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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刷投标须知 - 白银二标段

甘肃七建一公司白银银西保障性住房工程29#-33#楼粉刷(收尾)工程内部劳务投标须知

一、综合说明

1、本工程按照七建集团劳务公司内部劳务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招标单位工程的实际,资格预审组长由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部部长担任,预审组成员由发包单位指派人员和集团劳务公司经理等由有关人员共同组成,审核合格后预审组成员签字确认;选定不少于5家单位参加该工程投标,投标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提供施工单位对参加投标单位或领包人的评价,考察包含信誉、施工操作能力等情况。

(2)提供上一年度主要业绩,考察履约劳务承包合同执行情况。

2、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提交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资信材料原件。

3、投标人一旦中标如无特殊理由,不允许向招标人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和要求。若投标人提附加条件,按废标处理,招标单位有权对该项目工程劳务承包另行发包。

二、工程简介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白银银西小区保障性住房项目29#-33#楼

(2)工程地点:甘肃省白银市高速引道西侧

(3)建设单位:甘肃省保障性建设安居工程投资公司

(4)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5)建筑面积:每栋楼12074.07㎡

(6)建筑参数层高: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十八层,共2个单元720套住宅。

建筑高度至主体屋面结构板面56.67m。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标准层层高2.9m,一层层高4.100 m。

(7)垂直运输:施工电梯

(8)项目联系人:项目经理:周福兵(29#-33#楼)、电话:138********

三、参加投标单位基本要求

(一)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是具有一级建筑劳务资质或二级以上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投标方投标时,必须提交有效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废标)、税务登记证、企业简介、曾经参与施工的工程名称及质量评定证明以及各管理岗位及特种操作工人的上岗证原件供审验),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为2013年已年审且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单位已在公司施工,上述资料已在公司备案且已年审,则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或法人委托书原件(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必须承诺能够满足发包方对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必须承诺遵守本招标文件所约定的工作范围及各项具体指标要求。

(三)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通过招标人的资格审查。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施工单位代表,必须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有效的受托人(附法人代表证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单位应认真踏勘现场,详细了解现场环境,并在投标时考虑现场环境因素。

(五)临建、住房及出入管理要求

1、本工程招标人实行工地实名制管理,投标人应承诺保证服从招标人的各种项目管理制度。简述如:1.凡进入施工现场承包工程任务的队伍,必须向项目提供本作业队伍营业执照、进入当地施工许可证(外地队伍需

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委托书、进入当地施工备案手续(外地队伍需提供)。每缺一证(书),罚款100元。2.投标方进场时必须向项目劳资员提供本队人员花名册、务工人员劳动合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每缺一项罚款100元。若有人员变动,投标方必须将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重新上报一次给项目,若不及时上报,给投标方处以每月每人罚款100元直到上报为止。3.投标方每月必须向项目劳资员提供有工人签字的出勤表和工资发放核对表(或接受招标方刷卡管理制度)。否则,招标方有权予以每月度付款暂扣10%工程进度款的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金。

2、投标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和佩戴安全帽才能进入作业区,未按要求着装或佩戴安全帽的作业人员,招标方保安有权拒绝进入施工现场,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由中标方自行配备印有“甘肃建投”的安全帽和工作服,但须满足招标方统一要求(即普通工人戴蓝色安全帽,特种作业人员戴红色安全帽、管理人员戴红色安全帽,项目安全监督员的安全帽统一为大红色,安全监督员安全帽上必须印“安全监察”,如不能满足要求,由招标方代购并予以扣款)。如在施工中发现中标方工作人员未穿工作服、未佩戴安全帽者或穿戴其他单位的工作服和安全帽,招标方有权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并且中标方须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50元/人次,以现金或直接从中标方进度款中扣除方式支付(由招标方安全人员按规定开出的安全罚款无论中标方是否同意或签署,一律有效)。

3、施工现场不提供住宿用房、承包价中含住宿及工人伙食费用。

4、各项清单报价中请综合考虑上述有关费用,一并包干,不再另行计取。

(六)投标单位应自行组织人员认真踏勘现场,详细了解现场环境,并在投标时考虑现场环境因素。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各种可能影响报价的因素,如:本工程需连续施工、包括赶工措施、市场涨价、设计变更、政策性调整等,本次投标报价一次包死不予调整。

(七)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的协调和管理,遵守招标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投标人中标后应配备技术人员根据施工实际情况编制周工作计划和资源需求计划,所有施工组织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具体施工方案实施。

四、招标范围与约定

(一)投标范围:砌体分项工程。

(二)在所属工作范围内代表招标单位履行对业主的各项承诺。招标范围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清单所列内容。

(三)招标人(项目部)提供内容

1、材料:水泥、砂、石子、钢筋、模板、吊篮。

2、机械:搅拌机。

3、招标方负责将施工电源提供到现场末级配电箱。

4、施工需要配备的施工电梯司机、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

5、招标方负责提供全站仪、经纬仪、负责现场轴线控制网布臵,并对投标方细部放线、标高、垂直度控制进行复核监控。

(四)投标人提供的内容

1、辅材:除招标人提供的材料以外的所有辅材。

2、小型机械:手推车、振动棒、电源线、手提式电锯、磨光机、水管。

3、上述费用均应进入单项报价内。投标人提供的小型机械设备必须满足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要求,进场后应将有关合格证与安全使用证等资料交至招标人项目技术部,如因中标单位自购或自备机械设备不足,招标人可代为购买后调拨给中标人(中标人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购买单价),费用从当月实付工程款中扣除。如因中标人提供的小型机械设备等质量不合格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4、承包范围内建筑材料、周转架料的场内150m 以内配合卸料及指定地点堆码。

5承包范围内含文明施工费用。如落地灰未清理等按每平方(建筑面

积)3元从承包合同内扣除。

五、招标工作内容

1、粉刷工程:熟悉施工图纸,布臵操作地点,领退料具,班组自检互检,操作完毕后的场地清理等。准备工具,清扫墙面及清理落地砖、灰,并运至指定地点堆放等全部操作过程。调制砂浆:筛砂、准备机具,150米以内原材料地面水平运输(水泥及辅材150米以内)、配料、过磅(斗)、清理机具前灰浆等全部操作过程,包括搭拆施工高度在4.2米以内的简单架子及翻板子(架子材料包括地面30米以内水平运输,楼层包括下一层翻至上一层或上一层翻至下一层的垂直运输)。

2、文明施工:投标人只负责施工操作面达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保护好成品。其余由招标人负责。

3、报价包含所有工具费。

4、特殊工种人工费实际结算时按实际工期再相应的调整。

5、本次报价包含投标方住宿及食堂等所有生活费用。

6、施工过程中的零星用工投标方应无条件配合,所发生费用和招标方协商解决,并有项目经理或主施工员签字确认。

7、以上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图纸设计要求及所有砌体过程中的操作程序。

六、工期要求

1、工期:29#、30#、31#、32#、33#楼外墙粉刷于2013年9 月 30日前完成所有承包项目,并达到结构验收条件。内墙粉刷于2013年11 月 15日前完成所有承包项目,并达到结构验收条件。

若由于建设单位或招标方原因工期延误,按现场确认单工期相应顺延。

2、投标方应针对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工期计划,并做出书面的工期承诺。

3、投标单位应保证劳动力的及时进场、并应保证劳动力稳定,连续施工,确保节假日、夜间及农忙期间正常施工。

4、中标单位进场后必须与招标人签定《施工工期管理协议书》,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严格按协议书进行中间节点考核。如因中标单位原因延误合同约定节点工期或总工期,每拖延一天承担2000元违约罚款(每栋楼)。

5、如因投标人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超过合同约定工期使用的招标方提供的垂直运输机械、周转料具、办公设施,其超过合同约定工期的租赁费、相关人工费用、违约金、业主的有关经济处罚及其它工种招标人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6、施工管理组织和进场人员要求

(1)本工程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中标单位进场后必须按照招标方的要求提供各种资料。

(2)中标单位应建立健全自身施工组织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若不持证上岗或缺岗,每人每天承担违约金200元,直至持证上岗或不缺岗。质检、安全均由投标单位自检合格后书面报验招标人,由招标人向监理报验备案。(管理人员如粉刷工工长、现场总负责、安全员、质检员、材料负责人均需有人负责相关岗位职责,进场前报招标人审核通过,不得自行更换,否则按有关规定办理)。注:1、投标单位应保证每次报验一次合格通过,如因投标单位施工原因引起业主、监理发送整改函件,每发生一次,处罚1000元,并由投标单位承担由报验、整改引起的工期滞延、业主、监理罚款及增加费用。2、现场须配备一名现场总负责,一名安全员、一名质检员,每栋楼须配备一名瓦工工长,。

(3)如果投标人不能提供合格的上岗人员及相应的劳保防护用品,招标人可代为提供,相应工资费用在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4)中标单位进场应保证能组织足够的劳动力,以满足分包内容施工进度要求。进场人员年龄结构应控制在18周岁至48周岁,并且属于成建制的男性成年施工人员。中标通知书发出三天应组织30名以上工人进场,

高峰阶段应至少保持60人以上施工。每缺1人承担50元/日一人次的违约金。

(5)中标方应按国家和招标方有关规定,与现场作业人员和各作业班组签订劳动合同书,按月编制工人花名册、出勤统计、工资发放签字确认表,并将上述资料及时报招标方审核备案(工资发放签字表作为每月工程量审核付款的前提条件,投标人提供工程预算书时,必须提供上月工资发放签字表和当月出勤统计表予招标人项目预算部),如因中标方用工手续不全所发生的一切问题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七、质量要求

1、本工程质量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优良标准,及七建集团公司各项文件。并有具体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投标方在施工中必须认真按本项目部编制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如因投标方原因未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质量标准,招标人将从工程结算总价中扣除相应的处罚金。

2、为确保本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要求及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设计、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等有关文件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保证条件。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无正当理由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采取整改措施,调整工作面,直至更换劳务分承包商,责令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隐蔽验收与三检制度。乙方应按施工流程及时向甲方项目部申请办理工序交验,上道工序乙方未自检、甲方或监理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若有擅自隐蔽的行为,每次对乙方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中标人如不能按要求完成此项内容,招标方有权中止合同或另行安排其它人代做,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费用。

4、施工中经检查、检验工程不合格或未达到甲方质量要求,乙方按质

量验收规范要求进行返工、返修并承担返工、返修的费用,不顺延工期。若连续两次以上检验、返工返修整改仍不合格,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或另行安排其它人代做,并由乙方承担相应增加费用。

5、因乙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出现影响工程结构、使用功能等重大事故时,乙方必须承担事故处理所发生的所有费用,除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外,还将严格按国家颁发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处罚。

6、业主、甲方、监理、设计或建管部门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能否满足工程质量目标或设计、规范要求表示疑虑并要求检验、检测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检验、检测,并承担因乙方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工期不顺延。

7、抹灰队伍进场时,甲方应与乙方进行分层书面交接(包括主体结构偏差、楼层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等)。

8、乙方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配合甲方进行质量、安全、技术施工交底。

9、乙方应尊重并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如违反相关规定或收到甲方的整改通知,乙方不及时作书面回复,甲方可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

八、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与招标人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资金的投入;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确保完善该安全体系。

2、投标方在施工操作面必须保证达到“七建集团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同时满足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安全说明。

3、杜绝伤亡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3‰。

(1)若发生人员的工伤安全事故,医疗费及误工费和看护费合计费用在30000元以内的由乙方承担;

(2)合计费用超过30000至50000元之间的,除过乙方必须承担的10000元基数以外,超出10000元以上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3)合计费用超过50000元至80000元之间的,除过乙方必须承担的10000元基数以外,10000元-20000元之间,甲方双方各承担50%, 20000元-50000之间的部分,乙方承担30%,甲方承担70%;

(4)80000元以上的报相关部门进行安全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事故发生的责任原因,按责任大小甲乙双方分摊。如果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的,乙方负主要责任。如果甲方不按规定做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的发生安全事故的,甲方负主要责任。乙方负责具体事故的处理及善后工作。

4、投标人在任何时候都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施工现场和临建生活设施区域安全,防止其员工与其他或员工之间发生违法、违纪或暴力等妨碍治安或者犯罪的行为,发生一次处罚1000元,并由投标人对该种行为承担财产损失责任。

5、操作面文明施工“必须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确保省级文明工地、确保达到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标准化工地、并有具体措施和承诺。文明施工具体质量目标为工完场清,即所承包施工操作面范围内在拆模后12小时内清理打扫建筑垃圾和转运建筑材料并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堆放,不可以在工地上燃烧垃圾。为防蚊子滋生,任何时间生产区不容积水。如属中标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内容或合同约定工作内容未完成,经招标单位下整改通知中标单位仍未整改的,将对中标单位处以每次每处200元的罚款,而且招标单位有权安排其它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并由中标单位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九、环境、职业安全健康要求

1、投标方必须制订明确的ISO14001和OHSAS18001管理目标,严格按照七建环境管理手册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手册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造成重要影响的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因素采取整改措施,配合招标方制定环境和危险源因素识别清单,对工人实行标准化管理,做到室内、外清洁、统一规范,针对危险源的不同性质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如属投标方违规操作引发安全事故,责任由投标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的

一切经济损失;属投标方自行完成的影响环境的工作内容,如投标方未及时按招标方要求完成,经招标方下整改通知仍未整改的,招标方有权安排其他队伍施工,并由投标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十、材料管理

甲供材料、料具、安全防护用品均实行限额领料的方式,由中标队伍负责保管和包损坏,超过规定损坏率的按原价赔偿,节约的按原价5:5分成。

十一、报价方式

本工程招标方式按分项单价包干分别承包,单价包干应视为包清工、包工具、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并包括承包范围内约定的有关费用。人员来回车旅费、住宿费包含在此单价中,投标者应承诺一旦中标,不得就上述各项费用向招标人提出要求赔偿。

十二、报价原则、要求

(一)以施工图为计算依据,根据本单位的技术实力和经济实力报出单项工种包干单价(详见附件2、3)。各分项单价应均已考虑本工程管理人员、特种作业工人工资、工人住宿、工装统一、不可预见及相关零星用工费用。最终以投标单位所报出的人工费包干单价,资源投入明细是否合理为中标的依据。

(二)如发生设计变更或合同范围外的工作内容,与投标内容一致或相似的以中标的包干单价调整(不考虑变更量的多少);如与投标内容不一致的,双方另行约定单价。

(三)承包范围内,招标人不再发生任何计时工及其他相关费用,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计入报价中。承包范围外的计时工按实际工作时间每10小时为一个工日据实计算,计时工工资标准按每工日140元计算。如果在合同工作范围内应由投标人派遣普工完成的工作内容如钢管、扣件等架料卸车、钢筋卸车、辅工配合等,如投标人不能及时完成,招标人有权安排其他队伍完成,将按140元/工日从投标人当月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四)投标人报价前必须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现场进行仔细的了解,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在开标前报招标人,如没有投标人所报单价均视为已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现场有了充分的了解。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单价,否则招标人有权视投标人违约。

(五)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连续3天以内(含3天)的窝工或停工,投标人需于事情发生第一天开始每天找招标人项目管理人员核实,但招标人不对投标人的工人给予任何补偿;3天以上的招标人给予投标人的工人每人(以每天项目核实的人数为准)每天120元的经济补偿(重大自然灾害除外)。但必须在停工事件发生3天后的第一天由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索赔要求,普工120元/天、技工150元/天,如没有提供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补偿。如遇图纸重大变更或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定要求停工的,招标人提前15天告知投标人,所造成的停工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索赔要求。大型机械维修、停电、停水、材料供应不到位等每月累计不得超过5天,若超过5天工期顺延,甲方承担窝工损失普工120元/天、技工150元/天。

(六)投标者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各项招标要求,填写并签章各附件文件,若资料不全则视为废标。

十三、工程量结算及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量结算:

13.1.1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现行《甘肃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规定,除管道井、提物井按照自然层计算面积外,其余空洞均不计算面积,凸出墙外造型、屋顶造型、地下室及车库坡道部分(无顶盖)不计算建筑面积;对于墙体保温层、幕墙等不属于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此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筏板、结构空洞均不计算建筑面积,不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部分费用已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内

13.1.1.1结算时按招标人每月实际完成的分项工作量以分项单价结算。只报单价的项目根据每月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以所报单价结算。招标方

所提供工作量与实际不符时,以中标人实际完成分项工作量为准结算

13.1.2月度结算:每月20日前乙方预算人员将本月完成工程量在甲方项目部各部门办理完《工程任务验收单》后,按本合同相关规定编制月度结算书,与《工程任务验收单》一起递交甲方预算员审核,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结果,最后转交甲方分公司工程部、财务部审核确认。乙方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当月结清,乙方每月的分包结算以甲方审计部门签字确认为准。

13.1.3在分包工作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合同外工程量增减或单价调整,乙方务必在施工完成后7个日历天内,将调整增减工程量及调整单价以工程签证单的形式报送甲方项目经理部。否则,工程量增加的视为乙方放弃增加的费用,工程量减少的以乙方核减工程量为准。甲方应在收到工程签证单后7个日历天内审核完毕并在本月结算中办理分包结算。

(二)工程款的支付:

13.2.1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为:按月进行付款,每月按完成招标方审定工程量的90%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为:次月25日前。

13.2.2工程尾款的支付时间为:工程完工,经验收达到合同约定,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预留10%(零星修补不包括)。

注:工资发放签字表作为每月工程量审核付款的前提条件,投标人提供工程预算书时,必须提供上月工资发放签字表和当月出勤统计表,张贴公示一周,最后交招标人项目预算部备案。

十四、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和依据

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质量可靠、工期保证、信誉良好、报价合理、符合实际,并有足以胜任招标工程的技术实力、经济实力和有实际行动支持招标人等条件,综合进行评标。

(二)、评分方法

本工程采取百分制评分方法,开标时公布评标办法。招标文件内附

评标办法。

该部分采取招标组综合评分办法,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合作经历(并应提供原件验证),由招标小组全体成员参与评分,取所有评分的算数平均值作为最终得分。(详见附件1)

十五、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及递交

1、投标文件包括内容:

1.1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表二)

1.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1.3投标报价函(见附表三);

1.4投标报价表(根据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部编制清单附表四)

1.5工期计划承诺表(附表五);

1.6拟派往本工程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名单表(见附表六);

1.7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的现场负责人简历(见附表七)

1.8拟派往本工程的施工专业班组进场计划(见附表八);

1.9投标单位类似施工经历证明材料(见附表九);

2、投标书的要求:投标报价函按规定盖章签字;报价单填写清晰可辨认,必需有大小写,当大写与小写数字不相符时,以大写为准;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和进度计划配备施工人员多少及资源进场时间;编制进度计划;所有附件投标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必须签字,投标单位盖章,填写时间;按规定密封投标书。

3、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必须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2013年5月24日下午16:00点前将标书送达一公司七楼会议室,用信封袋装好并按规定密封。信封袋上应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

(2)到投标截止时间,未将投标文件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十六、开标、评标、定标

1、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招标开标会议。

2、开标程序

(1)介绍到会的评委、监标人、到会的投标人。

(2)参加招标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正式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会议。

(3)开启标书前宣读评标办法。

(4)监标人当场开启标书,并宣读标书,宣读标书后,投标人对自己的报价确认签字后,投标人退场等通知。

(5)评标工作由评标小组成员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标底价均由项目部提供,项目部的标底向所有投标人公开作为最高限价。

(6)定标:选择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或个人。

(7)通过评标小组成员及监标人的一致通过后,确定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废标:

(1)未按时送达者;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份数送达标书者;

(3)未按规定密封者;

(4)无法人代表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者;

(5)开标时未带有关证件(身份证)者;

(6)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

(7)不响应招标文件工期、质量、安全要求等;

(8)违背公平竞争原则者。

十七、授予合同

1、合同授予:招标人把合同授予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单位或个人。

2、合同签署: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招标单位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如果项目部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集团公司将对项目部处以2000元罚款;如中标人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劳务承包合同或要求提高报价等,一律按废除中标处理,一切后果及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十八、合同终止

投标人中标后如提出单价变更要求的,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中标人连续15天因管理人员缺位、失职或劳动力数量不足、素质不高,无法达到招标人工期、质量、安全及文明各项施工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或以任何形式将中标人的施工内容划分给其他施工队伍施工。已完工程量结算按中标人自行实际完成总工作量的80%进行结算,中标人不得因此进行任何索赔。

承包人将工程转包的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中标人因非招标人原因提出停工或怠工的,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结算按中标人自行实际完成总工作量的70%进行结算。

本工程招标内容履约完毕,工程款付清合同终止。

十九、其它事项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时,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文件。

2、中标单位或个人应本着为业主负责的精神,发挥自身人才优势,尽可能多提合理化建议,达到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合理安排工期等合理化建议。

3、中标单位或个人不得对工程进行分包或转包,否则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中标单位或个人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建集团公司劳务公司

二十、时间安排

投标方应在2013年月日下午前送达七建一公司七楼会议室,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定于2013年月日下午在七建一公司七楼会议室开标。

对未中标的单位不作赔偿,对合作表示感谢。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七建集团劳务公司经营部 0931-******* 二十一、本招标文件共九个附件。

二0一三年五月九日

招标人:白银银西小区保障性住房项目29#-33#楼

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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