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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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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充分调动全镇教职工教书育人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育教学质量。真正落实多劳多得,优劳高薪的激励机制。根据《xxx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桂教人[xx]68号)和区教科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小学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教育,提高全镇小学教育质量为总体目标。坚持“一突出”(突出教学质量),“二抓牢”(抓牢检查落实,抓牢奖惩兑现),“三强化”(强化管理、强化过程、强化师德师风)的工作思路,坚持优劳优酬、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确保我镇小学教育事业健康、高效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镇在编在岗教师从2010年9月1日起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发放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依照我

镇或各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方案,提出考评结果,报教科局审核后,每学期由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划入个人工资银行帐户。

四、绩效工资发放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林启照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xx担任办公室主任,并安排操作程序

五、考核方法

(一)乡镇中心小学校长的考核,由区教育和科技局组织实施;乡镇中心小学以下学校校长的考核,由区教育和科技局授权和指导所在乡镇中心小学组织实施。教师及其他人员的考核由本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二)绩效考核工作可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教师的考核要采取教师自评与学科组长评议、年级组长评议相结合,校长的考核要采取校长自评与教职工代表评议、考核组评议结合等办法。教师和校长的考核应适当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可以根据考

核内容分类设立单项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三)实行对边远薄弱学校教师一定生活补贴。从全镇教师总奖励绩效工资中的2%由中心小学对外地到边远学校任教工作的教师进行奖励。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一)考勤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1、每天工作办公考勤制度

(1)每天上班前集中点名签到记录由值周领导及值周教师负责执行。

(2)认真执行学校工作时间作息制度按时到校工作。

(3)每天上班或周例会前集中签到,时间为早操时间,点名迟到一次扣1分;旷点一次扣3分。

(4)实行每天学生早操到班制,每缺少一次扣1分。

(5)实行教师每天上班时间集体办公制度,全体教师除上课或到班听课教师以外,其他教师必须到学校办公室或电脑室办公、备课、业务学习。

(6)办公室是办公专用场所,不得擅自挪作他用,要保持干净整洁和安静,每位教师要及时整理;否则每发现一次扣除2分。

(7)教师上课、办公制度,由教导处和值周教师负责对教师检查督促,教师上课迟到10分钟一次扣2

分,早退一次扣2分,缺课、旷课一节扣5分,集体办公每旷缺一节扣2分(特殊情况除外),请婚、丧假在规定假期内和病假每天扣2分,事假半天扣3分,超过10天以上,当月不享受考勤津贴,旷工半天扣10分,旷工全天扣30分。

(8)办公期间外出办事要向教导处或学校领导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9)在办公时间内要认真备课、批改作业、学习业务知识,做有助教育教学的工作,不得串室、聊天、看报或阻碍教育教学工作外的不当行为,违者扣2分。

(10)学校安排教师代课,所代课教师每节加奖2分。请假原则1天以下由村小校长或副校长审批,7天以下由中心校校长审批,7天以上按有关规定由区教科局审批。

2、业务学习及会议制度

(1)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及业务学习,准时签到。会议期间,严格遵守会议和学习纪律。

(2)开会和业务学习、培训要认真做好笔记,专心听讲,积极讨论和发表意见。

(3)每天下午4:30-5:00为教师集中业务学习、批改学生作业和校本培训时间。

(4)开会、业务学习和各种培训旷签、迟到(5分钟)

每次扣2分,请假每次扣3分,无故不参加每次扣10分,连续5次以上者,按旷工1天处理。

3、全月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者按考勤津贴标准发放,有下列情况者之一从考勤津贴中扣除:

A、考勤按每扣1分一元计算。

B、对婚、丧、产假相关法律规定的假期,以实际假期天数不享受月考勤津贴。但不做缺勤处理。

(二)职务岗位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1)班主任岗位每月发给绩效工资岗位津贴60元,参与班级管理的配班老师每月津贴30元。按要求承担校级兴趣小组指导老师(兴趣小组指导活动课时不再重复计算工作量津贴)每月发给绩效工资岗位津贴20元。班主任要全面做好本班日常管理、认真做好班级卫生、板报、学生思想等工作,认真履行班主任的任务和职责。如有以下情况之一,从班主任津贴中扣除。

a认真按班级管理办法管理好自已班级,班风好、学风浓,积极完成学校布置任务,每次不完成任务的正副班主任扣10元;

b班主任手册填写不完整,发现一次扣5元。

c班主任计划,总结不及时上交,一次扣5元。

d正副班主任没有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一次扣30元。

e班级出现管理不当的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当月正副班主任津贴。

f凡遇学校大型活动,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检查,因正副班主任思想麻痹、工作落实不到位,受到上级批评者,扣除当月正副班主任津贴。

g正副班主任在(升旗、课间操、集会、大扫除、劳动)时,不在场,每缺一次扣2元。

h小学生素质报告册填写应客观、公平、合理评价学生,如草率了解、不认真的,发现1个扣班主任5元。

i班级卫生连续3次被评为不清洁,扣班主任5元。

j在每周班级评比中获流动红旗的奖正班主任每次5元。

(2)担任教研组长每月发给绩效工资岗位津贴30元,采购、保管、事务等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30元。

(3)担任幼儿园长、一般校务人员每月发给绩效工资岗位津贴50元。

(4)担任副教导、统计员、报帐员、少先队辅导站长、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团支书、工会副主席(或履行相应职务的)每月发给绩效工资岗位津贴60元。

(5)担任学校副校级职务、工会主席、教导(或履行相应职务的)每月发给绩效工资岗位津贴80元。村小校长中心校副校长的岗位津贴100元。其中兼职人员只可计三项,累计另两项的50%、30%。

(三)教育教学管理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

1、教学常规管理,(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1)教师要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提前到教室等候上课,不得随意迟到、早退和中途离开课堂,否则按旷工论处。

(2)课间时间不准授课,要给学生充分活动、锻炼、娱乐时间。

(3)教师空堂一节,按旷工一天处理,若因空堂造成事故发生的,一切责任由当班教师负责,扣除全月津贴。

(4)按要求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积极做好各方面常规性工作。上课必须有授课教案,所上课教案必须与教案相符,要明确授课的目的、重点、难点,要有作业设计和教学反思。没有教案或该用教具不用者,每发现一次扣5元。

(5)每周每位教师听课应一节以上(全期不少于15节,听后必须有详细记录、分析和评价意见)。

(6)认真辅导学生学习,每天布置学生作业量要适中,布置学生的作业要认真详细批改并有批改记录。

a、按要求认真每天布置学生作业不少一次,每少一次扣5元。

b、教师未按时批改作业的,或批改错误的,一次扣5元。

C、没有督促学生及时更正错误的,一次扣2元。

(7)教师要积极利用现代化远程教育手段上课,提高教学课堂效率和课堂质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每位教师每月利用远教资源在远教教室或播放室上课不能少于1节,否则每少一节扣5元。

(8)认真做好各种常规检查工作,学校行政领导及教导主任和教研组长或分管工作人员要对负责工作认真负责,责任不到位的,每少一次扣除该负责人10元,记录不全的每次扣5元。

2、教学质量检验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⑴质量检测津贴标准(以参加期中、期未测试为准进行核算,期中测试为前三个月绩效,期未为后三个月绩效)

①合格率一、二年级在85-94%的三至六年级在80-87%的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100%,达95%以上的奖10元;

②合格率一、二年级在75-84%的,三至六年级在73-79%的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90%;

③合格率一、二年级在70-74%,三至六年级在68-72%(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85%);

④合格率一、二年级在60-69%,三至六年级在60-67%(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75%);

⑤合格率在59%以下(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的50%)

计算方法:

a专职教师按所教学科合格率总平的标准计算。

b跨学科老师教学质量检测津贴,语文、数学两科平均合格率的1.2倍计算,英语学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的50%计算,其他学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按20%计算(以区或区级以上命题集中评卷为准)。

c学前班教师按教学质量检测津贴的人均数计算。

(2)所任教班级在期未测试中教学积分超镇综合(或本校)年级积分的,每超1分,奖2元;低于镇(或本校)年级积分,但不低于40分的不扣分,若超过40分,每超低1分扣2元。包班或跨班的语数教师,按语数净增减总分累计奖或惩80%计算。

(3)在期未测试中教师所教学科积分居镇同年级前二名的按镇教学管理奖100元;居镇同年级积分第三

名奖80元;居镇同年级积分第四至五名的奖70元,若居镇同年级倒数后三名的(积分低于镇平均积分50分的),分别扣除50、40、30元。

(4)教师所教班级学生在乡镇区级以上竞赛和期未考试中,获镇成绩语数总分(前50名)或学校特等奖的,任课教师奖每人次10元,获学校单科奖的任课教师每人次奖5元。

(5)毕业年级教师的奖惩以学生毕业当月月绩效奖励总额×1.4倍进行奖励。

(6)学校领导核算:校长或中心校第一副校长按分管毕业年级教师奖惩,分管年级学校领导人员按本人所管年级积分奖励,惩罚按个人教学计算,中心校统计员、报帐员按全校教师前五名教学奖励津贴平均计算。(计算含该年级教师之一加分奖励)

(7)工勤人员及其他教师按平均绩效奖励进行计算。

(8)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学校、镇、区以上单位组织的各类竞赛,获校、镇、区、市、自治区的每生每人次奖2、3、5、10、20元(语数学科但累计奖励最高不超80元)。

(四) 教研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积极参与各类教科研活动和执行听课评课制度。

不得迟到、缺席,做到有事履行请假手续。各科组组长要认真组织学科教师利用资源共享的优势进行集体备课和业务学习,每位教师每月交一份自已编写的优质教案及教学反思或教学案例到教导处,然后由教导处及教研组长评出20%优秀作品,优秀的奖励5元,同时每学期要读一本教育理论专著,写好一篇学习心得或一篇教学总结,40岁以下的要上一堂公开教学课,坚持“科研兴校”理念,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促进作用,密切教育科研与教育思想、教育实践关系,使教育科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进一步调动,保护教职工的教育科研积极性,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登上新台阶,为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从教研津贴中扣除:

1、认真按要求做好教研工作的按100%发放,听课不达要求,每少一节扣5元。

2、积极参加校镇举办的公开课、示范课,每节奖励20元,没按教研要求上公开课的扣10元。

3、一学期,没有读教育理论书籍,没交心得体会和教学论文,缺一篇扣10元。

4、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一次扣5元

(五)工作量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1、工作量主要体现教师多劳多得原则,教师超课

时工作,每节课补贴按每10人0.4元计算。其计算标准为按每学期学校课时总数除以全校校教师数为每教师平均任课课时为标准。(班主任、学校领导已计岗位不再计系数,任课课程按1:1计算)

2、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每天30元。

(六)贡献奖:(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1、荣获镇、区、市以上先进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科研工作者(包括优秀党员),学科成果奖的,每人次奖励30、50、100元。

2、所在学校获区、市级先进集体或镇举办的各项活动获得奖励的每位教师奖励20元,行政领导、主任奖励50元,村小校长或中心校副校长奖励80元。?

3、荣获区级或区以上各项竞赛活动优胜指导奖每位教师奖40元,学校级指导教师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5、10、5元。

4、教师在教学中撰写的教学论文或总结、优质教案在区、市、自治区及国家级参评获奖或刊物上发表的,每篇分别获奖:

获市及市以上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元、40元、30元,获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元、20元、10元,发表在报刊上的加奖每篇50元。?

5、教师积极参加镇、区、市、自治区教学研讨和

优质课、示范课或参加各级比赛的教师获奖每次奖励:(校长及辅导员、指导领导同等奖励;年级指导教研组长按50%同等奖励)

乡镇学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40元、30元、30元。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60元、50元、40元。?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50元、100元、80元。?

6、按区教研室要求和结合本校实际申报市、自治区、国家级课题研究,自主立项课题,对课题组人员认真研究科研工作,有科研成果的每人每月奖50元,获上级部门奖的或结题的每参加研究人员奖励200元。

七、其他事项

1、绩效工资发放以学校为单位的在编在岗教师按自治区核发绩效的标准拨入学校帐户。

2、教师绩效奖励工资是在服从学校安排完成一定的教学工作任务进行奖励。

3、本镇借调人员绩效工资发放按教科局核定的发放绩效工资,借调区级按标准的1:1.2发放,借调其他学校按本人的70%计算。

4、支教教师领取全校教师绩效工资的平均津贴,每月另行津贴50元。

5、外籍外村教师到边远学校任教,榕木小学每人每月补贴50元,龙贵小学每人每月补贴40元,大成小学每人每月补贴35元,垌心小学北里教学点外村外屯教师每人每月补贴50元。

6、根据具体规定(中人发〔xx〕182号文件),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女教师,分娩、产假期间津贴补贴的按实际个人绩效工资的70%领取。

7、发生班级重大安全事故的班科任教师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校长及第一责任人按教科局管理条例承担相应责任。

8、在学校质量测评中教师有意作弊的,取消当月或本期绩效奖励工资。

9、若当月全校教师需发放的绩效工资总额超过上级当月拨款总额,则当月全校教师需发放的绩效工资按同样的百分比进行下调。若当月全校教师需发放的绩效工资总额不足上级当月拨款总额,则剩余部分结存区核算中心。

10、在年度考核中评为不合格或延期转正不定等次的,其下一年[增]??的绩效津贴按50﹪发放。

11、连续病假超过一个月的或行政拘留期间或有损害学校声誉的,停发期间当月绩效津贴。

八、特别说明

1、执行本方案时,各学校可再把制度细化具体实施。

2、执行中如出现重大偏差或出现未尽事宜,由各科组组长将问题提交学校行政会议或教代大会讨论修订。

3、本方案报区教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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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XXX中学 教师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推动学校各项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学校的生机和活力,推进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改革,体现按劳分配,优劳优酬的原则,使教职工的劳动报酬与工作责任大小,工作量多少,工作效果紧密结合,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使我校教师的工作考核做到科学化、规范化,使考核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充分体现奖优促劣的考核宗旨。根据《凉州区义务教育学校和教职工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发放实施办法》(凉教人发〔2012〕2号)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校委会讨论特制定《XXXXX教师工作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以构建符合教育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考核对象及方法 l、现在职在岗的全体教师。 2、学校按教育局规定以学校年度考核等级为依据,发放年度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 3、受教育局通报批评的责任人,列入年度考核,奖金按有关规定执行。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按规章制度规定处理。 4、经费来源是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得分发放。 5、考核时间:第二十周 五、考核内容 教师考核主要考核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具体从师德修养、教学工作、教学成绩、出勤、工作量、继续教育、民主测评与综合评价、其它工作和加分项九个方面出发,全面考评教师的日常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考核满分共计100分,不封顶。 (一)师德修养(3分)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违纪现象不得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每次扣0.5分,造成严重后果者不得分。教师之间产生矛盾造成恶略影响者不得分。 2、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并有记载,有笔记。无故不参加学习按旷职半天处理,无笔记不得分,笔记不全扣0.5分。 (二)教学工作(10分) 1、备课(3分) (1)教师所任学科备课课时足,内容充实,目的明确。每学期以16周记数,缺备1课时,扣0.5分,无下限,质量情况由教导处、教研组按平时检查酌

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doc

红旗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绩效工资 考核及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落实我校教职工岗位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我校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我校教职工长效激励机制,客观、科学、公正地评价学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真正落实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激励机制,根据《岫岩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和岫岩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讨论稿)。 一、指导思想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 二、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绩效考核主要内容和要求 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省、市、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对教师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德”的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能”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勤”的考核内容包括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等方面的情况;“绩”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效果、教学效果、教研业绩和专业发展等方面的内容。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师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其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3个工作日)。 四、绩效考核的组织管理

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学校2017年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定稿)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县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及县委政府的指导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根据教师不同工作岗位、任务和内容的特点和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二、制定原则: 1、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在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的同时要坚持思想领先,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倡导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 2、优教优酬,公平竞争,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 3、合理统筹,大体平衡,教师间既要体现优教优酬,适当拉开差距,又要兼顾部分教师的绝大部分利益。 三、实施对象与时间 编制在岗教师,从2014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德、能、勤、绩、廉五项 德(15分)(办公室考核) 一、理论业务(例会、各处室、教研组会议等)学习,积极参与。(5分) 1、无会议记录,学习笔记、学习心德(总结)每项扣1分。 2、开会缺席1次扣2分,请假1次扣1分,迟到早退1次扣0.5分。 3、开会期间改作业、试卷、写教案、打瞌睡一次扣1分。

4、开会讲与会议无关的话或议论与会议无关的事件,一次扣1分。 5、手机响或在会场接打手机一次扣1分。 6、中途私自离开会场扣 1分,如离开时间超过10分钟,扣5分。 二、教育思想,关心爱护全体学生,致力于学生全面发展。(5分) 1、不服从或无故推卸学校工作安排扣2分(次)。 2、将学生赶出课堂扣2分(1人次)。 3、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殴打、谩骂等)扣1分(次)。 三、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5分) 1、为人师表,在校内外引起较大的积极影响,加2分。 2、行为违反规范,打架、谩骂、污辱他人人格带来较大社会反响,经查实扣5分(次)。 3、酗酒闹事,受到处罚或相关组织告知学校扣5分(次)。 4、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查实1次扣1分。 5、受到党政纪处理,治安处罚者1次扣5分,取消评选优模资格。 6、不注意自身形象教育学生,穿奇装异服、背心、拖鞋进课堂,在学生面前抽烟,在校园内吸游烟,因饮酒、抽烟等影响上课。违者1次扣2分。 7、上课时瞌睡、吸烟、坐桌椅查实1次扣5分。 8、上班期间做本职工作以外的事情:如用电脑玩游戏、淘宝、看股票等,查实一次扣5分。 9、在公众场合或者通过互联网散布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且造成一定影响。查实一次扣10分。 能(40分)(教务处考核)

韶关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

韶关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学校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学校决定在岗位聘任的基础上,根据《广东省省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原校内生活补贴)和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各类奖励、中外合作办学和创收等)。实施范围为我校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 第二章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第三条基础性绩效工资分为岗位津贴和节日补贴。岗位津贴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基本工作量,原则上按个人所聘岗位对应的《广东省省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岗位津贴标准执行,按月随工资发放。节日补贴在绩效工资总量内,按国家节假日规定及学校实际发放,发放总额不超过省直机关水平。 第四条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岗位设置中有关文件规定的岗位职责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未完成年度岗位职责者,按比例减发岗位津贴。减发办法及标准由各二级单位制定并报学校人事处备案。减发的岗位津贴纳入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第三章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第五条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发挥绩效工资的导向作用。

第六条二级学院人员的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全日制在校学生数进行核算;行政科研教辅人员的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则根据岗位的不同,按岗位责任积分进行核算。 第七条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让教职工参与和监督分配。 第八条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学校可分配总量按比例切块、分级管理。依据所定的分配介质(全日制在校学生数或积分)核拨给单位(部门),实行单位(部门)的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动态包干制。学校进一步扩大二级单位(部门)分配自主权,强化二级单位(部门)责任意识,与二级单位目标管理有机结合。 第九条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分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和行政教辅科研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两类,其中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指二级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完成全日制学生培养计划和教育管理任务获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行政教辅科研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指学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科研机构人员,教辅单位工作人员,思政部人员按责任积分数获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在学校可分配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与行政教辅科研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一定的分配比例切块。 第十条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核拨办法 (一)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划拔该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数津贴+跨学院授课课酬-外学院在该学院授课课酬 (二)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按折合学生数核拨的津贴:

2019学校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案

2019学校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案 20xx学校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案范文1 为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进一步规范我校(含幼儿园)教职工收入分配秩序,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励机制的内部制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根据仙教【20xx】1号《关于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学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引入机制,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分配方案,以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理顺学校内部各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公开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学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贴、工作量考核、工作业绩考核三部分构成的考核分配方案。绩效工资总额中班主任津贴每班

100元/月,其余部分的构成为:工作量津贴占50%,工作业绩津贴占50%。 A1、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每月津贴标准为100元。学校要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考核合格的每月按标准领取班主任津贴。 A2工作量(按下列四个项目的具体课时计算) 1、管理职务职责工作量: 管理职务岗位包括班主任、年段长(年段3班及以上的)、教研组长(语文科、数学科、综合科三人)、小学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和督导员等。学校根据岗位职责考核量化,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按下列办法折算课时数。 (1)班主任职责工作量:中学班主任工作量是本校教师周工作量的五份之一;小学班主任工作量是本校教师工作量周的六份之一。 (2)教研组长职责工作量:组织一次教研活动折算为周工作量的七份之一。 (3)行政管理职务职责工作量:中层干部正职按本单位教师平均工作量的一半折算;副职按不高于本单位教师平均工作量五份之二折算;校级副职其岗位职责按本单位教师平均工作量一半折算;教研员工作量按本单位教师平均工作量一半折算。 2、教学工作量

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学校2017年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定稿)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县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及县委政府的指导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根据教师不同工作岗位、任务和内容的特点和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二、制定原则: 1、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在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的同时要坚持思想领先,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倡导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 2、优教优酬,公平竞争,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 3、合理统筹,大体平衡,教师间既要体现优教优酬,适当拉开差距,又要兼顾部分教师的绝大部分利益。 三、实施对象与时间 编制在岗教师,从2014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德、能、勤、绩、廉五项 德(15分)(办公室考核) 一、理论业务(例会、各处室、教研组会议等)学习,积极参与。(5分) 1、无会议记录,学习笔记、学习心德(总结)每项扣1分。 2、开会缺席1次扣2分,请假1次扣1分,迟到早退1次扣0.5分。 3、开会期间改作业、试卷、写教案、打瞌睡一次扣1分。

4、开会讲与会议无关的话或议论与会议无关的事件,一次扣1分。 5、手机响或在会场接打手机一次扣1分。 6、中途私自离开会场扣1分,如离开时间超过10分钟,扣5分。 二、教育思想,关心爱护全体学生,致力于学生全面发展。(5分) 1、不服从或无故推卸学校工作安排扣2分(次)。 2、将学生赶出课堂扣2分(1人次)。 3、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殴打、谩骂等)扣1分(次)。 三、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5分) 1、为人师表,在校内外引起较大的积极影响,加2分。 2、行为违反规范,打架、谩骂、污辱他人人格带来较大社会反响,经查实扣5分(次)。 3、酗酒闹事,受到处罚或相关组织告知学校扣5分(次)。 4、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查实1次扣1分。 5、受到党政纪处理,治安处罚者1次扣5分,取消评选优模资格。 6、不注意自身形象教育学生,穿奇装异服、背心、拖鞋进课堂,在学生面前抽烟,在校园内吸游烟,因饮酒、抽烟等影响上课。违者1次扣2分。 7、上课时瞌睡、吸烟、坐桌椅查实1次扣5分。 8、上班期间做本职工作以外的事情:如用电脑玩游戏、淘宝、看股票等,查实一次扣5分。 9、在公众场合或者通过互联网散布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且造成一定影响。查实一次扣10分。 能(40分)(教务处考核) 一、服从学校任课安排,按课表认真上课。

学院绩效工资文件实施方案(修订)

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绩效工资 实施方案(修订) 为了推进学院事业的持续发展,进一步理顺和协调利益分配,完善学院岗位设臵、聘任与考核机制,更好地推进院系二级管理体制改革,根据《江西理工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修订)》(理工发【2013】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有利于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合理调整各类人员的收入水平。 (二)有利于深化院系二级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与奖励性绩效挂钩,充分调动各系、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有利于完善学院、各系、各部门内部考核和监督管理机制,扩大各系办学自主权,促进学院学科建设和办学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基本原则和思路 (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兼顾效率与公平。即基础性绩效工资保公平,奖励性绩效工资奖效率。建立教职工的绩效工资与岗位责任、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挂钩。 (二)坚持“职责分明、责酬一致”的原则。强化考核机制,将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岗位聘任期满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分配挂钩,做到岗责分明,责酬一致。逐步形成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上能下的制度环境。 (三)坚持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兼顾三支人才队伍平衡的原则。

(四)坚持“平稳过渡、有效衔接”的原则,充分考虑现行学院内酬金分配方案的继承性。 (五)坚持“总量控制、稳步增长”的原则。学院将根据自身财力和事业发展情况,建立绩效工资正常增长的机制。 三、绩效工资构成和比例 此次绩效工资改革,是将此前学院实行的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45%~5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55%~50%。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教职工所聘任岗位和资历。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岗位考核和单项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主要体现教职工在所受聘岗位上取得的工作业绩。其中,岗位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所受聘岗位聘任期内教职工个人取得的业绩、贡献大小和岗位履职情况,根据考核结果核发;单项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指教职工年度单项工作经考核业绩特别突出或按学校等上级文件规定,经学院研究单独发放的工作酬金。 四、绩效工资实施范围和时间 (一)实施范围:全院在编在岗在聘的教职工。 (二)实施时间:从2013年3月1日起执行。 (三)特别说明: 1、根据学院岗位设臵,绩效工资按专业技术、管理和工勤技能岗位不同分别进行核算。 (1)专业技术岗设主系列和辅系列。其中,主系列有正高级专

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海则滩九年制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强化岗位责任制,根据靖边县教育局《靖边县教师绩效工资提高10%部分考核分配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调动我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与健全学校内部考核结合起来,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促进我校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我校所有在编在岗公办教职工。 四、考核办法 我校教师绩效考核拟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考勤(约10%) 1、请假程序

凡本校教职工因事,因病或因离岗,需事先自行与其他教师协商确定代课教师及代班主任并在教务处填写请假条,由代课教师及代班主任确认签字后,经有关领导批准,请假人将请假条送交教务处登记后方可生效,请假人因事不能按时返岗者,应在假满前向有关领导履行续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准补假,假满到岗时,要在教务处销假,否则,以旷工对待。 2、批准权限 一天及一天以内的假由教务处(后勤人员由总务处)主任批准。 二至七天的假由校长批准,七天以上的假由校长签字后报教育局批准。凡校委会成员出差或请假,全部由校长批准,校长请假由上级主管教育部门批准。 3、.假期待遇 (1)每学期每位教职工可享受六天公假,出全勤的教职工考勤奖励300元,若剩5天公假考勤奖励275元,剩4天公假考勤奖励225元,剩3天公假考勤奖励150元,剩2天公假考勤奖励80元,剩1天公假考勤奖励20元,六天假全部享受无考勤奖励。 (2)每请病、事假超出公假一天考勤处罚50元,单独请会假一次考勤处罚20元,单独请操及升旗假考勤处罚10元。 (3)婚假、丧假、第一胎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病不能坚持工作者可请病假,病假在七天以上者,需持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请假,有关手续认证后经学校批准方可请假。假满后持买药发票和医保办报销手续方可记病假,否则以旷工论处。 (5)教师必须每周星期日傍晚预备铃响后至上第一晚自习铃前到教导处签到,如有请假者以时间计算,第二晚自习前签到者以会假一次计,否则按事假半天记假,未履行请假手续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6)外出学习、培训与出差待遇相同,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由教师自己请代班、代课教师,三天以上由教导处安排;其他原因请假均由教师自己请代

学院绩效工资年终分配方案(试行)

学院绩效工资年终分配方案(试行) 根据《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穗工贸院〔〕号)的文件精神,为调动全院各类型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坚持本着“量入为出、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以平时过程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以目标考核为参考依据,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绩效工资年终分配办方案。 一、考核时间范围 根据学院绩效分配方案和学年目标考核需要,绩效工资年终奖发放考核时间范围为上年度的月至本年度的月。 二、年终奖发放人员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院考勤在册的教职工(含借调在外、外聘、劳务派遣,不包括兼职和实习人员)。年终奖发放当日不在册者,不计发年终奖,下列情形者除外: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离职的在编教工; 、因工作需要由上级部门调离本单位的在编教工。 三、学院年终奖构成 学院年终奖总额学院年终奖配给额学院平时考核部门结余部分各部门内部考核结余部分 其中:学院年终奖配给额学院年终奖预留结余部分培训及其他收入可用于发放年终奖部分 四、年终奖分配办法

(一)学院年终奖总额划分办法 学院年终奖配给额按照《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穗工贸院〔〕号)制定的分配原则,按照职能部门和教学机构总人数,以人均分配的形式分成职能部门年终奖配给额和教学机构年终奖配给额两大部分。 、学院职能部门年终奖总额构成及分配办法 学院职能部门年终奖总额职能部门年终奖配给额学院考核职能部门结余金额 学院职能部门年终奖基数(学院职能部门年终奖总额–校卫等无奖金系数人员的年终奖额度)÷学院职能部门岗位系数总和 各职能部门年终奖总额学院职能部门年终奖基数×该部门岗位系数×该部门年终考核百分数该部门内部考核结余金额学院年终奖励金额 说明: ①校卫、生活指导老师、司机等无奖金系数的人员年终奖分配标准另行制定; ②学院职能部门岗位系数总和:指年终奖发放当月职能部门岗位系数总和(未经批准增加的岗位系数不纳入总和计算); ③部门岗位系数:指该部门在考核时间范围内各月岗位系数之和的平均数(未经批准增加的岗位系数不纳入总和

XXX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设计

XXX学校 教师绩效奖励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管理四篇文章”,深化我校内部管理体制,增强学校内部活力,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遵循“多劳多得,优劳优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效激励,可操作性”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学校特点的分配制度和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促进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拟定我校绩效奖励考评分配实施方案(试行),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调动我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与健全学校内部考核结合起来,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促进我校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考核对象 我校所有在编在岗公办教职工。 四、考核办法 我校教师绩效考核拟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考勤(约10%) 1、请假程序 凡本校教职工因事,因病或因离岗,需事先自行与其他教师协商

确定代课教师及代班主任并在教务处填写请假条,由代课教师及代班主任确认签字后,经有关领导批准,请假人将请假条送交教务处登记后方可生效,请假人因事不能按时返岗者,应在假满前向有关领导履行续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准补假,假满到岗时,要在教务处销假,否则,以旷工对待。 2、批准权限 一天及一天以内的假由教务处(后勤人员由总务处)主任批准。二至七天的假由校长批准,七天以上的假由校长签字后报教育局批准。凡校委会成员出差或请假,全部由校长批准,校长请假由上级主管教育部门批准。 3、.假期待遇 (1)每学期每位教职工可享受六天公假,出全勤的教职工考勤奖励300元,若剩5天公假考勤奖励275元,剩4天公假考勤奖励225元,剩3天公假考勤奖励150元,剩2天公假考勤奖励80元,剩1天公假考勤奖励20元,六天假全部享受无考勤奖励。 (2)每请病、事假超出公假一天考勤处罚50元,单独请会假一次考勤处罚20元,单独请操及升旗假考勤处罚10元。 (3)婚假、丧假、第一胎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病不能坚持工作者可请病假,病假在七天以上者,需持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请假,有关手续认证后经学校批准方可请假。假满后持买药发票和医保办报销手续方可记病假,否则以旷工论处。 (5)教师必须每周星期日傍晚预备铃响后至上第一晚自习铃前

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盘锦市绩效工资考核及工资分配实施方案为了全面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落实我校教职工岗位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我校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我校教职工长效激励机制,客观、科学、公正地评价学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真正落实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激励机制,根据《盘锦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和盘锦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讨论稿)。 一、指导思想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 二、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绩效考核主要内容和要求 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省、市、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对教师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德”的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能”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勤”的考核内容包括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等方面的情况;“绩”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效果、教学效果、教研业绩和专业发展等方面的内容。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师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其绩效考核个3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 工作日)。 四、绩效考核的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我校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实施过程。 (二)学校设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监

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小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2014年秋季) 根据上级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学校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各工作目标的积极性,努力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和谐发展。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即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三、考核范围: 在编在岗的学校公办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 1、师德师风、重大安全问题(一票否决) 2、工作量(30分) 3、常规教学(30分) 4、教学业绩(10分) 5、考勤(30分) 合计100分 五、考核办法及程序: (一)师德师风、重大安全问题考核。 1、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 2、依法从教,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3、爱岗敬业: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按时上课,不随意离开课堂。 4、热爱学生,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学困生。 5、严谨治学,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6、团结协作,与同事和睦相处,自觉维护学校形象与家长和谐相处,尊重其人格,无投诉。

7、为人师表,打扮衣着大方得体,禁用教师忌语,麻牌赌博无投诉。 8、廉洁从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9、服从分配,勇于承担临时任务。 10、不乱定复习资料,不乱收费。 由全体教职工对每位参加分配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按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过半数认为其不称职者则无资格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二)、工作量考核(30分) 1、人均工作量20分,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优秀20分,良好15分,一般10分,差5分)。 2、班主任(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思想教育、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等。采用民主评议方式进行考核。)、学校班子成员(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提高自身素质、参与学校管理或相关工作、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等情况。采用民主评议方式进行考核。)工作量10分(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 3、超工作量(包括勤杂事务)。(超代一节加0.5分,少代一节扣0.5分,勤杂一天1分)。 (三)、常规教育教学考核(30分) 1、备课:教案超前一周(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无故不送检者每次扣1分。 2、上课:依师生综合考评为准(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 3、作业批改:(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无故不送检者每次扣1分。 4、按规定要求参加教育、教研、学术活动(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5分;病假每次扣0.5分;事假每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2分)。 (四)、教学业绩考核(10分) 获得全镇学科竞赛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五)、考勤考核(3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依据学校考勤记载。 1、法定假(不扣考核分)。 2、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 1分。 2、事假一节扣0.2分。 3、病假每节扣0.1分。 4、旷工每节扣0.5分。 教师请假要写请假条,病假要附县级及以上住院病历和结算单。无请假条

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同时,统筹解决中小学教师待遇,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在这次增加的教师津补贴工资中,分为基础性津补贴和奖励性津补贴,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工资,奖励性津补贴(每人每月400元)作为教师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支配,以体现岗位责任和工作业绩。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福清市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五、工资构成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60%,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 六、分配额度及办法 (一)工作量(任务)补贴的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60%×6个月 1、出勤补贴:实行每天签到制,出满勤者每月补贴80元/人。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病假、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节分别扣5元、10元,旷课每节扣20元;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业务学习,学校、教研组会议,教研活动及其它

学校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讨论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省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以及县教育局关于《xx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学校发展的规范化科学化的考核评估机制,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起科学、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鼓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加强学习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整体推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发展。 二、绩效工资考核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本校正式在编教职工。

三、绩效工资考核原则 1、科学性原则:各项考核指标及分值的确定,要科学合理,符合学校工作的特点,力求科学、规范、简约,易于操作。 2、法规性原则:实施方案要符合《教育法》、《教师法》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绩效工资发放的有关规定,通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实施。 3、发展性原则:终结性结果和过程性考核相结合,全面分析,合理评价,有利于促进学校工作和教师发展。 4、公正性原则:考核教师要从实际出发,做到客观公正,对教师一视同仁,不偏不倚,标准面前人人平等;考核工作各环节加强民主监督,层层把关,做到“四公开”,即考核标准公开,考核方法公开,考核过程公开,考核结果公开。 5、注重教学实绩原则:突出教师工作的核心——教学工作,突出教师在本职岗位做出的成绩和贡献。 四、绩效工资考核形式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学校各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绩效考核实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建立适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要求、符合学校实际的内部分配机制,更有效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健康快速发展和教育教学各项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人社发45号)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实施绩效工资,坚持效率优先、注重公平、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指导思想。各项考核工作透明、公正,强化教职工的敬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全校工作效率,增强学校办学活力。 (一)坚持责、权、利一致的原则。 职工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挂钩。 (二)坚持突出一线、突出重点的原则。 分配向工作一线、高层次人才和有突出贡献者倾斜,强化激励机制。 (三)坚持量入为出,总体平衡的原则。 根据学校财力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使教职工的收入与学校发展、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联动。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绩效工资实施范围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和离岗待退人员。 绩效工资兑现时间以市人事部门正式通知为准。 三、绩效工资分类及比例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 四、实施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岗位系数按照学校现行奖金系数标准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数根据学校财力确定,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核准。 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月考核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主要包括超工作量补贴、突出贡献奖励、年度考核奖励、政策性奖励、教育科研项目奖励、班主任津贴、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一次性奖励等,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1、超工作量补贴。教师超课时、教师兼岗、行政人员兼课、教职工加班值班等基本工作量之外的工作计发超工作量补贴。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超工作量补贴计发

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docx

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欢迎借鉴与阅读! 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在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同时,统筹解决中小学教师待遇问题,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在这次增加的教师津补贴工资中,分为基础性津补贴和奖励性津补贴,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工资。奖励性津补贴,作为教师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支配,以体现岗位责任和工作业绩。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靖边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及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根据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1、坚持按劳分配、优师优聘、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

科学安排,构建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及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等的考核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学区工作人员、教学点教师。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占绩效工资中规范后的津补贴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为规范后的津补贴的30%与上年12月所有教职工基本工资总额之和。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及量化办法 考核内容主要为岗位考勤,按月进行考核。 1、按规定职务离岗人员和大龄教职工(男57周岁、女52周岁以上)不上班的可全额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 2、经批准脱岗进修教师、本系统内借用教师、婚丧产假教师 全额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 3、无故长期不在岗教师不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 4、每月旷工达5天以上的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的60%;

湖南师范大学过渡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湖南师范大学过渡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试行) 根据《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发〔2006〕135号)和湖南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过渡性绩效工资(以下简称“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适用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 二、基本原则 (一)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的原则。围绕学校的总体发展目标,有利于建设和稳定一支高素质的教学、科研队伍。 (二)强化岗位、注重质量、提升效能的原则。强化岗位工作职责,严格考核制度,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按岗定酬、按绩定酬、岗变酬变、上下浮动。 (三)统筹兼顾的原则。提高教职员工整体收入,适度平衡各类人员的收入水平,促进各类人才队伍的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四)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保证教职员工收入的稳步提高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三、绩效工资的认定 以学校的岗位设置为基础,以岗位聘用结果为依据确定教职员工的绩效工资类别和档次。

四、绩效工资构成和总量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部分和奖励性部分组成。基础性部分占绩效工资总量的60%,奖励性部分占40%。 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和财力确定,并按比例实行划块分配,总量控制。 五、基础性部分 基础性部分由保留津贴和岗位津贴组成,占绩效工资总量的60%。 (一)保留津贴 保留津贴为现在随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发放的保留补贴、误餐补贴和生活补贴。绩效工资实施后,保留津贴发放的项目和标准不变,继续随基本工资发放。 (二)岗位津贴 1.岗位津贴是分别按专业技术(教学科研和其他专业技术)、党政管理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设立的津贴。岗位津贴按三类岗位各自所设置的岗位层级设置档次标准(见附件1)。 2.岗位津贴的档次设置 “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岗位津贴设十二个档次:一到四档为教授,五到七档为副教授,八到十档为讲师,十一、十二档为助教。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岗位津贴设十一个档次:三到四档为正高,五到七档为副高,八到十档为中级,十一、十二档为初级,十三档为员级。 “党政管理岗位”人员岗位津贴设置二十一个档次:正校、副校、正处、副处、正科、副科每一层级分别设三个档次,科员设两个档次,其他设一个档次。 “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岗位津贴设置十个档次:高级技师、技师、高级

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新仁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发放 实施细则 为了充分调动我校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乡中心校制定得《新仁乡中小学学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实际,拟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工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对象及时间 学校在编在岗正式教职工。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考核。下列情况教师绩效工资的发放: 1、新招录(聘)教职工从批准使用单位编制的当月起执行绩效工资。在职教职工工作单位变动的,从批准使用新单位编制的当月起列入新单位的绩效工资管理考核。 2、达到退休年龄的教职工,从办理退休的下月起不再列入执行绩效工资管理,提前退、辞退、终止或解除聘约合同的教职工等从办理有关手续的下月起不再列入执行绩效工资管理范围。 3、校际交流、支教的教师,绩效工资由原学校管理发放,绩效考核工作由交流、支教学校负责提供考核依据,由原学校确定考核等次。 4、未承担学校任何工作的教职工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5、借非教育系统人员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聘民办学校任教的人员绩效工资由民办学校执行。 6、癌症、麻风、精神病、因公伤残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7、长病人员连续病假两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80%发放,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 8、全年连续旷工超过10天或累计旷工超过15天,全年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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