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新乡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办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新乡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办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新乡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办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新乡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办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新乡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办公会议成员单位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新政办[2010]14号

【发布部门】新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2.08

【实施日期】2010.02.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新乡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办公会议成员单位的

通知

(新政办[2010]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完善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对新乡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办公会议成员单位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联席办公会议由常务副市长王战营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张文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朱性福任召集人,成员单位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

利局、中国人民银行新乡中心支行、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信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位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此项工作。

联席办公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泉任办公室主任。

新乡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办公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加快处理拖欠工资争议案件。

2.市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加强对经济运行的调控,引导企业合理投资,避免盲目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而出现产品滞销、停工停产和拖欠工资情况。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布部门】文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5.09.14 【实施日期】2015.09.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省驻文昌各有关单位: 《文昌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 文昌市统计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文昌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5〕29号)要求,设置文昌市统计局。文昌市统计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调整事项 加强职责:加强对统计执法检查、投资统计、服务业统计、能源统计、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统计方面的职责;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涉外调查活动、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政策、规划、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起草统计法规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政策、规章、规划、计划,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根据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及各镇(农垦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牵头有关部门拟订重大普查计划、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 作规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6]91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11.06 【实施日期】2006.1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6〕91号) 各处(局):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办公室党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

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大力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为领导、基层和群众服务的质量与水平,确保办公室、研究室工作的规范、高效和协调运行,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一日行为规则 1.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各处(局)长对所属人员每日出勤情况进行考勤登记,办公室、研究室分管领导每月对分管处(局)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保持洁净有序的工作环境。每日提前15分钟到达,打扫室内卫生,整理物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月一大扫,每逢节假日前应自觉组织卫生清扫;办公室内不乱堆杂物,办公桌上物品放置整齐;每月25号为办公室、研究室卫生检查日。 3.保持端庄整洁的仪表仪容。平时应注意个人着装,做到仪容整洁,举止端庄,行为得体;在公共场所和会议室内禁止吸烟,办公区内不得吸游烟,不得乱扔烟头和杂物。 4.坚持礼貌待客的文明习惯。要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接待基层来办人员,态度和蔼,服务周到,使用规范的文明礼貌用语。 5.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制度。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内容的活动,因公外出应坚持请销假制度;会议期间遵守会议纪律,并主动关闭手机或放在振动位置;严格执行和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公示承诺制度、办事办文时限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日中午禁酒制、失职追究制等六项制度。 6.切实加强公共财物的管理。非专业驾驶人员,不得擅自驾驶办公室、研究室的公用车辆,因公需派遣和使用公车的,应严格按照管理规定统一派车,并确保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做好节能防火和安全保密保卫工作。每日下班前,应关闭电脑和各种电器的电源,关好窗、锁好门。 二、公文处理规则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内事外事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内事外事活动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新政办[2017]76号 【发布部门】新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7.13 【实施日期】2017.07.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内事外事活动制度等三项制 度的通知 (新政办[2017]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规定》,切实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推进政府机关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对《新乡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内事外事活动制度》《新乡市人民政府会议组织工作制度》和《新乡市人民政府会议申报审批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 新乡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内事外事活动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规定》,保证市长、副市长出席各类公务活动规范有序,制定本制度。 一、内事活动制度 市长、副市长内事活动要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一)市长、副市长内事活动,由市政府办公室根据市长、副市长分工及有关规定统一协调安排。 (二)安排市长、副市长内事活动,应坚持突出重点、精简务实原则,尽量减少事务性活动,保证市长、副市长集中精力研究处理重大问题,抓好工作落实。 (三)市长、副市长不出席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基层单位的会议和活动。除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协调会议外,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工作部署会议,一般只安排相关副市长参加。未经市长批准,副市长不出席各种节会、展会和节庆活动。未经市委批准,副市长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不为各类节庆活动等发贺信、贺电和题词。 (四)省政府及办公厅召开的会议和要求参加的公务活动,对参加人员有明确要求

昆政发〔2005〕13号

昆政发…2005?13号 关于印发《昆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管理办法》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昆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业经2005年2月3日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委各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民主党派,各群众团体。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5年2月28日印发 共印160份

昆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切实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江苏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财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建立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 第三条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第四条昆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医疗保险政策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昆山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医药卫生部门应当积极主动配合医疗保险制度改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若干意见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若干意见 为了规范办文程序,明确办文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文质量,促进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若干意见。 一、收文程序 包括签收、登记、分发、承办、催办等。 (一)签收:凡送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的文件,统一由秘书处负责签收。 (二)登记:秘书处签收后,根据来文内容分为办理件与传阅件进行登记,并输入电子办文系统。 (三)分发:对各类来文,由秘书处及时送办公室分管领导提出拟办意见,并根据拟办意见分送专业处室办理或呈送有关领导阅批。 (四)承办:凡送专业处室办理的文件,由专业处室先提出承办意见,然后送有关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的批示意见继续办理。各专业处室应及时将承办意见和领导批示内容输入电子办文系统。 (五)催办:秘书处分送专业处室的文件,由秘书处负责催办;专业处室送有关领导阅批的文件由专业处室负责催办。各专业处室办毕后,应注明办理结果,纸质文件及时退回秘书处归档。 二、收文基本要求 (一)凡送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文件,统一由秘书处签收,除领导同志交办的外,一般不直接送领导同志个人;市政府领导不直接受理不按程序报送的公文。

(二)凡送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文件,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须要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办理的,秘书处填写“公文处理单”后,送办公室分管领导提出拟办意见; 2.属市政府工作部门职权范围内处理的文件,秘书处填写“公文转办单”后,由办公室分管领导批转有关部门办理,并告知来文单位直接与承办部门联系; 3.对不符合收文规定的,应退回来文单位,并注明不予受理的原因。 (三)公文办理的时限。秘书处收文登记、分发,应当日完成;各专业处室一般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承办意见,送分管领导阅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口头或电话回复办理情况。各专业处室应每周清理一次公文,防止积压、延误。 三、发文程序 包括拟稿、核稿、核对、签发、复核、缮印、发送、归档等。 (一)拟稿:凡需要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公文,由市政府办公室有关处室拟稿,或由市政府有关部门代拟稿。 (二)核稿:文稿由专业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秘书处核稿。如属行政规范性文件,由秘书处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核。 (三)核对:秘书处核稿后,文稿送专业处室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方可送领导审签。 (四)签发:文稿由专业处室送有关领导签发。以市政府名义行文的文件,经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或市政府副秘书长、秘书长审阅后,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劳动模范的决定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劳动模范的决定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新政文[2006]57号 【发布部门】新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4.25 【实施日期】2006.04.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劳动模范的决定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新政文[2006]57号) 2001年新乡市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以来,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一大批品德高尚、业绩卓著、贡献突出的先进模范人物,他们是全市广大劳动群众的杰出代表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时代先锋。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彰显先进模范人物的先进思想和模范事迹,弘扬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市政府决定授予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孟祥忠等302名同志为“新乡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劳动模范要珍惜荣誉,再接再

厉,继续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市政府号召全市人民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学习他们胸怀全局,报效祖国的高尚风格,学习他们立足本职、甘于奉献的精神风貌,学习他们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同心同德、奋发进取、艰苦奋斗、开拓创新,为实现我市“十一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附件 新乡市劳动模范名单 (302名) 市区(134名) 孟祥忠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朱义兵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侯玉光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周学荣(女)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录大恩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范盛俭河南安彩集团美乐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董宝林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宋德顺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段学军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 时永恒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周永利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1?67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 展实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我市被确定为首批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为推进省级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提升职业教育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方案》和《常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精神,我市制定了《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高质量完成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 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实施《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

验区建设方案》,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和科学发展,现就我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对接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一核八园”建设,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方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发展能力,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终身发展能力,为常州“四城建设”、“两个率先”、建设和谐幸福社会提供更坚实的基础性、保障性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形成高、中等职教配套衔接、一体化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及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创建10所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优质特色职业学校和省级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为标志的一流职业学校,建立对接地方产业发展的学校布局、专业结构和教学体系,全面达成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标准,为常州建设中国职教名城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目标任务和建设标准,实现我市创建任务目标,重点推进以下八个方面的创新: (一)创新职教发展方式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房地产交易与市场 【发文字号】新政办[2005]116号 【发布部门】新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08.02 【实施日期】2005.08.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 (新政办[2005]116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文件精神,根据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建住房电〔2005〕33号内部明电)和《河南省建设厅转发建住房电〔2005〕33号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豫建住房〔2005〕17号)文件的有关政策规定,现就我市当前规范、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抑制房价上涨过快,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各项调控政策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把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

的意见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强化法治、加强监管的原则,做到既要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保持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牵头单位的重要责任。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房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国务院各项调控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好供需双向调节,遏制投机性炒房,控制投资性需求,鼓励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合理引导住房消费等各项工作。 二、强化城市规划调控,改善住房供应结构 房地产开发项目,在供应土地前,由城市规划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建筑高度、容积率、绿

昆山市招商引资的经验与做法讲解学习

江苏省昆山市招商引资的经验与做法 蝉联全国百强县之首的江苏省昆山市,其经济社会所以能飞速发展,关键在于他们一以贯之地坚持在招商引资中不断解放思想,在于他们敢闯敢干的韧劲和干劲。当前,我市正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需要大量的外来投资来加快发展,昆山市的招商引资的经验和做法无疑是我市学习借鉴榜样,值得我们借鉴。 昆山市多年来招商引资成功创造的经验和做法,主要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确立四个观点 (一)哪个地方外资多,民资好,哪个地方发展就快,经济就繁荣,老百姓就富。在昆山,“利用外资快发展,利用民资加快致富!”的理念深入人心,是指导全市招商引资的总指针。 (二)利用外资、发展民资的差距,表面上是素质的差距,本质上是观念的差距,是经济发展后劲的差距,具体差在招商引资上。省委“经济要上去,招商引资先行,苏北差,差就差在招商引资上。”的调研结论,促使昆山上上下下形成了巨大的招商动力和压力。 (三)计划经济讲级别,市场经济讲实力,有实力才有地位。一个地方搞上去,才有地位,才有分量。昆山正是抓住

了机遇,才成就了今天的辉煌。 (四)招商引资实际上是一个不断解放思想的过程,永远不能满足和自满。“小发展,大困难;大发展,小困难;不发展,最困难”。财政,财政,先有“财”后有“政”,没有“财”哪来“政”?这些观点深入昆山市干部人心。昆山市干部50%的精力用在招商上,想尽一切办法,抓住一切机会,拼命发展。 二、形成“四人”共识 (一)来帮助我们招商引资的是恩人。谁给昆山介绍项目,介绍客商,谁就是昆山的大恩人,昆山人民就感谢他,表彰他,大大地奖励他!昆山人舍得花钱,重奖中介人、经纪人,较快地打开了招商引资局面。 (二)来投资的老板是亲人。对来投资的老板给予亲人般的关怀。坚持杜绝干部在招商引资中“四手”思想和行为:外商来了招手:来呀!全中国我们家乡最好。酒席上拍手:没问题,有事找我。有了问题甩手:鬼都找不到。最后,达不到目的时动手:你小子现在跑不掉,死打! (三)能打开招商局面的干部是能人。昆山市招商引资第一名的乡镇,6年出了3个市委副书记,排第二名乡镇,6年出了3个组织部长。该市6年调任了4个市委书记,其中2人后来官至副省长,1个升任省厅厅长,1人升级扬州市委书记。在昆山,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已成为考核提拔干部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政办〔2012〕137 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集聚和培育电子商务企业,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及应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促进温州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精神及《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有关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策支持,充分利用电子商务源头制造优势,积极推进电子商务普及应用,强化电子商务宣传教育,加快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引进,推动电子商务生态产业链建设,加快电子商务配套体系建设,促进温州电子商务产业可持续繁荣发展,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建立健全我市电子商务政策支撑体系,努力打造电子商务“1234”工程(即建设一批电子商务总部楼宇,创建两个电子商务产业园,搭建行业电商联盟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支撑和人才培养服务平台、物流公共服务平台等三种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网络、信用、物流、宣传推广等四大配套体系),初步形成温州产业政策健全清晰、管理体制合理高效、配套体系基本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完备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与电子商务生态产业链。到2015年,力争培育传统制造业电子商务行业联盟公共服务平台10 个,传统行业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100 家,独立运营电子商务平台企业10 家,电子商务配套服务示范企业50 家,专业行业门户网站10 个,温州制造的电子商务销售额占全市批零业销售额的比重逐年提高,企业和市民电子商务应用率分别达到70%和90%以上,把温州打造成为“长三角”电子商务重要城市和“海西区”电子商务核心城市,并努力创建成为全国轻工类网批电子商务城和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二、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重点 (一)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1.加快建设一批电子商务总部楼宇。结合我市城市综合体建设及“退二进三” 、“优二兴三”等有关政策,加快推进电子商务楼宇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在商务区(开发区)或条件成熟的区域新建,或利用闲置厂房、写字楼改造一批功能完善、产业特点鲜明的电子商务楼宇,采取降低入驻门槛甚至免费入驻的方式,并实行循环淘汰制度,吸引电子商务企业入驻,更好地发挥孵化功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功能区管委会) 2.规划创建两个电子商务产业园。在条件成熟的开发区(商贸区)和高新技术园区规划建设电子商务园区,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入驻,形成集商品贸易、平台建设、物流配送、融资支持、网络文化创意、网络学校、实训模拟等多功能、多业态为一体的电子商务园区。推动实体交易与网上交易相结合,支持有条件的批发市场强化仓储、配送、采购等功能,发展一批以商品市场为依托的网商集聚区。(责任单位:鹿城区政府、瓯海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5]97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10.27 【实施日期】2005.10.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 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5〕9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和市人事局《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消防任务日益繁重,警力不足矛盾较为突出。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充实到基层消防单位,有利于缓解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的矛盾,加强地方消防力量,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

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消防工作,适应城市化、工业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增加资金投入,充实消防力量,不断提高消防工作水平,为创建“平安常州”、推进“两个率先”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缓解常州市现役消防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根据省政府苏政办发〔2005〕25号文和常州市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精神的要求,现制定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 一、征招对象及要求 年龄在18-25周岁之间,初中以上学历,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符合应征青年入伍体格检查条件,自愿从事消防工作的男性青年,退役消防战士和其他退役军人、地方职业学校消防毕业生优先录用。 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公开向社会征招,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协议期满服务关系即行终止。因工作突出,经本人申请和劳动、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后,可续签合同。 二、征招时间及步骤 自2005年起分3年完成。具体操作步骤,在每年5月底之前,由市消防支队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向社会公告征招条件、人数和报名等有关事项及要求;6月份公开招聘并办理相关手续;7至9月份,进行统一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分配到消防部队基层一线,参加执勤灭火、抢险救援和其他辅助性工作。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昆政办发…2009?17号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昆山市粮食清仓 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粮食局制定的《昆山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九日

昆山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 昆山市粮食局 (2009年3月3日) 为了全面查清市内库存粮食的数量和质量,准确掌握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确保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省、市的统一部署,现就我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市内的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 (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 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包括中储粮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等在昆山境内的中央直属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

况。对利用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其中,地方储备成品粮只检查质量合格率。 (四)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08年度中央储备粮轮换计划和地方储备粮轮换政策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请示和批复)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批复)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成品粮库存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地方储备成品粮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六)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07年和2008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承储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和保管费用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委托收购库点。 (七)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选择1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清仓查库领导小组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分工的通知 2011年6月版本

温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长副市长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对部分副市长分工作出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市长、副市长分工通知如下: 赵一德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税务、监察、审计等工作。分管财政局、地税局、监察局、审计局。联系国税局。 彭佳学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公安、安全、司法、水利、防汛抗旱、统计、法制、信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金融、人民武装、重点工程建设、工业园区规划与布局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发改委(物价局、重点办、服务业发展局)、公安局、司法局、水利局(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统计局、法制办、信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委办、审管办(公共资源管委办)、防汛办、金融办、流动人口管理办、瓯飞开发建设管委会。联系温州军分区、驻温部队、国家安全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金融机构。 孟建新负责工业、内外贸易、信息产业、民族宗教、环境保护、外事、侨务、对台事务、国内经济合作、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管理、瓯江口新区开发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经信委、民宗局、商务局、环保局(温瑞塘河管委会)、外办、侨办、经合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瓯江口新区管委会、贸促会、现代集团、工投集团。联系工商局、台办、海关、检验检疫局、无线电管理局、电信分公司、移

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侨联、香港雁荡有限公司。 徐育斐负责政府办公室、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高新技术产业、打私与海防口岸、信用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府办(应急办)、科技局、人力社保局、各驻外办事(联络)处、高新区管委会、工科院。联系科协、邮政局、明矾石研究所。 周少政负责民政、移民、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工作,协助联系发改、经贸和政策研究工作。分管民政局(移民办),联系质监局、残联、关工委、老龄委、慈善总会。 章方璋负责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和建设、市政公用事业、住房保障、城市管理、人民防空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测绘与地理信息局)、住建委(房管局、园林局、工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管与执法局、人防办(民防局)、生态园管委会(高教园区管委会)、雁荡山世界地质公园管委会、城投集团、公用集团、温州建设集团。联系省第十一地质大队。 仇杨均负责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教育局、文广新局(文物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体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督导室。联系档案局、文明办(创建办)、大中专院校、社科联、文联、红十字会。 陈浩负责交通、旅游、安全生产、国有资产管理、电力建设、企业改革、铁路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交通运输局(港航局)、旅游局、安监局、国资委、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局、公路处、运管处、国投集团、交运集团、交投集团、温州机场集团、温州港集团、铁投集团。联系海事局、电力局、烟草专卖局、盐务局、航标处、船级社办事处、温州火车站、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公司、温州电厂、渔械公司、海运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新乡市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新乡市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关于加快产业集聚区科学发展的意见》(新发〔2009〕1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引资项目双带动战略,促进我市招商引资良性发展,结合各产业集聚区实际,现将明确各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通知如下: 一、重大意义 主导产业是能带动整个区域产业发展的产业或产业群体。主导产业是区域经济科学可持续发展的原动力,也是促进合理产业布局的核心,它决定着区域经济的发展方向、速度、性质和规模,并体现出某一区域在地域分工中的地位。区域经济发展的依靠在于工业,立市的根本在于工业,税收的主体在于工业,途径和手段在于招商引资。当前,在如火如荼的招商引资热潮中,单靠拼资源、卖土地、提供优惠政策等粗放式、初级型的招商引资已不合时宜,以确定主导产业、聚集上下游产品、降低综合配套成本、拉长产业链条、形成产业集群为主要内容的产业链式招商,正在以其独特的吸引力和强大的生命力,吸引着大量外商前来投资,从而避免恶性招商,实现跨越发展。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招商引资为手段,着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突出规模效应,突出集聚效应,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互动协调发展,为新乡市跨越发展提供支撑。 三、基本原则 资源优势原则。主导产业的选择应建立在深刻认识本区域自然条件、资源优势、劳动力优势的基础上,具有相对集中的自然资源、经济资源和良好的社会发展基础,才能在区域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在同其他区域的竞争中取得良好的效益。 因地制宜原则。确定主导产业项目不能脱离当地的客观情况,要从实际出发,科学论证,充分考虑到原有产业基础、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充分发挥资源、地源、资金、技术、人才等优势,扬长避短,拾遗补缺,统筹规划,突出特色。 市场供求原则。主导产业选择必须以市场为导向,搞好市场预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经济活动都要围绕市场展开,面向国内外大市场,积极发展适销对路、潜在需求量大、产业链长和产业关联度高的产品。 技术进步原则。主导产业应该是区域内具有技术领先或具有较大的技术储备,并且能够顺应当今技术发展的潮流,在地区产业的高级化中具有推进作用的科技含量较高、技术进步较快、技术要素较密集的产业。 可持续发展原则。可持续发展观点强调的是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追求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因此,在选择主导产业时,首先要强调把环境保护作为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 四、总体目标 到2012年,力争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占整个集聚区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65%以上;到2020年,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占整个集聚区营业收入的比重进一步提高,产业集聚度进一步增强,主导产业在区域经济中优势更加突出,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基本实现工业化的主导力量。 五、主导产业 产业集聚区名称主导产业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电子电器、生物新医药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布部门】文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5.09.14 【实施日期】2015.09.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省驻文昌各有关单位: 《文昌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文昌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文昌市人民政府职能

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5〕29号)精神,设置文昌市教育局,为文昌市主管全市教育事业工作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增加) (一)普通高中(含民办)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二)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三)省管权限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 二、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有关教育工作的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管理确定后的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贷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督促本级财政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情况和教师工资兑现情况;制定全市的招生、教育基建投资计划和教育经费预算计划;负责和指导学校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校办产业和基建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工作,大力推进全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检查和评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四)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求,负责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改革及教育科研工作,检查指导各镇、市直各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并组织推广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 (五)主管全市教师工作、依法履行对全市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计划调配、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表彰奖惩和考核等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机构设置及定编定岗等工作。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10]56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5.04 【实施日期】2010.05.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0〕56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五月四日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0〕5号),市民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承办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 (三)增加组织和管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职责。 (四)增加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职责。 (五)增加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职责。 (六)加强社会救助职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政策和规定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办法,起草有关地方性政策和规定草案;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三)拟订全市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承担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伤残人员伤残抚恤管理工作,承担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四)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指导军供站和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五)拟订全市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掌握和报告灾情,接收、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8年新乡市重点民生工程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8年新乡市重点民生工程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新政办[2018]34号 【发布部门】新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4.23 【实施日期】2018.04.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8年新乡市重点民生工程的通知 (新政办[2018]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8年,全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统筹考虑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实际需要和财政保障能力,继续实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工程,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为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现将重点民生工程、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通知如下: 一、继续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全年实现失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1.38万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2.5万人、新培养高技能人才0.86万人;继续推进城镇新增就业工作,全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6.85万人。(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二、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按照省级统筹相关规定,实现应保尽保、即时结报,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继续落实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补贴标准不低于60元∕人∕月。(牵头单位:市人社局、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扶贫办、卫计委、残联) 三、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2018年度实现5.13万(含长垣县0.59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确保封丘县、原阳县两个贫困县摘帽;完成太行深山区57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推进新乡市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安置区工程建设,2017年度工程5个安置区年底前达到搬迁入住条件,2018年度工程6个安置区年底前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 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布部门】文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5.06.16 【实施日期】2015.06.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省驻文昌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琼府办〔2015〕9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成立文昌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何琼妹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云担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吕小蕾、潘宇、黄心奋,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文传宝担

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曾绍壮、陈明杨、朱恩,市编办主任符汪洋、市人社局局长何森、市法制办主任韩海涛、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陈鹏宇为成员。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3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从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二)主要职责。 在各镇政府、各农场、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相关工作,督促各镇政府、各农场、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编办主任符汪洋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陈鹏宇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和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暂行规定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3]31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3.03.03 【实施日期】2003.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和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3〕31号) 各处室: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和《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暂行规定》已经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执行。 二○○三年三月三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工作,确保完成信息工作目标任务,更好地为市领导决策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处、计划政法处、经济贸易处、财税金融处、科教文卫处、农村经济处、对外开放处、城建城管处、督查处,研究室综合研究处、发展研究处、政策研究处,市新闻出版局全体公务员。办公室的秘书处、组织人事处也要积极报送信息。 二、考评办法 以处为单位,采取采用指标和计分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采用指标:每人每年被省政府办公厅或国务院办公厅采用信息2条以上,采用综合调研信息1条以上。此为必保指标,全年未完成此项任务视为未完成全年信息工作目标任务。 (二)计分办法:凡列入考评的对象,每人全年完成基本得分40分,指标下达到处室。 1、国办或省办约稿的信息每条加10分。 2、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每条计20分。 3、被省政府办公厅《信息简报》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其中简讯采用每条计5分;被《江苏信息摘报》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被《专报信息》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被《信息选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