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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保密协议怎么拟

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主要联系方式:

鉴于:

1、甲方与乙方确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且乙方在公司所任职位及所从事工作的保密性质;

2、乙方充分理解并同意甲方在协议中拟订的要求;

3、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料,文件,信息,软件,数据库及其他公司的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资料,电子文本,照片等)。

甲、乙双方为维护公司合法利益、严格乙方职业职责,根据《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在平等、协商、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磋商,就乙方负有保密责任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具体协议条款如下: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本协议所指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生产资料、生产基础、生产情况、产品配方、产品成本、产品定价、人事记录、员工资料、客户名单、供应商名单、货源情报、市场资料、业绩评估、产销策略、销售历史、财务状况、进料渠道、设计、程序、技术文档、软件源代码、可执行程序、演示程序、测试数据、制作工艺、制作方法、工艺流程、技术资料、管理诀窍、产品开发与研究进程、招投标的标底和标书内容以及尚未经甲方正式对外公布的经营管理信息、科研成果。

2、所有在乙方受聘期间研究发明或者参与研究发明的科研或成果,以及从公司知晓、学习到的知识、了解的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获知或负责完成的一切与项目及公司有关的信息、资料、数据等。

3、其他经营信息、技术信息。

4、虽不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但是甲方明确提出保密要求的资料或者信息,也适用本协议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

5、本保密协议和劳动合同为甲方内部文件,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离职时必须退回甲方,如有泄露按本合同泄露商业秘密的规定处理。

6、客户名单和供应商名单包含以下内容:客户名称、住所地、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负责人、业务联系人等。

7、《劳动合同》和本协议其他条款提及的“商业秘密”应当理解为包括本条各款所指的资料或者信息,不再另行指出。

二、保密期限

1、本协议经双方认可的保密期限为自乙方获取本协议保密范围内甲方任何信息资料等之时直至该等信息、资料为公众所知悉止,且不因乙方是否最终成为甲方受聘人员或离任、辞职、解雇等原因而终止。

2、如果乙方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不论双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原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依然有效。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拥有本公司项下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物权、经营收益权、知识产权等。其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受侵害。

2、乙方为甲方工作期间,基于职务进行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撰述等所取得的一切成果均属于职务成果范畴,所取得的一切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法律规定的相应权利。双方之间有特别约定从约定。

3、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并根据其开发成果所创造的经济效益按照《劳动合同》及甲方制度给予相应的报酬与奖励。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自觉维护本企业的利益,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口头、书面、电子邮件以及其他通讯手段等)泄露知悉、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成果、信息、资料等。

2、乙方应依照甲方的规定保密工作流程操作执行。不准越级、不准窃取不属职权范围内的企业商业秘密。

3、乙方对自身负责的岗位或项目,应根据岗位或项目的内容和特点制定或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以保证商业秘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相应采取或改进建议措施。

4、乙方对本协议保密范围内公司任何信息资料等负有保密责任,非经公司书面允许或工作之必需,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指示第三方技术诀窍和研制路径。

5、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及时交甲方保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技术秘密、技术成果、相关信息、资料用于公司开发项目以外的其他任何研究与开发项目。

6、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该商业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7、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8、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不得在公司外兼职(包括各种全日制、非全日制、提成制、代理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9、乙方不得将工作中获取或研制开发中的商业秘密据为已有,有关资料、图纸、样品一律归档,不得私自留存。

10、所有的商业秘密资料原件、原物和相关复印件、摘录件等,乙方应在离职前叁日内移交给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带走、留存或向第三方披露任何商业秘密,同时承担在所有商业秘密解密之前不泄露商业秘密的义务。

11、乙方对本协议保密范围内公司任何资料信息,不得以任何非公司工作需要的目的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传递、泄露、以个人名义或公司名义或者其他名义发表。

12、乙方工作期间,基于职务或利用甲方的成果、信息、资料等进行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撰述等所取得的一切成果均属于职务成果范畴,所取得的一切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按照甲方制度享有相应获取报酬的权利。

13、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自营或与甲方以外的人再行合作进行与甲方的业务相同或者相类似或者相竞争的业务,否则视为乙方严重侵害甲方商业秘密并严重违约。乙方因此获得的所有利益和收入归甲方所有,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脱密期之约定

项目合作保密协议96539

保密协议 甲方:江西省科泰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银晨智能识别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双方正在进行《银晨人脸照片比对系统》等软件产品项目实施,鉴于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鉴于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经友好协商,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1、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2、秘密来源 一方从另一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3、保密义务 对拥有方的商业秘密,接受方在此同意: 1] 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 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 甲方不得破译乙方软件的源代码,不得将SDK拷贝给他人。否则乙方将依法追究甲方责任。 4] 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5] 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接受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

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4、例外约定 商业秘密拥有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1] 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2] 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拥有方收到技术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3] 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他的资料; 4] 未使用拥有方的技术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5、返还信息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商业秘密拥有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 6、保密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协议的条款。本协议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双方业务合作终止后三年。 除非拥有方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专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受方必须按照本协议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对在结束协议前收到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 7、违约责任 如果发生接受方违约,双方同意如下内容: 1]接受方应当按照拥有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对该专有信息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接受方承担; 2]接受方应当赔偿拥有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所有损失或损害等等。 8、争议解决

双方保密协议

保密合同 (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合同编号(甲方): 合同编号(乙方):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目录 1.定义 (1) 2.保密信息 (2) 3.保密责任 (3) 4.知识产权 (4) 5.保密文件的归还 (4) 6.个人数据 (5) 7.侵权 (5) 8.保密期限 (5) 9.违约责任 (5) 10.非弃权声明 (5) 11.适用法律 (6) 12.语言 (6) 13.争议解决 (6) 14.通知及同意 (6) 15.合同生效 (7) 16.份数 (7) 17.特别约定 (7)

保密合同 (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甲方: 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本合同中单独称为“一方”,合称“双方”。 鉴于: (1)甲、乙双方拟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共同合作; (2)在项目的谈判、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双方均有可能获知对方的保密信息; (3)双方均希望对本合同所述的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为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定义 本合同中出现的以下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1 接收方,指接受被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或其关联方,包括接收方或其关联方的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和代表。 1.2 提供方,指向接收方提供保密信息的、或接收方以其他任何方式从该方获知保密信息的一方或其关联方,包括提供方或其关联方的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和代表。 1.3 关联方,指任何直接或通过一个或更多中间方间接控制该人的、受该人控制的、或与该人受共同控制的任何人。 1.4 控制,指直接或间接地拥有某人过半数的所有权,或拥有直接或间接指令某人的管理或政策的权力,无论是通过对享有投票权的证券的所有权,还是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 1.5 人,在本合同中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6 个人数据,指某个能够被识别或可识别的个人的信息。 1.7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以上”、“以下”、“以内”、“届满”,

公司合作保密协议范本甲方向乙方

公司内部保密协议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所属部门: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签约须知 1、签约双方应仔细阅读本协议书,以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用人 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应充分了解《保密协议》的规定并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保密协议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签署本协议意味着乙方已经阅读和理解甲方制订的保密制度和甲方其他文件中保密相关规定以及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并自觉愿意遵守甲方不定期制定公布的保密制度及其他关于保密约定的规范性文件。

3、本协议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准确。本协议一经签订,不得涂改。对协议的效力有争议的,由人民法院确认。 4、甲方招用乙方后,应与乙方签订本保密协议。 5、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本保密协议的履行。 6、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不影响本保密协议的履行;甲方发生合并、分立的,本保密协议继续有效。 鉴于乙方在甲方公司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信息、计算机软件、移动端软件、业务数据等,并获得增进甲方所属行业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向甲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乙方在供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获得的各种信息:计算机软件信息、移动端信息、APP 软件信息、软件技术讨论记录、计算机或者移动端软件操作系统改进计划、软件技术方案、技术改造方案、研究开发进展情况、软件说明书、计算书、操作规程、设计图纸、设计方案、原始记录、数据、测试结果、计算机或移动端数据库、视频剪辑的成品及半成品(包括作废的但公司未允许公开的视频、音频文件等)等; (二)甲方的各种商业信息:业务数据、业务发展理念、商务计划、中长期规划、战略合作方案、经营决策、业务函电、合同、市场开辟和产销策略、谈判意图等; (三)乙方的职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执行其在甲方的工作职责或完成甲方所指派的工作任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一切合法成果(包括但不限

双方保密协议

双方保密协议 使用说明: 1、本协议适用范围:全公司。 2、本协议适用于合作双方互相披露保密信息的情形。

保密协议 协议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鉴于: 甲、乙双方有意进行项目,为保护双方的保密信息,经过协商,达成本保密协议。 1定义 1.1 披露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 1.2 接收方: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 1.3保密信息: 披露方将向接收方直接或间接披露任何其专有的技术和/或非技术信息或数据等,这些信息在本质上被认为是专有的和/或机密的,或在交付时以口头或书面告知或标示为保密信息的,在以非书面方式披露时,披露方在首次披露后的30日内,须将披露信息整理为书面形式,表明“保密”,交予接受方。 “保密信息”包括一切以物理方式表达,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磁带、磁盘、光盘、芯片、模型或其它产品,经接收方获取的一切有关披露方未公开之技术性及非技术性信息,包括关于披露方现在或将来之业务、产品或服务之专利权、技术、草图、商标、设计、草稿、图样、译文、图表、模型、发明、技术知识、制程、仪器、设备、计数法、计算机软件程序、软件来源文件等知识产权载体,关于披露方的营运方针、计划、策略、投标文件、系统布置表、厂址选择规划、配方,有关研究、实验工作纪录或成果、制造、开发、设计内容或规范、工程、财务/业务数据、人事数据、采购、客户基本资料、营业预测、或销售、营销或批销计划之数据,以及一切与保密信息有关联或由其衍生而产生之信息,包括披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人(包括律师、会计师及财务顾问等)所制作之分析报告、资料汇编、研究报告及其它文件之正本或副本,其内容含有或反映该项保密信息或对其有所评论者,等等。 1.4关联公司:指两公司间,在现在或将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被控 制或共同被控制的关系。控制,指持有他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或出 资额至少为百分之五十者。 2 保密信息的例外 双方同意,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不包括: 2.1任何已出版的或以其它形式处于公有领域的信息; 2.2在披露时接收方通过其它合法途径已获得的信息; 2.3接收方从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合法获得的信息;

双方商业合作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主要联系方式: 鉴于: 1、甲方与乙方确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且乙方在公司所任职位及所从事工作的保密性质; 2、乙方充分理解并同意甲方在协议中拟订的要求; 3、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料,文件,信息,软件,数据库及其他公司的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资料,电子文本,照片等)。 甲、乙双方为维护公司合法利益、严格乙方职业职责,根据《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在平等、协商、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磋商,就乙方负有保密责任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具体协议条款如下: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本协议所指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生产资料、生产基础、生产情况、产品配方、产品成本、产品定价、人事记录、员工资料、客户名单、供应商名单、货源情报、市场资料、业绩评估、产销策略、销售历史、财务状况、进料渠道、设计、程序、技术文档、软件源代码、可执行程序、演示程序、测试数据、制作工艺、制作方法、工艺流程、技术资料、管理诀窍、产品开发与研究进程、招投标的标底和标书内容以及尚未经甲方正式对外公布的经营管理信息、科研成果。 2、所有在乙方受聘期间研究发明或者参与研究发明的科研或成果,以及从公司知晓、学习到的知识、了解的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获知或负责完成的一切与项目及公司有关的信息、资料、数据等。 3、其他经营信息、技术信息。 4、虽不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但是甲方明确提出保密要求的资料或者信息,也适用本协议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 5、本保密协议和劳动合同为甲方内部文件,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离职时必须退回甲方,如有泄露按本合同泄露商业秘密的规定处理。 6、客户名单和供应商名单包含以下内容:客户名称、住所地、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负责人、业务联系人等。 7、《劳动合同》和本协议其他条款提及的“商业秘密”应当理解为包括本条各款所指的资料或者信息,不再另行指出。 二、保密期限 1、本协议经双方认可的保密期限为自乙方获取本协议保密范围内甲方任何信息资料等之时直至该等信息、资料为公众所知悉止,且不因乙方是否最终成为甲方受聘人员或离任、辞职、解雇等原因而终止。

公司之间合作保密协议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保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鉴于: 1.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正在进行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甲乙双方对该项目进行具体研究工作(以下简称“合作”); 3.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 4.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甲方向乙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乙方向甲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从乙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5.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经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应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保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项目终止后,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权向接受方提出书面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 6.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 (2)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4)在不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责任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5)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披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获得的信息中获益; (6)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在该种情况发生时,接受方应立即向披露方发出通知,并作出必要说明。 7.双方均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8.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接受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且免于由此产生的索赔。

商务合作双方保密协议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商务合作双方保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建立商务合作关系,为了积极促进双方在指定领域的商务合作,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向对方披露自身的保密信息,并签订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1.保密信息指本协议的一方(甲方)依据下文设定的条件,以书面、口头或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供给另一方(乙方)的任何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专有技术成果、客户信息以及其它技术和商业信息。 披露此类保密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备忘、纪要、协议、报告、方案、协议、电子邮件等,或以口头方式披露并以书面方式确认为保密信息的任何信息或数据。 上述保密信息不包括任何已出版的或其它形式处于公有领域的信息,以及在披露时接受方通过其它合法途径已经获得的信息。 2.只在本合作的目的范围内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 (1)采取足够的措施,保护甲方的保密信息,不将甲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转让,也不以其它方式让无权接触该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接触该信息。 (2)如为本合作的目的确实需要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则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并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 (3)乙方应约束其接触本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保密义务。 (4)如果双方经探讨后未建立合作关系,则乙方不能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如合作关系出现终止,则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将保密信息及其载体返还给甲方,并不得保留任何保密信息的复印件。 3.如果乙方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保密信息,则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4.双方确认,本协议任何条款不构成对保密信息的转让或许可,乙方也不能在本协议目的之外使用本保密信息。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签字双方及其关联机构及其继受者均具有约束力。如保密信息因乙方之外的原因而成为公知信息,则本协议对该部分保密信息自动失效。

合作保密协议模板(标准版)

编号:GR-WR-62178 合作保密协议模板(标准 版) After negotiation and consultation, both parties jointly recogniz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elaborate the agreed commitment results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合作保密协议模板(标准版) 备注:本协议书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编号:_____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署并生效。 1.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2.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与乙方进行技术及业务合作事宜,双方将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要求对方提供,并将拥有或已经拥有对方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2.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版图数据、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接受方已经通过其他来源获悉的、无保密限制信息; 2.一方通过合法行为获悉已经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 3.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条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1.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该公司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

保密协议(双方中文)

共同保密协议 本协议由,一家营业地址位于的公司(“”),与,一家营业地址位于的公司(“”)于2002年12月日签订。上述缔约方以下被分别称为“一方”,被合称为“双方”。 鉴于,双方基于共同利益,希望仅限于为评估(“交易”)可行性的目的,互相披露某些保密和专有的信息;以及 鉴于,双方希望对与交易有关的所有讨论事项和一方向另一方披露的所有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加以保密; 因此,根据本协议中的共同承诺和条件,双方特此同意如下: 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包括或指在本协议签订后,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受方”)以口头方式、可视方式、电子或书面形式披露的任何和所有保密的技术和商业信息。该等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述形式表现的或与之有关的信息:图纸、规格、备忘录、操作数据、照片、模型、原型、设计、资料、建筑结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制造方法和技术、质量控制和测试方法和数据、成本和定价、财务信息、市场营销和销售数据和计划、以及产品用途。 对于以书面或电子形式披露给接受方的保密信息,披露方应尽力在该保密信息上标注或以其他方式注明“保密”标记(或其他实质相同的标记)。对于以口头或可视方式披露给接受方的保密信息,披露方应在披露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向接受方确认该保密信息的实质内容。但是,披露方未能标注或注明“保密”标记的行为并不解除接受方根据本协议对未作上述标注或注明的保密信息应承担的义务。 该等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从披露方收到该保密信息前,接受方在不受任何保密义务限制的情况下已 合法持有的信息;或 (2)在披露时处于公共领域中的信息或者并非由于接受方的错误而成为公共领 域一部分的信息;或

公司数据保密协议范本

公司数据保密协议范本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会有风险提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在任职期间获得甲方的各种数据信息,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数据资料秘密有关事项,制订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秘密信息 保密信息指合同生效日前后,披露方披露给接收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头或书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技术、设计、图纸、工程、工艺流程、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备忘录、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模式、公司决议。 第二条保密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协议的条款。除非“透露方”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秘密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须按照本协议所承担的保密

义务对在结束协议前收到的秘密信息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 第三条保密费用 甲方要给乙方一定的保密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决不将任何或部分保密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甲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和执行与项目无关的活动; 2、乙方应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避免未经授权的披露或使用; 3、如果乙方被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要求提供保密信息,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予以通报,以便甲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乙方应用尽所有可行的措施来保护该保密信息。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若违反协议,非法持有、窃取、泄露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犯甲方商业秘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要求对方照上述条款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应承担相应的形式责任。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双方合作保密协议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事项进行商务谈判或合作履约,双方在洽谈或合作履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保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保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研发相关产品及经营相关业务的能力或公司商业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或任何一方关联企业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不可随时得到的技术、财务或商业资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及名片、正在接触的潜在客户名单、电话记录名单、价格资料、价格和报价方法信息、财务状况及预测信息、交易信息,制造技术、涉及销售额及利润的信息、产品开发技术及开发计划、商业策略、程序、市场策略、营销方法、培训资料,以及涉及任何一方客户或关联企业的信息。该“保密资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可以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他保密资料。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①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②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知悉的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对对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对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必须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谈判或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或合同解除、终止,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保密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保护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知识产权 任何一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合作保密协议(范本)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鉴于双方就合作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披露方已经或即将向另一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披露方合法所有;双方均同意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协议: 1.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源代码、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程序、公式、编排、系统、技术手段、发明创造、专利、商标、机器设备、编码、各类业务计划、合作关系、数据资料、任何性质的业务记录、客户列表、客户资料、价格数据、项目记录、营销报告、货物供应、员工名单、业务手册、政策、相关的函电、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2.秘密来源 2.1 接收方从披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3.保密义务 对披露方的商业秘密,接收方在此同意: 3.1 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接收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3.2 未经对方许可,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3 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未经对方许可,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3.4 除为履行与该项目的合作外不复制或转储存该商业秘密,且任何情况下都不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 3.5 接收方应当保证其雇员及为实现合作目的而聘请的有关人员遵守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并为上述人员违反义务的后果负责; 3.6 披露方向接收方披露的任何商业秘密并不能视为对接收方实施了任何知识产权的任何形式的许可,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专利、工业设计等的独占、排他或普通许可。

公司之间合作保密协议范本

保密协议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立下列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

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详细内容,下载后可以查阅)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双方同意,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3年内。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

保密协议(双方)模版

保密协议 目的:保护公司的商业和技术秘密。 背景、备注:本协议可以和其他协议一起签署,也可以单独签署。越早期签署本协议,对双方越有利。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在商业和技术合作中涉及的专有信息(如本协议第四条所定义的内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1.专有信息所有人: 2.签约责任人:每一方就专有信息的传授和接受事宜而协调的首要责任人。 2.1甲方: 2.2乙方: 3.依本协议传送的有关专有信息的说明:(要求:1、清楚地说明包括的主题和产品、文件题目、图形或文件编 号、日期等等;2、明确是通过视觉、听觉或其他方式传递保密信息的;3、如果需要可以使用附件说明。) 信息名称版本 3.1 3.2 3.3 4.专有信息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该产品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4.1对于书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接收方时必须标明专有或秘密。 4.2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接收方前必须声明是专有信息,进行书面记录。 5.保密义务: 5.1乙方同意严格控制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保护的程度不能低于乙方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但无 论如何,乙方对该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不能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技术企业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的 保护程度。 5.2乙方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甲方提供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和坚持 适当的作业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或复制专有信息。 5.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6.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义务: 6.1乙方同意如下内容: 6.1.1乙方只能为下述目的而使用专有信息: 使用目的:。 6.1.2除乙方的高级职员和直接参与本项工作的普通职员之外,不能将专有信息透露给其它任何 人; 6.1.3不能将此专有信息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复制或仿造。 6.2乙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若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 违反本协议规定,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7.例外情况: 7.1乙方保密和不使用的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专有信息: 7.1.1有书面材料证明,甲方在未附加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公开透露的信息;

公司与公司保密协议范本--标准版

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文为Word格式,可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 保密协议书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为进行业务合作计划(“本计划”),双方可能将相关机密信息揭露或提供予对方。为保护双方机密信息之秘密性、确保该等机密信息仅供评估或执行本计划之使用,经双方商议后同意订立条款如下: 一、定义: (一)机密信息: 本同意书所称“机密信息”系指: (1)甲、乙双方于合作、合力期间,包括双方初始洽商及其后之各阶段(下称”合作期间”)所产出的任何成果;及 (2)合作期间任一方当事人因合作业务上之需要,要求他方所提供与他方有关之任何形式信息,包括技术图面﹑报告﹑窗体﹑程序、记录﹑函件、内部讯息,以书面或电子媒体(如软硬盘﹑电子邮件﹑因特网)或任何其它与他方有关具有机密性意义之意思表达等形式之文件数据或信息;及 (3)任一方当事人所研究或开发之信息,或任一方当事人于本合作

期间因与他方之合作关系所创作、开发、收集、取得、知悉他方或他方关系企业所有之一切商业上、技术上或生产上尚未公开之秘密,而不论其是否为(1)他方或其关系企业所自行开发、(2)以书面为之、(3)已完成或需要再修改、(4)可申请专利、商标、著作权或电路布局权等智能财产权。 前开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 (1)经营计划、产销计划、采购计划、新产品开发计划、产品定价计划、市场分析与竞争对手分析、模具图式、开发中产品、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制造程序、制造方法、产品配方、产品规格、契约内容、不符专利要件之发明或创作、申请专利前之发明或创作、专门技术、人事薪资资料、未对外公开之财务报表等。 (2)生产方法、行销技巧、采购数据、成本数据程序、财务数据、顾客数据、供货商或经销商之数据,及其它与公司营业活动、方式有关之数据。 (3)计算机程序、数据库、各发展阶段之计算机软件及所有相关文件。 (4)发现、概念、构想、产品规格、流程图、制程、流程、模型、模具、半导体芯片及专门技术。 (5)任一方当事人依约或依法令对第三人负有保密责任之第三人的机密信息。 (6)其它经任一方当事人标示秘密、限阅或其它同义字样之信息。但下列任一信息非属本保密同意书所规定之机密信息:

相互保密协议模板

相互保密协议 本相互保密协议自双方签署日中较后日(“生效日”)始生效。本协议由: ……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编(“”) 和 ……____,注册地为_……(“公司”) 为___公司合作___的目的(“协议目的”)而缔结。 本协议中,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和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分别简称为“披露方”和“接收方”,披露方或接收方也可称为“一方”,或统称为“双方”。双方就保守保密信息的秘密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保密信息 1.1“保密信息”即任何非公开的商业、财务、技术或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规格、设计、计划、图纸、软件、数据、原型、工艺等。 1.2保密信息若以书面形式披露,则披露方应在其上标明披露方名称、披露日期及“保密”或类似字样。保密信息若首先以口头等其他非书面方式披露,则披露方应将其所披露的保密信息、披露方名称及披露日期整理成书面形式,并自首次口头披露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其交付给接收方。 1.3除非另有约定,本协议中的一方也包括该方的关联公司。某一方的“关联公司”是指任何一方现在或将来控制、受其控制或与其共同被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合法机构。“控制”指对受控或共同受控机构选举董事(或其它管理负责人)的股份或其它证券,直接或间接地拥有至少百分之三十(30%)的投票权。 2.除外 2.1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信息:(1)已成为公知信息,而接收方对此并无过错;或(2)披露时接收方已经知晓的信息;或(3)接收方从第三方合法获得的信息,且未附加保密的义务;或(4)接收方并未使用保密信息,而自行研发获得的信息;或(5)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披露或使用的信息;或(6)未根据1.2款的约定标明“保密”或确认其保密性质的信息。 2.2根据司法或政府部门的强制性要求,若接收方满足如下任一条件:(1)一旦知晓前述强制性要求,立即将此种情形书面通知披露方,或(2)获得前述司法或政府部门对所接收的

项目合作保密协议模板

项目合作保密协议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鉴于: 1、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正在就项目进行合作(以下简称“项目合作”); 2、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 3、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信息的定义 在合作过程中,本合同一方从合同另外一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的保密义务 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5.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6.经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应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保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项目终止后,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权向接受方提出书面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 三、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 2、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4、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披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获得的信息中获益; 5、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在该种情况发生时,接受方应立即向披露方发出通知,并作出必要说明。 6、双方均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7、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接受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且免于由此产生的索赔。

科技公司保密协议范本整理版

科技公司保密协议范本整理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1、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3、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3、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4、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第三条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1、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2、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3、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保密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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