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钣金工艺通用检验规范

钣金工艺通用检验规范
钣金工艺通用检验规范

文件编号:钣金件通用检验作业指导书

编制:审核:批准:

沃克斯电梯有限公司

发放范围:车间、生产部、质量部、文件部各一份

一、目的

规范钣金结构件的检验标准,以使各过程的产品质量得以控制,保证本公司的产品质量,从而使我公司的产品让顾客满意。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各种钣金结构件的检验,图纸和技术文件一同使用。当有冲突时,以技术规范和客户要求为准。

三、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皆为mm,未注公差按以下国标IT13级执行GB/T1800.3-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

GB/T1800.4-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GB/1804-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未注形位公差按GB/T1184-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执行

四、原材料检验标准

1.金属材料

1.1板材厚度及质量应符合国际标准,采用的板材需出示性能测试报告和厂商证明

1.2材料外观:平整、无锈迹、无开裂、变形

2.塑粉

2.1塑粉整批来料一致性良好,有出厂证明与检验报告,包含粉号、色号以及各项检验参数。

2.2试用后符合产品要求(包含颜色、光泽度、流平性、附着力等)

3.通用五金件、紧固件

3.1外观:表面无锈迹、无毛刺批锋、整批来料外观一致性良好

3.2尺寸:按图纸与国际标准,重要尺寸零缺陷

3.3性能:试用装配与使用性能符合产品要求。

五、工序质量检验标准

1.冲裁检验标准

1.1对有可能造成伤害的棱边、尖角、粗糙要做去毛刺处理。

1.2图纸中未明确表明之尖角(除特别注明外)均为R1.5.

1.3冲压加工所产生的毛刺,对于门板、面板等外露可见面应无明显凸起、凹陷、粗糙不平、划伤锈蚀等缺陷。

1.4毛刺:冲裁后毛刺高L≤5%t(t为板厚)

1.5划伤、刀痕:以用手触摸不刮手为合格,应≤0.1.

1.6平面度公差要求:平面度公差按图纸要求检验,未注表面公差度见《表一》。

附表一、平面公差度要求

2.折弯检验标准

2.1毛刺:折弯后挤出毛刺高L≤10%t,除特别注明外,折弯内圆脚为R1。

2.2 压印:看得到有折痕,但用手触摸感觉不到(可与限度样板相比较)

2.3折弯变形标准按照《表二》

附表二:对角线公差要求

2.4折弯方向、尺寸与图纸一致

3.钣金加工件检验标准

3.1尺寸:尺寸按图纸要求检验,未注尺寸公差见《表三》

附表三、尺寸公差要求

3.2压铆件

压铆螺母(柱)、压铆螺钉、涨铆螺母(柱)、拉铆螺母等,压上零部件后,螺纹不得变形(螺母或螺钉能自由进出,顺畅无卡滞现象),压铆件应与板面相平,不允许凸起或凹进(手感触摸应平滑),压铆件应与版面垂直,压铆后压铆区无有变形、猪嘴现象,拉包的高度、壁厚

应均匀一致,顶部不应有毛刺。

3.3焊接

3.3.1焊缝应牢固、均匀,不得有虚焊、裂纹、未焊透、焊穿、豁口、咬边等缺陷。焊缝长度、高度不均与部分不允许超过长度、高度要求的10%。

3.3.2焊点要求:焊点长度8-12mm,两焊点之间的距离200±20mm,焊点位置要求对称,上下位置要统一,如加工图纸对焊点有特殊要求,按图纸执行。

3.3.3焊点间距小于50mm,焊点直径小于Φ5,焊点布置均匀,焊点上压痕深度不超过板材厚度的15%,且焊接后不能留有明显的疤痕。

3.3.4焊接后,其他非焊接部位不允许有被焊渣、电弧损伤等现象,表面焊渣飞溅物需清除干净。

3.3.5焊接后,零件外表面应无夹渣、气孔、焊瘤、凸起、凹陷等缺陷,内表面的缺陷应不明显及不影响装配。门板、面板等重要零件还应去除焊后应力,防止工件变形。

3.3.6焊接零件外表面应磨平,若为喷粉件、电镀件,焊后打磨粗糙度应为Ra3.2~6.3,喷漆件应为Ra6.3~12.5。

3.3.7焊装外形尺寸公差

柜体对角线偏差

镶嵌的门与门、门与壳体之间的绝对公差

4.外壳、防护罩整体检验标准

4.1表面外观要求

4.1.1外形尺寸公差未作特别要求的按IT13级执行。外壳、防护外罩应方正无歪斜扭曲现象,六个主面的垂直度、直线度(不直度)采用对角线发测量。公差范围见《表二》。

4.1.2外壳、防护罩框架、门、侧门、底座等零件应垂直,其垂直度采用对角线法测量。公差范围见《表二》。框架、门、侧门、底座等大平面的平面度公差应满足《表三》

4.1.3门、面板的安装、对正及间隙要求:同一批外罩相同地方的间隙差值小于0.4.门应开启灵活,在开启范围内不允许与机柜四周产生摩擦与干涉,不应有碰撞、刮漆现象。

4.2外壳、防护罩稳定性要求

外壳、防护罩安装后必须有可靠的稳定性,不允许由于振动或其他外界作用力而翻到。在振动或其他外界作用力下,机柜不应有零部件松动、脱落等现象,不应有异常的咔咔作响声及摇动声。

5.喷涂件外观检验标准

5.1喷涂前工件表面处理要求:需进行脱脂、除锈、磷化、清洗等处理。

5.2工件表面无水印或残留的清洗液。

5.3工件表面无油污、灰尘、纤维等影响喷涂表面质量或附着力的不良现象。

5.4其他检验要求详见《钣金件喷涂检验规范》

5.5压铆螺母、螺钉、螺纹孔喷涂后的允收条件

必须保证螺母、螺杆、攻丝孔经喷涂后螺纹良好,装配顺利为合格。扭力测试标准为:

六、钣金件喷涂检验标准

1.钣金件喷涂外观检验标准

1.1等级面划分标准:

A级面:装配后经常看到的外表面,如机柜的面板、机柜大门、机柜四周侧面、常人可视顶面与不需弯腰可视底面。

B级面:不经常看到,但在一定条件下能看到的面。如打开后看到的内附件、加强筋、大门的内侧面等。

C级面:一般看不到,或只有在装配过程中才能看到的面。机柜内拖板与导轨的接触面、机柜底板与底座的接触面。

1.2检验条件

A光源要求:北极昼光或室内高效能日光灯两光源(照明度约为1000流明)

B目测距离:A级面为300mm;B级面为500mm;C级面为1000mm。

1.3检验标准

按照光源标准要求区分产品的等级面,所有等级面涂膜应无基材露底、剥落等缺陷,所有表面应均匀、连续、色泽一致,无夹杂外来物、无划痕、起泡、起皱、针孔、积粉、剥落、开裂、流挂、露底、橘皮等不良现象。

在眼睛距离等级面的标准处,以3M/min速度扫描检查。

1.4外观缺陷标准见《表四》

附表四、表面缺陷判定标准

2.性能标准

2.1喷涂色板制作

A在烘烤时,每一炉均需制作两块色板,以备性能测试需要。取与制品同材质的金属板,尺寸80×120,与产品正常条件下加工,出炉后标识好粉号、固化条件、日期与时间,并由QE确认、签名后编号命名登记管理,一件测试用,一件存档。

B制程喷粉色板有效期为两年,保存在室温下,保存温湿度为70±15%,保存环境为无任何光照条件。

2.2非破坏性检验项目

光泽:使用光泽计来判定,入射角度60°,±5%误差为检验合格。

色泽:颜色需符合设计图纸或与色板比较无明显差异。

2.3破坏性检验

2.3.1附着力测试:

百格测试法:喷涂后,取一随炉色板,在涂膜面上,按间隔1mm纵横平行刻画11道,以适当的力度(划痕以露出基体为准)在喷涂面划成100个方格,再用强力透明胶覆盖按紧,呈45度角,然后突然撕掉,此时检查方格内喷涂物是否有脱落,一格为百分之一,验收标准为五级,即脱落数量不超过五个为合格。

弯板试验法:喷涂后,取一随炉色板,将其弯曲180度,并使内弯圆角等于厚度(r=t)或弯曲90度往复一次,涂层无脱落现象。

2.3.2硬度检验

硬度检验:用削尖的3H铅笔,与涂层呈45度角,沿直尺向前推划15-30mm,用橡皮把划痕擦净后检查涂膜表面。

判定标准为:没有丝毫底材显露为合格。

2.3.3耐溶剂性测试:

用分析醇(99.8%的无水酒精)沾湿棉花棒,用1KG的力来回擦拭涂膜面50回,合格标准为:外膜不得有任何剥落、变色、发胀现象,可以允许光泽度有少许变化。

2.3.4耐冲击试验:

利用试验设备,用500克的重锤从500mm的高度自由落下,,判定标准为1/4的冲头正面冲击后,表面涂膜无开裂、掉膜现象。

2.3.5涂层厚度检验

在零件的平面区域按GB/T13452.2-92测量涂层的厚度。一般涂层其厚度值应为50-70μm;特殊纹理涂层的厚度应在相应工艺文件要求的范围之内(砂纹粉涂层应为60-80μm,桔砂纹粉涂层应为80-100μm)。

七、包装防护与搬运标准

1.包装标准

1.1检验合格后的钣金件成品应用软质气泡纸/袋遮盖或缠绕包裹,以包装产品的表面清洁无尘后装入箱体(木箱或纸箱)。

1.2箱体类产品应独立放置于地托板上,且地托板上应无尖锐利物凸起,表面应用软质材料铺垫;小体积内配件需集中堆放时,应独立包装并相互隔离,以防表面互相碰撞、摩擦。

2.搬运标准

包装好钣金件搬运时应使用叉车,一米以上类型的柜体单次搬运数量为一台,集中搬运的配件每次堆放的高度不高于一米。

钣金检验规范标准文本

Q/SK 钣金件及不锈钢件检验规范 (依据GB-19001-2008质量管理体要求标准制定)

一:钣金外观部分 1.目的及适及范围: 2.1.1本检验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钣金制品的质量,为外协加工提供检验根据,为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对某些无法用定量表明的缺陷,用供需双方制订的检验标准和封样的办法加以解决。 3.1.2本检验规范适用于金属钣金件制成的产品及其相关加工组成品。 2. 参照文件 2.1本文件根据浙江斯克瑞德安全技术有限分司质量管理体系 GB-19001-2008质量管理体要求标准制定 2.2本检验规范参照金属冷冲压件通用技术条件 2.3本规范若与零件图/规格相抵触, 则以零件图/规格为优先 2.4本规范若与参考文件相抵触, 则以本规范为优先 3.内容: 术语部分 钣金件外观术语解释:

3.2 检验方法 3.2.1外观缺陷的检验方法及要求: 将待验品置于以下条件,作检验判定: A、目测距离: 距离产品25cm B、检验角度: 成45度目视检测。 C、检验光源: 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D 、观察时间:<10秒 (每个可见平面需要3秒)。 E 、检查半成品、成品之前应核对相关检验资料。 3.2.2 外观尺寸及尺寸的配合的检验方法 使用普通长度测量仪或各种量规进行测量。 3.3 不合格类别划分: 根据本行业客户的具体实际要求,金属钣金件制品的外观不合格类别有亮度差、边缘不良、变形、污渍(不清洁)、麻点、压痕、粗砂、磨花等。结合以上不合格类别的客户要求等级,可将钣金件制品共分6级和特殊级,以作轻重不良的区分(见表1)。 3.4 检验项目及标准 3. 4.1 冲压件判定标准(表2) 标题: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版本: A 页次: 3 of 3 N=数量,L=长度,W=宽度,D=直径,A=区域,J=距离,H=深度,S=面积, 1 批鋒 在五金件周围多出的五金料废边 1.影响外观为轻缺陷. 目测 L 为長 H 為寬 L ≤0.1mm.H ≤0.1mm 2.影响功能或装配为重缺陷. 2 五金件手印 以反光面检查为条件 不允許 超过标准为得不良. 目测 3 帖紙粘性 与实物粘贴实验 以测试结果已定 1.脱落为严重不良. 2.与样品相差为轻缺陷. 目测 4 混料 混有不同规格的物料 不允许 重缺陷 游标 卡尺/针规 5 规格不符 与标准不符 不允许 重缺陷 目测 6 生锈 产品表面生成黄黑色异物 不允许 重缺陷 目测 7 少數 少于标准数量 不允许 重缺陷 目测 8 破裂 物料破裂 不允许 重缺陷 目测 披L H

钣金件加工检验通用标准

1.目的 规范钣金结构件的检验标准,以使各过程的产品质量得以控制。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钣金结构件的检验,与图纸和技术文件同步使用。当有冲突时,以技术图纸和客户要求为准。 3.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标注单位皆为mm,未注公差按以下国标IT13级执行 GB/T1800.3-1998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 GB/T1800.4-1999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 GB/1804-2000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公差 GB/T1184–1996形位公差未注公差的形状和位置公差 4.原材料及辅料检验标准 4.1金属材料 4.1.1材质料厚及质量应符合国标,采用的钣材材质需出示性能测试报告及厂商证明。没注明标准要求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4.2通用五金件、紧固件 4.2.1外观:表面无绣迹、无毛刺批锋,整批来料外观一致性良好。 4.2.2尺寸:按图纸与国标要求,重要尺寸零缺陷。 4.2.3性能:试装配与使用性能符合产品要求。 4.3管件方通、圆通 4.3.1材质料厚及质量应符合国标,材质需出示性能测试报告及厂商证明。 4.3.2外观:表面无绣迹、无变形、撞伤、刮痕,整批来料拉丝、色泽一致性良好。4.3.3尺寸:按图纸或技术要求执行,没注明标准要求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5.工序质量检验标准 5.1冲裁(数冲)检验标准 对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尖角、棱边、粗糙要打磨处理去除毛刺。 冲切过程中产生的接刀痕:必须符合安全(不划伤手)和零件尺寸公差,一般 不大于板厚的10%~20%,数控冲咬出的孔、异形孔、圆角必须修整平滑。 图纸中未明确标明之尖角(除特别注明外)均为R1.5mm。 冲裁加工对于门板、面板等外露可见面应无明显凸起、凹陷、粗糙不平、划 伤、锈蚀等缺陷。 毛刺:冲裁后毛刺高L≤5%t(t为板厚)。 划伤、刀痕:以用手触摸不刮手为合格,应≤0.1mm。 冲裁尺寸符合技术图纸要求,平面度公差要求见表一。 附表一、平面度公差要求 表面尺寸(mm)变形尺寸(mm) 3以下±0.2以下 大于3小于30 ±0.3以下 大于30小于315 ±0.5以下 大于315小于1000 ±1.0以下 大于1000小于2000 ±1.5以下 大于2000小于3150 ±2.0以下 5.2折弯检验标准 5.2.1毛刺:折弯后挤出毛刺高L≤10%t(t为板厚)。除特别注明外,折弯内圆角为 R1.0mm。 5.2.2压印:看得到有折痕,但用手触摸感觉不到(可与限度样板相比较),折弯过程产生产的

下料通用工艺守则最新

下料通用工艺守则 1.材料要求 1.1在材料领用时,核对工艺文件与所领材料的牌号、规格和材质证 明书是否一致。 2.划线 2.1在划线下料前应对钢材表面进行净化处理。 2.2下料前,下料人员应根据材料面积、牌号及图样尺寸进行排版、 放样。碳钢、低合金钢用石笔、弹粉线法,不锈钢用铅笔、弹粉线法。 2.3划线时筒体的卷制方向应与钢板轧制方向一致。考虑焊缝正确布置,尽量使相关部件避开纵环缝所规定的尺寸,对长度要求较严的部件,如换热器、塔器等,其筒体拼缝处应预留焊接接头收缩余量。 2.4筒节长度不小于300mm,筒节展开长应不小于1000mm。筒体拼接 不准出现十字焊缝,相邻筒节纵逢距离为3倍板厚。且不小于100mm。 2.5凡在工艺文件上规定有试板的,筒体或封头在下料划线时,应按要求同时划出试板材料,并按规定作出标记。产品焊接试板的宽度方向应是钢板的轧制方向。 2.6划线时应从板材或管材无原始标志的一端开始,以保证剩余材料 上有原始标识。 3.材料标志移植 3.1制造受压元件的材料应有可追溯的标志。在制造过程中,如原标

志被裁掉或材料分成几块时,按《材料标识可溯性》进行标志移植,并在材料分割前完成标志的移植。 3.2 有耐腐蚀要求的不锈钢以及复合钢板,不得在耐腐蚀面采用硬印 标记。 3.3低温容器受压元件不得采用硬印标记。 3.4每件板料上都应写明产品编号、件号、下料尺寸等。 4.下料 4.1除一般零件外,压力容器受压件应尽量采用刨边机和自动切割机 进行下料。 4.2碳钢、低合金钢一般采用氧-乙炔切割下料;不锈钢应采用等离 子弧切割。 4.3除切割时预留切割耗量外,切割后需机加工的零件,应预留加工 余量,一般参照以下数量:500mm之内每边加大3mm;510-1000mm 每边加大4mm;1000-2000mm每边加大6mm。 5.坡口加工 5.1凡需制备焊接坡口的,应严格按图样和工艺要求进行加工。 坡口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坡口表面不得有裂纹、分层、夹杂等缺陷; b. 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R m≥540MPa的低合金钢材及Cr-Mo低合金 钢材经热切割的坡口表面,加工完成后应按JB/T4730.4进行磁粉检测,I级合格; c. 施焊前,应清除坡口及两侧材表面至少20mm范围内(以离坡口

油漆处理通用工艺守则模板

油漆处理通用工艺 守则模板

油漆通用工艺守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1. 范围 本守则规定了油漆处理的各种涂漆要求及所需涂漆材料和操作工艺。 本守则适用于本企业通用工业减速机之表面油漆处理、对于顾客有特殊 要求的油漆处理按顾客的要求进行。 2. 油漆材料 2.1 底漆: 酚醛类底漆、环氧类底漆、氯化橡胶类底漆。 2.2 中层漆: 防护底漆、连接底漆。 2.3 面漆: 醇酸类面漆、聚氨酯类面漆、氯化橡胶类面漆。 3. 设备及工具 3.1 手提砂轮机、锉刀、钢丝刷、铜丝刷、刷帚、 1-2#铁砂皮、 200#水砂纸。 3.2 手推车、工作台、挂具。 3.3 喷枪、空压机、吸风装置。 3.4 烘房 4. 工艺流程 被涂工件验收合格—前处理—喷涂底漆—干燥—刮腻子—干燥—喷涂中层漆—干燥—喷涂面漆—固化—检验合格后转半成品库( 或下道工序) 。 5. 前处理 5.1 被涂工件在前处理前, 必须彻底清除毛刺、包砂、飞边、焊渣、飞溅物等表面缺陷。 5.2 根据要求经过喷丸或喷砂处理的工件, 要再进行清理工序、表面应洁净、 干燥、无杂质、油污、尘埃。八小时内涂上配套底漆。 5.3 不经过5.2、 5.3 条款的工件, 前处理也必须采取措施实施, 如果用”三合 一”金属表面处理液, 去油、除锈、磷化。前处理后的工件应无油污、无锈迹,

磷化层均匀。工件所有部位无死角, 干燥后方可油漆。 6. 刮腻子 凡无技术、工艺、出口产品及顾客不允许刮腻子的要求, 油漆工件基本上都必须经过刮腻子这道工序。 6.1 粗刮腻子。填平金属表面凹陷处, 待干燥( 如烘干: 80°C, 4 小时) 。 6.2 细刮腻子。砂平打磨后, 二次嵌腻子。待干燥( 如烘干: 80°C, 2 小时) 6.3 水磨: 用200#水砂纸砂磨( 未刮腻子处切勿水磨) , 待干燥。 6.4 补嵌腻子: 填平补齐, 待干燥。 6.5 细砂: 用400#水砂纸最后将工件仔细地砂磨光滑。 7. 干燥 7.1 烘干: 按本工艺守则及其它有关工艺守则规定的要求执行。 7.2 自然干燥: 根据天气、温度、环境、场地等情况, 进行自干控制。 8. 油漆 8.1 各类产品油漆的选用。 8.1.1 工矿产品及出口产品。 8.1.1.1 底漆: 环氧富锌底漆二度, 漆膜厚度30μ×2( 干膜) 。 8.1.1.2 中层漆: 环氧云铁中层漆二度, 漆膜厚度40μ×2( 干膜) 。 8.1.1.3 面漆: 聚氨酯面漆二度, 漆膜厚度40μ×2( 干膜) 。 8.2 颜色规定 8.2.1 若顾客无特别说明, 电阻箱用银灰色, 电缆卷筒、中心集电器、供电坑等用桔红色。 8.2.2 顾客对油漆颜色有特殊要求时: 8.2.2.1 顾客提供色卡或样板。

钣金检验通用标准

(包括封面,共 16 页)

目的 为保证我司钣金件产品的质量,又减少图纸对通用要求的描述,特制订本通用检验标准。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司标准以及非标准的钣金产品,本标准侧重范围,规定了钣金件在质量形成过程中各个工序的检验标准,主要从外观、尺寸控制、力度、组装要求作出规定;对钣金件产品的功能、结构特别性能不作规定,我司主要产品要求须参照相关检验标准,特别产品之特殊要求需另外说明。 职责 工程部 设计时应支持本标准,对特别要求应特别说明。 与本标准有关的不符合项之特纳。 销售部 客户特别要求的收集 与本标准有关的不符合项之特纳 生产部 按本标准做货及自检。 品管部 按本标准检验。 作业内容 剪床开料 外观保证 剪床开料必须用经IQC检验合格之板材,大料平直度、外表面状态必须符合IQC检验标准。 未经确认不得采用已生锈之SECC和SPCC板料,以及表面严重划伤之SUS 板料。 对胶沙不锈钢应注意开料之纹向要求,不可在不确定情况下作出纹向任意开料,并严格保护表面,以避免刮伤。 剪床开料之批锋应小于料厚之3%,手摸应无明显刮手现象。 尺寸控制

为保证钣金成形尺寸,减少过程累积误差对工件尺寸的影响,剪床开料尺寸允差按下表检验: 对一开几过多的开料件,如单一方向开料数量超过六件(一般应为偶数),应先将料对开,然后再开成单件,以减少误差累积。 对长度超过1500-2500之开料切边直线度应小于m,宽度大小端误差小于。 开料件之长短边90。角度允差±3′。 CNC冲孔 外观保证 CNC冲孔应先检查板材是否有划伤,对经剪床放行而有少许划伤之板料,冲孔时应将划伤面尽量放于批锋面,以减少对外观的影响。 CNC冲孔应留意批锋在工件成形后的位置影响,应尽量保证批锋在工件成形后的内面方向:(对重要表面,工程绘图应将外表面放在正视方向,以方便编程)对重要表面又分左右之工件,CNC冲孔需在冲孔时分左右(即正反),以保证成形后批锋都朝内面。 对胶沙不锈钢,CNC冲孔应保证批锋位于胶沙之反面。(工程绘图,应留意将外表面放在胶沙面且于图之正视方向,并作出相应之标注,如在打弯图上标明胶沙面位置)。 冲孔应保证最小的模具接合缝以及批锋高度,直边接合缝不可出现大于~之阶梯现象。孔边批锋高度一般应小于料厚的3%,最大不可超过(对T≦3mm厚板材言) 为保证折弯后钣金件的拼角外观以及折弯尺寸,CNC冲应留意工艺孔不可漏冲。一般T=或板,工艺孔取Φ;T=板,工艺孔取Φ;T=板,工艺孔取Φ。 尺寸保证 孔距

通用工艺守则

1.操作者应仔细看清图纸与工艺文件中的各项说明,保持图纸与工艺文件的整洁和完整,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工艺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零部件的加工,不得随意自行更改。 2.操作者按照工艺要求查看所借的夹、量、刃辅具是否符合工艺文件的要求,若有疑问,应立即与组长或车间施工员联系。 3.操作者应将夹、量、刃辅具分别整齐地放置在工具箱上或其他适当的地方,但不准直接放在机床上,并应妥善保管好,不得任意拆卸,改变原来形状或尺寸。 4.在加工前,操作者首先应检查毛坯,或上道工序加工和本工序有关的尺寸,以确定余量是否符合工艺要求。 5.操作者应按照工艺规程的定位基面安装零件;在装夹工件前应将工件和夹具清理干净。在定位基面处不得有铁屑、毛刺、污物及磕碰现象。 6.加工面已到成品尺寸,以后该加工面不再加工,加工后应达到工艺文件通用技术标准、部标或厂标有关规定的要求。 7.按工艺规程进行压紧,应注意压紧力的位置、大小和方向,用以增强刚性的各种辅助支承压紧后要注意防止变形和磕碰。 8.工件的首件检验,应在自由状态下进行,不得压紧在夹具上或机床工作台面上或其他压紧情况下检验,换刀后的首件应交检。 9. 对连续加工的工序或工步,为避免最后成批报废,操作者应分工序进行自检,并请检查员巡检。 10. 倒角与倒棱,沉割槽,都应按工艺规程加工,保证加工完成

后达到工艺或图纸要求。 11. 图纸中或工艺中未规定倒角倒棱的棱边处一律倒钝,一般情况应在加工有关方面时进行,如机械加工时无法倒钝,则最后由钳工倒钝。车内外螺纹时,口端都要倒成和螺距的大小及螺纹角度一样的成形角。零件倒毛刺应由操作者在本工序完成。 12.工件在各道工序加工后应由操作者保持清洁,到达无屑、无水、无脏物,并在适当的工位器具上存放整齐。经过研磨后的精密配合面必须洗净研磨剂。不立即进行下道工序加工的工件,加工面应采取防绣措施。 13.用磁力台吸住加工的各种工件,在加工后应该进行退磁。 14.工作前应首先检查机床各部位是否正常,机床应空运转5~10分钟,使转速逐渐增高,以消除传动部分的间隙,并保持良好的润滑状况,对于磨床磨头应点动和快速行程4~5次,工作台以最大行程往返10~20次。 15.操作者不私拆机的任何部件,在保险装置和安全罩拆下的情况下,严禁开车工作。 16.机床开动时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工作是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7.用作精密加工的机床,严禁强力切削或进行粗加工,一般机床应按规定动作进行操作,杜绝野蛮操作。 18.严格遵守机床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工件加工范围,不允许超规格,超负荷使用机床。

钣金检验通用标准

封面页文件编号: WI-BJ-023 文件名称:钣金件通用检验标准 修订号: 1.0 (包括封面,共 16 页)

1.0目的 为保证我司钣金件产品的质量,又减少图纸对通用要求的描述,特制订本通用检验标准。 2.0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司标准以及非标准的钣金产品,本标准侧重范围,规定了钣金件在质量形成过程中各个工序的检验标准,主要从外观、尺寸控制、力度、组装要求作出规定;对钣金件产品的功能、结构特别性能不作规定,我司主要产品要求须参照相关检验标准,特别产品之特殊要求需另外说明。 3.0职责 3.1工程部 3.1.1设计时应支持本标准,对特别要求应特别说明。 3.1.2与本标准有关的不符合项之特纳。 3.2销售部 3.2.1客户特别要求的收集 3.2.2与本标准有关的不符合项之特纳 3.3生产部 按本标准做货及自检。 3.4品管部 按本标准检验。 4.0作业内容 4.1剪床开料 4.1.1外观保证 4.1.1.1剪床开料必须用经IQC检验合格之板材,大料平直度、外表面状态必 须符合IQC检验标准。 4.1.1.2未经确认不得采用已生锈之SECC和SPCC板料,以及表面严重划伤之 SUS板料。 4.1.1.3对胶沙不锈钢应注意开料之纹向要求,不可在不确定情况下作出纹向 任意开料,并严格保护表面,以避免刮伤。 4.1.1.4剪床开料之批锋应小于料厚之3%,手摸应无明显刮手现象。 4.1.2尺寸控制

4.1.2.1为保证钣金成形尺寸,减少过程累积误差对工件尺寸的影响,剪床开 料尺寸允差按下表检验: 4.1.2.2对一开几过多的开料件,如单一方向开料数量超过六件(一般应为偶 数),应先将料对开,然后再开成单件,以减少误差累积。 4.1.2.3对长度超过1500-2500之开料切边直线度应小于0.3mm/m,宽度大小端 误差小于0.5mm。 4.1.2.4开料件之长短边90。角度允差±3′。 4.2 CNC冲孔 4.2.1外观保证 4.2.1.1 CNC冲孔应先检查板材是否有划伤,对经剪床放行而有少许划伤之板 料,冲孔时应将划伤面尽量放于批锋面,以减少对外观的影响。 4.2.1.2 CNC冲孔应留意批锋在工件成形后的位置影响,应尽量保证批锋在工 件成形后的内面方向:(对重要表面,工程绘图应将外表面放在正视方 向,以方便编程)对重要表面又分左右之工件,CNC冲孔需在冲孔时分 左右(即正反),以保证成形后批锋都朝内面。 4.2.1.3对胶沙不锈钢,CNC冲孔应保证批锋位于胶沙之反面。(工程绘图,应 留意将外表面放在胶沙面且于图之正视方向,并作出相应之标注,如在 打弯图上标明胶沙面位置)。 4.2.1.4冲孔应保证最小的模具接合缝以及批锋高度,直边接合缝不可出现大 于0.1~0.15之阶梯现象。孔边批锋高度一般应小于料厚的3%,最大不 可超过0.1mm(对T≦3mm厚板材言) 4.2.1.5为保证折弯后钣金件的拼角外观以及折弯尺寸,CNC冲应留意工艺孔不 可漏冲。一般T=0.8或1.0板,工艺孔取Φ2.0;T=1.0/1.5/2.0板,工艺孔取Φ2.6;T=3.0板,工艺孔取Φ3.2。 4.2.2尺寸保证 4.2.2.1孔距

不锈钢容器制造通用工艺守则

1. 主题内容及适应范围 1.1本规程对不锈钢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的材料、各零部件和成品的组装程序、组装要求、质量检验、试验等做出通用规定。 1.2本守则如与设计、工艺文件相矛盾之处,应以设计、工艺文件为准。 1.3制造时,除引用标准和有关工艺守则外,还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规定。 1.4本守则中引用的法规、标准、守则等如经修改,应以新的版本为准。 2. 引用标准 R000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50《压力容器》 151《管壳式换热器》 4710《钢制塔式容器》 4731《钢制卧式容器》 20584《钢制化工容器制造技术要求》 47015《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21433《不锈钢压力容器晶间腐蚀敏感性检验》 3. 材料要求 3.1材料验收、保管按照《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手册》及程序文件中材料质量控制的规定执行。 3.2不锈钢材料及零部件应防止长期露天存放、混料保管。要求按时投料、集中使用、随时回收、指定区域存放遮蔽保管。 3.3不锈钢与碳素钢等原材料有严格的隔离措施,搁置要稳妥,堆放要整齐,防止损伤(划痕、磕碰、压痕)和弯曲,散装的光亮板材应立放在15°斜度的木架上。 3.4设计图样要求对原材料进行抗晶间腐蚀试验复验的,其复验用试样的形状、尺寸、加工和试验方法,除设计图样另有规定外,应符合21433或设计图样规定的试验方法。 3.5制造压力容器用的不锈钢材料不得有分层,表面不允许有裂纹、结疤等缺陷。用于制造 有表面粗糙度要求的不锈钢板,应经80?100号砂头抛光后,再检查表面质量。 3.6不锈钢钢板表面允许存在深度不超过厚度负偏差之半的划痕、轧痕、麻点、氧化皮脱落后的粗糙等局部缺陷。 3.7经酸洗钝化供应的不锈钢材料表面不允许有氧化皮和过酸洗现象。 3.8不锈钢原材料和不锈复合钢板应按牌号、规格、炉号、批号分类存放,不锈钢材料上应有清晰的入库标识,应采用无氯、无硫记号笔书写,氯含量要w 25,也可用纸质标签粘贴 标识。 3.9钢板或另部件在吊运制作过程中应始终保持钢板表面的清洁,并防止磕碰划伤。 3.10深度超过规定应清除,清除打磨的面积应不大于钢板面积的30%,打磨的凹坑应与母 材圆滑过渡,斜度不大于1: 3。 3.11打磨后,如剩余厚度小于设计厚度,且凹坑深度小于公称厚度的5%或2 (取小者), 允许不做补焊;如凹坑深度较深,剩余厚度仍满足上述要求,与设计部门联系协商解决。 3.12超出上述界限的缺陷应考虑补焊,但应符合以下要求: (1)低合金铬钼钢,单个修补面积小于或等于1002,总计面积小于或等于300 2或2% (取小者); (2)允许焊补深度不大于板厚的1/5。 (3)钢板边缘的分层长度如不大于25,可免于修补或清除;长度大于25,且深度大于1.5的分层均应打磨消除。打磨深度如不大于3,可免于焊补,否则焊补后使用;同一平面内,间距不大于板厚5%的分层,应作为连续的分层长度。 (4)钢板表面及坡口分层补焊应符合《焊接通用工艺守则》的规定。

钣金加工通用检验标准

钣金加工通用检验标准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苏州市华振机械电器有限公司 钣金加工检验通用标准 HZ-WI-006(A/0) 1.目的 规范钣金结构件的检验标准,以使各过程的产品质量得以控制。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钣金结构件的检验,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使用。当有冲突时,以技术规范和客户要求为准。 3.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皆为mm,未注公差按以下国标IT13级执行 GB/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 GB/ -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 GB/1804-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未注形位公差按GB/T1184 –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执行。 4.原材料检验标准 金属材料 斑痕,无开裂与变形。 尺寸:按图纸或技术要求执行,本司未有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塑粉 通用五金件、紧固件 5.工序质量检验标准 冲裁检验标准 对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尖角、棱边、粗糙要做去除毛刺处理。 图纸中未明确标明之尖角(除特别注明外)均为。 冲压加工所产生的毛刺,对于门板、面板等外露可见面应无明显凸起、 凹陷、粗糙不平、划伤、锈蚀等缺陷。

毛刺:冲裁后毛刺高L≤5%t(t为板厚)。 划伤、刀痕:以用手触摸不刮手为合格,应≤。 平面公差度要求见表一。 附表一、平面度公差要求 表面尺寸(mm)变形尺寸(mm) 3以下±以下 大于3小于30 ±以下 大于30小于315 ±以下 大于315小于1000 ±以下 大于1000小于2000 ±以下 大于2000小于3150 ±以下 5.2 毛刺:折弯后挤出毛刺高L≤10%t(t为板厚)。除特别注明外,折弯内圆角为R1。 压印:看得到有折痕,但用手触摸感觉不到(可与限度样板相比较)。 折弯变形标准按照照《表二》及《表三》。 【附表二:对角线公差要求】 对角线尺寸(mm)对角线的尺寸差(mm) 300以下±以下 大于300小于600 ±以下 大于600小于900 ±以下 大于900小于1200 ±以下 大于1200小于1500 ±以下 大于1500小于1800 ±以下 大于1800小于2100 ±以下 大于2100小于2400 ±以下 大于2400小于2700 ±以下 尺寸:尺寸按图纸要求检验,尺寸公差见表三。 【附表三:尺寸公差要求】 未注公差按GB-1804M 压铆件

筒体制造通用工艺守则

筒体制造通用工艺守则 1、总则 1.1 本守则依据GB150《压力容器》和GB151《热交换器》标准,以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编制本通用工艺守则。 1.2 本守则若与设计图样、工艺文件有矛盾时,应首先满足设计图样、工艺文件上的要求和规定,同时必须符合有关国家、行业的规定、规程。 1.3 实际操作者必须熟悉图样、工艺文件及所使用的设备性能,同时应会熟练操作。 1.4 焊缝必须由持"特种设备焊接操作合格证"的焊工进行施焊。 2、材料 2.1 材料牌号、规格应与图样相符,(有材料代用时,应办理材料代用手续)。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具有质量证明书及材料标记,并有本公司入库号。 2.2 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 3、加工成型 3.1 领料 3.1.1 领料人员应根据材料定额单、图样、工艺流转卡,核对材料牌号与规格、材料标记等,并在工艺流转卡、材料领料卡上作好记录。 3.1.2 领料时,首先检查材料表面质量,在符合要求时再进行下料操作。

3.2 下料、划线 3.2.1 按图样尺寸及工艺过程卡的规定进行排料、划线,排料时应注意钢材轧制方向和节约用料。 3.2.2 筒体直径展开长度尺寸应顺着钢板轧制方向。 3.2.3 筒节长度应不小于300MM。 3.2.4 每节筒体按图名义尺寸(中径)展开,展开长度:L=Π(DI+Δ1),与封头联接的筒体其展开尺寸,根据封头外圆周长下料,展开后四周每边放焊缝收缩量1MM,如需刨边或磨的筒节,每边应适当放余量。 3.2.5 划线时应首先核对钢板两直角边的垂直度。 3.2.6 下料划线的公差要求 3.2.6.1 筒节高度H 的划线公差为±1MM; 3.2.6.2 两对角线之差不大于3MM; 3.2.6.3 筒节周长允差为±2MM(对换热器壳体周长取正公差); 3.2.6.4 垂直度允差≤1.5MM。 3.2.7 周长需拼接时,应首先将拼接接头焊好后再进行加工,拼接上的板不得小于300MM。 3.2.8 在划好线的材料上进行标记移植,其标记应打在筒节钢板右端下角距边各5MM处,不锈钢用记号笔写标记,并经材料检验员确认尺寸和标记正确。 3.2.9 试板应在同一钢板上划出,其尺寸一般为长≥350MM,宽≥125MM 在试板上同样进行标记移植。 3.3 开料

焊接工艺通用工艺守则知识分享

焊接工艺通用工艺守 则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压力容器主要承压元件焊条电弧焊、埋弧焊以及焊缝返修的基本要求和操作规则,常压容器的焊接可参照执行。 1.2 本标准适用于碳素钢、低合金钢、奥氏体不锈钢制D1、D2类压力容器的焊接(不包括有色金属的焊接)。 1.3本守则如与设计文件相矛盾之处,应以设计文件为准。 1.4焊接时,除符合GB150、GB151、JB4710、JB473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本守则外,还应符合图样的规定。 1.5本守则中引用的法规、标准、守则等如经修改,应以新的版本为准。 2.引用标准 TSGR000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150 《压力容器》 GB151 《管壳式换热器》 JB4710 《钢制塔式容器》 JB4731 《钢制卧式容器》 HG20584 《钢制化工容器制造技术要求》 NB/T47015《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NB/T47014《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NB/T47016《承压设备产品焊接试件的力学性能检验》 TSG Z6002—2010《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 GB/T21433《不锈钢压力容器晶间腐蚀敏感性试验》 HG20583《钢制化工容器结构设计规定》

GB985《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及尺寸》 GB986《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3. 焊接材料 3.1 焊接材料包括焊条、焊丝、焊剂、钢带、气体、电极和衬垫等。 3.2 焊接材料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并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按照材料验收程序进行验收与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3 焊条药皮应均匀、表面无气孔、没有明显的裂纹、脱皮现象,并存放在干燥的仓库内,要求温度≥5℃、相对湿度≤60%,使用前对焊条按规定温度应进行烘干和保温,烘干后的焊条应放在保温筒内,随用随取,低氢型焊条一般在常温下4h后应重新烘干,烘干次数不宜超过三次,对于焊工退回的焊条,库管员要做好标识,并按牌号、规格、代号存放,使用前应进行烘干,对于二次烘干的焊条应在焊条夹持端的截面用记号笔涂黄色标记,对于第三次烘干的焊条应在焊条夹持端的截面用记号笔涂红色标记。 3.4焊条、焊丝、焊剂及气体的选用应根据NB/T47015规定或图样规定进行选择,对于非受压元件或图样中未注明的焊材可按下列原则选用。 3.4.1低碳钢、低合金钢焊接应按母材抗拉强度等级选用相应强度等级的焊材,不同强度的低碳钢、低合金钢焊接应按强度较低一侧母材要求选择焊材,即按“低匹配”原则。 3.4.2不锈钢焊接一般应选用与母材金属化学成份相近的焊接材料,不锈钢与碳素钢、低合金钢之间的焊接一般选用铬镍含量高于奥氏体母材的焊接材料焊接。 3.5 焊工应根据焊接要求选用相应焊机,并注意直流焊机的极性连接。 4. 焊工及其钢印 4.1从事压力容器焊接作业的人员(以下简称焊工),应当按照TSG Z6002—2010《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规定考核合格,取得相应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能在有效期间内担任合格项目范围内的焊接工作;

钣金机箱机柜通用检验标准.

钣金机箱机柜通用检验标准 编辑:钣金加工来源:北京**公司日期:2010-05-03 21:49 本标准适用于钣金机箱机柜结构件的检验验收。它是对那些在设计文件上未能详尽标列的或没有必要特别指出的基本性及常规性的技术要求进行的归纳和补充说明。 本标准应与设计文件上所标识的技术要求一起并列参照执行,对哪些超出标准规定的精度以外的条款,就由该设计者提出,质检部贯彻执行,也可在征求设计者同意基础上按本标准执行。 检验、验收场地可在承造厂或甲方指定的产品到货地,其结果应一致,且以终到地结果为最终结果。 2.引用标准企业标准 Q/DMBM307-1997: 检验抽样规则。 3.机柜 3.1 外形尺寸公差 3.2 形位公差 钣金机柜不允许有肉眼可见倾斜或局部歪、扭现象存在。 框架立柱与底座垂直度为小于 1.5mm。检测时以底座上表面为基准,以立柱上端内沿面为测量点。 顶框与底座平行度为小于1mm。检测点为底座上表面及顶框下表面,且互为基准。也可通过测量六面之对角线的长度,相差不得超过2.5mm来检测。有中隔板者,顶框与底座平行度可放宽至1.5mm,中隔板与顶框或底座平行度为小于1mm。 上、下围框的对角线之差的绝对值小于1.5mm。 立柱不能有扭曲现象,各立柱与上、下围框相连的两端交接线与围框相邻平面的平行度为小于0.5mm。 3.3 支撑插箱的滑道,同一层的左、右滑道所组成的工作面相对底座上表面的平行度为1mm,且应保证插箱装入后相邻两面板之间间隙之差的绝对值不得超过0.6mm。 3.4 前、后及左、右侧门不允许有鼓胀、扭曲等现象,其平面度为小于2mm。局部100mmX100mm 之内不得超过0.4mm。所有门板装入机柜后,其外表面与它所在的机柜侧面平行度不得超过1.5mm,平行缝隙各处之差的绝对值小于2mm,且与框架贴合良好。固定门板同一缝隙各处之差的绝对值≤1mm;旋转门板不能有明显下垂或上翘现象,其同一缝隙各处之差的绝对值≤1.8mm。有开启与闭合要求的门,必须转动灵活,开启角度≥90°,闭合后与门磁吸附良好,转动过程中不得有任何能引起喷涂层损坏等的干涉现象。侧门装拆应灵活。旋转门板在装入

【压力管道】安装通用工艺守则

目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 2.施工准备 (2) 3.管材及压力管道元件控制规定 (2) 4.管道预制 (3) 5.管道焊接 (4) 6.管道安装 (4) 7.压力试验 (8) 8.吹扫与清洗 (10) 9.防腐绝热施工控制 (10) 10.压力管道计量器具安装 (10) 11.工程验收交接 (11) 1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守则规定了压力管道安装过程中主要工艺应遵守的基本规则。 本守则适用于本公司GC2级压力管道(工业管道)的安装。 2、施工准备工作 2.1 技术准备 2.1.1 施工图纸及技术文件应齐全,施工图纸应由相应的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盖章认可。项目责任人组织有关施工人员学习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准确掌握图纸和技术文件的各项要求。必要时,需进行设计交底。 2.1.2 明确压力管道安装所应执行的施工规范及验评标准。 2.1.3 明确压力管道的材质和标准。其中包括:主要压力管道元件、管子的材质和力学性能及其制造标准,各种材料均应有相应的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并按相应标准检查、验收合格。 2.1.4由安装单位工艺责任工程师主持,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图纸会审,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由会审单位会签。 2.1.5 管道安装施工前,应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同时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书面告知手续。2.1.6 项目责任人和相关质控责任人向施工班组进行安装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 2.1.7 工艺技术人员绘制必要的管路单线图。 2.2 项目、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已健全,人员职责分明。 2.3 施工机具和人员已落实,配置合理。 2.4 施工现场和预制场所三通一平已完成(路通、水通、电通、场地平整)。 3. 管材及压力管道元件的规定 3.1 管材及压力管道元件必须具有取得相应许可证的制造厂质量证明书,其质量不低于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3.2 管材及压力管道元件的材质、规格、型号、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进行外观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3.3 合金钢管材及压力管道元件应采用光谱分析或其他方法对材质进行复验,并应做好标记。合金钢阀门的内件材质应进行抽查,每批(同制造厂、同规格、同型号、同时到货)按10%抽查,但抽查数量不少于1个。 3.4 管材及压力管道元件应妥善保管,不得混淆或损坏,其标记应明显清晰。材质为不锈钢、有色金属的管道组成件不得与碳素钢混淆。暂时不能安装的管子,应封闭管口。 3.5管道上的阀门应按所执行的施工和验收规范的条款要求进行壳体压力试验和严密性试验。 3.6 安全阀应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开启压力调试,调压时应力应稳定。 3.7 管材及压力管道元件的管理控制还应符合《材料管理控制程序》的规定。

钣金表面处理通用检验标准

检验标准名称:表面处理通用检验标 准 图号:DMBM0.402. 003 拟制:*** 审核:*** 标准化:*** IQC会签:*** 批准:***

目次 ○、总则................................................................ 1 一、电镀镍检验标准...................................................... 1 1.1 试样要求........................................................ 1 1.2 外观............................................................ 1 1.3 镀层厚度........................................................ 2 1.4 结合强度........................................................ 2 1.5 耐蚀性.......................................................... 2 二、电镀锌检验标准...................................................... 2 2.1 试样要求........................................................ 2 2.2 外观............................................................ 3 2.3 镀层厚度........................................................ 3 2.4 结合强度........................................................ 3 2.5 耐蚀性.......................................................... 4 2.6 白色钝化膜的存在性试验.......................................... 4 三、装饰镀铬检验标准.................................................... 4 3.1试样要求........................................................ 4 3.2 外观............................................................ 4 3.3 镀层厚度........................................................ 4 3.4 结合强度........................................................ 5 3.5 耐蚀性.......................................................... 5 四、喷漆检验标准........................................................ 5 4.1 试片要求........................................................ 5 4.2 颜色............................................................ 6 4.3 光泽............................................................ 6 4.4 外观............................................................ 6 4.5 漆层厚度........................................................ 6 4.6 附着力.......................................................... 6 4.7 抗冲击性........................................................ 7 4.8 耐溶剂(无水乙醇)性............................................ 7 五、粉末喷涂检验标准.................................................... 7 5.1 试片要求........................................................ 7 5.2 颜色............................................................ 7 5.3 光泽............................................................ 7 5.4 外观............................................................ 8 5.5 涂层厚度........................................................ 8 5.6 附着力.......................................................... 8 5.7 抗冲击性........................................................ 8 5.8 耐溶剂(无水乙醇)性............................................ 8 六、铝合金化学氧化检验标准.............................................. 9 6.1 试片要求........................................................ 9 6.2 外观............................................................ 9 6.3 耐蚀性.......................................................... 9

整车装配通用工艺守则

整车装配通用工艺守则 编制: 校对: 审核: 批准: 陕汽集团特种车事业部 年月日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装配通用工艺守则适用于特种车事业部各型汽车产品总装配的全过程,规定了特种车事业部各类汽车产品在装配中应当遵守的工艺规定和注意事项,适合于所有从事汽车装配的人员使用。 2 装配要求 2.1 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积极遵照工艺纪律及质量管理各项规定要求,以严肃的工作态度,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搞好产品装配生产作业。 2.2 在装配过程中,装配工应遵守“三按”、“三定”、“五字法”规定,其内容如下: “三按”的内容是: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进行生产。 “三定”的内容是:定人、定机、定工种。 “五字法”的内容是:借、看、提、办、检。 借:借阅资料、工艺;看:仔细阅读工艺; 提:对工艺中不明白的地方提出问题;办:照工艺执行; 检:检查对工艺的执行情况。 2.3 装配工在装配之前,应首先熟悉本工位的工艺文件、图纸及技术要求;并在装配工作中,严格执行工艺及产品图纸等技术要求。 2.4 装配完毕后,装配工应自检所装配的内容是否符合工艺要求,保证质量,最后应及时在质量跟单上签名。 2.5 装配中所使用的各种工具、夹具、量具应符合工艺要求、且具备合格标准及完整性。

2.6 各零部件及分总成,在装配中应保持清洁干净,不应直接接触地面,装配场地应清洁整齐,做到文明生产。 2.7 对缺少标识,未经检验及不合格的零部件不得装配使用,装配前应主动检查零部件的正确性和外观质量,发现不合格产品及零部件不应装配,应及时向质量人员报告。 2.8 装配工作中不得擅自更改装配挂单等工艺文件,防止错装、漏装;工作自检、互检与专检相结合以确保正确无误。 3 装配通用工艺守则[电器部分] 3.1 安全操作 3.1.1 线束、电器元件装配完毕后,均要进行自检。以防止出现因装配不合格导致的故障和事故。 3.1.2 起动整车前需确认周围人员处于安全位置。 3.1.3 需在整车上进行焊接作业时,应断开整车电源总开关,以及其它精密控制单元的插接器(如电控发动机ECU,自动变速箱ECU等),焊接用搭铁线应尽量远离整车线束,并且搭铁要牢固、可靠。 3.1.4 应尽量避免对整车进行带电操作作业,若不能避免时应使用带绝缘保护的工具进行工作。 3.2 线束的敷设 3.2.1 电线束应敷设整齐、走向顺畅、各线束之间不能相互交叉、缠绕、扭转。线束应尽量不与尖锐金属、棱边、运动、发热部件接触;线束每隔20cm左右捆扎一塑料紧固带,每隔50cm左右要有固定点,特殊位置需增加固定点,见实例图(1);不允许出现线束杂乱、悬垂、干涉摩擦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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