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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个人所得税改革来看我国税制改革方向研究

从个人所得税改革来看我国税制改革方向研究

2011年第7期下旬刊(总第451期)

时 代 金 融

Times Finance

NO.7,2011

(CumulativetyNO.451)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简析

个人所得税在整个税收体系中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这是由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当今社会生产力进步和发展的主力军,个人所得税的任何一项调整都会对中国社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对个人所得税进行改革,并不是一个陌生的话题。无论是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征收方式、征收类型,都是个人所得税今后改革的重要内容。在过去的几年间,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主要集中在个税起征点调整的问题上,从2005年到2007年,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经历了1200元大幅度的调整,这与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这次调整以后,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的问题一直是学界的热点,特别是近年,随着金融危机的影响,通货膨胀的加剧,个税起征点调整更是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2011年三月的“两会”上,温家宝总理明确表示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将会成为国务院讨论的重要问题。此后学界对于将起征点调整到5000元进行力推,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召开会议,2011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午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将超额累进税率中第1级由5%降低到3%。这一决定将在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起点最新的一次调整,也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税制度的一次改进。

个人所得税在中国社会的频繁调整,反映了当前整个社会形态存在的重要问题,就是在分配不均的情形下如何兼顾公平。分配不均在当前中国社会直接的表现就是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日益下降。1990 年,居民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 55.36%, 2007年降低至43.42%。诚然,我国的国民收入即便是在遭受经济危机的冲击下依旧保持着稳定的增长,但是在国民经济总收入增长的表象下,难以掩盖的是居民收入正在逐步下降的事实。面对这一现实,党的十七大提出: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改变宏观分配格局不合理状况。造成这种分配不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简单的调整个人所得税并不能直接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在未来,势必仍将作为国家缓解这种分配不均引起的矛盾的重要工具。个人所得税改革,是国家利用税收来实现对社会分配格局进行调整的首要选择。

二、从个人所得税来看我国税制改革的方向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传递给我们的信息是由于收入分配格局的不合理,带来的诸多社会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和政府的高度关注,十七大提出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意味着在今后的一段时期内,缓解贫富差距给中国社会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将会是各项税收制度调整的一个重要依据,兼顾公平将成为我国税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基于这个原则,以个人所得税为先驱的税制改革将会体现出以下几个方向:

第一,控制对工薪的征税,加强对财产性收益的征税。在我国现有的居民收入构成中,工薪收入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在整个社会经济呈现出高速增长的趋势时,伴随着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比重的下降,工薪收入在居民收入中的比重也出现了下降。工薪族作为整个中国社会进步和发展的中坚力量,获得的收益与投入的劳动开始出现了不匹配。在中国的改革开放还没有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工薪收入是整个中国社会的高收入群体,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演变,工薪收入已经丧失了原本的优势地位,但是在整个税收体系中却并没有降低对工薪收入的征收。与工薪收入的优势地位下降相反的是,财产性收益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中财富的主要聚集地,财产性收益的显著特点就是利润较高,是一般的工薪收入所难以比拟的。但是在我国相对落后的税收体制中,对工薪收入的纳税与财产性收益的纳税却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关注。整个中国社会的兼顾公平,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要减少两极分化日益严重下的贫富差距,加重对以财产收益为主的高收入人群的纳税,减轻对工薪收入的纳税,这是今后中国税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

第二,纳税机制的结构性调整。一个国家的税收工作,固然是其经济运行机制中的重要组成,但是一个国家的任何一种发展机制或者领域都会受到一个国家本身所具有的民族特色的影响。中国社会的构成,与西方国家相比,有着明显的差异。中国的社会构成中,家庭是整个社会的主要细胞,国家与个体在社会中的独立性被弱化,反之,西方国家中位于社会两端的国家与个人的角色权重比家庭的位置权重要高很多。这就意味着我国是以家庭为主要单位结合起来的一种社会形态。在这种社会形态里,我们应该考虑对我国的纳税机制进行调整,就是改变当前以个人为单位的计税标准,采用以家庭为单位的计税标准,这种纳税机制与我国的社会形态结构是相吻合的。结构性的调整会对整个中国社会的纳税体系带来调整,但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兼顾公平与以个体为单位的兼顾公平相比,前者的确是一个具有可行性的实践方案。所以,在今后的税制改革工作中结构性的调整将会成为一个重要的方向。

参考文献

[1]潘小璐.公平视角下的美国个人所得税制[J].中国财税, 2009,第 24期.

[2]刘华应,谭阳尧.澳大利亚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制度简介[J].税务研究,2010,第 1期.

[3]马君,詹卉.美国个人所得税课税单位的演变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税务研究,2010,第 1期.

作者简介:王雪僮 (1987-), 女,河北邯郸人,中国人民大学,研究方向:金融学。

从个人所得税改革来看我国税制改革方向研究

王雪僮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 100872)

【摘要】个人所得税改革始终在我国税制改革体系中扮演者先驱者的角色,这与个人所得税的重要地位密不可分,更与个人所得税在调整经济生活中所发挥的重要功能密不可分。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不是单一税种的改革,而是整个中国税制改革中的一个典型代表。本文的主要内容就是从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来分析今后我国税制改革的具体方向。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税制改革 方向

Times Finance 33

2020年个税改革最新方案

2020年个税改革最新方案 新方案 目前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目分为11类。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这11类分别是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此次个税改革的第一步就是合并部分税目。如果以前面所说的“大综合”方案来看,是将工薪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等经常性、连续性劳动所得等,合并为“综合所得”;其他财产性所得以及临时性、偶然性所得仍作为“分类所得”。 不过,前述省级地税局所得税处人士认为,“小综合”的方案更为现实。 第二步则是完善税前扣除,即在合理确定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的基础上,适时增加赡养老人支出、子女教育支出、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支出等专项扣除项目。 第三部则是适时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即在保持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允许夫妻联合申报家庭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按揭贷款利息等相关支出,并在夫妻之间分摊扣除或由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分别纳税。 “比如,月收入按5000元计算,先减掉3500元扣除额。剩下的1500元,如果按照分类申报,可以直接减掉利息支出,作为应税额。 如果按照家庭综合申报,在减掉利息支出的同时,还可以减掉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的支出。”前述省级地税局所得税处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最后一步则是优化税率结构,即以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结构为基础,适度调整边际税率,合理确定综合所得适用税率。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税收系主任朱为群说,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一直都很清楚,是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制度,但具体从合并税目到费用扣除,从家庭申报再到税率调整,其实是一环扣一环、连续性的。

中外税制比较与中国税改方向研究

中外税制比较与中国税改方向研究 摘要:本文针对我国在税制结构、税种设置以及税款征收和管理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比较的角度探寻税制改革的一般规律,提出适合的税制改革思路和有关政策建议,以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税收制度的建立与不断的完善。 关键词:税制;税制改革 我国目前已初步建立了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的税收制度,对确保国家财政收入,加大对外开放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我国税收政策仍存在许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研究比较各国税制状况,可以总结出某些富有共性的经验,以便对我国税制改革有所助益。本文通过比较对我国现行税制结构、税收结构、征管模式以及税种结构等方面的改革和优化问题进行了研究。 一、我国税制现状 近年来,我国税收收入保持高速增长的同时,税制结构比较稳定。2009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59514.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8%,同比增收5290.91亿元,增速比2008年的增速回落了9个百分点。由于上半年工业生产下滑、进口低迷、增值税转型等多种因素影响,国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进口税收三大主体税种增收额仅占税收总收入增收额的16.9%,明显低于历史上其他年份。消费税政策调整对税收增收的贡献达到了四成以上,房地产交易和保有环节税收对税收增收的贡献显著提高。其中,流转税收入33737.57亿元,占税收收入的56.3%;所得税收入15483.72亿元,占税收收入的26.0%;其他税收10534.10亿元,占税收收入的17.7%。然而,我国目前的税收制度仍存在种种问题,总结起来大致有以下五点:一是税收管理制度不健全;二是民众保障较少;三是对于工薪阶层而言税负较重;四是法制监督不力,税制不健全;五是税负不均。 二、中外税制的比较 1.税制结构差异 目前大多数发达的西方国家采用的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采取这种税制结构能起到加速商品流通与交换,减少国家之间的贸易障碍,扩大市场。我国现行的税制结构是以增值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相同,我国人均国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都比较低,还没有出现发达国家那样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和国际贸易,因此采用这种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体系更能保证国家的税收收入。 2.中外税种结构的比较 税负的提高必然会导致税种的增多,高税负国家的税收往往呈现多税种的特

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及改革

摘要:摘要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在财政收入规模中的比重也在逐年提高。各地税务机关开展了纳税人自行申个人所得税的工作,完善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治理,有效地堵塞了税收漏洞,抑制了偷漏税现象,促进了个人所得税收入的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对此,应当针对造成问题的原因采取相应的对策。2011年 6月的最后一天,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税起征点上调到3500元。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概况 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数据,199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仅为72.7亿元,2004年达到1737.05亿元,十年提高了约24倍;占中国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也从1994年的1.4%,迅速提升至2004年的6.75%,个人所得税已成为中国第四大税种和中国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近日,社会各界期盼已久的个人所得税法(修订)立法进程,正在按照人大立法计划如期进行,修改方案已经在8月23日由国务院提请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从而进入人大立法的“一读”程序。 我国所得税制是1980年制定的,尽管中间有几次小的调整,但是我国现行税制的第一个重要的弊端就是起征点多年不变。第二个弊端就是个人所得税的模式选择问题。大多数发达国家都选择一个综合所得税制模式,而中国选择的是一个分类所得税制模式。分类所得税制的一个重要缺陷在于处于同一收入水平的纳税人的纳税负担不相同。由于收入来源不同,最后的实际税收负担也不相同。此外,我国现行所得税制没有考虑一些个案,比如同样的收入水平,个人身体健康状况不一样,表面上看,纳同样的税好像很公平,但是这个纳税之后的生活负担能力或者承受能力可能截然不同。 目前国个税最大的弊端在于现行税制没有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没有起到调节社会公平应有的作用。首先,工薪阶层税负过重。如今国工薪阶层月薪3000元-5000元里面增加了很多的支出容,如住房公积、医疗支出、教育费用、养老保障,这部分月薪实际上对许多工薪阶层仅够维持生计用,但目前税制仍然按照富人的标准来对他们征税。其次就是调节的重点对象有失偏颇。中低

农业税制改革方向的思考

关于农业税制改革方向的思考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改变城乡二元经济格局、实现全面小康而提出的重大战略构想。为实现这一战略构想,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创造条件,逐步统一城乡税制”的新思路,决定取消农业特产税,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 一、实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构想,必须彻底废除农业税,真正实现城乡税制统一 第一,单独设置的农业税,本质上是一种地租,与现代市场经济格格不入。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或者是对商品流转额征收,或者是对生产经营净所得征收,或者是对企业和居民拥有的财产征收。我国的农业税既不是商品税(流转税),也不是所得税或财产税。它针对的是农业生产用地,以常年计税产量为依据,不论农产品商品率如何,不论农业生产效益如何,只要用地,都必须缴“税”。农业税计税过程中,不扣除生产成本和农民自食口粮,连农业简单再生产都得不到充分的补偿。这种农业税制虽然在建国以后与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一起,曾为积累原始资本、建立新中国工业体系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当国民经济进入客观上要求工

农业平行发展、逐渐以工补农的 阶段时,继续维持这种城乡二元化的税制格局,不仅直接妨碍了农业自身的发展,而且不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 第二,农民作为生产者,其税收负担大大高于城镇工商业者,也大大超出其负担能力,严重违背公平原则。从间接税角度看,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农业税及其附加统一规定最高为8.4%,如果换算为进入市场而成为商品的农产品的增值税率,那么它比一般工业商品的增值税率最多高出8.56个百分点。另外,在城镇,增值税纳税人达不到起征点(销售额2000~5000元/月)的,不用缴纳增值税,以此标准来衡量,一般家庭联产承包户根本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从直接税角度看,如果对农民销售农产品的收入扣除其生产成本,绝大多数农民根本没有应税所得;如果从个人所得税角度看,绝大多数农民根本达不到800元/月的免征额,不应该缴纳所得税。 第三,征收农业税降低了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制约了农业比较优势的发挥。由于我国农业税不属于规范的商品劳务税,对进口的国外农产品,国家除征收农产品增值税(税率为l3%)以外,无法再征收相当于国产农产品承受的农业税税负的某种形式的进口环节税收;对于我国出口的农

浅谈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及改革方向

浅谈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及改革方向

[摘要]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越来越明显,全社会要求改革的呼声也日益高涨。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已经拉开了帷幕, 我们必须以这次税制改革为契机,制定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适合市场经济需要的个人所得税体系, 真正发挥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税收中的重要作用。本文在前人研究基础上,追溯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结合我国的现实状况,从多个方面分析了个人所得税体制存在的问题,并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探讨了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方向。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现状改革 【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China's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problems become more and more obvious. In order to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development of a market economy, China's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reform has begun. Personal income taxes have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our country; we must reform the tax system to develop a set of suitable conditions for our country. Based on previous studies and combined with the reality of the situation of our country, from various aspects of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this chapter discusses the direction of reform. 【Key words】Personal Income Tax Actuality Reform

(XXXX11)中国现行税制情况介绍及下一步税制改革的重点

中国现行税制情况介绍及下一步税制改革的重点 一、中国现行税制运行的基本情况 中国现行税收制度基本上是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后30年内,特别是1994年税制改革后逐步建立起来的。主要税种包括对商品及劳务征收的流转税和对企业及个人所得征收的所得税两大类。另外,还有属于地方政府收入的一些财产行为类、资源类税种等。目前,中国共设有20个税种,除海关征收的关税和船舶吨税外,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税种有17个,分别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资源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暂停征收。 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中国的税收收入分为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其中,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烟叶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中央政府分享75%,地方政府分享25%;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企业所得税,除铁路运输、国家

邮政、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作为中央收入外,其他企业所得税收入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个人所得税,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的97%归中央政府,其余3%和其他印花税收入归地方政府。 近年来,中国税收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税收收入持续快速增长。2001年-2007年,税收收入总额(不含关税,未扣除出口退税)由15710亿元,增长至49451亿元,年均增长率达21%左右,高于同期GDP年均14.7%(按现价计算)的增长速度。中国税收收入能够呈现出这一良好的发展势头,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国经济长期以来保持了快速、健康、稳定地增长,为税收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税收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的同时,中国税收结构也得到了不断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流转税为主所得税并重的双主体税制结构稳定。2007年,流转税和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2%和26%,2008年,这个比例为58.2%和27.47%。二是中央和地方收入的比例关系趋于稳定。近几年,中央税收收入与地方税收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例基本保持在六四开这一稳定合理的区间,较好地适应了中央强化宏观调控的要求,同时也有利于满足地方财力所需。

中国税制改革30年回顾与展望

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一次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伟大转折。全会决定从1979年起,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从此,在中国这个古老的文明国度里,一场令世界瞩目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在这30年改革中,税收制度先后经历了几次大的调整,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调控要求的复合税制体系。 30年中国税制改革历程回顾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税制改革进程可以划分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的税制改革(1978-1993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的税制改革(1994-2000年)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期的税制改革2001年至今)三个阶段。 (一)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的税制改革(1978-1993年) 这一时期的税制改革可分为涉外税制的建立、两步“利改税”方案的实施和1984年工商税制改革。 1.1978-1982年的涉外税制改革。1978-1982年,成为我国税制建设的恢复时期和税制改革的起步时期,从思想上、理论上为税制改革的推进做了大量突破性工作,打下理论基础。从1980年9月到1981年12月,为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初期引进外资、开展对外经济合作的需要,第五届全国人大先后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外合资企业、外国企业继续征收工商统一税、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初步形成了一套大体适用的涉外税收制度。 2.1983年第一步“利改税”方案。作为国营企业改革和城市经济改革的一项重大措施,1983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试行国营企业“利改税”,即第一步“利改税”,将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了30多年的国营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的制度改为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改革从理论上和实践上突破了国营企业只能向国家缴纳利润、国家不能向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的禁区,成为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一个历史性转折。 3.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方案和工商税制改革。为了加快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经第六届全国人大批准,国务院决定从1984年10月起在全国实施第二步“利改税”和工商税制改革,发布了关于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盐税、资源税的一系列行政法规,成为我国改革开放之后第一次大规模的税制改革。此后,国务院又陆续发布了关于征收集体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奖金税(包括国营企业奖金税、集体企业奖金税和事业单位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特别消费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筵席税等税收的法规。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与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合并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至此,我国工商税制共有37个税种,按照经济性质和作用,大致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资源税、特定目的税、涉外税、农业税等七大类。 总之,这一时期全面改革了工商税制,建立了涉外税制,彻底摒弃了“非税论”和“税收无用论”的观点,恢复和开征了一些新税种,从而使我国税制逐步转化为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的复合税制,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日益加强。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的税制改革: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后,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内涵要求,1994年我国启动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内容最深刻、力度最强的工商税制改革。 1.全面改革流转税。以实行规范化的增值税为核心,相应设置消费税、营业税,建立新的流转税课税体系,对外资企业停止征收原工商统一税,实行新的流转税制。 2.对内资企业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取消原来分别设置的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

我国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方向

我国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和方向 学号:090710174 班级:09级工商二班 姓名:乌日汗

我国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方向 正文 1994年税制改革已经过去三年多,尽快提出我国下一步税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并加以深入研究、论证,以早日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已经成为财税部门面临的一项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我认为,我国下一步的税制改革应当从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入手,通过调整税负,优化结构,完善税种,加强征管等一系列重大措施,把我国的税制建设大大地向前推进一步,真正健全一套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符合国际惯例的税收制度,以更好地促进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一、我国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调整税负 合理确定税负总水平是优化税制的基础,是保证财政收入,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 (一)影响一个国家税负总水平的主要因素是: 1.经济发展水平。随着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其税负水平也会相应上升。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高于发展中国家,其税负水平也高于发展中国家。 2.政府职能范围与程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政府职能应当不断优化。现代国家的政府不仅要加强自身的政治统治,而且十分注重保持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3.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形式。在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以税收为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这是由税收的特点和职能作用决定的。目前,我国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有税收、收费和专门基金、国债三种形式。 (二)衡量一个国家税负总水平高低的主要方法是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 1.横向比较是指将本国的税负总水平与其他国家的税负总水平相比较。目前发达国家中央政府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一般不低于30%,发展中国家一般不低于15%,而我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全部税收收入只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0%多一点,其中中央政府的税收只占5%,显然偏低了。 2.纵向比较是指与将本国不同年度的税负总水平相比较。80年代中期税制改革之后,我国的税负总水平曾经达到20%以上,随后逐年下降(平均每年降低约一个百分点),1994年税制改革后这种状况仍未扭转,1996年已经降至10.2%。这个问题的出现是有多方面原因的。

中国税制改革

一、WTO给中国税制带来什么压力? 1、中国目前的税制结构与WTO要求中国的税制结构之间的差距有多大? 虽然中国加入了WTO,但是经济发展有一个过程。税制改革有很多内容是今年完不成的,因为立法需要很长时间,比如所得税“两法合并”现在还没有提交到全国人大。改革还应是早点好,至少不应该拖得太迟,否则对于经济的负面影响就更大了。 WTO规则对于一国税制的要求就是“国民待遇”原则,要求不能对外商歧视。在20多年的市场经济过程中,唯独税收与其他方面的情况很不同——税收方面是一直优惠外资的。现在税收中最大的问题不是对外资歧视,而是对内资歧视。 中国关于WTO的谈判主要集中在取消和降低重要领域的市场准入限制,简单地说也就是要求你拆掉篱笆。加入WTO后,外资市场准入的自由权肯定比现在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继续优惠外商,外商企业可能享有市场开放和税收优惠的双重优惠,但对于内资企业而言则变成了税收和市场的双重负担。 我们的税制基本上是符合WTO要求的,并不是说中国加入WTO就逼着你立刻进行税制改革。外方对我们给出的税收优惠从不拒绝,问题是我们自己要不要继续实行这套政策。中国加入WTO的目的毕竟不是让外资打垮本国企业。所以我们要考虑如何使自己的企业轻装前进。 2、除了企业所得税,决定或影响内资企业竞争力的税收因素还有那些? 决定企业内在竞争力的很多因素中,出口退税是非常重要的政策因素之一。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即使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和发达国家惯例相比仍然是退税不足。原因在于我们是生产型窄范围的增值税,产品中还含营业税。即使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其实仍然征了很多税。从税制上无法实现真正的出口产品零税率原则。所以要真正解决出口产品含税问题,除了提高退税率、扩大退税空间,还需要增值税转型。最好不要通过提高退税率,超过法定征税率,如征17%退18%的办法,那会为人家诟病。改善税制才是正路。不改税制,通过退税硬性实行外贸补贴,结果是两边都扭曲。 3、近来启动的税制改革,是一次与1994年类似的全局性税改,还是局部税种的调整?此次税改的战略目标是什么?目前是不是改革的良机? 当前并不存在一个类似1994年那样大规模税制改革的条件。不过,近几年中国的经济发展出现了包括经济结构改变、企业转制、投资需求不足等新情况,尤其是加入WTO。理论界对税制改革建议的重点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地方税等,几乎涉及了税制的所有方面。 4、为什么目前的税改不是一个全局性的改革,却又涉及几乎所有方面? 随着经济的发展,1994年税制已经不再适应现在的经济环境了。从宏观经济运行方向上说,中国已经从当时通货膨胀转变为现在的通货紧缩。1994年税改的核心方针是抑制通货膨胀

我国近年来个人所得税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36829690.html, 我国近年来个人所得税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作者:肖远菊 来源:《经营管理者·中旬刊》2016年第04期 摘要:“十三五”期间将会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突破期。自个人所得税于1980年在我国开征以来,由于国家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发展,也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多次改革。本文将主要从我国近年来历次对个人所得税实施改革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以此为“十三五”期间对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工作方面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改革问题对策 个人所得税是就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作为一个单独的税种,在任何开征个人所得税的国家,该税种除了具备其他税种增加财政收入的功能外,更主要的是要发挥对居民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我国于1980年开始设立并征收个人所得税,至今该税在中国已有35年历史。在这35年中,中国的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居民收入水平、生活水平总体大幅提高。但同时,由于市场经济效率的作用,居民收入也出现了差异。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字,我国2000~2015年每年的基尼系数均在全球平均水平0.44之上,2008年甚至达到了0.491。按照国际标准,基尼系数在超过0.4即意味着收入差距过大。虽然,我国在这35年中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多次改革,但其对收入分配的调控效果并不明显。本文将从我国历次对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中分析改革本身存在的问题,以为我国“十三五”期间即将进行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提供参考。 一、我国近年历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主要内容 1.工资、薪金所得方面的改革。 1.1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提高。1980年,我国刚开征个人所得税时,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为800元。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有所提高,该标准也随之提高,具体为2006、2008年、2011年将该标准分别提高到1600元、2000 元和3500元。 1.2工资、薪金适用的税率降低,税率级次减少。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适用累进税率。在2011年9月之前,工资、薪金适用5%~45% 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第1级应纳税所得额为不超过500元。2011年9月1日开始,工资、薪金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原有的15%和40%两档税率级次取消,且第1级的应纳税所得税提高到不超过1500元。

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方向

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方向 摘要:现行的个人所得分类税制已不顺应现今经济的发展,造成国家财政的大 批流失,国际流行综合所得税制因其独特优点成为众多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发展 的方向。但根据我国的国情不适宜全面发展综合税制,应建立以综合税制为主, 分类税制为辅的混合所得税制。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制分类所得税制 一、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现状 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是分类所得税制,将现有的个人所得分成11类 应纳税项。个人所得税广泛采用源泉扣除的课税方式,纳税人各项所得应纳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实行代扣代缴,能有效防止税收流失,但增加了纳税人的 纳税成本。 纳税义务确定上引入"居民”和"非居民”概念,住所标准是户籍、家庭和经济 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居住时间的标准是无住所在中国住满1年的个 人是我国居民纳税人(这一规定比世界其他地方都长)。这两条件是并列的,符 合任一标准即被认定是我国居民纳税人。 费用扣除标准统一固定,没有考虑纳税人个人承担能力和生活成本。现行个 人所得税在费用扣除上采用定额扣除、定率扣除两方法,定额扣除标准为3500元,定率扣除为20%。费用扣除标准没有考虑纳税人取得收入时发生的成本,也 没有考虑纳税人维持家庭生计成本、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成本等生活成本。这种 扣除方式简单、便于计算,不过有失公平。 个人所得税的减征免征优惠有很多,像省级政府一些奖金、干部的退休工资 等都免于征税;外籍人员的一些补贴、费用也予以免征税金,在基本扣除中对外 籍人员已经多扣除了2800元,费用扣除不应在给予优惠了,这很不利于纳税人 的税负公平性。而且,所得税减免优惠很多很容易造成纳税人偷、逃税款,不利 于征纳的管理。 二、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弊端 个人所得税的课税模式分三种: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混合所得税 制(分类综合所得税制)。分类所得所制将所得按性质和来源分为许多类,对不 同类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制是综合加总求和纳税人全年不同来源 所得,再按累进税率计征所得税;混合所得税制又称二元制,实行分项课税与综 合计税。综合所得税制度根据纳税人的承受能力来确定税负水平,以更好地反映 其税负公平税负的原则,但需要精准掌握国民个人收入状况。以我国目前的社会 情况很难把握具体纳税个人的详细收入,但分类所得税制又不再适应现今经济的 发展,所以我认为应当在充分考虑我国具体国情的条件下,实行综合、分类相结 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并逐渐向综合所得税制发展。我认为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制 存在以下问题: (一)现行分类税制缺乏公平性 分类税制存在同收入同地区却不同税的横向、纵向的纳税不公平,容易导致 纳税人偷逃税款甚至不纳税行为。另外,不同类型的个人收入对征收时间有不同 的规定,或根据时间或根据次数计算出的税率不能反映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和税收 任意性。容易使纳税人产生抵触心理,想办法偷逃税款,减轻税负,或不纳税。

世界税制改革与趋势

世界税制改革与趋势 早在18世纪,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就提出了平等、确实、便利和最小征收费的税制建设4原则,演变至今的主流观点成为公平、效率和经济稳定3大原则。但事实上,税收原则至上个世纪80年代为止并没有真正得到充分体现,许多国家的税制变 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低效率,越来越不公平。近年来,税收原则在世界税制改革中的应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税收公平、中性和效率原则日益突出,政府运用税收杠杆调节经济的作用逐渐弱化。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区域化进程的加快,各国相继对本国的经济政策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其中引人注目的是税制改革,陆续在世界范围内展开,如1999年澳大利亚的“一揽子”税制改革,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两税合一”改革都是这进程的体现。在比较各国、各地区的税制改革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世界税制发展出现了新的特点。呈现出趋同化的趋势。 (一)减税浪潮和扩大税基的所得税改革仍在继续。 始于80年代里根政府的减税计划几乎一夜之间风靡全球,不少国家积极响应,实 施了大幅度的减税政策。经过80年代“降低税率、扩大税基”的改革,目前各国所得 税实际负担趋于接近,公司税率一般在30%-40%之间;个人所得税的总体趋势是降低边际税率,减少累进级次,最高税率稳定在45%左右。据OECD专家介绍,2004年OECD国家的公司所得税平均税率已经降到30%,欧盟成员国的公司所得税平均税率已经降到31%。OECD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平均税率已经降到44%,欧盟成员国的个人所得税平均 税率已经降到48%。不难看出,八十年代美国政府采取减税措施,是基于供给学派的主张,通过降低税率、扩大税基来对付当时日益严峻的高失业与高通货膨胀引起的“滞胀”问题。因为拉弗曲线认为存在税收的禁区:税率过高会侵蚀税基,导致税收收入下降;而相反,降低税率至最优税率点将会带来税基的扩大、相应带来税收收入的最大化。事实上,美国的减税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这这个是美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保持高增长、低通货膨胀的良好态势的原因,美国的成功使一些经济学家惊呼,克林顿政府改变了“菲利普斯曲线”。总的看来,减化税制、扩大税基、降低税率、提高效率,不失为一个良好的税收政策目标。 (二)各国税制趋同化明显。 税制结构是税收制度中直接税、间接税所占比重大小的问题。一般认为,发展中国

中国税制改革的内容和意义

税法随堂论文信工吴鹏20102450126 论当前税制改革内容与意义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后,为了建立一套适应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税制体系,充分发挥税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5年来中国的税制改革迈出了重要的步伐,取得了巨大的进展。 税制改革促进了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中国经济的发展又为税收收入的连年增收开辟了广阔的税源。从2006年到2011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从135822.8亿元增至249529.9亿元,增长了83.7%,年平均增长率为16.4%;中国的税种从24种减少到20种(实际开征19种),减少了4种;中国的税收收入从20017.3亿元增至45622.0亿元,增长了127.9%,年平均增长率为22.9%;中国的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4.7%上升到18.3%,提高了3.6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国家采取了大量的、多种形式的税收优惠措施,支持农业、能源、交通、外贸、金融、房地产、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改革和特定区域的发展(如西部开发、东北振兴等),几乎涉及所有税种。下面挑三个简单说一下 农村税费改革的内容及意义 (一)确立国家对农民“多予少取”的原则,坚持以减轻农民负担为改革目标,农村税费改革“费改税”的方案虽有不足,但它为解决“三农”

问题找到了一个突破口。通过这种形式的改革,从制度上制止了各种名目的收费,确立了税收作为处理国家与农民之间分配关系的主导方式,摒弃了其他非规范的方式;也为加强农业税收征管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基础。所以,作为整体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一步,这一改革措施必须全面推行。从目前试点情况看,需要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逐步导引出从中央政府到省级政府、到市县级政府加大对农村税费改革的财政投入机制。 然而,也需要明确,要真正建立起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的制度和体制,必须调整农村税费改革的思路,着眼于农村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着眼于农业税收制度的现代化。 (二)建立规范的农村公共财政体制 在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的过程中,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要打破农村基层机构与农民之间的“零和不对称博弈”局面,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必须加大外部资金注入力度,中央财政在这方面应当率先垂范。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完善中央、省、市、县、乡镇之间财政分配体制。首先,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尤其要明确省以下特别是县、乡级政府的支出责任。 (三)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建立现代化的农业税收制度 通过上述税制改革,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将进一步规范、合理,对我国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收入提高将产生一系列的积极效应。 第一,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改为对农产品商品征收增值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研究毕业论文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研究毕业论文 目录 第一章个人所得税改革背景 (1) 第二章相关概念分析 (2) 2.1什么是个人所得税 (2) 2.2个人所得税的起源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史 (2) 2.3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 (3) 第三章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5) 3.1个人所得税的流失现象严重 (5) 3.2税率结构复杂,边际税率过高 (5) 第四章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和建议 (8) 4.1建立合理的征收管理办法,防止税源流失 (8) 4.2进行税制改革,建立恰当的税制 (9) 4.3规费用扣除标准 (10) 4.4减少累进级次,降低边际税率水平 (11) 结论 (12) 参考文献 (13)

第一章个人所得税改革背景 关于税收的这个话题,最近炒得最热的莫过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方案讨论。年初温家宝总理在和网友作交流的时候就承诺讨论进行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提高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的免征额。于是国务院便于今年3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但是在递交人大表决时却遭到了否决,其中最具争议的是的关于免征额的确定问题,相当多的民众代表觉得以3000元为免征额太低了,应该定为5000元。于是,《中华人民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二审。二审之前,全国人大在人大网上公开征求民众意见,其民众参与之广,属历史罕见。中国人大网今年4月25日16时至5月31日24时期间向社会征求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共收到82707位网民的237684条意见、181封群众来信、11位专家和16位社会公众的意见。网上共有82536人对这条发表意见。其中赞成以3000元作为起征点的有12313人,占15%;要求修改的39675人,占48%;反对的28985人,占35%;持其他意见的1563人,占2%。(新闻网,2011-6-16)对于民众呼声最高的关于免征额提高到5000元的问题并未得到回应。其中财政部财政研究所所长贾康研讨会上一开始就使用了大量生动的图表介绍了本次上调起征点的影响。首先他说明,上调起征点到3000元,实际上还没有计算三险一金等其他影响,按照他的计算,3000元的起征点是名义上的,实际上北京地区为例,进行各种调整后,就是扣除三险一金的数额,最低的免征额3856块,最高免征额是5798块,这超过了一些人提议的5000块钱的心理界限。但是后来由于某些原因,个税起征点有提高了500元,达到3500元,这是否符合我国国情,符合人民利益,让人拭目以待。

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看法

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看法

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看法 一、中国现行个税制度的缺陷 个税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调节贫富差距,但前提是必须以家庭年各项收入的总和计征,也就是我们说的综合税制。如果个税按个人月工资计征,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非常有限,甚至在很多情况下会出现“逆向调节”,也就是说,个税反而让贫富差距加大了。 假如有一个5口之家(父母、妻子没工作,孩子上学),只有一人就业,月工资是4000元,他要养活5口人,父母、老婆、孩子和有自己,人均不到1000元,但他需要交纳个税86.2元。另一个5口之家5人都有工作,每人月工资2500元,也就是人均2500元,但他们都不需要纳税。这就是目前税制的弊端,同样是5口之家,家庭收入4000元的要纳税,家庭收入12500元的反而

不纳税,这显然有失公平。 这只是对有固定收入劳动者的不公,对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劳动者来说影响更大。如作者用两年时间写一部书得稿酬19200元,相当于每月收入800元,作者仍须交纳个税2150.4元,而且应税稿酬是20%的比例税(纳税额减征30%),与月工资为2万元也就是两年收入48万元的最高边际税率相同!两年收入2万元和48万元的人以相同的税率纳税,可以看出目前个税设计的不公有多大! 大学生暑假打工一个月,获得报酬2880元,也需要交纳个税,其实这2880元就是这个学生全年的收入,平均月收入只有240元但却需要纳税! 从事建筑、装潢等的个体劳动者可能几个月甚至一年才收到一次劳务报酬,现在也要按一个月所得计税,由于个税是累进税率,几个月的劳动报酬按一个月计征要适用更高的税级税率,这就要多交很多税。

浅论个人所得税及其改革方向

浅论个人所得税及其改革方向

浅论个人所得税及其改革方向 摘要 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税收中的重要税种,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研究也一直是我国完善税制、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本文介绍了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的概况,在明晰个人所得税的含义与功能,了解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改革现状之后,通过分析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结合对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实践的思考,提出了完善个人所得税制的对策和想法。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制度;税收

目录 摘要 (2) 1 引言 (4) 2 文献综述 (4) 2.1 国外文献综述 (4) 2.2 国内文献综述 (6) 3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概况 (6) 3.1 个人所得税的含义和类型 (6) 3.2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主要内容 (7) 3.2.1 纳税义务人 (7) 3.2.2 应税所得 (7) 3.2.3 税率 (7) 3.2.4 费用扣除 (8) 3.2.5 征管方式 (8) 4 现行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8) 4.1 税制模式设置欠公平 (8) 4.1.1 税率设置中存在的问题 (8) 4.1.2 税率档次划分过于复杂、税率整体偏高 (9) 4.1.3 一般居民通过非劳动所得征税过轻 (9) 4.2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意识淡薄 (9) 4.3 个人所得税申报和扣缴制度不健全 (10) 4.4 税务部门征管信息不畅,个人收入难以监管 (11) 5 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主要对策 (11) 5.1 建立以分类扣缴为基础,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11 5.2 加大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税收宣传和纳税辅导力度 (12) 5.3 完善个人所得税申报扣缴制度,优化申报扣缴软件 (12) 5.4 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强化个人所得税监管手段 (13) 6 结论 (13)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影响研究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影响研究 摘要 针对2011年实施的新一轮的个税改革,本文将探讨此次改革对我们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影响,重点探讨对我国社会各个阶层所产生的影响。另外,本文还将通过阐述个所得税的理论内容,叙述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模式制度、发展现状,采用对比分析的方法,借鉴英美发达国家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指出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当中存在几点问题,针对这些的存在问题,结合我国实际国情,按照西方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改革发展的内在规律,以“拓宽税基、减低税率、减少档次、简化税制”为基本方向,提出了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一些建议,旨在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提高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税收收入中的比重以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功能作用,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设计提供了一些参考思路。 关键词:个税;税收改革;税制 Abstract With the reform of personal income tax in 2011, the present work will discuss the impact of this reform on our country, and the influence on people’s life. The paper presents a theory of the contents of tax, described China personal income tax development process, model system, development status, the use of comparative analysis, drawing the British and American personal income tax,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in China that there were some problems for the existence of these problems, combined with China's actual conditions, by improving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personal income tax proposals. Keywords:Personal income tax;Tax reform; Tax model

个人所得税发展历程及改革方向探讨

现代商贸工业 2019年第17期 73 一个人所得税发展历程及改革方向探讨 冉小思 (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安徽蚌埠233030 )摘一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而贫困差距也越来 越大,两极分化严重,导致了社会分配不公平.个人所得税作为财政中的 自动稳定器 ,在调节收入分配差距, 实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收集相关资料和对国家最新的个税改革进行研究,介绍了个税改革的相关内容,分析个税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如何完善我国的个税改革提出建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改革历程;改革方向 中图分类号:F 23一一一一一文献标识码:A一一一一一一d o i :10.19311/j .c n k i .1672G3198.2019.17.0341一个税的起源和在中国的产生 个人所得税最早诞生生于英国(1799年) .由于英法战争给英国政府造成了巨大的财政危机,为了摆脱经济困境,英国首相威廉 皮特于1789年设计了 三步合成捐 的新税,形成了现代所得税的雏形.表面上看来个人所得税的诞生始于战争,但实际个人所得税是社会经济和政治的产物.因此在战后,随着经济的发展,个税仍得以延续和完善.经历了76年的发展与变革,所得税在1874年成为英国的一个稳定税种.随后德国二法国二美国等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为缓解因战争所带来的财政压力相继开征个税;20世纪以后,个人所得税成为世界的普遍税种.历经了200多年的发展,个人所得税日臻完善,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中国作为一个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早 在夏朝,就有了赋税制度.司马迁说过: 自虞二夏时, 供赋备矣. 虽然当时的赋税制度没有达到一套完整的 税收体制,但每个朝代都对其尤为重视.由于近代中国实行闭关锁国政策,导致中国在政治二经济二科学技术方面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所得税法基本呈空白阶段.1840年的鸦片战争不仅打开了中国的国门,引进了资本主义经济,同时也使得所得税登上了中国税法的历史舞台.我国个人所得税最初始于1909年清政 府的?所得税章程?,但并未颁布实施.1936年, 因战争的需要,国民政府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所得税 法 ?所得税暂行条例?,推动了我国个人所得税从旧税制向新税制的演变.经历了几十年的曲折发展,终于1980年通过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第三次会 议决定,颁布了我国第一部个人所得税税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得以 建立. 2一我国个税的改革历程 改革开放的到来不仅改变了中国的政治二经济形势,个人所得税也进入了全面改革时期.随着经济的 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所得税法?也不断的 修正和完善,经历了由分立到统一的过程.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颁布后,在三十多年内共对其进行了七次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993年对? 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第一次的修改,把?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暂行条例?二?个人收入调节 暂行条例?同?个人所得税法?合并为一个个人所得税, 简称 三税合一 .并于1994年开始施行, 这是税制改革的重要转折点. 随后1999年进行了第二次修改, 将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由原来的免税项目改为征税项目. 2005年进行第三次修改,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从原来的800元调高至1600元;高收入者须自行申报纳税,代缴单位需要办理全员全额申报. 2007年6月进行第四次修改, 国务院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适用税率由原来的20%降低到5%. 2008年进行第五次修, 将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每月2000元,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改为免税项目. 2011年6月, 进行第六次修改,将工资薪金所得中的起征点调高至3500元. 2018年8月30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最新修改,新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具体内容为: 将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至每月5000元( 每年6万元);对工资薪金二劳务报酬二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等;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二继续教育支出二大病医疗支出二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3一对新税改革的分析 与以往的个税改革比较,这次新税的改革有很大 程度上的不同,是我国个税改革具有历史性的一年.(1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均月收入的提高,很明显原来的3500元的起征点跟不上经济发展的脚步,提高个税的起征点是必不可免的.起征点的上调,明显的减轻了一些中低层收入者的税负,可却没有考虑到地区差异二物价水平.在中国的大城市里,每月5000元的工资其实最多只能保障基本生活水平.个人觉得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因根据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而设定不同的征税额度,才更能体现税收的公平性.(2)对于子女教育支出,每月扣除1000元.这有助于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减轻了家庭教育支出.可规定只有在校 就读可以扣减,而非在校无法扣减(如成教),这不利于 教育的公平性.设立专项扣除和反避税,使税负的分配更加公正,可对大病医疗支出的扣除力度与国外比较还是很小.(3)优化了税率结构,扩大了3%二10%二 20%低税率的级距, 三档高税率的级距不变.中国目前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扩大低档税率的级距,有利于减少对中低收入者纳税,加大对高收入者纳税,这对于调节收入二缩小贫富差,促进社会公平具有一定的作用.(4) 首次实现了综合征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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