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在申请换领新法人证书时需提交以下材
料:
(一)新法人证书换领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
(三)《税务登记证》(包括地税证和国税证)正、副本原件(电子版请用彩色打印机打印并盖章);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数字证书不用交);
(五)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1.原证书遗失的,应在主流报刊刊登遗失公告,并提交报刊原件和遗失情况说明。
记证的,应提交未办理有关证件的情况说明(见附件3)。
温馨提示:
有申请变更的单位还需要带齐变更资料一起过来换领新证!(具体变更请参照群共享《变更步骤及应提交的材料》)
附件2
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领申请表
备注:原《
附件3
未办理有关证件的声明
我单位没有办理及领取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税务登记证书” ),如有虚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
特此声明。
单位(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