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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井联合试运转及竣工验收管理指南

煤矿矿井联合试运转及竣工验收管理指南
煤矿矿井联合试运转及竣工验收管理指南

矿井基建技改项目联合试运转

及竣工验收审批指南(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整合矿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指导项目快速、有序进行,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国能煤炭[2012]119号文)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晋煤办基发[2004]241号文)、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管理工作的通知》(晋煤办基发[2012]658号文)和整合矿井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整合矿井项目联合试运转及竣工验收程序审批程序归纳如下:

整合矿井项目竣工验收是指项目在按初步设计及各专篇要求建设完成后进行的一系列检查、验收工作,主要分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矿井联合试运转、各专篇验收和项目竣工验收四个步骤。

一、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和招投标文件及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设计及行业规定的竣工条件。

2)、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

3)、工程技术资料齐全,具备归档条件。

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审批程序

单位工程具备上述条件后,由整合矿井提出申请,经主体矿井组织建设、施工和监理等相关单位初验合格后,签署工程自检验收证书上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发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建设单位持竣工验收证书等相关资料到矿区工程质量监督站完成单位工程质量认证。

二、项目联合试运转

1、矿井联合试运转应具备的条件

1)、矿井提升、通风、排水、运输、供配电、辅助运输、采掘、安全、监测监控等主要生产系统以及井下开拓布置、回采工作面安装和安全设施均按设计建成,并完成单机试运转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2)、地面生产系统、环保设施、主要工业及行政福利建筑基本建成,并完成单机试运转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3)、矿井机构设置健全,人员配置齐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规章制度已制定并汇编成册。

2、具体条件和资料准备要求

(A)30项主要系统工程必须按照设计和安全专篇施工完成

地面:1、主井提升系统 2、副井提升系统

3、通风系统

4、压风系统

5、地面原煤生产系统

6、地面排矸系统

7、地面供电系统 8、通讯系统

9、安全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监测管理系

统及调度系统

10、地面防灭火系统 11、地面供水、供热系统 12、地面运输系统 13、辅助厂房和仓库

14、必需的生活设施 15、“两堂一舍”及办公设施 16、地面消防材料库

井下:1、井下排水系统 2、井下煤流运输系统

3、井下辅助运输系统

4、井下供电系统

5、井下安全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监测管理

系统及调度系统

6、井下防灭火系统

7、井下消防系统

8、井下防尘系统 9、井下运输系统

10、井下机电设备 11、井下通讯系统

12、井下通风系统 13、井下压风自救系统

14、井下消防材料库

(B)符合矿井实际的20种矿图(一式四份)

1、矿井地质地形图

2、矿井水文地质图

3、煤岩层综合柱状图

4、各井筒断面布置图

5、采掘工程平面图

6、井上下对照图

7、矿井充水性图 8、安全监控系统图及断

电控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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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采煤工作面布置图 10、安全监控装备布置图

11、运输系统图 12、通风系统图

13、井上下通讯系统图 14、通风系统立体和网络图

15、排水系统图 16、消防、洒水管路布置图

17、井上下供电系统图 18、压风自救系统图(包括

躲避硐室)

19、井下避灾线路图 20、反风操作示意图

(C)其它资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1、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

2、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

3、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齐全有效的);

4、完备的最终设计资料及批复文件;

5、符合要求的矿领导班子已组建、并提供相关领导班子组成、结构资料;

6、安全生产科室、队、班(组)已组建、满足生产要求,并提供相关组成、结构资料;

7、工作人员已全员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提供相关资料;

8、特种作业人员配置满足要求,取得操作证,提供相关人员名单、证件资料;

9、按要求配置的专职安全人员资料;

10、签订的安全劳动合同资料;

11、签订的救护协议资料;

12、缴纳相关保险费用资料;

13、井下劳动定员按需要配置、并已经市局批复,提供相关配置及批复资料;

14、主要机电设备、连接装置(钢丝绳、楔形连接)等检

测报告、准用证;

15、相关的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措施、各项作业规

程、各工种操作规程;

16、必需的、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物资储备量;

17、矿井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表(申报试运转时);

18、合格的联合试运转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

19、《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函);

20、集团公司上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

21、质量认证书和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即质量认证部门出具的单位工程质量认证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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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联合试运转申请报告。

(D)联合试运转报告内容如下

1、各主要系统分项运行报告;

2、主要生产安全设备故障处理记录与分析;

3、提升、排水、通风等主要生产安全设施与装备的检

测、检验报告;

4、联合试运转的效果分析;

5、今后有关生产安全的建议;

6、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7、联合试运转报告须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

(E)编制联合试运转方案

煤矿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编制联合试运转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及申请,联合试运转方案内容如下:

1、联合试运转的系统、范围和期限;

2、联合试运转的测试项目、测试方法、测试机构和人员;

3、联合试运转的预期目标和效果;

4、联合试运转期间产量计划与劳动组织;

5、应急预案与安全技术措施;

6、其他规定的事项。

3、联合试运转审批程序

项目具备上述条件后,由整合矿井提出申请,报主体矿井初审确认后上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在审查相关文件

资料基础上,组织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现场逐项审核确认后,批复项目进入联合试运转,同时呈文上报省厅基建局备案(附《山西省煤炭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登记卡》一式四份)。

(最近省煤炭厅规定,由集团公司审查后报省煤炭厅,具体按照下发文件执行。)

4、注意事项

1)、联合试运转时间应不少于1个月,最多不超过6个月,期满后必须停止联合试运转。

2)、联合试运转应坚持联动、调试、检修为主,出煤为辅。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集团公司有关煤矿安全规定、规程,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联合试运转正常运行。

三、项目各专篇验收

1、各专篇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项目进入联合试运转后,在具备以下条件后尽快完成各专篇验收(主要专篇明细详见表一):

1)安全专篇:安全设施已按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设计建成。

2)单项工程质量认证:矿井主要生产系统已按初步设计及各专篇建成,并完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监督认证,且单位工程质量认证完成85%及以上

3)环保专篇:环保设施已按初步设计和环保专篇设计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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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业卫生专篇: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及设施已按初步设计及职业卫生专篇设计完成。

5)消防专篇:消防设施已按初步设计及消防专篇建成。

6)档案专篇:工程档案已齐备,符合档案归档要求。

7)水土保持专篇:水保设施已按初步设计及水保专篇建成。

8)煤矿从业人员准入和用工管理:煤矿从业人员和用工管理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9)信息系统:通信联络系统、煤炭产量监控系统、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安全监控系统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9)其他

2、各专篇审批程序

各整合矿井在各专篇具备验收条件后,由各项目提出专篇验收申请,经主体矿井初审,报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复审合格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专篇验收(具体应上报的上级主管部门见“表一”)。

四、项目竣工验收

1、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矿井的提升、通风、排水、井下运输、回采工作面、输变电、通讯等主要生产系统,以及井下防尘洒水、安全监控等安全设施,按设计建成,并联合试运转正常。

2)地面生产性工业建筑按设计基本建成,非工业性建筑满足生产需要。

3)未按设计建成的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不影响安全生产。

4)安全、环保等设施按专篇设计要求建成,并经专项验收合格。

5)工程质量经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认证合格。

6)具有竣工图、竣工报告,工程技术资料齐全,并整理分类立卷,具备归档条件。

7)建设单位已按生产需要组建了接产机构,按规定配备齐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章制度已建立,特殊作业人员已经培训合格具备上岗资格。

8)其他。

2、项目竣工验收审批程序

项目具备上述条件后,由整合矿井提出申请,申请报告应将工程概况、主要子系统完成情况、项目及专篇验收审批情况、其他需要上报情况等主要内容完整准确予以表述,经主体矿井初审确认,上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复审合格后上报省煤炭工业厅,省煤炭工业厅将组织省相关部门和专家及建设单位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分专业实地查验工程,审阅档案资料及联合试运转记录,认定各专篇验收结果,对项目作出全面评价,并签署项目竣工意见,对验收合格的项目,按规定格式提交竣工验收鉴定书。

本指南是整合矿井在当前情况下的项目竣工验收审批指南,如上级主管部门有新政策、新要求,及时调整、完善。

煤矿联合试运转所需资料

办理煤矿联合试运转手续上报资料清单 一、煤矿企业申报联合试运转上报资料 (一)《煤矿生产系统及安全设施自检报告》。 (二)《煤矿联合试运转方案》。 (三)《煤矿开采方案设计》及《煤矿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文件。 (四)煤矿向县工能局申报试运转的申请报告。 (五)县(市、管理区)煤炭管理局对煤矿联合试运转的上报文件。 (六)有关证照。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安全矿长、生产矿长及机电矿长安全资格证技,术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及技术职称证书、特作人员资格证书、其它入井作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明。 (七)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置相关文件。 (八)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九)建立矿山救护队或与具有资质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的救护协议。 (十)供电协议、工伤保险收据机商业保险合同、五职矿长和工程技术人员聘书(每人一份聘书)、特作人员聘用文件等。 二、行署政务中心窗口审查所需的原件 (一)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

资格证、机电矿长安全资格证、生产矿长安全资格证、安全矿长资格证、总工程师安全资格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证书(9万吨3名,15万吨5名,30万吨10名)。 (二)《开采设计方案》和《安全专篇》批复文件。 (三)救护协议、供电协议、保险合同。 三、报地区工能委煤矿建设管理科审查备案资料 (一)《开采设计方案》及《安全专篇》说明书及图件(附带电子版) (二)近几年瓦斯等级鉴定结果批复文件。 (三)煤层自燃发火倾向性及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 (四)将采掘工程平面图(巷道部分)缩小成A3图纸,将井下所有密闭、风门编号上图,并列表说明每处风门和密闭的位置、性质(永久密闭、临时密闭、防突风门、联络风门、材质、用途,并加盖煤矿公章。 (五)联合试运转期间工作计划:1、采掘工作面6个月推进计划,需提供文字说明及推进计划示意图(A3图纸)。2、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验收资料准备计划,试运转后2个月内必须上报申请验收。 (六)联合试运转承诺书。三项内容:1、在地区工能委批复区域进行试运转,严禁违法违规生产;2、在启动试运转后2个月内上报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3、全力抓好试运转期间安全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目的 为保证完工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公司功能要求,实现安全生产及正常运营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辖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居民/工商用户),CNG等场站项目,长输管线项目等工程业务 具体实施办法 一、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范等施工完毕,完成自检且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可以满足运营要求。 2、竣工资料和竣工文件按规定汇编整理完毕。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许可文件和本办法为依据。 2、工程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单、施工联络单、技术交底纪要等)。 3、设备的合同书、技术文件。 4、工程竣工资料、图纸。 三、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1、验收申请: 施工单位按照“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自检合格,并由质

量安全主管组织质安人员按“内部验收管理办法”初验合格后,向工程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 常规燃气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牵头,输配管理部、安全部、客服部、监理及施工单位共同参加,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小组。(特殊情况可邀请其他事涉部门参加)。 竣工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小组长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成员对各自《验收要项》做出评价,小组长汇总意见后作出工程验收评价及结论,小组成员签字认可。如有分歧,以小组长的意见作为最终结论,并由其承担相关责任。 竣工验收分为工程介绍、资料查验、现场查验、合议评定、签署报告五个步骤。 工程介绍:施工单位对工程概况、施工特点等情况进行介绍;工程监理对质量、进度、投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情况(尤其是隐蔽工程部分)进行介绍,公司现场代表作必要补充。 资料查验:工程验收小组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对竣工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及时询问和记录。 现场查验:工程验收小组成员依据《验收要项》各自的职责和分工,采取外观检查、实际测量等手段,对工程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 合议评定:现场查验结束后,验收小组组长召集验收人员进行工程综合评定。 签署报告:各项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成员签署验收报告。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及流程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验收程序,提高工程项目交付能力,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项目验收包括内部验收、外部验收; 内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经理部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自检合格,由公司内部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验收顺序:“先资料,后现场”;“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活动中的交工(内部验收不交工)主体应是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内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是公司组织内部验收小组,工程项目外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应是业主组织的验收小组。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工程已经按设计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 第六条工程所属各个子系统能正常运行; 第七条过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随工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第八条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并符合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施工项目经理部已经完成各个系统的自测自检,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设计要求。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内容 第十条工程项目验收所依据的文件及验收的内容: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后续客户的有效需要变更; 第十二条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 第十三条双方签订项目承包合同; 第十四条设计变更通知书 第十五条国家/行业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设备厂家的功能、性能标准; 第十六条核查项目合同约定范围的过程内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满足客户需求,有无漏项,增减的内容变更手续是否齐全。 第十七条按照项目预算、施工设计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客户需求,核查项目设计、设备器材采购、安装施工、系统调试等各个工作实际完成情况的优劣,测试系统功能、性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第四章过程项目验收流程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如下: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节点说明

矿井联合试运转及竣工验收程序及要求范文

鑫隆煤矿联合试运转程序及要求 一、联合试运转需要的条件、图纸、资料 (一)18项主要系统工程必须按照设计和安全专篇施工完成 地面:1、主井提升系统2、副井提升系统 3、通风系统 4、压风系统 5、地面原煤生产系统 6、地面排矸系统 7、地面供电系统8、通讯系统 9、安全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监测管理系统及调度系统 10、地面防灭火系统11、地面供水、供热系统 12、地面运输系统13、辅助厂房和仓库 14、必需的生活设施15、“两堂一舍”及办公设施 16、地面消防材料库 井下:1、井下排水系统2、井下煤流运输系统 3、井下辅助运输系统 4、井下供电系统 5、井下安全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监测管理系统及调度系统 6、井下防灭火系统 7、井下消防系统 8、井下防尘系统9、井下运输系统 10、井下机电设备11、井下通讯系统 12、井下通风系统13、井下压风自救系统 14、井下消防材料库15、避难硐室等六大系统

(二)符合矿井实际的20种矿图(一式四份) 1、矿井地质地形图 2、矿井水文地质图 3、煤岩层综合柱状图 4、各井筒断面布置图 5、采掘工程平面图 6、井上下对照图 7、矿井充水性图8、安全监控系统图及断电控制图 9、采煤工作面布置图10、安全监控监测装备布置图 11、运输系统图12、通风系统图 13、井上下通讯系统图14、通风系统立体图和网络图 15、排水系统图16、消防、洒水管路布置图 17、井上下供电系统图18、压风自救系统图(包括躲避硐室) 19、井下避灾线路图20、反风操作示意图 (三)其它资料 1、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六长”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齐全有效; 4、最终设计资料及批复文件完备; 5、矿领导班子已组建、结构符合要求; 6、安全生产科室、队、班(组)已组建、满足生产要求; 7、工作人员已全员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 8、特种作业人员配置满足要求,取得操作证; 9、专职安全人员按要求配置;10、安全劳动合同已签订;11、救护协议已签订;12、相关保险费用已缴纳; 13、井下劳动定员按需要配置、并已经市局批复;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工程管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程序,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桂建质﹝2014﹞3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XXXXXX有限公司在建的工程。 二、符合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监理报告。工程监理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七)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八)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九)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经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验收规范后,可向监理公司提出申请竣工预验收。 (二)住宅工程必须经逐套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预验收。 (三)公司项目经理在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预验收申请后,请示项目管理部负责人预验收事宜,在获得批准后,告知项目监理机构,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其他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竣工预验收,对没有实行监理制的项目,由项目管理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实行预验收。预验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工程技术档案、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效;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一、竣工验收负责人及牵头组织单位 1、施工完毕的开、掘巷道,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施工队组、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2、安装综采设备前的回采生产系统,由生产矿长负责,调度室牵头,组织有关单位(生产科、地测科、安全科、机电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3、综采设备安装完毕的回采工作面,由机电矿长负责,机电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生产科、运输队、地测科、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4、回采收尾结束的综采工作面,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施工队组、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5、综采设备拆除完毕的回采工作面,由机电矿长负责,机电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生产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6、其它单位工程(如皮带铺设、绞车地锚、拉底、劈帮、巷道维修、峒室施工、供排水、供电、供风、供气、地质勘探等),由专业对口科室负责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 二、竣工验收的程序及规定 1、单位工程竣工后,首先本单位进行预验,达到标准后向矿提出验收申请。 2、矿牵头科室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出具纪要,并根据纪要和相关文件、资料,督促施工单位按期整改,并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复查落实。 3、掘进送巷及其它开掘单位工程,必须按设计、作业规程及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巷道用途,考虑设备运输、布置和安装、通风和通风设施的构筑、排水等,对巷道成形、断面规格、支护质量、风水电管路、轨道、绞车峒室、油脂库、配件库等进行全面验收。工程验收移交前,皮带、溜子、电缆、管路、轨道等设施不得擅自拆除;如需拆除时,必须经生产、机电、通风、供应等部门同意,并办理书面手续。 4、综采设备安装,从安装准备到安装完毕(综采队接面前),工作面及两巷相应设施、设备包括电缆、管路、轨道、绞车、通风工程、防尘降尘设施、巷道支护等均由安装区管理,并负责其完好;综采设备安装必须按安装设计及回采要求进行静、动态验收,先对支架、采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胶带输送机、各种类开关、电缆管线、轨道、通风灭尘等综采配套设备及设施在停机状态下验收,然后进行单机试运转、联合试运转(时间均不少于2小时)以及试采(不少于两刀煤)的验收,以确保综采队接面后能正常回采。 5、综采面收尾结束,必须按收尾措施,对铺联网、通道成型质量、通道规格、通道支护、支架支护及机电设备、支护器材等全面进行验收,以确保综采设备的安全顺利拆除。综采面收尾结束移交时,由生产、机电、通风、运输、供应、安监等单位一起确定回收支护材料、轨道等的距离、位置和数量等;此外,电缆、皮带、轨道以及其它专用工具移交退租时,必须按《东曲矿物资管理办法》执行。 6、所有工作面及设备、设施交接要有书面手续,并有机电、供应等部门的签字。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规和地方、行业有关规定,结合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项目、改扩建、资源整合等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是指基本建设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活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包括试生产验收、专项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 第四条凡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章竣工验收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遵循谁批准谁验收的原则。凡公司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由公司负责项目竣工验收。

第六条公司成立项目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下设项目验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部,成员由公司领导班子其他副职,工程部、规划部、综合部、审计部、机电部、企管部、安全部、物资管理部、调度指挥中心、生产部、地测防治水部、通风部、财务部、征地办、信息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项目公司党政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项目验收办公室负责项目竣工验收日常管理工作,牵头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各项工作。负责编制项目验收年度、月度计划及项目验收各种文件制度,负责验收例会的组织召开,负责落实项目验收例会安排的各项工作,负责与省局有关部门的接洽工作。 第八条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部门监督管理的验收工作,有责任要求项目公司按照专项设计、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协助项目公司取得验收批文,各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项目验收工作如下: (一)工程部负责监督管理项目联合试运转、工程质量认证、消防设施验收、项目综合竣工验收; (二)安全部负责监督管理矿井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三)综合部负责监督管理档案验收;

矿井联合试运转的条件

煤矿技改联合试运转 一、联合试运转需要的条件、图纸、资料 (一)18项主要系统工程必须按照设计和安全专篇施工完成 地面:1、主井提升系统 2、副井提升系统 3、通风系统 4、压风系统 5、地面原煤生产系统 6、地面排矸系统 7、地面供电系统 8、通讯系统 9、安全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监测管理系统及调度系统 10、地面防灭火系统 11、地面供水、供热系统 12、地面运输系统 13、辅助厂房和仓库 14、必需的生活设施 15、“两堂一舍”及办公设施 16、地面消防材料库 井下:1、井下排水系统 2、井下煤流运输系统 3、井下辅助运输系统 4、井下供电系统 5、井下安全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监测管理系统及调度系统 6、井下防灭火系统 7、井下消防系统 8、井下防尘系统 9、井下运输系统 10、井下机电设备 11、井下通讯系统 12、井下通风系统 13、井下压风自救系统 14、井下消防材料库 (二)符合矿井实际的20种矿图(一式四份) 1、矿井地质地形图 2、矿井水文地质图 3、煤岩层综合柱状图 4、各井筒断面布置图 5、采掘工程平面图 6、井上下对照图 7、矿井充水性图 8、安全监控系统图及断电控制图 9、采煤工作面布置图 10、安全监控监测装备布置图 11、运输系统图 12、通风系统图 13、井上下通讯系统图 14、通风系统立体图和网络图 15、排水系统图 16、消防、洒水管路布置图 17、井上下供电系统图 18、压风自救系统图(包括躲避硐室) 19、井下避灾线路图 20、反风操作示意图 (三)其它资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1、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五职”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齐全有效; 4、最终设计资料及批复文件完备; 5、矿领导班子已组建、结构符合要求; 6、安全生产科室、队、班(组)已组建、满足生产要求; 7、工作人员已全员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 8、特种作业人员配置满足要求,取得操作证; 9、专职安全人员按要求配置; 10、安全劳动合同已签订; 11、救护协议已签订; 12、相关保险费用已缴纳; 13、井下劳动定员按需要配置、并已经市局批复; 14、主要机电设备、连接装置(钢丝绳、楔形连接)等检测报告、准用证;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13号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职责明确,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是公司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到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实施各项工作,将工程顺利移交。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3条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工程管理部复验。 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4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5条单位(元)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元)工程(如高

压供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 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 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 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 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 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 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工程管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 和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审 算部、营销策划部等各相关专业和主管工程师、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物业公司进行单位(元)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 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 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单位(元)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第7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元)工程均竣工验收 完毕后方具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2、根据工程管理部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项工程(或 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 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 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 资料一式三份。 4、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 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 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 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 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

联合试运转规定

五、联合试运转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煤矿建设项目,必须在编制联合试运转方案,报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大中型项目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批,小型项目报市、地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批),并按规定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1.煤矿生产系统和安全设施已按设计建成完工; 2.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 3.矿长具备安全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其他入井人员培训合格。 4.矿井已建立矿山救护队或已与具有资质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二)联合试运转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联合试运转的系统、范围和期限; 2.联合试运转的测试项目、测试方法、测试机构和人员; 3.联合试运转的预期目标和效果; 4.联合试运转期间产量计划与劳动组织; 5.应急预案与安全技术措施; 6.其他规定事项。 (三)联合试运转报告应当包含以下主要内容,且经煤矿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签: 1.各主要系统分项运行报告; 2.主要生产安全设备故障处理记录与分析; 3.提升、排水、通风等主要生产安全设施与装备的检测、检验报告; 4.联合试运转的效果分析; 5.今后有关生产安全的建议; 6.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六、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开展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时,选聘的专家必须涵盖该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各相关专业人员;同时应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中,要充分重视以下关键环节: (一)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健全瓦斯抽采系统,立足于采前、掘前预抽,并满足《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要求。 (二)新建矿井原则上要一次设计、一次建成。如有特殊原因,只能分期投产的,也必须保证安全设施和主要生产系统一次建成一次验收,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设计中必须明确投产时主要巷道的长度和位置,保证形成完善的通风和排水系统,保证“三个煤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安全开采。扩建、改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应明确扩建或改建工程的范围、工程量及与原矿井安全生产系统衔接、影响关系。 (四)煤矿企业应设立矿山救护队,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煤矿企业,应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大型煤矿、灾害严重的中型煤矿、最近矿山救护队至矿井的行车时间超过30分钟的小型煤矿,必须建立矿山救护队。 (五)煤矿设计能力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 (六)煤矿建设项目移交生产后原则上3年内不得申请改扩建。 八、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后,应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审查或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整改结束并经指定单位或人员复核同意后,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组织专题研究,经研究通过方可行文批复。 九、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后,1年内未进行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必须重新申请审查。 二○○七年十月十四日

矿井及选煤厂联合试运转方案

第一章建设项目概况 第一节项目立项情况 ****市****公司在***市***区注册,主要经营煤炭的生产、洗选及销售,公司注册资金***个亿。**矿井有***公司承建,是****集团在内蒙古地区开发的矿井项目之一。矿井设计规模为**万吨/年,矿井工业资源储量为**kt,矿井设计可采储量**kt,矿井服务年限**a。矿井于***年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年**月取得国家发改委核准文件,****年下半年完成矿井的开工备案工作。 依据国家有关煤炭工业的方针政策,采用国内外先进的技术装备,根据矿井资源和开采技术条件,简化生产环节,实现合理集中生产,采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建设现代化安全高效矿井。 目前****煤矿已具备联合试运转条件,联合试运转方案涉及的是首采工作面,生产能力2.00Mt/a。 第二节项目设计情况 *****矿井位于内蒙古自治区*****矿区***部,行政区划属于***市***区***镇管辖,距****市***区约**km。勘查区范围的地理坐标为:东经:**°**′**″~**°**′**″ 北纬:**°**′**″~**°**′**″ **区是矿井对外交通的枢纽,G**国道、G***国道均南北向通过**区。G**国道从井田**部由**向**穿过。**铁路从井田**角通过。**至

***公路为**区矿矿通公路的运煤专线之一,其中***区**镇至**公路为其支线,沿***近南北向穿过井田**角,与G**国道和G**国道相连。交通运输条件极为便利。 井田内无大的地表水体,但沟谷发育,主要有**、**、**、**等,呈树枝状分布,平时只有溪流或无水,只在雨后会形成短暂的洪流。地下水补给条件差异较大,循环交替缓慢,水质水量变化较大,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生活饮用水取自***供水。 本矿井两回供电电源分别接**110kV变电所和**220kV区域变电所。 依据华北地层区划图,****井田位于*****煤田,地层自下而上依次有三叠系上统延长组(T3y)、侏罗系中下统延安组(J1-2y)、侏罗系中统直罗组(J2z)、安定组(J2a)、白垩系下统志丹群(K1zh)和第四系(Q)。侏罗系中下统延安组为本井田的主要含煤地层,该组地层总厚**~** m,平均***m,共含煤**~**层,煤层平均总厚***m,含煤系数***%;其中编号依次为**、**和***计**层为可采煤层,平均可采总厚**m,可采含煤系数**%。 *****井田所在地区属中温带半干旱半沙漠季风气候,多风少雨,蒸发强烈,冬冷夏热,四季冷热多变,昼夜温差大。该地常年多风,一般冬、春多西北风,平均风速***m/s,最大**m/s;年均气温**℃,两极气温分别为**℃和-**℃;年降水**~**mm,平均***mm,且雨季多在7、8、9三个月;年均蒸发量***mm;年均相对湿度**%;最大沙尘暴日***天/年;全年无霜期一般***天左右,冻结期为每年***月初至次年**月底,最大冻土深度***m。本地区未发生过较**震。本矿井

固定资产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财政部及银行等部门关于竣工验收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烟草行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竣工验收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检查建设过程中对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全面总结投资建设的经验教训,查清设计和施工质量情况,考核固定资产投资效果和新增生产能力(或新增效益)。同时整理绘制竣工验收资料,为今后扩大再生产、改建、维修和技术改造提供资料,有利于今后生产及企业管理工作。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依据是:上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调整概算,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通知单),设备技术说明书,建设中上级批准的有关文件,现行施工验收技术规范,环境保护、劳动保护、消防、技术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从国外引进的成套项目或设备,还应按照国外有关合同、设计文件以及国外提供的技术标准等进行验收。国外无规定或国外标准低于国内标准的应按国内标准验收。 第四条竣工验收的范围和形式: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和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竣工,具备投产和使用条件的,都要组织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的形式,可采用组织验收委员会召开会议的方式,或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直接颁发证书的方式,以及建设单位自定的其它方式。 一般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工艺和技术比较复杂的项目、实施时间长且内容多、工作量大的项目,均应采用组织验收委员会的方式进行总体竣工验收。 凡是单纯设备购置(含进口设备)、工艺和技术简单的项目(包括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内容少、工作量小的项目,在单项工程验收手续齐全,环境保护、劳动保护、消防、技术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出具认可依据,竣工决算正确无误且手续完备的前提下,可采用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直接颁发验收证书的方式进行竣工验收。 用自有资金建设且工作量很小的项目,在征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可采用建设单位自定的其它方式进行竣工验收。 1

煤矿联合试运转方案

前言 盘县水塘小凹子煤矿为设计能力为15万t/a的新建矿井,煤矿《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贵州省煤炭管理局设计研究所于2003年12月编制完成,并经省煤炭管理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其《安全专篇》也由贵州省煤炭管理局设计研究于2004年3月编制完成并经贵州省安全检察局盘江分局审查获得批复,于2005年4月获得采矿许可证。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于2005年6月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实际施工中矿方未能征得原设计风井井口位置所需的土地,因此必须对原《开采方案》进行修改与变更。于2006年11月我矿委托贵州工业大学勘察设计研究院进行了《开采设计方案》与《安全专篇》的变更设计,《开采设计方案》经贵州省煤炭管理局专家评审通过获得批复,其《安全专篇》由贵州省安全监察局盘江分局审查通过获得批复。 在经过全矿上下职工的共同努力与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指导下,严格按变更的《开采设计方案》与《安全专篇》组织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关。根据矿井建设项目的工程大小按计划定时间、定人员分项落实与施工。于2007年12月矿井施工建设工程与安全设施、设备安装工作已基本结束,矿井五大生产系统齐备,机构管理制度健全,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等工作就绪,已基本具备矿井联合试运转生产条件。根据我矿各项建设施工的实际情况,由煤矿组织各生产部门负责人制定联合试运转期间的运转方案。 第一节矿井运转的系统、范围与期限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水塘小凹子煤矿就是设计生产能力为15t/a

的新建矿井,《开采方案》与《安全专篇》由贵州大学勘察设计研究院进行设计与编制。水塘小凹子煤矿从2005年6月开始按《开采方案》与《安全专篇》进行矿井的施工建设工作,于2007年11月矿井矿建工程基本竣工,准备进行对煤矿五大生产系统申请联合试运转工作。试运转期间主要对全矿井的生产系统(采掘、通风、排水、运输、机电等的几大煤矿生产系统)进行联合生产试运行试验,经过各系统的联合运转生产情况的试验,来测定煤矿在正式投产后就是否满足设计生产能力与安全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方案计划进行实施。联合试运转期限为一个月。 (一)矿井位置及交通情况 小凹子煤矿位于盘县南部水塘镇境内,盘县经水塘至响水公路从本井田经过,矿井距南昆铁路鲁番火车站25KM,距威箐火车站45KM,矿井距响水镇(小雨谷火车站)50KM,距盘县城关镇约12km,盘县经水塘至响水公路从本矿区南部边界外缘经过,南昆铁路支线威红铁路从煤矿外围西部经过,交通较方便。 (二)地形、地貌及气象 1)地形地貌 盘县水塘小凹子煤矿位于水塘向斜中段,总体为谷底地貌属中低山地形。小冲沟较多,均呈树状展布,主要冲沟的走向与地形坡向基本一致。水塘河以西为反向单面山,地形起伏较大。水塘河河谷地带相对平缓。井田内总体地势东高西低,最高点位于井田西南部边界中部附近,标高1547、5米,最低点位于井田东北边界处的水塘河河床,标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是集团公司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对单位工程建设成果的全面检查与评价,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特制定该办法。 一、验收条件 1、单位工程按设计完成;无超计划、超概算情况发生。 2、工程管理资料含:⑴批文⑵论证结论、立项通知⑶ 招(议)标手续⑷合同、技术协议⑸开工报告。 3、工程技术资料齐全完整。 4、单位工程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初验合格,并提交 监理评估报告或初验报告; 5、向集团公司申请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二、参加单位人员 1、矿建项目:战略规划部质监站生产处通风处机 电处安监局企管部财务部审计部 2、非煤建设项目:战略规划部质监站安监局机 电处煤质处(洗煤厂项目参加)煤化工研究所(煤 化工项目参加)企管部财务部审计部 三、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汇报单位工程施工及质量情况; 2、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全面评估;

3、建设单位汇报单位工程立项、限额设计、计划、招 议标、合同情况,以及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 资等情况。 4、验收人员分专业组进行竣工验收; 5、各专业组汇报验收情况及存在问题; 6、建设单位就验收各专业组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 见、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及存在问题,限定7 —15天的整改时间,限期整改; 7、根据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可委托建设单位和监理单 位组织复验,并报送整改回执单,确认已整改;或 组织相关业务部室进行复验,确认已整改后,发放 竣工验收证明书。 四、各专业组人员组成及职责任务: 1、土建组由战略规划部工程科牵头,预算科、质监站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土建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2、矿建组由生产处牵头,质监站、通风处、安监局、战略规划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矿建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3、机电安装组由机电处牵头,质监站、战略规划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机电安装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明确项目管理单位、公司职能管理部门和物业经营管理单位分阶段竣工验收职责划分,进一步加强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法中“项目管理单位”为各项目公司;“公司职能管理部门”为工程管理中心、设计中心、技术管理部、成本管理部、物资采购部、风险控制部、资产财务部等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竣工备案、单项工程、整体工程三阶段竣工验收。 第四条本办法中“竣工备案竣工验收”为通过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工程竣工验收且取得工程竣工备案证的竣工验收;“单项工程竣工验收”为单项专业工程或单项合同工程通过法定验收、竣工备案竣工验收、第三方顾问机构(或有)相关方面验收且符合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条件的竣工验收;“整体工程竣工验收”为通过竣工备案、全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且符合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条件的竣工验收。 第五条政府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所法定的工程阶段性验收、专项验收等,从其规定、不适用于本办法。 第六条临时工程、零星应急工程和维保工程等由项目管理单位和工程管理中心工程维保部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移交及办理竣工结算,从其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不适用于办法。

第七条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最终经营管理单位为政府相关部门,本办法中相应另列章节规定。 第八条因非施工、供应/安装单位原因致使工程不能按合同和设计文件等要求正常完工并进行竣工验收,项目管理单位负责组织“一事一议”专门解决。 第九条项目竣工验收条件依据: (一)国家或地方验收规范、标准、规定 (二)施工、采购合同及招投标文件 (三)设计文件及变更 (四)工程指令及签证 (五)物资及工程样板 (六)工程竣工资料 (七)工程验收问题登记表或整改销项表 (八)第三方顾问机构(或有)验收证明文件 (九)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验收条件依据 第二章竣工备案竣工验收 第十条竣工备案竣工验收由项目管理单位负责组织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进行竣工验收,公司职能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参加验收。 第十一条竣工备案竣工验收通过后,项目管理单位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取得工程竣工备案证。

煤矿联合试运转检查表部分已改

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验收表 年月日

旺苍县厚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联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验收表 矿井名称:旺苍县厚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联煤矿 矿井设计(技改)能力(万吨):9现场验收专家 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旺苍县厚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联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验收专家名单 序号姓名职称职务专业签字备注 专家组长

广元地区小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场验收表 评定说明 1、本验收表分 15 个检查项目。每个检查项目评定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二类。 15 个检查项目中,其中有一项不合格,矿井综合评定 即为不合格。 2、15 个检查项目中分为重要项目、较重要项目和一般项目。重 要项目为否决项,如有一处不合格,则该项目为不合格。在检查项目 中较重要项目如有40%及以上(不低于2 项)项目不合格,则该项目为不合格。在检查项目中,较重要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总数如有60%及以上项目不合格,则该项为不合格。 3、检查项目 15 项中,如存在严重的环保、地灾及其他严重违反 法律、法规等情况,则评定为不合格。

旺苍县厚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联煤矿 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场验收情况汇总表序号检查项目是否合格备注1 证照情况 2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持证情 况 3矿井生产、安全、经营管理机 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4矿井各项生产、安全及经营制度 建立情况 5矿井安全保障情况 6矿井主要图纸情况 7矿井开采系统 8矿井通风系统 9矿井瓦斯、煤尘、火灾 10矿井防治水 11矿井机电 12矿井提升、运输 13矿井爆破材料及井下爆破 14地面设施建设情况 15综合项目 矿井综合评定: 检查人(签字):年月日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 验收、 源自于建筑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为对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验收的基本程序 工程验收应遵循三级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初验、工程部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技术证明文件和检验试验报告; 4、勘察、设计二施工、检测、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其他竣工必须的技术整理。 三、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716058025.html,/、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其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验收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1总则 公司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交接工作,全面考核建设工作的成果,根据国家、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铁路项目按照本办法组织竣工验收。 2验收的依据、条件 2.1验收的依据: 国家和铁道部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对竣工报告的签署意见。 合同文件。 2.2验收条件 初验应具备的条件: 1 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包括外部配套工程及设备)已按设计要求建成,具备临管运营或投产条件。 2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设施与其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实施,并经审批本项目环境保护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3 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与其主体工程同步建成或实施,并经相关部门验

收合格。 4建设征地使用核查、报审、发证工作基本完成。 5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6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转合格。 7 竣工文件及资料编制按规定完成,达到档案验收标准。 2.3正式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 初验中存在的问题和遗留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2 财务决算已经编制完成,并经过审计部门审计合格。 3 建设资金应全部到位,并与建设工程合同各方已结清资金费用。 4 正式运营投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即运营生产组织管理机构、上岗人员、设备状态、物资准备以及外部配套条件等,能适应正常连续运营生产使用的需要。 5 具有保修期的工程项目,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3竣工验收任务和内容 3.1竣工验收的主要任务是: 1 对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2 对建设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 3 对建设项目能否合格交付生产或者使用作出评价。 4 对建设项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

2019年煤矿联合试运转方案

目录 第一章项目概况 (2) 一.矿井概况 (2) 二.井田概况 (3) 三.矿井主要生产系统现状 (5) 第二章联合试运转的组织机构及应具备的条件 (12) 一.联合试运转组织机构 (12) 二.联合试运转必须具备的条件 (14) 第三章各分系统联合试运转的系统、范围、期限 (15) 一.采煤工作面生产系统 (15) 二.井下原煤运输系统 (26) 三.主提升系统 (33) 四. 辅助运输系统 (38) 五. 井上下供电系统 (41) 六.压风系统 (48) 七.矿井供水系统 (53) 八.矿井排水系统 (58) 九.通风系统 (62) 十.防灭火系统 (66) 十一.降尘洒水系统 (73) 十二.调度通讯系统 (76) 十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79) 十四.消防系统试运转 (83) 十五.人员定位系统 (86) 十六.井下紧急避险系统 (90) 第四章联合试运转的预期目标和效果 (92) 第五章联合试运转期间产量计划与劳动组织 (93) 第六章安全技术措施 (93)

第一章项目概况 一.矿井概况 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冯西煤业有限公司(煤矿)位于朔州市平鲁区下面高乡西约2.6km冯家岭村一带,行政区划隶属平鲁区下面高乡管辖。其地理坐标为: 东经112°27′58″-112°29′05″ 北纬39°29′23″-39°30′28″ 井田直距平鲁区井坪镇19km,距朔州市约22km,与朔州市、平鲁区均有公路相接。工业场地有公路与大(同)—运(城)二级公路干线相衔接,交通较为便利。 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冯西煤业有限公司是经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36号文批准的单独保留矿井。山西华美奥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矿主体企业。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2014年1月24日为本矿井换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1400002009101220038812),有效期至2034年1月24日,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井田面积2.4281km2,批准开采井田范围内的1号~11号煤层,开采深度+1270m~+1000m,生产规模90万t/a。 本矿井目前为生产矿井。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2017年10月14日为其换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晋)MK安许证字[2017]X127Y2B3,有效期至2020年10月13日。批准开采9-1号煤层,生产规模为90万t/a。 2014年9月山西省煤炭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了《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冯西煤业有限公司矿井4号、9-1号煤层配采初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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