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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供电分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某供电分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某供电分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某供电分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某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市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及员工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认真做好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整理工作,严格执行人事档案查(借)阅等项工作制度,更好地为集团公司人事及管理工作服务,根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和《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市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公司及下属县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县分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人事档案是市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工作,是人事等有关部门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学习成绩以及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用人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或单位,必须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五条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一系列法规和制度,严格程序,严密保管,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市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按照领导人员任免权限,实行集中统一、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七条市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本公司及下属单位人事档案管理的工作部门,并设立人事档案室,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第八条管理范围:除集团公司总部管理以外的分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在册正式员工的档案。

第九条在业务工作上,市公司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接受集团公司总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人事档案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保管好人事档案,为集团公司积累档案史料。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人事档案材料。

(三)办理人事档案查阅、借阅、转递、统计等工作。

(四)登记领导人员职务及员工工资的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人事档案信息。

(六)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调查研究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人事档案的基础建设和业务指导。

(八)推广、应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九)按要求上报人事档案工作和人员增减变化情况,妥善保管好死亡人员档案。

(十)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一条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守则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水平。

(二)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为人事工作服务,为集团公司发展壮大服务。

(三)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保密规定,保护档案的安全,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四)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五)工作调动时,必须做好档案和档案材料及业务文件的交接工作。

第三章归档范围

第十二条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应当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各级领导人员及员工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本公司发展和人事工作需要,不断充实完善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十三条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

(一)履历材料: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

(二)自传材料: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各级领导人员及员工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

(四)考察、考核、鉴定材料:考察材料;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领导人员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五)审计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六)学历学位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

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材料等。

(七)培训材料:为期两个月以上的学员培训(学习、进修)登记表、考核登记表、结业登记(鉴定)表等材料。

(八)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

(九)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呈)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

(十)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遴选博士生导师简况表;博士后工作期满登记表;被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评选为专业拔尖人才的材料;科研工作及个人表现评定材料,业务考核材料;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著作、译著和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

(十一)政审材料:上级批复、审查(复查、甄别)结论、调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情况说明材料;撤销原审查结论的材料;各类政审表。

(十二)更改(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上级批复;计算连续工龄审批材料等。

(十三)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一是中国共产党方面: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整党工作、党员重新登记工作中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意见,党员登记表,党支部不予登记或缓期登记的决定、上级组织意见;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材料;退党、自行脱党材料;恢复组织生活(党籍)的有关审批材料;二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三是加入或退出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十四)表彰奖励材料: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予以表彰、嘉奖、记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审批(呈报)表、先进人物登记(推荐、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撤销奖励的有关材料等。

(十五)涉纪涉法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复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检查、交待及情况说明材料;解除(变更、撤销)处分的材料;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没收违法所得、收缴非法财物、追缴违法所得等的行政处理决定等。

(十六)招录、聘用材料:录(聘)用审批(备案)表和劳动合同书;选调生登记表及审批材料,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取消录用、解聘材料。

(十七)任免、调动、授衔、军人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材料:领导人员任免审批表及相应考察材料;领导人员及员工试用期满审批表;工作调动审批材料;挂职锻炼登记(推荐)表;军人转业(复员)审批表;退(离)休审批表等材料。

(十八)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材料:自愿辞职、引咎辞职的个人申请、同意辞职决定等材料,责令辞职的决定,对责令辞职决定不服的申诉材料、复议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决定等材料。

(十九)工资、待遇材料:新增人员工资审批表、转正定级审批表,各种工资变动(套改)审批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或工资变动登记表,工资停发(恢复)通知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材料;解决待遇问题的审批材料。

(二十)出国(境)材料:因公出国(出境)审批表,备案表,在国(境)外表现情况或鉴定等材料。

(二十一)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有关材料:委员当选通知或证明材料;委员简历;代表登记表等。

(二十二)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材料:录用体检表,反映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的材料。

(二十三)治丧材料:生平,非正常死亡调查报告等材料。

(二十四)人事档案报送、审核工作材料:人事档案报送单;人事档案有关情况说明等材料。

(二十五)其他材料: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等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四条人事档案材料收集

(一)人事档案室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及时收集和登记人事档案材料。

(二)人事档案室工作人员要定期检查人事档案,发现缺少材料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登记并向有关部门、单位索取;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制作人事档案材料,建立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机制,在材料形成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要求送交人事档案室归档并履行移交手续。

(三)人事档案室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联系制度,及时掌握形成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主动、经常、有计划地收集、补充人事档案材料,并将收集到的材料归入档案袋内,予以整理装订。

(四)收集的档案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文件材料。材料必须对象明确、齐全完整、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所形成的材料,必须写明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和日期。成套材料必须头尾完整,缺少的档案材料应当进行登记并及时收集补充。

(五)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使用16开型或国际标准A4型的公文用纸,材料左边应当留有20-25毫米装订边,字迹材料应当符合档案保护的要求,文字须是铅印、胶印或用蓝黑

墨水、黑色墨水、墨汁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第十五条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一)人事档案室工作人员要根据人事档案工作有关文件的要求,认真仔细地鉴别审查收集或送交的归档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是否手续完备;对于归档材料填写不规范,手续不完备,或材料上的姓名、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入党时间等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材料形成部门应当重新制作,补办手续,或者由具有领导人员管理权限的人事部门审改(或出具组织说明)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归档。

(二)归档材料一般应当为原件。证书、证件等特殊情况需用复印件存档的,必须注明复制时间,并加盖材料制作单位公章。

(三)涉及领导人员及员工政治历史问题或其他重要问题需要查清而未查清的材料以及未办理完毕的材料,不能归档,应当及时移交有关组织或部门处理。

(四)要严格清除虚假不实的档案材料,严肃查处伪造制假行为,坚决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

(五)对不属于所管领导人员和员工的材料以及不应归档的材料,应当区分情况及时转给有关部门或本人;无保存价值又不宜退回本人的,应当登记并报人事档案分管领导批准后,予以销毁。

(六)对经鉴别应当予以归档的材料,应当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整理归档。

(七)人事档案整理装订成卷后,应当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十六条人事档案查(借)阅

(一)凡需要查(借)阅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力资源工作的有关人员,按照查(借)阅人事档案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填写《人事档案查、借阅审批表》、《办理员工退休手续借阅人事档案审批表》(附后),经人事档案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查(借)阅。

(二)任何个人不得查阅、借用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不得越级查(借)阅人事档案。

(三)人事档案室工作人员要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提供和提供什么材料,查(借)阅单位或个人只允许查(借)阅批准查阅的内容。

(四)查(借)阅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有关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污损档案材料,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五)查(借)阅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复制或拍摄档案内容,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人事档案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复制或拍摄。

(六)除员工死亡撰写生平材料需要外,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经人事档案分管领导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确定归还时限,借用期间专人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七)严禁在阅档时喝水、吸烟,谨防损坏档案;档案出库时,要先清点后付出;收回

档案时要先清点后归位。

第十七条人事档案转递

(一)领导人员和员工工作调动、职务变动后,应当及时将人事档案转至新的主管单位;转递人事档案必须依据员工调动通知单或领导人员任免审批表等方能办理。

(二)转递人事档案材料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本人和亲属自带。

(三)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四)转递档案必须详细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并与档案一道密封,同时加盖密封章。

(五)档案转出后,必须在档案名册上注明何年、何月、何日转往何处,以备查考。

(六)收到档案后的单位应当认真核对档案,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后立即退回;对属误转的档案应当写明情况尽快退回转出单位;凡转出档案1个月后未收到回执的,应当向接收单位催问,以防丢失。

(七)对接收到的人事档案,档案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审核、登记、编号,及时入库。

(八)人事工作人员要加强与档案室人员的沟通和联系,及时通报有关领导人员及员工的调动、任免情况,以做到“档案完整、档随人走”。

第十八条人事档案检查核对

(一)在人事档案的接收、转递、查(借)阅等日常管理工作中,档案室工作人员应当认真登记,做好检查核对,做到名册与档案相符、人员与档案相符、目录与材料相符。

(二)对接收的档案,应当检查是否属于管理范围、姓名、单位、职务等是否相符、材料数量是否与转递通知开具的项目一致;发现差错应当及时登记处理。

(三)每月检查一次借出档案情况,对逾期未归还的,要抓紧并及时催回。

(四)每半年应当将人事档案名册与所管领导人员和员工以及库房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核对,将不该管理的档案转至相关单位,对缺少的档案要查清线索,及时索要。

第十九条人事档案保管与保密

(一)人事档案室要设置专门的档案库房、查阅室和办公室,不得在库房内阅档或办公。

(二)人事档案库房应当配备空调、加湿器或除湿机、灭火器、温湿度计、防腐剂等设施,达到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六防”要求和面积(每千卷需20至25平方米)的要求;档案必须存放于铁质专用柜并按科学便利的顺序排列。

(三)在职、非在职以及死亡员工的档案应当分开保管。

(四)库房内严禁吸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五)保持档案库房整洁,不得在档案库房和档案柜内存放无关物品。

(六)每天应当检查并登记档案库房“六防”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不安全隐

患应当及时报告并迅速整改消除。

(七)不准携带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不准私自保存他人和自己的档案材料,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不准用电话、函件索要或提供重要档案材料。

(八)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加快电子计算机人事档案信息数据库的开发和利用工作,逐步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九)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和要求,签订《在岗人员保密承诺书》,使保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五章纪律、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条市公司人力资源部要加强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检查,严肃纪律、严格管理,确保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按章办事、有序进行。

第二十一条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和员工本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以任何借口涂改、伪造档案材料。

(二)不准将应当归档的材料据为己有或拒绝、拖延归档。

(三)不准将归档范围规定之外的材料擅自归档。

(四)不准将虚假材料和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归入档案。

(五)不准私自、指使或者允许他人抽取、撤换或销毁档案材料。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纪律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档案工作人员参与涂改、伪造档案材料的,要从严从重处理,并不得继续从事人事档案工作。

第二十三条为强化市公司人事档案标准化管理,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和管理检查验收细则的要求,积极地、有计划地开展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及检查验收活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市公司下属单位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市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人事档案是员工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职务任免、岗位变动、任职资格、业务技能、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档案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四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档案和其他员工档案进行分柜管理,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存放于组织部门。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服从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接受集团公司、公司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档案管理员职责:

(一) 对人事档案及档案材料进行收集鉴别、及时整理、有效保护; (二) 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三) 为有关部门提供人事档案情况并办理其它有关事宜; (四) 做好员工档案的保护工作; (五) 定期向公司档案室移交档案回执及其它归档资料。 第三章人事档案保密规定 第七条? 涉及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个人档案内容。 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档案材料。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材料归档规定 第八条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 (一) 履历材料

包括:?履历表(书)、简历表;登记表;普通高中、初中学生毕业登记表;更改姓名材料;就业登记申请书;?委托存档登记表(寄存人事档案登记表);失业转就业育龄人员婚育情况登记表。 (二) 自传材料 包括:本人书写的叙述本人经历、思想变化过程、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内容的材料。? (三)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包括:鉴定表(含自我鉴定);组织正式出具的职工表现材料;考核登记表。? (四) 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 包括:报考高校的登记表;能反映一定专业(技术)的毕业生登记表;学历证明、学位证书(证明);学习(培训)成绩表、成绩单;套改、晋升、聘任技术职务的材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审批表;创造发明、科研成果、着作及有重大影响论文等目录。 (五) 政审材料 包括:审查职工政治历史情况(包括党籍问题)的调查报告、审查结

人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发行版本:A 人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修改次数:0 文件编号:QG/SDXS452-2012 1 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规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事案档管理的内容及要求。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全资单位。控参股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本实施细则不适用于基层库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实施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2.1 组通字[1991]13号《干部档案管理条例》 2.2 组通字[1996]14号《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2.3 油人字[2001]385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2.4 石油人事[2011] 272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采用以下定义: 3.1 人事档案:是指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在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 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 2012-07-20修订 2012-12-01实

施 记录和反映个人经历、德才能技、工作表现的,以员工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字、表格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3.2 人事档案材料的鉴别:是指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规定,对收集起来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查、甄别其真伪,判断有无保存价值,确定其是否归入人事档案。 3.3 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是指将经过鉴别的人事档案材料,以员工个人为单位装订成内容条理、系统的专门案卷,并不断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的工作。 3.4 人事档案材料排序:排序是指将每一类别的材料按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或内容的内在联系排列顺序,并通过编写类号、顺序号和页码固定下来。 4 重要风险 4.1 人事档案在保管或转递过程中遗失。 4.2 人事档案材料不齐,缺少重要归档材料。 4.3 人事档案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 5 职责 5.1 人事处是人事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5.1.1 负责制定及修改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办法及实施细则;5.1.2 负责制定人事档案管理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及考核; 5.1.3 负责对所属单位报送的人事档案材料进行监督检查; 5.1.4 负责对所属单位人事在职工作材料存档进行指导、检查及考核; 5.1.5 负责划定人事档案管理范围并按照管理权限管理相关人员人事档案或人事在职工作材料。 5.2 公司所属各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主要职责: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人事档案是员工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职务任免、岗位变动、任职资格、业务技能、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档案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四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档案和其他员工档案进行分柜管理,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存放于组织部门。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服从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接受集团公司、公司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档案管理员职责: (一) 对人事档案及档案材料进行收集鉴别、及时整理、有效保护; (二) 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三) 为有关部门提供人事档案情况并办理其它有关事宜; (四) 做好员工档案的保护工作; (五) 定期向公司档案室移交档案回执及其它归档资料。 第三章人事档案保密规定 第七条涉及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个人档案内容。 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档案材料。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材料归档规定 第八条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 (一) 履历材料 包括:履历表(书)、简历表;登记表;普通高中、初中学生毕业登记表;更改姓名材料;就业登记申请书;委托存档登记表(寄存人事档案登记表);失业转就业育龄人员婚育情况登记表。 (二) 自传材料 包括:本人书写的叙述本人经历、思想变化过程、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内容的材料。

(三)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包括:鉴定表(含自我鉴定);组织正式出具的职工表现材料;考核登记表。 (四) 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 包括:报考高校的登记表;能反映一定专业(技术)的毕业生登记表;学历证明、学位证书(证明);学习(培训)成绩表、成绩单;套改、晋升、聘任技术职务的材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审批表;创造发明、科研成果、着作及有重大影响论文等目录。 (五) 政审材料 包括:审查职工政治历史情况(包括党籍问题)的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交待或说明材料、主要证明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批复;入党、入团、参军、入学、出国等政审调查材料;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国籍等组织审查材料;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证明材料。 (六) 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包括:入团、入党的各种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七) 奖励材料 包括:各级先进人物、英雄模范称号登记表(审批表)、模范事迹、嘉奖、通报表扬材料;创造发明事迹、各种科技和业务奖励材料;立功受勋、表彰材料。 (八) 处分材料 包括:处分决定、查证核实材料、本人对处分的意见;法院审判判决书;开除党籍、团籍的材料。 (九) 任免呈报表和工资、待遇的审批材料 包括:关于招聘、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相关材料; (十) 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包括: 1、企业工人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登记卡; 2、企业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龄核定表; 3、计划生育审批表; 4、招工、参军、参加工作、毕业生、工作调动等所作的体检表; 5、有残疾的体检表、残疾登记材料; 6、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有关情况的遗书; 7、有关证明单位改制的文件材料; 8、有关证明单位更名的文件材料;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H Z D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2000-00-00发布 2000-00-00实施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发布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人事档案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考察了解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为使人事档案的管理做到真实、完整、保密且日常进行动态管理,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组通字(1996)4号、《关于严格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通知》组通字(1996)22号、《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的通知》组通字(1996)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章职责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是人事档案管理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保管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材料。 (三)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四)登记干部人事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人事的情况。 (六)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章人事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第四条干部人事档案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内容及其分类:第一类履历材料; 第二类自传材料;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四类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

化妆品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化妆品公司人事档案管 理规定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1.0总则1.1为确保人事档案的机密完整,使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根据市场 管理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力资源科负责员工人事档案的建立 与完善及保管。 1.3档案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3.1 借阅层级审批原则。 1.3.2个人情况相对保密原则。 1.3.3确保真实,不断丰富完善的原则。 1.4本制度适用于市场管理部全体员工,不含外派(副)总经理、财务经理。 2.0建档 2.1建档时间 2.1.1人力资源科在员工入职后2个工作日内建立员工人事档案。 2.2档案内容 2.2.1人事档案内容要求如下: 2.2.1.1真实全面反映员工个人情况和在公司的工作经历; 2.2.1.2使用蓝(黑)钢笔工整书写; 2.2.1.3除员工证件外,其它资料必须为原件。 2.3人事档案由初始资料和后续资料两部分组成。 2.3.1员工入职前须提供人事档案初始资料,内容包括:

2.3.1.1职员级以上员工:个人简历、职位申请表、面试考核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体检表、担保书、学历证书验证证明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等。 2.3.1.2美容护肤顾问:《职位申请表》、《担保书》、体检表/健康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存折账号复印件等。 2.3.2员工入职后根据需要对其人事档案应予以补充和完善,后续资料包括: 2.3.2.1职员级以上员工:劳动合同书、就业证、员工劳动手册、转正考核表、个人总结、人事异动申请报告、人事谈话笔录、培训记录、奖惩记录、交接清单等。 2.3.2.2美容护肤顾问:劳动合同书、岗位变动通知单、奖惩记录、交接清单等。 2.4每年6月和12 月,人力资源科组织员工填写《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一),并存入员工人事档案。 3.0归档及管理 3.1档案管理要求 3.1.1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科安排专人管理,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翻阅。 3.1.2人事档案统一存放,按工号顺序排列,专人专号。 3.1.3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议论和泄露档案内容,更不得私自将人事档案提供他人查阅,违者予以开除。 3.1.4任何人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 3.2对于发生霉变、虫蛀等不能继续使用的档案材料,由人力资源科通知员工及时补办。 3.3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限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人事档案管理水平,促进人事档案管理的规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和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及职责 公司人事档案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实行集中管理。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此规定,管理公司人事档案,并配备政治上可靠、责任心强的中共党员作为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二)档案管理员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由上一级档案管理人员(或分管领导)负责保管。 第二条人事档案管理职责 (一)保管人事档案;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人事档案材料; (三)建立人事档案名册,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接收和转递; (四)登记人员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五)档案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及时对所管档案进行清点,并履行交接手续; (六)为有关部门提供人员情况; (七)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护工作;

(八)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条人事档案的整理 整理人事档案须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详细、装订整齐、格式统一。 (一)人事档案材料按照以下分类整理: 1.履历材料; 2.自传材料; 3.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包括各种考核、考察、述职、鉴定材料); 4.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职业技能鉴定材料; 5.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依据材料、党籍、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审查材料); 6.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党派的材料; 7.奖励材料(包括授予各种荣誉称号、立功嘉奖、先进人物登记表及模事迹材料,以及科技、业务工作等方面的奖励材料); 8.处分材料(包括甄别、复查等材料,免于处分的处理意见、犯罪判决书等); 9.工资、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10.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汇总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汇总人事档案管理就是将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的活动。人事档案是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述和反映个人经历和德才表现,以个人为单位组合起来,以备考察的文件材料。 篇一 1.记载和叙述员工本人经历、基本情况、成长历史及思想发展变化进程的履历,自传材料; 2.员工以往工作或学习单位对员工本人优缺点进行的鉴别和评价,对其学历、专长、业务及有关能力的评定和考核材料; 3.对员工的有关历史问题进行审查、甄别与复查的人事材料; 4.记录关于员工在所工作或学习单位内加入党派组织的材料; 5.记载员工违反组织纪律或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到处分及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奖励的人事材料。 第二条人事档案保密规定。 公司人事部对接收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人事档案材料内容,一概不得加以删除或销毁,并且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扩散。 第三条员工个人情况变更规定。

1.员工进入公司后,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登记表》,其内容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目、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家庭情况、个人兴趣爱好、学历、工作经历、特长及专业技能、奖惩记录等项目。〖 ZK)〗 2.项目内容如有变化,员工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准确地向人事部报告,以便使员工个人档案内有关记录得以相应更正,确保人事部掌握正确无误的资料。 第四条员工人事档案的使用。 员工人事档案为公司管理的决策部门提供各种人事方面的基本数据,并为人事统计分析提供资料。公司人事决策人员可以通过对有效数据的分析,了解公司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为制定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提供依据。公司要认真做好员工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保管和利用,充分发挥员工档案材料的作用,为公司人力资源的规范化管理奠定扎实的基础。 篇二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员工的档案均由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档案管理人员不能保管本人的档案。 第三条员工失踪或死亡后满三年,其档案应移交当地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关心自己的档案 杨大跃:中加商学院并获美国华盛顿州、西亚图城市大学MBA学位。 课程:《职业经理人必备的八大素质》 《现代企业战略管理》 《企业领袖与管理精英领导力模式》 《中国中小企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项目管理的战略规划》 一、档案事关个人切身利益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 这个文件对职工档案转递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我国《档案法》第三条指出: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作为企业的一名职工有让企业保管好其个人人事档案的权利,同样,企业也必须保管好职工的个人人事档案。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职工档案的保存管理工作。而对于职工个人来讲,应关注个人档案的保管情况,在调换单位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追查个人档案的移交情况,在出现丢失等问题时应采取正当手段反映情况,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 这个文件对职工转递档案管理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我国《档案法》第三条指出: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作为企业的一名职工有让企业保管好其个人人事档案的权利,同样,企业也必须保管好职工的个人人事档案。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职工档案的保存管理工作。而对于职工个人来讲,应关注个人档案的保管情况,在调动单位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追查个人档案的移交情况,在出现丢失等问题时应采取正当手段反映情况,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二、企业无权扣押人事档案 不管劳动者以哪种方式离开企业,企业均应及时将其个人档案转出,企业以扣押个人(人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充分发挥人事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怡通集团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人事档案工作是集团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集团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集团战略、方针、政策服务的,是选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怡通集团总部及其各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集团企业管理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职责—— a、负责制订、修改和完善集团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工作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等规范; b、负责本制度在各子公司实施执行的具体指导和监督检查; c、负责怡通集团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d、负责怡通集团各子公司、部门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e、负责对各子公司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督导。 第五条:集团企业管理部人事档案管理的义务是指导各子公司按本制度要求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程序、规范档案管理行为。 第六条:各子公司行政部门人事档案管理的职责就是负责执行本制度,按其要求建立规范的人事档案管理;负责管理企业管理部所有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人事档案内容 第七条:人事档案一式两套(原件由各子公司行政部保管、复印件由集团人事部统一管理),是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情况的有关材料构成,主要有如下几类: a、履历材料(包括个人的简历资料、学历、资格证等); b、考核、考察材料; c、奖励及处分材料; d、培训记录及外训协议等材料; e、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录用、任免、聘用、离职材料; f、其他可供企业用人参考的资料。 第四章、档案编号管理 第八条:各子公司行政部门必须按照OA管理系统中的员工编号(即:工号)进行编号,每100

国企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国企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国企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一)公司人事档案是指记录和反映员工的经历和德才情况的档案。它是对员工任免、调动及管理分析的工具之一,也是人事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为加强人事档案的有效管理,制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二)人事档案具有以下特性: 1.真实性:这是员工个人经历和德才情况真实记录; 2.保密性:它界党和国家的机密; 3.可靠性:它必须具有完备的手续; 4.独立性:它是以个人为立案单位。 (三)公司人事档案由党委组织部门归口统一管理。 二、人事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归档的材料包括: 1.干部履历表; 2.中层干部任免、聘任及解聘材料; 3.科技干部技术职称确定呈报表; 4.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表; 5.各类干部的签订材料; 6.出国人员审批表及出国人员鉴定表; 7.学历证明; 8.干部退休、离休审批表; 9.干部违纪处分决定、批复等综合材料,以及本人检查、交代、申诉材料; 10.取消或撤销行政违纪处分决定、批复、平反决定材料及本人申诉材料; 11.后备干部考核材料及登记表; 12.工程技术人员和业务管理人员奖励材料; 13.大中专毕业生、对调和单调干部以及专业干部档案; 14.发展新党员有关材料,如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及入党政审材料和入党转正申请; 15.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 16.公司以上先进奖励材料; 17.中国共产党党员退党的有关材料;

18.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材料; 19.中共党员违纪处分决定,批复及处分的甄别材料及平反决定材料。 (二)劳资部门应归档的材料主要有: 1.员工登记表; 2.各种审批表:如劳动合同制审批表、调整工资审批表、学徒工定级审批表、复职审批表及要害作业岗位审批表; 3.各类生产工人档案; 4.工人行政违纪处分决定及本人检查材料; 5.撤销对工人行政违纪处分决定、平反材料及本人申诉材料; 6.退职、退休人员提高待遇审批表; 7.开除厂籍及解除合同的有关材料。 (三)保卫部门应归档的材料主要有: 1.各种刑事犯罪和政治犯罪的判决书; 2.刑事处分材料; 3.劳动教养通知书及教养期满释放有关材料。 (四)公司工会应归档的材料主要有: 1.公司级以上先进生产者(劳模)、先进工作者(劳模)登记表及事迹材料; 2.干部、工人死亡后组织上写的悼词; 3.干部、工人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材料及善后处理意见。 (五)团委应归档的材料主要有: 1.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 2.退团申请书及退团登记表; 3.团员及团干部各种奖励材料; 4.团员违纪处分材料及撤销处分的决定; 5.团员各种鉴定材料。 三、人事档案的管理 (一)人事档案归档要求 1.归档的材料及名称(或标题)应确切、清楚,并写在材料醒目的位置。 2.归档的材料,应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晰。 3.归档的材料或表格,一律用十六开纸书写或印刷,如必须用大号开纸印刷,允 许按16开折页。 4.形成材料的部门要认真填写以下内容: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一)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一)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0425员工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一) Staff Personnel File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档案由总裁办公室负责管理,派专人负责;其余员工的档案均由办公室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 档案管理人员不能保管本人的档案。 总裁办公室和办公室的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实行交叉管理。 第三条员工失踪或死亡后满三年,其档案应移交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保存。 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

其档案由公司档案室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四条人事档案管理员的职责 (一)、保管员工档案; (二)、及时索要、收集、鉴别和整理员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员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员工工作、工资、奖惩情况; (五)、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员工的情况; (六)、做好员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档案室等部门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条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 (一)、本人历年填写的个人简历、履历、登记表; (二)、本人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成长历史等自传材料; (三)、本人自我鉴定,组织鉴定材料;对员工的考察、考核、评价材料; (四)、政治历史审查及甄别复查材料; (五)、员工参入党、团材料;

人事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1、辞职或被辞职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其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三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素数的人才流动服务就(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跨地区流动的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管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人证做好与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三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八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转递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 第九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将企业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档案丢失、损坏。 便于相关人事档案材料的借阅和使用。 2.适用范围 适合公司总部及全国各办事处及分支机构 3.人事档案分类 员工人事档案分为以下四大类: 3.1入职档案 3.1.1个人简历、员工登记表、入职试卷、面试评价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 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复印件等个人入职基本信息。 3.1.2劳动合同、保密合同、补充协议、应届毕业生协议、实习协议等。 3.2培训档案 新员工入职培训试卷、培训心得。 参加培训登记表、外派培训总结表、培训申请表、培训效果评估表。 培训服务协议。 3.3职位档案 职位说明书、职务说明书、职务任命书。 职务变动申请、职位职务变更记录。 3.4薪酬考核档案 试用期考核表、员工试用期总结表。 季度/年度考核记录表、考核成绩、考核面谈记录。 工作记录、调薪申请单、调薪/降薪记录。 3.5其他档案 个人党、团相关资料。 各类奖励、处罚记录。 离职申请、离职工作交接单、离职谈话记录、离职证明存根、补偿金协议等、 其他补充协议。 4.人事档案的归档 归档的程序如下: 首先对各类人事档案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 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 在目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 将新材料放入档案。 5.人事档案的核查核对 检查和核对时保证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检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人事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等,也包括对人事档案保管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档案室环境是否良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等。 检查核对一般要定期进行。但在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 突发事件之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 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 发现某些损害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霉,发现了虫蛀等。 6.人事档案的转递

员工档案管理规定

Q/CT 湖北东神楚天化工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CTGL-XX-009-2014 员工档案管理规定

2014-03-20发布2014-04-01实施湖北东神楚天化工有限公司发布 员工档案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档案管理职责、归档范围、归档内容、操作流程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档案管理工作均可参照本管理规范实行。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员工档案:员工档案是指企业劳动、人事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 3 职责 3.1公司党政办为本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司所有员工人事管理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由党政办人事专员(档案管理人)负责,由党政办完成人事管理档案的建立、更新工作。 3.2公司员工的人事管理档案属于机密文件,必须是分管副总以上(含)的领导在其所属员工晋升、奖惩、异动、了解基本情况时方有权调阅。部门经理仅限于查阅本部门(职位低于本人)的员工人事档案,任何人不许以任何方式复印人事档案资料及将其带出办公室。 3.3档案管理员的职责:由党政办人事专员负责管理员工档案,整理、收录档案资料,保证原始资料和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查阅方便。 4 归档范围 公司员工入职档案、培训档案、离职档案、变动档案、劳动工资、委托书、合同及保密协议、竞业协议、通知等与个人有关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5 归档内容: 5.1员工入职档案: (1)个人简历; (2)员工人才登记表(含面试评估表); (3)员工入职登记表;

(4)个人证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职称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等); (5)原单位离职证明; (6)合同及协议(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协议)。 5.2培训档案: (1)培训合同、协议; (2)培训相关资料及获取证书复印件。 5.3 员工变动档案: (1)员工转正申请表; (2)员工转正考核表; (3)岗位异动申请表; (4)奖惩文件。 5.4 员工离职档案: (1)辞职申请表; (2)辞职交接清单; (3)离职工作交接单; 5.5 其他资料档案: 劳动工资、委托书、合同及保密协议、竞业协议、通知等与个人有关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6 操作流程: 流程描述: 6.1行政人事部人事专员确定员工入职后,办理员工入职手续并收集新入职员工基本资料,核对无误后,建立员工档案,并放入所在部门的档案范畴;如档案有所缺失,限期内补全资料。 6.2行政人事部人事专员根据员工资料变动情况,如《岗位异动申请表》、《调薪通知单》等,及时更新员工档案信息。 6.3员工离职时,应及时整理员工入职资料、在职资料及离职资料,并将此离职员工人

国家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国家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如今,我国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尚不完善,存在很多问题,对国家人事工作的开展造成了影 响,以下是为你整理的国家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范例 1.目的:为保证人事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便于档案材料 的使用和管理。 2.制定依据:档案管理标准化程序。 3.试用范围:公司各部门。 4.制度内容: 4.1 人事档案的定义: 是指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记录员工在公司的主要经历、 学历、培训、社会关系、业务能力、工作状况以及奖惩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4.2 人事档案 的类别:4.2.1 员工人事档案类型:基本信息档案、薪酬档案、绩效档案、培训档案、技术档 案、履职档案、健康档案等七类。 基本信息档案:包括档案编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历、住址、户籍所在地、年 龄、政治面貌等。 薪酬档案:包括员工试用期工资、转正工资、调薪记录等。 绩效档案:包括转正考核记录、年度考核记录、履职考核记录等。 培训档案:包括年度参加内训、外训、职业资格、技术培训等记录等。 技术档案:包括所持资格证书、技术职务评定等记录等。 履职档案:包括员工入职之前的履职经历、本公司内部岗位变动情况、竞职申请、聘任决 定、奖励、处罚等。 健康档案:包括员工健康证、体检记录等。 4.3 人事档案的建立:4.3.1 电子档案建立:4.3.1.1 根据档案类别核定员工编码及档案 编号。 4.3.1.2 按档案编号在“人事管理信息中录入员工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档案编号、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户籍所在地、年龄、政治面貌、行业年限、健康证期限、所持资格 证等信息。 员工考核、竞职、奖励(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处罚(书面严重警告、无薪停职检查、开 除),由劳动关系管理员根据相应文件录入“人事管理信息,并存入员工个人档案袋中。 4.3.1.3 电子档案的动态管理:4.3.1.3.1 员工电子档案是关于员工全面信息存储、跟踪 的重要工具。 4.3.1.3.2 员工入司时,在录入员工电子档案的同时,必须对员工照片进行扫描记入个人 电子档案。 4.3.1.3.3 员工入职时,必须详细录入员工入司前经核实的从业经历和有关个人职业发展 的重要信息,如取得的主要工作经验、成果和业绩等;4.3.1.3.4 员工的培训经历是关系员工 职业发展的主要依据,员工入司时,必须详细记录员工的职业培训经历和获得的培训证书和取 得的培训成果。

某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的通知

XXXX【人】字(2014)第23号签发人:XXX 关于XXXX人事档案管理的通知 各公司: 为规范XXXX人事档案管理,保证人事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档案管理 1.电子信息录入:档案管理员必须在员工入职(含新入职人员、离职返聘、实习人员)当天及时对其所有相关个人信息进行初始录入,部分暂未收集到位的资料信息需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星期之内全部录入EAS人事系统。 2.电子信息更新:员工个人信息发生变动时,需及时对其电子信息进行更新。 二、纸质资料管理 (一)收集 档案管理员在收集人事档案资料时,要仔细核对资料信息,保证资料完整、真实、有效,资料收集齐全后须及时整理归档。 (二)整理 1.人事档案分类 人事档案纸质资料大致分为基本档案资料、其他档案资料、离职档案资料三大类;其中基本档案资料和其他档案资料属于在职期间的资料,离职档案资料是员工离职时需要办理的资料。 (1)基本档案资料 ①管理人员基本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实习期资料(校园招聘大学生)、入职基本资料、试用期资料、转正资料、证件(书)资料共五类; 员工基本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入职基本资料、试用期资料、转正资料、证件(书)资料共四类; (2)其他档案资料

①其他档案资料是指除了基本资料以外的其他在职期间的档案资料,这部分档案资料会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更新。 ②其他档案资料分类 累积类资料:是指不可用新版替代旧版的其他档案资料,这一类资料需要累积存入人事档案中; 更新类资料:是指可用新版替代旧版的其他档案资料,这一类资料仅需用新版替代旧版存入人事档案中即可(旧版抽出,新版存入)。 ③管理人员其他档案资料(累积类)主要包括:培训(学习)总结资料、管理干部履历表及干部直系家属工作情况登记表、任免类文件、调动交接资料共四类;其他档案资料(更新类)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廉洁协议资料、体检资料共两类。 员工其他档案资料(累积类)主要包括:培训(学习)资料、调动交接资料两类;其他档案资料(更新类)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资料、廉洁协议资料、体检资料两类。 (3)离职档案资料 离职档案资料是指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需填写、上交、归档的档案资料。 三、档案组卷、存放规定 1.有条件的单位应当设立专用的档案室,办公条件不足以设立档案室的,应当设立专用的铁质档案柜。档案存入箱柜时排列要系统,重要档案要专柜存放。 2.每位员工的人事资料使用人事档案袋,档案袋一面贴上《基本档案目录》并注明档案内的资料,必要时可统一使用(长)32cm×(宽)6cm×(高)22cm的档案盒存储档案。 3.档案盒背侧应当贴有统一的档案名称及档案号。 4.档案盒内首页应当设置档案索引表。 5.根据《制度》有关档案分类的规定,设置档案盒。档案子类别、文件数量较多的情况下,应当设立档案分类分文件夹。 6.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用统一的报告纸、拟稿纸书写,一律使用碳

XX集团公司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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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XX集团公司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单位、总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人事档案,更好地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服务,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根据国家及上级单位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XX集团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现予以印发,请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五年十月八日

XX集团公司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文件状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人事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上级单位的有关规定,结合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事档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含各分公司)和下属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人事档案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主要信息源,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人事档案工作是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选贤举能,知人善任,为公司发展服务的重要途径。 第五条人事档案工作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中组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及《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评分表》,实行目标化和规范化管理。 第六条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集团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人事档案的收集、补充、鉴别、汇总整理、借阅、借用、转递、保管等工作流程的内部管理监控,维护集团人事档案的规范性和保密性,根据国家人事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集团档案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结合集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系统内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明确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集团总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对各地区公司、下属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并自觉接受集团档案中心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第四条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设立人事档案室,安排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对人事档案的收集、补充、鉴别、整理、借用、借阅、转递、保管、规范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集团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保密制度,保护档案的安全,不得泄露档案内容,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二)根据集团公司人事档案工作具体情况,完善各项必要的规章制度,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三)收集、鉴别和整理人事档案材料,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等工作。及时登记人事职务、工资、职称等的变动情况,为有关部门提供人事档案信息。 (四)积极主动地去发现人事档案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定期向部门领导请示报告工作。 (五)积极参加档案管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补充、鉴别、整理及归档第六条人事档案材料是公司管理中的基本信息材料,是搞好公司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材料收集要求及时、准确、保质、保量。 第七条收集及补充人事档案材料的渠道有以下几个方面: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及规范

人事档案管理及规范
1.员工人事档案 新进人员人事档案资料包括六项: (1)应聘人员登记表(包括两张人员基本信息) (2)身份证复印件 (3)两张 1 寸彩照 (4)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寄至分公司) (5)劳动关系说明书 2.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 2.1 行政部负责管理(建立、接转、保存、整理)本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 2.2 行政部一般情况下在员工试用期满,办理员工档案转入事宜。 2.3 员工合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清单" 上签字,确认无 遗留问题; 2.4 查阅员工人事档案应经行政部负责人批准, 并办理登记手续。 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者不得私自增删、 涂改、 泄露档案材料内容。 3.员工管理档案的管理 3.1“员工管理档案”是公司为每个员工建立的内部管理档案。包括该员工的有关招聘、录用、合同、考核、 薪资、福利、奖惩、培训等材料。建立此档案旨在方便内部管理; 3.2 员工管理档案自员工到岗之日建立,每人一份,按进公司时间归类。 (1)员工管理档案中保存应聘录用、劳动合同、薪酬福利(休假、医疗、工伤、教育培训等) 、奖惩、考核、 体检等所有材料的原件,行政人事部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2)员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归进员工人事档案的材料归入人事档案,员工管理档案封存; (3)员工管理档案中不应包含秘密内容,行政人事部员工、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工作需要查阅有关员工的管 理档案; (4)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更改管理档案内容;员工管理档案仅供公司内部使用。 4.档案的保密 4.1 严格遵守公司关于资料档案文印管理的各项制度,维护档案完整和安全,不向外人泄露档案秘密。 4.2 对重要的文件要设专柜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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