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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考主观题真题

2020年法考主观题真题
2020年法考主观题真题

2020年法考主观题真题

一、理论法(32分)

结合法治在社会发展中的统筹作用,谈谈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疫情防控中的作用。

答题要求:

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不得分;

2.观点正确,表达完整、准确;

3.总学数不少于600字

免费领取2020法考真题答案

二、刑法(34分)

刘某和任某在两人砍伐国有森林的林木1200株,放置一旁种植沉香树。森林公安局侦查员王某发现了刘某和任某的行为,但是因其与刘某系同学关系,碍于面子就此作罢。王某以此事为由找刘某帮自己装修房子, 给了刘某50万元,但是要求装修要用到100万元。刘某找某装修公司进行装修,装修实际费用120万元,但是刘某只给装修公司的负责人钟某100万元,当钟某向刘某再要20万元的时候,刘某对钟某说:“装修房子的主人是混黑社会的,如果你还坚持要

20万元,他可能捣毁你的公司”。钟某害怕,不敢再要。随后刘某告知王某装修费用花了120万,王某听到后说"太贵了",只给了刘某10万。

高某和洪某喜欢爬山,到了国家森林,看见沉香树,于是准备盗窃砍伐,被刘某发现,洪某逃跑。高某为窝藏已砍沉香,威胁刘某:如果还要追回这些沉香,将向国家林业部门举报刘某砍伐的事情。刘某害怕, 不再追要。高某遂拿走沉香木,价值2万元。

后有人举报,林业局工作人员赵某和郑某前往检查。刘某和任某实施暴力阻拦,赵某和郑某反击互相殴打。导致赵某轻伤,但无法查清是谁所致。导致刘某重伤,系赵某和郑某所为,但无法查清是谁所致;导致任某轻伤,系刘某要打击郑某,打击错误结果导致打到了同伙任某。

分析刘某、任某、王某、高某,洪某、赵某和郑某的行为性质,说明理由。(如有不同处理意见,请分别说明)

三、刑诉法(30分)

林某明知洪某(已刑罚)实施犯罪,而为其提供网游网站,并将玩家充值到游戏里的1.2万元转走。

林某明知张某(已刑罚)实施犯罪,而为其提供钓鱼网站,并将窃取玩家账号和密码,将账户内的资金转走。

甲市B区公安局侦查后,认为林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网站,构成帮助犯,并将案件移送甲市B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市B区向甲市B区法院提起公诉。

本案证据有物价局出具的价格认定书、供述、讯问录音录像、邀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鉴定意见发表了意见等。

1、本案属于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如何确定管辖?

2、犯罪嫌疑人供述笔录与讯问时的录音录像有本质性差异,法院应该以哪个为准?讯问录音录像能否作为认定案件的依据?

3、价格机构出具的价格认定书,属于何种证据类型,是否可以作为本案证据?

4、针对电子证据的收集,法院应审查哪些内容?

5、检察院举证、质证的方式?

6.专家辅助人对鉴定报告提出的意见其性质属于什么?是否可以作为案件认定依据?法院应如何处理?

四、民法民诉法(56分)

西上市东河区的甲公司有股东自然人A和B ,公司名下在南下市北山区有一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正在准备拆迁。东下市西河区的乙公司是北上市南海区明达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房地产业务。A和B以个人的名义找到乙公司,与乙公司协商, A和B以该地块的使用权出资,设立承接该开发的项目公司,达成《协议》约定:①以乙公司为项目运营的商事载体;②AB不涉及乙公司管理事务,包括投资、以土地使用权设定质押等;③AB可以分得40%(各20% )的房产;④AB分得房产后,即应无偿转回乙公司名下;⑤如因履行协议过程中

发生争议,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对股权进行了变更,并根据股权的调整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乙公司将该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了丙公司,融资租赁2台铲车。为获得更多融资款,乙公司将公司动产向丁公司设定了动产浮动抵押,并办理了登记,为实现担保物权,丁公司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找来了自然人C和D为提供连

带保证。

后在经营过程中,乙公司将2台铲车卖给了自然入E,并获得1950万元货款。后因为铲车的质量问题和设计缺陷,E一直与乙公司交涉未果。

乙公司为体现自己落实《民法典》中的营利法人社会责任.,承诺每年向“青少年成长基金”捐款1000万元,并在媒体上宣传。

为获取更多融资款6 与戊信托商签订协议,由担保人子和抵押人丑(以其价值1500万元的房子抵押,已办理抵押登记)提供担保,但子和丑并不知道对方的

存在。

楼盘建成之后,乙公司陆续对外销售了大概15%的房屋。自然人F购买房屋后发现房屋的面积、容积率、配套设施均与宣传有很大差距。

A和B发现乙公司大规模融资,又迅速对外销售房产产生怀疑。向法院起诉乙公司违约,后在诉讼中撤回起诉。后乙公司经营不佳, A和B申请将乙公司进行重整,要求乙公司给予约定的40%的房款。

1.公司的债权人能否直接请求股东A、B承担责任,为什么?

2.2.A、B得起诉乙公司要求其交付40%的房屋,由哪个(些)法院管辖?

3.A、B能否主张撤销乙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

4.乙公司的债权人是否有权直接主张撤销乙公司向“青少年基金会”捐款?乙公司是否能够任意撤销对“青少年基金会"的捐款?

5.自然人E针对2台铲车质量问题和设计上的缺陷,应该向谁主张权利?主张何种责任?

6.丁公司对2台铲车的抵押权能够对抗E的?乙公司到期无法偿还借款,丁公司应如何行使其担保物权?

7,乙公司到期无法偿还借款成公司应如何行使其担保物权?丑代乙公司向戊公司支付相当于其提供的抵押房产价值的1500万元后,其是否可以向子主张权利?

8.自然人E可否基于房屋面积、结构设计等与宣传内容不符事宜,主张《消法》的三倍赔偿责任?

9.A、B对乙公司申请重整后,要求取回40%的房屋的主张是否能获得支持?

10.鉴定的启动方式及鉴定机构确定?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应如何处理?

五、行政法(选做,28分)

位于乙区的黄某有一房屋用于经营(个体工商户),甲市政府决定拆迁,为拆迁事项有序推进,成立乙区拆迁管委会,乙区政府与乙区管委会签署协议《拆迁授权委托书》,由管委会负责拆迁具体事宜。黄某与管委会就其房屋估价260万元,双方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约定:“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甲市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后黄某认为房屋价值应为300万元,遂向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黄某要求甲市政府公开(或提供)拆迁补偿人的补偿事项信息,甲市政府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拒绝公开。

根据案情回答(如有不同处理意见,请列明) :

1.本案的原告是谁?为什么?

2.本案的被告是谁?为什么?

3.《拆迁补偿协议》是否属于行政协议?

4.本案约定的仲裁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5.如何确定本案的起诉期限?

6.甲市政府以涉及第三人隐私为由拒绝黄某的公开申请的行为是否合法?

六、商法(选做,28分)

甲有限责任公司,有股东5人,分别为郑一、关二、刘三、工会,持股比例分别为*%、 26%、 8%、*%。工会已登记为法人,代表甲公司全体职工持股。郑一担任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关二任总经理。工会委派曹四、谢五任甲公司董事,与郑一、关二、刘三共同组成董事会。

职工股东曹四将其股权对外转让给赵七,未告知工会。后工会知情后,召开全体职工会撤销曹四董事的委派。

后甲公司有意让增资3000万,拟定的增资方案为全部增资均由乙公司认缴, 出资款分三期实缴,第一期在合同签订后支付200万,第二期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后支付800万,剩余出资在*支付,增资后乙公司持有甲公司60%的股权。甲公司针对上述增资事宜召开股东会, *全体职工股东参加:①关二不同意本次增资;②刘三主张优先认购500万增资;③持股0.5%的职工股东黄十一主张按其现有持有的股权优先认购增资;④其他股东同意上述增资方案。股东会最终决议通过该增资方案(同意人所占股权比例为73.5%)。后乙公司登记为甲公

司股东,并依约实缴前两期出资。后乙公司委派到甲公司的董事善八,在乙公司的指示下与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丙公司签订无息借款700万元的合同,借款期限为8年。

后乙公司经营陷入困境,一年多以来,乙公司与甲公司原有股东因经营理念不合等原因,矛盾剧增。后甲公司原股东在未通知乙公司的情况下,召开股东会,通过解除乙公司股东资格的股东会决议。

问题:

1.职工股东曹四将其股权对外转让给赵七的行为,效力如何?

2.工会召开全体职工会撤销曹四董事的委派是否产生曹四董事资格丧失的效力?

3:甲公司针对增资的股东会决议,效力如何?

4.刘三、黄十一关于增资认缴的主张,是否可以获得支持?

5.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效力如何?

6.解除乙公司股东资格的股东会决议,效力如何?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含答案) 本页内容如与考试试卷有出入的,以考试试卷为准;本页试题的题序或选项顺序与考生使用的试卷不同的,以试题选项内容为准。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主义为本质属性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识形态属性,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 A.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B.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进程中的重大突破 C.为中国走独特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造了理论前提 D.是建立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正确判断 2.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法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关于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 B.在评价尺度上,要坚持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C.在法的作用上,要构建党委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 D.在法的成效上,要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与统一 3.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但目

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 A.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 B.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 C.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 D.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关于公平正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人类一切法律都维护公平正义 B.不同的时代秉持相同的正义观 C.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 D.严格执法等于实现了公平正义 5.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之一,社区网格化管理是根据各社区实际居住户数、区域面积大小、管理难度等情况,将社区划分数个网格区域,把党建、维稳、综治、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信访等社会管理工作落实到网格,形成了“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专群结合、各方联动、无缝覆盖”的工作格局,以此建立社情民意收集反馈机制和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关于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创新社会管理,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社会管理创新主要针对社会管理领域的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 B.大调解格局是一种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 C.社会管理创新要求建立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系

法考客观题和主观题哪个难

法考内容主要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大多数考生复习时过于偏重客观题的复习而忽略了主观题的研究,其实相较于客观题,主观题的难度也是很大的。那么到底主观题比较难还是客观题比较难呢? 其实主观客观难度差异不大,无论是主观题,还是客观题,解题时所要用到的知识点是一样的,只是考查形式不同。客观题由于有选项指引,主要考察考生的识别能力,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即可;而主观题就完全不一样了,除需要考生认定案件事实、定性法律关系外,还需要组织语言,论证说理,并将之转化为书面文字,形成规范的书写表达加以呈现。所以,主观题不是难在考点上,而是难在组织语言和书写上。具有主观题可考性的知识点范围比较集中,考生在备考中一定要做到突出重点,大胆放弃一些不大具有可考性的内容,如三国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等,从而提高备考效率,攻克法考主观题。 攻克法考主观题的策略: 1.务实基础知识

法考主观题的考生分为两部分: ⑴通过了2019年法考客观题的考生; ⑵2018年已经通过法考客观题而未通过当年法考主观题的考生。 相信这两类考生的基础知识应该都掌握得不错,但是还要继续务实巩固,毕竟准备法考就是一个与遗忘作斗争的过程,内容太多,只有不断重复才能将知识保温。 2.训练认定法律事实、定性法律关系的能力 以民法为例,民事法律事实包含行为和事件,而行为又进一步分为民事法律行为(如合同行为等)和事实行为(如侵权行为),事件又进一步分为自然事件(如地震等)和社会事件(如战争等)。而民事法律关系无非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人身关系进一步分为人格权关系和身份权关系,财产关系进一步分为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在这一过程中,一定要确定好各法律关系的主体,因为只有成为该法律关系的主体,才有资格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 3.训练用法言法语来表述结论的能力 从了解到的考生的答题情况来看,容易失分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⑴法律关系定性,未准确掌握民法相关规范与原理,迷失在命题人设置的重重陷阱中,一旦定性错误就会导致整个问题的回答满盘皆输; ⑵对“理由”或者“为什么”的阐述未能掌握民法的特定概念和学术用语的规范使用,在掌握知识的情况下未使用“法言法语”; ⑶未掌握主观分析题的考查方式,虽然能够准确地得出结论,但却不知如何说明理由导致失分。

2019 历年浙江省政治学考真题主观题汇总

37.随着全球化深入发展,中美经济联系日益密切,2017年,两国双边货物贸易为5837亿元,中国成为美国增长最快的出口市场和最大的进口来源地,对美出口总额约占中国对外出口的19%和GDP的4%。中美经贸往来对各自的经济增长、劳动就业、消费者福利和经济结构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全球经济稳定和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然而,2018年3月以来,美国特朗普政府多次对自中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致使中美贸易摩擦上升为贸易战。对此,中国政府在积极寻求与美方协商解决贸易摩擦的同时,对美国强加的贸易战非常明确地表达了立场:“不愿打、不怕打、必要时不得不打”。 结合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联系《经济生活》中“经济全球化的影响”的知识,分析中国“不愿打”贸易战的原因。(6分) (2)根据材料提供的信息,说出中国“不怕打”贸易战的原因。(2分) (3)运用《政治生活》中国家利益的知识,分析中国“必要时不得不打”贸易战的原因。(4分) 评分标准: (1)经济全球化推动生产力发展(1分,突出“生产力”),促成了贸易大繁荣、投资大便利、人员大流动、技术大发展(1分,四个“大”写出任意两个“大”才可得1分,可用“促进了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流动”代替),为世界经济增长提供了强劲动力(1分,突出“强劲动力”,可用“为各国经济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代替)。[3分]不打贸易战,能够继续发挥经济全球化的积极作用,能够延续或增进中美两国经贸往来,有利于促进世界经济发展(2分,不打贸易战的积极作用要紧密结合材料不可杜撰,“能够继续发挥经济全球化的积极作用”、“增进中美两国经贸往来”、“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答出任意两句得2分)。反之,只会使中美两败俱伤,且殃及世界(1分,只要点出打贸易战的消极作用就可得1分)。(说明:在不写原理的情况下,无论答出几点积极作用或几点消极作用,均得1分;作答既有积极作用又有消极作用的也只能得2分)[3分] (2)美国发动的贸易战不足以影响中国对外经济发展大局;对中国GDP增长的负面影响有限;也会损伤美国自身经济(说明:答出一点给1分,答出两点及以上均给2分)。[2分] (3)维护国家利益是主权国家对外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分,“出发点”、“落脚点”各占1分,答不出此“点”的情况下,写出“国家利益是国际关系的决定因素”或“利益的对立是冲突的根源”可给1分);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维护国家利益就是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1分,点出“维护人民的的根本利益”且强调“在我国”才可得1分)。如果美国发动贸易战严重损害我国的经济利益,损害我国人民的根本利益,那就必须还手(1分,答出损害我国国家利益或人民利益的才可得1分)。[4分] 38.为了满足我国农业遥感监测中作物监测时效性要求高,监测内容多,数据要求高等需求,中国科学家做了大量研究,于2018年6月2日成功发射高分6号卫星。这颗卫星实现了空间分辨率与时间分辨率的优化组合,具有大范围、重访周期短、定量化探测等优势,提升了我国天地一体化的对地观测能力,可以为农业农村管理提供精准保障,是我国第一颗真正意义上的农业遥感卫星。 结合材料,运用《生活与哲学》中的相关知识,分析我国提升农业遥感监测水平是如何体现“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的。(6分) 评分标准: 实践提出的新问题、新要求(1分,点出“新问题”、“新要求”其中任意一个或两个均得1分),推动人们进行新的探索和研究(1分,点出“探索”、“研究”其中任意一个或两个均得1分)。我国农业农村管理实践对农业遥感监测提出的新要求,推动科研工作者研发新型农业卫星(1分,根据原理分析材料占1分)。实践为人们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1分,点出“认识工具”才可得1分),促进了认识发展(1分,可用“延伸了人类的认识器官”代替)。新型农业卫星的成功发射,提升了我国天地一体化的对地观测能力,提高了我国农业遥感监测认识水平(1分,根据原理分析材料占1分)。[6分]

2002-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主观题真题及答案

精心整理2002-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主观题真题及答案 2016 四、(本题22分) 自然人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其中约定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担保物让与给乙。借款合同订立后,甲向乙交付了汽车并办理了车辆的登记过户手续。乙向甲提供了约定的50万元借款。 一个月后,乙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汽车卖给对前述事实不知情的丙公司并实际交付给了丙公司,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丙公司仅支付了一半购车款。某天,丙公司将该汽车停放在停车场时,该车被丁盗走。丁很快就将汽车出租给不知该车来历的自然人戊,戊在使用过程中因汽车故障送到己公司修理。己公司以戊上次来修另一辆汽车时未付修理费为由扣留该汽车。汽车扣留期间,己公司的修理人员庚偷开上路,违章驾驶撞伤行人辛,辛为此花去医药费2000元。现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法院已受理其破产申请。 问题: 1.甲与乙关于将汽车让与给债权人乙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乙对汽车享有什么权利? 2.甲主张乙将汽车出卖给丙公司的合同无效,该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3.丙公司请求乙将汽车登记在自己名下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4.丁与戊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丁获得的租金属于什么性质?

5.己公司是否有权扣留汽车并享有留置权?为什么? 6.如不考虑交强险责任,辛的2000元损失有权向谁请求损害赔偿?为什么? 7.丙公司与乙之间的财产诉讼管辖应如何确定?法院受理丙公司破产申请后,乙能否就其债权对丙公司另行起诉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申请执行? 参考答案: 1.有效。因为我国物权法虽然没有规定这种让与担保方式,但并无禁止性规定。通过合同约定,再转移所有权的方式达到担保目的,是不违反法律的,也符合合同自由、鼓励交易的立法目的。 对于乙对汽车享有什么权利,答案一:乙享有的不是所有权,而是以所有权人的名义享有担保权。 答案二:由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乙享有所有权。 2.不能成立。答案一:乙对汽车享有所有权,其有权处分该汽车。没有导致合同无效的其他因素。 答案二:虽然乙将汽车出卖给丙公司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对甲也是违约行为,但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法律并不要求出卖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对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3.有法律依据。因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汽车属于特殊动产,交付即转移所有权,登记只是产生对外的效力,不登记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本案中因为汽车已经交付,丙公司已取得汽车所有权。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综合试题及答案九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综合试题及答案九 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综合试题及答案九 1、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应先行和解,只有在和解不成立时,才能进入破产程序。这种立法原则为(B)。 A、职权主义 B、和解前置主义 C、申请主义 D、和解分离主义 2、在破产程序的启动方式上,我国的破产原则属于(C)。 A、宣告开始主义 B、和解前置主义 C、受理开始主义 D、和解分离主义 3、一国法院所为的破产宣告只对破产人在内国的全部财产有效,而不及于其位于国外的财产,该破产原则属于(B)。 A、普及主义 B、属地主义 C、折中主义 D、商人破产主义

4、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成立清算组的法定期限是(B)。 A、10日内 B、15日内 C、20日内 D、30日内 5、公司解散后,处分公司财产并了结各种法律关系,最终消灭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是(B)。 A、公司解散 B、公司清算 C、公司分立 D、公司变更 6、根据破产财产的范围,我国破产法的立法原则为(D)。 A、免责主义 B、不免责主义 C、固定主义 D、膨胀主义 7、在破产程序是否具有域外效力上,我国破产法的立法原则为(C)。 A、普及主义 B、属地主义 C、折中主义

D、商人破产主义 8、在破产宣告的效力上,我国破产法的立法原则为(B)。 A、溯及主义 B、不溯及主义 C、免责主义 D、不免责主义 9、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是(A)。 A、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B、企业停止支付达持续状态 C、企业法人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D、企业法人经营管理不善,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10、具有破产原因的债务人得以被宣告破产的资格是(C)。 A、破产条件 B、破产原因 C、破产能力 D、破产管辖 11、下列有关我国《企业破产法》适用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D)。 A、在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破产不适用于《企业破产法》 B、我国的《企业破产法》只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 C、我国的《企业破产法》只适用于企业法人

2018年教师招聘考试客观题试卷(附答案解析)

教师招聘考试试卷 (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一、判断题(判断下列各题的正误,并在题后括号内正确的画“√”,错误的画“×”。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在班级管理中,只要凡事都能与学生商量就是民主。() 2.教育学的源头是教育实践,因此其内容主要是教育经验汇编。() 3.正确的教育目的体现了教育规律,因此,教育目的与教育规律是一致的。() 4.现场教学法是以现场为中心,以现场实物为对象,以学生活动为主体的教学方法。() 5.医生在做复杂的外科手术时,他只注意到了病人的患病部位和自己的手术动作,与手术无关的其他人和物便落在了他的意识中心之外。这体现了注意的指向性。() 6.对一般平行四边形有关内容的掌握影响菱形的学习,属于自上而下的垂直迁移。() 7.气质没有好坏之分,不决定学生是否品学兼优。()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的年龄是18周岁以下。() 9.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维护教师的社会地位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 10.舒茨提出了人际需要的三维理论。() 11.启发式教学给学生提供似懂非懂、一知半解,同时渴望解决,并通过努力能够解决问题的学习过程,有极大的优越性。() 12.在研究性学习中,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教师则需承担学习的组织者、支持者以及控制者的角色。() 13.教师的习惯、知识、情绪等往往成为影响教学执行力的外部因素。() 14.教学设计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现代教育观念;课程与教学理论和学习理论;系统科学的原理与方法;教学的实际情况。() 15.形成性测验是指在教学过程中实施的测验,注重的是学生学习成绩的等次,而不是评定学生是否达到规定的教学目标,其检测结果可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反馈信息。() 16.定势对问题解决的影响都是不好的。() 17.由于初中生意志发展不够完善,加上情绪活动两极性的特点,他们往往比高中生在行动上更加盲目和冲动。() 18.学习中的负迁移就是逆向迁移。() 19.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诉。() 20.学校允许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21.能力的发展与知识的掌握、技能的形成是不同步的。() 22.几十名年龄和知识水平相近的学生编成班级就是班集体。()

2019年法考主观题考试真题

2019年法考主观题考试真题 一、理论法(38分) 材料一: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要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材料二: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我们要增强依法执政意识,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各级政府必须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材料三: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题目:根据上述材料,结合你对深化党和政府机构改革的认识,谈谈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意义以及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 答题要求: 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3.总字数不得少于600字。

二、刑法回忆版 1995年7月,在甲市生活的洪某与蓝某共谋抢劫,蓝某事前打探了被害人赵某的行踪后,二人决定在同年7月13日晚20:00拦路抢劫赵某。在事前两人进行了商议,做了详细规划。到了两人约定的那天后,洪某按时19:55到达了现场,但蓝某迟迟未出现。赵某出现后,洪某决定独自抢劫赵某。于是,洪某使用事行准备的凶器,击打赵某的后脑部,导致赵某昏倒在地不省人事。此时蓝某来到现场,与洪某共同取走了赵某身上价值2万余元的财物。随后,蓝某离开了现场,洪某误以为赵某已经死亡,便将赵某扔到附近的水库,导致赵某溺死(经鉴定赵某死前头部受重伤)。后洪某逃至乙市,化名在某保险公司做保险代理。2016年9月,洪某被保险公司辞退后回到甲市。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洪某打算从事个体经营。洪某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从A银行贷款30万元用于经营,后因经营不善而难以偿还贷款。为了归还贷款,洪某想通过租车用于质押骗取他人借款。洪某从B汽车租赁公司的员工钱某那里得知,所有的汽车都装有GPS系统,如果他将汽车开出去质押,超过一段时间B公司还可以找到车子,将汽车开回。洪某心想,即使自己欺骗了B公司,租赁届满时B公司也可以将汽车追回,因而不会有财产损失。于是,洪某于2017年3月12日以真实身份与B公司签订了租车合同,租用了一辆奥迪车,约定租车一周,并在租车时交付了租金。租到车辆后,洪某伪造奥迪车的相关证明文件,找到C小贷公司负责人孙某,提出用自己的奥迪车贷款。孙某信以为真,将奥迪车留在公司(但没有办理质押手续),借给孙某50万元,要求洪某一星期后归还本息。一周后,B公司发现洪某没有归还所租用的汽车,B公司通过GPS发现车子的位置,并于深夜将车子开走。洪某从C公司借来的50万元归还了A银行的贷款30万元。孙某发现自己上当后报警。公安机关以洪某犯诈骗罪为由在网上通缉洪某,洪某通过公安部网上发布的通缉令知道,公安部

2018年教育政策法规考试试题与答案

2018 年教育政策法规考试试题及答案 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D),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D.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和实践能力 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 C )津贴。 C.艰苦贫困地区补助 9、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 所需经费由( D)予以保障。 D.人民政府 10、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 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 A ),制定本法。 A.宪法和教育法 11、“学校下学年生源锐减,教师严重超编,不愿意上早晚自修和补课的同志可以去其他 学校另谋高就!”这种说法违反了( B )。 B、《教师法》 12、教师之间要“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 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这是师德教育的(A)。 A、“双赢”协作原 则 1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在教师对待教育事业的较高道德目标是(A)。 A、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14、聘任或任命教师担任职务应当有一定的任期,每一任期一般为(B)。 B、三至五年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____起开始施行 .( B )B、 1994 年 1 月 1 日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自(B)之日起开始实施。B、 1995 年 9 月 1 日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1986 年 4 月 1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B)第三十八号 令公布的。 B、主席令 18、国家实行(A)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 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A、教师资格 19、( A)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真题及真题对照答案解析(全集整理)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 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 总额近8000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 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 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 要求,领回原购房款。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 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 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 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 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 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 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2.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学/法/网|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 甲的肾脏捐献给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B.甲生前,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C.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D.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 3.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王某在函件发出后2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 为由拒绝。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20 法考主观真题历年主观题汇总--刑法

2020 法考主观真题历年主观题汇总 刑法 甲与余某有一面之交,知其孤身一人。某日凌晨,甲携匕首到余家盗窃,物色一段时间后,未发现可盗财物。此时,熟睡中的余某偶然大动作翻身,且口中念念有词。甲怕被余某认出,用匕首刺死余某,仓皇逃离。(事实一)逃跑中,因身上有血迹,甲被便衣警察程某盘查。程某上前拽住甲的衣领,试图将其带走。甲怀疑遇上劫匪,与程某扭打。甲的朋友乙开黑车经过此地,见状停车,和甲一起殴打程某。程某边退边说:“你们不要乱来,我是警察。”甲对乙说:“别听他的,假警察该打。”程某被打倒摔成轻伤。(事实二)司机谢某见甲、乙打人后驾车逃离,对乙车紧追。甲让乙提高车速并走“蛇形”,以防谢某超车。汽车开出2公里后,乙慌乱中操作不当,车辆失控撞向路中间的水泥隔离墩。谢某刹车不及撞上乙车受重伤。赶来的警察将甲、乙抓获。(事实三) 在甲、乙被起诉后,甲父丙为使甲获得轻判,四处托人,得知丁的表兄刘某是法院刑庭庭长,遂托丁将15万元转交刘某。丁给刘某送15万元时,遭到刘某坚决拒绝。(事实四) 丁告知丙事情办不成,但仅退还丙5万元,其余10万元用于自己炒股。在甲被定罪判刑后,无论丙如何要求,丁均拒绝退还余款10万元。丙向法院自诉丁犯有侵占罪。(事实五) 问题: 1.就事实一,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理由是什么? 2.就事实二,对甲、乙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理由是什么? 3.就事实三,甲、乙是否应当对谢某重伤的结果负责?理由是什么? 4.就事实四,丁是否构成介绍贿赂罪?是否构成行贿罪(共犯)?是否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理由分别是什么? 5.就事实五,有人认为丁构成侵占罪,有人认为丁不构成侵占罪。你赞成哪一观点?具体理由是什么?

统计201801文字:2018年统计法治考试试题及答案教学文案

2018年浙江省统计法治相关知识考试考试时间:60 分钟总分:100.0分考生: 单选题多选题 1.行政机关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1分) A. 5 B. 10 C. 15 D. 20 正确答案:D 2.下列不属于统计调查表法定标识的是()。(1分) A. 表号 B. 制定机关 C. 批准或者备案文号 D. 批准机关正确答案:D 3.根据《统计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1分) A. 设立统计机构 B. 设置统计工作岗位 C. 指定统计负责人 D. 定期公布统计资料正确答案: 4.下列哪项证书或职称已被取消()(1分) A. 统计师 B. 高级统计师 C. 统计从业资格证 D. 注册会计师正确答案:C 5.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在失信公示期间,再次被发现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公示期限延长至()(1分) A. 2年 B. 3年 C. 5年 D. 7年正确答案:A 6.《统计法实施条例》属于()(1分) A. 法律 B. 行政法规 C. 行政规章 D. 规范性文件正确答案:B 7.除有重大统计违法嫌疑外,对同一统计调查对象,一年内原则上不进行()次及以上统计执法检查。(1分) A. 1 B. 2 C. 3 D. 4 正确答案:B 8.《统计法实施条例》规定,统计调查中取得的汇总性统计资料,应当至少保存10年,重要的汇总性统计资料应当保存的期限是()(1分) A. 15年 B. 20年 C. 30年 D. 永久正确答案:D 9.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政府统计机构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时统计调查对象的

()(1分) A. 职责 B. 权利 C. 义务 D. 责任正确答案:C 10.在经国务院批准的周期性的普查项目中,每隔5年进行一次的普查项目是()(1分) A. 经济普查 B. 人口普查 C. 农业普查 D. 平安调查正确答案:A 11.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构在进行执法检查时,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出示国家统计局统一颁发的统计执法证,未出示统计执法证的,有关单位和个人()(1分) A. 必须接受检查 B. 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C. 在统计机构说明情况后必须接受检查 D. 有义务接受检查正确答案:B 1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不得组织实施()统计调查。(1分) A. 部门 B. 地方 C. 国家 D. 营利性正确答案:D 13.当事人到期不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1分) A. 1% B. 2% C. 3% D. 5% 正确答案:C 14.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1分) A. 5 B. 10 C. 15 D. 20 正确答案:C 15.现行的《统计法》是()年颁布的。(1分) A. 1932 B. 1983 C. 2009 D. 2010 正确答案:B 16.企业统计人员由于疏忽大意,致使上报的统计数据在原数据后面多了一个0,从而上报数据远远大于实际数据,其行为属于()(1分) A. 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 B. 提供不完整统计资料 C. 工作失误但不构成违法 D. 伪造统计资料正确答案:A 17.《统计法》适用范围主要是()(1分)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的统计调查 B. 政府统计 C. 民间统计 D. 涉外统计正确答案:B

2018年4月自考民法学真题(选择题部分及参考解析)

2018年4月自考民法学真题(选择题部分及答案) 一、单顶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顶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下列不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是 A.平等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公示公信原则 D.公序良俗原则 2、下列不能作为民事主体的是 A.国家 B.法人 C.胎儿 D.合伙组织 3、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主权利和从权利相互依存,主权利消灭从权利消灭,从权利消灭主权利也消灭 B.专属权不能转让,但可以继承 C.民事权利作为法律上的权利,仅由国家提供保护 D.超过权利人权利限定范围,义务人没有必为某种行为的义务 4、下列有关宣告失踪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宣告失踪制度的目的仅在于保护失踪人的财产权益

B.某甲已下落不明一年,其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 C.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前置条件 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的,其监护人为财产代管人 5、下列对法人的财产与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A.法人的财产,是能够为法人独立享有、自主支配的财产 B.法人的责任,仅由其出资人承担 C.法入的财产不足以承担责任的,应由其出资人承担责任 D.法定代表人无需对法人的非法经营活动承担责任 6、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是 A.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 B.普通合伙和隐名合伙 C.隐名合伙和显名合伙 D.企业合伙和个人合伙 7、下列对物的表述正确的是 A.根据两物之间的派生关系,物可以分为主物和从物 B.从物脱离主物即不能独立存在

C.特定物既可是因物自身的特点而区别于他物的物,也可以是依当事入的主观意志确定的物 D.种类物和特定物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当事人均可以约定在交付前转移所有权 8、依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应当为其保留必要遗产份额的是 A.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B.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C.缺乏劳动能力且生活有一定困难的继承人 D.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9、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法定期限内没有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的, 视为放弃受遗赠。法定期限为 A. 一个月 B.两个月 C.六个月 D. 1年 10、下列关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A.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侵权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加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 C.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法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 D.无过错责任琢则不考虑行为人有无过错 11、下列关于侵权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9年法考主观题报名考试时间

(一)报名与交费 参加2018年或者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月7日0时至9月11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2018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19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二)考区考点设置 主观题考试的考区考点应当按照参加主观题考试报考人数、交通便利、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进行集中设置。

(三)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0月8日至10月12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 主观题试卷:8:30—12:3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应试人员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考试方式。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参加纸笔考试人员数量等情况集中设置纸笔考试考区考点考场,参加纸笔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当在答题纸上作答。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实行纸笔考试方式。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配发法律法规。 (五)考试内容与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六)合格分数线

如何复习法考主观题

近两年法考改革后的主要区别在于,分为了客观题和主观题的考试。考生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考生如果今年通过客观题考试而没有通过主观题考试的,其客观题考试成绩在下一个考试年度内继续有效,考生没有必要也不需要参加下一年度的客观题考试。 而主观题的比分占比也比较大,相较于客观题复习难度更高,那么有没有什么比较好的复习方法呢? 1.考试时间及方式: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8:30—12:30,共240分钟;大多数地区是笔纸答题,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黄山市、重庆市、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5个考区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点。此外,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配发法律法规。主观题考试设置选做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2.考试科目及题型:考试科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考试题型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 3.复习要点:要夯实各科的基础知识。主观题考察的知识点也是客观题考察的知识点,只是考察的侧重和方式不一样,笔记中每学科的“概述和历年考点分布”大家需要关注,要知道哪些地方容易出案例题,对于这些知识点,要重新温习。客观题的选项能帮助考生确定考点,对知识点有一定的提示作用,即考生能凭借选项在记忆中搜寻相关知识点,而主观题没有这样的条件,对记忆力和理解力的要求更高。大家切记不要觉得提供法条就忽视了记忆,第一,根据往年卷四的情况来看,能把题目写完就非常不容易了,因此考场上根本没有时间翻法条。第二,法条都是高度凝练的语言,与我们平常经过整理的法考讲义是不一样的,你想,平常你看讲义很多内容都理解不了,又怎么能企图在考场上这么短的时间内理解更抽象的法律条文呢? 4.培养阅读速度和写作能力:不同学科的案例题均有一些各自的答题技巧,因此大家需要注意“答题技巧”板块中所讲的内容。然后就是要利用答题技巧多加练习了,在练习过程中注重培养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根据官方教材中的案例,很多案例题仅题干部分就超过1000字,因此,建议大家先看问题,带着问题读题干,快速抓取关键信息,因此阅读能力非常重要,很多考生读完一遍题还是一头雾水。练题过程中培养的第二个能力就是写作能力,主观题中,无论是论述题还是案例题,都要考生自己组织语言进行作答,因此,本讲义中的“典例评析、

2019年法考客观题真题

2019年法考客观题真题 主观题的套路是先下手为强,每个老师在进行客观题讲解的时候基本都采用主客一体的原则,每天做一道完整的主观题,攒个小半年,就不会在后期忙手忙脚了。本人前期没有把太多精力放在主观题上,后来客观题考完,等成绩一周,过了再高兴两天,突然发现就剩半个月复习时间了,结果就是国庆节每天在家写主观题写的手都快要断掉。 2018年的题目属于中规中矩,民商结合,实体法与程序法结合的趋势明显,不过万变不离其宗,细做每一道题都是常规考点,没有难偏怪的现象。 7、8月份的复习千万不可以只为了客观题,一定要为主观题打下基础。客观题和主观题考察的知识点都是一样的,这再次说明了把知识学明白学透彻的重要性。主观题的备考时间很短,只是对知识点的回忆,如果到那个时候再去理解知识,就来不及了。二者最主要区别在于,客观题只是选出答案,主观题要自己写出来。这就要求: 第一,7、8月份一定要把该理解的全部理解清楚,背诵尽可能的细致化,系统化,如果有某个细碎的、复杂的知识点记不住,就把它放到

客观题考完再记。 第二,在分析主观题案例的时候,要明白问题背后考察的知识点,答题的时候不仅仅要回答出“为什么”、更要回答“怎么做”。部分题目也要答出“是什么”。 第三,多做题,动笔写。近5年真题的真题、模拟题、官方案例(部分科目),就按照考试的要求写出啦,与答案对比,看看自己忽略了哪一部分。 第四,论述题,老师们都会有关于论述题写法的课程,要去听,去练,每一道题的答题时间不要超过25分钟。 第五,有时候会有顾此失彼的感觉,这时候就要调整自己的做题计划,

利用可以利用的一切时间调整好每天科目的搭配。千万不能按下葫芦浮起瓢。

2018主观题真题

第一题:论述题 (材料略)根据材料,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和学习,谈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第二题:案例分析题 王某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某日和刘某一起到餐厅吃饭时,消费3000元,刷卡付款时,服务员吴某故意将金额输入为30000元,王某果然没有注意到,遂刷卡付款。 离开前,王某发现银行卡少了30000元,于是大怒,欲和刘某一起劫持吴某,在捆绑过程中不慎将吴某摔成重伤,王某怕工作人员报警,就放弃劫持,和刘某迅速逃离。 在王某和刘某走出酒店时,在门口被武某等四名保安拦截。王某遂让刘某打电话喊人,刘某给林某、丁某打电话,并私下王某离开后,刘某指使林某、丁某向保安武某开枪,二人同时开枪,一人朝武某腿部、一人朝腹部开枪,只有一枪击中武某腹部,导叫二人带枪过来,林某二人将枪支藏在衣服里,护送王某上了私家车。 武某等人见状遂让私人离开。王某上车以后气不过,让刘某“好好教训一下他们”,然后就驾车离开。 致其死亡,现在无法查明是谁击中。 问题: 1、对于吴某行为的定性,有几种观点?须说明理由。 2、对于王某劫持吴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为什么? 3、对于武某的死亡,王某、刘某、林某、丁某如何定性?为什么?(其中对王某行为性质的认定有不同见解,分别写出)

王大某日和李四到饭店吃饭,遇上了王大的仇人张三,两人发生口角,李四劝阻不成,王大用饭店的板凳打张三的头部致其昏迷。李四将张三送往医院,但李四到达医院停车场后并未立即将张三送往就医,而是将车停在停车场,第二天凌晨才将张三送往医院时,张三已经死亡。 李四的口供:王大将张三打昏迷后,当晚10:20左右李四和赵二将张三抬上车,10:50李四驾车到医院停车场时,发现张三大量出血,呼吸微弱,害怕承担责任所以不敢把张三送到医院,于是把车停在停车场后,自己回去找王大商量,第二日凌晨5点和王大一起赶回停车场把张三送到医院,医院认定张三已死亡。 王大的口供:在晚上将张三打昏迷,李四送张三到医院,半夜李四找王大商量,告诉他并没有送张三就医,然后二人次日凌晨将张三送医,此处口供与李四吻合。 赵二的证言:当晚10:20左右和李四一起将张三抬上车,此时张三仍有心跳和呼吸,赵二认为如果当时及时就医,张三一定不会死亡。 饭店监控录像:当晚10:20李四和赵二一起将张三抬上车。 医院停车场监控录像:当晚10:50左右李四的车出现在停车场,李四独自下车离开,一直将车留在停车场,直到次日凌晨五点和王大一起又出现在停车场,将张三抬往医院。 法医死亡鉴定:张三头部被重击,痕迹与饭店板凳吻合,无其他伤,张三自身有凝些止血障碍,因大量出血而死亡,但无法鉴定出具体死亡时间。 医院送诊记录:凌晨5点李四王大将张三送往医院,但医院认定张三已完全死亡。 李四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在庭审中,李四翻供,并提出其口供是刑讯逼供的,实际上他当晚将张三送往医院停车场时,张三已经没有呼吸完全死亡,但迫于侦查人员的淫威他才承认当时张三并未死亡。李四提供了刑讯逼供的手段和时间。李四的辩护人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公安机关仅提供了部分李四所提时间的刑讯录像,该录像显示并没有刑讯逼供发生。李四的辩护人提出重新鉴定张三具体死亡时间,但新的证据均无法证明张三的具体死亡时间。 问题: 请利用相关证据、法律规定等对李四的判决作出说理。

2018年法律资格考试主观题(回忆版)

第一题:论述题(考察科目:法理学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材料略)根据材料,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和学习,谈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第二题:案例分析题(考察科目:刑法) 王某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某日和刘某一起到餐厅吃饭时,消费 3000 元,刷卡付款时,服务员吴某故意将金额输入为 30000 元,王某果然没有注意到,遂刷卡付款。离开前,王某发现银行卡少了 30000 元,于是大怒,欲和刘某一起劫持吴某,在捆绑过程中不慎将吴某摔成重伤,王某怕工作人员报警,就放弃劫持,和刘某迅速逃离。 在王某和刘某走出酒店时,在门口被武某等四名保安拦截。王某遂让刘某打电话喊人,刘某给林某、丁某打电话,并私下王某离开后,刘某指使林某、丁某向保安武某开枪,二人同时开枪,一人朝武某腿部、一人朝腹部开枪,只有一枪击中武某腹部,导叫二人带枪过来,林某二人将枪支藏在衣服里,护送王某上了私家车。 武某等人见状遂让私人离开。王某上车以后气不过,让刘某“好好教训一下他们”,然后就驾车离开。 致其死亡,现在无法查明是谁击中。 问题: 1、对于吴某行为的定性,有几种观点?须说明理由。 2、对于王某劫持吴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为什么? 3、对于武某的死亡,王某、刘某、林某、丁某如何定性?为什么?(其中对王某行为性质的认定有不同见解,分别写出) 第三题:案例分析题(考察科目:刑事诉讼法) 王大某日和李四到饭店吃饭,遇上了王大的仇人张三,两人发生口角,李四劝阻不成,王大用饭店的板凳打张三的头部致其昏迷。李四将张三送往医院,但李四到达医院停车场后并未立即将张三送往就医,而是将车停在停车场,第二天凌晨才将张三送往医院时,张三已经死亡。李四的口供:王大将张三打昏迷后,当晚 10:20 左右李四和赵二将张三抬上车,10:50 李四驾车到医院停车场时,发现张三大量出血,呼吸微弱,害怕承担责任所以不敢把张三送到医院,于是把车停在停车场后,自己回去找王大商量,第二日凌晨 5 点和王大一起赶回停车场把张三送到医院,医院认定张三已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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