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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公务员考试(公安专业)真题及解析

本文由一佳教育杨老师整理

2017年河南省公务员《公安专业科目》真题

第一部分单项选择题

1.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

A.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B.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追求

C.既要富口袋,又要富脑袋

D.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一佳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时事政治。党的十九大提出,我们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紧密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以全新的视野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进行艰辛理论探索,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形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因此,A、B、C项不符合题意。

故正确答案为D。

2.我党提出的新时期“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

A.全面从严治党

B.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C.全面依法治国

D.全面深化改革

【一佳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时事政治。“四个全面”,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A、B、D项不符合题意。

故正确答案为C。

3.关于道德和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A.法是有阶级性的,道德也是有阶级性的

B.法是具有强制力的社会规范,道德则没有任何强制力

C.就调整范围而言,法比道德调整的范围更广

D.法与道德相伴而生,共同消亡

【一佳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法律常识。道德与法律是社会规范最主要的两种存在形式,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范畴。联系主要有:都属于上层建筑,都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具有阶级性,它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两者的区别:(1)产生时间不同,原始社会就存在道德,法律是随着私有制的产生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2)作用机制不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而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力量以及人们的自律来维持;(3)

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它具有明确的内容,通常要以各种

法律渊源的形式表现出来,而道德规范的内容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4)调整范围不尽相同,道德不仅调整人的外部行为,还调整人们的动机和内心活动,法律主要调整人的外部行为;(5)内容不同,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一般要求权利义务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道德一般只规定了义务,并不要求对等的权利。

A项正确,法(律)与道德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服务于经济基础,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具有阶级性。

B项错误,法(律)属于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的社会规范,而道德则主要依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力量,以及人们的自律来维持,也具有一定的强制力,该项中的“没有”表述错误。C项错误,道德的调整范围比法(律)更广。

D项错误,道德的产生时间早于法(律)。

故正确答案为A。

4.我国宪法中对于公民财产的保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明确规定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B.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不受宪法保护

C.国家可以对公民的私有财产无条件实行征收

D.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一佳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法律常识。需结合具体选项予以分析。

A项错误,根据《宪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宪法》第12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该项中的“神圣”表述错误。

B项错误,根据《宪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该项中的“不受”表述错误。

C项错误,根据《宪法》第13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该项中的“无条件”表述错误。

D项正确,根据《宪法》第13条第1款的规定,该项表述符合宪法规定。

故正确答案为D。

5.对我国公安机关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关系的理解,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B.专政职能是民主职能的基本保障,民主职能是专政职能的社会基础

C.专政职能是打击敌人,民主职能是保障权益,二者无关

D.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

【一佳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公安基础知识。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是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它集中反映了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工具这一根本属性的要求。专政职能,是指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进行镇压、制裁、改造和监督的社会效能;民主职能,是指公安机关依法保护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社会效能,其实质是保障人民享有的国家主人翁的地位和人民的利益。两者的关系为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是辩证(对立)统一的:专政职能是民主职能的基本保障;民主职能是专政职能的社会基础。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A、D项正确,“辩证统一”,即对立统一,既相互联系,又相互促进。

B项正确,专政职能是民主职能的基本保障,民主职能是专政职能的社会基础。

C项错误,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是辩证统一的,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

6.公安管理体制是指党和政府对公安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我国现行的公安管理体制的具体内容是:

A.垂直领导,统一管理,宽严结合,以宽为主

B.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C.垂直领导,统一管理,宽严结合,以严为主

D.统一领导,分组管理,条块结合,以条为主

【一佳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公安基础知识。我国现行的公安管理体制为:公安机关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1)“统一领导”就是全国的公安工作统一接受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地方公安机关接受公安部的统一领导。(2)“分级管理”是指中央公安机关和地方公安机关分别接受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地方党委、人民政府的管理,同时县以上地方公安机关队所辖公安机关实行领导和管理。(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公安机关在实际工作中接受自上而下的公安机关的“条”的领导管理与接受各级地方横向同级党委、政府的“块”的领导管理并行,实行双重领导组织制度。其中,“条”是从上到下的公安职能部门业务管理体系;“块”是指地方各级公安机关的分层,隶属同级地方党委领导,保一方平安。因此,A、C、D项不符合题意。

故正确答案为B。

7.公安执法监督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也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和途径。下列不属于公安执法监督内容的是:

A.民警关某以追逃为由开警车到外地旅游

B.民警王某在社区做消防宣传活动时态度不积极,服务不热情

C.面对突发心梗而倒地的居民赵某,巡逻的民警杜某见死不救,驾警车扬长而去

D.民警高某在办理一起盗窃案时,向被害人索要500元好处费

【一佳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公安基础知识。公安执法监督,是指法律授权的机关以及公民和社会组织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所实施的监督。公安执法监督的对象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是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行职务行为的监督,监督的内容包括:(一)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二)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三)治安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四)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五)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边防、消防、警卫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六)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七)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的情况;(八)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九)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的情况;(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他情况。

A项正确,民警关某开警车到外地旅游,属于公车私用,属于(六)其中的类容。

B项错误,宣传活动不是执法活动,而且即便是执法活动,我们要主要督察文明执勤、文明

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而非态度是否积极、服务是否热情。

C项正确,突发心梗而倒地的居民属于我们应当救助的范围,属于执法督察的范围。

D项正确,办案索要好处费,明显属于违法使用职权,属于执法督察的范围。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

8.“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刑讯逼供”是我国一项非常重要的刑事政策。关于该政策,下列评价不正确的是:

A.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

B.有利于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C.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做到不枉不纵

D.有利于提高执法办案的效率

【一佳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公安基础知识。“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是公安工作的基本政策之一,它要求:(1)要忠于事实真相,整个办案过程都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2)严禁刑讯逼供,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3)禁止侮辱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严,给犯罪嫌疑人以人道的待遇;(4)凡有违反者,必须从纪律上或法律上追究责任。“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刑讯逼供”是公安工作基本政策在办理刑事犯罪案件中的体现。

A、B、C项正确,“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体现了公安人员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对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公安机关依法、公正、文明办案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实行这项政策,有利于防止冤假错案,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做到不枉不纵;有利于正确认识和发挥证据与口供作用,促使公安人员提高办案水平。

D项错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有利于促使公安人员提高办案水平,而不是提高办案的效率。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

9.A市交警以在路边违规停车为由对侯某处以200元罚款,但未开具任何票据。下列选项中,有权接受侯某检举,控告的国家机关是:

A.市政府法制办

B.A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C.A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D.A市监察局

【一佳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公安基础知识。根据《人民警察法》第46条规定,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A项错误,政府法制办,是由政府设立的负责本级政府法制工作的办事机构,不负责公民的。

B、C项错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市管理执法局,都无权接受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

D项正确,A市监察局,是A市监察机关,有权接受公民对人民警察的检举和控告。

故正确答案为D。

10.2016年5月,A市公安局组织民警深入调查走访,充分发动群众,获取了许多有价值的

线索,一举破获了一起制售地沟油的特大犯罪案件,保护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该案例直接

揭示了公安工作的:

A.根本原则

B.根本路线

C.基本方针

D.基本政策

【一佳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公安基础知识。公安工作,是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保卫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门工作,是我国政府的重要行政行为,也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A项错误,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是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本题中未提及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

B项正确,群众路线,是我国党委和政府一切工作的根本路线,同时也是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实行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一切为了群众,是公安工作的宗旨和出发点;一切依靠群众,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态度;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公安工作的基本方法。本题中,“调查走访”体现“到群众去”,“发动群众”体现“一切依靠群众”,“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体现“一切为了群众”。

C项错误,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党委领导下的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是实现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指导方针,是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主要体现在建立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的社会工程,如:宣传组织群众,帮助群众掌握法律和政策,将群众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把群众工作贯穿于各项公安专门工作中;治安工作社会化;警民结合形式多样化;公安科技群众化;公安群众工作信息化。

D项错误,公安工作的基本政策,是党和国家的意志在公安工作中的体现,主要有严肃与谨慎相结合的政策,惩办与宽大相结的政策,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政策,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的政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政策。

故正确答案为B。

11.C市某公安分局民警陈某在一次反扒行动中,将无关物品放入嫌疑人董某的赃物中,称都是其扒窃所得,后被分局法制部门在案件审核时查出。法制部门的监督属于:

A.直接监督外部监督

B.直接监督内部监督

C.间接监督外部监督

D.间接监督内部监督

【一佳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公安基础知识。

根据监督主体的监督行为是否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公安执法监督可以分为直接监督和间接监督,而法制监督是指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本级公安机关所属业务部门、派出机构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法制监督属于直接监督,C、D两项错误。各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是公安机关法制工作和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故法制部门的监督属于内部监督,选择B项。

故正确答案为B。

12.民警的下列违纪行为中,不属于违反政治纪律的是:

A.民警高某与朋友聚会时散布“台独”言论

B.民警周某私下里参加了某邪教组织的活动

C.民警傅某在与社区居民的聊天中公开否定社会主义制度

D.民警闫某多次以旷工形式表达对单位领导的不满

【一佳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公安基础知识。政治纪律是有关人民警察政治觉悟、政治行为和政治言论方面的规范。人民警察必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信党的领导,捍卫人民民主专政的制度,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忠于社会主义祖国。

A项正确,高某与朋友聚会时散布“台独”言论,是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政治行为,违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B项正确,周某私下参加邪教组织的活动,被邪教所迷惑,没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没有坚信党的领导,属于违反政治纪律的政治行为。

C项正确,傅某公开否定社会主义制度,没有忠于社会主义祖国,属于违反政治纪律。

D项错误,闫某多次旷工,没有积极履行警察的职责,并且对单位领导不满,不服从管理,属于违反组织纪律,而不是政治纪律。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

13.关于公安工作政策,下列选项中理解不正确的是:

A.公安工作政策对公安执法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B.公安工作政策是党和国家意志在公安工作中的体现

C.公安工作政策是宏观的,民警在具体公安工作中只需听从领导的指示即可

D.公安工作政策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一佳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公安基础知识。

A项正确,党的公安政策指明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从事工作的基本方向、基本要求和基本做法,对公安执法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B项正确,党和国家对公安工作领导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政策的指导,公安工作政策是党和国家意志在公安工作中的体现。

C项错误,公安工作政策是宏观的,对调整有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社会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但民警在具体工作中要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把握好尺度,只需听从领导的指示即可表述不正确。

D项正确,公安政策规范着公安工作,对公安机关有强化其职能的作用,它是人民警察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

14.某高校司法研究中心的一项研究成果表明;处于大城市“陌生人社会”的人群会更多地强调程序公正,选择诉诸法律解决纠纷;而处于乡村“熟人社会”的人群更看重的是实体公正,倾向于以调解,和解等中国传统方式解决纠纷。据此,下列关于公平正义说法错误的是:

A.程序公正适用于“陌生人社会”,实体公正适用于“熟人社会”

B.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既应符合法律规定,又要合乎情理

C.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具有一定的文化相对性,社会差异性

D.程序公正以实现实体公正为目标,实体公正以程序公正为基础

【一佳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公安基础知识。

A项错误,题干只是提到“陌生人社会”的人群会更多地强调程序公正,“熟人社会”的人群更看重的是实体公正,而没有说明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适用于哪种社会。

B项正确,公平正义要求必须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合法合理指的是既要合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又要合乎理性,反映社会整体价值观和公众利益,为社会公众认可和接受,做到合乎法律、利益均衡和理性兼顾。

C项正确,不同地区的人群对于公平正义的理解和选择具有很大的差异。所谓“社会差异性”指的是社会条件(如司法资源、人与人之间的行为方式和关系等)的不同,而文化相对性”指的是在一种文化看来是公平正义的行为在另一种文化中却未必如此。

D项正确,纠纷在实体上得以公正解决是一切纠纷处理机制的最终目标,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设置一定的公正程序,使得诉讼双方都有公平参与纠纷解决、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的机会。但无论如何,程序的公正最终是为了实现实体上的公正,前者是后者的前提条件和基础。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A。

15.关于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

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价值指引

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层面

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不存在继承关系

【一佳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公安基础知识。

A项错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而不是经济思想,主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表述错误。

B项正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执政党对中国法治经验的理论追求和升华,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

C项错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法治建设上的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属于制度层面。

D项错误,文化的惯性力量和传统法律文化自身的一些积极特征,使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传统法律文化有所继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继承与发展。

故正确答案为B。

16.下列做法中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服务大局的是:

A.某省规定只有本地企业生产的汽车才可申请出租车牌照

B.某县法院拒绝受理外地居民起诉本地企业的案件

C.某市政府为保证实现大气污染控制目标,规定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D.某县环保局为避免当地工人失业,未关停污染企业

【一佳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公安基础知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A项错误,只有本地企业生产的汽车才可申请出租车牌照,是省内对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在经济上、权利上实行差别待遇,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阻碍作用,不利于国家的整

体大局。

B项错误,法院拒绝受理外地居民起诉本地企业的案件,阻止案件执行的行为会极大地影响司法的权威性、公信度和执行力,没有体现服务大局的观念。

C项正确,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的发展,但是能够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减少由汽车尾气带来的一氧化碳污染,改善空气质量,营造天朗气清的优美环境,是服务大局的体现。

D项错误,县环保局为避免当地工人失业,未关停污染企业,其只追求经济发展,不顾生态环境建设,没有意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没有体现出服务大局的观念。

故正确答案为C。

17.张某是去年刚参加公安工作的民警。一天他正在执行执勤巡逻任务时,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要他前去县信访局处理一起信访事件。张某到达现场后,了解到王某属于正常信访而只是说话难听,但信访局局长却要求张某当场将王某予以拘留。假如你是民警张某,根据《人民警察法》对警察的职责要求,你的正确做法是:

A.无权拒绝执行,应立即将王某拘留带回公安机关

B.无权拒绝执行,但需要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C.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同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报告

D.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一佳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公安基础知识。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人民警察的队伍建设,保障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职权,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人民警察法》。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三条:人民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人民警察职责范围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张某到达现场后,了解到王某属于正常信访而只是说话难听,但信访局局长却要求张某当场将王某予以拘留,超越了法律规定的人民警察的职责范围,张某有权拒绝,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因此A、B、C项错误,D项正确。

故正确答案为D。

18.民警李某两年前考入公安机关后,依然刻苦学习法律,并参加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利用工作之余在同学开的某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身为警察,不能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B.李某身为警察,不能作为律师代理案件

C.李某身为警察,不能为他人辩护

D.李某利用业余时间代理案件,不影响工作,也不违法

【一佳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公安基础知识。

A项错误,根据司法部司法考试公告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因此,李某可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B项正确,根据《律师法》第11条规定,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而人民警察是国家公

务员。因此,李某不能作为律师代理案件。

C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因此,李某可以为他人辩护。

D项错误,根据《律师法》第11条规定,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人民警察法》第22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因此,李某业余时间也不得代理案件。

故正确答案为B。

19.某教授在给新入警学员德培训中,对学员作出下列要求。其中说法错误的是:

A.人民警察要忠于党,忠于法律,忠于人民

B.人民警察要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C.人民警察要慎用权力,因为警察权是公民赋予的

D.人民警察要认真履职,不得以权谋私

【一佳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公安基础知识。

A项正确,习近平总书记曾就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时强调:培育造就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法队伍,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B项正确,人民警察要贯彻公安工作群众路线,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C项错误,警察权是由宪法和法律赋予警察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实施警务活动的权力,不是由公民赋予的。人民警察要慎用权力,真正的为人民服务。

D项正确,公安机关的职责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人民警察要认真履职,不得以权谋私,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

20.某单位收到一封恐吓信,称如果单位不解决他的问题就引爆已装在单位的炸弹。公安机关接到单位报案,迅速出警。经检查,未发现有任何炸弹。后通过侦查将写恐吓信的刘某抓获。因恰逢单位放假,此案未造成人员恐慌,未有财产损失,未造成严重后果。关于刘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以寻衅滋事予以治安处罚

B.应以敲诈勒索予以治安处罚

C.应以扬言实施爆炸予以治安处罚

D.应以妨害公共安全予以治安处罚

【一佳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公安基础知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A项错误,寻衅滋事的行为表现是:(1)结伙斗殴的;(2)追逐、拦截他人的;(3)强

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B项错误,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C项正确,本案中,刘某写恐吓信扬言在单位已安装炸弹实施爆炸,其行为已扰乱正常的公共秩序,应以扬言实施爆炸对其予以治安处罚。

D项错误,妨害公共安全,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本题中,刘某的行为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而不是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故正确答案为C。

21.依照《治安处罚法》的规定,下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应从重给予治安处罚的是:

A.张某冒充医生招摇撞骗

B.王某冒充法院院长招摇撞骗

C.张某冒充公安民警招摇撞骗

D.赵某冒充记者招摇撞骗

【一佳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公安基础知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1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因此,冒充公安民警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所以,A、B、D项不符合题意。

故正确答案为C。

22.赵某(15周岁)和同学王某在学校发生纠纷。赵某回家后恰好看到王某从其家门口经过,便驱使自家养的狗扑咬王某,致王某轻微伤。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赵某构成故意伤害他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B.公安机关询问赵某时没有通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场

C.公安机关可以对此案进行调解处理

D.公安机关对赵某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佳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公安基础知识。需结合具体选项予以分析。

A项正确,赵某(15周岁)因与同学王某在学校发生纠纷,便驱使自家养的狗扑咬王某,致使王某轻微受伤,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

B项错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4条第3款规定,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因此,公安机关询问不满16周岁的赵某,应当通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场。

C项正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3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本案中,赵某和王某系同学关系,因琐事发生纠纷且情节较轻,公安机关可以对此案进行调解处理。

D项正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本案中,赵某15周岁,对其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从轻或者减

轻处罚。

23.下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属于寻衅滋事的是:

A.张某因工作原因殴打同事

B.李某为寻求刺激追逐殴打过往行人

C.王某拿10元强行从水果摊买走价值30元的水果

D.赵某在公安局办证大厅起哄闹事致使办证工作不能正常进行

【一佳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公安基础知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寻衅滋事,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A项错误,张某因工作原因殴打同事(特定人),不涉及到扰乱公共秩序,不属于寻衅滋事行为。

B项正确,李某为寻求刺激追逐殴打过往行人(不特定的人),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寻衅滋事的行为。

C项错误,寻衅滋事中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主要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手段,拿走、索要市场、店铺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没有目的和理由的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行为。

D项错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属于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

故正确答案为B。

24.依照《治安处罚法》的规定,下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属于应当给予行政拘留而不执行行政拘留情形的是:

A.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B.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C.七十周岁以上的

D.怀孕或者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一佳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公安基础知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A、B、C项正确,都属于应当给予行政拘留而不执行行政拘留情形。

D项错误,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才属于应当给予行政拘留而不执行行政拘留情形,该项因缺少“自己”两字错误。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

25.公安机关对有盗窃行为的刘某决定行政拘留15日,同时查明其还有抢夺行为,对其抢

夺行为决定行政拘留15日。对刘某应执行行政拘留时间为:

A.30日

B.25日

C.20日

D.15日

【一佳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公安基础知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6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本题中,对刘某分别处以15日的行政拘留,合并执行不得超过20日。

故正确答案为C。

26.某市A区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称居住B区的何某(女)在C区的一家宾馆卖淫,后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关于该案的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A区公安机关管辖

B.由B区公安机关管辖

C.由C区公安机关管辖

D.A区,B区,C区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

【一佳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公安基础知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9条第1款规定,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本案中,何某在C区(违法行为地)卖淫,应当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因此,A、B、D项不符合题意。

故正确答案为C。

27.对于张某教唆王某实施寻衅滋事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应:

A.从重处罚张某,同时处罚王某

B.从重处罚王某,同时处罚张某

C.给予张某,王某相同的处罚

D.对王某处罚,对张某不处罚

【一佳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公安基础知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7条规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因此,张某教唆王某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对张某和王某都按照寻衅滋事予以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0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一)有较严重后果的;(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本案中,张某教唆王某实施寻衅滋事,对张某应当从重处罚,同时王某也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也应当给予治安处罚。因此,B、C、D项不符合题意。

故正确答案为A。

28.外国人乔治因故意伤害他人违反治安管理。关于该案办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若乔治故意伤害他人情节严重但尚不构成犯罪,承办公安机关可以层报省级公安机关处

以驱逐出境

B.若对乔治处以500元罚款并处限期出境,应当于罚款执行完毕后执行限期出境

C.若对乔治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决定,决定机关应当在作出决定8小时内将乔治的姓名,性别,入境时间,护照,案件情况等报告省级公安机关

D.若乔治被决定行政拘留后,乔治书面请求不通知其所属国家的使馆,领馆,公安机关应当不通知

【一佳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公安基础知识。需结合具体选项予以分析。

A项错误,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225条规定,外国人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出境入境管理,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承办的公安机关可以层报公安部处以驱逐出境。公安部作出的驱逐出境决定为最终决定,由承办机关宣布并执行。本项中,“省级公安机关”错误,应当为“公安部”。

B项正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226条规定,对外国人处以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并处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的,应当于罚款或者行政拘留执行完毕后执行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C项错误,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228条规定,对外国人作出行政拘留、拘留审查或者其他限制人身自由以及限制活动范围的决定后,决定机关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将外国人的姓名、性别、入境时间、护照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有关情况,违法的主要事实,已采取的措施及其法律依据等情况报告省级公安机关;省级公安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有关情况通知该外国人所属国家的驻华使馆、领馆,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当事人要求不通知使馆、领馆,且我国与当事人国籍国未签署双边协议规定必须通知的,可以不通知,但应当由其本人提出书面请求。本项中,“8小时”错误,应当为“48小时”。

D项错误,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228条规定,除非我国与乔治所属国未签署双边协议规定必须通知的,乔治书面要求不通知其所属国使馆、领馆,可以不通知。故正确答案为B。

29.下列案件中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会的是:

A.李某因赌博被公安机关处以500元罚款

B.张某因嫖娼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10日并处3000元罚款

C.“飞翔网吧”因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省份证件被公安机关警告并处3000元罚款

D.刘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6个月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

【一佳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公安基础知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99条规定,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一)责令停产停业;(二)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三)较大数额罚款;(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违法嫌疑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的其他情形。前款第三项所称“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罚款,对违反边防出境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个人处以六千元以上罚款。对依据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作出的罚款处罚,适用听证的罚款数额按照地方规定执行。

A项错误,该项中的“500元罚款”,未达到数额较大,因此,不属于应当告知举行听证的

法定情形。

B项正确,该项中的“3000元罚款”,已达到数额较大,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C项错误,该项中的“3000元罚款”属于对单位的罚款,未达到数额较大(1万以上),因此,不属于应当告知举行听证的法定情形。。

D项错误,该项中的行政处罚为“暂扣”,而不是“吊销”,并且“1000元罚款”,未达到数额较大,因此,不属于应当告知举行听证的法定情形。

故正确答案为B。

30.杨某将房屋出租给刘某(女)居住,没有按规定登记刘某的姓名,省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刘某在租住的房屋内卖淫被公安机关查获,对于刘某的卖淫行为杨某并不知情。关于杨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杨某没有违法行为

B.杨某构成容留卖淫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C.杨某构成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D.杨某构成容留卖淫和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两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一佳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7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杨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刘某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是违法行为,构成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行为。

容留他人卖淫,是指行为人故意为他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提供场所的行为。对于刘某的卖淫行为杨某并不知情,不存在容留他人卖淫的故意,不属于容留卖淫行为。因此,C项正确,A、B、D项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C。

31.张某是A球队的球迷,某日,张某去球场观看A球队和B球队的比赛,比赛过程中,A 球队形势不利。张某十分不满,遂将其带入球场的印有“B球队,滚出去”及其他带有辱骂性,侮辱性语言的条幅展示出来,并组织一些A球队的球迷齐声辱骂B球队队员,致使比赛中断长达10分钟。在球场负责维护秩序的民警将张某传唤至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同时责令张某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观看足球比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

B.现场民警无权将张某口头传唤至当地公安机关

C.现场民警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张某

D.公安机关无权责令张某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观看足球比赛

【一佳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

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A项错误,张某的行为构成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行为。

B项错误,对于张某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民警在现场发现,有权口头传唤至当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C项正确。口头传唤时,人民警察应当出示工作证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并向被传唤人口头说明被传唤的原因、法律依据等。

D项错误,公安机关有权责令张某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观看足球比赛。

故正确答案为C。

32.《刑法》对爆炸罪规定了比过失爆炸罪更重的法定刑,这体现了:

A.罪刑法定原则

B.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C.罪责自负原则

D.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一佳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的基本原则。

A项错误,罪刑法定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指犯罪行为的界定、种类、构成条件和刑罚处罚的种类、幅度,均事先由法律加以规定,对于刑法条文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该项与题意不符。

B项错误,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是指对刑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予以平等的保护;对于实施犯罪的任何人,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认定犯罪;对于任何犯罪人,都必须根据其犯罪事实与法律规定量刑;对于被判处刑罚的任何人,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刑罚。该项与题意不符。

C项错误,罪责自负原则是指谁犯了罪,就由谁承担刑事责任;只处罚有罪的人,不连累罪犯的亲属、亲戚、朋友、邻居等与犯罪无关的人。这是马克思主义刑法学的一基本原则,并非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三个基本原则之一。

D项正确,所谓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也应判处其相应轻重的刑罚。爆炸罪相对于过失爆炸罪而言,主观恶性更强,对社会危害程度更大,罪行更严重,因此需承担更重的法定刑,符合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的量刑要求,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体现。

故正确答案为D。

33.依照《刑法》的规定,下列可以适用死刑的情形是:

A.张某犯绑架罪,审判时已怀孕5个月

B.赵某犯故意伤害罪,犯罪时只有17周岁

C.王某以肢解方式杀害他人,犯罪时刚满75周岁

D.黄某犯贩卖毒品罪,审判时已满75周岁

【一佳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的基本原则。

A项错误,罪刑法定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指犯罪行为的界定、种类、构成条件和刑罚处罚的种类、幅度,均事先由法律加以规定,对于刑法条文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该项与题意不符。

B项错误,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是指对刑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予以平等的保护;对于实施犯罪的任何人,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认定犯罪;对于任何犯罪人,都必须根据其犯罪事实与法律规定量刑;对于被判处刑罚的任何人,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刑罚。该项与题意不符。

C项错误,罪责自负原则是指谁犯了罪,就由谁承担刑事责任;只处罚有罪的人,不连累罪犯的亲属、亲戚、朋友、邻居等与犯罪无关的人。这是马克思主义刑法学的一基本原则,并非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三个基本原则之一。

D项正确,所谓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也应判处其相应轻重的刑罚。爆炸罪相对于过失爆炸罪而言,主观恶性更强,对社会危害程度更大,罪行更严重,因此需承担更重的法定刑,符合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的量刑要求,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体现。

故正确答案为D。

34.齐某为了躲避仇人李某的持刀追杀,慌不择路跑进一死胡同,眼见无路可逃,齐某踹开胡同尽头右侧的一住户大门进去躲避,适逢此户人家的老太太准备出门,齐某踹门的行为将站在门后的老太太撞到在地,致其受重伤。齐某的行为属于:

A.紧急避险

B.正当防卫

C.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

D.意外事件

【一佳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的基本概念。

A项错误,《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齐某面对李某的追杀,有正在发生的危险,进入死胡同后,迫不得已踹门进去躲避,为了保护自身生命安全,不得不损害该住户的合法权益。但是对于老太太在门后这一情况,齐某在当时的情况下并未预见也根本无法预见,不属于为了保护自身的生命安全选择损害老太太的身体健康权,因此不属于紧急避险。

B项错误,正当行为应该直接针对行凶者李某实行。

C项错误,齐某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并不属于犯罪,存在罪与非罪的区别。

D项正确,意外事件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或不能抗拒的原因引起的,不属于犯罪。齐某在当时被追杀的情况下,并未预见也根本无法预见所踹的门后有老太太,最后因踹门导致老太太重伤,属于意外事件。故正确答案为D。

35.张某和王某是左右邻居,二人因为盖房子发生过争执,此后便断了交往。某日,张某去村外的田地里干农活,突然听到有人喊救命,原来王某不慎落水因不识水性性命堪忧。张某看到是王某后转身离去,由于一直无人相救,王某最终溺水身亡。对于张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构成见死不救罪

B.张某不构成犯罪

C.张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D.如果张某会游泳就构成犯罪

【一佳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必须满足四方面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A项错误,我国《刑法》无该项罪名。

B项正确,张某没有救助王某的法定义务,仅有道德上的义务,因此不构成犯罪。

C项错误,王某是自己不慎落水,并非张某的行为导致其处于危难,虽然张某见死不救,但是张某并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因此不构成犯罪。

D项错误,即使张某会游泳,也不构成犯罪。

故正确答案为B。

36.李某患有唐氏综合症,生活不能自理,在其父死后,其母兰某一直负责照顾他,随着兰某年龄的增大,身体状况越来越差,而李某也每天处在病痛折磨之中,兰某多次向邻居表露过自己的担心,恐自己死后儿子无人照顾。2017年元宵节过后的第二天,83岁的兰某给47岁的李某喂了安眠药,并用毛巾掩其口鼻捂死了他。当确认儿子已经死亡之后,兰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了自己杀死儿子的事实。对于兰某的行为,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兰某捂死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B.兰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

C.兰某虽已83岁,其捂死李某的行为仍可适用死刑

D.兰某已经83岁,依照刑法规定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佳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刑罚的执行。

《刑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A项正确,兰某有杀人的故意,用毛巾捂口鼻的方式实行了杀人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B项正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兰某的行为构成自首。

C项错误,兰某在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给其儿子喂了安眠药后用毛巾掩其口鼻捂死了他,不属于以残忍手段致人死亡,因此不适用死刑。

D项正确,《刑法》第十七条之一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兰某犯罪时已满75周岁,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

37.丁某因为家庭矛盾与丈夫王某发生口角后离家出走。王某在多日寻找无果后自制了一个纸板,上书“丁某,三日内不回家,我必杀人”,并将纸板悬挂在胸前游走在大街小港,引起过路者的恐慌。后经人报警被公安民警带到派出所。对于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王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B.王某不构成犯罪

C.王某构成寻衅滋事罪

D.王某构成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一佳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的构成要件。

A项错误,王某只是在纸板上写了“丁某,三日内不回家,我必杀人”,但并无杀人的实行行为,因此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B项正确,王某的行为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

C项错误,王某的行为引起了过路者的恐慌,但并未达到寻衅滋事的严重情节,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D项错误,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是指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王某的行为不属于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故正确答案为B。

38.安某携带10万元现金去外地进货,凌晨2点到达目的地后乘坐出租车去往预订酒店

。办理入住手续时安某突然想起装有现金的手提袋忘在了出租车上,遂马上找出向司机索要的发票联系出租车公司。一番周折后,安某找到了当时载他的司机吴某,但吴某矢口否认见过安某的手提袋,安某说自己当时坐在副驾驶的位置,手提袋就放在脚下,肯定是吴某拿了,双方争执不下,安某报警。后警方在吴某家中搜出了装有10万元现金的安某的手提袋。吴某的行为构成:

A.诈骗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职务侵占罪

【一佳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的主要罪名。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A项错误,诈骗罪中,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受骗者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受到损害。吴某并非通过欺骗手段而获得手提袋,因此不构成诈骗罪。

B项错误,盗窃罪的基本特征,是违反被害人的意志,使用平和的方式,将他人所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者占有。安某将手提袋遗忘在出租车,该手提袋事实上已由吴某占有,吴某不能盗窃自己事实上占有的财物。

C项正确,吴某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并且拒不交出,构成侵占罪。

D项错误,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该选项不合题意。

故正确答案为C。

39.2016年12月的一个晚上,姜某去田某家中行窃,当姜某背着所偷财务正准备离开时,被田某发现。为了尽快脱身,姜某夺过田某手中的棍子并将其打倒在地,随后迅速逃离现场。后法医鉴定田某重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姜某构成抢劫罪

B.姜某构成盗窃罪

C.姜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D.姜某构成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

【一佳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的主要罪名。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姜某起先是入户盗窃,被田某发现后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因此A项正确,BCD项均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A。

40.依照刑法中对于共同犯罪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崔某,李某二人相约一起去某公司财务室行窃,到了公司门口,李某突然腹痛难忍只得回家,崔某一人前往财务室窃得财物5000余元,后分给李某500元。崔某和李某不成立共同犯罪

B.黄某深夜潜入一家超市实施盗窃,在行窃过程中碰到了也是来此盗窃的朋友陈某,二人相视一笑,各干各的,随后各自回家。黄某和陈某成立共同犯罪

C.张某怂恿无业人员李某入室盗窃,李某独自一人潜入某住户家中窃得财务5000余元。后李某拿出300元送给张某表示感谢,张某收下。张某和李某不成立共同犯罪

D.一辆货车翻到在路边,王某看见立即叫住夏某:“我们一起去把车上的货物拿走吧”,夏某便与王某将车上价值5000余元的东西拿走,然后各自回家。王某和夏某成立共同犯罪【一佳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A项错误,崔某与李某有盗窃的共同故意,虽然李某因腹痛并未实行盗窃行为,但崔某实行了盗窃行为,一人既遂,全部既遂,两人仍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B项错误,黄某与陈某属于无意识联络的同时犯,不构成共同犯罪。

C项错误,张某教唆李某入室盗窃,李某实施了入室盗窃,张某与李某成立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D项正确,王某与夏某存在盗窃货物的共同故意,成立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故正确答案为D。

41.易某和贾某因为单位竞选干部一事积怨颇深,后易某因为受到单位处分便怀疑是贾某从中作梗,于是准备杀死贾某。某日,易某借口化解前嫌约贾某到一僻静处,二人说了几句话后易某就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朝贾某砍去,倒在血泊中的贾某呻吟不止,而此时的易某也突然清醒过来,拨打了120并将贾某送往医院。由于抢救及时,贾某保住了生命,但是落下了终身残疾。关于易某行为的定性,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易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属于犯罪既遂

B.易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犯罪未遂

C.易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属于犯罪未遂

D.易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犯罪中止

【一佳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A项错误,崔某与李某有盗窃的共同故意,虽然李某因腹痛并未实行盗窃行为,但崔某实行了盗窃行为,一人既遂,全部既遂,两人仍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B项错误,黄某与陈某属于无意识联络的同时犯,不构成共同犯罪。

C项错误,张某教唆李某入室盗窃,李某实施了入室盗窃,张某与李某成立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D项正确,王某与夏某存在盗窃货物的共同故意,成立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故正确答案为D。

42.陈某主动联系某境外组织,并参加了其举办的恐怖活动培训,但没有加入该组织。陈某的行为构成:

A.参加恐怖组织罪

B.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C.间谍罪

D.帮助恐怖活动罪

【一佳答案】B

【解析】A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所以,A项错误。

B项正确,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组织恐怖活动培训或者积极参加恐怖活动培训的。所以陈某主动联系某境外组织,并参加了其举办的恐怖活动培训,但没有加入该组织,符合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所以,B项正确。

C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间谍罪】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所以,C项错误。

D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帮助恐怖活动罪】资助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或者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所以,D项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B。

43.村民王某在一偏僻小路上遭到李某持刀劫持,王某奋力挣脱后逃跑,而李某持刀紧追不舍。此时同村张某刚从田里劳作归来,见此情景立即拿着扁担朝李某的颈部打了一下,李某晕倒在地。王某见状,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李某的头部猛砸数下,致李某死亡。对于本案中王某和张某行为的定性,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张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B.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C.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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