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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十四中

浦口区十四中、浦口电大、浦口铁小及南门中学等四所学校校舍维修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PKZC—2008JZ034

项目名称:浦口区十四中、浦口电大、浦口铁小及南门中学

等四所学校校舍维修工程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6月12日

第一部分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浦口区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浦口区十四中、浦口电大、浦口铁小及南门中学等四所学校校舍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编号:PKZC-2008JZ034

2、项目名称:浦口区十四中、浦口电大、浦口铁小及南门中学等四所学校校舍维修工程

3、项目简要说明:浦口区十四中、浦口电大、浦口铁小及南门中学等四所学校校舍维修工程进(详见第四章)

4、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采取本票、汇票或转帐支票等形式(恕不接受现金),在递交谈判文件时送达投标地点。

5、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法:从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如出现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修改或采购变动的,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公告,请各拟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前注意查看https://www.wendangku.net/doc/b28625132.html,网站。

6、谈判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7、考察现场、答疑及报名:2008年6月18日上午九点整,浦口区教育局六楼会议室(浦口区江浦街道号文昌路6号)集中考察现场并答疑。请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建筑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前往现场报名签到并勘察现场、拷贝或复印图纸。本次采购只接受按时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联系人:张飞飞;联系电话:025-********,139********。

8、递交申报文件时间、地点:2008年6月27日下午14:00至14:30,浦口区教育局六楼会议室(浦口区江浦街道号文昌路6号)。

9、谈判时间、地点:2008年6月27日下午14:30整,浦口区教育局六楼会议室(浦口区江浦街道号文昌路6号),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迟到的供应商(含书面资料或保证金未及时提交等),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其参与谈判(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不唱标,价格可以谈判)。

联系电话:034-58886094

联系传真:034-58112533

项目负责人:江启昌

地址:浦口区江浦街道文德路30号浦口区财政局一楼

邮政编码:211800

联系人:张飞飞;联系电话:025-********,139********

目录第一部分: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谈判邀请书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谈判报价文件

第三章谈判报价文件密封和递交

第四章谈判报价及付款办法

第五章谈判程序

第六章合同签订、验收及工程结算第二部分:谈判报价文件部分格式

授权委托书

谈判报价人声明函

报价清单

施工质量保证

质量服务承诺

合同格式

第三部分:工作量清单

第一章总则

一、谈判项目:本次谈判是就浦口区十四中、浦口电大、浦口铁小及南门中学等四所学校校舍维修工程进行谈判采购。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GB5034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等国家规范严格执行。

二、谈判费用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谈判报价文件以及递交报价文件参加谈判过程所产生之一切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集中采购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文件及依法对本文件所作的书面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下载谈判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勘察现场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设单位作出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或在网站通知。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对采购机构提供的谈判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机构概不负责。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由于对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建设单位或采购机构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参与谈判的供应商自负。

采购机构有权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在网站通知。

澄清或修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的义务

1、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谈判文件,完全明了谈判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和工期,完全明了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谈判报价文件。谈判报价文件应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

3、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谈判报价文件送达谈判地点。

4、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谈判报价单位的公平竞争,损害建设单位或者其他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合法权益。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得与建设单位或采购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5、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谈判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谈判报价文件

五、谈判报价文件应当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并应包括下列1——4部分内容,否则将可能被拒绝。

1、公司情况说明:

公司简介、生产设备、工程技术人员情况、类似典型项目介绍。

2、谈判报价单:

谈判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3、技术支持和质量服务: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需书面作出施工质量保证,技术支持及质量服务承诺,以上承诺将作为评审依据,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签字。

4、所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未提供“必须”项者,作废标处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必须)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三级(含)以上资质。(必须)(3)主要生产设备一览;

(4)工程技术人员状况;(必须)

(5)授权委托书(如有代理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附原件备查);(必须)

(6)2个合同总额分别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典型项目商务合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必须)(7)投标综合说明书:公司简介、施工队伍组织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工期、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必须)

六、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认真检查谈判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及时向采购机构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七、谈判报价文件的制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必须依照谈判文件提供的表式制作谈判报价文件,谈判报价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2、谈判报价文件必须打印并应装订成册;

3、全套谈判报价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谈判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

八、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的谈判报价文件均视为可以接受的谈判文件。

九、谈判保证金

1、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参加谈判时须按谈判须知的要求向采购机构交纳谈判保证金5000元。

2、未成交的谈判报价单位的保证金在宣布成交结果时当场退还。

3、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将转入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按约履行完毕后的一周内全额退还(无息)。

4、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采购机构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

1)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后又撤回其谈判文件;

2)成交人未能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提交履约保证金;

3)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4)由于成交人的原因导致成交无效的。

十、参与谈判报价单位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三级(含)以上资质。

第三章谈判报价文件密封和递交

十、谈判报价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谈判报价人应将谈判报价文件密封。

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3、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提交谈判报价文件,其谈判报价文件将可能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参与谈判的供应商。

十一、谈判截止时间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须在谈判公告规定的谈判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指定地点将报价文件递交给采购机构。

十二、谈判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可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

第四章谈判报价及付款办法

十三、谈判报价的所用材料规格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品牌、规格执行。

1、以工程量清单作为谈判报价依据。各谈判报价单位根据预算工程量及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量清单中子目内容进行复核,在勘察现场会讨论,统一做法,按照江苏省2004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等造价计算程序、及现行的法律法规确定分项综合预算单价,并根据本企业水平研究最终确定谈判总报价。

2、建设单位反对盲目压价参与谈判,任何盲目压价的谈判报价将会被拒绝。

3、本谈判文件、成交单位的报价资料及谈判过程中的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合同之附件。

4、付款方式如下:

a、签定合同,项目经理到位后付合同价的20%;

b、工程过半后付到合同价款的50%;

c、验收合格后付到合同价款的70%;

d、审计结束、竣工资料交付后付至合同价的95%;

e、留合同价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的返还时间为交付后一年;

f、决算价与合同价有变动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订付款事宜。

十四、谈判报价

1、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需按谈判文件报价,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图纸、清单范围内所有土建装饰改造及安装内容。

2、报价形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谈判报价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种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总报价,今后不作调整,报价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签字。

3、如有甲供材,则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暂定价列入报价,如建设单位委托成交单位购买,必须由建设单位确认质量、品牌、价格、产地等。

第五章谈判程序

十五、谈判时间地点

详见谈判邀请书

十六、谈判、成交原则

本次谈判采用最低价评标法,即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

十七、谈判致辞

谈判致辞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由采购机构主持。采购机构、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等有关部门的代表参加。

十八、谈判报价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谈判文件处理,无效谈判文件不予参加谈判。

1、授权委托书无谈判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印鉴(或签名),或委托书非原件;

2、谈判报价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谈判报价文件字迹潦草、模糊、难以辨认;

3、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一份谈判报价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确定以哪个报价为准;

4、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报价中存在严重错误;

5、谈判报价材料所述情况和所附相关资料不实的;

6、逾期送达的保证金、谈判报价文件。

7、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若发现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参加谈判、串通、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谈判的,该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作无效谈判文件处理。

8、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若发现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将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文件将作无效谈判报价文件处理。

9、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谈判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谈判报价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谈判小组可以否决其谈判报价文件。

10、报价文件中甲、乙供材(如有的话)的品牌规格请按谈判文件要求详细列出,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否决其报价文件。

11、工程量清单数量、暂定价、独立费不得变更、不得优惠;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十九、谈判、确定成交单位

谈判由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谈判报价文件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直接确定成交单位。

二十、谈判程序

1、竞争性谈判小组讨论、通过谈判工作流程和谈判要点。

2、竞争性谈判小组审阅谈判采购文件。

3、围绕谈判要点,竞争性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各个谈判报价单位分别进行谈判。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轮次由竞争性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

4、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谈判报价单位,谈判结束后,竞争性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谈判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最终报价,并由谈判授权代表签署。

二十一、成交单位确定后,将在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采购机构即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对建设单位和成交单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章合同签订、验收及工程结算

二十二、合同签订

1、成交单位一经确定,且公示期满后即与建设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签订采购合同。

2、合同一式六份,建设单位二份、施工单位二份、政府采购中心二份,如有需要,可适当增加或减少合

同份数。

3、履约过程中如有变动,由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自行协商解决。

二十三、验收

施工现场管理、工程监理及竣工验收、竣工后保修事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二十四、工程结算

1、以工程量清单作为谈判报价及工程结算的依据。成交后工程量可以依据建设单位现场签证按实计算、调整,但成交单位所报的单价不得调整,作为工程结算审计单价。

2、施工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事项,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项目下的工程款由市(区)财政局或使用单位根据合同支付。

第二部分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报价单位名称)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谈判报价单位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次谈判的合法代理人,全权负责参加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编号为PKZC-2008JZ034的谈判、签订合约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谈判报价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职务:

单位名称:

地址: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务:

单位名称:

地址:

谈判报价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投标函格式

一、投标函格式

致: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PKZC-2008JZ034号竞争性谈判文件,我单位收到“PKZC-2008JZ034”谈判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决定参加谈判,愿意完全接受投标文件中所有的条件和要求。现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单位的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1、愿意提供谈判文件中要求所有资料,并保证完全真实准确。

2、我单位完全响应评分办法。

3、谈判后的最终报价已经确认无误。成交后,愿意按照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4、我单位如果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合同规定等提出的各项承诺履行义务,愿意承担本谈判文件中所列的违约责任。

5、投标人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6、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7、我们愿意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8、一旦我方中标,我们愿意履行自己在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

9、我们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者的所有规定。

10、我们完全理解政府采购中心有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我们完全理解政府采购中心无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理由的义务。

11、我们完全理解政府采购中心不一定以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限成交因素为综合评分法)。

12、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1、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12、与本投标单位有关的正式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投标单位代表姓名(签字):

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日期:年月日

谈判报价文件中所有关于谈判资格文件、附件材料说明及证明陈述均是真实准确的,若有虚假和违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谈判报价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谈判报价单位公章:

年月日

二、投标人声明函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收到“标书编号为“PKZC-2008JZ034”的招标文件后,经仔细阅读和研究,决定参加投标,愿意完全接受编制说明中的所有条件和要求。

1、愿意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所有资料,并保证完全真实准确。

2、我单位响应评标办法。

3、应标材料在开标、评标、决标的全过程中,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4、中标后,愿意按照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5、我单位如果未按标书要求、合同规定等提出的各项承诺履行义务,愿意承担本招标文件中所列的违约责任。

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文件、附件材料说明及证明陈述均是真实准确的,若有虚假和违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年月日

施工质量保证

我公司就“PKZC-2008JZ034”浦口区十四中、浦口电大、浦口铁小及南门中学等四所学校校舍维修工程

施工质量保证如下:

谈判报价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质量服务承诺

最低服务承诺要求:维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其中屋面、地面防水工程五年),上述质量服务保修要求为最低要求,不满足的作无效谈判文件处理;其他服务承诺由谈判报价单位自定!

我公司就采购编号“PKZC-2008JZ034”浦口区十四中、浦口电大、浦口铁小及南门中学等四所学校校舍维修工程项目谈判采购的质量服务承诺如下:

谈判报价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合同格式(参考合同)

(合同编号PKZC-2008JZ034)

一协议书格式

发包人(全称)浦口区教育局(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6、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浦口区十四中、浦口电大、浦口铁小及南门中学等四所学校校舍维修工程

工程地点:浦口区教育局指定

工程内容:浦口区十四中、浦口电大、浦口铁小及南门中学等四所学校校舍维修工程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采购文件所列的所有项目。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书为准)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40-2001);《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等现行标准验收规范。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元

6、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谈判报价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和成交通知书

6)、施工图纸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8)、谈判报价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合同双方约定甲方、乙方、采购中心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盖章)

地址:浦口区珠江镇文德路30号

项目负责人:江启昌

年月日

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

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

第三部分工作量清单

一、浦口铁路小学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一)、浦口铁路小学维修改造项目清单编制说明及报价要求

(二)、浦口铁路小学维修改造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三)、浦口铁路小学维修改造工程措施项目清单

(四)、浦口铁路小学维修改造工程其他项目清单

二、浦口十四中、浦口电大及南门中学等三所学校钢窗改造部分:

(一)、清单编制说明及报价要求

1.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

2.主要材料价格按浦口地区近期市场价计入报价。

3.人工工资单价可参照宁建基字[2008]66号文件。

5.所有的拆除原装饰、墙体、屋面、落水管及铲除内墙原乳胶漆等都应计入报价,建筑垃圾外运费都应计入报价。

6.所在的措施项目费投标人自行报价,结算时不再调整。

(三)、三所学校钢窗改造工程其他项目清单

2.1

2.2

2.3

(四)、十四中学钢窗改造工作量清单(单位:米、个、平方米)

(五)、浦口电大钢窗改造工作量清单(单位:米、个、平方米)

(六)、南门中学钢窗改造及围墙工作量清单(单位:米、个、平方米)

4、在第2项所列钢窗中有如下型号及数量的钢窗(位于二层及以上的背窗)需要加设防护栏(60cm 高、不锈钢管、壁厚0.8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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