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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

重大疾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
重大疾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

XXXX医院重大疾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及城乡居民医保重大疾病医疗救治保障水平,有效缓解农村居民患重大疾病的经济负担,特制订本方案:1、医院成立的“重大疾病救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业务院长)、(行政院长)

成员:(护理部主任)、(内科主任)、(外科主任)、(妇产科主任)、(手术室主任)、(医保办主任)、(药剂科主任)、(检验科主任)、(医技科主任)

负责医疗管理工作的院领导主管农村重大疾病救治管理工作,各临床科室成立农村大病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组。医保办主任具体负责,并设专干经办农村重大疾病救治管理服务工作。

2、建立农村居民重大大病救治患者转诊、复查、治疗的绿色通道,严格审批流程,严格掌握入院、治疗、手术、出院指征,确保医疗质量。

3、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治保障实行病种定额管理,治疗费用按单病种定额包干,分别由新农合、农村医疗救助及患者个人按比例承担,超出费用由定点医院承担,跨科协作完成的病种,各方要严格控制好定额费用标准。医院全额或部分垫付的医疗费用由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医保局按规定的费用结算标准与医院结算。

4、相关科室临床医生要严格掌握入院标准,不得将不符合大病救治

范围的参合病人收住入院,不得推诿符合住院条件的医保病人住院,并严格核实病人身份和审核审批流程,严防冒名顶替住院现象发生。

5、相关科室制定重大疾病救治病种的临床路径,并按照制定的临床路径实施标准规范化治疗,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6、患者出院时,科室应根据农村大病政策要求提供病人相关资料交医保办审核,医保办负责按照农村大病结算申请的有关规定,每月向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提交出院患者的结算申报材料。出入院结算中心专人核查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补偿资金到账情况。

7、城乡居民医保出院时,其住院医疗费用直接在医保系统内结算。

8、加强与州市县新农合经办机构及市医保中心的沟通和协调,确保重大疾病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新农合对儿童白血病的救助政策

新农合对儿童白血病的救助政策 根据《甘肃省农村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儿童白血病患者在定点救治医院采取方案规定的治疗方法的,列入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范围。以当次住院实际发生的医药费用(按项目计费)为基数,重大疾病患者按30%的自付比例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新农合基金按照70%的支付比例,对重大疾病住院患者实行定额付费(打包付费)。新农合基金对重大疾病患者的定额补偿,不受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与诊疗项目目录限制,且不计入患者当年新农合封顶线计算基数。因自动出院、转院、死亡等特殊原因,重大疾病患者中途退出主要治疗且医药费用未达到定额标准的50%,按实际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新农合基金与重大疾病患者分别按照70%、30%的比例支付。 新农合基金按照急性早幼粒白血病(≤14岁)初治-首次诱导化疗定额标准9万元,基金支付定额6.4万元累计/年;儿童低危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初治-首次诱导化疗定额标准17万元,基金支付定额11.9万元累计/年;儿童中危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初治-首次诱导化疗定额标准23万元,基金支付定额16.1万元累计/年的标准付费。在一个参合年度内,重大疾病患者因非规定的重大疾病再次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按新农合统筹地区原补偿方案进行补偿。主要费用

已由其他项目予以减免的重大疾病患者,不再享受本方案规定的补偿政策,剩余费用按新农合统筹地区原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重大疾病患者携带参合证(或卡)、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到定点救治医院就诊(凡证件不齐的重大疾病患者,须回当地新农合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参合与年龄的证明),定点救治医院审查患者参合身份与实际年龄,对确诊为按病种付费范围的重大疾病患者,开具入院通知单,标注“新农合重大疾病”,按重大疾病类别进行管理。重大疾病患者入院时,按该病种定额标准的30%预交住院费用(当实际住院费用超过定额标准时,原则上按相同比例续缴预交金)。重大疾病患者出院时,按当次住院实际医疗费用的30%,结清个人自付费用,其预交的住院费用多退少补。

大病救治、随访工作制度

**县医院贫困人口大病救治、随访工作制度 我院组建大病患者救治、随访的专家组,由各专科专治科室的主任和副主任组成,负责对21种大病贫困人口进行救治和随访工作,同时负责医院相关救治病种的会诊和顾问工作。各科室和相关人员要提高认识,圆满完成农村贫困人口的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任务。 一、大病患者住院治疗 1、严格按照各病种出入院标准及接诊、转诊流程规范诊疗工作。 2、接诊和/或转诊农村贫困大病患者,要填写《河北省农村贫困患者大病集中救治定点医疗机构诊疗信息登记表》。 3、按照双向转诊机制,根据患者病情及时上下转诊,并填写《河北省农村贫困患者双向转诊单》,确保为患者提供科学、规范、连续的医疗服务。 4、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控费。农村贫困大病患者住院,需遵照相关治疗路径执行,严格控费,原则上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耗材、检查、诊疗项目或诊疗技术,严格遵照“合理诊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四合理原则对贫困患者进行救治。 5、按要求与患者签订《河北省贫困患者医保目录外药品、耗材、诊疗项目或诊疗技术使用知情同意书》。 6、对违规和不合理使用耗材、药品和检查以及外请专家需贫困患者额外支付劳务费用的科室和人员,本院将予以严厉处理。一经查实,当事者取消或延缓职称申报资格及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暂停处方权6个月,科室主任负同责。

二、大病随访工作 1、大病救治随访任务的责任主体是科室,各科室主任要统筹安排人员入户、随访,不得推诿拖延,兼顾大病救助和医院、科室工作。 2、有特殊情况,救治人员不能按时下乡和随访的,必须安排替代人员,并通知医务科,并在表格中备注说明;调换随访人员时必须由科主任到医务科报备,医务科汇总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大病专项救治专家名单见附件三)。 3、严格按文件要求制定诊疗方案和完成随访,表格信息填写完整、规范,不得空项、漏项。 **县医院医务科 2018年12月15日

大病儿童救助实施方案

儿童大病医疗救助慈善项目可行性报告 一、目的意义 为了让全社会共同关注大病儿童,让他们拥有平等的生命权。设立“儿童大病医疗救助”专项基金,通过联合筹款和救助,帮助我省患有大病儿童及贫困家庭。 二、救助对象 具有本省户籍的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14周岁以下,经三级甲等医院诊断,由患者主治医生推荐,可申请本项目救助。 三、救助标准 纳入本项目救助的患者,属于低保家庭的,远东慈善基金会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低保边缘家庭的,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特困家庭、重大病种,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四、救助流程 (一)网下载并填写《儿童大病慈善救助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表; 2、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患儿本人及家长); 3、低保证或农村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及以上行政机构出具的贫困证明; 4、参加医保统筹的证明材料; 5、疾病诊断证明,已花费住院治疗费用清单; 6、主治医生推荐信。 (二)基金会负责建立患儿求助信息数据库,并在收到患儿申请材料后7日内,就有关情况进行审查核实,附患儿求助信息核查报告,对符合慈善救助条件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本基金会救助意见并加盖印章,复印留底。

五、资金拨付 根据患儿治疗情况,基金会将确定的资助金额,分期拨付患儿治疗医院账户,不直接交给受助儿童或其监护人。如遇社会各界定向捐赠给患儿的捐款,接收捐赠后拨入患者治疗医院账户。 社会捐赠资金超出申请人需求部分,或申请人不再需要继续资助的,用于本项目其它患儿的救助。 六、项目监督 基金会负责对本项目进行监测、评估,并通过基金会网向社会公示项目实施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

大关县人民医院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 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等15 个部委《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务发〔2016〕26号)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全省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云发〔2015〕14号),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患大病的疾苦和家庭经济负担,全力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17年起,利用2年时间,通过组织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使全县“健康脱贫管理数据库”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以及经省民政厅核准的全省农村特困人 员和低保对象中,罹患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的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尽可能恢复其劳动能力,提高其生活质量,最大限度地减轻救治对象及其家庭的病痛疾苦和实际自付费用。 二、基本原则 (一)就近便民。我院采取“患者不动、医生动”的行动方针,经诊断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由我院接患者入院,按照病情轻重缓急的原则由医务科合理安排住院时间,可在基层医疗机构治疗的给予指导性治疗意见后下转至所在的

乡镇卫生院;不需要住院治疗的给予妥善处置,集中救治患者减少因外出就诊造成的交通、食宿等非医疗费用。 (二)安全有效。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全部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在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的经济适用、疗效确切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保障救治对象医疗质量不低,医疗费用不高,救治效果最佳。 (三)分类救治。根据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9个病种的疾病特点和病程阶段,结合不同疾病的治疗方法、医疗技术应用和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实行定救治医院、定诊疗方案、定费用标准等集中救治措施,科学分类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救治台账。按照“健康脱贫管理数据库”,各乡镇卫生院负责核实核准本辖区罹患9个专项救治病种疾病的农村贫困人口患者信息,负责组织实施疾病救治。要逐人建立大病专项救治台账,按月报县卫生计生委汇总。对救治对象实行动态追踪管理,定期将救治反馈信息按月报送至县卫生计生委。 (二)确定定点医院。我院为县级定点救治医院,我院是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联盟医院。我院与市一院建立疑难重症病例会诊、远程会诊、转诊、巡诊机制,实施转诊备案

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最新)

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 为了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省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印发X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省关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新决策、新部署、新要求,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让残疾儿童家庭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美丽幸福X 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发挥政府“保基本”作用,统筹残联、科教体、民政、财政、人社、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力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水平。

2.坚持制度衔接、规范有序、公开公正。加强与基本医疗、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建立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救助。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结果公正。 3.坚持保障基本、突出重点、应救尽救。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工作思路,着力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坚持救小、救早,优先救助贫困家庭残疾儿童,积极开展低龄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 (三)工作目标 到X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到X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康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救助对象、内容和标准 (一)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为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0-6岁(含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

大病专项救治诊疗方案

**医院 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诊疗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等部委《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有效缓解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垫资压力和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按着《阜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阜平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减轻农村贫困大病患者费用负担。 二、工作目标 对我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9种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同时为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对上述疾病实行单病种付费,控制费用总额并纳入临床路径管理。 三、制订诊疗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已发布的相关疾病诊疗指南规范和临床路径,结合我县实际,制订符合我院诊疗服务能力、具体细化的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 四、大病救治诊疗方案: (一)、患者基本信息 1.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户口地址 2.联系人姓名关系联系电话

3.患者既往史 4.患者过敏史 5.患者所在地乡村医生姓名联系电话 6.患者所在地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医生姓名联系电话(二)、诊断情况 1.首诊(复查)时间科室 2.首诊(复查)医院 3.主诉 4.主要病史 5.辅助检查(本院或上级医院)项目: 1) 影像学检查,检查结果: 2) 超声检查,检查结果 3) 实验室检查,检查结果 4)病理学检查,检查结果 5)其它相关检查,检查结果 6.临床初步诊断: 7.诊断医生: 8.诊断依据 9. 科内(专家)讨论、会诊意见 10.科主任意见 11.临床确诊诊断 12、病情评估 13、是否进入临床路径 (三)、诊疗计划 1.入院时间入院科别 2.完善其它相关辅助检查项目 3.针对性制定护理计划项目 4.确定治疗方案(手术、化疗、放疗、血透等) 主要术式: 主要药物:

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

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改善我市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xx年在本市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年龄为0-16周岁的残疾儿童。 (三)具有指定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四)接受本办法所列康复救助项目服务。 第三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制度衔接、应救尽救。加强与基本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确保残疾儿童家庭求助有门、救助及时。 (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坚持自愿、就近、就便原则,着力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

(三)规范有序、公开公正。建立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的运行机制,实行机构、救助对象实名制动态管理,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结果公正。 (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更好发挥政府“保基本”作用,不断推进基本康复服务均等化; 更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不断扩大康复服务供给,提高康复服务质量。 第四条康复救助包括康复指导、医疗康复、康复训练等康复服务,以及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等。 第五条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在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基础上,对个人自费剩余部分提供限额补助。剩余部分低于限额的,按照实际发生额补助。 第六条残联会同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按照公开择优原则选择确定残疾儿童诊断、评估、治疗、康复服务定点机构(以下统称定点康复机构)。 第二章救助内容和标准

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 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 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保障从无到有,不断改革、发展和完善。特别是近十年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基本形成了涵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以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近年来,县政府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积极开展社会保障工作,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 我县社会保障工作从1986年起步,21世纪后,社保工作进入大发展、快推进时期,各项保障制度陆续建立起来。目前,初步形成了以五大社会保险为基础,以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形成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困有所济的社会保障新局面。各项社会保障事业扎实推进,五大保险制度逐步实施;社会救助工作有效开展;努力实现就业局势稳定。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意识到目前我县的社会保险、救助体系还不够完善,大病、意外事故等救助制度不够健全;复转军人、大学生就业还存在一定困难;还存在老百姓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住不起房的问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对此,我们应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意见》和“十二五”规划纲要,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根据中央综治委《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指南》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35个调研课题,结合我县实际,加强和创新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分步实施、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坚持科学性、合理性、目的性、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对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创新的系统设计、总体把握,促进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创新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自我完善和发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二、目标任务 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政府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帮扶救助力度,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三、具体措施 (一)围绕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险体系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体系,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城乡各项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 以《社会保险法》的实施为契机,大规模长时间宣传,大范围

儿童大病

豫卫农卫〔2011〕4号 关于印发《河南省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有关扩权县(市)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各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河南省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河南省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参合人员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卫生部、民政部《关于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意见》(卫农卫发〔2010〕53号)要求,决定自2011年起全面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和医疗救助制度健康发展并使广大参合人员公平享有的基础上,按照重点保障、全面推进的基本思路,将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扩大到全省所有新农合统筹地区。通过新农合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机结合,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努力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二、基本原则 (一)积极探索,加快推进。根据筹资水平增长和基金安全情况,通过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和按病种付费,积极探索重大疾病救治和保障办法,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重大疾病病种范围,选择部分发病率较高、诊疗路径明确、治疗效果好、社会反响大的大病病种纳入救治和保障范围,切实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就医负担。 (二)加强衔接,合力保障。对救治的重大疾病,其医疗费用由新农合、医疗救助、患者家庭合理分担,将提高新农合补偿水平与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紧密结合,有效缓解患者家庭的疾病经济负担。落实新农合与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方便参合患者及时得到补偿。 (三)分级管理,确保质量。我省范围内凡具备重大疾病病种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均可向所辖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按要求实行跨区域即时结报后,开展农村儿童重大疾病救治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儿童重大疾病救治工作领导,健全领导组织和专家指导组,切实加强对所辖救治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的监管,保证重大疾病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三、合理选择救治病种 从解决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所患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两类重大疾病入手,优先选择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

大病专项救治诊疗方案

**医院 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诊疗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等部委《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有效缓解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垫资压力和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按着《阜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阜平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减轻农村贫困大病患者费用负担。 二、工作目标 对我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9种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同时为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对上述疾病实行单病种付费,控制费用总额并纳入临床路径管理。 三、制订诊疗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已发布的相关疾病诊疗指南规范和临床路径,结合我县实际,制订符合我院诊疗服务能力、具体细化的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 四、大病救治诊疗方案: (一)、患者基本信息 1.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户口地址 2.联系人姓名关系联系电话 3.患者既往史

4.患者过敏史 5.患者所在地乡村医生姓名联系电话 6.患者所在地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医生姓名联系电话(二)、诊断情况 1.首诊(复查)时间科室 2.首诊(复查)医院 3.主诉 4.主要病史 5.辅助检查(本院或上级医院)项目: 1) 影像学检查,检查结果: 2) 超声检查,检查结果 3) 实验室检查,检查结果 4)病理学检查,检查结果 5)其它相关检查,检查结果 6.临床初步诊断: 7.诊断医生: 8.诊断依据 9. 科内(专家)讨论、会诊意见 10.科主任意见 11.临床确诊诊断 12、病情评估 13、是否进入临床路径 (三)、诊疗计划 1.入院时间入院科别 2.完善其它相关辅助检查项目 3.针对性制定护理计划项目 4.确定治疗方案(手术、化疗、放疗、血透等) 主要术式: 主要药物: 5.术中管理项目

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

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 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实施意见》(赣府发〔〕号)和《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实施办法》(萍府发〔〕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全面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为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提供制度性保障。到年,实现—岁(不满周岁,下同)重点保障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到年,实现—岁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 (一)坚持制度衔接、应救尽救。加强与基本医疗、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确保残疾儿童家庭求助有门、救助及时。 (二)坚持量力而行、稳步推进。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在对经济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收养的残疾儿童和残疾孤儿康复救助实现兜底保障的基础上,逐步达到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得到基本康复服务。 (三)坚持规范有序、公开公正。建立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的运行机制,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结

果公正。 (四)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发挥政府“保基本”作用,不断推进基本康复服务均等化。发挥社会力量作用,不断扩大康复服务供给,提高康复服务质量。 二、主要内容 (一)救助对象 .基本条件。()具有莲花县户籍,年龄在—岁(即在申请批准的当月,年龄未满周岁);()有康复需求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诊断明确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和孤独症(精神,下同)残疾儿童。 .家庭条件。根据家庭经济条件,分为重点保障对象和非重点保障对象。()重点保障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它经济困难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足上年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认定标准)的残疾儿童()非重点保障对象:没有列为重点保障对象的所有救助对象。 (二)救助内容 .基本康复训练。为—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视功能训练、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训练服务。 .辅助器具适配。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盲杖;为

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

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及六中全会及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减轻农村贫困大病患者费用负担。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前,组织对“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对上述疾病实行单病种付费,控制费用总额,同时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保障作用,降低患者实际自付费用。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实际需求和医疗服务及保障水平,扩大专项救治的人群及病种范围。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救治台账。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扶贫部门,为“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符合救治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建立台账。各地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对符合救治条件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建立救治台账。各地要按照台账对相关病种的救治对象进行动态追踪管理。 (二)开展医疗救治。 1.确定定点医院。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按照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的原则,确定各个病种的医疗救治定点医院。为方便患者就诊,定点医院原则上设置在县级医院。对于县级医院不具备诊疗条件的,可以设置在上级医院。要建立疑难/重症病例的会诊、转诊机制,通过对口支援、巡回医疗、派驻治疗小组、远程会诊等方式开展救治。 2.制订诊疗方案。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已发布的相关疾病诊疗指南规范和临床路径,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制订符合当地诊疗服务能力、具体细化的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要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等,严格控制医疗费用。 3.组织医疗救治。各地要充分发动村医、计生专干等基层卫生计生队伍,做好救治对象的组织工作。要根据台账登

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草拟稿)【模板】

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 (草拟稿)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18〕17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给广大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XX和XX市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捐助、志愿服务和安全保护等政策措施,分类保障,精准帮扶,不断提升全区困境儿童保障服务水平,实现困境儿童利益最大化。 二、主要任务 (一)准确界定困境儿童保障的分类标准 根据不同困境儿童自身和家庭经济状况、受监护情况确定保障类别,摸清底数,建档立卡。主要包括: 1.孤儿。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 2.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指携带艾滋病病毒和患有艾滋病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3.重病、重残儿童。指因自身患病、残疾导致医疗、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主要包括:达到《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规定的一级、二级残疾的儿童;患白血病(含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应当救助的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儿童。 4.特困供养儿童。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抚养或扶养人无抚养或扶养能力的未满16周岁儿童。法定抚养或扶养人因自身属于特困人员、能力欠缺或者因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无法履行法定义务,被抚养或扶养人实际上无法得到抚养或扶养的,可以认定为无抚养或扶养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父母双方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儿童;父母双方重残(一级、二级)、重病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重残或重病的儿童;父母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儿童。 5.贫困家庭儿童。指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中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 6.其他困境儿童。 (二)切实做好困境儿童的分类保障 1.落实基本生活保障。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参照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水平。建立孤儿基本生活

2019年XX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XX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 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健康扶贫三年攻坚工作要求,做好省市县政府民生实事,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医保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X卫发〔2018〕XX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委发〔2016〕3号),全面落实《XX省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精准健康扶贫, 彻底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切实减轻农村贫困大病患者的病痛疾苦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 二、目标任务 专项救治工作对象为全县“健康脱贫管理数据库”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以下简称“农村贫困人口”)中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

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和尿道下裂等大病(简称21种大病)患者。2019年年底前将根据国家、省部署扩大至25种大病。2019年年底前,定点医疗机构对全县“健康脱贫管理数据库”里的农村贫困人口中罹患21种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尽可能恢复其劳动能力,提高其生活质量,最大限度地减轻救治对象及其家庭的病痛疾苦。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慈善基金等制度的衔接保障作用,降低患者实际自付费用。 三、工作内容 (一)核定救治对象,完善救治台账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会同扶贫部门、民政部门对“健康脱贫管理数据库”中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登记信息包含罹患21种大病的农村贫困患者组织核对、认定工作。确属罹患21种大病救治范围的农村贫困人口,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宣传救治政策,组织集中救治,建立救治台账,并及时将救治结果在“健康脱贫管理数据库”中更新;对不属于21种大病救治范围(如已救治或转为慢病管理)的农村贫困人口,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同扶贫部门、民政部门进一步组织完善“健康脱贫管理数据库”中农村贫困人口台账信息,对救治对象进行动态追踪管理。(2019年4月底前) (二)实施专项救治工作

2018健康扶贫实施方案

2018健康扶贫实施方案

常卫发[2018]5号 关于印发《常路镇2018年健康扶贫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医院各科室、各村卫生室: 为做好2018年健康扶贫工作,不断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全镇每一名2017年底动态调整后继续享受脱贫攻坚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提供强有力的健康保障,我院结合实际,制定了《常路镇2018年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路中心卫生院 2018年3月27日

常路镇2018年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发挥好健康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蒙阴县2018年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今年健康扶贫工作以贫困人口健康管理为中心,围绕贫困人口“少生病、看得上病、看的好病、看得起病”上下功夫,注重贫困人口基础信息动态管理,持续开展“八个一”健康管理服务和患病贫困人口分类医疗救治,落实医疗机构便民惠民措施,调整完善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政策,实现健康扶贫信息精准、服务精准、诊疗精准、政策落实精准等“四个”精准,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提供强有力的健康保障。 一、做好贫困人口健康管理服务,实现信息精准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全力营造氛围。采取标语、横幅、微信公众号平台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政策宣传,做好全民动员,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健康扶贫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开展免费健康体检。按照扶贫部门提供贫困人口信息,为每一名贫困人口提供一次免费健康体检,0-6岁儿童、65岁及以上老年人体检内容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7-64周岁人群参照65岁及以上老年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执行,健康查体后要形成体检报告,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并提出干预措施和意见,进行相应健康指

儿童先心病和白血病大病救助项目建议书

附件3: “神华爱心行动”项目申报须知 一、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0-18岁先天性心脏病患病儿 里。 二、患病儿童家庭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在“神华爱心行动”申报须知上签字确认已阅读。(附件3) 2、按要求填写“神华爱心行动”项目申报表格并加盖公章。(附件4) 3、提供患病儿童家庭户口薄复印件、监护人和患病儿童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4、提供患病儿童最新2寸免冠照片1张,六寸生活照1张。 5、提供医保复印件或相应证明复印件。 6、提供低保证明复印件及编号。非低保户农村籍提供当地农村村委会出具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并盖章。非低保户城市籍有工作提供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并盖章;城市籍无工作单位提供城市居委会出具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并盖章。 7、先心病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以上资料不完整的,提供相关书面说明材料,由“神华爱心行动”项目办公室审核。 三、患病儿童的所有申报资料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填报,并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各地民政部门对资料进行审核并

盖章确认。 四、对申报资料中出现的虚假、伪造或隐瞒等行为,将追索其所获得的全部医疗资助,情节严重者将对之采取行政或法律手段进行诉讼。 五、申请表的递交并不代表已经获准得到医疗救助,申报资料的审核和审批工作由项目办公室负责。 六、申请人自愿承担患病儿童的诊断和治疗方案认定、治疗风险及救助过程中产生的救助款以外的费用。医院和患者之间的关系仅为医患关系。项目办公室对医疗救助过程中产生的医疗纠纷免责。 七、得到医疗资助的患病儿童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提供必要的反馈材料和照片等,在维护患儿权益前提下同意使用照片、录像等资料用于公益目的宣传。 八、救助款项仅用于患病儿童在项目指定合作医院产生的医疗费用,救助款在医院结算不直接支付给个人或家庭。 九、“神华爱心行动”项目是由神华公益基金会联合中国社工协会儿助会发起的公益项目,不向患病儿童家庭收取任何申请费用。神华公益基金会利益相关方不受本项目资助。 十、未尽事宜由项目办公室负责解释。 患病儿童监护人阅读后签字: 时间: “神华爱心行动”项目办公室 2015

2018年某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总结

2018年某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总结 2018年XX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 专项救治工作总结 2018年以来,XX市紧紧围绕“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工作思路,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能够得到有效救治,享受到应得的大病集中救治、医疗救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保障政策,从2月21日起,XX市卫生计生局组织市救治定点医院大病集中救治医疗专家团队,联合各乡镇卫生院开展大病集中救治专项活动。

一、精准识别,优化筛查 通过国家扶贫信息系统、YY健康扶贫系统等相关信息,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对患“9+5”大病人员开展进村入户调查核实、筛查等形式,确定“9+5”大病人员,并建立相关档案。据统计,截止7月该市患“9+5”大病人员共441人,其中2018年已救治1058人,年内尚未救治复查共538人。 二、制定方案,落实政策 根据上级健康扶贫“大病集中救治一批”的部暑和要求以及该市大病集中救治实施方案,该市制定了具体大病集中救治实施方案:一是由该市人民医院成立大病救治医疗专家团队;二是由各乡镇负责将2018年还未得到救治复查的“9+5”大病贫困患者实行专车接送到乡镇卫生院开展集中救治复诊;三是对到乡镇卫生院集中救治复查的对象实行治疗费用减免。 三、深入基层,开展救治

一是在现场为贫困患者诊疗,根据患者实际病情,给出合理的医治方法和康复措施。同时开展其它病种义诊咨询工作,发放大病专项救治专家组联系卡,方便贫困户患者能第一时间获得最有效的医疗救助;二是对接受救治复查大病患者按照“一人一策”制定分类救治具体诊疗方案;三是指导患者科学用药、健康生活,进一步增强贫困户与病魔作斗争的信心。 四、务实求真,成效显著 自活动开展以来,该市大病救治医疗专家团队分别到大坡乡、大将镇等五个乡镇开展健康扶贫大病专项救治巡回诊疗活动,为500多名建档立卡贫困户“9+5”患者实施救治复查,发放健康扶贫宣传资料7000多份,参加救治复查的群众无不为市人民政府的健康扶贫政策点赞,对医务人员的无私奉献表示感谢。此次的健康扶贫大病专项救治活动已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历时近一个月,力争对2018年以来尚未实施救治复查的172名“9+5”患者全部进行一次以上的救治复查,同时对已救治的对象进行回访,确保健康扶贫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73号)精神,根据《柳州市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柳政办〔2017〕141号),为切实维护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加快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格局,建立覆盖城乡、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 二、时间要求 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未成年人(困境儿童)保护机构建设,县本级挂牌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乡镇(街道)挂牌成立未成年人保护站,村(居)委员会挂牌成立“儿童家园(之家)”,没有创建“儿童家园(之家)”的,要利用其他符合条件的工作场所挂牌成立;县、乡镇(街道)、村(居)委未成年人(困境儿童)服务队伍基本建成。到2018年底,基层困境儿童服务工作网络覆盖所有贫困村。到2020年底,全县建立覆盖城乡、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明显增强,困境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 三、组织机构 县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在三江侗族自治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

员救助管理工作(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俞凯彬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侯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务服务管理 办公室主任 杨晓东县民政局局长 成员:张秋芬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石仁肖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 梁贻刚县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马孝文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覃立忠县总工会副主席 朱园园共青团三江县委员会副书记 龙晓琴县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莫若义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吴光明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韦海鲜县公安局副政委 石社平县教育局副局长 马安秀县民政局副局长 杨开升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立章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品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王圣钦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杨振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

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卫计委、市民政厅、市扶贫办《关于印发的通知》(XX政卫计发〔XX〕173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XX—XX年,对“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包括国贫、省贫)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11种疾病的患者,纳入新农合大病专项救治范围,实行定点救治、按病种定额付费管理,并提高定额内新农合补助比例,市内二级定点救治医院按85%、三级定点救治医院按80%,省级定点救治医院按70%的比例给予补助。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救治台账。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会同民政、扶贫部门,为“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符合救治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和经民政局核实校准符合救治条件的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立台账,要按照台账对相关病种的救治对象进行动态追踪管理。 (二)开展医疗救治。

1.定点医院。按照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的原则,确定各个病种的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定点医院设置在具备诊疗条件的县级以上的医院。对于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可从(附件2)中选择省、市、县级定点医院。要建立疑难、重症病例会诊、远程会诊、转诊、巡诊机制,通过对口支援、巡回医疗、派驻治疗小组、转诊等方式开展救治。 2.诊疗方案。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疾病诊疗指南规范和临床路径(各病种临床路径,见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对口帮扶专题),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制订适宜的具体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要首选基本医保目录内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等,严格控制医疗费用。 3.组织救治。要充分发挥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的作用,采取分片包干到户的办法,以乡镇为单位做好救治对象的组织工作。要根据台账登记的救治对象患病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其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各定点医院要合理设置医疗服务流程(附件3),为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尽可能缩短就医等候时间。要整合医疗资源,设置相对固定的病区、病房,配备临床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对大病患者实施医疗救治。 4.加强质控。定点医院要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按照相关病种临床路径要求,规范临床诊疗行为。省、市、县分别成立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临床诊疗专家组,按照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相关指标,对定点医院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开展质量管理、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价等工作,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关于健康扶贫的实施方案

关于健康扶贫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会议精神和总书记在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根据《XX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意见》(X党发〔X〕21号)、《XX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健康扶贫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X政发〔X〕54号)和《XX市健康扶贫工作专项推进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国家健康扶贫工程精神,按照自治区和XX市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全面总结X年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发挥部门职责,扎实推动健康扶贫工作,为全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提供健康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全面总结X年工作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制度,健全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基金投入机制,按照国家健康扶贫工程精神和自治区、XX市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任务目标,持续推进贫困人口“三个一批”实施行动,对已核实核准的患病贫困人口实行分类分批救治,对新增的因病致贫返贫患者及时纳入健康扶贫数据系统统一管理并安排救治,实施动态管理。到X年,实现贫困人口区域内就诊率达到90%,基本建立解决因病致贫返贫工作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实施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字〔X〕39号),为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体检费用列入区财政预算。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中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项目安排体检内容,摸清贫困人口身体健康状况。(由区卫计局牵头,区财政局、扶贫办配合;完成时限:每年12月31日前) (二)实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根据体检结果对贫困人口进行分批分类救治,开展“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工作。 1、抓好大病集中救治。根据XX市大病集中救治方案,在X年确定的9种大病基础上,新增肺癌、乳腺癌、宫颈癌、儿童肿瘤、尘肺病等5种大病。根据我区实际,由区级医院牵头,进一步摸清大病患者底数,明确诊疗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行动,统筹做好政策衔接、资金安排、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 2、抓好慢病签约服务管理。继续以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风湿性心脏病、肝硬化等12个病种为重点,扎实开展慢性病路径管理工作。 3、抓好重病兜底保障。持续提高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落实医保倾斜性精准支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在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措施,实行联动报销。对报销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贫困患者,及时落实相关救助政策。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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