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2009 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申报学校江苏省东海职业教育中心校
专业名称宝玉石鉴赏与加工(水晶方向)
主办单位东海县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九年三月
填报说明
1.院校性质:公办中职、民办中职、公办高职、民办高职、技工学校;
2.教学行政用房面积:包括办公、教室、实验实训场所、图书馆、体育馆(风雨操场)等的面积;
3.自筹经费:包括专项经费、学校培训、科技服务等收入费用;
4.兼职教师:指正式聘任的,独立承担一门专业课或实践教学任务(20学时以上)的行业、企业及社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
5.教学仪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的用于教学的仪器设备;
6.大型教学仪器设备:单价不低于5万元的用于教学的仪器设备;
7.主干专业:指办学条件比较好,就业率较高的主体专业,或省级重点(教改试点)专业;
8.行业企业经历教师:指专任教师中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行业、企业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教师。
注:申报学校必须如实填写本表各项数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评审资格。
1. 申报院校基本情况
二、申报基地(专业)基本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