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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台栏杆与落地窗、凸窗防护高度研究

阳台栏杆与落地窗、凸窗防护高度研究
阳台栏杆与落地窗、凸窗防护高度研究

阳台栏杆与落地窗凸窗防护高度研究

XXX

2011-12-3

阳台栏杆与落地窗、凸窗防护高度研究

关于栏杆概念的明确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 )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 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条文说明:

第2款阳台、外廊等临空处栏杆高度应超过人体重心高度,才能避免人体靠近栏杆时因重心外移而坠落。据有关单位1980年对我国14个省人体测量结果:我国男子平均身高为1656.03mm,换算成人体直立状态下的重心高度是994mm,穿鞋子后的重心高度为994+20=1014mm,因此在国标《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中规定:“防护栏杆的高度不得低于1050mm”,故本条规定24m以下临空高度(相当于低层、多层建筑的高度)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超过24m临空高度(相当于高层及中高层住宅的高度)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对于高层建筑,因高

空俯视会有恐惧感,所以加高至1.10m。

注中说明当栏杆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按正常人上踏步情况,人很容易踏上并站立眺望(不是攀登),此时,栏杆高度如从楼地面或屋面起算,则至栏杆扶手顶面高度会低于人的重心高度,很不安全,故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

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

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关于防护高度的明确

6.10.3 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4 ) 临空的窗台低于0.8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由楼地面起计算不应低于0.80m;

注:

1 ) 住宅窗台低于0.9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2 ) 低窗台、凸窗等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时,贴窗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

条文说明:

第4款临空的窗台低于0.80m(住宅为0.90m)时(窗台外无阳台、平台、走廊等),应采取防护措施,并确保从楼地面起计算的0.80m(住宅为0.90m)防护高度。

低窗台、凸窗等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窗台面时,贴窗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这是为了保障安全,防止过低的宽窗台面使人容易爬上去而从

窗户坠地。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条文说明

3.9.1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

事故。本条要求当窗台距地面低于0.90m时,采取防护措施。

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0.90m,距离楼(地)面0.45m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J255-2003

6.2.5 栏杆用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杆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6.1.2-1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6.38mm的夹层玻璃.

2) 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杆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 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玻璃位于建筑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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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第15号公告,自2006年7月12日起,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3C认证)开始实施经修订后的实施规则:

《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安全玻璃产品》(CNCA-04C-028:2006)

新规则中增加了建筑用(安全)中空玻璃

建筑用(安全)中空玻璃指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合成的中空玻璃

对于本次规则修订新增的建筑用(安全)中空玻璃产品,自2006年7月12日起18个月内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将

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自2004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第六条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 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二) 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

(三) 幕墙(全玻幕除外);

(四) 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

(五) 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

(六) 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

(七) 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拦板;

(八) 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九) 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

(十) 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

(十一)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本款第十一项是指《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和《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所称的部位.

之前列举了大量规范及相关解释,回到问题本身,有以下结论可供借鉴:

1) 对于落地窗及凸窗,其防护高度与栏杆高度是不同概念,因此其不应该套用栏杆的高度规范.

2) 对于落地窗及凸窗,在防护高度内的玻璃达到一定强度时(具体要求之前已列出),是可以代替栏杆防护.

3) 在防护高度内是否一定使用安全中空玻璃应结合建筑节能计算综合考虑.

护窗栏杆的高度

2010-06-07 22:32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常见问题分析及图示---建筑专业>>第94页:住宅采用凸窗时,窗台高为500mm时也算可踏面,贴窗(紧贴着窗)栏杆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

算------对于这一条有疑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25页中注明---小于等于450mm的才算可踏面?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10.5.4条122页---低窗台高度低于

0.5米时,护栏或固定窗的高度均自窗台面起算:低窗台高度高于0.5米时,护栏或固定窗的高度可自地面起算-------该规范又说"凡凸窗范围内设有宽窗台可供人坐或放置花盆等用时,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一律从窗台面起算"---又与0.5米没关系了,这不是前后矛盾吗?

《民建通则》的0.45m是指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

楼梯等临空处

对于窗台只是指下部能有人站立的宽窗台面时,贴窗台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算起。

阳台落地窗的护窗栏杆间距有要求:见<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

3.7.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条文说明:3.7.2 阳台是儿童活动较多的地方,栏杆(包括栏板局部栏杆)的垂直

杆件间距若设计不当,容易造成事故。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垂直净距应小于0.11m,才能防止儿童钻出。同时为防止因栏杆上放置花盆而坠落伤人,本条要求可搁置花盆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建议楼主(分类非凸窗、和凸窗理解):

a-1、窗台高度低于0.5m时、且有可踏部位?

a-2、窗台高度低于0.5m时、且无可踏部位?

b-1、窗台高度高于0.5m时、且有可踏部位?

b-2、窗台高度高于0.5m时、且无可踏部位?

思维可清楚些(遵循防护、防攀爬原则)。

10. 5. 4 低窗台防护措施的高度应不小于0.8m(住宅应不小于0.9m)

1 (规范应该加个:非凸窗的)低窗台的防护高度应遵守以下规定:(低窗台,0.5m分界处理,可能不是凸窗,凸窗后面另有要求)

1)低窗台高度低于0.5m时,护栏或固定扇的高度均自窗台面起算;(不管有无可踏部位)

2)低窗台高度高于0. 5m时,护栏或固定扇的高度可自地面起算(前提:0.5m以下无可踏部位,比如宽反梁的可踏部位,且指高于0. 5m非凸窗,凸窗后面另有要求,呵呵)。但护栏下部0. 5m高度范围内不得设置水平栏栅或任何其他可踏部位。如有可踏部位则其高度应从可踏部位起算;

3)当室内外高差小于或等于0.6m时,首层的低窗台可不加防护措施。

2 凸窗(飘窗)的低窗台防护高度应遵守以下规定:(特指:凸窗低窗台,无0.5m 分界)

1)凡凸窗范围内设有宽窗台可供人坐或放置花盆等用时,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律从窗台面起算;

2) 当凸窗范围内无宽窗台,且护栏紧贴凸窗内墙面设置时,可按低窗台的规定执行。(最后证实,前面1的"低窗台"是指非凸窗,呵呵!要是加个“非凸窗”就“是非分明”!)

落地窗:重外观更要重安全

相关专题:门窗

时间:2002-10-06 00:00 来源:中国建材商务网

北京大窗户、低窗台的房子越来越多了。前几日到朋友家中做客,虽发现窗外有美景,但因窗口看上去“不牢靠”,只好站在屋中欣赏。之所以不敢走到窗前,是因为玻璃窗外的横栏杆看上去太纤细了,而朋友家住在23层,有点“恐怖”。

据了解,关于住宅窗和阳台的安全防护措施问题,已经引起了许多人的重视,面对有些专业设计人员对此理解不透、有些项目护栏做得不太到位的现状,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居住建筑与设备研究所负责《住宅设计规范》日常解释工作的教授级高级建筑师林建平作出了相应解释。

栏杆的高度必须足够,应从“可踏部位表面”起计算

栏杆的高度一定要求“净高”,要防止因地面材料做法加厚,造成栏杆安全高度实际降低的事故。栏杆的开始计算部位应从栏杆下部可踏部位起计,以确保安全高度。由于栏杆的做法很多,规范不可能对每种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并且规

范只是规定出最低限度,设计人员和建设者应该考虑得周到些。以下几种情况如不采取措施,经常属于明显“可踏”:实心栏板与阳台反梁的交接处,低位实心栏板与空心栏杆的交接部位,低位水平空心栏杆;上人屋面女儿墙采用挑砖防水。

在低窗台附加栏杆,重外观效果更得重安全

常见的低窗台距地0.5米左右,如果紧贴内墙增加0.4米栏杆或栅栏肯定达到规范要求的防护措施。但由于美观要求和利用窗台的需求,很多人喜欢将栏杆设在紧贴窗扇的位置,如果窗台台面太大,如凸窗等,小孩经常站在窗台上眺望,而且使用者也必须站到窗台上开启窗户,这时,附加在窗台上的栏杆本身高度应达到0.9米,如果窗台太低,住户往往会无意识攀登到窗台上,不宜简单附加低栏杆,否则危险是没有充分杜绝的。

以固定窗作为低窗台的防护措施时,仍有危险存在

最近,采用低窗台或落地窗的住宅越来越多,有若干情况存在安全问题。如固定窗框强度不够,使用者轻趴在窗框上会导致玻璃破裂;落地窗仅用固定玻璃,没有必要的防护,儿童玩耍、椅子翻倒等正常活动会碰破玻璃,造成险情;在高层住宅的高层套型中采用落地窗时,如果没有必要的防护设施,老年人普遍反映外眺时眩晕。类似情况只要引起投诉,设计人员就要承担一定责任。同时,根据国外相关规范和我国部分地区标准,2001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斜屋顶下可居住空间技术规程》提出:“当斜屋顶窗的单块玻璃面积大于1.5平方米时,应采用安全玻璃”。因此,设计固定扇落地玻璃窗时,务必采取确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

封闭阳台的栏杆,不可采用窗台的高度

关于阳台,《住宅设计规范》要求“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米。中高层、高层住宅的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米”。比窗台护栏要求0.9米高些。规范编制的初衷是,阳台往往三面临空,是全家向外眺望活动比较集中的地方,对栏杆的防护要求应该高些。近年来阳台封闭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工程在设计阶段就按照封闭阳台设计,并认为封闭阳台的栏杆高度可按窗台要求降低。但在施工图审查或工程监理中经常引起争议。质检和监理部门明确认定阳台是阳台,窗户是窗户,指出如果将阳台当窗户,工程图中出现许多不能自圆其说的矛盾,比如面积计算、日照间距、窗地比指标等。一些工程设计虽然按封闭阳台设计,实施时仍然交给住户自行处理,引起事故或纠纷使设计者十分被动。所以应考虑到,封闭阳台并没有改变阳台三面临空,是全家向外眺望活动比较集中的地方等性质,并且阳台是否封闭应是住户自己的选择,目前封闭的阳台日后敞开的可能性完全存在,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不能减少或降低标准,因此封闭阳台的栏杆决不可采用窗台的高度。

栏杆高度规范条文

关于栏杆高度、窗台高度的有关规范条文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 3.7.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3.9.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条文说明 3.7.2 阳台是儿童活动较多的地方,栏杆(包括栏板局部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若设计不当,容易造成事故。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垂直净距应小于0.11m,才能防止儿童钻出。同时为防止因栏杆上放置花盆而坠落伤人,本条要求可搁置花盆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3.7.3 根据人体重心和心理要求。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高而增高。封闭阳台没有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因此,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对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阳台要求采用实心栏板的理由,一是防止冷风从阳台门灌入室内,二是防止物品从栏杆缝隙处坠落伤人。此外,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封闭阳台的现象很普遍,透空的栏杆难以封闭。 3.9.1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本条要求当窗台距地面低于0.90m时,采取防护措施。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0.90m,距离楼(地)面0.45m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 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6.10.3 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护栏规定-统一做法

防护栏杆国家强制性标准汇编 一、关于栏杆概念的明确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阳台、外廊、室回廊、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规定的水平荷载; 2 )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 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0mm, 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 (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 高度不应低于1100mm; 当栏杆底部有宽度≥ 220mm,且高度≤450m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100mm高度不宜留空; 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110mm; 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110mm。

二、护栏设计规 5 技术要求 5.1.1 室共用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中心线量起至扶手上皮不宜低于900㎜.水平扶手超过500㎜长时,其高度不宜低于1000㎜. 5.1.2 室外共用楼梯栏杆高度不宜低于1050㎜,中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00㎜. 5.1.3 楼梯井宽度大于200㎜时,不宜选用儿童易于攀登的花格.栏杆垂直杆件之间净空不应大于110㎜. 5.1.4 栏杆、扶手上下或平面转接时,宜保持衔接。 5.3.1 栏杆、扶手与梯段安装完毕后,其结构承载能力应能随受GBJ9规定的水平荷载0.5Kn/m,最大允许挠度值不应超过h/100(h为扶手高度). 5.4.2 产品表面应光洁,不应有毛刺、焊渣及明显锤痕等外观缺陷。 5.4.3 栏杆的装饰件切割部位,必须锉平磨光,边角保持整齐,不得留下切割痕迹. 5.4.4 栏杆、扶手直线部位应调直,曲线部位应保持流畅光滑,花型一致. 5.4.5 金属栏杆、扶手在涂防锈漆前,应清除锈蚀、油污。木制扶手应油漆防腐。漆层应均匀、牢固,不应有明显的堆漆、漏漆等缺陷。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的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

栏杆高度 窗台高度设计规范

2011年最新的栏杆、窗台、女儿墙高度的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11版 3.7.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 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3.9.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条文说明 3.7.2 阳台是儿童活动较多的地方,栏杆(包括栏板局部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若设计不当,容易造成事故。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垂直净距应小于0.11m,才能防止儿童钻出。同时为防止因栏杆上放置花盆而坠落伤人,本条要求可搁置花盆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3.7.3 根据人体重心和心理要求。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高而增高。封闭阳台没有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因此,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对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阳台要求采用实心栏板的理由,一是防止冷风从阳台门灌入室内,二是防止物品从栏杆缝隙处坠落伤人。此外,中高层、

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封闭阳台的现象很普遍,透空的栏杆难以封闭。3.9.1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本条要求当窗台距地面低于0.90m时,采取防护措施。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0.90m,距离楼(地)面0.45m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 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最新栏杆高度、窗台高度设计规范

最新栏杆高度、窗台高 度设计规范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2011年最新的栏杆、窗台、女儿墙高度的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11版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m。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条文说明 阳台是儿童活动较多的地方,栏杆(包括栏板局部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若设计不当,容易造成事故。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垂直净距应小于,才能防止儿童钻出。同时为防止因栏杆上放置花盆而坠落伤人,本条要求可搁置花盆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根据人体重心和心理要求。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高而增高。封闭阳台没有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因此,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对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阳台要求采用实心栏板的理由,一是防止冷风从阳台门灌入室内,二是防止物品从栏杆缝隙处坠落伤人。此外,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封闭阳台的现象很普遍,透空的栏杆难以封闭。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本条要求当窗台距地面低于时,采取防护措施。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距离楼(地)面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临空高度在24m及24m 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且高度低于或等于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高度内不宜留空; 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 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 6.10.3 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栏杆高度、窗台高度设计规范

最新栏杆高度、窗台高度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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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最新的栏杆、窗台、女儿墙高度的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11版 3.7.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3.9.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条文说明3.7.2 阳台是儿童活动较多的地方,栏杆(包括栏板局部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若设计不当,容易造成事故。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垂直净距应小于0.11m,才能防止儿童钻出。同时为防止因栏杆上放置花盆而坠落伤人,本条要求可搁置花盆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3.7.3 根据人体重心和心理要求。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高而增高。封闭阳台没有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因此,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对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阳台要求采用实心栏板的理

由,一是防止冷风从阳台门灌入室内,二是防止物品从栏杆缝隙处坠落伤人。此外,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封闭阳台的现象很普遍,透空的栏杆难以封闭。 3.9.1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本条要求当窗台距地面低于0.90m时,采取防护措施。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0.90m,距离楼(地)面0.45m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 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

建筑工程防护栏杆设置要求

建筑工程防护栏杆(板) 设置要求 根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防护栏杆(板)得设置,强化建筑工程使用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得规定,建筑工程防护栏杆(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民用建筑工程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栏杆应以坚固、耐久得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得水平荷载。 (二)临空处高度在24米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米;临空高度在24米及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米。 (三)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得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米,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米得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四)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米高度内不宜留空。 (五)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儿童专用活动场所得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得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米。 (六)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得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

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米。 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0、9米、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0、5米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05米。 三、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栏板应平整、光滑与无突出物,扶手带顶面距自动扶梯前缘、自动人行道踏板面或胶带面得垂直高度不应小于0。9米;扶手带外边至任何障碍物不应小于0。50米,否则应采取措施防止障碍物引起人员伤害。 四、住宅工程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栏杆得垂直杆件间距不应大于0。11米;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低层、多层住宅得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米,中高层、高层住宅得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米。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 五、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儿童专用活动场所得楼梯,梯井净宽大于0、20米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得措施,楼梯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登得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米。 六、住宅工程楼梯井净宽大于0、11米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得措施。 七、中小学教学楼外廊栏杆(栏板)得高度,不应低于1.10米,栏杆不应采用易于攀登得花格;室内楼梯栏杆(栏板)得高度不应小于0、90米,室外楼梯栏杆(栏板)得高度不应小于1、1

栏杆标准

三、房屋建筑 (一)房屋建筑建筑专业 1一般规定 建筑总平面应与经城市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审批的总平面及审批意见一致。 个体设计的项目名称、层数、建筑高度、建筑面积应与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一致。 建筑设计应以建筑通用规范和项目所属分类建筑设计规范为依据。规范、标准应为现行的有效版本。 建筑设计应贯彻建筑节能国策,按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设计标准要求,作好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应按各类建筑的无障碍实施范围进行无障碍设计。 2建筑施工图设计内容和深度 建筑施工图文件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以下简称《深度规定》)和《建筑制图标准》的要求。 总平面图 总平面图应符合《深度规定》节规定,着重审查以下各点: 1)场地四界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用地红线等的位置; 2)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绿化带等的位置,以及主要建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 3)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的名称、编号、层数、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4)广场、停车场、运动场、道路、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护坡的定位坐标或相互尺寸。 竖向布置图应符合《深度规定》节规定,需标示以下关键标高:

1)场地四邻的道路、水面、地面的关键性标高; 2)建筑物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地下建筑的顶板面标高及覆盖土高度限制; 3)道路的设计标高、纵坡度、纵坡距、关键性标高;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的设计标高,以及院落的控制性标高; 4)挡土墙、护坡或土坎顶部和底部主要标高及护坡坡度。 当工程设计内容简单时,竖向布置图可与总平面图合并。 建筑设计说明 说明应符合《深度规定》条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况、设计标 高、主要工程做法及室内装修做法、门窗表及门窗性能要求、幕墙工程的性能及制作要求等,还应包括建筑防火、无障碍设计和建筑节能设计说明等内容。 审查中应重点核查以下几点: 1)设计依据性文件和主要规范、标准是否齐全、正确; 2)设计概况中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建筑层数和高度是否与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许可证附件一致;建筑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人防工程类别和防护等级是否正确; 3)设计标高的确定是否与城市已确定的控制标高一致。审图时要特别注意±的绝 对标高是否已标注; 4)建筑墙体和室内外装修用材料,不得使用建设部和省建设厅公布的淘汰产品。采用 新 技术、新材料须经主管部门鉴定认证,有准用证书; 5)门窗框料材质、玻璃品种及规格要求须明确,整窗传热系数、气密性等级应符合规 定;

有关栏杆及楼梯扶手设计规范(全)

有关栏杆及楼梯扶手设计规范 栏杆: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3.7.2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楼梯栏杆防护相关条文:4.1.2、4.1.3、4.1.5、4.2.1 综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栏杆围护设计通用内容为:阳台、楼梯等由使用者经常踩踏停留地方,其围护高度标准要求(1.05M)高于短暂停留的窗台设计围护高度标准(0.90M)要求;中高层、高层等较危险处围护高度要求提高(1.10M);栏杆围护除楼梯水平段小于0.5M的扶手高度采用窗的围护标准(0.9M)外,扶手或栏杆高度均采用不低于1.05M (一般)1.10M(特殊)要求;栏杆垂直杆件净空均要求不大于0.11M。 验收量取标准: 窗台高度:从窗台面(也就是窗的下框位置)标高到地面(可踏部位表面)标高的高差 栏杆高度:栏杆顶部标高到可踏部位表面标高高差 附文: 关于住宅窗和阳台的安全防护措施问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居住建筑与设备研究所负责《住宅设计规范》日常解释工作的教授级高级建筑师林建平作出了相应解释。 栏杆的高度必须足够,应从“可踏部位表面”起计算 栏杆的高度一定要求“净高”,要防止因地面材料做法加厚,造成栏杆安全高度实际降低的事故。栏杆的开始计算部位应从栏杆下部可踏部位起计,以确保安全高度。由于栏杆的做法很多,规范不可能对每种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并且规范只是规定出最低限度,设计人员和建设者应该考虑得周到些。以下几种情况如不采取措施,经常属于明显“可踏”:实心栏板与阳台反梁的交接处,低位实心栏板与空心栏杆的交接部位,低位水平空心栏杆;上人屋面女儿墙采用挑砖防水。 在低窗台附加栏杆,重外观效果更得重安全 常见的低窗台距地0.5米左右,如果紧贴内墙增加0.4米栏杆或栅栏肯定达到规范要求的防护措施。但由于美观要求和利用窗台的需求,很多人喜欢将栏杆设在紧贴窗扇的位置,如果窗台台面太大,如凸窗等,小孩经常站在窗台上眺望,而且使用者也必须站到窗台上开启窗户,这时,附加在窗台上的栏杆本身高度应达到0.9米,如果窗台太低,住户往往会无意识攀登到窗台上,不宜简单附加低栏杆,否则危险是没有充分杜绝的。 以固定窗作为低窗台的防护措施时,仍有危险存在 最近,采用低窗台或落地窗的住宅越来越多,有若干情况存在安全问题。如固定窗框强度不够,使用者轻趴在窗框上会导致玻璃破裂;落地窗仅用固定玻璃,没有必要的防护,儿童玩耍、椅子翻倒等正常活动会碰破玻璃,造成险情;在高层住宅的高层套型中采用落地窗时,如果没有必要的防护设施,老年人普遍反映外眺时眩晕。类似情况只要引起投诉,设计人员就要承担一定责任。同时,根据国外相关规范和我国部分地区标准,2001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斜屋顶下可居住空间技术规程》提出:“当斜屋顶窗的单块玻璃面积大于1.5平方米时,应采用安全玻璃”。因此,设计固定扇落地玻璃窗时,务必采取确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

栏杆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11版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锤子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坠落措施。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不应低于;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要求。 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采用实体栏板。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 阳台是儿童活动较多的地方,栏杆(包括栏板局部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若设计部当,容易造成事故。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垂直净距应小于,才能防止儿童钻 出。同时为防止因栏杆上放置花盆而坠落伤人,本条要求可搁置花盆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根据人体重心和心理要求。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高而增高。封闭阳台没有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因此,封闭阳台栏杆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对中高层、高层住宅以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阳台要求采用实心栏板的理由,一是防止冷风从阳台门灌入室内,二是防止物品从栏杆缝隙处坠落伤人。此外,中高层、高层住宅以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封闭阳台的现象很普遍,透空的栏杆难以封闭。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本条要求当窗台距地面低于时,采取防护措施。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 距离楼(地)面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 入窗台净高。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以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 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且高度低于或等于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栏杆离楼面或屋面高度内不宜留空; 4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作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 5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

栏杆标准化设计

栏杆设计标准化 目录 ) 1、阳台栏杆 (2) 阳台栏杆标准化设计原则 (2) 阳台栏杆工艺要求 (3) 不同建筑风格的阳台栏杆样式 (4) 新古典、法式建筑风格栏杆:适用于别墅 (4) 新古典、法式建筑风格铁艺栏杆(通用) (5) 地中海建筑风格铁艺栏杆 (6) … 北美、西班牙建筑风格铁艺栏杆 (7) 中式建筑风格铁艺栏杆 (8) 住宅型钢玻璃栏板 (9) 生活阳台栏杆 (10) 商业建筑阳台玻璃栏板 (11) 商业建筑阳台铁艺栏杆 (12) 2、楼梯栏杆 (13) 楼梯栏杆标准化设计原则 (13) { 栏杆工艺要求 (13) 洋房公共楼梯栏杆 (13) 高层消防楼梯栏杆 (14) 高层消防楼梯靠墙扶手 (14) 残疾人坡道栏杆 (15) 3、护窗栏杆 (16) 住宅护窗栏杆标准化设计原则 (16) 护窗栏杆材质及工艺要求 (16)

. 矮窗台护窗栏杆 (16) 飘窗护窗栏杆 (17) 1、阳台栏杆 1.1阳台栏杆标准化设计原则 1.1.1住宅阳台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护栏时,其杆件 净距不应大于110mm。 1.1.2根据江浙渝地区规范要求金属护栏的型材最小壁厚应符合下列要求,其他地区在满足 当地规范要求及安全的同时适当调整型材壁厚: 不锈钢:主要受力杆件壁厚不应小于,一般杆件及连接饰件不应小于。 型钢:主要受力杆件壁厚不应小于,一般杆件不应小于。 / 扁钢:主要受力杆件厚度不应小于,一般杆件不应小于。 铝合金:主要受力杆件壁厚不应小于,一般杆件不应小于。 1.1.3玻璃组合护栏应符合下列要求: 组合护栏中承受水平荷载的玻璃应采用厚度不小于12mm的安全玻璃或公称厚度不 小于钢化夹层玻璃。 1.1.4阳台栏杆高度应符合下列规范要求: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住宅六层及六层以下)时,护栏净高不应低于,临空高度 在24m及24m以上(住宅七层及七层以上)时,护栏净高不应低于。 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 等于,且高度低于或等于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栏杆实体部分应避免出现可踏面,出现可踏面时,可参考下图所示做法处理:做

栏杆规范技术要求

关于栏杆(含防护栏杆)、百叶的有关规范条文 栏杆设置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2011版 5.6.2 阳台栏杆设计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5.6.3 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 5.6.4 封闭阳台栏板或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要求。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和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宜采用实体栏板。 5.8.1 窗外没有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设置防护设施。 5.8.2 当设置凸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窗台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时,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90m; 2 可开启窗扇窗洞口底距窗台面的净高低于0.90m 时,窗洞口处应有防护措施。其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90m; 3 严寒和寒冷地区不宜设置凸窗。

5.8.3 底层外窗和阳台门、下沿低于2.00m且紧邻走廊或共用上人屋面上的窗和门,应采取防卫措施。 6.1.1 楼梯间、电梯厅等共用部分的外窗,窗外没有阳台或平台,且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小于0.90m时,应设置防护设施。 6.1.2 公共出入口台阶高度超过0.70m并侧面临空时,应设置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净高不应低于1.05m。6.1.3 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住宅建筑规范》 GB50368-2005 5.1.5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 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 1.10m。阳台栏杆应有防护措施。防护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O.11m。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2019年10月1日开始执行

最新栏杆高度、窗台高度设计规范标准

2011年最新的栏杆、窗台、女儿墙高度的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11版 3.7.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3.9.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条文说明3.7.2 阳台是儿童活动较多的地方,栏杆(包括栏板局部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若设计不当,容易造成事故。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垂直净距应小于0.11m,才能防止儿童钻出。同时为防止因栏杆上放置花盆而坠落伤人,本条要求可搁置花盆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3.7.3 根据人体重心和心理要求。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高而增高。封闭阳台没有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因此,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对

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阳台要求采用实心栏板的理由,一是防止冷风从阳台门灌入室内,二是防止物品从栏杆缝隙处坠落伤人。此外,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封闭阳台的现象很普遍,透空的栏杆难以封闭。 3.9.1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本条要求当窗台距地面低于0.90m时,采取防护措施。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0.90m,距离楼(地)面0.45m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

2019年最新栏杆规范

2019年最新栏杆规范 篇一:2019最新法规、标准目录 法律法规目录 篇二:2019年脚手架搭设规范 2019年脚手架搭设规范 (一)施工方案 1、脚手架搭设之前,应根据工种的特点和施工工艺确定搭设方案,内容应包括:基础处理、搭设要求、杆件间距及连墙杆设置位置、连接方法,并绘制施工详图及大样图。 2、脚手架的搭设高度超过规范规定的要进行计算。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尺寸符合下表时,相应杆件可不再进行设计计算。但连墙件及立杆地基承载力等仍应根据实际荷载进行设计计算并绘制施工图。 (2)当搭设高度在25-50m时,应对脚手架整体稳定性从构造上进行加强。如纵向剪刀撑必须连续设置,增加横向剪刀撑,连墙杆的强度相应提高,间距缩小,以及在多风地区对搭设高度超过40m的脚手架,考虑风涡流的上翻力,应在设置水平连墙件的同时,还应有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等,以确保脚手架的使用安全。 (3)当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可采用双立杆加强或采用分段卸荷,沿脚手架全高分段将脚手架与梁板结构用钢丝绳吊拉,将脚手架的部分荷载传给建筑物承担;或采用分段搭设,将各段脚手架载

传给由建筑物伸出的悬挑梁、架承担,并经设计计算。 (4)对脚手架进行的设计计算必须符合脚手架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3、脚手架的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类型相符,当现场固故改变脚手架类型时,必须重新修改脚手架方案并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二)立杆基 1、脚手架立杆基础应符合方案要求。 (1)搭设高度在25m以下时,可素夯实找平,上面铺5cm厚木板,长度为2m时垂直于墙面放置;长度大于3m时平行于墙面放置。 (2)搭设高度25-50m时,应根据现场地耐力情况设计基础作法或采用回填土分层夯实达到要求时,可用枕木支垫,或在地基上加铺20cm厚道碴,其上铺设混凝土板,再仰铺12-16号槽钢。 (3)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应进行计算并根据地耐力设计基础作法,或于地面下1m深处采用灰土地基,或浇注50m厚混凝土基础,其上采用枕支垫。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底座有可锻铸铁制造与焊接底座两种,搭设时应将木垫板铺平,放好底座,再将立杆放入底座内,不准将立杆直接置于木板上,否则将改变垫板受力状态。底座下设置垫板有利于荷载传递,试验表明:标准底座下加设木垫板(板厚5cm,板长≥200cm),可将地基土的承载能力提高5倍以上。当木板长度大于2跨

关于栏杆高度阳台高度有关规范条文

关于栏杆高度、窗台高度的有关规范条文《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 3.7.2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 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 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 1.10m。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3.9.1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 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 0.90m。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条文说明 3.7.2阳台是儿童活动较多的地方,栏杆(包括栏板局部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若设计不当,容易造成事故。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垂直净距应小于 0.11m,才能防止儿童钻出。同时为防止因栏杆上放置花盆而坠落伤人,本条要求可搁置花盆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3.7.3根据人体重心和心理要求。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高而增高。封闭阳台没有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因此,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对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阳台要求采用实心栏板的理由,一是防止冷风从阳台门灌入室内,二是防止物品从栏杆缝隙处坠落伤人。此外,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封闭阳台的现象很普遍,透空的栏杆难以封闭。

3.9.1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本条要求当窗台距地面低于 0.90m时,采取防护措施。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 0.90m,距离楼(地)面 0.45m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6.6.3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10m; 注: 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 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 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栏杆离楼面或屋面 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 4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

栏杆高度设计规范

于栏杆高度、窗台高度的有关规范条文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 3.7.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3.9.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装修问答网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条文说明 3.7.2 阳台是儿童活动较多的地方,栏杆(包括栏板局部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若设计不当,容易造成事故。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垂直净距应小于0.11m,才能防止儿童钻出。同时为防止因栏杆上放置花盆而坠落伤人,本条要求可搁置花盆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3.7.3 根据人体重心和心理要求。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高而增高。封闭阳台没有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因此,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对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阳台要求采用实心栏板的理由,一是防止冷风从阳台门灌入室内,二是防止物品从栏杆缝隙处坠落伤人。此外,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封闭阳台的现象很普遍,透空的栏杆难以封闭。 3.9.1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本条要求当窗台距地面低于0.90m时,采取防护措施。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0.90m,距离楼(地)面0.45m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装修问答网 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 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6.10.3 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窗扇的开启形式应方便使用,安全和易于维修、清洗; 2 当采用外开窗时应加强牢固窗扇的措施; 3 开向公共走道的窗扇,其底面高度不应低于2m; 4 临空的窗台低于0.8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由楼地面起计算不应低于0.80m; 5 防火墙上必须开设窗洞时,应按防火规范设置; 6 天窗应采用防破碎伤人的透光材料; 7 天窗应有防冷凝水产生或引泄冷凝水的措施; 8 天窗应便于开启、关闭、固定、防渗水,并方便清洗。 注:1 住宅窗台低于0.9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2 低窗台、凸窗等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时,贴窗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条文说明 6.6.3 第2款阳台、外廊等临空处栏杆高度应超过人体重心高度,才能避免人体靠近栏杆时因重心外移而坠落。据有关单位1980年对我国14个省人体测量结果:我国男子平均身高为1656.03mm,换算成人体直立状态下的重心高度是994mm,穿鞋子后的重心高度为994+20=1014mm,因此在国标《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中规定:“防护栏杆的高度不得低于1050mm”,故本条规定24m以下临空高度(相当于低层、多层建筑的高度)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超过24m临空高度(相当于高层及中高层住宅的高度)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对于高层建筑,因高空俯视会有恐惧感,所以加高至1.10m。注中说明当栏杆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按正常人上踏步情况,人很容易踏上并站立眺望(不是攀登),此时,栏杆高度如从楼地面或屋面起算,则至栏杆扶手顶面高度会低于人的重心高度,很不安全,故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女儿墙、护栏、栏杆高度的有关规范规定

关于栏杆、窗台、女儿墙高度的有关规范条文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m。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条文说明 阳台是儿童活动较多的地方,栏杆(包括栏板局部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若设计不当,容易造成事故。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垂直净距应小于,才能防止儿童钻出。同时为防止因栏杆上放置花盆而坠落伤人,本条要求可搁置花盆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根据人体重心和心理要求。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高而增高。封闭阳台没有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因此,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对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阳台要求采用实心栏板的理由,一是防止冷风从阳台门灌入室内,二是防止物品从栏杆缝隙处坠落伤人。此外,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封闭阳台的现象很普遍,透空的栏杆难以封闭。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本条要求当窗台距地面低于时,采取防护措施。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距离楼(地)面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且高度低于或等于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高度内不宜留空; 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 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 6.10.3 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窗扇的开启形式应方便使用,安全和易于维修、清洗; 2 当采用外开窗时应加强牢固窗扇的措施; 3 开向公共走道的窗扇,其底面高度不应低于2m; 4 临空的窗台低于0.8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由楼地面起计算不应低于0.80m; 5 防火墙上必须开设窗洞时,应按防火规范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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