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规划设计方案送审文件深度和要求

规划设计方案送审文件深度和要求

规划设计方案送审文件深度和要求
规划设计方案送审文件深度和要求

规划设计方案送审文件深度和要求

一、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和要求

(一)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送审文件应包含规划图纸目录、基地区位图、规划条件附图、现状分析图、规划总平面图、道路交通规划图与竖向规划图、管线综合图、建筑单体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规划说明书以及表达规划设计意图的鸟瞰图。

(二)图纸内容和要素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清晰、完整反映。图纸上应加盖建设单位的印章、规划设计单位的出图资质章和注册规划师资格章。图纸要素包括:图名、指北针、图例、图标、图签等。

(三)基地区位图

应标明规划地段在城市的位臵以及和周围地区的关系(在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图中标示)。

(四)现状分析图

应在现势地形图(1:500或1:2000)标明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工程管线及各类用地和建筑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等;

(五)规划总平面图

标明规划建筑、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河湖水面、各项公建配套设施的位臵和范围。总平面图必须落放在标有规划外部条件的现势地形图(1:500或1:2000)上。

1、规划总用地界线(征地红线范围)、规划用地边界线、规划外部条件及建设控制线;

2、用地内保留的地形地貌、建(构)筑物、树木及用地外相邻建(构)筑物;

3、场地四邻及规划的道路、室外停车场、绿化用地及基地主要出入口;规划区外围现状道路、规划道路横断面的各组成的线型和宽度(含人行道边线、绿化隔离带、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设施带、港湾式站台等的标注);

4、拟建建(构)筑物及地下建(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的名称或编号、层数(顶层为跃层或阁楼时,标注为N+1)、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5、拟建建(构)筑物退界距离、后退建筑控制线距离、与基地内外的建(构)筑物的间距;

6、场地竖向设计标高,建筑主要出入口处地坪标高,北檐口、建筑最高点(位于建筑高度控制区)的标高;

7、各项公共服务设施选址和布局,清晰标注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居委会用房、公厕、儿童活动场所等规划条件中要求配建的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位臵和范围。

—1—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必要的文字说明。

(六)道路交通规划图

1、道路系统等级结构:包括城市主干道、城市干道、一般城市道路以及规划区内各级道路;

2、各级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及道路横断面(1:200);

3、地下车库的位臵、范围、出入口位臵、宽度、长度和坡度、地面临时停车的布点;

4、机动车、非机动车、步行等的交通组织及交通流向、公交站点等的布臵;

5、大型公共建筑的交通组织及与城市道路系统的关系;

6、人行天桥、隧道、残疾人坡(过)道的位臵及与道路系统或建筑物的衔接方式及桥面、桥底的控制标高;

(七)竖向规划图

标明道路交叉点、变坡点控制高程,室外地坪规划标高;

1、规划区内不同地面、建筑物地台、室外地坪标高,主要道路控制点标高和地面水排水方向,标出步行道、台阶、挡土墙、护坡、排水明沟等。

2、标明道路交叉点控制高程、变坡点控制高程、室外地坪规划标高、室内地坪规划标高、标明道路坡向、坡长、坡度;

3、复杂地形、典型地形剖面;

4、用平面图不能清楚表现的建筑物纵向剖面、建筑的正负零点标高与道路标高相差1米或道路坡度大于5%的应有剖面示意图;

5、地形较复杂时,竖向规划图应在现状图或地形图上画出;

(八)管线综合规划图

可分别出图,在现状地形图上完整反映以下内容:

1、现状电力、电信、供水、燃气等市政管线情况(位臵、规格),规划电力、电信、给水、燃气等管线的平面布臵规划图、管线横断面图;规划管线应用粗线表示,现状管线与规划管线线条应易于区分;

2、高压变电站、变电房、开关房、电信设备用房、水泵房、排水泵站、污水处理厂(站)、化粪池、燃气调压设施等管线设施的位臵、规模、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

3、管线规格、排水方向、坡度、主要控制节点的地面高程、管道高程;

4、管线设施的需求预测数据应分解到各组团或地块,以反映各设施点与其相应服务对象的关系;

5、规划道路、铁路、高压走廊、规划河道等各类规划控制线的控制坐标及宽度。

(九)总平面图尺寸标注及文字说明

1、拟建建(构)筑物与用地边界、用地边界、道路红线、河道蓝线、绿化绿线等及地块内部道路的相对距离,应标注外墙边(含外墙装饰挂板、玻璃幕墙)与上述

—2—

控制线的相对尺寸;

2、建(构)筑物间的距离,应标注外墙与外墙之间的净尺寸,其中,非平行布臵的建筑物应标注最近部位的距离;

3、相对距离的标注尺寸采用尺寸数据表示,数据精度控制在小数点后一位,实际控制尺寸应大于地形图测算尺寸0.5米。

4、绿化用地、室外停车场、底层架空层、顶层设臵阁楼或跃层、需要拆除的建筑等应用文字标明;规划建筑物的地下室:标注地下室墙体外缘与相邻建筑物、道路红线等的相对尺寸。

5、建设工程用地外相邻建(构)筑物及层数;

6、规划建筑物的平面形状按建筑物的最外墙边线用粗实线绘制;建筑物底层架空部分和地下室的范围用虚线表示,虚、实线有重叠的或图面难以表达清楚的用文字进行说明;规划建筑物的层数(含退层等变化层次的)用数字标注在建筑物的右上角;规划建筑物的高度标注在建筑右下角,表示方式为:H=XX.XXm;规划建筑的正负0标高标注在建筑中间空白处;在规划建筑物的正中标注建筑物的楼号,标注方式为:01幢,02幢,……。

规划建筑物以相邻现状建筑物、道路等为参照物进行定位,在总平面图上标注规划建筑物与相邻建筑物、道路等之间的方位关系及相对尺寸。在缺乏参照物的地方,可选择一幢主要规划建筑物以城市坐标进行定位,其它建筑物再据此通过相对尺寸定位。其他需以城市坐标进行定位的,应同时标注其与相邻建(构)筑的相对尺寸。

(十)对于分期建设项目总平面图的绘制要求

1、应划分各期建设的区域范围,注明建设时序;

2、分期公共及市政配套设施的名称或编号、位臵及规模;

3、分期建设建筑面积汇总表;

4、对未报待建的建筑用粗虚线绘制,并与报建项目有所区分。

(十一)建筑单体的平面图绘制内容及要求

1、注明各层建筑面积,标注房间、阳台等主要功能区的名称;

2、室内停车库应当标明车辆停车位、停车数量、车道、行车路线、转弯半径和坡度、出入口位臵及尺寸等,并注明有效停车面积;

3、注明轴线间尺寸、门窗洞口尺寸、外轮廓总尺寸、墙身厚度、柱(壁柱)截面尺寸、外墙装饰用挂板及玻璃幕墙外挑尺寸;

4、首层标注指北针、剖切线、剖切符号。

(十二)建筑单体的立面图绘制内容及要求

1、与平面图对应的各方向立面应绘制齐全,内部院落或看不到的立面可在相关剖面图上表示;

2、绘制立面外轮廓、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位臵,两端标注轴线编号;

—3—

3、标注建筑总高度、楼层位臵辅助线、楼层数及关键控制标高(女儿墙或檐口、建筑最高点等);

4、标注外墙面装饰材料名称及色彩。

(十三)建筑单体的剖面图绘制内容及要求

1、剖视位臵应选在内部空间较为复杂、具有代表性的部位;

2、标注建筑总高度、层高、门窗洞口、室内外高差、阳台栏杆高度;

3、标注阳台、飘窗及空调搁板的水平悬挑尺寸,标注外墙装饰用挂板及玻璃幕墙水平悬挑尺寸;

4、标注室内地面、楼面(含地下室)、屋面、阳台、平台、雨蓬、屋面檐口、女儿墙顶、高出屋面的建筑物及构筑物标高,主要出入口处室外地坪标高。

(十四)规划说明书

1、现状条件分析:

2、总体布局:包括方案特色构思、用地功能布局、建筑空间布局、环境景观设计、公建项目布局等;

3、绿地系统规划:包括绿地总面积、绿地分类、绿地布局等;

4、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包括路网结构、道路分级、停车场库布局、停车设臵标准、规划设臵的停车泊位数等;

5、竖向规划:包括现状地形介绍、竖向规划构思、室内外地坪标高设计、道路坡度、坡长、坡向、标高设计及地面排水坡向设计等;

6、公建配套设施规划:包括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居委会用房、幼儿园、经营性配套设施、儿童活动场地等规划条件要求配建的公共设施的规模和布局。

7、市政设施容量预测:计算方法、指标及计算成果:各类设施的数量、规模、用地(用房)面积及布局,管线系统和管线规划导则。

8、各类表格:包括规划用地平衡表、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公建配套明细表、建筑明细表等。

—4—

—5—

—6—

二、建筑设计方案内容深度要求

1、现状地形图

1)图纸比例为1/500至1/1000;

2)盖有原勘测单位的出图章。

2、绘制在现状地形图上的建筑工程总平面图

1)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

2)图纸比例为1/500或1/1000,制图单位为米;

3)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

(1)场地四界及周边规划控制线的坐标;

(2)规划控制线(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红线、城市绿地控制线、规划河涌控制线、风景区保护范围控制线、文物保护范围控制线等);

(3)拟建建筑的位臵(地下室、化粪池范围应以虚线表示),外围尺寸、层数、设计标高;

(4)拟建建筑退缩周边道路、相关建筑、河道、高压线、地物、名木古树及各类规划控制线的间距;

(5)相关的建筑、地物、名木古树等;

(6)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化布臵示意;

(7)经济技术指标(须有详细分类指标及总指标);

3、平面图

1)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签等;

2)图纸比例一般为1/100、1/150、1/200、1/300等(图纸幅面规格不宜超过2种),制图单位为毫米;

3)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

(1)各层面积数据、公建配套部分的面积数据、主要功能部分面积数据;各部分平面功能名称(属公建配套的应注明);

(2)停车库应标明车辆停放位臵、停车数量、车道、行车路线、出入口位臵及尺寸、转弯半径和坡度;

(3)墙、柱、门、窗、楼梯、电梯、阳台、雨篷、台阶、踏步、水池、无障碍设施、烟道、化粪池等;

(4)墙体之间的尺寸、柱距尺寸、外轮廓总尺寸;

(5)室外地坪设计标高及室内各层楼面标高;

(6)首层标注指北针、剖切线、剖切符号;

—7—

4、立面图

1)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比例尺、图签等;

2)图纸比例一般为1/100、1/150、1/200、1/300,制图单位为毫米;

3)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

(1)立面外轮廓、门窗、雨篷、檐口、女儿墙、屋顶、阳台、栏杆、台阶、踏步、外墙装饰;

(2)总高度标高(建、构筑物最高点),屋顶女儿墙顶标高,室外地坪标高;

5、剖面图

1)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比例尺、图签等;

2)图纸比例与立面图一致,制图单位为毫米;

3)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

(1)内墙、外墙、柱、内门窗、外门窗、地面、楼板、屋顶、檐口、女儿墙、楼梯、电梯、阳台、踏步、坡道、地下室顶板覆土层厚度等;

(2)总高度尺寸及标高、各层高度尺寸及标高、室外地坪标高。

—8—

初步设计文件深度要求

初步设计阶段图纸要求 一、按照国家规定的初步设计深度要求进行设计制图; (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初步设计建筑部分) 3.4 建筑 3.4.1 初步设计阶段,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 3.4.2 设计说明书 1 设计依据及设计要求 1)摘述设计任务书和其他依据性资料中与建筑本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 2)表述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抗震设防烈度,人防等级,防水等级及适用规范和技术标准; 3)简述建筑节能和建筑智能化等要求。 2 设计说明 1)概述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建筑层数、层高和总高度,结构选型和对设计方案调整的原因、内容; 2)简述建筑的功能分区,建筑平面布局和建筑组成,以及建筑立面造型、建筑群体与周围环境的关系; 3)简述建筑的交通组织、垂直交通设施(楼梯、电梯、自动扶梯)的布局,以及所采用的电梯、自动扶梯的功能,数量和吨位、速度等参数; 4)综述防火设计中的建筑分类、耐火等级、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安全疏散,以及无障碍,节能,智能化、人防等设计情况和所采取的特殊技术措施; 5)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能反映建筑规模的总建筑面积以及诸如住宅的套型和套数、旅馆的房间数和床位数、医院的门诊人次和住院部的病床数、车库的停车位数量等; 3 多子项工程中的简单子项可用建筑项目主要特征表(表3.4.2)作综合说明。 4 对需分期建设的工程,说明分期建设内容和对续建、扩建的设想及相关措施。 5 幕墙工程、特殊屋面工程及其它需要另行委托设计、加工的工程内容的必要说明。 6 需提请审批时解决的问题或确定的事项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7 必要的计算资料的说明简图。 3.4.3 设计图纸 1 平面图 1)标明承重结构的轴线,轴线编号,定位尺寸和总尺寸; 2)绘出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配件,如非承重墙、壁柱、门窗(幕墙)、天窗、楼梯、电梯、自动扶梯、中庭(及其上空)、夹层,平台、阳台、雨篷、台阶、坡道、散水明沟等的位置;当围护结构为幕墙时,应标明幕墙与主体结构的定位关系; 表3.4.2 建筑项目主要特征表 项目名称编号建筑类别耐火等级抗震设防烈度人防防护等级主要结构选型建筑层数、总高地上、地下分列建筑基底面积建筑总面积墙体地面楼面层面天窗门窗顶棚内墙面建筑构造及装修外墙面

建筑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文件深度()

二、建筑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文件深度 (一)设计总说明 1.总休说明 (1)设计依据 1)招标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名称及文号。如:政府有关审批机关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什、政府有关审批机关对项日例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确认书、规划审批意见书等。 2)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基础资料。如:地形、区域位置、气象、水文地质、抗震设防资料等初勘资料;水、电、燃气、供热、环保、通讯、市政道路和交通地下障碍物等基础资料。 3)招标人或政府有关部门对项目的设计要求。如总平面布置、建筑控制高度、建筑造型、建筑材料等;对周围环境需要保护的建筑、水体、树木等。 4)设计采用的主要法规和标准,采用国外法规标准应于注明。 (2)方案总体构思 方案设计总体构思理念,外形特点,建筑功能,区域划分,环境景观,建筑总体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2.设计说明 (1)总平面设计说明 1)场地现状和周边环境概况; 2)项目若分期建设,说明分期划分; 3)环境与绿化设计分析; 4)道路和广场布置、交通分析、停车场地设置、总平面无障碍设施等; 5)规划场地内原有建筑的利用和保护,古树、名木、植被保护措施; 6)地形复杂时应作竖向设计。 (2)建筑方案设计说明

1)平面布局、功能分析、交通流线; 2)空间构成及剖面设计; 3)立面设汁 4)采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及技术,若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如实陈述其适用性、经济性,说明有无相应规范、标准,若采用国外规范,说明其名称及适用范围并履行审查批准程序; 5)建筑声学、建筑热工、建筑防护、空气洁净、人防地下室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应说明拟采用的相关技术。 (3)主要经济设计指标; 注:1.当工程项目(如城市居住区)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规范时,技术经济指标的内容应按其执行。 2计算容积率时,按国家及地方要求计算。 3公共建筑应增加主要功能区分层面积表、旅馆建筑应增加客房构成、医院建筑增加门诊人次及病床数、图书馆增加建筑藏书册数、观演和体育建筑增加座位数、住宅小区方案应增加户型统计表。 (4)关键建造技术问题说明(必要时); (5)建筑结构系统方案设计说明 1)建筑结构设计采用的规范和标准,风压雪荷载取值、地震情况及工程地质条件等;

2016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 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要求

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要求 初步设计文件应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若为多家设计单位联合设计的,应由总包设计单位负责汇总设计资料。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说明、资料和图纸等部分。文件须装订成A3文本图册(大图可折成A3规格),并加盖建设方、设计方、报建人、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图章。设计文件上签字、盖章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文件应按:透视效果图、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设计人员名单(签名、盖章)、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对项目的历次批文复印件、设计总说明、分专业说明、分专业图纸等顺序装订(含设计概算)。各专业图纸须签字齐全。 文件的质量、内容和深度要符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筑工程除按建设部《关于批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通知》(建设〔1992〕102号)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设计说明部分应包括:总说明及建筑篇、结构篇、给水排水篇、电气篇(强电、弱电)、空调与通风篇、消防篇、人防篇、环境设计与保护篇、劳动安全篇、概算篇等各专业篇章说明。 l、设计总说明应包括:设计依据(各种文件、法规、地理、气候条件)、工程概况、工程设计的范围及规模、设计的特点及指导思想、交通组织及停车、园林绿化布置及指标、消防、环保、劳动保护、职业卫生、人防、建筑设计的原则和标准、室内外装修标准、设备、电气系统标准及用量组成、外部市政条件、节水节电等措施、生产工艺流程及特点、结构选型及特点、抗震设防、存在的问题、总指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概算投资额,水、电、建材消耗量)等。 2、建筑篇说明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况、场地条件及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交通环境设计、功能布局、水平及垂直交通设计、单位平面、立面、剖面设计,地下室及屋面防水措施、门窗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地面建筑基底面积、覆盖率、容积率、绿地率等)。 3、结构篇说明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况、工程地质概况、荷载取值、抗震设防烈度、结构安全等级及抗震等级、材料选用、结构设计(结构选型、基础

建筑方案设计深度的国家规范要求.doc

建筑方案设计深度的国家规范要求 1. 2.方案设计 2.1 一般要求 2.1.1 方案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对于涉及建筑节能设计的专业,其设计说明应有建筑节能设计专门内容; (2)总平面图以及建筑设计图纸(若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煤气调压站,应提供热能动力专业的设计图纸,具体见第 2.3.3 条); (3)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2.1.2 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封面: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扉页: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2.2 设计说明书 2.2.1 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如选址及环境评价报告、用地红线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立项报告的批文、设计任务书或协议书等; (2)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设计基础资料,如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地震基本烈度、区域位置 等; (4)简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设计的要求,如对总平面布置、环境协调、建筑风格等方面的要求。当城市规划等部门对建筑高度有限制时,应说明建筑物、构筑物的

控制高度(包括最高和最低高度限值); (5)简述建设单位委托设计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功能项目和设备设施的配套情 况; (6)工程规模(如总建筑面积、总投资、容纳人数等)、项目设计规模等级和设计标准(包括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装修标准等); (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及各分项建筑面积(还要分别 列出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建筑基底总面积、绿地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分室内、室外和地上、地下),以及主要建筑或核心建筑的层数、层高和总高度等项指标;根据不同的建筑功能,还应表述能反映工程规模的主要 技术经济指标,如住宅的套型、套数及每套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旅馆建筑中的客房 数和床位数,医院建筑中的门诊人次和病床数等指标;当工程项目(如城市居住区规划)另有相应的设计规范或标准时,技术经济指标应按其规定执行。 2.2.2 总平面设计说明。 (1)概述场地现状特点和周边环境情况及地质地貌特征,详尽阐述总体方案的构思 意图和布局特点,以及在竖向设计、交通组织、防火设计、景观绿化、环境保护等方面 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2)说明关于一次规划、分期建设,以及原有建筑和古树名木保留、利用、改造(改建)方面的总体设想。 2.2.3 建筑设计说明。 (1)建筑方案的设计构思和特点; (2)建筑群体和单体的空间处理、平面和竖向构成、立面造型和环境营造、环境分 析(如日照、通风、采光)等; (3)建筑的功能布局和各种出入口、垂直交通运输设施(包括楼梯、电梯、自动扶 梯)的布置; (4)建筑内部交通组织、防火和安全疏散设计; (5)关于无障碍和智能化设计方面的简要说明; (6)当建筑在声学、建筑防护、电磁波屏蔽以及人防地下室等方面有特殊要求时, 应作相应说明; (7)建筑节能设计说明:

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景观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总则 1.1.为了加强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我司特参考建设部2003年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并且结合景观设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环境景观设计的土建专业、植物专业、给排水专业与电气专业的设计文件的编制。 1.3.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符合国家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 1.4.本规定从2006年10月1起开始执行。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一般规定 1.1.初步设计应以已批准的方案设计为依据进行编制,并满足方案设计要求。内容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目录、设计说明、图纸。 1.2.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a.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b.能编制工程概算书。 c.应包含主要的设备或材料表。 2.设计深度细则 2.1.封面:包含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2.设计总说明 a.工程概况:包含工程名称、建设地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b.设计主要依据。 设计中贯彻的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政策 建设单位批准确认的方案设计文件 建设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 采用的相关设计规范 c.技术措施。包含土建,植物,水电等各专业总说明。 d.其他说明:特别情况的说明或对图纸文件及制图标准的补充与说明。 景观土建 2.3.※总平面图(当工程场地复杂,地形变化大,涉及到场地内地形地物可能

会保留或者加以利用的时候必须作此图) a.保留原地形地物,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名称及关键标高。 b.建设用地红线。 c.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贮水池、化粪池等隐蔽工程) 的位置、名称、层数。建筑物室内外标高值,重要点坐标值。 d.景区、景点、场地的划分;景观建筑、小品、设施、水体、道路、停车 场、挡墙的平面布置;景区、景点和景物的名称。 e.主干道路中心线及标高值和坐标值。 f.主要场地标高。 g.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h.绿地表示:除有特殊意境(树阵,林荫大道, 景观大树等)的用植物图 例表示以外,其他绿地一律填充成草地。 i.表示出主要场地的铺装大致分割。 j.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k.总平面图例:建筑、道路、水体、绿地等 2.4.景观总平面布置图 a.以突出景观设计内容为主要目的。 b.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 c.建设用地红线。 d.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贮水池、化粪池等隐蔽工程虚线表示)的位置、名称、层数。建筑物室内外正负零标高值。 e.景区、景点、场地的划分;景观建筑、小品、设施、水体、道路、停车场、挡墙的平面布置;景区、景点和景物的名称。 f.主干道路中心线及标高值。主要场地标高。 g.绿地表示:除有特殊意境(树阵,林荫大道, 景观大树等)的用植物图例表示以外,其他绿地一律填充成草地。 h.表示出主要场地的铺装大致分割。 i.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j.当无2.3条规定的总平面图的时候,本图中必须加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k.总平面图例:建筑、道路、水体、绿地等 2.5.总平面图索引图(或分区图) a.以清晰表现图纸分区为主要目的。 b.在景观总平面图基础上加分区索引。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内容和深度要求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内容和深度要求 一、初步设计的深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1、设计方案的比选和确定; 2、土地征用; 3、主要材料设备定货; 4、投资的控制; 5、施工图设计的编制; 6、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7、施工准备和生产准备等。 总概算是初步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必须准确地反映设计内容和设计标准,其深度应满足控制投资计划安排和筹集资金的要求。 二、初步设计文件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方面的文字说明和图纸: 1、大中型工业建设项目 (1)设计依据; (2)设计指导思想; (3)建设规模; (4)产品方案; (5)工艺流程; (6)主要设备选型及配置; (7)总图运输; (8)主要建筑、构筑物; (9)公用、辅助设施; (10)新技术采用情况; (11)主要材料用量;

(12)外部协作条件; (13)占地面积和土地利用情况; (14)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 (15)抗震和人防措施; (16)劳动保护及职业安全卫生; (17)生产组织和劳动定员; (18)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19)建设顺序和期限; (20)总概算等。 在编制设计文件中需有下列专项篇章:环境保护篇章、消防安全篇章、劳动保护篇章、水土保持篇章、节能篇章等。 2、民用建筑项目 (1)1:2000的建筑位置图,取得使用权土地范围内的建筑总平面布置及环境设计图(1:500),含建筑物及构筑物位置、名称、出入口、停车车位安排(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交通组织、环境保护、消防布局、绿化及竖向布置、拟建建筑物日照分析及对周围现状建筑的影响分析意见等。 (2)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初步设计的平、立剖面图(主要平面1:100,其它不小于1:200)。平面应注明轴线尺寸及总尺寸,剖面应注明分层尺寸及总高度。 (3)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设计,含基础类别、结构体系、抗震措施、施工方法、沉柱或沉降或施工对地块外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等的影响分析及防护措施等。

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编制及深度要求

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编制及深度要求 第一部分概述 按照管理本部的设计管理流程要求,概念性方案设计是承接项目和产品的设 计阶段,概念性方案设计在概念性方案设计任务书和项目产品建议问题总结的基 础上,设计思路应具有延续性、探索性、独创性和挑战性。 1.方案设计文件编制的目的和特点 a)概念性方案阶段的任务包括以下两大方面: i.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设计管理模式,起主要工作成果体现在 设计任务分解清单和设计费用预算、项目设计总体控制计划以及设 计单位的筛选;有关项目设计总体控制计划的编制要求可以参照《项 目规划设计分析成果标准》相关章节执行; ii.通常意义上的概念性方案设计。对概念性方案设计本身的要求可以参照本文执行; b)概念性方案可以根据需要结合当地政府报批所需的修建性详规设计,概 念性方案深度以修建性详规深度为参照依据。设计内容在体现概念性方 案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应围绕修建性详规、场地分析和住宅单体选型 的要求进行,表现手法可根据报批或者项目具体需要灵活确定。 c)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单位或分公司规划设计部提供的: i.设计单位提供的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应以构思分析草图、场地分析 草图、住宅单体风格以及户型选型示意图和总平面设计构思图纸为 主,辅以对整体概念构思的的简要设计说明; d)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以说明如何实现甲方策划意图和设计的整体构思为 主,结合政府报批要求及公司内部要求可以采用灵活的表现手法,为充 分展示设计意图、特征和创新之处,可以有分析图草图、总平面及单体 建筑图、透视图,还可根据项目需要增加模型、电脑动画、幻灯片等。

2.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的内容与编排 概念性方案设计应包含以下两大组成部分,分别由设计单位和分公司规划设计部提供。 a)设计方应该提供概念性方案构思说明书、设计图纸、透视图三部分,编 排顺序为: i.封面:写明方案名称、设计单位、设计年月; ii.扉页:注明方案编制单位的行政和技术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概念性方案设计人,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以上人员需加注 专业技术职称,本部分必要时需附透视图或者模型照片; iii.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目录; iv.概念性方案构思说明:由总说明和各专业构思说明组成;具体要求可参照国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设计说明格式,并应考虑增加结合项 目实际情况的设计内容说明; v.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指总建筑面积、容积率、各分类建筑面积、各类住宅每户单元建筑面积等;设计单位应该完成《概念设计任务 书》中的各类统计表格。同时,分公司规划设计部负责人应该审核 上述数据的真实性; vi.设计图纸:主要由规划总平面图、以及道路、竖向、管线、绿化景观、土方平衡等总图类图纸,以及建筑专业图纸组成,可参见第二 部分概念性方案图纸目录; b)分公司设计部应对概念性方案做出完整的书面评估意见; c)如设计合同以及设计任务书中有特别的约定,其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按 照招标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3.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的规格与装订 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主要是公司内部根据本规定或者设计任务书的约定制作,以下为主要编制原则: a)一般项目应按设计说明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设计图纸、分析说明, 共四部分。复杂项目每部分可以独立分册装订;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年版完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 深度规定年版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初步设计文件资料编制深度规定

3.1.1初步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2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工程概算书。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 【条文说明】关于初步设计文件是否单列消防、环保等容的专篇的问题,在修编时进行了专门的研究。为了确保设计文件中各专业容的完整性,或避免设计文件中有关容的重复,本规定不要求初步设计文件单列消防、环保等容的专篇。 3.1.2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6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 注:1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

2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图纸总封面的要求见4.1.2条。 3各专业负责人的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3.2设计总说明 3.2.1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1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 2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4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6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3.2.2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围 1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2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承担的设计围与分工。 3.2.3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1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目录 1 总则 (1) 2 方案设计 (2) 2.1 一般要求 (2) 2.2 设计说明书 (2) 2.3 设计图纸 (6) 3 初步设计 (8) 3.1 一般要求 (8) 3.2 设计总说明 (8) 3.3 总平面 (9) 3.4 建筑 (11) 3.5 结构 (14) 3.6 建筑电气 (17) 3.7 给水排水 (20) 3.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4) 3.9 热能动力 (26) 3.10 概算 (28) 4 施工图设计 (30) 4.1 一般要求 (30) 4.2 总平面 (30) 4.3 建筑 (32) 4.4 结构 (36) 4.5 建筑电气 (43) 4.6 给水排水 (46) 4.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0)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年3月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质设[2002]07号文,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北京城建设计研究院和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参编,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进行修编。专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防洪、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及投资估算和概(预)算文件。修编的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三部分。 在修编过程中,总结了设计单位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的意见,对1993年建设部城建司发布的《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中设计文件组成和深度进行了修编,以保证设计质量,使设计文件规范化。 本规定由国家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解释。其中:燃气、热力网工程由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城市轨道工程由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包琦玮李艺郄燕秋傅连合 刘德昭李永威冯继蓓冯爱军 陈奇法俞惠文邓昭瑜

建设部文件 建质[2004]16号 关于颁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 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单位)等单位编制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同时废止。 附件: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2004年2月2日印发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要求

建筑初步设计 3.1一般要求 3.1.1初步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2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工程概算书。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 【条文说明】关于初步设计文件是否单列消防、环保等内容的专篇的问题,在修编时进行了专门的研究。为了确保设计文件中各专业内容的完整性,或避免设计文件中有关内容的重复,本规定不要求初步设计文件单列消防、环保等内容的专篇。 3.1.2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6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 注:1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 2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图纸总封面的要求见4.1.2条。 3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3.2设计总说明 3.2.1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1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 2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4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6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3.2.2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 1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2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2.3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1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2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3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3.2.4总指标 1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2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建筑设计图纸表达 (方案设计深度)

建筑设计图纸表达(方案设计深度) 注:下列信息并不全面,仅供参考。 参考资料:《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总图制图标准》、《建筑制图标准》 总平面图 1.应表示的内容 1)场地的范围:表示出用地红线、道路红线 2)场地内及四邻环境的反映(四邻原有及规划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场地内需保留的建筑物、古树名木、 历史文化遗存、现有地形与标高、水体、不良地质情况等) 3)场地内拟建道路、停车场、广场、绿地及建筑物的布置,并表示出主要建筑物与用地界线(或道路红 线、建筑红线)及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 4)拟建主要建筑物的名称、出入口位置、层数与设计标高,以及地形复杂时主要道路、广场的控制标高。 5)指北针或风玫瑰图、比例。 2.表达的规范性 1)线型要求参见《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2)总图中的坐标、标高、距离宜以米为单位,并应至少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不足时以“0”补齐。 3)总图应按上北下南方向绘制。根据场地形状或布局,可向左或右偏转,但不宜超过45°。 4)总图中标注的标高应为绝对标高,如标注相对标高,则应注明相对标高与绝对标高的换算关系。 3.表达的表现性(非实际工程制图适用) 1)一般原则:各种表现性的表达手段不得影响各项规定内容的规范性表达 2)阴影:为了更直观反映建筑体量的高差关系,可以在总图上表示建筑阴影。投影角度应符合某时刻真实日照角度,投影区域不宜过大,应呈半透明。 3)色彩:一般不必要。需要时,可以表达对象的真实色彩,或用色彩区别场地内建筑与周围建筑。 4)切忌把总图当作分析图使用,而使用多余的符号、标注、色彩。方案的各种特性应该由各种分析图表达。

规划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附表(一) 建设用地总平面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文件编制要求(试行) 序号图纸图纸内容图纸比例 1 规划说明书说明工程的规划设计依据;用地现状的条件分析;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用地布局;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道路和绿地、消防、环保系统规划;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包括:总用地面积、净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分项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平均层数、各类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面积(居住区、小区、组团公共绿地面积单列)、绿地率、停车面积、停车率(地面、地下分开)、人防地下室的面积、居住的总户数、总人口、配套设施明细表。 2 建设用地位置图标明工程项目位于城市中的位置以及和周围地区的关系。1: 2000 3 建设用地现状图标明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工程管线及各类用地内建筑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等,并标明用地红线图、道路红线、河道蓝线、绿地绿线及其他市政设施控制线。1: 500 4 规划总平面图标明用地边界折点坐标;标明规划建筑、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河湖水面的位置和范围,确定主要出入口方向;相邻道路红线、道路名称和宽度;道路中心线与建筑红线距离;建筑物后退红线距离;与周边现状建筑物、规划建筑的相对关系和建筑间距;周边现状建筑、规划建筑的层数、性质及高度;拆迁范围和应拆除的建筑;道路中心线交点标高、地下室范围、地下室坡道出入口等,以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公用市政配套设施和消防设计,如:小学、幼儿园、公共停车场、公厕、居委会、垃圾收集点、二级生化设施或化粪池、煤气站、变配电间(所)、消防水池等等的位置。1: 500 5 重要地段的空间 分析、城市设计 分析图沿街单体建筑标准层平面图、单体建筑平面图、立央图、剖面图(建筑总高度)、彩色效果图、表达设计意图,反映空间环境,视线分析,景观效果。1: 200 以上 6 绿化规划图标明各种绿地位置、面积、尺寸。1: 500 7 道路交通规划图标明道路的红线位置、横断面,道路交叉点坐标、标高、停车场用地界线。 8 竖向规划图标明道路交叉点、变坡点控制高程,室外地面规划标高。1: 500 9 单项或综合工程 管网规划图标明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的平面位置、竖向位置,各种管道总进出管的管径、位置,主要控制点标高,以及有关设施和构筑物位置、容积。1: 500 附表二 单项工程建筑设计方案文件编制要求(试行) 序号图纸名称图纸内容图纸比例 1 方案设计说明说明工程的设计依据,设计宗旨。用地规划技术指标、建筑经济指标。结构选型设计、消防、人防、环保、给水排水、电气、电讯、空调通风等及其与城市环境的关系。 2 工程区域位置图表明工程项目位于城市中的位置。1:2000 3 总平面图表明工程区内建筑物总平面规划布置,道路、绿化、环保、消防等设施的布置(包括周边30—50m范围内现状地物地貌)。1:500 4 消防系统平面图表明消防通道、宽度、流线、出入口位置、距离、消防登高面的布置及建筑物内消防出入口与室外消防通道的联系方式等。1:500 5 绿化系统平面图表明绿地位置、面积、尺寸等。1:500 6 交通系统平面图表明人流、车流出入口位置,用地内部车道组织、室内外停车场(库)位置,面积、车位数,用地内部交通系统与城市交通系统的关系等。1:500 7 环保系统平面图表明室内垃圾集散间位置、室外垃圾收集点位置及运出通道,二级生化处理设施或大型化粪池位置、面积、尺寸以及排污管道设施走向等。1:500 8 人防系统平面图表明室内人防工程位置、面积、等级、室内外出入口位置、尺寸等。1:500 9 建筑单体或群体 彩色渲染图建筑单体或群体彩色渲染图,重要的或大型建筑必须制作模型。 10 建筑方案图平面、立面、剖面图,平面设计应包括配套设施用房。1:100或 1:200 11 竖向布置图室内外设计标高及场地标高1:500 12 管线综合各管线的平面布置,注明各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和管线间距,市政管线接入点的位置。1:500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管理,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设计。 第1.0.3条设计文件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各阶段设计文件要完整,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图纸要准确清晰,整个文件经过严格校审,避免“错、漏、碰、缺”。 第1.0.4条在项目决策以后,建筑工程设计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设计阶段。大型和重要民用建筑工程,在初步设计前,应进行设计方案优选。小型和技术要求简单建筑工程,可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 第1.0.5条在设计前应进行调查研究,搞清与工程设计有关基本条件,收集必要设计基础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第1.0.6条设计文件内容与深度 一、初步设计 1.初步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和工程概算书等四部分组成,其编排顺序为: (1)封面 (2)扉页 (3)初步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图纸 (6)主要设备及材料表 (7)工程概算书 在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应对本专业内容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问题解决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技术上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上合理性,并将其主要内容写进本专业初步设计说明书中;设计总负责人对工程项目总体设计在设计总说明中予以论述。 为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进行必要内部作业,有关计算书、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资料、方案比较资料、内部作业草图、编制概算所依据补充资料等,均须妥善保存。 2.初步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审批要求: (1)应符合已审定设计方案; (2)能据以确定土地征用范围; (3)能据以准备主要设备及材料; (4)应提供工程设计概算,作为审批确定项目投资依据; (5)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 (6)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 二、施工图设计 1.施工图设计应根据已批准初步设计进行编制,内容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或首页)、图纸、工程预算书等。

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要求(修订)样本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民用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图纸深度规定 ( 修订版)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二○○九年十一月 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要求

一总平面 1、区域位置图( 根据需要绘制) 2、总平面图 1) 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 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 或定位尺寸) , 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 3) 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 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 和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建筑间距。 4) 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 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生化池等隐蔽工程用虚线表示) , 其中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应标注坐标( 或定位尺寸) 、名称( 或编号) 、层数; 总平面图中应准确表示建筑物外轮廓线。 5) 道路、广场的主要坐标( 或定位尺寸) , 停车场及停车位, 必要时加绘交通流线示意; 6) 绿化、景观及休闲设施的布置示意, 围墙、大门的布置图。 7) 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9) 说明栏内注写: 尺寸单位、比例、地形图的测绘单位、日期、坐标及高程系统名称( 如为场地建筑坐标网时, 应说明其测量坐标网的换算关系) , 补充图例及其它必要的说明等。 3、消防分析图 ( 1) 在已完成的总平面布置图上表示, 主要内容为消防车道的宽度、坡度、转弯半径、尽端车道的回车场( 高层为18m×18m小高层为15m×15m) , 消防扑救场地范围及坡度, 范围: 建筑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的长度, 场地进深高层围18m, 小高层可15m, 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场地坡度不大于5%。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方案设计部分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方案设计部分) 2016年11月

2 方案设计 2.1 一般要求 2.1.1 方案设计文件。 1 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对于涉及建筑节能、环保、绿色建筑、人防等设计的专业,其设计说明应有相应的专门内容; 2 总平面图以及相关建筑设计图纸(若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燃气调压站,应提供热能动力专业的设计图纸,具体见2.3.3条); 3 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2.1.2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 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2.1.3 装配式建筑技术策划文件。 1技术策划报告,包括技术策划依据和要求、标准化设计要求、建筑结构体系、建筑围护系统、建筑内装体系、设备管线等内容; 2技术配置表,装配式结构技术选用及技术要点; 3经济性评估,包括项目规模、成本、质量、效率等内容; 4预制构件生产策划,包括构件厂选择、构件制作及运输方案,经济性评估等。 2.2 设计说明书 2.2.1 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 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如选址及环境评价报告、用地红线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立项报告的批文、设计任务书或协议书等; 2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 设计基础资料,如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抗震设防烈度、区域位置等; 4 简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设计的要求,如对总平面布置、环境协调、建筑风格等方面的要求。当城市规划等部门对建筑高度有限制时,应说明建筑、构筑物的控制高度(包括最高和最低高度限值); 5 简述建设单位委托设计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功能项目和设备设施的配套情况; 6 工程规模(如总建筑面积、总投资、容纳人数等)、项目设计规模等级和设计标准(包括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装修标准等); 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及各分项建筑面积(还要分别列出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建筑基底总面积、绿地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分室内、室外和地上、地下),以及主要建筑或核心建筑的层数、层高和总高

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精编版]

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精编版] 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目录 一、总则 二、方案设计 2.1 方案设计文件包括内容 2.2 设计说明

2.2.1 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2.2.2 场地概述 2.2.3 总平面设计 2.3设计图纸 2.3.1 场地现状图 2.3.2 总平面图 2.3.3 功能分区图 2.3.4 种植设计总平面 2.3.5主要景点放大平面图 2.3.6主要景点的立面剖面图或效果图 2.3.7景观建筑构筑物方案设计。 2.3.8 景观标识小品设施及灯具设计 2.3.7设备管网与场地外线衔接的必要文字说明或示意图。 三、初步设计 3.1 一般要求 3.1.1 初步设计文件包括内容 3.1.2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程序 3.2 设计总说明 3.2.1 园林景观专业 3.2.2 给水排水专业 3.2.3 电气专业 3.3 设计图纸

3.3.1 园林景观专业 1、总平面图 2、总分区索引图 3、总平面放线设计图 4、竖向布置图 5、总平面铺装索引图 6、水系放线图 7、道路放线图 8、分区平面图及索引图 9、分区放线平面图 10、分区竖向设计图 11、铺装设计图 12、种植平面图 13、水景设计图 14、园林景观建筑、小品设计图3.3.2 给水排水专业 3.3.3 电气专业 3.3.4 图纸增减 四、施工图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 施工设计文件需要满足的要求4.1.2 总封面应标明以下内容 4.2 园林景观专业

4.2.1施工图阶段景观专业设计文件包括内容4.2.2施工设计文件顺序 4.2.3图纸目录 4.2.4施工图设计说明 4.2. 5.园林专业图纸内容 1、总平面图 2、总平面分区索引图 3、总平面放线设计图 4、总平面竖向布置图 5、总平面铺装索引图 6、种植设计图 7、水系放线图 8、道路放线图 9、分区平面图及索引图 9、分区放线平面图 10、分区竖向设计图 11、铺装详图 12、景观节点详图 13、其它详图 (一)、水景详图 (二)、铺装详图 (三)、景观建筑、小品详图 4.2.6 图纸增减 4.3 结构专业 4.4 给水排水专业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