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计算表

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计算表

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计算表
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计算表

附件2: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计算表

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

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

四川大学文件 川大教〔2008〕116号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是创新教育的基本任务。实施创新教育学分制是学分制改革条件下创新教育的基本要求和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教育,学校修订了《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师生职工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⒈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 ⒉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 ⒊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 ⒋四川大学本科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 四川大学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 (修订)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进步与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在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中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本科生必须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要求的创新教育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创新教育学分主要通过评定在校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学习与竞赛成果、特长与技能证书和其他活动项目等四大类十二个项目(附件2)而获得。 第四条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和认定: 1.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16周。 2.申请材料:学生本人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3)部分栏目,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各一份。 3.申请与认定、审批程序: (1)学生按以下要求请相关部门或教师审核申请材料,并在

素质拓展学分加分项

机械工程学院2012级素质拓展学分加分项 模块活动名称(内容)加分数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1 参加党校,校、院两级团校或社团骨干等培训,且培训合格 1天(0.5),2 天(1) 2 在国家公开刊物上发表有关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的文章1篇(2) 3 在校报、院报两级刊物上发表有关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的文章1篇(0.5) 4 参加有组织的志愿服务或公益劳动 4次或累计16学 时(1) 5 参加西部计划者,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者 2 6 在校内外有做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等社会救助行为受到表彰 院级(1),校 级(2),省级 (3) 7 担任学生干部、辅导员助理且连续工作满一学年计1学分;满两学年计2 学分。(学生干部定义为:校院两级学生会、团委、社团联成员,班委和 党团支部成员、寝室长;艺术团、机关社团和校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副部级 以上学生干部,院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分会、其他注册社团主要负责人)。 本项累计计分不超过2分。担任多种学生干部职务的,不累计计分。 创业创新1 有组织地参加学校的学术报告(讲座)、阳光讲坛等,5次计1学分。 1次(0.2) 2 参加学校组织或认定的学术培训、创新创业培训 1天(0.5),2 天(1) 3 参与并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 校级(2),省 级(3),国家 (4) 4 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创业计划大赛、创业设计大赛、挑战杯大赛 校 级 一、二 等奖 2 三等 奖、优 秀奖 1 省 级 一、二 等奖 3 三等 奖、优 秀奖 2 国 家 一、二 等奖 4 三等 奖、优 秀奖 3 5 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没有获奖的 1 6 获得国家级注册资格证书 中高级(3), 初级(2)

新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18号

新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18号

广石化院[2010]18号 关于印发《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院(系、部)、机关各处室: 现将《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向学校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反映。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第七条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须在前三个学年(专科生在前两个学年)内修满,未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须在第七学期(专科生第五学期)第五周前提出补修申请,由院(系)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报学校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审批同意后,继续补修未完成的学分。 第八条各院(系)须在第七学期(专科生第五学期)第10周前将累计修满规定学分的应届学生成绩,通过成绩录入系统输入学生成绩表并归档。 第九条本办法中三个模块的学分互相部分打通(专升本学生除外),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学术科技与专业技能模块2学分(专科生1学分)中的1学分(专科生0.5学分),文化艺术与体育竞技模块1学分中的0.5学分(含专科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模块1学分中的0.5学分(含专科生),各模块余下的学分可以互相补充。 第十条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单位应本着严肃、认真、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学生的素质拓展学分进行记录、审批和登记,对不负责任、循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各院(系)应根据院(系)实际依据本办法制定本院(系)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工作委员会进行修订,并负责对本办法实施过程中的未尽事宜进行界定;由学校授权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进行解释。

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及创新学分认定表 (1)

辽东学院 本科学生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实施创新、创造、创业教育,加强学生课外创新与实践活动的管理,鼓励学生积极开展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全面发展,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与技能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课外科技创新、技能竞赛以及社会实践等活动,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和技能的智力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认定后所取得的学分。 第三条为加强创新与技能学分的管理,学校将课外创新与实践活动纳入专业课程体系,建立创新与技能学分的评定原则和认定标准,根据学生在创新与实践活动中的表现,给予不同的学分,并记载其成绩。 第四条创新与技能学分的构成范围包括: (一)学术论文类:包括学术论文、调查报告、文学作品、书评、读书心得等。 (二)发明创造类:包括科技发明与发现、实用设计、商标设计、专利技术、科技奖励等。 (三)科研活动类:包括承担科研课题、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承担大学生创新性实践基金计划项目以及参加学术交流、学术报告活动等。 (四)学科技能竞赛类:包括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机械设计竞赛等学科竞赛活动;数学、英语、计算机等基础学科和各专业的知识与技能竞赛活动;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比赛和竞赛活动。 (五)等级资格证书类:包括省级以上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行业协会通过统一考试而取得的外语类等级证书、计算机类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六)社会实践活动类:包括学校统一组织的公益劳动、社会调查、社会考察、“三下乡”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等活动。 第五条创新与技能学分按以下基本原则予以认定: 1.学术论文以公开出版的刊物或学术会议出版的论文集为依据。 2.技术成果以校(市)级以上部门或单位组织专家鉴定会形成的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依据;技术转让以双方签订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为依据;技术成果开发与推广以学校或个人应收到的相应经费为依据;发明专利以正式的专利证书为依据。 3.科研课题、科研奖励以校(市)级以上部门或单位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活动以课题立项合同书或主持人的证明为依据;参加学术交流、学

河海大学素质拓展学分的实施及认定办法

附件1: 河海大学素质拓展学分的实施及认定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积极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及其实现途径,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倡导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潜能,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等活动,以营造良好的校园科技文化氛围,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素质拓展学分”是指普通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结合专业理论学习、实践技能训练,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独立或在教师指导下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艺体育及各类社会实践,取得学术研究成果、具有一定意义的劳动成果,经学校审定批准给予确定的学分。 第三条学校对学生获得的素质拓展学分在学生学籍档案中给予记载。素质拓展学分含必修和选修两部分,其中必修项目为5学分,选修项目为5学分,两项总计10学分。选修学分为必修学分以外其他素质拓展活动所涵盖的学分。 第四条在同等条件下,素质拓展学分的多少作为优先推荐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保送研究生,以及各类奖学金评定等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学生单个项目获得的素质拓展学分超过5分的部分(不含5分),可以根据学生自己的选择用于冲抵培养计划中公共选修课程学分,但冲抵部分一般不超过3个选修课程学分。全日制本科生除修满专业计划学分外,还必须修满素质拓展的10学分。

第二章组织实施机构 第六条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领导工作。校团委负责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及项目认定的组织工作,各院分团委是素质拓展学分的基层实施单位,负责本单位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规划指导、学分复核填写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每学期初受理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由学生本人填写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并附相关证书原件等证明,由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审核,所在学院分团委复核,经校团委组织专家审定后,由教学秘书登记进学生学籍档案。 第三章素质拓展必修学分评定标准 第八条社会实践活动是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走向社会,参与学校管理,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参与社会经济文化建设,以宣传教育、社会调查、咨询辅导、科技服务、志愿服务等为基本容的实践活动。全日制本科生必须修满社会实践2个学分,具体容请参见《河海团联〔2006〕3号》。 第九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包括:参加国际级、国家级(以国家名义、部、委联办)、省(部、委)级、市级学科竞赛、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竞赛,参加校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组织校科技活动,参加科技类展示会、交流会,参与学校认可的科研项目研究,发表学术论文,进行发明创造等。全日制本科生必须修满课外学术科技活动2个学分。 1、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对创新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拓展有利的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并支持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组织等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科技创新探索活动。 2、学校鼓励学生参与科研活动。学生参与学校支持的科研项目可以申请学分。学校支持的科研项目负责单位或负责人应向校团委提出申请,获批准立项后开展研究并结项,方可组织学生申请相应科技创新学分。

茂名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划

茂名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划 宣 传 手 册 茂名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 2008年12月25日 第一部分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背景、目的和意义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经济已见端倪,国力竞争日趋激烈。教育在综合国力的形成中处于基础地位,国力的强弱越来越取决于各类人才的质量和数量,这对培养和造就我国二十一世纪的一代新人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而且中国在21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华民族在21世纪中叶实现伟大复兴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21世纪的蓬勃发展这三大历史使命的成败也取决于青年一代。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99年6月13日联合颁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根据此决定的精神,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等中央有关部委联合推行了一项素质教育的重大举措--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并于2002年3月5日发出《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中青联发[2002]4号),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学联也颁发了《转发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

的意见>的通知》(团粤联发[2002]26号)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是由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等中央有关部委联合推行的一项素质教育的重大举措。2002年试点单位63个,目前已在100余所高校进行试点。 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江泽民同志关于“四个统一”的要求,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培养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为核心,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普遍提高在校大学生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作为统揽大学生课外业余学习教育活动的龙头工程,能够发挥作为大学生第二课堂教育计划的重要作用。 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是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服务于素质教育的需要,是服务于青年学生成长成材的需要。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是在鼓励大学生参加课外时间活动的基础上,锻炼和提高大学生的综合能力。它有利于形成大学生自觉参与素质教育的积极性,有利于动员学校资源服务大学生素质教育,有利于增强大学生自主创业、就业的意识及能力。 第二部分 什么是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 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等中央有关部委联合推行的《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中青联发[2002]4号)指出,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是以开发大学生人力资源为着力点,进一步整合并深化教学主渠道外有助于学生提高综合素质的各种活动和工作项目,在“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等六个方面引导广大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帮助同学们全面成长成才的素质教育工程。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从帮助同学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水利职业学院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更好发挥课外活动的育人功能,引导帮助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增强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水利职业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是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为必修学分。 第三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该获得10个以上素质拓展学分(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职业资格与技能培训等3个方面分别获得2学分以上,在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等2个方面分别获得1个学分以上)。学院将把此作为能否按时毕业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是学院施行素质拓展学分的领导机构,负责全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规划指导、认证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各系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是素质拓展学分的基层组织实施单位,负责本系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规划指导、学分认证填写等工作。 第六条学生在每学期初将个人上一学期素质拓展登记表(学分申请表)报班级大学生素质拓展小组,在系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指导下,班级素质拓展小组对学生个人学分申请进行审查,报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核准后即可记入学分。 第七条素质拓展学分原则上应在前五个学期内修满,因特殊情况未修满10学分的学生,可以在第六学期初提出补修申请。补修需经系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审批,报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备案。 第八条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于每年的三月份对累计修满10个素质拓展学分的毕业生进行统一审核,确定无误后载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通知学生本人。 第二章细则 第九条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分评分细则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方面应获得1学分及其以上。在此前提下,学院鼓励学生多修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分。 2.参加党校和团校的各种培训班学习并结业者,根据结业证书分别记0.5、0.3学分。 3.在学院组织的思想教育或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记2、1.5、1学分;集体项目获奖者,每人分别记1、0.8、0.5学分,参加正式比赛未获奖者,可记0.1学分。

创新学分申请11071000

2011级创新实践学分申请 一、关于创新学分申请的相关规定 二、个人申请表(附件1) 三、创新实践活动的荣誉证书、奖状或证明、说明

中南民族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创新实践教育,积极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校决定设立创新实践学分,对学生在第一课堂外实施的一系列创新实践活动给予一定的学分。从2007级学生开始,取得5个创新实践学分作为所有本科生毕业的必要条件。 第二条认定范围及内容:参与教师课题研究;参加大学生创新科研训练计划(SIRTP)项目(包括校和院两级SIRTP项目);参加学科竞赛;发表作品(含参加国际、国内各级学术活动提交论文并被录用或作报告);参加社会实践;参加文体活动;通过各种等级考试以及获得各种资格证书;其他创新实践活动。 第二章学分认定 第三条参与教师科学研究,经指导教师提供证明后,可以获得相应学分:(一)参与申报、承担纵向课题并由教师提供相关证明,每项课题计算学分的学生人数和获得相应学分分别为: 1.国家级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8人,每位学生可获1-6学分; 2.省级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6人,每位学生可获1-5学分; 3.市级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5人,每位学生可获1-4学分; 4.校级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3人,每位学生可获1-3学分。 (二)参与申报、承担横向课题并由教师提供相关证明,每项课题计算学分的学生人数和获得相应学分分别为: 1.课题经费10万元及以上,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6人,每位学生可获1-5学分; 2.课题经费5-10万元(含5万),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5人,每位学生可获1-4学分; 3.课题经费2-5万元(含2万),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4人,每位学生可获1-3学分; 4.其它横向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2人,每位学生可获1-2学分。 第四条参加SIRTP项目的学分认定: 学生申报科研项目每人可以获得0.5个创新学分,获学院批准每人可获得1个学分,获学校批准每人可获2个学分。如果院级批准项目结题,项目负责人可以获得2个学分,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常熟理工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试行)》之精神,《常熟理工学院关于实行奖励学分的若干规定》、《常熟理工学院素质拓展计划》之规定,并结合我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完成教学主渠道学习任务以外,积极参与学科学术活动、文体活动、职业技能、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的优秀成果,经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核,学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的学分。 第三条学院成立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团总支书记、教学秘书、辅导员、学院学生分会主席团为成员的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办法及审核工作。各班成立由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5-7人组成的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小组,辅导员任组长,负责本班学生的学分统计、初审及公示工作。 第四条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取得至少5个素质拓展学分。学生在学习期间取得7个以上素质拓展学分的,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后报送学校认定同意后可以折抵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公共选修课的学分,但折抵的学分不得超过2学分。 第五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每学年春季学期开学两周内认定一次,具体认定流程分为学生个人申请(学生提交《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班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小组初审(统计及班级公示)、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核(审核无误、学院公示无异后,上交《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汇总表》)和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认定结果返回学院)等程序。 第六条每个申报事项只能申请一个项目的学分,不得重复申报,且仅限于评选年度使用。若有学生在申报过程中伪造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第七条学生如对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理由,提交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评议。学生如对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公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填写《素质拓展学分异议申请书》,提交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核裁定。

创新学分申请说明

创新学分申请说明

四川大学文件 川大教〔2008〕116号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是创新教育的基本任务。实施创新教育学分制是学分制改革条件下创新教育的基本要求和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教育,学校修订了《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师生职工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⒈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 ⒉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 ⒊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 ⒋四川大学本科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 四川大学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1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 (修订)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进步与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在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中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本科生必须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要求的创新教育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创新教育学分主要通过评定在校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学习与竞赛成果、特长与技能证书和其他活动项目等四大类十二个项目(附件2)而获得。 第四条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和认定: 1.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16周。 2.申请材料:学生本人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3)部分栏目,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各一份。 3.申请与认定、审批程序: (1)学生按以下要求请相关部门或教师审核申请材料,并在“项目审核意见”栏目签字。 ①A.B.F.G.H.I.J.L1项由各院系审核。 2

综合素质拓展学分认定表须修满8学分

综合素质拓展学分认定表(须修满8学分) 序号项目类别认定项目及要求学分类型 备注 1 社会实践生产劳动 1 必修 军训 1 必修 三下乡、社会调查活动,提交社会调查报告 1 必修 批准立项并完成,由立项部门考核并提供名 单 参加植树造林、无偿献血等志愿者服务并提 交实践报告 1 必修提交志愿者时间认证证明文件 2 文体活动加入校内各类社团,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1 任选 0.5学分/学年,不按参加个数计。 由社团提供审批表复印件及名单 担任学生干部或社团组织负责人,考核达到 要求 1 任选 校、院系级1学分/年,班级0.5学分/学年。 由各级学生会组织部出具考核结果 参加或主持校内大型活动 1 任选 全校性的活动,参与0.2学分/次;主持0.5 学分/次,主要针对组织策划者。提供活动 主办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活动证明 参加各类文体竞赛 1 任选 指非专业类竞赛,参加0.2学分/次;获 奖校及校级以上按1学分/项,院系级按 0.5学分/项。提供获奖证书、文件复印件 3 学科竞赛 及专业技 能比赛 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类项目竞赛、四大学 科竞赛、大学生英语竞赛、英语演讲比赛 等全国性比赛 1 任选 参加0.2学分/次;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 /三等奖:4/3/2;省部级一等奖/二等奖/ 三等奖:3/2/1;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 等奖:1/0.5/0.5。竞赛组织部门提供 参赛名单 参加专业技能比赛 1 任选 参加0.2学分/次;获奖校级及以上按1 学分/项,院系级按0.5学分/项。提供 获奖证书、文件复印件 4 各类技术 (技能)等 级证书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 及以上 3 任选 四级2学分、六级3学分。提供证书复 印件(非英语专业)获权威机构颁发各类技能证书 2 任选提供证书复印件 获国家颁发各类行业执业(从业)资格 2 任选 国家机构或行业协会认证的资格。提供 证书复印件 5 科技活动参加学术、文化讲座 2 任选0.2学分/次,各院系考核。 在四大索引收录刊物、国内核心刊物、正 式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 6/4/2 任选 提供刊物名称、发表日期、索引编号、原 文复印件 主持校内、校外科研项目及大学生创新活 动,项目成果通过验收(国家、省、校) 2 任选 省级以上项目2学分/项,校级项目1学 分/项。批准立项并完成,由立项部门考 核并提供名单 参与校内、校外科研项目及大学生创新活 动,项目成果通过验收 1 任选 批准立项并完成,由立项部门考核并提供 名单 发明专利、其他专利4/2 任选 批准立项并完成,由立项部门考核并提供 名单 参加实验室开放活动,完成课外开放实验 项目,实验报告审查合格 2 任选 利用课余时间进入实验室做实验,并提交 合格的实验报告,0.5/项, 由院系考核。 注:1、全国大学生创新类项目竞赛目前主要有“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竞赛等。 2、参加同一项活动不重复计算学分,同一项目的不同级别奖项就高计算学分。 — 1 —

最新创新学分申请列表

创新学分申请列表

南京工程学院关于加强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规定 (试行) 南工教字(2005)6号 大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是就业的核心竞争力,为了加强大学生课外实践及科技创新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提高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增强学生就业竞争能力,现对我院学生课外实践及科技活动做出如下规定: 1.学生参加在学院登记备案并获得批准的实践和创新活动均可获得综合能力培养及创新学分。 2.综合能力培养和创新学分是学生毕业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综合能力培养和创新学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 (1)参加在学院登记备案并获得批准的CAD、UG、Pro/E、数控、汽车驾驶、会计等各种课外技能培训班并取得相应证书。 (2)参加各类科技竞赛(如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等)。 (3)参加各种科学研究活动、发明创造、技术开发并取得成果。 (4)发表研究论文及文学作品等。 (5)学期个人学习总结、学习状况分析及改进措施。 (6)参加各级文体类比赛获奖。 (7)担任班级教学信息员。

(8)进行与专业相关的社会调查并提交调查报告。 (9)参与其它由教务处认定的实践和创新活动。 3.综合能力培养和创新学分按下列标准认定: (1)证书类 参加在学院登记备案并获得批准的CAD、UG、Pro/E、数控、汽车驾驶、会计等各种课外技能培训班并取得相应证书,每证书4学分。 (2)科技竞赛类 ①国际级:最高奖项10个学分,每降一级减少2个学分,最低不少于8个学分; ②国家级:最高奖项8个学分,每降一级减少1个学分,最低不少于4个学分; ③省部级:最高奖项5个学分,每降一级减少0.5个学分,最低不少于3个学分; ④校级:最高奖项3个学分,每降一级减少0.5个学分,最低不少于1个学分。 (3)科研活动类 ①参与教师科研活动(以立项书为准)或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生科研活动,每项2学分; ②鉴定成果:指通过教育或科技主管部门鉴定的项目。按鉴定水平记分:国际领先10个学分,国际先进8个学分,国内领先6

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学分设置规定(试行)

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学分设置规定(试行)

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学分设置规定(试行) 湘农大[2006]188号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精神,更好地发挥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的育人功能,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和自强精神,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学生的创业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结合学校素质教育的长期实践,特作出本规定。 第二条素质拓展活动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至少获得4个素质拓展活动教育学分,最多可充抵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公共任选课学分设定限额,素质拓展活动教育和公共任选课全面贯通。 第三条素质拓展活动教育学分由求真学术科技活动教育学分、求善文明道德活动教育学分、求美文化艺术活动教育学分、求实社会实践

活动教育学分、求特个性发展活动教育学分和求强就业创业活动教育学分6个部分组成。 第四条学校成立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中心,中心挂靠校团委,统一领导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的规划指导、组织实施和学分认证的审定工作。 第五条各学院成立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分中心,分中心挂靠院学生工作组,配备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专干,具体负责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的组织实施、评价考核和学分登记、认证等工作。 第六条根据素质拓展活动教育常设项目,各院每学年(学期)初制订实施计划,报校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中心汇总、审批,然后在学校网站上公布,供学生选择;临时性变更的素质拓展活动必须在活动开展前5-7天向校素质拓展活动教育中心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向学生公布。对于未申报(申请)获准项目不予认可学分(校级或校级以上活动和竞赛不受限制)。 第七条在每个学年度末,校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中心对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核和学分认证的审定,确定无误后统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 为使我校学生素质得到更好的更全面的提高,进一步完善xx 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工作,现将xx 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的方案拟定如下: 从2011 级学生开始,院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将采取10 分制,系级活动占6 分,院级活动占4 分。其中系级的6 个素拓学分需参与相关的系级活动获得,由各系部素质拓展部监督完成,院团委素质拓展部将不定期对各系部各年级的系级素拓学分进行检查。院级的4 个素拓学分将从两个大的方面进行具体加分: 1. 各系部的同学可以踊跃的参与院级活动获取院级素拓学分。每个同学所参与的院级活动根据院团委素质拓展部拟定的院级活动加分一览表(附件一)进行具体加分。其具体流程如下: 各团支部宣传发动,说明素质拓展学分的重要意义——个人申报,填写“ xx 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登记表”电子稿,并上交切实证明材料到团支部素拓委员——各团支部素质拓展小组对本班登记表电子稿及证明材料进行初查——各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并公示——各团支部收集反馈意见,对申诉提出处理意见——各

团支部将登记表电子稿及证明材料上交到各系(部)素质拓展部——各系(部)素质拓展部对“ xx 学院素质拓展学分登记表”的电子稿进行审核,并将电子稿上交到院素质拓展部——院素质拓展部对各系(部)上交的电子稿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标准的,予以打回重做——各系(部)将经院素质拓展部审核完后的合格电子稿制成打印稿,并附注证明材料,一并上交到院素质拓展部——院素质拓展部对各系(部)上交的“ xx 学院素质拓展学分登记表”的打印稿以及证明材料进行逐一审核——院素质拓展部通知审核合格的系(部)填写证书——各系(部)按照各自备留的已通过院素质拓展部审核的登记表电子稿,如实填写证书——院素质拓展部对各系(部)上交证书进行最终审核,盖章。 2. 各系部的同学通过参与系部组织的公共能力培养与监控活动的相关培训获得院级素拓学分。各系部的同学需在“校园文化艺术节”及“科技?读书节”的活动开展前参与相关比赛的培训,培训是为了提升同学们的信息处理能力、价值判断能力、身心调试能力及专业知识能力,每个同学每完成一个能力的培训即可获得1 个院级素拓学分。其具体流程如下: 各系部按照系部上交的公共能力培养与监控的安排表如期举行每场培训——院团委素质拓展部根据安排表对每个系开展

素质拓展学分加分细则(精简版)

一、社会实践 表一:社会实践学分标准表 二、读书学分 (一)学分主要认定内容 1、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阅读一定数量的课外书籍,经过考核和认定等程序,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可以获得学分,这种学分被称作读书学分。 2、校团委通过组织专家教授荐书、发放调查问卷组织学生荐书等活动,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的书籍供学生参考选择阅读。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阅读书目,阅读完毕后向指导教师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学分认定。

(三)读书学分的分值计算与认定依据 1、本科生在校期间要阅读不少于20本的指定书目。每阅读一本书籍,经考核认定合格的,可以获得0.1学分,成绩特别优秀的,可以获得0.2学分,总学分为2学分。 2、读书学分的认定依据为阅读的时间和效果。学生阅读每本书目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0小时。活动的效果主要是依据学生提供的读书笔记、书评和其他相应的证明材料,主要考察学生对书目基本内容的理解和阅读后的感受。 3、获得读书学分的项目不再参加校内其他学分的申报,已获得其它学分的项目不再进行读书学分的申报。 (五)读书学分的认定程序 1、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阅读选定书目并填写《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记录》,每本书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读书笔记(手写),交指导教师审阅。学生每学年阅读书目不得少于5本。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给予学分认定: (1)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者; (2)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有关材料者; (3)已经作为必修课或选修课的课程书目不作为学生选择的范围,学生选择此类书目阅读将不给予认定学分。 三、校园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学分 (一)学分主要认定内容 校园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学分主要对学生参加各种省级以上科技文化艺术活动竞赛、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大学生学术科技节、党校团校培训、技能培训及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学校相关部门以及各学院(部)组织的各种科技文化艺术活动情况进行学分认定。

素质拓展学分申请指导手册

湖南农业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学分设置规定 湘农大【2006】188号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精神,更好地发挥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的育人功能,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和自强精神,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学生的创业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结合学校素质教育的长期实践,特作出本规定。 第二条素质拓展活动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至少获得4个素质拓展活动教育学分,最多可充抵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公共任选课学分设定限额,素质拓展活动教育和公共任选课全面贯通。 第三条素质拓展活动教育学分由求真学术科技活动教育学分、求善文明道德活动教育学分、求美文化艺术活动教育学分、求实社会实践活动教育学分、求特个性发展活动教育学分和求强就业创业活动教育学分6个部分组成。 第四条学校成立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中心,挂靠校团委,统一领导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的规划指导、组织实施和学分认证的审定工作。 第五条各学院成立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分中心,分中心挂靠院学生工作组,配备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专干,具体负责大

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的组织实施、评价考核和学分登记、认证等工作。 第六条根据素质拓展活动教育常设项目,各院每学年(学期)初制订实施计划,报校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中心汇总、审批,然后在学校网站上公布,供学生选择;临时性变更的素质拓展活动必须在活动开展前5-7天向校素质拓展活动教育中心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向学生公布。对于未申报(申请)获准项目不予认可学分(校级或校级以上活动和竞赛不受限制)。 第七条在每个学年度末,校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中心对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核和学分认证的审定,确定无误后统一登录。 第八条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材料建档由主办单位负责,并交由本单位素质拓展活动教育中心(分中心)集中保管。档案的内容要完善,应包括活动编号、活动名称、时间、地点、活动简介、参与人员、组织者评价、获奖情况及主办单位签字等;档案的形式要规范统一,具体形式要求按照校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中心统一设计的模板填写;档案要统一按照活动计划编号,单独存放并由专人管理;档案的接收、借阅要有记录;档案保留的时间为4年。 第九条“求真”学术科技活动教育。 1、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术科技创新活动。 2、学生参加学术科技活动,同一作品或成果参加多层次比赛的,按最高学分计算。 3、学生发表学术研究论文,以收到采稿通知书或正式出版刊物

关于做好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工作的通知(生成版)

海大团〔2016〕3号 关于开展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工作 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海南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2013)》、《海南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及管理暂行方法》(海大办[2016]4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海南大学2013级、2014级、2015级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二、认证时间安排

2016年4月18日-5月16日。其中学生申请时间为:4月18-4月27日;老师审核材料并在网上通过认证的时间(含公示时间)为:4月28日至5月12日;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组办公室(校团委)批量审批学分认证结果的时间为:5月13-16日。 三、认证流程 (一)学生申请:学生通过海南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采集系统,按系统有关提示,填写并打印学分认证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交认证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二)学院审核:学院参照《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记分种类、项目要求和记分标准》(附件2)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证明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的申请予以通过审核并加以妥善保管;对证明材料不全及无效的申请应马上反馈到学生本人,让其立即补交、修改、更正或退换相应材料,材料不符合认证标准的,及时退回给学生。 (三)校内公示:材料审核完成后,将拟通过学分认证的学生名单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完成无异议后,对通过认证的学生进行网上审核。 (四)档案管理:学院负责保存学生材料凭证,以班级为单位专门建档,并将《海南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学分汇总表》(附件3)统一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团委)。

五、材料报送 (一)请各学院于4月14日前将《海南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负责人名单》(附件5)纸质版送至思源学堂A404。每个学院限报1-2名老师,具体负责此次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工作。 (二)请各学院于5月17日前将公示通知、《海南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学分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报送至思源学堂A40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nzztzgl@https://www.wendangku.net/doc/b82001022.html,。 (三)各学院所报纸质材料须有学院领导及认证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印章方有效。 六、其他 (一)本着严肃、认真、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学生的素质拓展学分进行认证,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团委)在全校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工作完成后,将会同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对各学院学生认证材料、认证过程进行抽查、复核。凡发现教师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海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现学生弄虚作假者,报学校以考试作弊论处。 (二)凡在《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记分种类、项目要求和记分标准》(附表1)中未涉及、但需要予以确认学分的项目,由学生填写《海南大学学生素质拓展学分项目认定申请

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

无锡太湖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 (试行稿) 第一条根据《无锡太湖学院关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原则性意见(试行)》,围绕学院“政校行企合作、产学研用一体、教学做创合一”的办学理念,促进学生自主高效地学习和个性化发展,结合学生第二课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2014年及以后入学的在册本科学生。 第三条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是指在课堂教学以外的时间,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所进行的旨在加深基础知识,扩大知识领域,开扩视野,发展科技、文体、艺术等方面的兴趣和才能,培养独立工作和创造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的实践创新活动。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以学生综合素质为出发点,通过多元化的认定体系,多类型、个性化的实践活动模块,为学生自主学习和实践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 第四条学生工作处(团委)是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学院是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具体抓好本学院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学分的管理。学生工作处(团委)下设的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和各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分团委)是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素质拓展学分的审

核、确认、检查等工作。学院、学生组织、学生依照相关规定开展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分数的申报工作。 第五条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分为四个板块,分别为学术发展与科技创新、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会实践与社团活动、技能培训与职业资格。各类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项目包括: (一)国际、亚洲、国家、省(部)、学校、院和学会(协会、行业)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 (二)国际、亚洲、国家、省(部)和学校组织的各类文体竞赛; (三)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科技、学术和文化节(周)活动项目; (四)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和国(境)外交流; (五)论文、专利等成果发表; (六)经学校认定的公益性服务项目; (七)经学校认定的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认定项目; (八)其他经学校认定的课外活动或项目。 第六条根据规定,本科学生在完成通识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和开放选修课程学分外,必须修读素质拓展项目至少2个学分方能毕业,素质拓展活动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第七条每个本科生在学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2周;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一次社会调查,撰写一篇调查报告后,方可获得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

盐城工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

盐城工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积极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及其实现途径,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倡导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潜能,培养学生的主动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规范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素质拓展学分”包括“知识拓展学分和技能拓展学分”“。“知识拓展学分”是学校统一开设的校级选修课程,“技能拓展学分”是指学生结合理论学习、技能训练,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独立或在教师指导下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能培训、学科竞赛、文艺体育及各类社会实践,取得具有一定意义的成果,经学校审定批准给予认定的学分。知识拓展选修学分不得少于2学分,不足学分可以由技能拓展学分替代,成绩以合格计。 第三条凡我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在弹性学制年限内必须取得最低素质拓展学分,方可向学校申请毕业,素质拓展学分与其他课程学分不重复计算,也不互换。 第二章认定机构 第四条学校成立校院两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学校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委员,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等部门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为委员。学校认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校教务处处长兼任,负责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的指导、项目审核及学分认定检查工作。各学院成立由院长、党总支书记、教学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学生科长、教务科长、专业系(课程组、实验中心)主任组成的学院素质拓展认定分委会,负责本单位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规划指导、审查登记与录入。分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由学院教务科长兼任,负责本单位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初审、登记与录入等工作。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