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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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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摘要: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做出了一系列具体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法治建设发表重要论述,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法治国家的关注和期待,表明了党中央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决心和信心。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将法治意识落实到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去,是我们每一个当代大学生的责任与使命。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想,了解党和国家的法治体系,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当如古训,奋不顾身而殉国家之急。

一、认识到法治国家的必然性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关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关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国梦”。舆论认为,中国当下,全面深化改革势在必行,依法治国更是刻不容缓。法治是一个国家走向现代文明的标志,也是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保障。有分析人士指出,中国更需要用制度为强势反腐护航,使其成为稳定社会、促进经济、凝聚人心、深化改

革的重要推手。推进依法治国,也将为面临下行压力与转型难题的中国经济带来新的红利。市场经济的有效有序运行,法治是基本条件。当前中国经济的诸多问题和深层次矛盾都与法治缺失有关。可以说,中国人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迫切地渴望法治。

邓小平同志曾针对“文化大革命”的沉痛教训,明确指出:一个国家的命运建立在一两个人的声望上面,是很不健康的,是很危险的,不出事没问题,一出事就不可收拾。而人治的确也不能适应当今中国的各方面复杂深刻的问题,这不是说领导人智慧不足,而是现在的中国不是以前的中国,现在的世界也不是以前的世界了。我们不排除政策、道德以及领导人智慧的作用。然而在我国,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所以,我们选择法治。法治是最大的社会公约数。在法律框架内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惩治各类犯罪、维护政治安全,能够最大限度地稳定社会预期、最大限度地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社会的支持,使法治成为社会安定有序的压舱石。把法律而不是个人意愿作为判断是非曲直的标准,符合人们的普遍理性。因此,矛盾的解决、诉求的张扬,都应当纳入法律轨道。不管眼前有多大困难,都应当顺应这个历史潮流,坚定地推进依法办事进程。全社会要有这个共识,我们在接受高等教育的过程中尤其要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建设法治国家、法治中国,就是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要求党和人民必须树立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深化法治改革,推进法治建设。

1.注重立法公平,加强宪法实施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人的权利是与生俱来的,人民权利神圣不可侵犯,人权和公民权利的神圣性决定了宪法的神圣性。

2.建设法治政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实现党、国家、社会事务治理制度规范化、程序化。要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设,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

3.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加强党的领导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我们因为既相信社会主义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又憧憬幸福生活所以信仰社会主义,我们因为既相信法治是符合理性的治国理政方式,又向往公平正义,所以信仰法治社会。我们要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

三、公平公正以及实现状况

十八大着重强调了规则公平、权利公平、机会公平以及司法公正。从这四个层面来理解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制精神中关于公平正义的深刻含义,并从现实状况来关注其现实必要性。首先,权利平等。包括三个基本方面:一是权利主体平等,不分性别、身份、出身、地位、职业、财产、民族等各种附加条件的限制,公民皆为权利主体。二是享有的权利、特别是基本权利平等。三是权利保护和权利救济平等。再者,机会公平。要求摒弃先赋性特权、身份等级等不公正因素的影响,保证每个社会成员能够有一个平等竞争的条件,从而拓展个人自由创造的空间,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一个人的能力和潜能。张文显教授曾指出:在现代社会,机会公平堪称是最重要的正义原则,因为

机会公平是起点平等,意味着对发展进步权利的普遍尊重。且机会公平不仅要求在进入上平等,也要求在退出上平等。一百年前,恩格斯在谈到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时说过:“这种制度将给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给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恩格斯设想的机会公平的未来远景,成为全世界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为之奋斗的强大动力。以及,规则公平。规则公平有三重涵义:一是形式上公平,就是人们经常说的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即立法上的平等。二是实体公平,就是权利义务对等,既不允许存在无权利的义务,也不允许存在无义务的权利既特权。三是在法律和政策实施中“无例外”,不论职位高低,不论贫富差异,法律上一视同仁。

在我国社会发展的现阶段,法律和政策规则总体上是公平的。但是,不公平的规则仍然大量存在:行业垄断规则的存在,民营企业在行业准入、金融贷款、产品销售等方面受到重重限制;户籍制度把公民人为地分成“三六九等”,在城乡之间、不同地区和城市之间的制度存在差异,还不能做到“人不分城乡,地不分东西”,如身份的“双轨制”、赔偿“同命不同价”等现象。

要做到公平,最主要的是扩大民主,让人民群众平等地参与民主对话、民主协商、民主立法。让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在制定规则方面有发言权,有话语权。当目前,“三农”、农民工、流动人口、城市拆迁户、大学生就业等社会问题之所以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很大程度上与这些相对弱势的群体在公共政策和法律制定中缺失话语权有关。为各利益群体和社会阶层提供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和政策博弈的制度性平台,使各种利益诉求能够

通过公正、规范、有效的渠道输入公共决策过程中,才能制定出得到社会普遍认可的公共政策和法律。在利益表达和民主协商过程中,决策和立法机关要尽可能保持“程序中立”。

公正是司法的本质,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的底线。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的最后防线,如果这一防线被突破,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信心、对法律的信任、对法治的期待,就会一落千丈。正如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其恶果甚至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却是弄脏了水源。”“弄脏了水源”本质是破坏了司法和法律的公正,也摧毁了司法和法律的公信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心从立法转向了司法;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加速,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诉讼观念显著提升,越来越寄希望于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矛盾纠纷。司法公正问题成为了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确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驶审判权和检察权、特别是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

结束语:

我们期待公平正义,我们向往法治文明,我们梦着法治中国梦。我们遵纪守法,更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关注每一条政策与制度的制定修改,为良法善治而喝彩,为昏官错判而扼

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梦想,更是新时代大学生必须扛在肩上的重担。先天下之忧,既有法治社会的理想,又树立法治思维,拥护法律,为法治国家建设出一分力。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下) 答案 齐鲁先锋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下)试卷 [考试时限]:60分钟 [及格分数]:60分[考试说明]: 1、2005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正确 错误 2、行政法规和规章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正确 错误 3、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要更多地采用自愿性的合约而不是强制性的命令来实现行政目标。 正确 错误 4、拿破仑执政法国时,制定了四大法典。 正确 错误 5、我国政权组织形式是政治协商会议。 正确 错误 6、全国人大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委员长召集。 正确 错误 7、法制建设的根基是执法者。

正确 错误 8、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薄弱环节。 正确 错误 9、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司法改革的一个指导思想。 正确 错误 10、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 正确 错误 11、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是()。 少数服从多数 集体行使权力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平等原则 12、()根据新形势新经验,提出《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主张把实践中取得的、并被实践证明是成熟的重要认识和基本经验写入宪法。 十六大 十六届一中全会 十六届二中全会 十六届三中全会 13、现行宪法是于( )12月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 1982年 1988年

1993年 1999年 14、人大及其常委会与政府之间具有()。 隶属关系 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相互制衡关系 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15、在我国,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这表明()。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无比的优越性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适合我国国情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16、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因为这一制度()。 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真正保证了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 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 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17、下列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说法正确的是()。 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就是全国人大 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全国人大和其他国家机关相互监督 18、2013年3月,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正式启动,内容之一是实行铁路政企分开,组建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不再保留铁道部。这项改革旨在()。

人教版高中政治选修5学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学习目标] 1.知道依法治国的含义及总目标。 2.明确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 3.知道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 4.明确树立社会主义的权利义务观的要求。 一、依法治国 1.地位: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2.含义: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这就是依法治国。 3.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二、科学立法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地位: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是国家的一项专门性活动,形成并不断完善符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科学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协调统一整体。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作用: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实践的法制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旺发达的法制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三、全民守法

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认识

目录 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定义 (1) 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 (2) 三、依法治国 (3) 四、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7) 五、总结 (9)

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认识 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定义。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6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指出,到下世纪初要初步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97年10月,中共十五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1999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1982年宪法进行修改,将法治与法治国家予以宪法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根本任务和原则,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一个基本目标。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中共十六大报告强调,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中共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

障公民合法权益;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最基本的内容是在我们国家法制建设的过程中,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应当遵循的依法治国、公平正义、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等这些具体理念。前提就是必须坚持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念下,不能脱离这个实际。我们各项工作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树立大局意识,树立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公民的民主权利和自由应得到充分保障; 2、国家政治权力的结构民主,如国家机构内部立法、行政、司法机关,要在党的领导下实行科学分工,并形成健全的监督机制; 3、国家权力的行使和公民权利的保障要有民主程序; 4、民主方法,如要实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要有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不搞一言堂、让人讲话等。 从理论上讲,社会主义民主是有人类社会以来最高类型的民主,这种优越的民主要真正成为现实,还要靠法制来保障,正如小平同志讲的,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 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4年10月23日) 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2015年2月2日)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2015年3月24日)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2016年12月9日)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14年10月23日)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一条贯穿全篇的红线,这就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管总的东西。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

恩格斯说过:“一个新的纲领毕竟总是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而外界就根据它来判断这个党。”推进任何一项工作,只要我们党旗帜鲜明了,全党都行动起来了,全社会就会跟着走。一个政党执政,最怕的是在重大问题上态度不坚定,结果社会上对有关问题沸沸扬扬、莫衷一是,别有用心的人趁机煽风点火、蛊惑搅和,最终没有不出事的!所以,道路问题不能含糊,必须向全社会释放正确而又明确的信号。 这次全会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的自我完善、自我提高,不是在别人压力下做的。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重大课题,有许多东西需要深入探索,但基本的东西必须长期坚持。 第一,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来的,把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们党提出来的,而且党一直带领人民在实践中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题中应有之义。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谈谈如何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doc

结合实际,谈一下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途径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 “法治”与“法制”,虽然仅一字之差,但从内涵上讲,却有重大区别。“法治”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是一种社会意识;而“法制”通常是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简称,是一种社会制度。强调依法治国,是法治本质特征之一。 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抓好“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即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内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大 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 司法体制改革,实行政府公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提高 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二、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村 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 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努力壮大社区居民委员会 工作队伍,切实改善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进一步推进和谐社 区建设工作,使社区氛围更加融洽。 三、坚持依法治国,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健全法制,做到“有法可依, 执法必严”,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推动行政执法机制不断创新,也 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民众具有较高的法律知识,树立 较强的法律意识。 我们的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坚持党的领导,是保证国家能够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各项制度和方针、政策能够符合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的根本条件。实行依法治国,能够更好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国家作为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国家,不仅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而且也应当成为实行法治的国家。我国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实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必然要求,在党和国家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没有法治理念,法治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下) 答案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下) 83分 1、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推动公开法院生效裁判文书。 正确 2、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 正确 3、目前我国正在逐步适量加大适用死刑的罪名。 错误 4、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政府维护。 正确 5、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正确 6、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错误 7、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正确 8、多年来,尽管党和政府不断强调法治建设,但法治问题依然非常突出。 正确 9、理论界对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及走出目前依法治国的困境等问题,都做了深刻的理论阐释。 正确 10、当前,我国民众普遍缺乏安全感,这与我国的法治制度不够健全、法治环境不够完善没有任何关系。 错误 11、“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这句话出自()。 卢梭 12、()是法治的内在机制。 监督 13、()是制度和规则的权威和成熟的表现形式。 法律 14、()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要从具体事件抓起。 邓小平 15、中国共产党能够以其独特的魅力,最后成为执政党,其中三大纪律占了很重要的地位,下面属于三大纪律的是:()。 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16、新形势下,党和国家选人用人的标准是()。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17、政府公信力其实质是政权的()。 真实性 18、()是国家权力的主体。

人民群众 19、政治权力的()问题,是首要解决的问题。 合法性 20、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通过十年的努力,依法行政的目标是建设()。 法治政府 21、依法治国是()法治的路径,它与法治是根本一致的,它是通向法治的必由之路。 实现 22、习近平在政治局第()次集体学习讲话中提到,要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 四 23、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凸显,造成此种现象的重要原因是()。 政府职能缺位 24、社会建设实质上要突出其()。 社会性 25、社会主义改革的目的是为了()。 更好地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6、发展社会主义(),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民主政治 27、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 民主政治 28、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 初级阶段 29、国家的最高监督权由()行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0、()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1、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有()。 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推进严格司法 32、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机制。 分工负责 互相配合 互相制约 33、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方面提出的三项任务是()。 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 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34、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是要把()有机统一起来。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加快法治国家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国家建设 发表时间:2016-11-22T09:51:28.750Z 来源:《基层建设》2016年18期作者:王磊 [导读] 在分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做好的工作的基础上,指出需要处理好的关系。 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郑州 450000 摘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需要;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迫切要求。在分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做好的工作的基础上,指出需要处理好的关系。 关键词:依法治国;法治国家;建设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做好的工作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近些年来,在党的领导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进步。同时,也必须看到,我们国家的法治状况并不理想,与国家事业相比,与人民期待相比,我国的法治建设还有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多头执法,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突出,这些问题违背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只有认真研究和分析我国法制建设中急需要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才能将依法治国工作扎扎实实地加以推进。 (一)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完善立法体制 依法治国首先必须切实维护宪法的权威。依法治国就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就是依宪行政。要坚持依法执政,必须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继续尊重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保证宪法在全社会的贯彻实施,切实维护宪法的权威,弘扬宪法精神,立法是实行法治的首要环节。没有立法活动,就没有法律制度,就没有法治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并不意味着立法工作的终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必须适应这种新形势带来的新变化,继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立法工作只能加强,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二)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法令行则国治国兴,法令弛则国乱国衰。当前,行政执法仍然是法律运行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仍然是依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确保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行使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执法权,严格依法办事。“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执法体制改革”。 (三)严格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司法公信力 司法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职能。我国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对司法制度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奠定了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保障了司法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的作用和功能。司法公正是司法制度的灵魂和生命线,是评价社会是否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标准,更是检验是否实现依法治国、建成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司法是最终的、最具权威的纠纷解决方式,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机关能否做到公正司法,能否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直接关系到我们能否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现实社会中,司法不公、枉法裁判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公正的社会形象。特别是最近几年暴露出的一些冤假错案,更是让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严重受损。严格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已是司法机关的紧迫任务。 (四)加强公民的法治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观念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最重要的社会基础。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目前,我们要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让人民了解和掌握这个法律体系的内在特征、本质、形成的光辉历程、重大意义,真正熟悉法律体系的层次、部门规范及其各项法律制度,真正掌握法律的武器,自觉运用法律,监督法律的有效实施。只有积极推进法治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让每个公民都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自觉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才能使法律得到切实遵守,才能够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真正落到实处。 二、需要处理好的关系 (一)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反对任何削弱甚至否定党的领导的倾向,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过程,落实到依法治国的每个环节。同时,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坚持依法办事,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防止和克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现象。要真正懂得: 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法律又是党执政的合法依据,社会主义法治是巩固党的领导的重要途径。所以,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又要改善党的领导,坚持依法执政。 (二)正确处理好我国法治经验与借鉴外国法治文明的关系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法律制度,是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文化历史传统以及所处地理环境紧密相关的。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适应中国的国情。我国是一个缺少民主法治传统、经济文化又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大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各地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且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样的国情条件下,如何建设法治国家,是一个历史性难题,也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我们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使法治建设符合科学社会主义原则的要求。 (三)正确处理好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务非常艰巨,必须经过长期的努力和不懈的奋斗,必须在继续加强立法工作、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同时,要着力解决有“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在加快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有些人为了尽早实现个人富裕,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扰乱市场秩序;有些地方为了发展,搞政绩工程,钻国家法律政策的空子,影响了国家法制的统一;有些地方则打着发展的旗号,不断侵害人民的利益;等等,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必须加以纠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遵循社会主义的法治原则。如果现有的法律法规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来修改,绝不允许突破法律法规另搞一套。我们的法律体系是适应我国现阶段国情的,我们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成果都是坚持民主法治的结果。没有民主法治就没有改革开放的成果,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丢失。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本身就是发展的应有之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以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依法治国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人民的法治思维,奠定法治国家的坚实根基。 一、法治文化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要素 法治文化是指从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历史和现实环境中生长出来,经过长期社会化过程积淀下来的,人们对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包括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律价值取向等内容。法治文化意味着法治精神得以普遍化地实践和实现,社会活动是按照法治精神实践的方式、过程和实现的结果。 (一)法治文化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精神支柱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民主与法治具有内在统一性,真正的民主离不开法治。法治为民主创造稳定运行的空间,引领民主走向理性轨道,保障民主健康发展。没有法治及相关的意识形态建设,民主政治就无法立足,甚至会走向反面。作为意识形态的法治文化,在法治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法治文化具有规范力,可以内化为公民的个体思想,从而规定着人们的行为方式,使他们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使社会形成一种有法律且被严格遵守的状态。法治文化的形成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民主政治的发展离不开特定的文化土壤,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对政治建设具有深远影响。只有培育和形成以法治精神为内核的法治文化,才能更加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才能更好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二)法治文化是推进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型的根本保障 法律与任何制度性的东西一样,只有经过与之相适应的、反映社会发展要求的文化的解读,才能为人们所理解,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才能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美国现代化问题研究专家英格尔斯指出,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能赋予制度以生命力的广泛的现代化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

关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思考

关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思考 马捷莎 (北京师范大学法政所,北京100875) α 【摘 要】 探讨中国的法治建设道路,其出发点必须基于中国的现实国情,必须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为此,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必须提高全民族的民主意识,扩大民主权利,彰显法律至上,铸成法治精神;必须完善权力制约和民主监督制度;必须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必须借鉴西方法治中具有普适性价值的经验,加快立法进程。 【关键词】 中国特色;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法律至上;依法治国 【中图分类号】 D9201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4326(2006)01-0080-04 党的十六大提出:“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当今中国,没有法治就没有社会主义,这已成为人们的共识。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建立法治国家已经具备了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基础,因此法治建设被提到历史日程上来。但是在怎样建设法治国家的问题上,人们的观点并不完全一致,其中尚存在将法治抽象化的现象。所谓法治抽象化,表现为过分强调法治的一般性和共性,而又将法治的一般性和共性定位于西方法治理念之上。因此,究竟怎样进行中国的法治建设问题就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探讨中国的法治建设道路,应遵循一个基本的原则,即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国情出发。在法治建设问题上,所需关注的国情主要有二:其一,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核心;其二,由于经济文化相对落后以及传统法律文化的缺失,中国社会的法治氛围不浓,这是我们进行法治建设所不可回避的现实。因此,中国的法治建设道路必然有别于其他国家,换言之,我们必须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 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是意识形态的主导,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核心,因此在整个法治建设中必须始终不渝的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中国不同于西方法治建设的基本方式。同时,法律至上又是法治建设最基本的价值和理念,没有法律至上,法治只能是天方夜谭。因此,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法律至上的关系,就成为法治建设不可回避的问题。为此: 第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一方面,这是法治性质之所需。历史上,资本主义建立了相对完备的法治国家,但是其法律体系的阶级性决定了其法治的资本主义性质。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应该建设高于资本主义形态的法治国家,而党的领导则是根本的政治保证。另一方面,西方国家经历了几百年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孕育了发达的“市民社会”。以市民社会为主导力量,西方法治通过自然演进而日臻完备。中国由于市场经济发育不充分,未能形成强大的市民社会。因此,中国的法治就不能坐等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自发运演而逐步历炼。在中国的法治建设中,历史主动性将十分突显,而在党的领导下自觉进行法治建设正是历史主动性的鲜明体现。 08 2006年1月 第19卷第1期 胜利油田党校学报 Jou rnal of the Party Schoo l of Shengli O ilfield Jan.2006 V o l.19N o.1 α【收稿日期】 2005-11-13  【作者简介】 马捷莎(1947-),女,北京人,北京师范大学法政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建设法治国家

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 内容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民主的立法制度.公正的司法制度、公平的市场资源配置制度、严格的执法制度、公正的司法制度和有效的法律监督制度,同时要培养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和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关键词:依法治国目标中国共产党法制建设科学发展观 标注: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增添了新的内容 一、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面临着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期。然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在这关键的转轨期间,市场主体的活动,市场竞争秩序的建立,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市场对资源的配置,政府职能的转变、司法的公正等等,都必须依靠公平、有效的法律进行规范、引导、制约和保障。为此,中国共产党“十五大”正式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并把这一宏伟目标作为治国的基本方略。中国共产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有着深层次的历史背景;是在深刻总结中国社会主义胜利和挫折的历史经验并在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1999年中国对《宪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明确在《宪法》第五条增加了一款,作为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这是我国首次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公开向世界表明,中国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99年宪法修正案”宣告了人治主义的破产,它标志着人治和专制将随着20世纪的结束和新世纪的到来逐渐退出政治舞台,进入历史的坟墓。应该清醒地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仅体现了党的意志,而且体现了国家和全民的意志,这是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一座里程碑,将永远载入中国法治建设的史册

第六课《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测试卷与答案

第六课《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测试卷 注意事项: 1.本试卷分为第I卷(选择题)和第Ⅱ卷(非选择题)两部分。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2.考试前,请考生务必将答题纸密封线内的项目填写清楚;选择题答案请使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非选择题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 第I卷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只有一个正确的或最符合题意的选项。(每小题2分,共44分) 1.温馨家庭,其乐融融,家庭成员各负其责;优美校园,书声琅琅,教学秩序井然;红灯停,绿灯行,人人文明出行…… 有序的社会生活离不开法律。这是因为( ) ①法律只为人们当前的生活服务 ②生活中的矛盾和纠纷需要法律加以调整 ③法律赋予每个人相伴一生的权利和义务 ④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②④ 2.有人认为:自己一不违法,二不犯罪,法律与自己无关。这个观点的错误在于( ) A.否认了青少年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 B.没有看到法律为我们提供了自由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C.没有看到我国是法治社会,法律无处不在 D.把公民个人同法律密切地联系起来了 3.权利一般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它与义务相对应。下列内容中属于我们享有的权利的是( ) A.我是未成年人,父母有责任抚养和教育我 B.我要自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C.年满十八周岁,我必须接受祖国的挑选,依法服兵役 D.父母年纪大了,我们必须赡养和扶助父母 4.下列对法律的理解,观点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每一部法律都是应生活的需要而制定颁布的 B.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判断是非曲直的标尺 C.自从有了人类社会,就有了治理国家的法律 D.法律为我们的成长提供文明有序的发展空间 5.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意思是说( ) ①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②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③任何人只要触犯国家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④只要为党曾经做过贡献,即使违了法,也可将功补过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6.实名制越来越广泛地进入我们的生活。银行开户、购买火车票、网上开微博等都要使用真实的个人身份信息。实名制的推行() ①是为了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 ②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③需要国家建立健全有关公民信息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 ④需要公民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防止个人信息被盗用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7.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下列不属于其特殊性的是() A.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B.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C.对违反法律的人才有约束力 D.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行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全中国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治国方式的重大转变,是历史进步的体现。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法律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一个国家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作为一名人民警察,首先要学法,在学法的基础上,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作为领导干部更要坚持把学法懂法作为履职必备条件,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把学习宪法和党章作为首要任务,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践中灵活运用中,要坚持带头学法,要学习刑法,推动学法常态化,原原本本地学,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坚持勤学,善学。把学习法律法规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逐条逐章地看,也要本着“干什么,学什么,带着问题学”的原则。把学习作为领导日常工作中的关键所在,有针对性地学习与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联系实际思考。

本人以为:政府应当采取三项强有力措施加强和提高全国各族人民的法制、法律意识观念。一是利用现有的各级组织、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联等各种组织学习法律,宣传法律,使人们树立起法制观念,法律意识。要求各单位固定时间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及其他法律知识,使法律知识,概念,意识渗透到每个公民心中。二是利用电视,收音机,广告等现代媒体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三是教育部门要单列制定编写法律知识进课堂的教材,从小学开始直到大学毕业,实施终身学法的体制机制。让每代人,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人都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用法。把法律基础知识的普及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来抓。像抓计划生育一样作为基本国策来抓,常抓不懈,抓他几十年,上百年。这样,就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会实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总目标。应该坚信,只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人人增强和提高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才能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心得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心得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对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和影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首先,建设法治体系。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前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性;有力的法治 保障体系,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条件;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保 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保障。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维护社会公正,保持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 其次,树立法治权威。“法者,天下之准绳也。”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坚持依法治国 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四中全会强调,要“健全宪法 实施和监督,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一方面,就党而言,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另一方面,就社会成员来说,法律红线 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要保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权力在法治的框架下运行。 再次,运用法治思维。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这表明,今后的改革将逐步由过去的政策主导型转向法律主导型。要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发挥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基础性作用。要不断推进国家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法治化、规范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高度关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司法的公正、法治的力量。要用法治思维化解改革风险,用法治方式推进改革有序进行。把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起来。 最后,形成法治文化。法治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也是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形成法治文化是一篇大文章,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层面来看,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的重要内容,要把法治教育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从社会治理的层面看,要把依法解决纠纷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主要方式,进一步 完善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从干部考察和选拔层面看,要 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党员干部应该带头遵法守法;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作者:李国旗 来源:《求知》 2019年第9期 建设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的百年梦想。早在20世纪初,梁启超就曾提出在中国何时能建成法治国家的历史之问。1997年,党的十五大不仅确立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还第一次明确提出 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党的十八大之后,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 想新战略为指导,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进程明显加快,正在预设轨道上稳步前行。 1.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始 终把法治建设置于重要地位。进入新时代后,我们党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会议上,不仅对全面依法 治国进行了科学的顶层设计,还明确了其总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 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确定之后,人民群众更关心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间表。对此,党 中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这是我们党代表人民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作出的庄严政治承诺和战略安排,也是对 梁启超的历史之问作出的明确回答。为使这一重大战略安排的美好蓝图变为现实,实现全面推 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要始终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的原则作为统领,加快研究 制定法治中国建设规划以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等子规划,以科学规划保证法治国 家战略目标如期实现。 2.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道路问题决定了中国法治的建设方向和法治国 家的命运,如果道路方向出了问题,法治建设很可能事与愿违,甚至与法治国家的目标越走越远。那么,中国人民要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呢?经过新中国成立后几十年的艰辛探索,我们逐 步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尽管现代法治源自西方,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他国家只能 照搬西方法治道路模式。其实,中国延续几千年的文明史,始终有自己的国家、社会治理逻辑,如在强调法制的同时,更强调道德教化作用,注重官员道德操守等。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 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非凡成就,这些成就并不是完全照搬西方模式所取 得的,而是由党提出并在党领导下取得的。所以,历史经验和实践逻辑都说明,法治道路和模 式的选择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对此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目的是要保障人民权益,早在2004年修宪时就明确,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因此,法治建设要始终不能忘 记这个“初心”,把人民利益作为法治的终极目标和动力来源,在立法时力求获得最大社会共识,实施法律则要遵循法的精神和原则,并注重提升全社会的法治素养,努力做到形式法治和 实质法治相统一。这一法治道路还有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比如,从2017年天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到2019年实施的《天 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都是坚持德法共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地方立法的积极 举措。 3.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我们党提出的具有 原创性、时代性的概念和理论之一,其中蕴含着深刻丰富的含义,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 法等各个环节,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针对改革开放之初法律极不 完备的现实,当时将法治建设重点放在加快立法方面,经过努力,至今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 现行有效的法律达272部。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强调法 的实施和保障,更加强调法治建设的均衡发展。特别是将“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法治体 系之中,形成多轨制的制度体系,对国家治理体系有着深远意义。为保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习近平《求是》杂志2015年第一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全会决定有一条贯穿全篇的红线,这就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管总的东西。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 恩格斯说过:“一个新的纲领毕竟总是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而外界就根据它来判断这个党。”推进任何一项工作,只要我们党旗帜鲜明了,全党都行动起来了,全社会就会跟着走。一个政党执政,最怕的是在重大问题上态度不坚定,结果社会上对有关问题沸沸扬扬、莫衷一是,别有用心的人趁机煽风点火、蛊惑搅和,最终没有不出事的!所以,道路问题不能含糊,必须向全社会释放正确而又明确的信号。 这次全会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的自我完善、自我提高,不是在别人压力下做的。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重大课题,有许多东西需要深入探索,但基本的东西必须长期坚持。 第一,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来的,把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们党提出来的,而且党一直带领人民在实践中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题中应有之义。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坚持党的领导,不是一句空的口号,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一方面,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另一方面,要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党既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又要发挥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依法治国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这是我们的制度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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