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政法司副司长邬燕云一行来陕开展《煤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送审稿)》立法调研工作方案
一、调研组成员:
总局政法司副司长邬燕云
总局政法司法规处处长兰群足
煤监局事故调查司职业健康处处长赵堡青
煤监局事故调查司主任科员赵恩彪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院长助理兼粉尘所所长李德文二、调研时间:
2014年7月15日至17日。
三、工作方案:
(一)7月15日下午,调研组成员乘坐CA1235航班由北京17:25起飞,19:15到达西安。接机人员: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高兴宏副局长、李玉清处长、李传新处长。晚餐安排在梅园宾馆、住宿及早餐安排在天域凯莱大酒店,具体由办公室负责。
(二)7月16日上午,9:00-12:00在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三楼西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午餐安排在梅园宾馆,具体由办公室负责。
1.请办公室做好会务工作并通知以下局领导、处室和分局按
时参会:高兴宏副局长、科技装备处3人、执法监督处2人、政策法规处1人、4个监察分局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的副局长各1人,共11人。
2.请各监察分局指派专人与科技装备处杨福勤联系(联系电话139********)取得《煤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送审稿)》电子版后,及时传送以下煤矿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矿级领导认真研读,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按时参会:
榆林分局辖区:哈拉沟煤矿(国有)、红岩煤矿(私有);
铜川分局辖区:陕西瑞能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铜川市
耀州区秀房沟煤矿(乡镇);
咸阳分局辖区:姜家河煤矿(国有)、水帘洞煤矿(乡镇);
渭南分局辖区:王村斜井(国有)、象山煤矿(国有)。(三)7月16日下午15:00~,调研组赴铜川矿务局调研。
省局办公室负责安排车辆。高兴宏副局长、李玉清处长、李社处长、李传新处长陪同调研。晚餐、早餐、午餐及住宿安排在铜川矿务局招待所。
(四)7月17日上午8:30~11:30在铜川矿务局招待所召开调研会。
听取铜川矿务局有关部门、玉华、东坡、鸭口煤矿负责人对《煤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送审稿)》修订的建议、意见。
请铜川分局通知铜川矿务局组织有关部门,玉华、东坡、鸭口煤矿主管职业病防治的矿级领导认真阅读《煤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送审稿)》,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按时参会。执法监督处协助。
7月17日下午,高兴宏副局长、李玉清处长、李社处长、李传新处长送调研组一行返京。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联系人: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李玉清158********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李传新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