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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12安装定额说明

河北2012安装定额说明
河北2012安装定额说明

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11-2000、GYD-213-2003)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共分十二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1-2012);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2-2012);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3-2012);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HEBGYD-C04-2012);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HEBGYD-C05-2012);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HEBGYD-C06-2012);

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7-2012);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HEBGYD-C08-2012);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HEBGYD-C09-2012);

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HEBGYD-C10-2012);

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HEBGYD-C11-2012);

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12-2012)。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北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的安装工程。

三、本定额中消耗量(除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外)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目前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办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正常的施工条件制定的,它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并考虑了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五、本定额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全部施工过程,除说明主要工序外,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六、关于“优质优价”:

1.本定额是按合格等次的建筑产品编制的。

2.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提出创优要求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合同中载明;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建设各方也可根据工程实际,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创建优质工程各方主体的责任、执行的标准、计算及支付办法等内容,在获奖后兑现。

3.采用优质工程等次与建安工程造价挂钩的办法,对施工企业成本予以适当补偿奖励。

(1)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3%~3.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2)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2%~2.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3)获得结构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5%~2%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4)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1.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七、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计算。

2.本定额人工采用综合工日二类、综合工日三类两种,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综合工日二类:60.00元/工日;综合工日三类:47.00元/工日。

八、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施工过程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材料价格采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2012年)。

3.凡材料数量加括号的均为未计价材。

4.用量很少的零星材料,其材料费合并为其他材料费,计入材料费内。

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台班单价的确定。

1.每台班按8小时计算。

2.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序综

合取定的。

3.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并且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

用具未计入实体项目消耗量内,已在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中考虑。

4.施工机械台班单价,采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2012年)。

十、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及台班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的施工仪表消耗量是按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

2.本定额的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是在2000年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计算的。

十一、本定额分实体项目和措施项目两部分,措施项目分可竞争措施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十二、本定额适用于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十三、工料单价法的计价方式,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不可竞争措施项目中基本费按给定的费率及调整系数计算,增加费按最高费率计算。

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合理调整。不可竞争措施项目中基本费按给定的费率及调整系数计算,增加费按最高费率计算。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及可竞争措施项目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进行调整。

十四、综合单价法的计价方式,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不可竞争措施项目中基本费按给定的费率及调整系数计算,增加费按最高费率计算。

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所承担的风险情况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不可竞争措施项目中基本费按给定的费率及调整系数计算,增加费按最高费率计算。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及可竞争措施项目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进行调整。

十五、本定额中的模板及脚手杆、脚手板等同转性材料在同一城市内工地之间的转移场外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台班已包括在相应子目内;钢模板回库维修费包括在其单价内。

十六、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文明、文明施工费;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操作高度增加费、超高费、脚手架、系统调整费、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用、其他措施项目(包括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停水、停电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配合费及场地清理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有害环境中施工增加费等),具体项目详见各册。

十七、措施项目说明。

(一)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临时设施、文明施工的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费用。

临时设施费是指承包人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摊销费用。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二)其他措施项目。

1.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生产所需而又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用,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用。

2.检验试验配合费:配合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取样、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当地规定的取暖期间施工所增加的工序、劳动工效降低、保温、加热的材料、人工和设施费用。不包括暖棚搭设、外加剂和冬季施工需要提高混凝土和砂浆强度所增加的费用,发生时另计。

4.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冬季以外的时间施工所增加的工序、劳动工效降低、防雨的材料、人工和设施费用。

5.夜间施工增加费:在合理工期内,必须连续施工而进行夜间施工发生的费用。包括照明设施安拆及使用费、劳动降效、夜间补助费用和白天在塔、炉内施工的照明费用,不包括建设单位要求赶工而采用夜班作业施工所发生的费用。

6.二次搬运费:除定额已列运输项目外的工程所需材料、成品、半成品由工地仓库不能一次运至安装地点,必须再次搬运、装卸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自建设单位仓库至工地仓库的搬运以及施工平面布置变化所发生的搬运费。

7.停水、停电增加费:是指施工期间由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停水和停电每周累计在8小时内而造成的停工、机械停滞费用。

8.工程定位复测配合费及场地清理费:是指工程开、竣工时配合定位复测、竣工图绘制的费用及移

交时施工现场一次性的清理费用。

9.已完成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工程完工后至正式交付发包人前对已完成工程、设备进行保护所

采取的措施费及养护、维修费用。

10.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指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时,因降效而增加的人工费。

11.有害环境中施工增加费:指在有害人身健康的环境(包括高温、多尘、噪声超过标准和在有害

气体等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因降效而增加的人工费(不含其他费用)。

十八、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

运输。

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坪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坪面为基准面。

十九、施工用电是按市供电考虑,施工用水是按自来水考虑。

二十、施工现场使用发包人水、电时,水、电费按下列规定计算:

1.单独设置水表、电表的按表数量结算。

2.未单独设置水表、电表的,以本定额实体项目和措施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为基数参考下表系数

结算。

序号工程项目计算基数扣除系数(%)

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一册)

机5.11

2电气设备、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第二、十册) 2.03 3工业管道、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第六、七册) 4.44 4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八册) 1.81 5通风空调工程(第九册) 2.31 6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五册)8.89 7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 6.78 8炉窑砌筑工程(第四册) 2.54

二十一、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注有“××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二十二、未尽事宜详见各册、章说明。

册说明

一、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二、本定额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项目的50%计算。

三、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

2.《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1-2009;

3.《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2-2009;

4.《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7-2010;

5.《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

6.《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2010;

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2010;

8.《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2010;

9.《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组篇)DL5011-92;

10.《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047-95;

11.《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通用规定)HGJ20203-2000;

12.《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置式压缩机)HGJ204-83;

13.《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离心式压缩机)HGJ205-92;

14.《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小型活塞式压缩机)HGJ206-92;

15.《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化工泵用)HGJ207-83;

16.《机械产品目录》(1996年);

17.《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000;

1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06年);

19.《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安装工程》(LD/T74.1-4-2008)。

20.《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HEBGYD-C01-2008)。

四、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安装主要工序: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铲麻面、划线、定位、起重机具装拆、清洗、吊装、组装、连接、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找正、调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单机试运转。

2.人字架、三角架、环链手拉葫芦、滑轮组、钢丝绳等起重机具及其附件的领用、搬运、搭拆、退库等。

3.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

4.与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安装。

5.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等工作。

五、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1.设备自设备仓库运至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2.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二次搬运、装拆工作。

3.设备基础的铲磨,地脚螺栓孔的修整、预压,以及在木砖地层上安装设备所需增加的费用。

4.设置构件、机件、零件、附件、管道及阀门、基础及基础盖板等的修理、修补、修改、加工、制作、焊接、煨弯、研磨、防震、防腐、保温、刷漆以及测量、透视、探伤、强度试验等工作。

5.特殊技术措施及大型临时设施以及大型设备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等费用。

6.设备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

7.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

8.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型垫铁等)和地脚螺栓。

9.脚手架搭拆(第四、五章除外)。

10.设计变更或超规范要求所需增加的费用。

11.设备的拆装检查(或解体拆装)。

12.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的安装、调试工作;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盘等)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

六、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第七章电梯安装除外):

1.超高费用: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如超过地平面正或负10m时,则项目的人工和机械按下表乘以调整系数。

安装标高超过正或负10m调整系数表

设备底座正或负标高(m以内)调整系数

15 1.25

20 1.35

25 1.45

30 1.55

40 1.70

>40 1.90

2.金属桅杆及人字架等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按所安装设备的净重量(包括设备底座、辅机),按每吨12.00元计取。

第一章切削设备安装

说明

一、本章项目适用范围如下:

1.台式及仪表机床:包括台式车床、台式刨床、台式铣床、台式磨床、台式砂轮机、台式抛光机、台式钻床、台式排钻、多轴可调台式钻床、钻孔攻丝两用台钻、钻铣机床、钻铣磨床、台式冲床、台式压力机、台式剪切机、台式攻丝机、台式刻线机、仪表车床、精密盘类半自动车床、仪表磨床、仪表抛光机、硬质合金轮修磨床、单轴纵切自动车床、仪表铣床、仪表齿轮加工机床、刨模机、宝石轴承加工机床、凸轮轴加工机床、透镜磨床、电表轴类加工机床。

2.车床:包括单轴自动车床、多轴自动和半自动车床、六角车床、曲轴及凸轮轴车床、落地车床、普通车床、精密普通机床、仿型普通车床、马鞍车床、重型普通车床、仿型及多刀车床、联合车床、无心粗车床、轮齿、轴齿、锭齿、辊齿及铲齿车床。

3.立式车床:包括单柱和双柱立式车床。

4.钻床:包括深孔钻床、摇臂钻床、立式钻床、中心孔钻床、钢轨及梢轮钻床、卧式钻床。

5.镗床:包括深孔镗床、坐标镗床、立式及卧式镗床、金钢镗床、落地镗床、镗铣床、钻镗床、镗缸机。

6.磨床:包括外圆磨床、内圆磨床、砂轮机、珩磨机及研磨机、导轨磨床、2M系列磨床、3M系列磨床、专用磨床、抛光机、工具磨床、平面及端面磨床、刀具刃具磨床、曲轴、凸轮轴、花键轴、轧辊及轴承磨床。

7.铣床、齿轮及螺纹加工机床:包括单臂及单柱铣床、龙门及双柱铣床、平面及单面铣床、仿制铣床、立式及卧式铣床、工具铣床、其他铣床。直(锥)齿轮加工机床、滚齿机、剃齿机、珩齿机、插齿机、单(双)轴花键轴铣床、齿轮磨齿机、齿轮倒角机、齿轮滚动检查机、套丝机、攻丝机、螺纹铣床、螺纹磨床、螺纹车床、丝杠加工机床。

8.刨、插、拉床:包括单臂刨、龙门刨、牛头刨、龙门铣刨床、插床、拉床、刨边机、刨模机。

9.超声波及电加工机床:包括电解加工机床、电火花加工机床、电脉冲加工机床、刻线机、超声波电加工机床、阳极机械加工机床。

10.其他机床:包括车刀切断机、砂轮切断机、矫正切断机、带锯机、圆锯机、弓锯机、气割机、管子加工机床、金属材料试验机械。

11.木工机械:包括木工圆锯机、截锯机、细木工带锯机、普通木工带锯机、卧式木工带锯机、排锯机、镂锯机、木工刨床、木工车床、木工铣床及开榫机、木工钻床及榫槽机、木工磨光机、木工刃具修磨机。

12.跑车木工带锯机。

13.其他木工设备:包括拨料器、踢木器、带锯防护罩。

二、本章项目包括下列内容:

1.机体安装:底座、立柱、横梁等全套设备部件安装以及润滑装置及润滑管道安装。

2.清洗组装时结合精度检查。

3.跑车木工带锯机已包括跑车轨道安装。

三、本章项目不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润滑、液压系统的管道附件加工、煨弯和阀门研磨。

2.润滑、液压系统的法兰及阀门连接所用的垫圈(包括紫铜垫)加工。

3.跑车木结构、轨道枕木、木保护罩的加工制作。

第二章锻压设备安装

说明

一、本章项目适用范围:

1.机械压力机:包括固定台压力机、可倾压力机、传动开式压力机、闭式单(双)点压力机、闭式侧滑块压力机、单动(双动)机械压力机、切边压力机、切边机、拉伸压力机、摩擦压力机、精压机、模锻曲轴压力机、热模锻压力机、金属挤压机、冷挤压机、冲模回转头压力机、数控冲模回转压力机。

2.液压机:包括薄板液压机、万能液压机、上移式液压机、校正压装液压机、校直液压机、手动液压机、粉末制品液压机、塑料制品液压机、金属打包液压机、粉末热压机、轮轴压装液压机、轮轴压装机、单臂油压机、电缆包覆液压机、油压机、电极挤压机、油压装配机、热切边液压机、拉伸矫正机、冷拔管机、金属挤压机。

3.自动锻压机及锻压操作机:包括自动冷(热)镦机、自动切边机、自动搓丝机、滚丝机、滚圆机、自动冷成型机、自动卷簧机、多功位自动压力机、自动制钉机、平锻机、辊锻机、锻管机、扩孔机、锻轴机、镦轴机、镦机及镦机组、辊轧机、多工位自动锻造机、锻造操作机、无轨操作机。

4.空气锤。

5.模锻锤:包括模锻锤,蒸汽、空气两用模锻锤,无砧模锻锤,液压模锻锤。

6.自由锻锤及蒸汽锤:包括蒸汽、空气两用自由锻锤、单臂自由锻锤、气动薄板落锤。

7.剪切机和弯曲校正机:包括剪板机、剪切机、联合冲剪机、剪断机、切割机、拉剪机、热锯机、热剪机、滚板机、弯板机、弯曲机、弯管机、校直机、校正机、校平机、校正弯曲压力机、切断机、折边机、滚坡纹机、折弯压力机、扩口机、卷圆机、滚圆机、滚形机、整形机、扭拧机、轮缘焊渣切割机。

8.水压机。

二、本章项目包括下列内容:

1.机械压力机、液压机、水压机的拉紧螺栓及立柱热装。

2.液压机及水压机液压系统钢管的酸洗。

3.水压机本体安装:包括底座、立柱、横梁等全部设备部件安装,润滑装置和管道安装,缓冲器、充液罐等附属设备安装,分配阀、充液阀、接力电机操纵台装置安装,梯子、栏杆、基础盖板安装,立柱、

横梁等主要部件安装前的精度预检,活动横梁导套的检查和刮研,分配器、充液阀、安全阀等主要阀件的试压和研磨,机体补漆,操纵台、梯子、栏杆、盖板、支撑梁、立式液罐和低压缓冲器表面刷漆。

4.水压机本体管道安装:包括设备本体至第一个法兰以内的高低压水管、压缩空气管等本体管道安装、试压、刷漆,高压阀门试压、高压管道焊口预热和应力消除;高低压管道的酸洗;公称直径70mm以内的管道煨弯。

5.锻锤砧座周围敷设油毡、沥青、沙子等防腐层以及垫木排找正时表面精修。

三、本章项目不包括下列内容:

1.机械压力机、液压机、水压机拉紧大螺栓及立柱如需热装时所需的加热材料(如硅碳棒、电阻丝、石棉布、石棉绳等)。

2.除水压机、液压机外,其他设备的管道酸洗。

3.锻锤试运转中,锤头和锤杆的加热以及试冲击所需的枕木。

4.水压机工作缸、高压阀等的垫料、填料。

5.设备所需灌注的冷却液、液压油、乳化液等。

6.蓄势站安装及水压机与蓄势站的联动试运转。

7.锻锤砧座垫木排的制作、防腐、干燥等。

8.设备润滑、液压和空气压缩管路系统的管子和管路附件的加工、焊接、煨弯和阀门的研磨。

9.设备和管路的保温。

10.水压机管道安装中的支架、法兰、紫铜垫圈、密封垫圈等管路附件的制作及管子和焊口的探伤、透视和机械强度试验。

第三章铸造设备安装

说明

一、本章项目适用范围如下:

1.砂处理设备:包括混砂机、碾砂机、松砂机、筛砂机等。

2.造型及造芯设备:包括振压式造型机、振实式造型机、振实式制芯机、吹芯机、射芯机等。

3.落砂及清理设备:包括振动落砂机、型芯落砂机、圆型清理滚筒、喷砂机、喷丸器、喷丸清理转台、抛丸机等。

4.抛丸清理室:包括室体组焊、电动台车及旋转台安装、抛丸喷丸器安装、铁丸分配、输送及回

收装置安装、悬挂链轨道及吊钩安装、除尘风管和铁丸输送管敷设、平台、梯子、栏杆等安装、设备单机试运转。

5.金属型铸造设备:包括卧式冷室压铸机、立式冷室压铸机、卧式离心铸造机等。

6.材料准备设备:包括C246及C246A球磨机、碾沙机、蜡模成型机械、生铁裂断机、涂料搅拌机等。

7.铸铁平台。

二、本章项目不包括下列内容:

1.地轨安装。

2.抛丸清理室的除尘机及除尘器与风机间的风管安装。

三、抛丸清理室安装是指除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及电气箱、开关、敷设电气管线等电气工程外,成套供应的抛丸机、回转台、斗式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电动小车等设备以及框架、平台、梯子、栏杆、漏斗、漏管等金属结构件安装。设备重量是指上述全套设备加金属结构件的总重量。

四、垫木排仅包括安装,不包括制作、防腐等工作。

第四章起重设备安装

说明

一、本章项目适用范围如下:

1.工业用的起重设备安装。

2.起重量为0.5~400t。

3.适应不同结构、不同用途的起重机安装,包括手动、电动。

二、本章项目包括下列内容:

1.起重机静负荷、动负荷及超负荷试运转。

2.必需的端梁铆接及脚手架搭拆。

3.解体供货的起重机现场组装。

三、本章项目不包括试运转所需的重物供应和搬运。

四、本章项目包括脚手架的搭拆工作。使用本章项目时,每安装一台起重机,应按下表增加脚手架搭拆费用。

增加的脚手架搭拆费用表

起重机主钩起重量(t)5~3050~100150~400应增脚手架费用(元)1041.491944.402343.27

其中

人工费 (元)508.80944.401144.80

材料费 (元)490.69920.031104.05

机械使用费 (元)42.0079.9194.42

人工工日数 (工日)8.4815.7419.08

注:双小车起重机按一个小车的起重量计算。

第五章起重机轨道安装

说明

一、本章项目适用范围如下:

1.工业用起重输送设备的轨道安装。

2.地轨安装。

二、本章项目包括一列内容:

1.测量、领料、下料、矫直、钻孔。

2.车挡制作与安装的领料、下料、调直、组装、焊接、刷漆等。

三、本章项目不包括下列内容:

1.吊车梁调整及轨道枕木干燥、加工、制作。

2.“8”字形轨道加工制作。

3.“8”字形轨道工字钢轨的立柱、吊架、支架、辅助梁等的制作与安装。

四、本章项目中已包括脚手架的搭拆费用。

第六章输送设备安装

说明

一、本章项目适用范围如下:

1.斗式提升机。

2.刮板输送机。

3.板式(裙式)输送机。

4.螺旋输送机。

5.悬挂输送机。

6.固定式胶带输送机(增加2m)。

7.卸矿车及皮带秤。

二、本章项目包括下列内容:

机头、机尾、机架、轨道、托辊、拉紧装置、传动装置等安装及皮带敷设。

三、本章项目不包括下列内容:

1.钢制外壳、刮板、漏斗制作安装。

2.特殊试验。

第七章电梯安装

说明

一、本章项目适用于国产标准定型的各种客梯、货梯、病床梯、杂货梯自动步行道等电梯的机械部

分安装,不适用于液压电梯的安装。项目划分和名称按电梯分类为依据(见下表):

电梯分类表(GBT7025·1-3-1999)

类别交流半自动交流自动直流自动快速直流自动高速小型操纵

方法手柄操纵或按钮控制

信号及集选控制

(有/无司机)

信号及集选控制

(有/无司机)

信号及集选控制

(有/无司机)

轿外按钮控制

(无司机)

类型客、货、病床梯客、货、病床梯客、货、病床梯客梯杂货梯起重量5t以内3t以内 1.6t以内 1.6t以内0.2t以内

起重

V≤1.0m/s 1.0m(以内)/s 1.0m/s

二、本章项目包括下列内容:

1.准备工作、搬运、放样板、放线、清理预埋件及道架、道轨、缓冲器等安装。

2.组装轿厢、对重及门厅安装。

3.稳工字钢、曳引机、抗绳轮、复绕绳轮、平衡绳轮。

4.挂钢丝绳、钢带、平衡绳。

5.清洗设备、加油、调整、试运行。

三、本章项目不包括下列内容:

1.各种支架的制作。

2.电气工程部分。

3.脚手架的搭拆。

4.电梯喷漆。

四、有关问题说明:

1.主材、紧固件、附件及备件等,按设备带有考虑。

2.两部及两部以上并列运行及群控电梯,每部应增加工日:30层以内增加7工日,50层以内增加

9工日,80层以内增加11工日,100层以内增加13工日,120层以内增加15工日。

3.本章项目是以室内地坪±0.000以下为地坑(下缓冲)考虑的,如遇区间电梯地坑(下缓冲)在

中间层时,其下部楼层垂直搬运工作应另行计算。

4.小型杂物电梯按载重量0.2t以内、无司机操作考虑的,如其底盘面积超过1m2时,人工乘以系数

1.2。载重量大于0.2t的杂物电梯,则按相应的客、货梯项目执行。

5.本章项目已考虑了高层作业因素。

第八章风机安装

说明

一、本章项目适用范围如下:

1.离心式通(引)风机:包括中低压离心通风机、排尘离心通风机、耐腐蚀离心通风机、防爆离

心通风机、高压离心通风机、锅炉离心通风机、煤粉离心通风机、矿井离心通风机、抽烟通风机、多翼式离心通风机、化铁炉风机、硫酸鼓风机、恒温冷暖风机、暖风机、低噪声离心通风机、低噪声屋顶离心通风机。

2.轴流通风机:包括矿井轴流通风机、冷却塔轴流通风机、化工轴流通风机、纺织轴流通风机、隧道轴流通风机、防爆轴流通风机、可调轴流通风机、屋顶轴流通风机、一般轴流通风机、隔爆型轴流式局部扇风机。

3.离心式鼓风机、回转式鼓风机(罗茨鼓风机、HGY型鼓风机、叶式鼓风机)。

4.其他风机:包括塑料风机、耐酸陶瓷风机。

二、本章项目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本体及与本体联体的附件、管道、润滑冷却装置等的清洗、刮研、组装、调试。

2.离心式鼓风机(带增速机)的垫铁研磨。

3.联轴器或皮带以及安全防护罩安装。

4.设备带有的电动机及减振器安装。

三、本章项目不包括下列内容:

1.支架、底座及防护罩、减振器的制作、修改。

2.联轴器及键和键槽的加工制作。

3.电动机的抽芯检查、干燥、配线、调试。

四、塑料风机及耐酸陶瓷风机按离心式通(引)风机项目执行。

五、风机拆装检查。

1.项目中包括下列工作内容:设备本体及部件以及第一个阀门以内的管道等拆卸、清洗、检查、刮研、换油、调间隙及调配重、找正、找中心、记录、组装复原。

2.项目中不包括下列内容:

①设备本体的整(解)体安装。

②电动机拆装、检查、调整、试验。

③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管道的检查、试验等工作。

3.凡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或技术资料规定,在实际施工中需要进行拆装检查工作时,方可套用本项目。

第九章泵安装

说明

一、本章项目适用范围如下:

1.离心式泵:

(1)离心式清水泵、单级吸悬臂式离心泵、单级双吸中开式离心泵、立式离心泵、多级离心泵、锅炉给水泵、冷凝水泵、热水循环泵。

(2)离心油泵、卧式离心油泵、高速切线泵、中开式管线输油泵、管道式离心泵、立式筒式离心油泵、离心油浆泵、汽油泵、BY型流程离心泵。

(3)离心式耐酸腐蚀泵、耐腐蚀液下泵、塑料耐腐蚀泵、耐腐蚀杂质泵、其他耐腐蚀泵。

(4)离式杂质泵、污水泵、长轴立式离心泵、砂泵、泥浆泵、灰渣泵、煤水泵、衬胶泵、胶粒泵、糖汁泵、吊泵。

(5)离心式深水泵、深井泵、潜水电泵。

2.旋涡泵、单级旋涡泵、离心旋涡泵、WZ多级自吸旋涡泵、其他旋涡泵。

3.往复泵:

(1)电动往复泵:一般电动往复泵、高压柱塞泵(3~4柱塞)、石油化工及其他电动往复泵、柱塞高速泵(6~24柱塞)。

(2)蒸汽往复泵:一般蒸汽往复泵、蒸汽往复油泵。

(3)计量泵。

4.转子泵:螺杆泵、齿轮油泵。

5.真空泵。

6.屏蔽泵:轴流泵、螺旋泵。

二、本章项目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本体与本体联体的附件、管道、润滑冷却装置等的清洗、组装、刮研。

2.深井泵的泵体扬水管及滤水网安装。

3.联轴器或皮带安装。

4.设备带有的电动机及减振器安装。

三、本章项目不包括下列内容:

1.支架、底座、联轴器、键和键槽的加工、制作。

2.深井泵扬水管与平面的垂直度测量。

3.电动机的检查、干燥、配线、调试等。

4.试运转时所需排水的附加工程(如修筑水沟、接排水管等)。

四、深井泵橡胶轴与连接扬水管的螺栓按设备带有考虑。

五、泵拆装检查:

1.项目中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设备本体及部件以及第一个阀门以内的管道拆卸、清洗、检查、刮研、换油、调间隙及调配重、找正、找平、找中心、记录、组装复原。

2.项目中不包括下列内容:

①设备本体的整(解)体安装。

②电动机拆装、检查、调整、试验。

③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管道的检查、试验等工作。

3.凡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或技术资料规定,在实际施工中需要进行拆装检查工作时,方可套用本项目。

第十章压缩机安装

说明

一、本章项目适用范围如下:

活塞式L型及Z型2列、3列压缩机,活塞式V、W、S型压缩机,活塞式V、W、S型制冷压缩机,回转式螺杆压缩机,离心式压缩机,活塞式2M(2D)、4M(4D)型电动机驱动对称平衡压缩机安装;离心式压缩机电动机驱动无垫铁安装;活塞式H型中间直联同步压缩机及中间同轴同步压缩机安装。

二、本章项目包括下列内容:

1.除活塞式V、W、S型压缩机组、离心式压缩机(电动机驱动)、回转式螺杆压缩机、活塞式Z型3列压缩机为整体安装以外,其他各类型压缩机均为解体安装。

2.与主机本体联体的冷却系统、润滑系统以及支架、防护罩等零件、附件的整体安装。

3.与主机在同一底座上的电动机整体安装。

4.解体安装的压缩机在无负荷试运转后的检查、组装及调整。

三、本章项目不包括下列内容:

1.除与主机在同一底座上的电动机已包括安装外,其他类型的压缩机,均不包括电动机、汽轮机及其他动力机械的安装。

2.与主机本体联体的各级出入口第一个阀门外的各种管道、空气干燥设备及净化设备、油水分离设备、废油回收设备、自控系统及仪表系统安装,以及支架、沟槽、防护罩等制作、加工。

3.介质的充灌。

4.主机本体循环油(按设备带有考虑)。

5.电动机拆装检查及配线、接线等电气工程。

6.离心式压缩机的拆装检查。

四、活塞式V、W、S型压缩机组、离心式压缩机的安装是按单级压缩机考虑的,安装同类型双级压缩机时,则按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40。

五、离心式压缩机是按单轴考虑的,如安装双轴(H)离心式压缩机时,则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40。

六、本章项目原动机是按电动机驱动考虑的,如为汽轮机驱动则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14。

七、离心式压缩机拆装检查定额适用于现场组对安装的中、低压离心式压缩机组,高压离心式压缩机组可参照使用。凡按规范或设计规定在实际施工中进行拆装检查工作时,可套用此定额。

第十一章工业炉设备安装

说明

一、本章项目适用范围如下:

1.电弧炼钢炉。

2.无芯工频感应电炉:包括熔铁、熔铜、熔锌等熔炼电炉。

3.电阻炉、真空炉、高频及中频感应炉。

4.冲天炉:包括长腰三节炉、移动式直线曲线炉胆热风冲天炉、燃重油冲天炉、一般冲天炉及冲天炉加料机构等。

5.加热炉及热处理炉包括:

(1)按型式分:室式、台车式、推杆式、反射式、链式、贯通式、环形式、传送式、箱式、槽式、开隙式、井式(整体组合)、坩锅式等。

(2)按燃料分:电、天燃气、煤气、重油、煤粉、煤块等。

6.解体结构井式热处理炉:包括电阻炉、天燃气炉、煤气炉、重油炉、煤粉炉等。

二、本章项目包括下列内容:

1.无芯工频感应电炉的水冷管道、油压系统、油箱、油压操纵台等安装以及油压系统的配管、刷漆、

内衬砌筑。

2.电阻炉、真空炉以及高频、中频感应炉的水冷系统、润滑系统、传动装置、真空机组、安全防护装置等安装。

3.冲天炉本体和前炉安装。

4.冲天炉加料机构的轨道、加料车、卷扬装置等安装。

5.加热炉及热处理炉的炉门升降机构、轨道、炉箅、喷嘴、台车、液压装置、拉杆或推杆装置、传动装置、装料、卸料装置等。

6.炉体管道的试压、试漏。

三、本章项目不包括下列内容:

1.除无芯频感应电炉包括内衬砌筑外,均不包括炉体内衬砌筑。

2.电阻炉电阻丝的安装。

3.热工仪表系统安装、调试。

4.风机系统的安装、试运转。

5.液压泵房站安装。

6.阀门的研磨、试压。

7.台车的组立、装配。

8.冲天炉出渣轨道的安装。

9.解体结构井式热处理炉的平台安装。

10.烘炉。

四、无芯工频感应电炉安装是按每一炉组为二台炉子考虑,如每一炉组为一台炉子时,则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6。

五、冲天炉的加料机构,按各类型式综合考虑,已包括在冲天炉安装内,冲天炉出渣轨道安装,套用本册第五章“地平面上安装轨道”的相应项目。

六、加热炉及热处理炉,如为整体结构(炉体已组装并有内衬砌体),则项目人工乘以系数0.7。计算设备重量时应包括内衬砌体的重量。如为解体结构(炉体是金属结构件,需现场组合安装,无内衬砌体),则项目不变。计算设备重量时不包括内衬砌体的重量。

第十二章煤气发生设备安装

《河北省安装工程12定额》定额解释

(河北省安装工程12定额)定额解释 发布日期:2015-8-19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1.总等电位端子箱安装执行第二册第四章中2-324还是执行第二 册第九章2-752? 答:按2-751或2-752. 2.桥架安装是否包含支架安装? 答:不包括支架安装。 3.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电缆沿垂直通道敷设”中垂直通道定义不明确,电井是否属于垂直通道? 答:一根电缆沿垂直的通道敷设,其垂直敷设长度超过20m(6层),即可套用“电缆沿垂直通道敷设”项目。 4.章节说明中“电缆沿垂直通道敷设高度超过20m(或6层),可套用沿垂直通道敷设项目”如果竖向如果是30m,套用垂直通道定额是整个30m还是30~20m(即超过部分套用垂直通道),此项是否可以明确一下? 答:指竖向敷设部分,即30m。 5.电缆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电缆敷设驰度、波形弯度、交叉的预留长度怎么计算?如:一根电缆两端连接配电箱,在桥架内敷设100m,穿管暗敷20m,进入每个配电箱的预留长度按3.5m考虑,那么这根电缆的敷设驰度、波形弯度、交叉的预留长度是多少? 答:本例中,电缆工程量=(100桥架+20暗敷+2×3.5预留)×(1+2.5%波形系数) 6.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第六条“预分支电缆(亦称母子电缆)敷设,不区分电力电缆芯数,按主电力电缆(母电缆)截面以‘100m/束’为计算单位计算”明确意思是否为计算预分支电缆时只计算母电缆长度,分支电缆如何处理? 答:定额是综合考虑的,分支电缆安装已包括在定额中。 7.第二册第八章说明中第十四条,因预分支电缆的电缆头费用已计入预分支电力电缆价格之内,故不再计取电缆头制作安装。请问:预分支电缆的电缆头和配电箱连接的接线工作如何计取? 答:电缆头安装已在预分支电缆安装中综合考虑。 8.定额中预分支电力电缆敷设没有区分敷设方式,请问:预分支电力电缆沿垂直通道敷设,应该怎么套用定额? 答:预分支电力电缆不区分敷设方式均执行同一项目。 9.第二册“2-543”“2-544”预管工程是否包括工作井的挖埋,与市政定额——排水工程——顶管工程有什么区别?管径不同时能否互套? 答:第二册中的顶管不包括工作坑的挖填,主要适用于电缆保护管短距离顶管或过小区道路顶管。 10.在实际结算过程中对暗装配电箱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放一个木套箱存在分歧,审计单位认为木套箱在土建主体模板施工中已经包含,施工方认为木套箱由自己制作并在主体施工时配合安装,此项是否可以明

河北省2012装饰装修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含定额总说明)

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耗量定额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及《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共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及其他科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成品保护、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场地清理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装饰工程应用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九、装饰工程应用综合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所承担的风险情况进行调整;可竞争措

2003河北定额总说明各章节说明

2003河北定额总说明各章节说明

二十六、本综合基价中以“XXX以内”或“XXX以下”表示者,均包括“XXX本身”;“XXX以外”或“XXX 以上”者,均不包括其本身。 二十七、本综合基价中材料数量带“()”者,表示综合基价中未包括其价值。 二十八、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及附注。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另计算建筑面积。 2、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建筑面积应合并计算。如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水平长度,乘以勒脚以上外墙表面至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当高跨为中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外墙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 3、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其层高超过2.2m时,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门厅、大厅及有篷天井,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门厅、大厅及有篷天井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河北省2012市政定额章节说明 第三册及说明

册说明 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第三册“桥涵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 括打桩工程、钻孔灌注桩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及构件安装、现浇混凝土工程、预制混凝土工程、立 交箱涵工程、装饰工程、措施项目等内容。 二、本定额适用范围: 1. 单跨100m以内的桥梁工程。 2. 单跨5m以内的各种板涵、拱涵工程(圆管涵执行第六册“排水工程”,其中管道铺设及基础项 目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1.25)。 3. 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工程。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 1. 现行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3. 《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 4.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四、有关说明: 1. 预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不适用于独立核算、执行产品出厂价格的构件厂所生产的构件。 2. 本定额适用于提升高度(按原地标高至梁底标高)8m以内,河道水深3m以内的桥涵工程。 3. 本定额中均未包括各类操作脚手架,发生时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执行。 4. 本定额混凝土全部按普通混凝土考虑的,如采用水下混凝土,可以换算。 5. 本定额钢筋制作安装项目不包括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支撑用钢筋或铁件,应按设计图纸或施工组 织设计另行计算。 五、灌注桩、打桩不包括荷载试验。 六、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第一章打桩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打木制桩、打钢筋混凝土桩、打钢管桩、送桩、接桩等内容。 二、本章土质类别按一、二类土考虑。如实际土质为三、四类土时,人工、机械均乘以系数1.43, 土壤类别划分详见计算规则。 三、本章均为打直桩,如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以内时,人工乘以系数1.33,机械 乘以系数1.43。 四、本章考虑了在支架平台上的操作,但不包括支架平台的费用,支架平台的搭设与拆除按第十二 章有关项目计算。 五、陆上打桩采用履带式柴油打桩机时,不计陆上工作平台费,可计20cm碎石垫层,面积按陆上 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六、船上打桩项目按两艘船只拼搭、捆绑考虑。 七、打板桩项目中,均已包括打、拔导向桩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八、陆上、支架上、船上打桩项目中均未包括运桩。 九、送桩项目按送4m为界,如实际超过4m时,乘以下表调整系数: 送桩长度5m以内6m以内7m以内8m以内9m以内10m以内

河北2012装饰装修定额计算规则

目录 B.1楼地面工程 (1) B.2墙柱面工程 (6) B.3天棚工程 (24) B.4门窗工程 (30) B.5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42) B.6其他工程 (51) B.7脚手架工程 (55) B.8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 (59) B.9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 (62) B.10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64)

B.1 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砂浆、石子浆的厚度、强度等级,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进行换算。 二、垫层项目如用于基础垫层时,人工、机械乘以1.20(不含满堂基础)。 三、地板采暖房间垫层,按不同材料套用相应定额,人工乘系数1.80,材料乘系数0.98。 四、地面刷素水泥浆按B.2墙柱面相应项目计算。 五、楼梯找平层按水平投影面积乘系数1.37,台阶乘系数1.48。 六、楼地面块料面层水泥浆结合层厚度每增减1mm,每100㎡增减相应人工0.276工日,砂浆0.102m3,灰浆搅拌机(200L)0.012台班。 七、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使用的白水泥、金属嵌条、颜料等,如设计与项目取定不同时,可以调整。 八、水泥砂浆地面如压线时,每100㎡增加1.58工日。 九、块料面层现场切割为弧形、异型、拼花及斜铺时,按相应项目人工乘系数1.50,块料损耗率按实际调整。 十、平铺陶瓷地砖,如设计有波打线,周长≦2400mm时,其损耗率调整为2.5%;周长>2400mm时,其损耗率调整为4%;波打线执行零星项目。 十一、本章石材楼地面干粉型粘结剂厚度取定4mm,陶瓷地砖楼地

面干粉型粘结剂厚度取定2.5mm,干粉型粘结剂厚度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每增减1mm厚度,每100㎡增减干粉型粘结剂169kg,水增减0.042m3,其他不变。 十二、同一铺贴面采用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 十三、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是按成品考虑的,镶拼面积小于0.015㎡的石材,执行点缀定额项目。 十四、楼地面块料面层、整体面层(现浇水磨石楼地面除外)均未包括找平层,如设计要求时,另行计算。 十五、块料楼地面面层均不包括酸洗、打蜡,发生时可按相应项目计算。 十六、整体面层、块料面层的楼地面项目和楼梯面层(除水泥砂浆及水磨石楼梯外),均不包括踢脚线工料。楼梯踢脚线按相应踢脚线项目乘1.15计算。(水泥地面应加踢脚面积) 十七、楼梯不包括板底及侧面抹灰。板底抹灰执行本册“B.3天棚工程”相应项目,侧面抹灰按本册B.2墙柱面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十八、楼地面块料零星项目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侧面、小便池、蹲台、池槽以每个平面面积在1㎡以内定额未列项目的工程。 十九、金刚砂耐磨地面基层混凝土厚度调整执行混凝土场面每增减5mm项目。 二十、木地板填充材料,可按有关章节相应项目计算。 二十一、设计规定龙骨的间距、规格和型号如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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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定额章节说明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序、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

河北2012土建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目录 第一部分、实体项目 (2) A.1 土、石方工程 (2) 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12) A.3 砌筑工程 (19)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26) A.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37) A.6 金属结构工程 (42) 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45) A.8 防保、隔热、温工程腐 (52) A.9 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57) A.10 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 (61) 第二部分、措施项目 (66) 一、可竞争措施项目 (66) A.11 脚手架工程 (66) A.12 模板工程 (72) A.13 垂直运输工程 (78) A.14 建筑物超高费 (83) A.15 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 (86) 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91) A.16 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91)

第一部分、实体项目A.1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土壤、岩石分类详见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列表。 二、土方项目是按刚吐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一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时 为湿土。人工挖湿土时,乘以系数1.18;机械挖土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三、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 1.土方工程 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超出上述范围的土、 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土方:挖土厚度在30㎝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地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挖土为挖地坑。 淤泥:是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 流砂: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和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土一起涌出,这种现象就是流砂现象,这种砂称为流砂。 2.石方工程: 平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0㎡以外的为平基。 沟槽: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基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为基坑。 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 修整边坡:修整石方爆破的边坡,清理石渣。 四、挖沟槽、地坑、土方及挖流砂、淤泥项目中需要排水时,应另行计算。 五、人工石方、机械石方、爆破石方等工程,允许的超挖范围内的石方数量计算在释放 工程量内。允许超挖量:松石、次坚石为200㎜,普坚石、特坚石为150㎜。 六、人工土石方 1.人工挖土方、挖沟槽、地坑项目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超过部分土方量套用6m 以内项目乘以系数1.25。 2.人工挖淤泥、流砂深度超过1.5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垂直深度每1m折合成水平运

河北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土建 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说明及其计算规则 A.1土石方工程 一、定额说明 1.土壤、岩石分类详见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2.土石项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材料为准,含水率≥25%时为湿土。人工挖湿土时,乘以系数1.18; 机械挖湿土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3.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 (1)土方工程: 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超过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土方:挖土厚度在30cm以上,坑底宽度在3m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地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挖土为挖地坑。 淤泥:是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 流砂:在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和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水一起涌出,这种现象就是流砂现象,这种砂称为流砂。(2)石方工程: 平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的为平基。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基坑:凡图示底面积20m2以内的为基坑。 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 修整边坡:修整石方爆破的边坡,清理石渣。 4.挖沟槽、地坑、土方及挖流沙、淤泥项目中需要排水时,应另行计算。

5.人工石方、机械石方、爆破石方等工程,允许的超挖范围内的石方数量计算在石方工程量内。允许超挖量:次坚石、普坚石为200mm,特坚石为150mm。 6.人工土石方 (1)人工挖土方、挖沟槽、地坑项目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超过部分土方量套用6m以内项目乘以系数1.25。 (2)人工挖淤泥、流沙深度超过1.5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垂直深度每1m折合成水平运距7m计算,深度按坑底至地面的全高计算。 (3)在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际挖土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4) 人工挖桩间土方时,按实际挖土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0。 (5)场地竖向1置挖、填、找平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工程量。 (6)回填灰土适用于地下室墙身外侧的回填、夯实。 7.机械土石方 (1)土石方机械按单种机械不同规格划分。 (2)编制标底、最高限价时,机械土石方按常用机械规格考虑。 (3)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在5%以上,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列系数计算。项目推土机、铲运机人力及人力车坡度(%) 5以上、10以内15以内20以内25以内15以内系数 1.75 2.00 2.25 2.50 5.00 (4)土石方运输中机具上坡(坡度在5%以内)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5)机械挖土中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人工挖土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厚度计算,无施工组织设计的人工挖土厚度按30cm计算,套用人工挖土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0。 (6)挖掘机挖松散土时,套用挖土方一、二类土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70。 (7)机械挖桩间土时,按实际挖土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0。. (8)自卸汽车运土,使用反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 1.10。 (9)装载机装淤泥、流沙套用装载机装土方相应项目乘以1.50。

河北安装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第八册水暖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G-201~213-2000、GYG-213-2003)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共分十二册,包括: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1-2012)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2-2012)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3-2012)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HEBGYD-C04-2012) 第五册静止设备与及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HEBGYD-C05-2012)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HEBGYD-C06-2012) 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7-2012)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HEBGYD-C08-2012)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HEBGYD-C09-2008) 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HEBGYD-C10-2008) 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HEBGYD-C11-2008) 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12-2008)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的安装工程。 三、本定额中消耗量(除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外)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

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和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材料。 四、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目前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并考虑了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建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五、本定额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全部施工过程,除说明主要供需外,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六、关于“优质优价”: 1、本定额是按合格品等次的建筑产品编制的。 2、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提出创优要求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合同中载明;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工程建设各方也可根据工程实际,依据省行政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协议的约定。 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创优质工程各方主体的责任、执行标准、计算及支付办法等内容,在获奖后兑现。 3、采用优质工程等次与建安工程造价挂钩的办法,对施工企业成本予以适

河北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一、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 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 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 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 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 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 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 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

河北省2012安装定额--第八册

册说明 一、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生活用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二、本定藏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 -2006;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一2009; 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6.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 7.(河北)05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5JI; 8.《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工程技术规程)DB13/T(J)28-2000; 9.《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8-2000; 10.《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06年); 11.《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安装工程》(LD/T74.1-4-2008); 1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HEBGYD-C08-2008 三、以下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 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四、有关说明: 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阀件(阀门、过滤器、伸缩节、水表、热量表等)、法兰、支架安装,人工乘以系数1.3。

第一章管道安装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室内外生活用给水、排水、雨水、采暖管道、法兰、套管、伸缩器等的安装。 二、管道安装界线划分: 1.给水管道: (l)室内外界线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与市政管道界限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者,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2.排水管道: (I)室内外界线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2)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界限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3.采吸热源管道: (1}室内外以入口阀门或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 (2)与工业管道界线以锅炉房或泵站外墙皮1.5m为界。 (3)工厂车间内采暖管道以采暖系统与工业管道碰头点为界。 (4)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加压泵间管道与本章项目的界线,以泵间外墙皮为界。 (5)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界限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三、本章项目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管道及接头零件安装。 2.水压试验或灌水试脸。 3.室内DN32及以内给水、采暖管道均已包括管卡及托钩制作安装。 4钢管包括弯管制作与安装(伸缩器除外)。 5.铸铁排水管、雨水管及塑料排水管、雨水管均包括管卡及托吊支架、透气帽、雨水漏斗制作安装. 四、本章项目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室内外管道沟土方及管道基础。 2.DN32以上的给水、采暖管道支架按本章相应管道支架另行计算 五、其他说明: 1.管道安按中不包括法兰、阀门及伸缩器的制作、安装,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室内外给水铸铁管、雨水管均包括接头零件所需的人工,但接头零件价格应另行计算。 3.室内塑料排水管总合考虑了消音器安装所需的人工,但消音器本身的价格应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4管道(钢管、不锈钢管〕卡箍、卡套连接可执行钢管(沟槽连接)相应项目。 5公称宜径大于100mm的镀锌钢管焊接时,可执行钢管(焊接)相应项目,焊口二次镀锌费用据实计算。 6钢套管、塑料套管、铁皮套管制作安装定额是按被被套管管径编制的。 7.管径小于DN32的管道支架是按利用膨胀螺栓安装成品管卡考虑的,如使用吊架安装,吊架的预埋件、吊杆另行计算。 8.铜管安装中包括接头零件所需人工,但接头零件价格应另行计算。. 9.生活排水采用同层排水系统时,接头零件、排水汇集器价格可按设什要求另行计算,人工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管道.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所占的长度。 二、各种套管制作、安装,均按主管直径分列项目,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阻火圈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管道支架制作安装.按设计要求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各种法兰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副”为计量单位计算。

2012河北定额章节说明

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序、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工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投标人可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九、建筑工程应用综合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投标人可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所承担的风险情况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十、人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中人工综合了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用工表示。 2.本定额综合用工按技术含量不同分为综合用工一类、综合用工二类、综合用工三类共三种,单价分别为:综合用工一类70元/工日,综合用工二类60元/工日,综合用工三类47元/工日。 十一、材料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209720_河北2012定额与2008定额区别

河北2012定额与2008定额区别 建筑工程基础定额(a部) 一、土、石方工程 2012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土、石方工程包括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爆破土石方3节共263个子目,与08定额相比增加143个子目,删除27个子目(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土石方工程章包括人工土、石方与机械土、石方共2节147个子目)。 1、增加人工、机械钎探子目;灰土回填子目;装载机装、倒、运土方子目;机械装、运建筑垃圾子目;机械破碎岩石子目。 2、删除人工挖冻土子目;挖掘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子目;挖掘机挖渣、自卸汽车运渣子目。 3、主要变化: (1)、机械土石方工程取消了综合机械,采用单种机械不同规格划分子目。 (2)、人工、机械挖土石方均取消了拍底和钎探。机械挖土方中的人工辅助开挖套用人工挖土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钎探分人工、机械单独列项。 (3)、挖掘机挖土方分为装车挖土与不装车挖土。 (4)、机械挖桩间土,按实际挖土体积乘以系数1.15调整为系数1.5。 (5)、装载机装淤泥、流砂按装载机装土方项目乘以系数1.5。 (6)、装载机装渣按装载机装建筑垃圾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8。

(7)、人工、机械挖冻土按人工、机械挖土方项目乘以系数1.5。 (8)、工作内容取消工作面内排水,取消洒水车机械。 (9)、检查井等加宽工作面的土方增加量由2.5%改为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二、桩与基础石方工程 1、原08定额共15节,324个子目,2012定额在08定额的基础上,规整为预制桩,灌注桩,地基处理、边坡支护及其他共3节238个子目,删除了175个子目,保留了133个子目,调整16个子目,参考其他省市、专业定额增加移入了89个子目,使定额子目更加贴近实际,更好地满足工程计价的需要。 2、参考08市政移入了泥浆制作和声测管制作安装2个子目。 3、试验桩(含锚桩)按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0计算,验桩过程中发生的人工、机械停滞费用另行计算。 三、砌筑工程 砌筑工程无变化。 四、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2012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章包括现浇钢筋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筑物混凝土、现浇预拌混凝土、预制预拌混凝土、泵送混凝土、全装配壁板接头灌缝、钢筋铁件8节共375个子目,与08定额相比删除了67个子目,增加65个子目(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8节377个子目)。依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1、增加预制预拌混凝土一节29个子目,增加现浇后张发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一节9个子目,增加混凝土内植筋一节9个子目,混凝土泵送按泵送机械和高度

河北省2012安装定额第二册.doc汇编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章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 说明 (1)本章包括电气控制设备、低压电器的安装,盘、柜配线,焊(压)接线端子,穿通板制作、安装,基础槽、角钢及各种铁构件、支架制作、安装。 (2)控制设备安装,除限位开关及水位电气信号装置外,其他均未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发生时可执行本章相应定额。 (3)控制设备安装未包括的工作内容有: ①二次喷漆及喷字; ②电器及设备干燥; ③焊、压接线端子; ④端子板外部(二次)接线。 (4)屏上辅助设备安装,包括标签框、光字牌、信号灯、附加电阻、连接片等,但不包括屏上开孔工作。 (5)设备的补充油按设备考虑。 (6)各种铁构件制作,均不包括镀锌、镀锡、镀铬、喷塑等其他金属防护费用。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7)轻型铁构件系指结构厚度在3mm以内的构件。 (8)铁构件制作、安装定额适用于本册范围内的各种支架、构件的制作与安装。(9)铜(铝)线焊(压)接线端子项目只适用导线,电力(控制)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项目中已含压接线端子 (10)端子板外部接线、控制电缆头制作、安装项目中已含接线工作。不应重复计算。 (11)盘、柜配线项目只适用于盘上小设备元件的少量现场配线,不适用于工厂的设备修、配、改工程 计算规则 一、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以上设备安装均未包括基础槽钢、角钢的制作、安装,应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二、铁构件制作、安装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成品重量“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网门、保护网制作、安装,按设计网门或保护网的框外围尺寸,以“m2”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盘柜配线分不同规格,以“10m”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盘、箱、柜的外部进出线预留长度按下表计算。 盘、箱、柜的外部进出线预留长度单位:m/根

河北省20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含定额总说明)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 额》(土建工程)(GJD-101-95 )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 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 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 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 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九、建筑工程应用综合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 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

河北2012安装定额说明

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11-2000、GYD-213-2003)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共分十二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1-2012);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2-2012);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3-2012);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HEBGYD-C04-2012);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HEBGYD-C05-2012);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HEBGYD-C06-2012); 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7-2012);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HEBGYD-C08-2012);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HEBGYD-C09-2012); 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HEBGYD-C10-2012); 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HEBGYD-C11-2012); 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12-2012)。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北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的安装工程。 三、本定额中消耗量(除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外)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目前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办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正常的施工条件制定的,它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并考虑了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河北2012定额土建计价规则(措施项目)

河北2012定额土建计价规则 第二部分 措施项目 一、可竞争措施项目 A.11 脚手架工程 说明 一.本章脚手架仅适用于主体结构工程,不含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脚手架。 二.建筑物脚手架时按建筑物外墙高度和脚手架类别分别编制的。建筑物外墙高度以设计室外地坪作为计算起点,高度按以下规定计算: 1.平屋顶带挑檐的,算至挑檐栏板结构顶标高。 2.平屋顶带女儿墙的,算至女儿墙顶。 3.坡屋面或其他曲面屋顶算至墙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山墙按山墙平均高度计算。 4.屋顶装饰架与外墙同立面(含水平距外墙2m以内范围),并与外墙同时施工,算至装饰架顶标高。 上述多种情况同时存在时,按最大值计取。 1.本章脚手架管、扣件、底座、爬升装置及架体是按租赁及合理的施工方法、合理的工期编制的。租赁材料往返运输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台班已包括在相应项目内。 2.墙体高度超过1.2m时应计算脚手架费用。 3.外脚手架项目中已包括卸料平台。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点数量可据实调整。 5.钢结构工程彩钢板墙板安装脚手架按相应的高度双排外脚手架×0.25。 10.球形网架在地面拼装、就位安装用的脚手架,按批准的搭设方案计算;在顶部拼装、就位安装时按满堂脚手架计算。 11.建筑物需要搭多排脚手架时,按“高度50m以内每增加一排”子目计算,其中高度在15m以内×0.70,高度在24m以内×0.75。 12.烟囱脚手架是按混凝土烟囱编制的,按“座”计算。 13.水塔脚手架套用相应高度的烟囱脚手架项目人工×1.11。 14.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烟囱、水塔、贮仓筒壁、造粒塔筒壁等,不另计算筒壁脚手架。 15.建筑物最高檐高在20m以内计算依附斜道,依附斜道的搭设高度按建筑物最高檐高计算。独立斜道套用依附斜道定额项目×1.80。 16.地下建筑物的脚手架及依附斜道套用相应高度外双排脚手架及依附斜道项目。高度系指垫层底标高至设计外地坪的高度。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建筑物脚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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