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大河坎区交通路

大河坎区交通路

大河坎区交通路
大河坎区交通路

大河坎区交通路(南郑大道——规划路)道路工程监理规划

编号:JZ-28D10-01-2010

总经理:白晓雨

总工程师:陈海波

批准:

审核:

编制:

汉中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第项目监理部监理组

二0一0年十月八日

大河坎区交通路(南郑大道——规划路)道路工程

监理规划

工程名称:大河坎区交通路

工程地址:南郑大道——规划路

建设单位:汉中市经济开发建设环境保护局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汉中市建筑学会城乡规划设计所

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汉中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汉中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二0一0年十月八日

目录

1.工程项目概况 (4)

2.监理工作范围 (5)

3.监理工作内容 (6)

4.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7)

5.监理工作依据 (9)

6.项目监理的组织形式 (10)

7.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的配备计划及人员岗位职责 (11)

8.监理工作程序 (14)

9.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5)

10.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 (30)

11.建筑节能监理 (37)

12.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 (38)

13.监理工作制度 (41)

14.监理设施 (44)

15.监理人员守则 (45)

大河坎区交通路(南郑大道——规划路)道路工程

监理规划

1.工程项目概况

1.1工程项目名称:大河坎区交通路(南郑大道—规划路)工程

1.2工程地点:大河坎区南郑大道——规划路

1.3相关单位

1.3.1建设单位:汉中市经济开发建设环境保护局

1.3.2勘察单位:

1.3.3设计单位:汉中市建筑学会城乡规划局

1.3.4施工单位:

1.3.5监理单位:汉中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1.4本项目概况

交通路位于汉中市大河坎区南面,为城市南北向生活性二级支路。北起南郑大道,南至规划路,全长958.122米,规划红线宽18米,单幅路,车行道宽10米,两侧路侧带宽各4米。路面设计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年限为10年,设计轴载为B22-100。路面为双向二车道,其中机动车道7米,非机动车道2×1.5米,人行道2×2.5米,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之间绿化带2×1.5米。设计全段为两段纵坡:K0+018.5——K0+310段,坡度0.143%,坡向自南向北;K0+310——K0+958.122段,坡度0.21%,坡向自北向南。行道采用直线型路拱,横坡为1.5%,人行道横坡为2%。机动车道结构层总厚68CM,30CM厚天然砂砾石垫层;

15CM厚水泥稳定砂砾底基层;15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层;3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人行道结构层总厚度20CM,下层垫层12CM厚C15细石砼,中间2CM厚M7.5水泥砂浆找平,面层6CM厚生态透水砖。

1.5项目配套专业概况

设计道路下一埋设有排水管道及各类市政公用管线,要求与道路施工同步进行。雨水、污水管道采用φ500、φ800钢筋混凝土预制管,跨路管沟6道采用φ500钢筋混凝土预制管。雨污水检查井盖、篦、圈设计均为细纤维砼。路灯位于道路西侧绿化带中单侧布置,间距30米,距道沿0.7米处;消防栓布置东侧路侧带上,间距120米;雨水管布置在道路东侧机动车道下,距道路中心线3.5米;污水管布置在道路西侧机动车道下,距道路中心线3.5米;燃气管道和电力管道布置在西侧路侧带下,分别距道路中心线8.5米和7.5米;给水管道和电讯管道布置在东侧路侧带下,距道路中心线分别为8.5米和7米。

2.监理工作范围

2.1建设单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工程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包括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工程监理。

2.2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

3.监理工作内容

3.1进度控制

3.1.1协助业主编制统筹控制网络计划

3.1.2审核承包单位施工进度计划并进行风险分析。

3.1.3对承包单位的进度计划进行检查、督促落实。

3.1.4在监理月报中,报告进度控制情况。

3.1.5审核施工单位统计月报并对无争议的完成量予以计量。

3.2质量控制

3.2.1审核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3.2.2编制监理细则和旁站监理方案,并督促承包单位按细则组织施工。

3.2.3审查承包单位资质、分包单位资质,专业工种上岗证书。

3.2.4审查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供货商资质,质量保证资料并进行进厂验收。

3.2.5组织工序质量验收和分项分部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3.2.6对关键部位及工序安排监理员实施旁站监理。

3.2.7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3.2.8按监理规范规定下达开工、停工、复工令及整改通知。

3.2.9进行工程质量巡回检查,组织工程预验收。

3.2.10参加工程验收,对整改项检查落实。

3.2.11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2.12协助业主进行工程验收备案。

3.3造价控制

3.3.1审核承包单位工程款申请。

3.3.2审核承包单位现场签证。

3.3.3对签证及变更的争议组织计量和协商。

3.3.4协助业主审查施工结算、决算。

3.4安全管理

3.4.1审查承包单位安全资质。

3.4.2参加承包单位安全技术交底。

3.4.3对违章作业下达整改通知或停工令。

3.4.4督促承包单位按国家、陕西省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

3.4.5督促承包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陕西省和建设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4.6协助处理现场安全事故。

3.5 工程资料管理

3.5.1按监理规范规定对监理资料进行管理和归档。

3.5.2审核施工单位交工资料。

3.5.3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档案进行管理。

3.5.4提交工程监理总结报告,。

3.6组织协调

3.6.1组织施工监理例会。

3.6.2参加业主的各项专题会议。

4.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4.1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4.1.1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和全体监理人员将本着“规范监理行为,提供满意服务,实现合同承诺,注重持续改进”的质量方针和“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行准则,尽职尽责的向

业主提供满意服务。

4.1.2质量控制是监理工作的核心。检查工程特点:

A、坚持“严格监理,热情服务,实事求是,公正科学”和“先审核后实施”,“上道工序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基本原则;b、执行国家现行规范和强制性标准;c、做到事前有控制,事中有检查,事后有复核。

4.1.3严格控制变更、签证、索赔和其它新增工程费用的发生,做到费用按定额,调整按政策,付款有依据。

4.1.4严格审查总施工进度计划和月施工计划。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时掌握工程进度,进行实际值与计划值比较。如有偏差,随时进行调整。

4.1.5坚持以顾客为观注焦点,持续改进监理工作。

4.1.6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4.2监理工作目标

4.2.1工程质量目标:通过严格监理、科学管理使工程施工质量完全符合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或优良。

4.2.2进度目标:通过进度控制,督促承包单位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

4.2.3投资目标:协助业主把总造价控制在控制总额以内。

4.2.4安全目标:不发生三级以上安全事故。

4.2.5文明工地目标:协助业主达到省、市文明工地标准。

4.2.6合同管理目标:避免纠纷,顺利完成,努力将争议解决与协调整与调解阶段。

4.2.7信息管理目标:收集及时、传递准确,随时储存,输出输入畅通。

4.2.8资料管理目标:归档正确,与施工同步,符合国家及陕西省档案规定。

5.监理工作依据

5.1国家和地方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5.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5.3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标准及强制性标准。

5.3.1《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

5.3.2《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

5.3.3《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

5.3.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

5.3.5《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5.3.6《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9-2001)

5.3.7《公路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J/T019-1998)

5.3.8《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5.3.9《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5.3.10《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

5.3.1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5.3.12《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

5.4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5.5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

6.项目监理的组织形式

6.1组织形式: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将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将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6.2项目监理机构框图

7.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配备计划及人员岗位职责

7.1现场项目机构监理人员配备计划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

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

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

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

测量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7.2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7.2.1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7.2.1.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责任

7.2.1.2主持编写项目的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7.2.1.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核意见

7.2.1.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调换其工作。

7.2.1.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7.2.1.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2.1.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7.2.1.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7.2.1.9主持或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

7.2.1.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7.2.1.11组织编制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7.2.1.12审查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7.2.2总监代表岗位职责

7.2.2.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7.2.2.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责任和权力。

7.2.2.3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7.2.3.1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7.2.3.2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7.2.3.3审查承包单位提交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7.2.3.4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7.2.3.5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2.3.6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7.2.3.7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7.2.3.8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必要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试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7.2.3.9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7.2.4监理员岗位职责

7.2.4.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7.2.4.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纪录;

7.2.4.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7.2.4.4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7.2.4.5对施工过程的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进行旁站监理,监控施工过程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

7.2.4.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7.2.5安全监理员岗位职责

7.2.5.1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

7.2.5.2检查施工现场安全员到岗,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施工

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7.2.5.3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现场的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7.2.5.4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进行旁站,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7.2.5.5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专业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整改。

7.2.5.6在监理日志中记录安全监理情况,收集整理安全监理资料。

8.监理工作程序(程序图附后)

(1)监理工作流程图

(2)质量控制流程图

(3)进度控制流程图

(4)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图

(5)分项、分部工程签认基本程序图

(6)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图

(7)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基本程序图

(8)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基本程序图

(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图

(10)工程计量和工程支付申请基本程序图

(11)工程款竣工结算基本程序图

(12)设计变更管理的基本程序图

(13)工程延期的管理基本程序图

(14)费用索赔管理的基本程序图

(15)合同争议调解的基本程序图

9.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9.1工程质量控制

9.1.1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质量控制是监理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先审核后实施”、“上道工序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基本原则,执行国家现行规范和强制的标准。

9.1.2工程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9.1.2.1材料采购订货的控制

1)由承包单位负责采取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在采购订货前应向监理工程师申报;对于重要的原材料还应提交样品,供试验或鉴定,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方可进行订货采购。

2)对于半成品或构配件,应按审批认可的设计文件和图纸要求采购订货,必要时考查优先合格的供货厂家。

3)对某些饰面材料,订货前,承包单位必须提交样品,经监理认可后才能采购。

4)对于半成品和构配件的采购和订货,监理工程师应提出明确的质量要求,质量检测项目及标准、出厂合格证或产品说明书等质量文件,以及是否需要权威的质量认证等。

9.1.2.2材料进场施工现场的控制

1)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进场前应向项目经理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时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由承包方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报告,经

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没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或检验不合格者,不能进入施工现场。

2)材料、构配件存放的控制: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进场材料、构配件的存放质量,如水泥的存放应防潮,存放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在进场材料使用前,应经监理工程师对其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后,方可允许使用,经检查不合格不准使用。

3)对于当地材料及现场配制,仿制品要求承包方事先进行试验,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施工。

4)对当地开采加工的天然卵石或碎石作为混凝土骨料时,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承包方使用前作材料的化学成分和压碎值检验,达到设计要求才能使用。

5)监理工程师应对沥青材料、混合料的质量控制,检查材料的规格、标识、级配等。

6)监理工程师对路面及砼施工的混合料应检查理论配合比,原材料及配合比试验报告。相关数据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予以批准。

9.1.2.3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

1)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图纸技术交底会,并由总监对交底会记要进行签认。

2)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施工方案,提出审查及需修改补充意见,经总监审核及业主同意后予以签认。

3)审查承包单位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机构应健全,制度应完善,人员要配齐,做到持证上岗。

4)当有分包单位时应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予以签认,报请建设单位批准。

5)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开工报审表,并要求提供以下资料:承包单位的资质、营业执照、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技术人员及特殊人员的岗位证书,当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时,征得业主同意,由总监理签发开工令。

6)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用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对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拒绝签认。并限期撤出工地。

7)检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成果及保护措施。

8)工程开工前,对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监理工作的培训和交底,介绍监理规划的内容和要求,使其自觉按监理程序办事。

9.1.2.4工程质量事中控制

1)施工过程中施工组织设计的调整、补充或变动,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2)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工艺建立质量控制点,并进行质量控制。对工程重要部位、施工环节等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监督、跟踪检查,都必须作详尽记录。

3)对隐蔽工程报验和自检结果进行复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4)对工序报验申请及自检、互检,专职检查记录要逐一审核,现

场复核,合格后予以签认。

5)对工程质量的验审资料,逐一审核,监理现场复查合格后予以签认,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

9.1.2.5工程质量事后控制

1)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2)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时,监理工程师要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经检查符合要求,签署复工令、暂停令、复工令的下达需得建设单位同意由总监签发。

3)工程竣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报验单进行审查并组织预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出报告。

4)审查竣工图及其它技术文件资料,并签署意见。

5)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备案。

9.2工程投资控制

9.2.1工程投资控制的原则:严格控制变更签证,索赔和其它新赠工程费用的发生,做到费用按定额,调整按政策,付款有依据。

9.2.2投资控制的内容:招投标价、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工期延续、工程的索赔等。

9.2.2投资控制要点及措施

9.2.3.1事前控制

1)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等资料对工程投资进行风险分析,采取防范措施。

2)认真熟悉工程量清单,明确各个分项的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以便于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进行控制。

9.2.3.2事中控制

1)发生工程变更,无论哪方提出均需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后由监理机构下达指令,承包单位方可施工,同时承包单位按合同的有关规定编制工程变更预算书,经设计单位同意,方可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程序。

2)工程变更后,按合同约定的计价办法对增减工程量进行计价。

3)按照施工合同约定从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程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4)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

9.2.3.3事后控制

1)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监理人员拒绝计量和签认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2)及时做好竣工结算工作。

9.3工程进度控制

9.3.1工程进度控制的原则:审查总施工进度计划和月施工计划。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时掌握工程进度,进行实际值与计划值比较,如有偏差,随时进行调整。

9.3.2工程进度控制的内容

1)进度计划:工期,总施工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旬及五日计划。

2)时间控制:征地拆迁,雨季、冬季、农忙时节。

3)投入控制:施工单位的人力、资金、机械设备。

9.3.3工程进度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9.3.3.1进度的事前控制

1)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主要是审核进度计划是否符合合同工期的要求及进行计划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和合理性。

2)审查施工组织计划(方案),主要审核保证工期和充分利用时间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的可行性及合理性。

3)审核施工总平面图布置与施工方案的进度计划的协调性和合理性。

9.3.3.2进度的事中控制

1)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的监理日志,从备查影响进度计划的因素。

2)审核承包单位每月提交的工程进度报表。并对工程进度实施动态管理。

3)督促承包单位对完工的工序及时报验,对满足质量要求的工序及时签证。

4)定期召开工地例会,还要及时组织现场协调会,对影响施工进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