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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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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2009年工作总结及2010年

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2009年以来,市科技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深入实施以工兴市和科教兴濮战略,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现将2009年工作完成情况及2010年的工作安排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9年以来科技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一)目标完成情况

2009年市政府共向市科技局下达10 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1.2009 年共安排科技计划项目100 项,完成目标的10 0% 。争取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41 项,完成目标的1 78% 。争取上级资金数776 万元,完成目标的129% 。

2.濮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已被列入国家服务业引

导资金项目,获得中央投资300万元支持。目前已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工作。积极培育创新型企业,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1家,省级创新型企业2家,

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7家,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3家。完成目标的500% 。

3.建设了濮阳市造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濮阳市橡胶助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市级工程技术中心和濮阳市传染病预防控制重点实验室,完成目标的100% 。

4.组织重大专项科技攻关,实施重大专项6项、重大项目8项、重点项目36项。积极开展市院合作,引进科技成果20项。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52项,其中省级以上1 2项,完成目标的104%。

5、积极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实施新农村建设科技富民工程。建立和完善农村新型科技服务体系,培训提高型科技人才3200人次、普及型科技人才6.02万余人次,分别完成目标的106%、100%。2009年新认定、培育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乡(镇)3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6个,分别完成目标的150%、100%。培育食用菌、畜牧养殖等特色区域优势产业,重点扶持了河南省科丰种业有限公司等12家科技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完成目标的150%

6.2009年培育市级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11家,完成目标的220% 。其中,上海华中药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被评为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完成目标的2 00% ;华龙区被国家科技部批准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清丰县被省科技厅认定为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完成目标的100% 。

7.培育了市元光科技有限公司等2009年度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家,完成目标的150% 。截止9 月底,全市专利申请量为333件,预计年底能够完成450件的目标任务。

8.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完成了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目标任务。在2009年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情况调查评比中,我局在52个被评议部门中群众“总体满意度评价”得票最高,位居第一名。

9.深入推行政务公开,社会满意率达到80%以上;行政审批窗口做到“四到位”,审批服务按时办结率100%,即办率80%以上。达到或超过了目标要求。

10.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机关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1.加快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

①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加快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会议和全省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大会精神。筹备召开了全市加快科

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会议,出台了《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意见》。

②突出战略重点,科学安排2009 年科技发展计划。共安排科技计划项目100项。其中: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项目6项,创新能力及服务平台计划8项,科技人才开发计划项目5项,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10项,应用研究开发计划项目69项,其他专项计划项目2项。项目达产后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45.8亿、利税4.26亿,出口创汇790万元,安排560 0人就业,培养专业技术人才216人,培训农民5万人,申报专利54项,引进新品种20个,审定新品种3个,转化科技成果16项,发表科研论文8篇。

③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统筹、整合科技资源,开展重大科技攻关,获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通过局部突破,实现科技跨越发展。濮耐股份承担的市重大科技专项陶瓷棒复合透气砖关键技术研究及其产业化项目,在陶瓷棒的研制和陶瓷棒复合透气砖的结构设计方面实现重大技术突破,该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荣获河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陶瓷棒复合透气砖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截至2009年10月份,濮耐股份透气砖相关产品共获得专利13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预计2009年透气砖类产品销售额将达到3亿元,实现利润8200万元。濮阳惠成化工

有限公司研制的芴类、噻吩类光电材料中间体是未来的节能环保型照明领域OLED的发光材料。该项目通过近一年的研究,产品质量达到稳定状态,经过瑞典查尔斯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等国内外知名研究机构和国外知名公司应用,具有亮度高、发光效率高的特点。该项目完成后将形成年产1.5吨的规模,实现年销售收入1600万元,利税300

万元。河南宏业化工有限公司的强力还原粉研究开发项目。经过一年来的工艺开发,主要关键工艺技术已取得重大突破,强力还原粉产品性能优良,还原剥色更迅速、更彻底,其技术水品已经超过国际水平。目前该产品市场销售稳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已达到10%。该项目实施以来已安排新增就业人员21人,累计实现销售收入680万元,累计出口创汇5 0万美元,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

截至10月低,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104.6亿元,工业增加值38.6亿元,销售收入98.2亿元,利税19.1亿元,创汇1.2万美元。预计2009年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133.2亿元,同比增长1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0.34亿元,同比增长19%,销售收入117.8亿元,同比增长12%,利税22.9亿元,同比增长7%。

④积极筹建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中央拉动内需、市政府重点建设的项目,占地36亩,设计有8 500平方米的科技创业服务楼,1.5万平方米的科技孵化楼。

将建设公共研究开发中心、信息网络服务中心、投融资服务中心、多种中介服务中心、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办公及公用服务设施和标准厂房。科技企业孵化器建成后,在一个孵化器内,可以孵化规模以上企业186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5.58亿元,为社会提供9300个就业岗位。目前,已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科技企业孵化器修建性详细规划》,2#科技孵化楼的《建设工程项目许可证》等建设文件,即可进行招投标。

⑤加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2009年,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中油特种车辆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创新型企业,信宇石油机械化工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濮阳惠成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被认定为濮阳市创新型示范企业。新建濮阳市橡胶助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濮阳市造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全市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15家。依托濮阳蔚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的濮阳市橡胶助剂技术工程中心主要对橡胶助剂绿色产品、节能减排清洁生产技术,特别是对困扰行业发展的助剂废水处理技术进行研究开发,对保护社会环境,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意义重大。

2.全面实施新农村建设科技富民工程

①建设高标准的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充分发挥示范园区的示范推广作用。在现有90个农业园区的基础上,筛选了濮阳高新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园区、清丰县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濮阳市华龙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等6个园区进行重点扶持,其中对濮阳高新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园在新一轮承包的基础上,投资50万元进行改造,提高园区的品位和档次,使其成为我市的亮点和对外窗口,目前园区改造工作正按计划有序进行,力争年底前全部完工。按照“引进、研究、开发、培训、推广一体化”的思路,精心组织科技人员不断开展科技攻关,引进试验成功了一批新品种40个、新技术6项、新模式3个,并在全市大面积示范推广,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更新换代。

②支持良种选育、生物饲料等关键共性技术开发与示范,促进产业和区域的整体技术水平提高,提升农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对市农科所、河南科丰种业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和企业承担的粮食作物新品种的选育研究、濮阳县五星种业有限公司承担的彩色小麦良种繁育及产业开发给予重点

支持。今夏我市小麦种植320.8万亩,亩产467.6公斤,良种占播种面积的98%以上。支持濮阳市全力食业有限公司、河南省科迪饲料技术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开展高效低耗生态饲料开发示范与推广。其中濮阳市全力食业有限公司承担的肉禽安全高效饲料配制技术及樱桃谷鸭小区无公害养殖技

术研究,新设樱桃谷鸭无公害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示范点1 20个,开发生产无公害樱桃谷鸭全价颗粒配合饲料新产品9个,推广配合饲料12万多吨,带动3000多名农民就业,促进了农民增收,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③加大对农业科技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重点扶持了光明密度板制品有限公司等12家科技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加工能力和竞争能力。市光明密度板制品有限公司,以靠科技创新,不断提高产品竞争力,其高密度板在全省同行业市场占有率达10%、在国内同行业市场占有率达3. 2%。是中国纤维板制造企业50强,名列第26位。

④完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一是进一步加大了科技服务进村入户工程实施力度。进一步完善了农业视频数据库和畜禽养殖专家系统、户户通科技短信平台信息采编系统,升级了户户通服务平台;完善拓展科技信息村村通平台,增加了农用生产资料数据库等五大数据库和本地信息,实现了与农业部数据的直接对接。二是进一步加强濮阳市科技信息辐射中心的建设。新培育科技信息辐射中心9家,至目前全市科技信息辐射中心已经达30家,基本覆盖了全市农村所有区域。三是搞好返乡农民工的科技培训工作,为返乡农民工搭建再就业平台。充分利用濮阳农业科学研究所等3个培训基地、濮阳市科技服务中心等8个示范单位和各县(区)培训

学校,举办各类培训班78期,培训提高型科技人才3200人次、普及型科技人才6.02万余人次。

⑤继续培育食用菌、畜禽养殖等区域特色产业。一是结合国家和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专项计划的实施,有针对性地遴选了5项与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和新农村建设关联度高、对农民增收致富带动能力强的农业科技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在实施区域内加速转化推广应用,提高产业开发综合效益。二是通过实施食用菌产业化技术开发、15万亩绿色优质稻米标准化生产技术开发等一批特色产业开发重点项目,进一步发展壮大食用菌、畜禽养殖等区域特色产业。尤其是白灵菇种植独树一臶,已发展成为我国最大、最有竞争力的生产基地。2009年新增食用菌种植面积150万平方米,食用菌种植总面积达到560万平方米,预计年产菇12万吨,综合产值达到11.6亿元。

⑥继续实施科技富民强县工程。加强对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试点的实施,重点支持了20万头肉牛高效养殖及深加工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引进开发和推广肉牛新品种6个、新技术12项,肉牛养殖产值达到5亿元,肉牛养殖户户均增收1万元以上,辐射区农民增收20%以上。把肉牛产业培育成了优势特色支柱产业和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

⑦实施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工程。进一步对我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乡(镇)的认定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20

09年新认定、培育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乡(镇)3个,示范村6个。到目前,全市共有省级科技示范村2个,市级科技示范镇5个、市级科技示范村12个,这些科技示范村、乡(镇)的建设,为引领全市新农村建设树立了示范样板。

3.实施科技惠民科技工程

①以提高人民群众生命质量和改善生活环境为宗旨,开展疫病防治、生产安全、食品安全、水污染与生态修复、防震减灾等科技攻关与应用技术示范。濮阳市上海化中药业有限公司承担的年产200万瓶环磷腺苷葡胺葡萄糖注射液项目是我省最大的注射液生产项目,把“三废处理”列在首要位臵,主辅料均属无毒,属于低污染、低能耗的环保项目。目前,该项目已进入后期准备阶段,明年上半年将全部完成,并正式投产。濮阳市园林绿化处承担的城市污泥堆肥处理技术研究,把园林绿化废弃物和市政污泥变废为宝,探索出一条园林绿化废弃物和市政污泥循环利用的新模式。2009年已收集园林废弃枝叶500方,收集市政污泥300方,生产生物有机肥400多吨。

②实施节能减排技术示范工程。先后出台了《濮阳市节能减排科技工程实施方案》、《濮阳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强力推进节能减排。濮阳市明锐建筑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的居住建筑节能减排新技术应用示范与推广项目,以中原油田滨河小区、山东

省聊城市金柱水城华府小区为新技术推广载体,示范应用了新型墙材保温体系、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模块化同层排水节水系统等节能减排新技术。目前,该项目已申请专利25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17项,形成了新的技术产品体系。2009年9月,山东省聊城市金柱水城华府小区被CHC全国高科技节能减排促进中心授予“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单位”。

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4月,华龙区被国家科技部批准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科发社…2009?139号),成为本批次河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市(县、区)。3月,清丰县被省科技厅确认为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豫科社[200

9]2号)。

④实施科普传播工程。一是认真组织开展了2009年科技活动周。组织50多支科技服务队,在全市五县二区200

多个服务点,开展了科技下乡活动。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2 00余期,开展现场咨询和企业技术指导50场,散发各种资料和科技书籍12万份,培训人员2万多人次。举办了科技宣传一条街活动。共设立展台、咨询台212个,摆放展板4 20块,散发各类科普宣传资料60000余份,受惠群众达1万余人次。组织了科普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分别深入清华小区等生活小区和部分中小学,开展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科普伴你行”为主题的科普进社区、进校园活动,散发科普

宣传资料1万余册,展出科普宣传版面400块次。二是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大科技普及和宣传力度。编发《濮阳日报?科技之光》专版50期;制作播放“龙乡科技”电视专题片52 期,播出105次;制作“科技之声”广播专题节目282 期。濮阳科技之窗、濮阳市知识产权网、濮阳市科技成果网、中国濮阳特种玻璃及电光源产业信息网、中国中部食用菌信息网、科技信息户户通网站等科技网站共发布科技信息9097条。

4.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一是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3?15 ”知识产权宣传活动、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成功举办了“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大型活动,共设咨询台1 6个,展出宣传板面98块,展出专利产品60余种,展示假冒专利商品11种,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开展了盗版非法出版物及光盘音像制品集中销毁活动,进行了知识产权及专利、商标执法成果展览等活动。二是开展知识产权知识培训。组织专家深入各县(区)有关企业举办知识产权知识培训班14次,培训企业5 0余家,培训人员1500余人次。积极开展送知识产权进校园活动,通过举办讲座、作创新发明报告等培养在校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三是积极做好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作。新认定市元光科技有限公司、市中拓管道清洗修复工程有限公司和

南乐广安金属门业制造有限公司3家为2009年度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确定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油特种车辆有限公司、濮阳市信宇石油机械化工有限公司3家企业为濮阳市第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四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开展“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对流通企业专利商品检查范围扩大到建材、家居用品领域,集中打击反复、恶意、群体侵权和专利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10月份,市知识产权局在市公安局等部门的配合下,对全市范围内13家商场(超市、药店)进行了专利商品执法检查,共检查商品2000余种,对30种专利标识商品抽样取证。执法检查有效震慑了假冒专利违法行为,规范了专利商品市场秩序,维护了专利权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认真组织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

成立了濮阳市科技系统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积极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6月,在濮阳市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暨政风行风工作会议上,市科技局荣获濮阳市服务企业优秀单位。

①加强调查研究,开展难题征集活动。一方面由局长、副局长带队,分成3个小组先后深入到濮阳蔚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96家企业进行调研,通过实地察看、座谈、填报调查表格等形式,了解企业对技术、人才、信息等方面的需

求。另一方面通过座谈会、在网站开通“企事业技术难题征集”专栏等方式,开展技术难题征集活动,征集到企事业技术难题120多项。

②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一是建设了濮阳市大型科研仪器协作共享网站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为核心,对濮阳市现有大型科学仪器及其相关的资源进行整合和共享建设。入网仪器111台,价值1798万元。该平台逐步克服我市大型科学仪器总量不足、重复购臵、投入分散、布局不合理、利用率低下等问题,形成覆盖全市的跨部门、分层次的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支撑体系,实现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向全社会的高效运行。二是指导企业争取国家、省科技项目。2009年共争取国家级项目7项,争取经费560万元;争取省级项目34项,争取经费216万元。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优质钢精炼用透气功能元件关键技术研究顺利通过河南省科技厅组织的专家论证。该项目是国家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中可循环钢铁流程工艺与装备,高效率、低成本洁净钢生产技术的配套技术项目。项目完成后,将建成国内最大、自动化水平最高的透气砖生产基地,年销售量20万支,销售额8亿元,利税2亿元。每年可为钢铁企业增加125亿元的销售收入,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帮助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指导企业

对自主研发的科技成果尽快转化,同时消化吸收引进的科技成果,进行再创新,并最终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润田化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与郑州大学开发的新型节能覆膜软水管,拥有国家发明专利,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了水带的多层复合,该产品市场前景十分广阔,对改变现在农村漫灌方式,实现高效、节水灌溉意义重大。项目完成后每年产品销售收入120 0万元,利税418万元。

③编制产业技术路线图,促进产业发展。组织实施了特种玻璃及电光源产业技术路线图研究专项课题,针对行业发展的技术难题,联系了国内知名院所,访问咨询相关专家,寻求技术支持。在玻璃窑炉节能改造方面,支持濮阳市阳晨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引进了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富氧膜助燃技术,进行改造试验示范,该技术可节约燃料10%,增产9%,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将促进我市特种玻璃和电光源产业节能降耗,实现可持续发展。

④开展企业服务年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一是开展了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专项服务活动。对濮阳市三源易兴科技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知识产权机构、制度、人员及经费的落实以及2006-2008年申请、授权的各种类型专利的转化情况等内容进行了调研。为濮阳蔚林化工有限公司等拟上市企业和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办理专利许可实施合同备案、发明专利提前审查请求等事宜,帮助企业尽早获得专利权。

二是引导企业搞好专利申请。受理29家企业申请的专利资助196项,申请资助金额达15余万元。为企业办理申请专利费用减缓5项,申请加快审查专利4项。三是筹备建设了河南省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建立专利技术常设市场展示交易模式,组织26家企业进行了专利技术及产品现场展示。四是征集优秀专利项目进行展示交易,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印发了《关于推荐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指导濮阳市信宇石油机械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参加评奖活动,并筛选了一批优秀专利项目,面向社会大力推介,促使其转化。五是进行专利资助,激励发明创造。对中原大化、中原油田特种车辆修理厂等29家企业196项专利资助20余万元。

⑤开展市院合作,注重人才引进和培养。一是在加强同河南省科学院、河南工业大学、河南省农科院全面科技合作的基础上,与石油大学、北京化工大学、河南农大签署了市校合作协议,进一步扩大市院合作范围和层次,为企业搭建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服务平台。9月,河南省科技厅和濮阳市政府在濮阳宾馆联合举办了河南省区域性科技成果转化

暨产学研合作洽谈会,共签订科技合作协议35项,成交额1. 2亿元;引进转化科技成果56项,解决技术难题67个。二是实施杰出人才创新基金专项计划,帮助企业引进人才。三是实施河南省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推荐了我市省特派员项

目4项,与科研单位及高校相关专家进行了洽谈对接,签订了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合作协议,通过项目对接共引进市外专家5名。推荐申报了国家“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备选项目3项,顺利通过了省专家评审,被国家科技部列入该专项计划。启动实施了市级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研究确定了市级科技特派员50名。四是建立市外专家人才库,已入库专家106名。

⑥为企业提供政策、信息资源服务。一是出台了《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意见》。围绕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提出了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战略支撑产业发展、推动现代农业建设、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四项主要任务。明确了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加快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培育造就高层次人才队伍、扩大科技对外合作、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行产业技术路线图计划八个重点环节。二是对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技术等需求进行调研,其中3家企业的项目总投资3.4亿元,中长期融资需求8009万元,已上报省科技厅协调解决。三是为企业提供最新政策文件汇编。编印了《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摘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件汇编》等文件汇编向企业免费发放,使企业及时了解掌握政策信息。

6.扎实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市科技局始终按照省级文明单位的标准,扎实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先后建立和完善了《机关工作协调制度》等25项制度,使机关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逐步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的工作体系。开展了争创文明科室、文明职工、五好文明家庭,庆“七一”运动会,“庆七一?我为党旗添光彩”演讲比赛,科技系统公文写作竞赛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建设了阅览室等各类活动室,组建了局域办公网。实现办公场所绿化、美化,提高了办公现代化水平,机关面貌焕然一新。通过创建活动振奋了精神,凝聚了思想,强化了责任,提高了效率,开创了科技工作新局面。

7.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按照《濮阳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共组织专题辅导(报告)2次、举办主题研讨10次、参观见学1次、组织专题调研20次、形成调研报告25篇;征求意见和建议133条,查找突出问题7个,制定整改措施8个方面14项。通过抓理论学习统一思想、征求意见分析检查、全面

整改制定措施,总结提高巩固深化,圆满完成了各个阶段的目标任务,得到了市委的充分肯定。

8.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了科技局系统“抓党风廉政建设、创省级文明单位、争一流工作业绩”动员会,对200 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市科技局《20 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点》、《2009年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分解》等文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廉洁自律承诺书。二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完善制度、体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积极开展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及行政问责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机关财务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规章制度。纪检监察机构对局机关和全市科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部署和安排等进行有效监督,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三是扎实开展“关注民生、转变作风”主题实践活动。10月26日、2 8日,分别组织农业科技专家,深入到南乐县和清丰县,开展了以送科技下乡为主要内容的“关注民生、转变作风”主题实践活动,培训农民600人次,现场发放“濮阳市科技局2009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征求意见表”400份,科技书籍及信息资料2000余份,解答技术难题57个,受到了广大农

民的热烈欢迎。四是深入开展“两转两提”工作。市科技局的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行政服务大厅科技局窗口

办理,实行“阳光操作”,2009年,实现了“零投诉”。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发放《2009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征求意见表》2000份,目前正在回收当中。五是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的规定,签订了濮阳市科技局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的规定》承诺书。至目前,没有违规现象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科技服务基础设施不健全,科技服务手段落后。二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意识不强,企业研发机构少,投入不足。三是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和特色产业规模小、带动力弱,需要进一步发展壮大。科技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支撑作用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科技人才特别是高层次科技人才缺乏,科技合作与交流仍需加强,成果转化的速度、成效偏低。

二、2010年科技工作思路

深入实施科教兴濮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努力建设自主创新体系,以科技创新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推动濮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创新型濮阳。

(一)科学制定2010年科技发展计划

围绕实施三大科技工程和七大科技专项(三大科技工程即“技术创新工程、科技富民工程、民生科技工程”,七大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文 件 号】京劳法发[1995]463号 【颁布部门】北京市其他机构 【颁布时间】1995-11-20 【实施时间】1995-11-20 【时 效 性】有效 各区、县劳动局,各局(总公司)劳动处,各计划单列企业: 现将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劳动合同 1.对长期脱离生产(工作)岗位的富余人员以及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协议期未满的请长假人员、请长病假人员、外借人员、带薪上学人员以及其它非在岗的人员,应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和市人民政府1995年第1号令《北京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依据《北京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签订《专项协议书》。 2.经企业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在停薪留职期限内不愿回原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按其自动离职办理手续,解除劳动关系。按自动离职办理手续,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其档案由原用人单位转到其户口所在地区县劳动局。

在停薪留职期限内,愿意回原单位工作的,依据停薪留职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但应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完善停薪留职协议书,待停薪留职期限届满后,再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 3.对请长假、请长病假、停薪留职期满逾期不归的以及不辞而别的人员 ,用人单位应依据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的通知》(京劳关发〔1995〕第260号)的规定办理。 4.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在固定工转制过程中,用人单位不得与固定工约定试用期。 5.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工作时间和签订劳动合同后的工作时间应合并计算。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只要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6.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未履行部分,应承担义务。双方已约定赔偿责任的,劳动者要承担约定的赔偿责任,没有约定的,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7.在固定工转制过程中,劳动者不得单方面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也不得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为由,借机辞退部分职工。 8.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原城镇合同制工人与本企业内原固定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应享受同等待遇,今后新招工人不再增加工资性补贴。原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单位,使用核增的工资性补贴建立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要用好管好,不得取消。

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条文的释义

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条文 的释义 【法规类别】技术监督行政复议 【发文字号】技监局法函[1993]345号 【失效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3年第75号――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1993.08.03 【实施日期】1993.09.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条文的释义 (技监局法函【1993】345号 1993年8月3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1.本条是对产品质量立法宗旨的规定。

2.制定产品质量法的主要目的:一是,为了加强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促使生产者、销售者保证产品质量;二是,为了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严厉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三是,为了切实地保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善我国的产品质量民事赔偿制度;四是,为了遏制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流通,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3.“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是指国家对产品质量采取必要的宏观管理和激励引导的措施,促使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并且通过加强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建立运用市场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制约假冒伪劣产品的机制,维护社会经济秩序。4.本法所称“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满足需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用性、可靠性、维修性、经济性和环境等所具有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 5.本法所称“用户”,是指将产品用于社会集团消费和生产消费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6.本法所称“消费者”,是指将产品用于个人生活消费的公民。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 1.本条是关于产品质量法调整范围的规定。 2.本法适用的地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3.本法主要调整在产品生产、销售活动中发生的权利、义务、责任关系。 4.本法调整的产品范围包括:以销售为目的,通过工业加工、手工制作等生产方式所获得的具有特定使用性能的物品。 未经加工的天然形成的产品,如原矿、原煤、石油、天然气等;以及初级农产品,如

机关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大全

机关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大全 机关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大全 (篇一) **年办公室工作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办公室参谋助手、协调综合、服务保障等职能作用,力争使办公室各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增强精品意识,提高办公室重点工作水平 以做好每一项工作为前提,突破办公室工作中“按部就班”的传统思维,一丝不苟做好办公室的重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参谋辅助力求抓住关键。积极按照全局的工作部署,紧扣全局中心工作,密切关注和把握不同阶段的工作动态和工作重点,前瞻思考,超前谋略,尽力发挥参谋辅助作用,为领导班子决策、部署、推进各项工作提供富有实效的意见建议。 2、办文办会力求精炼。认真执行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严格把好行文关、会签关、政策法规关、文字关和格式关,切实提高公文质量;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不断提升人员写作能力。认真做好各项会议的会务筹备工作,力求达到会议目的,收到实际效果。 3、信息督查力求落到实处。按照政务信息上报的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信息快速报送,切实发挥作用,坚持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的报送信息。进一步落实督查制度,建立健全督查工作的责任、检查、通报、反馈、考核、专报等机制,针对全局部署的各项重大任务,结合实际开展重点督查,及时了解掌握贯彻落实过程中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认真抓好督办情况的反馈工作,务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二、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办公室后勤保障水平 致力于打造办公室热情、高效的服务形象,牢固树立办公室工作的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全局中心,服务机关工作人员,严格工作标准,狠抓规范管理,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 1、加强财务管理,打好“金算盘”。严格执行机关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切实发挥理财职能,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做到精打细算,勤俭持家,在做好日常财务管理的同时,重点做好预算、决算的编制与执行工作,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透明化,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2、加强行车安全,把好“方向盘”。进一步加强机关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学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困难企业特别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困难企业特别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 件 号】合劳社秘[2009]31号 【颁布部门】合肥市其他机构 【颁布时间】2009-02-18 【实施时间】2009-02-18 【时 效 性】有效 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各县、区(开发区)劳动保障(人事)局、财政局,相关教育培训机构: 为实施合肥市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减轻企业负担,稳定职工队伍,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困难企业特别职业培训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劳社秘[2009]10号)精神,现将《合肥市困难企业特别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财政局 二OO九年二月十八日 合肥市困难企业特别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应对金融危机影响,鼓励和支持困难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通过开展在职职工培训稳定职工队伍和就业局势,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明电[2009]2号),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困难企业特别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劳社秘[2009]1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困难企业特别职业培训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财政根据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工作需求,在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足额资金,用于困难企业特别职业培训计划。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困难企业,是指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明电[2009]2号)精神,符合困难企业认定条件,经市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业。 第二章 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开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在职职工培训,是指企业按照生产经营和岗位需要,依托有培训能力的企业职工培训机构或相关教育培训机构,对在职职工进行的技术业务、管理知识、转业转岗、操作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和训练活动,其目的是增强职工的技能水平、职业素质和稳定就业能力。 第五条有培训愿望和培训要求的困难企业,在培训前向市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培训计划,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批准并报市财政部门备案。 第六条困难企业申报培训计划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被界定为困难企业的批文复印件1份; (二)《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开班计划表》1式3份(见附件1);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综合计划司“协助做好中央在京单位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函”的通知[失效]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综合计划司“协助做好中央在京单位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函”的通知[失效] 【文 件 号】京劳计发字[1989]378号 【颁布部门】北京市其他机构 【颁布时间】1989-11-16 【实施时间】1989-11-16 【时 效 性】失效 现将1992年度清理劳动工作方面的第二批不再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并发布,本批共废止文件51件。 附件:市劳动局1992年度清理废止的第二批规范性文件目录 市劳动局1992年度清理废止的第二批规范性文件目录 1.北京市劳动局关于1983年城镇招工办法和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 1983年8月24日 (83〕市劳服字第166号 已由京政发〔1986〕126号文件代替 2.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总工会关于通过调动工作解决职工上班路远问题的通知

1984年10月27日 (84〕市劳配字第318号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3.北京市劳动局关于收缴职工待业保险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1986年11月25日 (86〕市劳社字第592号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4.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人事部《关于严格禁止招用童工的通知》的通知 1987年8月14日 (87〕市劳社字第428号 已由国务院81号令、劳动部劳力字〔1992〕27号文件代替 5.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审批表》、《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花名册》的通知 1988年9月6日 京劳社发字〔1988〕432号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6.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经委关于试行《关于部分国营工业企业辞退富余职工的试行办法》的通知 1988年11月6日 京劳企发字〔1988〕537号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7.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教育局、北京市乡镇企业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总工会转发劳动部等五部、局《关于严禁使用童工的通知》的通知 1989年1月21日 京劳管发字〔1989〕29号 已由国务院81号令、劳动部劳力字〔1992〕27号文件代替 8.北京市劳动局关于为流动中的工人保存人事档案接转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 1989年2月20日 京劳管发字〔1989〕70号 已由京劳管发字〔1991〕78号文件代替 9.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职工待业救济金最低标准问题的通知 1989年3月13日

国家质检总局137号令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令第137号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已经2011年1月1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保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法规、规章适用准确,处罚合理、公正,执法文书使用正确、规范。 第四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系统内部门之间办案协作。 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可以提出协查请求;接到协查请求的,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由其他部门进一步处理的,应当及时通报。 第五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本级案件承办机构和下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行政处罚 案件的监督检查。 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下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可以进行督办。 第六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实行回避制度。案件承办人员、审理人员和听证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当事人或者前款规定人员本人申请回避,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提出,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否回避由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决定。 第二章管辖 第七条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管辖。 有管辖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之外开展调查取证等活动的,应当通报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要时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协调工作。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

学校办公室工作计划书范文2021(精品版)

学校办公室工作计划书范文2021(精品版) Model of school office work plan 2020 ( 工作计划 ) 汇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适用于工作计划/工作汇报/新年计划/全文可改

学校办公室工作计划书范文2021(精品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学校工作的总体要求,以“运转有序、协调有力、督促有效、服务到位”为目标,遵照上级部门的指示、决定,以为学校、为教师、为学生服务为己任,加强学习,注重细节、提高效率、落实到位。在广大教职工的支持和配合下有目的、有条理、高效率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办公室的职能,在校领导的统一领导下,脚踏实地,勤奋工作,默默奉献,为学校迎来百年华诞做好本职工作,更为学校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与目标 (一)增强责任意识,协调各职能部门积极做好学校重点工作。 1.协助学校搞好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确保学校工作政令畅通,做到“及时,全面,准确,高效”。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有关创建工

作的文字撰写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2.根据学校整体工作要求,具体协调安排好各种会议、工作,做好会议记录。认真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工作,注重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具体、全面的第一手资料,在求实、务实、落实上下功夫。 3.做好“双周工作安排”撰写工作,及时将工作安排发布到学校网站相关栏目,使全体教师明确个人与学校近期的工作和任务。 (二)加强办公室建设,做好协调与服务。 1.争取主动、积极配合、充分协调是学校办公室的主要工作目标。新学期开始,完善内部管理,坚持从高、从严、从全、从细要求。同时,营造健康的工作环境,自觉维护办公室的整体形象。做好办公室与各科室、年级组、工会等各部门的协调,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强化服务意识。 2.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做好《实验小学制度汇编》,做到格式统一,行文规范。按月整理学校《大事记》并上报区教育局宣传办,做到实事求是。完整无缺。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实施〈职业介绍规定〉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实施〈职业介绍规定〉办 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京劳就发[1996]329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劳动局 【发布日期】1996.10.04 【实施日期】1996.10.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 《北京市实施〈职业介绍规定〉办法》的通知 (1996年10月4日京劳就发〔1996〕329号) 各区、县劳动局、市属各局、总公司、计划单列企业: 为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规范职业介绍行为,保障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部《职业介绍规定》(劳部发〔1995〕408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实施〈职业介绍规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劳动部《关于颁布〈职业介绍规定〉的通知》 2.北京市实施《职业介绍规定》办法 劳动部关于颁布《职业介绍规定》的通知(1995年11月10日劳部发〔19

95〕4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局: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职业介绍规定》,现予以颁布。现将《职业介绍规定》印发给你们,有关开办盈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的工商注册登记事宜,经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可由地方劳动行政部门与工商行政部门共同制定具体办法。 职业介绍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职业介绍行为,促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相互选择,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下列职业介绍机构: (一)劳动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 (二)非劳动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 (三)公民个人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 公民个人从事职业介绍活动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非劳动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是指除劳动部门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 第四条职业介绍必须依法进行,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 13 号)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 第13 号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已于2000年6月27日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李传卿 二000年六月二十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防爆电气设备等。执行本规定具体的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家质量监督局根据特种设备危险性程度提出,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确定,并公布实施。 防爆电气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 第四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负责全国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工作;地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工作;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实施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 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实施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时,应当发挥行业部门、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第五条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资格认可并授权后,方可以开展授权项目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 第二章通用规定第一节设计与制造 第六条设计单位及其设计人员对所设计的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设计必须符合相应的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未制定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七条制造单位对制造的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特种设备,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对未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特种设备,实行安全认可证制度。未取得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者

2020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五篇

2020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五篇 2020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五篇 办公室工作属于管理学范畴.具体归属应该属于行政管理学范畴,也可以说是行政管理中机关管理的一部分.办公室工作作为一门科学,有它自己特定的性质,特点,内容,形式,也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办公室工作的人员(尤其是办公室主任),不一定对门门工作都精通,但对门门工作确实都要懂一点,明白一点,甚至还要熟悉一点.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怎么写?下面就给大家整理了五篇工作计划,欢迎参考! 工作计划一 一,内部分工 办公室工作事务繁杂,每天都需要处理大量的工作,靠一个人一只脑袋很难全部解决.因此,今年等人员到岗到位后,首先要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无间隙,事事有人抓.办公室人员要能够做到在职责分工范围内大胆负责,主动工作,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办公室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要不定时召开办公室全体人员工作会议,明确每个人的岗位责任,工作任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在开展工作时要注意与公司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沟通,充分把握领导的意图,力求正确完成领导赋予的工作任务.通过在一起工作,办公室全体人员要形成团结干事,气氛融洽,配合默契,互相支持,工作顺心,心情舒畅的良好氛围. 二,文档工作 完善公文电子登记制度,和档案管理衔接,做到登记及时,查询方便,保管适当;在收文方面,强化运行时限意识,提高公文流转时效;规范,强化公文审核把关工

作,力争做到从办公室出去的公文无明显错误;根据办公室人员分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文档写作能力.一是要系统地学习有关的理论,打好理论根底;二是要努力扩大知识积累,建立起适合自己的知识结构;三是打破部门和岗位局限,多了解和熟悉公司全局性工作;四是要加强责任心,勤于思考,勤于动笔,在写作实践中提高写作能力. 三,行政及车辆管理 要创新办公成本管理办法,要严格遵守勤俭办事的原则, 在现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比如说接待,办公物品领用等方面,从厉行节约的角度完善管理细节,杜绝一些浪费现象.对于公司行政事务,目前首要做的就是要规范手续,严格按照公司颁布的各种行政制度执行.对于车辆管理,公司在沪现有的五辆车,两个驾驶员,驾驶车辆有重点,这一点在去年底已明确,在车辆的管理上也要有所侧重,***主要负责车辆大修保养和维护,车辆费用的管理;***主要负责车辆保洁和小的修理. 四,接待工作 接待工作没有,只有更好.提高接待水平,是重组后建设新窗口对接待工作提出的迫切要求,在充分发挥驻上海优势基础上,明年要对接待工作有所创新.从今年接待工作发展的需求来看,办公室着重要在三方面创新发展:一是在观念上创新.公司重组后,建设新窗口的任务更重了,对接待工作的要求也更高了,办公室要树立超越自我,接待工作无止境的意识,站在安徽在沪新窗口的高度,重新审视和定位接待工作;二是在方式方法上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方式方法,使接待工作更人性化,更灵活务实,更有利于服务安徽经济;通过接待,要适时展示公司窗口形象,同时要有高度敏锐性,捕捉信息,并接收客人的反馈建议,完善和补充接待工作内容.三是在服务职能上创新.要主动拓展服务职能,挖掘上海潜在的各种资源,为来宾提供更多的服务项目,给他们留下更多更好的在沪印象.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合政办[2006]50号 【发布部门】合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8.21 【实施日期】2006.08.2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放管服”改革涉及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合政办〔2006〕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肥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合肥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方便参保人员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保障持卡人有效使用社会保障卡,加快推动劳动保障事务信息化管理步伐,根据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制作、发放、使用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社会保障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设计,各级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发放,通过劳动保障信息管理系统,方便城镇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劳动就业等相关社会事务的集成电路卡(IC卡)。 社会保障卡分为社会保障单位卡和社会保障个人卡,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障卡是指社会保障个人卡。 第四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社会保障卡的主管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为社会保障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及信息维护。 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市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各类人员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负责参保单位在职人员和未移交社区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二)区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已经移交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 (三)市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改制和破产企业中尚未移交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 (2000年6月29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发布)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没施、防爆电气设备等。执行本规定具体的特种设备目录,由国本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特种设备危险性程度提出,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确定,并公布实施。 防爆电气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 第四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司统一负责全国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工作;地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工作;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实施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 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实施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时,应当发挥行业部门、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第五条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资格认可并授权后,方可以开展授权项目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 第二章通用规定 第一节设计与制造 第六条设计单位及其设计人员对所设计的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设计必须符合相应的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未制定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

2018年教育局机关科室主要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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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教育局机关科室主要工作计划范文办公室:指导学校创建省级档案室,组织开展语言文字各项活动,完成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围绕区域教育品牌建设编写《xx教育简报》。 组宣科:在基层党组织中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的学习调研;开展向吴大观同志学习活动;开展“共建推进月”活动;开展脱贫攻坚“两消除”行动;召开支部书记会议,推进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 工会:调研教代会、校务公开工作;举办工会会计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培训班;开展基层工会财务竞赛活动。 纪委监察室:做好教育局党务公开工作;分片对校长进行廉政谈话;配合开展“三限”政策落实情况检查。 人事科:召开名教师工作室导师例会,交流工作室活动情况,布置下一阶段各名师工作室研究工作;继续调研义务教育学校的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和具体考核工作;办理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以后工资调整;兑现XX年7月—XX年6月拔尖人才津贴。 基教科:做好创建镇江市无流生学校、控制流生先进学校的申报验收工作;对镇江市现代化小学、初中创建学校进行预查。 职社科:督促职成教相关创建工作推进,指导材料及现场准备;举办全市职校学生第十二届技能大赛相关组织工作,布置落实相关准备工作。 督导科:按责任区开展贯彻中小学管理规范和执行“五严”规定情况督导随访;布置兼职督学对责任区内学校依法办学情况进行随机督导,对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学校进行跟踪督查;对部分幼儿园进行督导后的回访。 发财科:下拨各类助学金;继续做好暑期离任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做好学年初综合报表汇总和上报工作;将生源地助学贷款材料整理归档。 教育资产管理中心:做好教育重点工程的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和建筑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对校舍进行排查鉴定,并配合专业部门作出鉴定报告,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信息系统和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库。 第 2 页共 4 页

合肥工伤处理流程

合肥市工伤处理流程如下: 一、事故伤害发生后﹐单位主管及同事应协助受伤害员工于第一时间内送往社会保险定点医院救治﹐伤情危急的可先送就近医院抢救。 二、单位主管需提出报告﹐详述事故发生经过﹐具体应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等﹐送人事单位留存。 三、事故所发生的所在区人事单位应检附相关数据向社保部门书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依规定申请医疗补助。 四、工伤认定申请的相关数据如下﹐需请单位主管和受伤员工配合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社保局领取) 2、工伤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工伤员工的初次诊疗记录原件及复印作(可为疾病诊断证明书或门诊病历) 4.工伤员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可为劳动合同或入职档案)和受伤当月的考勤记录(受伤时间为每月1日的需提供上月考勤记录) 5、见证人的证人证言(2人),有的地区可能还要证人工作证复印件或身份证的复印件,证言需证人签名并按指模。 工伤认定书一周左右下来,公司人事部门要及时和人事单位沟通,工伤认定书一式四份,人事局留档一份,当事人一份,公司一份和报费用时需要一份复印件但是提交需要原件审核。 五、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医疗终结后,由单位陪同受伤员工备齐以下资料到市级社保局开具《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到社保局指定的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需到社保局领取); 2、《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伤认定书如无特殊情况可以直接在申请时到社保局领取,无需特意为领取工伤认定书多跑社保局一次) 3、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诊疗病历、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检查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4R伤情彩照(红底,能反映本人面目及受伤部位)1张; 6、伤者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劳动争议调解 委员会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 【文 件 号】京工发[1989]第2号 【颁布部门】北京市其他机构 【颁布时间】1989-01-01 【实施时间】1989-01-01 【时 效 性】有效 各区、县、局(总公司)工会、劳动局(处): 现将《北京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试行办法》发给你们试行。 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是劳动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推动优化劳动组合,维护企业职工和行政方面的合法权益及企业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有着重要作用。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1988年19号文件精神,各企业都要把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立起来并按照《试行办法》认真开展工作。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要严格按照《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组建。第一次会议由工会负责召集,选举产生主任。设两级调解委员会的企业,二级调解委员会名单报一级调解委员会备案,一级调解委员会名单报企业所在区、县的仲裁委员会备案。 各系统(单位)已经成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凡不符合《试行办法》规定的,应做适当调整。 附:

北京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布《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下称调解委员会)是适应劳动制度改革的需要,在企业内部进行民主协商,处理职工与企业行政发生劳动争议的独立的专门机构。它通过宣传法规政策和进行思想教育,使争议双方自愿达成并履行协议,以结束劳动纠纷,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 第三条企业调解委员会主要负责处理企业行政与劳动合同制职工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及固定工在优化劳动组合中发生的争议: (一)关于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 (二)关于劳动时间、报酬和行政方面奖、惩职工的争议; (三)关于劳动保险和生活福利的争议; (四)关于劳动安全和保护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按有关规定办。 第四条调解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对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坚持当事人双方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设置

办公室工作计划

办公室工作计划(一) 按照学校对学校办公室工作的要求,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的精神,以学校的中心工作为重点,结合我部门工作的实际情况,本着求真务实工作态度,开拓创新的精神做好工作,特制定本学期办公室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学校“为学生的成长奠定基础,为教师的发展创造条件”的办学理念为引领,坚持学习先进的管理思想,加强内部建设,贯彻服务宗旨,发挥协调作用,上传下达,内引外联,为学校谋求新一轮的发展,深入推进幸福教育实践,实现学校持续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二、主要任务、目标与措施 (一)加强办公室建设,做好协调与服务。 1、在日常工作中,争取主动、积极配合、充分协调是学校办公室的主要工作目标。新学期开始,坚持从高、从严、从全、从细要求。同时,营造健康的工作环境,自觉维护办公室的整体形象。做好办公室与各科室、各部门的协调,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强化服务意识。 2、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教职工办公考勤制度》等管理制度,以管理考核为手段,旨在提高教师的素质,加强我校的教师队伍建设,使优秀的教师通过评比的平台露出头角,满足人才的需求。 3、根据学校整体工作要求,具体协调安排好各种会议、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整理归档。认真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工作,注重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具体、全面的第一手资料,在求实、务实、落实上下功夫。

4、组织起草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要点、工作总结、经验材料及学校领导报告、讲话。提前做好学期结束前的工作安排。 5、继续抓好教职工考勤工作和文明办公室的建设。本学期将重点抓好办公室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工作。 (二)高质量地完成办公室常规工作。 1、在校领导指导和帮助下,做好文件的接受、传送、催办及文件管理工作,信息采集、上报的管理工作。对来文的阅批、领导批示的督办、重要文件的核稿、接听电话、打印文件等日常工作,做到严谨有序,不出差错。各项文件材料,力求及时、准确、优质、高效。 2、及时作好会议通知、学校工作安排通知、节假日放假安排等工作。 3、继续做好宣传工作,以及各种迎检及接待工作。办公室要及时向县教育局和其他上级部门上报学校相关的工作材料。随着学校的发展,上级检查事宜越来越多,办公室要切实做到三到位,一是接待前到位,根据任务大小,周全考虑,统一部署,细致安排各项接待工作。二是接待中到位,做到态度要和蔼,语言要标准,举止要优雅,接待要得体。三是接待后到位,接待后要及时清理现场,使之恢复清洁,为下一次接待做好准备。 4、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我们要以创建最佳文明单位为目标,继续坚持不懈地抓好师德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不断创新精神文明创建的途径,不断丰富精神文明建设的内涵,把精神文明建设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校发展。 5、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工作,严格考勤制度,对每周的升旗仪式、教职工大会的出勤情况作好考勤记录,健全教职工请假制度。

合肥市劳动者维权服务指南

合肥市劳动者维权服务指南 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服务指南 一、劳动争议申请主体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主体必须属于劳动法律法规调整的适合主体: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取得合法就业资格的外籍人员、港澳人员和定居国外人员。 二、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以下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处理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争议受理的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四、提交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单位申请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各一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每增一名第三人,增加复印件一份) 3、证据复印件各三份(每增一名第三人,增加复印件一份) 4、企业基本信息表一份(公民可以去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调取。地址:沿河路110号,电话:5602601) 5、非职工本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提交申请书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 6、代理人是职业律师的,另需提供律师事务所函一份;代理人是申请人近亲属的或法定代表人递交申请书的,另需提供代理人与申请人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代理人是其他自然人的,另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受理程序 1.劳动争议发生(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向劳动者工作地或者单位注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以书面方式通知申请人; 3.对于受理的案件,一般在组庭后60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审理结案;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服,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职工探亲待遇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局 【82】市劳险第141号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职工探亲待遇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实施细则"及我局"关于职工探亲待遇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贯彻执行以来,遇到一些具体问题.根据有关探亲待遇的规定精神,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我们拟定了《职工探亲待遇若干问题的解答》,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告我局. 附: 职工探亲待遇若干问题的解答 1.问:职工父母的户口在北京,但长期到外地其他子女处居住,该职工能否享受探亲假待遇去外地探望父母? 答:应以父母正式户口所在地为依据.职工的父母定居在北京,到外地其他子女处居住,没有将户口迁去,应属于临时外出,因此,职工不能享受去外地探望父母的探亲假待遇. 2.问:职工只是同父亲或母亲住在一起,是否能享受探亲假待遇去探望在外地的母亲或父亲?

答:不能. 3.问:职工身边已有养父母或生父母一方,能否享受探亲假待遇再去探望另一方? 答:不论是养父母还是生父母,只要有一人和职工生活在一地,职工即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探亲假待遇. 4.问:四年一次探望父母的时间应如何划分? 答:凡一九八一年三月十四日以前结婚的职工,从一九八一年三月十四日起向后推算;以后结婚的,从下一个年度向后推算.已婚职工的父母一九八一年三月十四日以前来京,三月十四日以后离京,职工的探亲假应从其离京后的下一个年度起向后推算. 5.问:职工自幼过继给人,但过继父母已死亡,职工能否享受探亲假待遇去探望生父母? 答:可以享受. 6.问:职工幼年时父母离婚,经司法部门裁定由父或母一方抚养,现在父或母有一方与职工同住一地,职工能否享受探亲假待遇去外地探望父亲或母亲? 答: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职工的父或母只要有一方在北京,职工即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探亲假待遇.

国家质检总局第138号令-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令第138号《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 第138号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已经2011年1月13日国家质量 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理、复核行政处罚案件,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设立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以下称案审委),负责对立案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审理。 第四条案审委应当由五名以上的单数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一名。主任委员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 县(区)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根据人员编制等实际情况设置案审委委员。 案审委委员应当由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案审委审理案件实行会议制度。案审会议由主任委员或者其委托的副主任委员主持。 第六条对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决定的,或者情节复杂、影响重大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进行集体审理。对其他行政处罚案件,可以由三名以上委员进行集体审理。 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第七条案审委应当下设办公室(或者专职工作人员,下同)。案审委办公室(以下简称案审办)应当按照查审分离的原则设置。 案审办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初审; (二)召集案审会议,组织整理审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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