,以书面形式上报乡林权纠纷调处小组,调处成功的,进行公示,申请办证。(5月11日——6月20日)

5、资料整理汇总无误后,与相关公益林补偿农户签订管护合同及限伐协议。(6月21日——6月30日)

6、以村为单位,用书面形式申请县公益林办公室进行验收。(7月)

7、资金兑现。(8月)

四、生态补偿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操作原则。按照2003年国家批复的生态公益林区划成果,结合林改资料将生态公益林补偿情况落实到小班并进行公示,以一村一事一议的方式将资金运用到相关项目,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防止暗箱操作、以权谋私。

2、坚持行政责任主体不变的原则。乡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林业站技术指导、村级组织实施的原则,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3、坚持区划红线不变的原则。严格按照已经审核的区划红线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小班区划界线和范围。

4、集体所有和联户经营的公益林坚持内部所有农户共同所有的原则。按照均责、均权、不均利的方式,依据公山或联户经营山处置方案及利益分配协

议、利益分配明细表格(相关农户本人签字表),上报审核后凭林权证办理。

5、以2010年核发的林权证的内容为依据的原则。小班面积应与林权证登记面积相符。

6、监管责任主体不变的原则。村民委员会为生态公益林保护监管主体,林业站为技术管理主体,加大对权属主体的监管。

五、提交成果资料

1、村民小组群众会议农户签字表。

2、村级公益林补偿实施方案及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签字表。

3、集体或联户经营山处置方案、协议签字表、利益分配分户签字表

4、实施小班一览表(附签字)

5、分户情况统计表(附签字)

6、农户补偿表(附签字)

7、小班区划图

8、检查验收图

9、管护合同(签字二份)且合同时间为2011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

日。

10、限伐协议(签字二份)

11、申请验收报告

12、总结

以上各资料均须村主职干部、驻村干部、技术员签字认可,且户主姓名、身份证、一卡通信息准确无误,然后办理生态公益林补偿。

六、组织保障

1、成立领导机构

董地乡成立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朱洪峰

副组长:王志侠郭涛陈金华

成员:李欲贵吴江龙斌王荐王府荣张青平熊涟相关村驻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林业站办公,王志侠任办公室主任。

2、成立纠纷调处工作小组,确保生

态公益林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小组如下:

组长:朱洪峰

副组长:陈金华王志侠郭涛

成员:张青平、徐恨清、王荐、王府荣、熊涟、相关村村干部和驻村干部

3、成立技术工作专班,负责档案资料的汇总以及技术指导。技术工作专班如下:

组长:王志侠

成员:熊涟周鹏义

4、成立资金兑现组

组长:李欲贵

成员:吴江龙斌

七、工作要求

1、各村驻村干部是实施生态公益林补偿的第一责任人,相关村的主职干部是直接责任人,林业站工作员为技术责任人,对全乡所实施的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终身负责。

2、为保障补偿工作按时完成,时间

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

3、生态公益林补偿是一项惠农政策,政策性强,要求高,要严格按照程序,坚持步骤,比照政策实施,必须先公示七天,再验收的方法,严禁暗箱操作、弄虚作假。

4、按照工作时间,应及时准确地上报资料给驻村技术员,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5、工作中应公开、公正、透明的处理各项事宜,特别是要积极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凡是因生态补偿工作造成不稳定或不正常上访,得不到妥善处理的村,超出规定时间的,一律取消生态补偿任务。

6、各级干部在生态补偿工作中,要做到求真务实,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有违反者,按程序进行责任追究。

2013年1月13日

主题词:公益林资金兑现实施方案报:县政府送:县林业局乡领导

班子董地乡党政办公室2013年1月13日

(共印42份,存2份)

篇二:公益林实施方案文本

目录

前言................................................................. . (1)

第一篇基本情况............................................................... ....................... 3 第二篇

第一章自然概况............................................................... ....... 3 (一)地理位臵............................................................... ... 3 (二)地形地貌............................................................... ... 3 (三)水文............................................................... ........... 3 (四)气候............................................................... ........... 4 (五)土

壤............................................................... ........... 4 (六)植被............................................................... ........... 4 第二章社会经济概况..............................................................

5 第三章森林资源概况..............................................................

5 (一)重点工程建设成效显著,有林地面积快速增长..... 5 (二)林业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6)

(三)森林资源保护成效显著.......................................... 6 第四章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开展情况..............................

6 ................................................ 9 第一章项目实施的背景及必要性.......................................... 9 第二章修建护林设施的原则与依据.................................... 10 一、原则............................................................... ............. 10 二、依据...............................................................

............. 10 第三章项目实施内容............................................................

11 国家级公益林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布局............................................ 11 (二)标牌建设标准................................................ 11 (三)投资预算及资金筹措.................................... 12 (四)项目建设期限........................................

........ 12 二、修建护林房................................................................

12 (一)实施范围与布局............................................ 12 (二)护林房建设标准............................................ 13 (三)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 13 (四)项目建设期限................................................ 14项目效益分析............................................................

14 省级公益林建设项目实施方

案................................................ 17项目实施的背景及必要性........................................ 17修建护林设施的原则与依据....................................

18 一、原则............................................................... ............. 18 二、依据............................................................... ............. 18项目实施内容............................................................

18 一、修建标牌............................................................... ..... 18 (一)实施范围与布局............................................ 18 (二)标牌建设标准................................................ 19 (三)投资预算及资金筹措.................................... 19 (四)项目建设期限................................................

20 第四章第三篇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

(一)实施范围与布

局............................................ 20 (二)护林房建设标准............................................ 20 (三)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 21 (四)项目建设期限................................................ 22项目效益分析............................................................

22 实施公益林建设项目保障措施................................................ 23 加强领导,完善组织........................................................

23 ........................................................

23 ........................................................

23 ........................................

24 (24)

第四章第四篇一、二、科学规划,严格施工三、加强管护,维护成果四、专款专用,强化资金监督管理五、认真保护,动态监测

前言

浉河区是豫南林业大区,同时也是

河南省公益林重点分布区

域。实施公益林区项目建设,是改善公益林区管护环境,提高公益林管护质量,有效保护生态公益林,促进公益林的综合效益稳定发挥,促进森林的可持续经营和永续利用的重要途径。为顺利推进2012年度公益林公益林建设项目的实施,区公益林管理办公室近日会同信阳市平桥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依据河南省《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2年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通知》(豫财农[2012]号)、河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意见(豫财农[2012]号、《河南省林业厅关于修建公益林宣传标牌的通知》(豫林补[2010]263号)等文件要求及本区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材料,开展了本区2012年度公益林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区公益林管理办公室抽调10名技术人员,对全区公益林地进行了调查。经过对调查资料进行整理、分析,针对我区公益林当前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根据

先易后难的原则,确定了具体的建设项目和各建设项目的实施范围、规模。该项工作自10月12日开始,至10月28日结束,历时半个多月,编写了切合我区实情、符合当前我区公益林管理需要的实施方案,现提交成果如下:

1、国家级公益林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省级公益林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3、公益林区护林设施修建项目位臵示意图;

4、相关附表。

篇三:生态补偿实施方案

科才乡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切实加强我乡的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促进草

原牧区可持续发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草原和牲畜基本情况全乡土地总面积1063平方公里,拥有天然草原145万亩,其中可利用面积145万亩。截

至目前,全乡共落实禁牧草原面积万亩,共有各类牲畜12万头(只)。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以保护草原生态、促进牧民增

收为目的,以落实草原经营管理制度为基础,以强化草原执法监督为保障,以加强草原动态

监测和技术推广为支撑,充分发挥牧民的主体作用,全面落实补奖政策,转变草原畜牧业生

产方式,增强畜产品生产和供给能力,稳定提高农牧民收入,促进草原牧区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协调发展。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正确处理草原牧区人、畜、草的关系和牧

民生产、生活、生态的关系,推动草原畜牧业提质增效,促进农牧民收入

增长,改善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草原牧区人与自然、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2.政府主导,牧民自愿。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

尊重农牧民意愿,发挥农牧民主体作用,明确农牧民权利、义务和责任,全面落实各项政策

措施,确保农牧民在政策落实中直接受益。

3.强化基础,健全制度。做好基本草原划定、草原规范承包、基础数据核实等各项基础

工作,为补奖政策落实创造条件。制定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加大落实和执法监督力度,构

建补奖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4.封顶保底,注重公平。充分发挥补奖政策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注重各区域间的合理公

平,在与退牧还草饲料粮补助政策

合理衔接的基础上,确定符合我县实际的补奖标准。参照

上年度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对每户的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发放总额度实行封顶

保底。

5.明确责任,稳步推进。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责任,分级落实,积极实施,稳步

推进。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注重政策落实,

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三)主要目标。通过落实补奖政策,进一步巩固草原保护建设成果,推动基本草原划

定,完善草原家庭承包经营,落实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制度,改善草原生态环境;调整牧草种植结构,加强优良牧草种植基地建设,为减轻草场压力、发展草业提供物质基础;

改良畜牧品种,开展舍饲养殖和异

地育肥,转变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

增加农牧民收入,切实做到“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肉、减畜不减收”。

三、实施任务和要求

(一)实施禁牧补助。

1.划定禁牧区域。按照国家“对生态脆弱、生存环境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以

及位于大江大河水源涵养区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的要求,对重要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功能区

的天然草原实行了禁牧封育,共落实禁牧草原面积万亩。并按照《甘肃省禁牧管理办法》

的规定,严格落实禁牧制度,减轻天然草原放牧压力,促进草原植被恢复。

2.兑付禁牧补助资金。根据国家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规定,青藏高原禁牧区补助标准为

20元/亩,对实施禁牧的农牧户给予补助。禁牧期满后,根据草场生态功

能恢复情况,继续

实施禁牧或者转入草畜平衡管理。对落实禁牧措施、实行禁牧管护的农牧户,在核实造册、

张榜公示的基础上,将禁牧补助资金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的方式,直接发

(二)实行草畜平衡奖励。

1.落实草畜平衡区减畜计划。根据草畜平衡区牲畜超载数量,充分考虑全省牲畜品种改良、开展舍饲圈养和异地育肥、加快出栏周转、加强饲

草料基地建设、转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等支撑因素,3年努力实现草畜平衡的目标。

2.兑付草畜平衡奖励资金。对实行草畜平衡管理的草原,在根据载畜能力合理核定载畜

量、制定并完成减畜计划的基础上,用中央财政下达的奖励资金给实施草畜平衡的农牧户进

行奖励。对落实草畜平衡面积、确

迭部县林业总场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汇报

迭部县林业总场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 查自纠汇报 迭部县林业总场下设益哇、尼傲、多儿、桑坝、河日滩苗圃等四个国有林场和一个苗圃基地,总场内设人秘办公室、财务办公室、护林防火办公室、公益林办公室、种苗管理办公室和天保办公室。四个林场共设森林管护站15个。现有职工307人,经营总面积13.87万公顷,森林管护面积10.35万公顷。 从2000年以来,我场具体实施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在县委、县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始终遵循“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九字方针进行。2006年总场在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差的情况下,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国有林场抚贫开发项目,项目实施以来总场严格按照《甘肃省国有贫困林场抚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甘肃省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办法》和《甘肃省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使用效益加强了内部审计,监督,现将2006年以来的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向上级部门自查汇报。 一到位情况:

2006年至2010年上级拨付国有林场扶贫资金130万元,其中2006年到位30万元,2007年到位25万元,2008年到位20万元,2009年到位25万元,2010年到位30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06年到2010年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总支出130万元,其中2006年总场按上级方案要求在尼傲林场新建房屋和维修94间共2120平方米、支出30万元,2007年在多儿林场房屋改造和新建94间2120平方米、支出25万元,2008年在总场河日滩房屋维修44间880平方米、支出20万元,2009年在桑坝林场新建和维修房屋8800平方米、支出25万元,2010年在益哇林场新建维修房屋8800平方米、支出30万元。 以上是我场2006年――2010年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请上级部门在具体检查中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利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完善措施,强化管理,更好的搞好国有贫困林场的建设工作。 二0一二年二月一十五日

专项经费实施方案

专项经费实施方案 更多0 为认真贯彻落实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x〕5号)、文化部《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48号)、湖南省文化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 湘文社〔201x〕129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1x年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财教[201x]208号)等文件精神,着力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及村级文化建设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和服务,保障广大基层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丰富广大农民群众文化生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经费来源 (一)中央财政下拨的相关经费。 (二)省、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二、经费管理 以上经费(省市集中采购下拨的物资除外)均由县文体广新局根据《xx县乡镇、村文化建设年度考核细则》及总体文化体系建设工作需要,提出具体分配划拨额度,经县财政局审核,报分管副县长审批,按程序拨付到乡镇。 三、经费使用范围 (一)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的使用范围包含站舍维护、设备采购、群文活动开展、图书服务、科普宣传、文化培训及日常运行与管理等方面。 (二)村级文化建设经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应用于农家书屋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的日常服务与管理、业务培训和其它群文活动的开展。 四、考核类别确定 对各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农村文化活动进行“千分制”考核,按得分情况分成四类:一类(900—1000分)、二类(800—899分)、三类(700—799分)、四类(699分以下)。 五、经费拨付比例 根据考核结果,按比例对乡镇进行经费拨付:一类乡镇 100% ;二类乡镇85% ;三类乡镇70% ;四类乡镇55% 。剩余专项经费由文体广新局按奖优扶强的原则,根据全县文化建设需要,再提出分配意见,按程序审批后,拨付到有关乡镇。 六、奖励标准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最新版 第—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以下统称为补偿基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财农[20xx]381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化林改建设海西现代林业的意见》(闽委[20xx]4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的意见》(闽政文[20xx]35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江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通知》(闽政文[20xx]417号)等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是指各级政府依法设立用于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资金。中央财政补偿基金、省级财政补偿基金和省政府实施的江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用于省级以上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各市、县(区)政府应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相应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点公益林是指经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林业局、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策[20xx]214号)和《福建省公益林区划界定实施细则》认定的、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其脆弱的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林地。 第四条省级公益林和国家级公益林实行相同的补偿标准。 省级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含省政府实施的江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下同)为每年每亩12元。 国家级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2元。其中:中央财政每年每亩补助10元和省级财政每年每亩补助2元。 第五条中央财政、省级财政、省政府实施的江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支出分为两部分,其中:11.75元用于国有林业单位、集体和个人的补偿性支出(包含每亩0.3元用于重点公益林所有者森林综合保险保费支出,0.25元用于公共管护支出。 (一)补偿性支出使用范围包括:重点公益林所有者的补偿费、直接管护费、村级组织监管费。对重点公益林无林地的补偿性支出应全部用于造林、抚育支出。根据重点公益林不同权属,补偿性支出执行以下标准: 1.国有单位管理的重点公益林 ⑴山权、林权同属于国有的,补偿性支出全部用于国有单位重点公益林的管护支出; (2)山权属村集体、林权属国有的,国有单位应将不低于30%的补偿性支出支付给山权

公益林资金自查报告

公益林资金自查报告 关于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国家林业局重点工程稽查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稽查工作的通知》(林稽办[XX]6号)的通知精神,我市农委立即抽调财务科、生态办等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国家下达的XX-XX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列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国家级重点公益林面积为319579亩,其中国有部分211157亩(国有封山区160592亩,农林场50565亩),集体部分92716亩,个人部分15706亩。XX年聘请专职护林员126名(其中国有护林员48名,集体护林员73名,个人5名),管理员21名,技术员9名;XX年聘请专职护林员142名(国有护林员63名,集体护林员74名,个人5名),管理员19名,技术员9名。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为4.8元/亩,每年拨付到我市153.4万元,XX年和XX年总共拨付306.8万元。基金到位及时,没有发生截留、滞留和违规抵扣资金的情况。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XX年使用情况 (1)、管护费1437863元,其中拨付给村集体及个人管护员514805元,拨付标准为4.75元/亩;拨付给农场管护员139458元,拨付标准为4.4元/亩;国有专职护林员448800元,标准为800元/月/人;管理员226800元,标准为900元/月/人;技术员108000元,标准为1000元/月/人。 (2)、森林防火开支5.6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戒严期重点公益林区开展防火宣传及日常巡逻开支。 (3)、其它公共开支40137元,主要用于重点公益林区日常检查和年终检查验收开支。 2、XX年使用情况 (1)、管护费1527537.6元,其中拨付给村集体管护员445036.8元,拨付标准为4.8元/亩;个人部分75388.8元,拨付标准为4.8元/亩;拨付给农林场242712元,拨付标准为4.8元/亩;国有部分护林员529200元,标准为700元/月/人;管理员劳务费159600元,标准为700元/月/人;技术员劳务费75600元,标准为700元/月/人。 (2)、公共开支6462.4元,主要用于重点公益林区日常检查和年终检查验收开支。 XX-XX年无虚报、冒领、骗取、挪用、转移国家资 金、虚列支出、扩大资金开支范围、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私存私放国家资金、违反规定大额使用现金等问题发生。

生态公益林补偿

生态公益林的补偿要素 (1) 林地使用费(地租):由于经营生态公益林,其用地不能经营商品林或其他商业产品,按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有偿使用制度,而且第四十七条已有征收费用的原则规定。因此林地使用费应包括补偿费的内容。 (2) (2)基础建设投资:包括营造生态公益林和道路、通讯、防火、场舍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3) (3)经营管理投资:包括调查规划设计、造林、补植、病防、管护、促进更新、抚育、护林防火、林政资源管理、科研技术服务等投人。 (4) (4)灾害损失:包括森林火害、病虫害、风害、泥石流、滑坡、兽害、雪害、冻害等的损失。 (5) (5)非商业性经营获益损失:指出于限制商业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这种损失也应得到补偿,使经营生态公益林者享受与不限制商业行为同等的盈利。 (6) 鉴于上述要素,生态公益林单位面积补偿标准计算公式为式中,G为某类型生态公益林单位面积平均每年的补偿标准;zBf为林地费用价;zF:为单位面积生态公益林从造林到计算年度的基础性建设和经营管理的各项费用;D为林地利润率,大体为各项费用的25%;A为盈利率,即非商业性经营获益损失率,采用费用利润率,大体为15%;5为灾害损失率,大体为20%;N为经营年数,林分平均年龄。国内生态公益林补偿动态 (1)国家财政部、林业部于1996年12月共同行文上报国务院《森林生态补偿基金征收暂行办法有关协调情况的报告》,请示国务院尽快颁布。 (2)1998年国家新颁森林法第八条以法律形式把"建立林业基金制度"、"国家设立森林生态补偿基金"予以明确。 (3)新疆、内蒙古、云南省思茅地区、广东省、湖南省、四川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北京市、湖北省等省、市、自治区及县、地区都以各自政府的名义颁发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文件,基本上都是按照谁受益向谁征收的原则,征收生态效益补偿费。 国外对经营生态公益林的扶持 日本森林,国有林只占1/3,其生态公益林国有与民有几乎各占1/2。日本林业之所以发达,尤其是生态公益林经营成功的关键是在于其完整而优厚的林业经济扶持政策。日本对其国内生态公益林的经营费用,无论是国有私有,全部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承担,免收一切税费,并对私营生态公益林经营予以适当补贴。奥地利的森林法第十章明文规定,对公益林的经营和保护,政府给予资金上的扶持,对经营防护林的林主,根据实际情况其全部经营费用60%一95%由政府对受益者收取后返还林主。美国、瑞典、荷兰、挪威、俄罗斯、马来西亚等国在经营生态公益林上,也都采取经济上全面扶持政策,并免收一切税费,由政府向森林生态受益者征收生态效益补偿费,补偿森林经营者。 黑龙江省为例 生态公益林经营投资 经规划测算,商品经济林与生态公益林平均每公顷经营投入基本相近。这是为了尽快提高各生态公益林种的生态功能,应从积极调整各生态公益林种的每一具体林分(小班)的森林结构人手,按林种经营目标,通过集约经营手段,逐年调整,以达到最佳的林分结构、发挥最佳的生态功能,并非消极的封山育林,任其自然更替,一封了之。为此,按两类林的面积权重,年资金投入量如下: 商品经济林=52.69亿元×36.8%=19.39亿元 生态公益林=52.69亿元×63.2%=33.30亿元 关于为生态公益林征收育林费和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依据与标准的建议

林业工作自查报告

林业工作自查报告 林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林业工作自查报告标准格式是什么?下文是林业工作自查报告,欢迎阅读! 林业工作自查报告一 在新店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林业局的具体指导下,新店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组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参加县林业局、乡党委、政府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各种学习和会议,全林业部职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遵守工作纪律。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我部积极开展2012年上半年林业工作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营林生产方面: 1、20xx2年营林生产(1)油茶:任务2000亩,已规划2000亩并进行预整地,种植地点在新店乡小平地王子山脚,该项工程将于2012年12月18日前完成,接受县林业局检查验收。(2)核桃:任务4000亩,目前已种植袋苗2000亩;(3)在小江口和蚌厂村委会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造林3000 亩。(4)在小平地村委会完成陡坡地退耕还林项目造林4700亩;(5)兑现国家和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00671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93777亩,省级公益林6894亩。 2、认真组织完成全乡2002年度、2003年度及2005年度退耕还林的检查验收工作,督促其补植补造。

(二)林政管理: 加大林业执法力度,有针对性地查堵私拉黑运、偷砍盗伐、毁林开荒等扰乱林区治安的违法行为,共侦办各类林业行政案件 5 件,结案率100%。有效地震慑犯罪分子,保护了森林资源。同时加大林业病虫害的检测及治理,有效防治病虫害的大面积发生。 (三)森林防火: 自20xx年12月1日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我站加大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墙报、彩旗等形式宣传护林防火,及时张贴县森林防火命令及省长命令200余张;书写标语,制作固定标语,出动宣传车;同时层层落实责任,与有关单位和村委会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使森林防火工作做到人员到位、责任落实;强化火源管理,搞好三防工作,健全从乡到村、组、户的包村定组联户的逐级的森林防火网络;认真督查统计到各村委会。由于措施得力,全乡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存在的问题 20xx年上半年的林业工作,经过全站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也存在问题。 1、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给林业各项工作的开展带来障碍; 2、近年来气候反常,各种自然灾害频发,例如:冰冻、干旱,给造林带来了困难,也给林农造成巨大的损失,影响群众造林的积极性。 3、林区社情林情复杂,火源管理难度增大。林地与农用地分布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办法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办法?总目录?(征求意见稿?第三次修订 一、总则 二、管理职责与分工 三、项目申报、预算与审批 四、收支执行与曰常管理 五、基建工程项目管理 六、项目调整、撤销与验收结算 七、信息共享与定期报告 八、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九、绩效考评 十、附则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切实保障财政专项资金运行安全,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审计法?、?行政监察法?、?政府釆购法?、?招投标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及中央、省、市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部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上级人民政府拨付本行政区域和本级人民政府预算安排的以及政莳蚀融资借款和各单位通过非税收入征集的(包括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中指定特定用途的)用于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经济建设以及政策性补贴等 方面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具体包括:国债资金,水利、公路等一般性基本建设资金,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资金,退耕还林、粮食、农资补贴资金,农业开发与土地治理项目资金,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项目与扶贫资金,养老、工伤、医保、低保、救灾、农业保险理赔、助残等社会保障资金,政府融资借款、各级政府捐赠、援助资金,防洪保安与应急资金,计划生育抚育费、卫生保健、禽畜防疫与义务教育补助及校舍改造资金,安全生产与煤炭维简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与环保资金,家电下乡与扩大内需项目资金,廉租房建设资金,彩票公益金、价格调节资金,等等通过各种渠道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资金按照是否需要进行再分配的原则,划分为需要进行再分配的专项资金和不需要进行再分配的专项资金两大类。需要进行再分配的专项资金是指中央、省、市财政下达的及县级财政预算内外安排的没有直接到单位、到项目的专项资金。不需要进行再分配的专项资金是指:中央、省、市财政下达的及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定到单位、到项目的资金。 第五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零基预算”的原则。打破“基数法”和部门所有的管理模式,实行“零基预 算”管理。 (二)专款专用的原则。财政专项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方案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保护森林资源为重点,以改革森林保护投入机制和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为出发点,以森林分类经营为基础,以创建生态、美丽为目标,遵循自然规律,依靠科技进步,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有计划地对重点公益林实施补偿,促进重点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构建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 二、补偿原则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必须坚持以下五条原则: (一)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集中连片的原则。对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应坚持相对集中连片且具有一定规模的标准,由县政府统一规划实施。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要确保林权所有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做到补偿范围、补偿对象、补偿标准和补偿金额“四公开”。 (三)坚持产权明晰、林主自愿的原则。补偿对象必须是产权明晰、林权所有者及相关利益者自愿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 (四)坚持责任明确、依法补偿、规范管理的原则。生态公益林补偿以各方职责明确,管护、监督权责界定清晰,程序规范、手续齐全为基础,规范管理、依法补偿。 (五)坚持保护与受益关联的原则。生态公益林补偿必须以林权所有者

及相关利益者充分履行管护义务为前提,确保管护质量和效果。三、补偿范围 根据我镇生态公益林区划成果和国家核定下达的生态公益林地面积,全镇应落实生态公益林,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含纳入天保工程森林管护的国有林),省级生态公益林。本方案所指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是经林权所有者同意纳入公益林范围并落实了公益林管护的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 四、管护形式 现阶段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主要用于公益林管护补助,公益林的管护由林权所有者负责,按照其与镇人民政府签订的管护合同,经林业主管部门考核验收合格后,采取“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将生态效益补偿金和管护费兑现给林权所有者。各地可以结合实际组建专业管护队,通过群众“一事一议”将公益林交由专业管护队管护,统一签订管护合同,统一筹集管护费。 五、实施步骤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共分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2013年2月1日至2月28日)。成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全镇公益林管护模式、工作经费筹措办法,制定工作方案,制作公益林界定协议书、公益林管护合同和兑现花名册、面积确认表等文本资料,完成前期批准的公益林区划图、补偿政策文件和必要的工作用具的准备,落实林业站联系联村干部和10个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技术服务小组人员,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动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领取使用自查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领取使用自查报 告 篇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自查报告 地区林业局:根据林资[]3号《关于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自查工作的通知》和新林稽字[]6号文件要求,我局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收支情况: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投资计划1395550元(管护费977800元、公共管护347750元、公益林管护交通工具70000元)。 2、财政到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495550元(管护费977800元、公共管护447750元、公益林管护交通工具70000元)。 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际支出641000元[其中:①管护人员劳务费支出571000元。②公益林管护交通工具70000元。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收支情况: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投资计划1512800元(管护费977800元、公共管护60000元、管护基础设施建设中心站经费475000元)。2、财政到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512800元(管护

费977800元、公共管护60000元、管护基础设施建设中心站经费475000元)。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际支出1372600元[其中:①管护人员劳务费支出1171700元。②公共管护支出00元。三、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营造林资金)300000元,暂时在财政专户结余,营造林工程正在实施。四、自治区(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元,暂时在财政专户结余,此项工程已竣工,资金正在拨付。五、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人员管理情况:我县胡杨林管理站招聘护林员55名,按自治区要求签订劳务合同55份,没有一个中心站和4个管护站,均建立健全了森林资源档案,目标管护责任制落实到位,共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55份,巡护记录填写全面,规范,管护措施到位,管护效果显著,公益林区森林覆盖率有明显提高。我县招聘护林员26名,按自治区要求签订劳务合同26名,各个管护站负责人与胡杨站站长签订了管护责任书,胡杨林管理站站长与林业局局长,林业局局长与政府县长分别签订了责任书。各管护站档案齐全,管理规范,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到位,巡护记录均按照地区反馈意见进行了整改,管护措施到位,管护效果显著,公益林区森林资源覆盖率有明显提高。六、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新建管护站一个,维修中心站一个,新建管护站2个,安放标志牌6面,安放宣传牌28个,订做警示牌30个,其中已安放20个,另一个中心站招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 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 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 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 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 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 第七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贫对象规模及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深度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政策性因素主要参考国家扶贫开发政策、中央对地方扶贫工作考核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情况等。 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及指标取值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三章资金使用与拨付 第八条各地应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的目标,因地制宜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各地确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必须遵循如下基本方向:

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总结

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总结 我乡公益林补偿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县林业局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实施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细则》,认真贯彻“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工作方针,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目标责任、强化管护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了公益林补偿工作的各项任务。现将我乡公益林补偿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公益林18.9884万亩,其中国家公益林8.7111万亩,省级公益林10.2773万亩。全乡划分落实管护责任区55个,落实管护人员55人,主管单位与管护单位签定管护合同10份,与护林员签定合同55份,落实管护面积18.9884万亩。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组建机构。我乡把公益林补偿工作纳入到林业建设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一是加强领导,成立机构、确定专人,全面负责公益林建设的项目实施、组织管理和协调指导工作,乡政府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财政所、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各村委会主任等为成员的**乡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领导小组,

林业站设立了办公室,有专人抓好此项工作。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公益林管护责任制是否落实、补偿资金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对管护措施不落实造成森林资源破坏,资金使用不合理违返财经纪律的严肃进行处理。为全乡公益林管护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全面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强化宣传,提高认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确立与全面实施,不仅为加快我乡林业生态建设、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保障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而且是林业利益机制的探索和重大创新,使公益林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得到应有的利益,进一步调动了保护和建设公益林的积极性。我乡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动员护林员对辖区农户进行入户签订《森林防火户主责任书》等办法,做好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宣传,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有关政策家喻户晓,为加强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护质量。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的实施,全乡聘用护林员55人。为了加强管理,林业站每个季度定期对护林员的责任片区进行检查,平时也会不定期的对护林员工作进行抽查,林管员每个月必须组织护林员对每个人的责任片区进行检查一次、在重点路口或重要地段

公益林资金自查报告

公益林资金自查报告 儋州市农业委员会 关于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国家林业局重点工程稽查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稽查工作的通知》(林稽办[2010]6号)的通 知精神,我市农委立即抽调财务科、生态办等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 组成工作组,对国家下达的2008-2009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 偿基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列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国家级重点公益林面积为319579亩,其中国有部分211157亩(国有封山区160592亩, 农林场50565亩),集体部分92716亩,个人部分15706亩。2008 年聘请专职护林员126名(其中国有护林员48名,集体护林员73名,个人5名),管理员21名,技术员9名;2009年聘请专职护 林员142名(国有护林员63名,集体护林员74名,个人5名), 管理员19名,技术员9名。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为4.8元/亩,每年拨付到我市153.4万元,2008年和2009年总共拨付306.8万元。基金到位及时,没有发生截留、滞留和违规抵扣资金的情况。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2008年使用情况 (1)、管护费1437863元,其中拨付给村集体及个人管护员514805元,拨付标准为4.75元/亩;拨付给农场管护员139458元,拨付标准为4.4元/亩;国有专职护林员448800元,标准为800元/

月/人;管理员226800元,标准为900元/月/人;技术员108000元,标准为1000元/月/人。 (2)、森林防火开支5.6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戒严期重点 公益林区开展防火宣传及日常巡逻开支。 (3)、其它公共开支40137元,主要用于重点公益林区日常检 查和年终检查验收开支。 2、2009年使用情况 (1)、管护费1527537.6元,其中拨付给村集体管护员445036.8元,拨付标准为4.8元/亩;个人部分75388.8元,拨付 标准为4.8元/亩;拨付给农林场242712元,拨付标准为4.8元/亩;国有部分护林员529200元,标准为700元/月/人;管理员劳务费159600元,标准为700元/月/人;技术员劳务费75600元,标准为700元/月/人。 (2)、公共开支6462.4元,主要用于重点公益林区日常检查和年终检查验收开支。 2008-2009年无虚报、冒领、骗取、挪用、转移国家资 金、虚列支出、扩大资金开支范围、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私存私放国家资金、违反规定大额使用现金等问题发生。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附件1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6〕82号)要求,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8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技部、财政部制定了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一、目标要求 通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地方)组织实施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进行评价,对改善地方科研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落实国家科技改革与发展重大政策成效较好的地方,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在下一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分配中给予一定倾斜,激励地方强化管理、创新机制、精准服务,提高专项资金实施绩效,加强区域内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二、绩效考核的评价指标 按照《管理办法》,绩效考核确定的评价依据主要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情况;二是地方落实国家科技改革与发展重大政策情况(近期主要指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三是地方对专项资金三

年滚动规划的编制质量、分配的合规性、组织管理水平等情况。 按评价依据考虑的三个方面,具体的评价指标设计与权重分配详见下表(表 1 绩效考核因素评价表),由科技部、财政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下述指标进行量化打分计算,确定考核结果。 表1 绩效考核因素评价表 三、绩效考核的评审程序 每年12月上中旬,按国办发〔2016〕82号文要求,结合专项转移支付的绩效考核因素,科技部、财政部向地方科技部门、财政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报告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报告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报告 的社会资金投入公益林建设,推进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从根本上解决林业发展的动力和机制问题,促进林业的健康发展和林业建设的良性循环。 二、正确评价我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情况去年7月,我省按照《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要求,组织完成了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全省区划界定公益林面积4783.3万亩,向国家申报重点公益林面积1969.74万亩。经国家林业局审核,沙河、汝河因不属于淮河一级支流,蟒河因长度不足150公里,小秦岭自然保护区因尚处在待批阶段,合计面积135.56万亩,均未列入国家重点公益林范围。在国家认定的1834.18万亩重点公益林中,天保工程区757.22万亩,非天保工程区1076.96万亩。去年11月,国家安排我省第一批重点公益林补偿面积550万亩。我省各级林业部门为扎实管好重点公益林,充分发挥补偿基金的使用效益,在分配和落实补偿面积的过程中,按照国家下达的不同生态区域类型控制面积及有关要求,一手抓补偿面积的落实、将分配的补偿面积落实到山头地块,一手抓管护责任制的落实、签订护林合同、制定管理办法,为开展重点公益林管护和补偿奠定了基础。重点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合理布局,认真落实补偿面积为了扎实做好这一补偿制度实施的基础工作,我们依据各地区划界定的重点公益林资源情况,首先制定了我省落实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面积原则。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突出重点的基本要求,确保补偿面积落实到生态地位重要的地区; 二是优先满足国有林地中有林地管护的需要,较好地解决山区国有林场的贫困问题; 三是集体林和其他所有制的林地纳入补偿范围时,必须坚持林权者自愿的原则; 四是不论何种权属,纳入补偿范围的林地要优先安排有林地,其次是疏林地和灌木林;五是以县为单位,当分配面积不能满足区划界定的面积时,应适当集中安排,但不准超越区划界定的重点公益林范围。经过全省林业系统自上而下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补偿面积落实任务。据统计,全省各类生态区域第一批重点公益林的补偿面积是: 江河源头77.5万亩、江河两岸197.2万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25.3万亩、大型水库周围140.4万亩、黄河流域水土流失严重地区9.6万亩。共涉及10个省辖市、30个县(市、区)、13个自然保护区实施单位、22个国有林场、27个集体林场,共计1608个林班、18379个小班,涉及乡(镇)170个、村1286个、林农61936户,初定护林员3350名。 (二)建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公益林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省林业厅成立了公益林管理办公室。全省第一批重点公益林补偿范围所涉及的10个省辖市、30个县(市、区)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管护单位都确定了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部分重点县在林业局内设了公益林管理办公室,选调技术人员,专门负责重点公益林的管理工作。

集体及个人公益林补偿资金实施方案

集体及个人公益林补偿资金实施方案 篇一:董地乡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实施方案 董府发2013号 董地乡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兑现、管理和使用实施方案为确保我乡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关于下达2011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补偿资金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林业厅转发的《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12〕85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为总体原则,以最大限度保障农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在稳定、团结、和谐的前提下推进此项工作。 二、目标任务 2011年度安排补偿村17个,面积共计62218万亩,分别为:

1、街上村亩, 2、青文村, 3、罗嘎村亩, 4、蒲达村亩, 5、黎明村亩, 6、以撒落村亩, 7、石关村亩,8、三家寨村亩,9、小田坝村亩,10、乃扒村2074亩,11、联乡村亩,12、联益村亩,13、冷冲村亩,14、沙落村亩,15、尖山村亩,16、青龙村亩,17、青山村亩。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 1、成立村生态补偿组织机构。村成立以驻村班干部为组长,村主职干部为副组长,村小组长或村民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开展工作。(4月28——29日) 2、根据国家划定的区域,结合村实际制定生态公益林补偿实施方案,方案要做到详细,具有操作性,要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责任,并经村相关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农户讨论并经本人签字通过后,报乡审核后实施。(4月30——5月5日) 3、宣传培训。通过村、组代表或全体农户会议,发动广大农户积极参与,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讲清生态补偿的目的、意义及步骤程序,做到人人明白、人人知晓,深入人心。同时开展技术培训,有关国家政策及技术规定,相关表格的填写,公示及资金兑现等内容。(5月6日——5

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区财政局: 为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按照《xx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一、我街道基本情况 我街道位于xxx主城区,幅员面积平方公里,辖10个城市社区居委会,83个居民小区,55个小区党支部,党员1936人。现有人口万人。 二、自查情况 (一)农技部门自查情况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 通过核实,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全街道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共651户,补贴面积亩,补贴资金元,补贴资金由财政直接打入农户“一卡通”。未核查出违规问题。 2、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通过核实,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全街道购机农户2户,购买农机具3台套,补贴资金18380元。其中:草街子社区居民李罗购买拖拉机一台,补助金额16610元,购买旋耕机一台,补助金额1170元。经自查,补贴资金发放都是

实行的由农商行打卡直发到购机户,且“一卡通”均由本人保存领取。农机购置补贴均按照程序审核后录入系统,做到购机户、销售商、产品型号等信息一致,公示公告落实到位,在审核审批中不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问题。 (二)林业部门自查情况 1、退耕还林直补退耕农户资金 通过核实,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我街道前一轮退耕还林有386户,补助资金22358元,现已打卡直发386户,兑现补助资金22358元。 2、集体和个人所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通过核实,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我街道公益林共有435户,补助资金24459元,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4459元,打卡直发到农户435户。 补贴资金由“一卡通”按时足额发放,不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问题。 (三)民政部门自查情况 1、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通过核实,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我街道困难群众

衡东县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

衡东县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 (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东政办发(2014)17号 (2014年8月12日)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审批和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央、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财政专项资金范围 财政专项资金包括上级补助和经县政府批准设立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包括专项转移支付,下同),具体为: (一)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城市建设资金,涉农资金、扩大内需项目资金、企业发展资金、社会保障资金、教科文卫体事业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专项资金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学校校舍及教学设施建设资金、移民扶助基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森林培育资金、水利建设资金、公路建设及养护资金、彩票公益金支出等专项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指利润、股利股息、产权转让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专项资金。 二、分配原则 (一)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根据中央、省、市、县的重要政策、重点工程和重大规划,通过部门内整合和跨部门整合等方式,将资金性质和使用方向相同的上级补助专项资金和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形成合力,努力将公共资源配置到最需要的领域和环节,避免重复建设和撒“胡椒面”。 (二)科学决策,规范分配。所有专项资金分配先定办法,后分资金,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权限分配,实施科学决策、集体研究,减少资金分配的随意性,提高科学性和公平性。专项资金主要采用因素法或项目法的分配办法,并逐步加大因素法分配的比重。按因素法分配资金,要合理选用客观因素,按公式计算分配;按项目法分配资金,要引入招投标、专家评估、投资评审等管理手段,加强项目审核论证。 (三)公开透明,注重绩效。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重大专项资金实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申报方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使用效益等情况要逐步向社会公开。 三、审批程序 (一)上级专项资金已直接分配到具体项目又到具体单位的,由县财政局会同相

江西省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江西省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规范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财农[2007]7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赣发[2004]1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包括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和省财政安排的地方公益林省级补偿资金(以下将两项资金合并简称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用于生态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使用管理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必须执行本办法。市、县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可参照此办法规定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生态公益林包括纳入中央财政补偿范围内的重点公益林和纳入省财政补偿范围的地方公益林。纳入补偿范围内的重点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是指符合公益林区划界定标准,并由林业主管部门与森林、林木、林地所有者或经营者签字确认,经省林业厅、省财政厅实施方案批复认可的公益林林地。 第二章补偿对象和标准 第四条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补偿对象为生态公益林的林权所有者及管护者,包括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集体林场、森林公园、其他所有制形式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包含管护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2007年补偿标准为每亩6.5元,其中6元用于管护支出,0.5元用于项目支出。以后年度的补偿标准由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在每年拨付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文件中规定。 管护支出用于生态公益林林权所有者及管护者的补偿费和管护费。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区的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林区道路维护与改造、森林资源定期定点监测、林业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及生态公益林管理经费。其中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支出用于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专业森林消防队和购臵扑火物资和设备等;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支出主要用于省级预测预报点补助,购臵药品、药剂、药械及除害处理等;森林资源定期定点监测支出用于生态公益林监测点进行生态公益林消长变化情况的数据采集、分析、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及资源建档所需设备购臵等;林业基层执法能力建设主要用于基层林业工作站、森林公安派出所、木材检查站等林业执法部门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生态公益林管理经费主要用于公益林管护情况检查验收、管护人员培训、宣传牌制作、管护合同签订、公益林资金发放及公益林档案建设等相关经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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