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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合同标准文本]劳务分包合同(范本2)_secret

中国建筑XX工程局有限公司

房建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示范文本二)

中国建筑XX工程局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制定

二○一○年一月

工程施工

劳务分包合同

总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签约地点:

工程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合同

总承包人(发包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劳务分包人(承包人,乙方):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营业执照号码: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

鉴于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要求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以诚信、敬业和积极的态度与甲方及本工程涉及的任何第三方保持充分有效的合作,以确保本工程的圆满竣工;另鉴于乙方已对工程现场环境、地质条件及所有有关资料进行了全面细致勘查和研究,已对工程施工所有相关图纸进行了详细研究和计算,并已对甲方有关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充分了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主体结构工程

1.2工程地点:

1.3建筑面积:平方米

1.4建设单位:

1.5工程造价:万元(人民币)

2.承包方式:

1)钢筋砼主体结构:(不含砌体)按包人工、包辅材、包小型机具、包工期、包质量、

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成品保护、包主体结构验收、包一户一验、包通过****市****

(尽可能约定为“优质结构”)验收的方式以建筑面积为结算单位承包。

2)发包方除提供施工所需钢材、钢筋、模板、木方、商品砼、钢管、扣件、竹笆、安全

网、临时用水、电、临时生活设施、垂直运输机械、一、二级电箱主要材料设备外,不再提供任何施工用工器具、材料,其余用于主体结构施工所需的辅材、设备等全部由乙方提供。

3)为确保本合同顺利履行,乙方需交纳履约保证金万元和相应的承诺。当最后一栋

结构封顶并通过“市结构”验收、评定,且主体结构工期及节点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社会治安均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万元。

具体划分如下:

3.承包范围:

3.1 工作内容:

主体结构中地下室基坑土方开挖对边坡处理、人工配合机械挖土、管桩吊模填芯、主体结构的钢筋、模板、砼工程、模板支撑架的搭拆、基坑及建筑物的临边、洞口防护等主体结构的全部工作,所有材料的装、卸车,施工现场的水平、垂直运输、二次转运及分规格堆码等全部主体结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基础土方工程:乙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及提供打夯机夯实,排水及抽水所需的水泵、基坑及明沟排水、抽水用工,钢筋除锈、钢筋调直、配合机械挖土、人工清余土、人工配合回填、挖土机械局部挖不到位、桩与桩间的清土、及劳动车水平运输,基坑临边防护、临时坡道、人行梯等全部工作内容且必须满足甲方的要求。

□钢筋工程:钢筋材料由甲方供应并运至施工现场,其余辅助材料、机械设备均由乙方提供,乙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及提供扎丝、砼保护层的砼垫块及塑料垫块、直螺纹接头、焊条、氧气、乙炔、弯曲机、切断机、对焊机、调直机、电焊机及小型手动工具,钢筋材料的装、卸车、场内水平、垂直运输及分规格堆码,按施工图翻样、制作成型分类堆放整齐,运输至作业面进行绑扎、钢筋对焊、竖向钢筋电渣压力焊接(直径14mm以上的钢筋采用,含14mm钢筋)、水平钢筋闪光对焊(直14mm以上的钢筋采用,含14mm钢筋),直螺纹接头连接(含钢筋丝口制作)、垫块制作安装(其中地下室底板采用砼垫块、其余均采用塑料垫块)、桩头钢筋焊接、钢筋对焊、调直、除锈等全部操作过程;

□预埋铁件工程:预埋铁件所需的钢板、角钢、钢筋由甲方供应并运至施工现场(除管桩填芯所需的钢板及对拉螺杆及止水螺杆的材料由乙方提供外,其余铁件均由甲方供应),

其余辅助材料、机械设备均由乙方提供,乙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后浇带止水钢板、地下室临时钢支撑、地下室连通口、集水井、排水沟、沉降缝、变形缝、施工电梯、塔吊、地下室钢管支撑及型钢换撑、所有安全防护所需的预埋铁件等的铁件埋设,材料的装、卸车、二次转运、场内水平、垂直运输及分类堆码提供,铁件的切割、制作、安装及所需的焊条、氧气、乙炔等全部操作过程(不含楼梯栏杆及阳台栏杆的铁件埋设);

□模板工程:模板、木方由甲方供应并运至施工现场,为降低成本甲方可能提供旧木枋及模板,乙方必须无条件使用,相应费用已在合同单价内综合考虑;其余辅助材料、机械设备均由乙方提供,乙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及提供压刨、圆盘锯、电钻、电锯、铁钉、铁丝、对拉螺杆(含对拉螺杆上钢板止水片)、山形卡、模板刷脱模剂、封胶带、塑料套管、塑料堵头、海绵条及材料的装、卸车、模板的翻样、配模(含招标方提供部分现有模板的拼装、连接等)、支撑架的搭拆(含支模架上扣件的拆卸)、支模、拆模、弹线放线(甲方提供轴线控制线)、安放预埋件及预留洞留置、模板看护、材料的装、卸车、场内水平、垂直运输、整理,并按甲方要求指定地点集中堆放整齐、止水螺杆气割拆除、负责机电安装等业主及甲方指定分包工程的所有预留洞口预埋,外墙螺杆洞、地下室外墙螺杆洞、电梯井洞封堵施工等全部操作过程;

□砼工程:商品砼由甲方供应并运至施工现场,其余辅助材料、机械设备均由乙方提供,乙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及提供振动棒、振动机、磨光机、劳动车、铁锹、材料的装、卸车泵车、泵管、管卡、胶圈等保管、接拆、移动、堆放、清理杂物、冲洗,浇筑、提供砼养护所需的麻袋或塑料薄膜、修凿、部分人工搅拌用工、泵管接拆用工、磨光机打磨、支模螺杆的塑料套管及内外墙的塑料堵头、PHC管桩的砼填芯(含钢板埋设)、后浇带施工(含后浇带二次施工的模板及支撑安拆、钢筋除锈、调直、清理、提供钢丝网及安设等全部内容)等全部工作;地下室外墙螺杆洞及上部外墙螺杆洞、电梯井道螺杆洞封堵等工作内容;

1)零星砌体工程:地下室砖胎膜,乙方负责但不限于负责砖砌块的砌筑等全部工作,砌

体及砂浆由甲方提供。

2)脚手架工程:脚手架工程所需的钢管、扣件、竹笆、安全网、挡脚板、悬挑脚手架及

卸料平台所需的型钢材料由甲方供应并运至施工现场,乙方负责模板支撑架的水平、垂直运输、搭拆等全部工作。

3)建筑施工图中的部分外墙线条梁按甲方项目部要求如在主体结构需要施工完成,乙方

必须按甲方要求施工,且费用已包含在平米综合单价内不再另行增加。

4)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乙方负责提供但不限于按甲方项目部及施工方案的要求;

a:所有楼层内的施工预留洞口铺设盖板(含水泥砂浆灌浆)及拆除等全部工作。

b: 由于本工程甲方委托两家分包单位分区域施工,各分包单位各自负责各施工区域的

文明施工,乙方负责及提供运输、清洁工具(劳动车、扫帚、拖把、水管等)对出入施工现场的土方、泵车等机械/车辆的清洁、冲洗,施工区域的日常清洁、扫水、排水、排污、卫生防疫、施工临时大门向外延伸200m区域范围内的保洁,如因自身原因影响其他区域的文明施工,责任由责任方承担,同时负责清理并满足甲方的要求。施工现场区域内所有建筑垃圾的清理及各楼层的建筑垃圾每日清理出楼层,并集中运至甲方指定的位置堆放,由甲方统一安排外运出施工现场。

c:临时照明:甲方除提供一、二级电箱及固定照明设备(如滴灯)、楼梯间及地下室固定照明线路所需的电线及灯泡、临时供水管、水龙头,其余的移动照明设备、电箱、电线、碘钨灯、灯管、灯泡等均有乙方提供。在甲方提供的地下室及楼梯间照明线路、灯泡、临时供水管、水龙头、一、二级配电箱的工作后,移交乙方照管,在乙方再一次移交给二次结构施工单位之前,如有损坏均由乙方负责修复,相应费用已在合同单价内综合考虑

d:乙方按标化工地管理发生的现场内工完场清的用工和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模板、钢筋、钢管等材料分类、分规格整理堆放标准化、落地灰清理、主体验收前的楼层清扫、承包区域内的道路、场地、车间清理等发生的工地现场内各种材料的二次转运用工及零星点工等(包括临时性内外部检查、参观所需的各类用工)。

e:按甲方项目要求为成品保护所发生的零星用工(含楼梯、砼阳角的保护等);

f: 为各种周转材料进行保养所需的零星用工(含模板起钉、修补、刷隔离剂等);

g:为配合测量放线弹线用工、甲方提供井字线,其它与工程有关的放线均由乙方负责h:配合甲方指定分包用工、预留施工洞口的防护搭拆用工等;

i:配合悬挑架层的型钢穿墙板的预留洞及洞口封闭用工,楼层测量洞口、泵管洞口封闭用工;

j:乙方提供并承担在施工期间个人安全设施、小型工具、劳保用品及防暑降温、保暖抗寒、雨具等费用;

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乙方承包范围的主体结构施工(不含砌体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程范围所列的工作内容及所有甲供、乙供材料的水平、垂直运输、材料的二次转运、配合甲方在任何情况下为迎接本工程的各种检查的零星用工,不论是否因甲方招标文件或甲乙双方合同谈判过程中造成为构成主体结构施工所必须的而未列项的工作内容,均视为已含在所有已列项的合同单价内,相应费用已在合同单价内综合考虑,乙方承诺不再为此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3.2 质量要求及目标:

1)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按设计单位编制的施工图及国家、部颁、市的工程技术(验收)

规程、规范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工程的质量必须按国家或市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必须达到“无渗漏”

工程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并达到“优质结构”。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渗漏或不能达到“优质结构”评比标准,则乙方承担甲方全部损失万元;若达到“优质结构”奖励万元。(参见主合同或高于主合同约定)

3)隐蔽工程的验收,承包方在自检的基础上,应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验收,

经发包方、业主方、监理确认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下一道工序,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施工方负责;

4)为确保工程质量,并达到“优质结构”的验收要求,砼内外墙对拉螺杆的塑料套管上

的塑料堵头安设在模板安、拆过程中不得遗漏,否则按遗漏元/个进行处罚(建议100元/个);

5)按照甲方要求,竖向钢筋直径14mm以上的钢筋(含14mm钢筋)必须采用电渣压力焊

焊接;水平钢筋14mm以上含14mm,采用闪光对连接;

6)乙方必须按甲方施工方案的要求组织施工,严格控制砼浇捣质量,砼严禁出现蜂窝麻

面、狗洞、烂根现象,如出现蜂窝麻面将对乙方处以元/处的罚款(建议200元/个),出现20cm范围以内的狗洞对乙方处以元/处的罚款(建议500元/处),出现20cm范围以外的狗洞对乙方处以元/处的罚款(建议5000元/处);

7)为确保工程质量,钢筋保护层的垫块施工按甲方项目部要求执行,其中地下室砼底板

使用砼垫块,其余均采用塑料垫块;

8)各楼层顶棚楼板应以清水混凝土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平整度实测合格率必须达到

100%以上,达不到要求甲方将予以重罚,如因劳务分包单位质量原因不能确保平整度,造成二次结构或装饰单位的修补、剔打、索赔费用及由此验收标准发生的粉刷修补费用(含材料)则由乙方全部承担;

9)乙方应认真按照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

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0)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部份,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立即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

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或甲方请第三方采用补救措施的任何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1)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自检,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

验收时间和地点,自检合格报甲方验收并经监理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2)乙方工程质量因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应在甲方的通知时间4小时内派人进行修

凿和整改,并使之达到工程验收条件,乙方4小时内末予以答复和安排专人修凿和整改,甲方可另行安排人员进行修凿和整改,其发生费用在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1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部颁、市现行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本

市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若干规定组织施工,甲方将组织设计、业主、监理和中标单位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4)为确保砼浇捣质量,严禁乙方操作人员将木工手动、电动工具带入施工楼层进行模板、

木方的加工,一旦经甲方人员发现,甲方将对乙方处以元/次的罚款(建议5000元/次)。

15)乙方必须按甲方项目部的要求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因乙方原因成品保护不及时、不

到位,所造成的损失及修补均由乙方承担。

3.3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主体结构完成,总工期日历天(含节假日),节点工期依据业主方的工期可做适当的调整,工期要求详见附件;1)合同签订,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按甲方项目部要求,与甲方项目部签订

节点工期及总工期施工进度计划责任书。乙方必须按此施工进度计划责任书的要求保证、满足节点工期及总工期;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生产,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生产例会,并按甲

方计划的进度要求按时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3)乙方若达不到节点工期及总工期的要求,不仅要承担每拖延一天元/天的罚款

(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与主合同处罚相匹配),而且没收工程进度万元保证金,如甲方下文通知乙方工期整改措施超过三次,甲方再按建筑面积元/M2 扣除。

4)若乙方节点工期延误,但经乙方组织抢工并确保工程质量、文明施工满足甲方要求及

总工期不延误的情况下,甲方可考虑退回乙方的节点工期罚款;

5)因甲方原因未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提供图纸或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提

供乙方所需周转材料时间达24小时以上者及不可抗力原因,乙方仅可申请工期顺延。

6)工期时间的认定:以乙方完成主体屋面结构且各种周转材料清理完并按甲方指定位

置、按标化归堆完,各楼层清理完,并经甲方内部验收确定乙方承包范围已完并达到主体结构交验条件为完工时间。

7)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甲方制定的文明施工标准通过整改后还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没收

安全、文明保证金万元。

3.4 施工安全: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

甲方、业主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措施不力及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在乙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合下,应对其施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进场安全

教育,并建立相应资料,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相关费用。

3)乙方应按市安全规定配备足够的有资质的安全员(不少于三人),若配备安全员不

够,支付违约金元;

4)乙方必须按标化工地标准进行施工。

5)木工使用的圆盘锯必须安装护套,如未安装护套,一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处

以元/次的罚款;

6)氧气、乙炔的存放地点、存放要求、动火要求必须按照甲方项目部的要求执行,如未

按甲方项目部要求进行存放、使用前未向甲方项目部书面申报动火申请或动火过程中无安全防护措施、甲方有权分别按上述规定对乙方处以元/次·处的处罚;

7)预留洞口、电梯洞口的临边防护必须按照甲方项目部的施工方案的搭设要求及工程进

度的要求及时跟上,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跟上所有临时、预留洞口的安全防护工作,甲方仅对乙方提出书面整改通知一次,乙方仍不执行,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元/次·处的处罚;如不按甲方项目部的施工方案的搭设要求搭设防护,则视为不合格,甲方将对乙方处以元/次·处的处罚,且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满足甲方的要求;

8)乙方必须在甲方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报建手续后一周内完成劳务分包报建工作,并承担

相关的报建费用,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清退出施工现场,所有的损失由中标劳务分包单位自行承担并赔偿招标单位因此造成的工期损失费用。

9)乙方人员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双方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由

甲方按有关规定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书面上报至工程所在区劳动局及政府相关部门,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伤亡事故定性后属乙方责任或乙方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国家规定对工伤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甲方不负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工作,属于甲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除按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外,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但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职工或家属。

3.5 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按文明标化工地标准组织施工,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市文明工地”要

求,通过市安保体系认证,乙方承担来自社会及有关部门因“文明施工”违规造成的罚款。乙方按项目要求做好施工现场保洁工作,完工未场清每发现一次罚元/处,未戴安全帽,每发现一人次罚元,施工现场大小便,每发现一人次罚元,进入现场未佩带胸卡,每发现一人次罚元。

2)乙方进场以前必须提供职工花名册,并附所有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原件)、

健康证、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从业人员手册,乙方人员变动,必须及时向甲方申报,外来人员的综合保险费用由甲方统一交纳,但乙方必须按市的相关要求办理建筑业务工人员信息卡所需的一切相关证件等资料。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资料,则所有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引发的所有的罚款、损失及费用。

3)按甲方要求,乙方必须配备总负责1人,其余各栋必须配备施工员1人,质安员1人

(总数不少于3人),材料后勤人员1人,电工1人等总数不少于5个专职人员进行自主管理,相应人员有相应的上岗证书。且使实际管理符合总包之标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

4)乙方应加强自身管理工作,避免发生劳务纠纷,若有民工集体闹事上访等事件发生,

甲方不仅没收其社会稳定保证金万元,还按“防范欠薪承诺书”(详附件)给予处罚,乙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5)乙方职工必须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发生赌博、打架等违纪行为,乙方

在本工程中应使用十八岁以上、五十岁以下身体健康的男性公民,不得使用外来盲流及甲方单位职工,如发生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6)乙方住宿人员必须遵守寝室卫生,不得损坏寝室的公共物品,乙方住宿区的卫生保洁

工作和人员工资由乙方安排。

7)乙方不得将家属、小孩带至工地住宿,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炒锅、煤

油炉等炒菜工具。如有发现将没收上述炊具,并处以元/次的罚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场清,每楼层支撑架子和模板拆除后应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清

理,直至甲方施工员验收合格为止。二次结构劳务人员进楼层施工如有一结构遗留材料或垃圾未清理,乙方应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清理,除每发现一次罚元/处予以罚款外,甲方安排人员清理的费用按元/八小时由乙方承担。

9)主体工程验收后,乙方需及时与甲方指定的二次结构施工单位办理各楼层的文明施

工交接手续,交接后各楼层的文明施工由二次结构施工单位负责,但施工区域公共部分的文明施工自主体工程验收后三个月内仍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无故延误或拒绝履行公共部分的文明施工,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对乙方处以元/天的处罚;

10)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在任何情况下为迎接本工程的各种检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

安全、文明、质量、工期等各类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3.6 材料设备管理: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实行限额领料制度,按照甲方钢筋翻样单,钢筋制作、绑扎损耗

必须控制在 %以内,如造成超支浪费超过甲方钢筋翻样单的 %,则超过部分的材料费按照施工期间甲方实际采购的平均价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经乙方的严格管理、控制,钢筋损耗控制在甲方钢筋翻样单的

方实际采购的平均价甲乙双方各按1/2分成。

2)周转材料(仅指钢管、扣件、模板、木方、安全网、竹笆)全部由甲方提供,乙方自

行配备包括但不限于:灯管、灯泡、拖把、安全维护标色油漆、移动电箱、移动照明设备、钢筋直螺纹接头及连接,模板对拉螺杆、山形卡、封胶带、砼养护麻袋、塑料薄膜、钢筋保护层所需的塑料或混凝土垫块/塑料垫块、手动电钻、钣手、封箱带、脱模剂、泥桶、刮尺、建筑线、扫帚、钢丝刷、铁钉、扎丝、铁丝、电焊条、锯子、手提电锯、施工灯具、插头、插座等零星手动小型工具或消耗品和作业现场的木工加工设备、钢筋加工焊接、对焊设备、砼振捣机械、水泵以及劳动车等。一级、二级电箱由甲方提供,自然损坏的由甲方负责提供配件,乙方负责维修,人为破坏的,乙方照价赔偿。

3)为严格控制工程成本、减少浪费,降低损耗,甲方提供或租赁的所有进场材料,乙方

均需派人参与甲方材料验收,包括但不限于砼泵管及管卡、模板、木枋等,甲乙双方清点数量交接后由乙方负责管理如有损失,均由乙方按价赔偿。

4)甲方应积极为乙方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提供乙方现场住宿及办公室场所。

5)甲方负责塔吊、施工电梯的安拆、并负责配备塔吊司机、指挥工、电梯司机、机修工

和一名电工负责一级电箱以内的现场电工作业,其余机械操作工和现场二级箱以外电工(含三级箱,包括开关线路维护、现场电工值班、照明) 作业由乙方提供,且均需持证上岗。工资已在单价中考虑。塔吊基础、井架基础、施工电梯基础、脚手架基础的施工,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含在建筑面积平米单价内。

6)各种材料的检验费用由甲方负担,但因乙方原因产生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7)工地现场内各种材料转运、二次转运、分类分规格堆码、水平运输及垂直运输均由乙

方负责,并按施工现场场区布置图分类堆放,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文明,道路畅通。

严禁把现场材料用来垫路,其费用已包含在下述包干单价。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等引起的材料损耗由乙方负责。

9)施工现场剩余的材料(甲方提供的材料)均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理,违者由

甲方材料部门按原物市场价加倍处罚。乙方自备工具、机械进场前应先进行登记。3.7现场配合:

1)乙方需完全在熟悉土建结构、建筑施工图纸的基础上仔细查阅各指定分包商施工

图纸,做好甲方及业主指定分包的各种洞口预留工作、配合预埋工作,避免施工过程中的工作脱节和延误,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各种预留洞口未按规定预留、预留洞口偏移等造成的凿打、开槽、修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按照甲方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要求,主体结构验收后,如存在乙方承包范围内的

剩余零星工作未施工,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书面或口头通知的24小时内组织施工,且施工进度必须达到甲方要求,否则甲方将委托他人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且不需征得乙方同意,同时甲方将对乙方处以乙方承包单价的3倍罚款,所有的费用将从乙方应获得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

3)甲方以任何书面形式发出的所有整改通知、文件乙方必须无条件签收,如乙方不

论以任何理由拒收,甲将对乙方处以300元/次处罚。

4.结算依据与付款方式:

4.1结算依据:

根据施工图纸、相关的设计文件和本合同相关条款,按照市相关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结算依据按实结算。

1)结算方式及依据:

a)按构成本工程主体结构的实体工程(含砼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及人工配合

挖土、回填夯实、安全文明、预埋件的制作安装、电渣压力焊、乙方管理费、基

坑排水等)按建筑面积为单位以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进行结算(详附件1、附件

2)。

b)建筑面积计算标准按国家建设部及市现行的关于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作为本

工程的结算依据。

2)结算单价:

a)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含地下室)以元/M2综合单价包干;(群体工程的,具

体详见附件;工程总价暂定为万元。

b)其余部分(如地下车库围护结构砼的压顶、护坡、零星砖砌体及砖胎膜等按按实

物工程量综合单价包干方式按实结算(详附件3)。

c)如甲方另行委托乙方完成本同范围外的其他零星用工工作,按元/工日进行结

算。

3)以上价格详见本合同附件。

4)上述单价均已包含本合同3.1~3.7条款及由于自然因素造成工程中断施工的间歇时

间,施工中临时停工、停电、机械发生故障,模板、钢筋、商品砼供应及其他建筑材料有可能中断的时间及与兄弟单位配合所引起的材料机械等的间歇时间所造成的损失费用。

5)上述单价均已包含在完成本主体结构标段过程中,由于甲方或业主的无论何种原因造

成3个月以内的窝工、停工及机械设备租金及折旧、机械进退场费、仓储、运输、劳务工资及材料价之任何市场差价、费率变动及其他任何停工损失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均不作任何补偿。

6)乙方完全理解,并同意如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或劳动力不足不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

要,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等原因,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同意按甲方的要求在一周内全部退场,并自行承担所有损失且不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未完工程,甲方将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完成,因乙方中途退场(无论是乙方自行退场还是因质量或工期问题甲方责令退场),乙方人工费结算根据本合同附件一的单价,以建筑面积结算部分按乙方实际已完面积并经项目验收合格的已完建筑面积的80%结算。以实物工程量单价结算的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并经项目验收合格部分的80%结算。

7)上述结算单价均为不含营业税单价,营业税金由甲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提供免税证明,

乙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后甲方支付工程款。

4.2 工程量的确认:

乙方每月23日前向甲方提交经甲方现场项目经理确认的当月已完实际工程量的中期付款申请,甲方收到至乙方付款申请后5天内按施工图纸核实工程量,并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进行工程量确认,双方签字后作为付款的依据,乙方收到通知后5天内不参加核对,按甲方核实的工程量作为中期付款的依据。中期付款仅作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

4.3 工程变更:

1)当甲方所提供本工程的电子招标图与实际施工图未发生变更时,则以建筑面积包干的

综合单价结算且不予调整。如施工图发生变更,则按甲方及业主方出据的变更单计算增减量,单价按照本合同附件《工程劳务分包主体结构结算单价表》

中建筑面积综合单价所组成的实物量单价已有或类似的单价计算变更费用。

2)合同外增加现场签证按双方签订的“《增加工程现场签证单》签证事项的补充约定”

执行。

3)若遇有增加工程现场签证单,乙方需在每月25日前将本月发生的签证单及按照甲方

的《签证管理制度》的要求将签证费用报价以书面形式报送给甲方审核。逾期不报且一切违反甲方《签证管理制度》要求的签证,甲方将不予认可。

4)所有的现场签证费用在中期付款中甲方将不支付任何费用,现场签证费用在竣工结算

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4 付款方式:

1)施工前期无预付款,施工过程中的中期付款,劳务分包单位的中期付款按照招标方与

建设单位的节点付款时间进行工程款支付(节点付款时间详见附件),支付比例按节点的实际完成工作量的 %支付工程进度款(设计变更、零星签证、零星用工费用在中期付款不予支付、待竣工决算后再行支付)。主体工程通过政府相关部分验收后1个月内完成竣工决算,工程款支付至分包决算总价的 %,预留 %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二年后的1个月内支付尾款。

2)本工程营业税金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给乙方支付工程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供免税证明,

乙方凭甲方提供的免税单给予甲方正式发票。

3)本合同中所针对乙方现场的各种罚款,乙方必需按现金支付的方式向甲方项目部缴

纳,甲方财务部向乙方出具收条。

4.5 竣工验收与结算

1)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乙方应参与甲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

工程主体结构、竣工验收,对于验收中提出的属乙方承包范围的修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费用。

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在28天内向甲方递交结算报告甲方结合验收的质量标准和

文明施工达标情况,以及双方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和专用条款,在收到乙方递交的完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并作出付款计划。

3)甲、乙双方对工程完工结算价款发生异议,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在甲方办公所在

地人民法提出诉讼。

5.质量保修:

1)保修期限: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

方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保修金:保修金预留比例为乙方人工结算款的5%,此费用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

一个月内并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未出现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

3)在保修期间,甲方发出维修通知后,乙方应在12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自费维修,如

因乙方维修不及时,甲方自行修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则从保修金中相应扣除,仍不够时直接向乙方追索。关于追索,乙方在收到甲方追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不挑剔、不争辩,无条件向甲方支付维修所产生的费用。

6.违约、索赔和争议:

1)如甲方不能按合同条款结帐,或不按结帐款付款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乙方工作内容参照3.3.3款执行。

3)如乙方不能按条款确保工程质量标准参照3.2.2款执行。

4)如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中途离场,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如乙方未能满足合同工期进度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经责令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

要求,甲方有权削减分包项目或中止合同。

6)如乙方承包后再行分包、转包他方,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劳务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损失

由乙方承担,并不惜一切保证甲方免受连带责任。

7)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

续履行合同。

7.违约责任手续:

1)甲乙双方项目代表根据合同条款违约事项进行书面签发、签收,双方在收到签收条后

48小时内应予以答复并提出整改意见,如甲、乙双方现场代表执意不签收,双方可将违约书面报告传真至双方公司总部并作为违约凭证,结算时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2)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和人民法院

起诉解决。

8.不可抗力因素: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以及洪、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

尽力减少损失,甲方认为有暂停施工的,乙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应向甲方通报受害损失情况。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工期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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