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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划拨审批办事

国有土地划拨审批办事
国有土地划拨审批办事

2015-01-01实施

BSZN-0484-2015/01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发布

2015-01-01发布 办事指南

国有土地划拨审批

国有土地划拨审批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国有土地划拨审批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国有土地划拨审批

事项代码:0484

三、办理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三条规定: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地方法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使用现有建设用地或者经国务院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除应由市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外,由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区县人民政府审批,并向市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部门规章:

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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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

上海市人民政府(具体工作由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土局)承办)

(二)办理权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1.城市规划确定的本市重要地区和重要道路两侧的建设用地:(市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核发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原则上由市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审批)2.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计划单列企业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

3.跨区(县)的建设项目;

4.其他需要由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

(三)审批内容

对法律规定的符合国家划拨供地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如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等,使用国有存量建设用地或新增建设用地的,由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对项目用地进行审查,报人民政府批准,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四)法律效力

对于需要划拨供地的各类项目,应当办理国有土地划拨审批。凭《关于批准建设工程收回土地使用权和该项目供地方案的通知》,按规定申领《划拨土地决定书》,并在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后方可用地。

(五)审批对象

符合国家划拨供地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

五、审批条件

(一)本审批事项准予批准的条件:

1、报审要件真实、有效;

2、审核建设项目用地应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大机系统自动判读)。

3、审核建设项目应经投资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

4、审核建设项目用地应办理土地预审。

2

5、审核建设项目用地应取得规划用地规划许可证。

6、土地不存在权属争议、纠纷,司法或行政强制以及违法用地等情况。

7、项目不在国土资源部发布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目录范围。

8、项目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2001年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9、涉及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应已完成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程序。

(二)本审批事项不予批准的情形:

1、不符合上述条件。

2、与管理部门管理要求不符的其它情况。

六、审批数量

无审批数量限制。

七、申请材料

(一)申请单位条件

以有关部门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所核定的建设单位名称为准。

(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3

(三)申请文书名称

国有土地划拨审批批准文件

八、审批期限

受理期限: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九、审批证件

(一)批准的

批准决定:《关于批准XXXX建设XXXX工程收回土地使用权和该项目供地方案的通知》

内容:项目名称、土地情况、申请许可日期、供地方式等。

主送:申请人

公开:主动公开

(二)不批准的

不批准决定: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内容:项目名称、申请许可日期、不批准的理由等。

主送:申请人

公开:依申请公开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一、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公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我局职权范围内有关行政审批4

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行政许可格式文书等,有权要求我局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和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2.申请人向我局提出行政审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审批的平等权利;

3.在依法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我局法定职权范围内,申请人有权向我局提出行政审批申请,并要求我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定条件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同时出具加盖本局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4.申请人向我局提出行政审批申请,我局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时,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在提交申请材料的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我局逾期不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或者申请人按照我局告知的补正要求补正全部申请材料后我局仍不受理的,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依法改正;

5.我局如不能在法定或承诺的期限内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说明延长期限的理由并在法定的延长期限内作出决定;

6.对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和公示的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7.我局实施行政审批,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或者我局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向申请人索取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申请人有权拒绝并依法提出投诉或者举报;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申请人向我局提出行政审批申请,应当按照该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定条件和我局关于申请文本的规范性要求,如实向我局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取得我局行政审批后,应当依法从事该行政审批事项的活动,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我局行政审批决定对申请人从事该行政审批事项的活动所规定的义务;

3.申请人取得我局行政审批后,需要对行政审批的内容进行变更的,应当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经我局同意后方可作出变更;

4.我局对申请人取得我局行政审批后从事行政审批事项的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申请人应当支持和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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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申请接收方式

(一)接收方式

窗口接收

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窗口

接收地址:黄浦区北京西路89号2楼综合业务受理大厅12号窗口

(二)接收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30

注:可预约延时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

黄浦区北京西路89号2楼综合业务受理大厅

(二)电话咨询

(021)63193188*20001

我局提供免费咨询服务。申请单位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办理的有关事项。

1)对于申请单位提出的疑问,有明确答案的直接予以回答;网上有相关宣传资料或者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可以提供其查阅途径;对于答案不明确的先予以记录,并与申请单位约定答复方式。

申请单位要求提供依申请公开材料的,请其向信息公开窗口申请。

2)窗口应当将答案未明的咨询问题1日内移交经办处室。经办处室在5日内提出答复意见,并按照约定的方式答复申请单位。

十四、投诉渠道

(一)信函投诉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监察室

地址:北京西路99号邮编:200003

(二)电话投诉

(021)63193431

(三)网上投诉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17277677.html,/user/login.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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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办理方式

(一)业务描述

申请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对提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受理窗口将申请材料交由办理机构。办理机构审核与处理后做出相关批文持续有效的决定。受理窗口根据决定结果制作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1.办理环节:

符合受理条件的,制作《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向申请人送达。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制作《行政审批不予受理通知书》,载明不予受理理由(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需要告知有权受理机关名称),向申请人送达。

申请人可以在受理申请决定前撤回申请,需要检查并留存申请人或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撤回申请报告。需要申请人签收测绘材料凭证,经登记后退回材料,并根据需要留存一份申请材料(或复印件)

可以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等完成受理送达。

2.审查方式:

(1)审核项目是否符合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

(2)审核建设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大机系统自动判读)。

(3)建设项目涉及未利用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核未利用土地是否在“圈内”、“区内”以内,区县征询意见回复应说明项目是否在“圈内”、“区内”以内;以内的,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并应明确“区内”新增土地的面积,未明确的,按项目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4)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计划、规划是否批准,内容是否与提交资料相符;不相符的,不予许可。

(5)审核上报的具体项目是否符合禁止供地和限制供地目录的要求,符合的,不予许可。

(6)审核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划拨供地目录的要求,不符合的,不予许可。

(7)与建设项目一并报批的临时用地审批:临时使用国有土地,需退还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建设单位应与原土地使用权人达成协议;确无法退还原土地使用权人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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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部门明确范围后,收回土地使用权;临时使用集体土地的,建设单位应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后,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临时使用。

(8)根据土地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征询意见回复,审查拟收回土地的权属情况,核实是否存在房地产抵押(房地产抵押不影响土地使用权的收回,但收地通知原则抄送房地产抵押权人)。

(9)数据录入,拟订收地请示、用地批文、收地通知和收地公告等文件; 根据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与区县人民政府征询意见回复审查拟收回土地的原用地情况、取得方式;在拟订收地公告与收地通知时,根据原土地使用权人取得方式,确定收地公告期限为一个月或六个月;〔出让的(不含存量补地价等,具体见沪房地资法[2003]52号),需公告六个月〕;已达成补偿协议的,不公告,直接发收地通知,批文抄送原土地使用权人;需缴纳新增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发出缴费通知。需要协作办理的,提出协作办理意见,协办部门提出协作办理处置意见返回主办部门;不需协作办理的,许可部门直接办理,20个工作日完成。

(二)适用情形

书面审查并批准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十六、决定公开

除保密事项的许可决定外,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在许可决定和许可证制作完毕后,扫描上传至局机关网站(http://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17277677.html, ),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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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办事流程示意图

国有土地划拨审批办理流程图(外部)

国有土地划拨审批办理(外部)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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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划拨审批办理流程图(内部)

国有土地划拨审批办理(内部)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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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申请书(示范文本)

上海市建设用地行政事务审批申请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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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通用文书

收件凭证

编号:(同收件编号)

今收到你(单位)申请事项(收件编号:)的有关材料(收件材料清单附后)。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许可受理窗口查询预审结果。

预审结果为需要补正材料或不予受理的,请在10个工作日内到本机关许可受理窗口领取有关通知书。

预审结果为受理的,自今日起即为受理,本凭证即为受理凭证,本机关将于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届时,本机关将在“上海规划国土资源网”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b17277677.html,)发布许可决定,请在看到网上信息后的5个工作日内到本机关许可处办理领取许可决定书和相关证书、图章。

依法需要听证和专家评审的,或者经批准延长审查期限的,所需期限另行告知。

收件人:

联系电话: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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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同收件编号)

收件人: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盖章)

年月日

14

编号:(同收件编号)

经审查,你(单位)于年月日提交的申请(许可事项名称)事项(收件编号:)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请补正下列材料:1、

2、

3、

……

请于收到本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材料送交本机关许可受理窗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申请材料由我局统一销毁,不予领回。

联系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盖章)

年月日

注:本通知用于收到补正材料后的受理,如补正材料时再次出具收件凭证可不再出具本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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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编号:(新收件编号)

你(单位)于年月日提交了申请(许可事项名称)事项(收件编号:)的有关材料,并于年月日补正了以下申请材料:1、

2、

3、

......

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决定予以受理。本机关将于受理之日起按规定期限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届时,本机关将在“上海规划国土资源网”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b17277677.html,)发布许可决定,请在看到网上信息后的5个工作日内到本机关许可处办理领取许可决定书。

依法需要听证和专家评审的,或者经批准延长审查期限的,所需期限另行告知。

联系电话: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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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编号:(同后一次收件编号)

你(单位)于年月日提交了申请(许可事项名称)事项(收件编号:)的有关材料,并于年月日补正了申请材料(收件编号:),经审查,因存在下列第种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并退还全部申请材料:

1、该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2、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3、不具备法定的申请主体资格;

4、补正的申请材料仍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

5、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或住建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收到本决定后,请在60个工作日内至本机关许可处领回申请材料,逾期不领回申请材料的,本机关不代为保管。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盖章)

年月日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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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延长审查期限通知书

编号:(同受理编号)(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你(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受理编号:),因故不能在(法定期限)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延长10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特此通知。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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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片出让)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片出让)正式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片出让) 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出让方(甲方):______ 地址:____邮码:____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 地址:____邮码:____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使用

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理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____省(市)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定义 第四条本合同所使用的特殊用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区域。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范文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出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受让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___第一部分 协议书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依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面积为____平方米。 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年,自颁发该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____项目。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甲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七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及注意事项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及注意事项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卖房,交易流程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依法使用国家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 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国家作为国有土地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体单位和个人来使用。国有土地的权能一部分由土地使用者实现,一部分由国家通过收取土地使用税(费)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形式来实现。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的土地享有使用和的权利。 由于中国法律禁止土地买卖,国家土地权一般不能流转,因而国家对国有土地的处分权主要是对土地使用权而言,划拨、出让或者确认、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利,都可以理解为对土地的一种处分。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国家土地权中的处分权有一部分也可以有限制的由土地使用者来行使。在农村,农民使用国有土地和使用本集体的土地,除了在法律概念上不同外,其他方面已没有本质的区别。国家在收回农民长期使用的国有土地时也要给以适当补偿。依法有偿受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为一

种完整意义上的财产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赠与、继承、抵押,与一般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同的是“有偿”、“有期”,这是国家凭借土地权对使用权进行的一种限制,是实现土地权的一种措施。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在我国土地权分为国有和集体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是对土地者和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的占用、及处分权进行保护。二是对土地者和使用者的这些权利进行限制和调节。 按照我国土地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指国家以土地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渡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可以使用拍卖、招标、双方协议的方式。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可以使用出售、交换、赠与的方式。 三、土地使用权出租: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办理国有土地出让基本程序

办理国有土地出让基本程序 1、原则上基本农田、不是建设用地的不能办国有土地出让。 2、先由县政府召开的项目规划审查会批准,再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 3、向县国土局报材料:申办人的用地申请、当地镇政府给国土局申请、县规划审查会通过的会议纪要、《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可行性研究报告、发改委备案证明、环评报告及批复、安全条件论证报告、省经信委加油站核准文件等等(材料越全越好)。报国土局规划科,交报件费一亩约二万。 4、国土局规划科、土地利用科、土地储备中心、分管局长等对材料会审后(县、市、省局一样的材料每个科转),报局长同意,由以上科室和国土局测绘科等到现场实地察看。 5、测绘科测量出图后,国土局组织相关材料,出申报文件报县政府、报市政府、省政府审批。每次国土局要亲自去人办理,这需要相当长时间。 6、省政府批准后,县国土局办征地手续(从农民手中把地买回来),用地单位向镇政府交钱(按省标准补偿、附属物等)征地,镇政府帮助办理。村、镇盖章、村民签字等。 7、省批准后也要有用地指标,可以购买指标12-15万/亩。 8、招拍挂程序: (1)国土局把该地块编号放县招标监管服务中心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挂牌活动,国土局先在网上发公告,法定发公告后

20天,按高价确定受让人。(目前这只是个形式,一般情况下,加油站项目用地少,加油站难批,是没有人争的,谁申请的地还是给谁,但程序要走)先交保证金(每亩约四万,保证金后转出让金额),确认具备本次投标竞买资格,领取《投标[竞买]确认书》。确认书上有国土局定的招拍挂活动日期。 (2)拍买期间没有别人竞争时,该地块由申请人取得国有建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价XX万无,出让人县国土局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用地方、国土局(局长签字)、招标监管中心三方签字、盖章。 (3)兑得人在签定确认书之日3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合同,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9、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国土局开发票去银行交出让金(每XX万/亩),去建设局办理《规划设计条件》(其中用地性质一定写“商业”用地)后国土局在报县政府批准在出让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到地方税局交契税出让金的3%,交耕地占用税(一千平方3万)后,在交国土局一万多费用后,到国土局地籍科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然后在去建局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利用科再发个《建设用地批准书》。办理程序复杂,以上大体程序是这样,中间国土局要报县政府县长签字盖章好几次、申请人要去乡镇、村盖章签字很多次,具体办到哪一步国土局给告知。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8782-73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范本(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完整 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出让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根据本合同出让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条甲方以现状(或几通一平,注:根据具

体情况定)出让给乙方的宗地位于_____,宗地编号_____,面积为_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及现状(或几通一平)的具体情况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确认。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年,自领取该宗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宗地,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_____项目。(注:根据具体项目、用途情况定)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并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五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六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程序及流程图

(一)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 (二)原经划拨,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一)政府批复; (二)挂牌出让申请; (三)收回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四)测量蓝图及电子文件; (五)国有土地使用证; (六)其他所需资料。 三、办理程序 (一)、前期工作 1、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土地储备开发中心办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 2、市测绘队出具收回地块的1:500地形图; 3、市城市规划局出具收回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 4、市土地房产评估所评估拟挂牌地块的地价并出具评估报告; 5、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招标拍卖领导小组拟定挂牌地块的出让底价、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报市招标拍卖领导小组审定; 6、市土地房产交易所制定挂牌出让文件,包括: (1)挂牌公告; (2)竞买须知; (3)宗地图; (4)《竞买申请书》; (5)《报价单》; (6)《成交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8)其他资料。 (二)操作程序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土房管局)委托市土地房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组织挂牌出让工作。 交易所在交易大厅挂牌,具体操作如下: 1、交易所在挂牌前20天向社会发出公告,挂牌公告在当地主要报刊、从化电视台和交易所大厅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电脑、局网站发布; 2、在公告期内,交易所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咨询、接受申请、审查,竞买资料; 3、竞买人的资格经认可后,交履约保证金,填写《竞买申请书》; 4、公告期满后,开始挂牌竞价(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在挂牌期内,接受竞买人的报价,填写《报价单》; 6、交易所工作人员审查确认最新报价后,更新竞买价格; 7、挂牌截止后,根据报价结果确定竞得人; 8、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9、在交易所大厅电子显示屏和局互联网站发布挂牌结果,并退回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 10、市国土房管局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收缴税费。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正式版

After reaching a consensus through equal consultation, the agreement stipulates the obligations that must be performed and the rights that should be enjoyed by each other.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正式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合同资料适用于日常场景中,在经过平等协商而达成一致意思后订立的协议,规定了相互之间的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应当享有的权利,如若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可通过正当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使用说明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二、本合同的出让人为有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三、合同第四条土地用途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的土地二级分类填写,属于综合用地的,应注明各类具体用途及其所占的面积比例。 四、合同第五条中的土地条件按照双方实际约定选择和填写。属于原划拨土地

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选择第三款;属于待开发建设的用地,应根据出让人承诺交地时的土地开发程度选择第一款或第二款,出让人承诺交付土地时完成拆迁和场地平整的,选择第一款,并注明地上待拆迁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面积等状况,基础设施条件按双方约定填写“七通”、“三通”等,并具体说明基础设施内容,如“通路、通电、通水”等。 五、合同第九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方式的规定中,双方约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次性付清的,选择第一款,分期支付的,选择第二款。 六、合同第二十条中,属于房屋开发的,选择第一款;属于土地成片发的,选

国有土地协议出让程序

1、供地计划编制与公布。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地计划,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下达。供地计划应包括年度土地供应总量,不同用途土地供应 面积,地段以及供地时间等内容。经批准的供地计划应在土地有形市场、媒体、土地市场网上公布。 2、意向用地申请。计划公布后,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计划,向县国资源主管部门提出意向用地申请。公布计划接受申请的时间不得少于30 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 3、确定供地方式。计划公布30日后,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可采取本程序办理协议方式出让;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转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程序。 4、编制协议出让方案。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城市规划等部门,依据国有土 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城市规划和意向用地者申请的用地项目类型、规模等制定协议出让方案。 5、确定协议出让底价。在宗地评估的基础上,经过集体决策,合理确定协议出让底价, 协议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协议出让底价确定后应当保密。 6、协议出让方案、底价报批。县国土资源部门将协议出让方案、底价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7、出让价格协商签订议向书。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2人以上)与意向用地者就土地出让价格进行充分协商,协商一致且议定价格不底于协议出让底价的,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用地意向者签订《国有土地出让意向书》。 &意向公示。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有土地出让意向书》将意向出让地块的位置、用途、面积、出让年限、土地使用条件、意向用地者、拟出让价格等内容在地产交易中心、土地市场网等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9、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有土地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10、公布协议出让结果。《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签定 7日内,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协议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等指定场所、土地市场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流程 办理流程:公告T登记T受理T资质审查T交纳保证金T拍卖T签约T拟文T审核T交费T报批T发文 申报材料:按拍卖公告及有关拍卖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件材料。 收费标准:1、土地出让金见合同约定,2、契税为4%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流程 办理流程:申请f受理f初审f审查f签约f拟文f审核f交费f报批f发文 申报材料:1、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4份);

办理国有土地出让流程

办理国有土地出让流程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流程 阅读:782次 办理流程: 1、申请参与土地出让公开竞投或协议出让土地; 2、签订《出让土地成交确认书》(协议出让除外); 3、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按合同缴付土地出让金价款; 5、用地单位到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国土证》所需资料: 1、出让成交确认书(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原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关于办理建设用地的复函或《规划条件》(复印 件); 5、缴纳出让价款及契税凭据、服务费凭据、印花税(复印件); 6、出让宗地红线图二张(原件:出让红线盖申请单位公章); 7、《土地使用权移交通知书》(复印件); 8、申请单位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到从化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 局办证大厅3号综合窗口领取); 9、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代码证(复印件); 10、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 11、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2、属境外企业或组织提交资料按规定需经公证或认证; 13、属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提交公司章程。

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所需资料: 1、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代码证(复印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 4、关于办理建设用地的复函或《规划条件》(复印件); 5、缴纳出让价款凭据(复印件); 6、缴纳契税凭据(复印件); 7、缴纳服务费凭据、印花税(复印件); 8、关于xxx公司建设项目环评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9、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表;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标准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之规定,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须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房产(或部分房产),其使用范围内(或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____房产使用土地位于____,总用地面积为____.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乙方领有该房产使用范围内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批准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整栋房产;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____房产总用地面积,即____平方米。 ____或:____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整栋房产;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____平方米,为____房产总建筑面积的____%;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____房产总用地面积的____%;即____平方米。

土地招拍挂详细流程

土地招拍挂详细流程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程序 1、国土局发布拟挂牌地块信息; 2、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加竞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保证金为竞买底价的10%-20%. 3、竞买人竞得后,按照合同要求缴纳拆迁款,国土局负责拆迁; 4、拆迁完毕,缴纳土地出让金; 5、竞买人竞得后,凭《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 注:对于联合竞买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办到所有联合竞买人名下,对于该块土地的开发,在不违犯政府对该地块整体规划的情况下,由联合竞买人自行协议决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程序 l、拟订招标方案市国土资源局会同规划部门共同拟订拟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 2、报批报市政府批准招标出让方案; 3、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出让公告、投标须知、宗地图、土地使用条件、标书、中标通知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等。 4、成立评标小组由市国土资源局代表、有关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名单保密。

5、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开始前至少20日在当地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 (1)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 (2)出让宗地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期、用途、规划设计要求;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投标资格的办法; (4)索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5)招标时间、地点、投标方式; (6)确定中标人的标准和方式; (7)履约保证金; (8)其他事项。 6、申请投标人报名并索取拍卖文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投标事宜的决议(附全体董事签字)及董事会签署的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文件(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7、对报名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市国土资源局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查,确定投标人资格。(地产市场负责) 8、投标、开标具体程序: (1)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投入标箱;

国有土地转让协议书(标准版)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国有土地转让协议书

编号:FS-DY-20763 国有土地转让协议书 甲方:营山县双流镇人民政府 乙方:双流镇九龙村 2 社(街道)阳平富 甲方为了加强发展双流镇小城镇建设步伐,扩大场镇规模,促进双流镇经济跨越式发展,现与乙方达成国有土地有偿转让协议: 一、转让地点及四至界限 该土地位于双流镇街道林业站斜对面,面积为长10米×宽8米=80平方米,东至公路,南至曾小华房屋相邻,西至河边,北至阳国忠房屋相邻。 二、转让金额 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土地转让金合计: 8000.00元,(大写:零万捌仟零佰零拾零圆整),(以财政票据为准)。 三、乙方在动工前必须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才准予修建,并且不得超占转让面积,否则按有关规定承

担违约责任。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和财政所各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营山县双流镇人民政府(签章) 乙方:(签章) xx年九月五日 ------- 转让方:南京有限公司。甲方受转让方:投资有限公司。乙方受转让方:有限公司。乙方甲方在南京市江宁区开发区约有亩开发建设用地己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拟开发建设商贸城。该项目的规划方案己通过政府部门审批。根据己审批的规划方案该项目地块的东北角应建一大型超级市场。为了调动一切可利用的积极因素招商引资引进外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活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转让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自愿将商贸城项目地块东北角的超级市场建设用地约亩有偿转让给乙方组建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建中投资开发建设、经营该超级市场。二、土地转让总价款及付款期限:土地转让总价款:人民币万

标准版-最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

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文为Word格式,可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出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依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面积为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年,自颁发该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项目。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甲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七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 (2006年5月31日发布2006年8月1日实施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 (2006年5月31日发布2006年8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 目次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引用的标准和文件 3 依据 4 总则 5 公布出让计划,确定供地方式 6 编制、确定出让方案 7 地价评估,确定出让底价 8 编制出让文件 9 发布出让公告 10 申请和资格审查 11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招标 12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拍卖 13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挂牌 14 签订出让合同,公布出让结果 15 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交付土地 16 办理土地登记 17 资料归档 附录 A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示范文本 附录 B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文本格式 附录 C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须知示范文本 附录 D 投标〔竞买〕申请书示范文本 附录 E 投标〔竞买〕资格确认书示范文本 附录 F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投标书示范文本 附录 G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示范文本 附录 H 授权委托书示范文本 附录 I 中标通知书示范文本 附录 J 成交确认书示范文本 前言 为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行为,统一程序和标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附录 B 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应当使用的文本格式,附录 A 、附录 C 、附录 D 、附录 E 、附录 F 、附录 G 、附录 H 、附录 I 、附录 J 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所需其他文本的示范格式。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廖永林、冷宏志、岳晓武、雷爱先、高永、谢量雄、宋玉波、黄启才、潘光明、涂高坤、王联珠、牟傲风、叶卫东、钟松忆、林立森、申亮、陈梅英、周旭、沈飞、张防。 本规范参加起草人员(以姓氏笔画为序):于世专、马尚、王薇、车长志、邓岳方、叶元蓬、叶东、任钊洪、关文荣、刘显棋、刘祥元、刘瑞平、朱育德、闫洪溪、严政、吴永高、吴迪、吴海洋、张万中、张英奇、李延荣、李晓娟、李晓斌、束克欣、杨玉芳、杨江正、肖建军、陈永真、陈国庆、林君衡、罗演广、祝军、胡立兵、胡红兵、赵春华、郝吉虎、高志云、徐建设、秦水龙、钱友根、梁红、黄文波、韩建国、韩洪伟、靳薇、潘洪篙、魏成、魏莉华。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1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适用本规范;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他项权利,参照本规范执行。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依法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流转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2引用的标准和文件 下列标准和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本规范颁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使用下列各标准和文件的最新版本。 GB / T 18508 一 2001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国土资发〔2000〕30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 国土资发〔2001〕255号《全国土地分类》 国土资发〔2004〕232号《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3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7)《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发〔2005〕3 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格式文本)

编号:QJ-HT-0977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格式文本) Both parties shall perform their obligations as agreed in the contract o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within the term of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格式文本)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出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之规定,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须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房产(或部分房产),其使用范围内(或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____房产使用土地位于____,总用地面积为____。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土地挂牌出让工作程序

南宁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公开交易办法 第一条为了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廉政建设,规范我市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交易市场,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挂牌出让是指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即挂牌人)组织实施,委托市地产交易市场具体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示地块的基本情况、竞买办法等内容,并接受竞买人的竞价申请,竞买人在挂牌期限内轮番报价,挂牌人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方式。 第三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除采用招标、拍卖等方式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挂牌公开交易方式出让: (一)对旧城改造中,拆迁量大、竞争性弱的项目,经规划、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旧城改造项目所在城区政府提出意见,报经市人民政府审定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的; (二)大型综合商场用地、四星级以上酒店用地、度假及高级娱乐设施用地; (三)市政府储备的土地,在满足城市功能布局要求所需配套基础、公共建筑设施用地之外应依法有偿供应的; (四)经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可实行挂牌出让的其他用地。 第四条挂牌人应当至少在挂牌起始之日前30日发布挂牌会告。凡挂牌公开交易的地块均需在市地产交易市场公示,地块面积5000平方米(7.5亩)以上的,还需在当地新闻媒介上公告。 第五条挂牌公告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让人名称和地址; (二)拟出让地块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期、用途、规划设计要求等;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竞买资格的办法; (四)索取挂牌交易地块有关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五)挂牌时间、地点和竞价方式等; (六)确定受让人的标准和方法; (七)履约保证金。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第六条挂牌出让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挂牌人在市地产交易市场挂牌公告,公布挂牌的内容; (二)竞买人按规定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挂牌人指定的账户后,向挂牌人提交竞买报价单、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保证金付款回执等凭证材料申请竞买; (三)挂牌人受理竞买人申请后,应确定并告知竞买人的申请号,在竞买人提交的竞买报价单上加盖专用章,在市地产交易市场的挂牌交易竞价公示栏内公布竞买人的竞买号、出价及出单时间等内容. 竞买人向挂牌人的受理窗口提交竞买报价单并经挂牌人盖章后,即视为承诺,不得以任何形

最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善良风俗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包括以下内涵:第一,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精神和原则。第二,合同的内容要符合社会上被普遍认可的道德行为准则。

土地出让办理流程

土地出让 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四)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招标出让土地程序 1.土地交易的招标可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土地市场载体、媒体等形式发布招标公告而进行的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向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出招

标书面邀请进行的招标。 招标人应是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土地交易机构。 2.属于下列情况的土地交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1)具有特定的社会、公益建设条件或其他综合目标的; (2)土地用途有严格限制,可能仅少数单位或个人有受让意向的。 对土地使用者有资格限制或特别要求的,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对符合条件的用地申请者进行邀请招标。 3.采用招标方式进行土地交易的,投标人少于三人的,招标结果无效,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或转换为拍卖、挂牌出让方式。 4.招标人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日前20日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书。 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补充或撤回公告的,并在开标日不少于3日前告知当事人。 5.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标书。投标人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书面签字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个人的,由投标人签名。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将标书密封投入指定标箱,并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按周边土地市场价5%收取。 招标公告中告知允许邮寄标书的,投标人应当挂号邮寄,并以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收到标书方为有效。

国有土地买卖合同范本-国有土地出让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国有土地买卖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5 页

国有土地买卖合同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地址: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地址: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的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国用字第号),总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中的平方米转让给乙方(转让地块位置详见红线图或宗地图)。 第二条 转让地块的土地用途为,原土地出让年限为年,建设年限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 2 页共 5 页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随之转让给乙方(房屋转让契约另订),并向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四条 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甲方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即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每平方米为元(币种:)。总金额(大写) 元(币种:)。 第六条 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时,愿意承担甲方原出让合同(合同号:号)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 本合同自批准之日起天内,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市国土局和税务部门及财政部门缴纳有关税费,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由甲乙双方各半承担。 第 3 页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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