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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河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黑龙江省居民居住环境保护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影响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排放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妨碍人们工作、学习、生活和其他正常活动的现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黑河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第四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市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五条依法实行噪声污染防治分类监管,防止产生扰民噪声。

(一)爱辉区、黑河边境经济合作区环保部门负责对所管辖的噪声敏感区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限期治理;负责整治宾馆、饭店、酒店等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油烟排风机等产生的噪声;负责整治金属切割、建材加工、印刷厂、汽车维修等营业点产生的噪声;负责整治文化娱乐场所噪声;负责整治居民区内设置的锅炉房、水泵房产生的噪声;负责整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

(二)公安部门负责市区从事生产活动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管理;负责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喇叭行为的监督管

理;负责在城区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机动车停车场产生噪声行为的监督管理。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产生噪声的无营业执照和超范围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取缔和查处;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建设项目,颁发营业执照前应征求环保部门意见。

(四)城管部门负责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音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产生噪声行为的监督管理。

(五)交通部门负责配合环保工商整治无环保审批手续的汽车维修企业产生的扰民噪声;负责整治居民区公共汽车站点扰民噪声。

(六)文化部门负责整治文化娱乐场所的室内音量超标造成的扰民噪声。

(七)海事、铁路、民航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对船舶、火车、民用航空器产生的噪声实施监督管理。

(八)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居住区噪声污染实施监督管理,调解邻里之间因噪声产生的纠纷。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不受噪声污染的义务,并有权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投诉、举报。

第七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黑河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

第八条居民住宅楼内禁止开办产生噪声和振动污染的娱乐场点、机动车修配厂、加工厂、印刷厂等。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建设项目,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并在申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征求所在区域居民和单位的意见。

第十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责令限期治理。被限期治理的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第十一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负责噪声污染防治监管部门、机构有权依据各自的职责对管辖范围内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十二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负责噪声污染防治监管部门进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现场检查时,应当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并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部门负责受理噪声污染投诉、举报的机构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第十四条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作业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的,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进行公告。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排放的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十五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

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如果因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报当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时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第十六条进行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的,应当向周围居民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施工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夜间施工批准文号、夜间施工起止时间、夜间施工内容、工地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

第十七条机动车辆进入市区路段后禁止鸣笛,特种车辆装有外挂式音响设备的,应当按照规定使用。机动车辆消声器及其他防治噪声污染的设备应当正常使用,禁止改装、拆除或者闲置。

第十八条设置机动车停车场、候车站的,应当合理选择位置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减轻车辆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第十九条铁路机车在市区内行驶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限制鸣笛。

第二十条民用航空器起飞、降落或者低空飞行时,应当遵守规定的飞行程序。

第二十一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干扰他人的音响器材。但属于下列情况者,允许在一定时间内使用,并控制音量:

(一)经依法批准的大型社会活动;

(二)课、工间操;

(三)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环境。

第二十二条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家用电器、乐器及其他音响器材的,应当控制音量,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二十三条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

第二十四条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二十五条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室内活动的,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干扰周围生活环境。

第二十六条禁止午间、夜间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在其他时段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干扰。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其它建筑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干扰。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按照环保、公安、规划、城管、工商、文化、交通、海事等负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管责任的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

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

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的期间;“午间”

是指市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午休时间段。

“工业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交通运输噪声”是指机动车辆、铁路机车、机动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黑河市城区建立噪声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实施意见》与本办法规定不同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黑河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区政府办公室各处室工作职责(第四稿)

目录 一、秘书处 (1) 二、行政审批处(外事办) (3) 三、会务联络处 (4) 四、信息处 (5) 五、建议提案工作处 (6) 六、督查处 (7) 七、街道工作处 (8) 八、行政处 (9) 九、调研处 (11) 十、综合处 (12) 十一、法规处 (13) 十二、行政复议处 (15) 十三、应急办 (17) 十四、信访办 (18)

一、秘书处 1.负责中央、天津市及有关单位发送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的各类文电、简报、刊物、信件等的签收、登记、拟办、送批、分办、转办、催办、存档和管理工作。 2.负责起草、制文、审修、报批、校核、印制、发送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件。 3.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文书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保管、移交工作,负责文书档案清退、销毁的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保密管理工作。 4.负责承办新区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请示、报告区政府的事项,研究并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5.负责市领导、区领导批示件的承办、分办、转办、催办和整理工作。 6.负责汇总区政府领导工作计划,协调、编制、印发区政府领导一周活动安排,按照市级机关通知要求协调落实区政府领导参加内外事会议活动。 7.负责新区机关值班安排,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值班制度。 8.负责承办新区各管委会、各委局、各单位负责同志外出请、销假工作。 - 1 -

9.负责区政府系统印鉴的制作、颁发及销毁工作,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印鉴和介绍信的管理、使用。 10.负责对区政府系统单位的公文规范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11.负责区政府领导机要秘书的日常管理工作。 12.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机关党群日常工作。负责机构设置、编制管理、人事管理等工作。 13.负责管理区政府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 14.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2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第四季度区、县(市)人民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第四季度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 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2.07 【实施日期】2018.02.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第四季度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 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7年第四季度,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通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系统,共收到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42件。其中,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11件,市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1件。根据《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16年省政府令第1号)的规定,现将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2017年第四季度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2017年第四季度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

目录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 2017年第四季度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 文号印发时间备案时间 哈里政规 [2017]13号 2017/9/182017/10/9 哈里政办规 [2017]4号 2017/10/132017/10/26 哈里政办规 [2017]5号 2017/10/192017/10/27 哈里政办规 〔2017〕8号 2017/12/202017/12/28 哈里政办规 〔2017〕7号 2017/12/182017/12/28 道外区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道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 案(2017年修订)》的通知 哈外政规 〔2017〕5号 2017/10/232017/11/3 哈尔滨市道外区2017-2018年供热季煤炭“迎 峰保供”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哈外政规 〔2017〕6号 2017/11/302017/12/12 南岗区政府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岗区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南政规 〔2017〕4号 2017/10/142017/10/18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守信联 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南政规 〔2017〕3号 2017/10/142017/10/18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城市容貌标准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城市容貌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共场所与环境卫生 【发文字号】安政办发[2010]64号 【发布部门】安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6.29 【实施日期】2010.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城市容貌标准的通知 (安政办发〔2010〕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安康市城市容貌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安康市城市容貌标准 一、引言

1.1 为加强城市容貌管理,营造清洁、优美、文明的工作、生活环境,实现安康市“双创”工作目标,根据建设部《城市容貌标准》、《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1.2 城市容貌是城市外观的综合反映,是指与城市环境密切相关的城市道路、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园林绿地、集贸市场、广告标志、河流山川、公共场所、施工工地构成的城市局部和整体景观。 1.3 本标准适用范围为安康市中心城市160平方公里规划区范围,各区县政府可依据本《标准》制定实施办法。 二、建筑容貌 2.1 城市确定的保护建筑应保持原有风貌,严禁随意改动或拆除,并设置专门标识。 2.2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应根据城市规划和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建造,要讲究建筑艺术,注重美观,其造型、装饰等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2.3 根据安康气候特点,为体现安康小江南特色,城市建筑色彩宜选用浅灰色的色调。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构)物,应以安康市城市风貌特色规划为依据确定自己的建筑风格和建筑色彩,以体现安康厚重的历史文化氛围和生态园林城市特色。 2.4 沿街的建(构)筑物应符合城市街景规划的要求;危险残破的建(构)筑物,由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及时拆除或整修。 2.5 建(构)筑物屋顶不得违反城市规划擅自搭建棚亭,严禁堆放杂物,保持整洁、美观。 2.6 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物不得设置屋顶广告,周边不得设置垂直广告;在其本体视线所及范围内,不得设置与传统风貌不相符的设施、设备。 2.7 城市道路两侧不得有影响市容观瞻的非法建(构)筑物和堵塞、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盲道的棚亭。

2019年度区政府办公室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范文精品文档==== 2019年度区政府办公室工作总结 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坚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 党的xx届五、六中全会精神,以排头兵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提高综合 素质和能力为中心,以强化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为保证,积极创新和完 善工作机制,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办公室的“三服务”水平不 断提高,参谋决策、综合服务和后勤保障作用得到加强,为构建和谐 江海、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快速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办公室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 始终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以“三服务”为宗旨, 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准绳,倾力打造团结务实、高效协作、纪律严明、 行事果敢、服务有力的坚强集体。一是着力打造一流队伍。坚持抓班 子带队伍,做到“班长”与班子成员勤沟通、常交心、纳群言,大事 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办公室全体成员形 成了团结互助,精诚协作,同心谋事的良好风气,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显著提高。二是活化用人机制。实行量才施用,定岗定责,任务到人,做到了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通过压担子, 定位子,为每个同志创造了充分施展才华的空间,形成人尽其才,才 尽其用,比学赶帮超的浓厚工作氛围。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和 使用力度,对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拿得起、作风上过得硬的年轻干部,放手让他们当骨干、当主力,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江海区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任务分工表》的要求,结 合办公室的工作实际,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 要硬”的方针,正确处理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工作与反腐倡廉工 ============================================欢迎下载使用 ============================================

xx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xx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本单位经费的正常运转,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的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审批制度,保证财务收支平衡 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保证重点、压缩一般”的原则,不断优化收支结构,严格控制会议费、接待费、旅差费、邮电通讯费、公物购置费、汽车燃修费等弹性支出。 1、进一步完善财务审批制度。执行财务审批“一支笔”制度,所有开支凭证需由科室负责人证明并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呈主任审批;财务人员必须及时向主管财务的领导报送财务月报表、年度报表。超出年初财政预算的费用支出,必须先编制预算,经主任审核并呈有关市领导审批,落实资金来源后,方可执行,以保证财务收支平衡。 2、控制会议费开支。各部门应按照少开会、开短会,

从紧从严控制各类会议,经批准召开的会议应实行“会前预算、财务审核、会后审批、财务拨款”的管理办法,要按规定附会议通知文件,参加会议人员名单,会议结算清单和会议费发票。 3、压缩接待费的开支。接待工作实行“三定”即定规模、定标准、定地点,接待费用支出,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新修定的接待制度办理。接待处招待费支出需经接待处负责人证明、分管领导审核后签呈主任审批。接待费必须当月结清,其中较大型的接待,活动结束时就应结算清楚;一些非党政的接待,若能按部门分摊就得分摊给部门,以减少接待费的开支。 4、加强旅差费的管理。坚持按(南财[2011]86号文)《xx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旅差费包括住宿费和车(船)费机票不包括图书资料,音像制品以及其他办公费用。其他费用确因公务需要开支的,应按有关规定报支,不得合旅差费中报销。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安政办发[2010]147号 【发布部门】安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1.23 【实施日期】2010.11.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安政办发〔2010〕1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99号),设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划出移交和取消的职责。 1、拟定本市人员出境就业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职能划归市商务局。 2、目标责任考核职能划归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3、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调整的职责。 将市政府所属部门科级领导职务任免审批调整为备案。 (四)新增的职责。 增加农民工工作、农村社会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等管理职责。 (五)加强的职责。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职责。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的人才队伍;引进高层次专家和紧缺人才,提高引进国外专家层次。 2、加强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建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庆阳市供销社2017年度

庆阳市供销社2017年度 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及省、市政府有关农村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做好为农服务工作; (二)研究制订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对全市供销行业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等职能; (三)指导基层社的改革和发展;指导发展乡(镇)供销合作社(农资专业社)、村级综合服务社;领办、帮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开展科技宣传、推广; (四)组织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工程(简称新网工程); (五)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化肥、农药、农膜)、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国家商业储备、救灾储备任务; (六)组织参与农产品产业化经营,发展特色农产品,扶持建立示范基地,培育发展骨干龙头企业; (七)监督、管理和营运社有资产,依法行使出资人职能,享有出资人权益; (八)组织开展科技研究和技术合作,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民技能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认

证;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庆阳市供销合作社经庆阳市委批准成立,为财政全额供给的参照公务员管理正县级事业单位,内设职能科室6个,即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综合业务科、产业科技科、计划财务科、合作指导 科。 三、人员情况 单位编制24人2017年底我单位县处级正职2人,处级副职4人,科级正职5人,科级副职9人,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22人,离休1人。 四、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结构分析 2016年收入405.29万元,2017年收入443.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收入385.8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收入58.0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了38.59万元,原因:由于公车改革,交通补贴费增加;由于调资,职工工资有所增加。 (二)支出结构分析 2016年支出405.29万元,2017年支出443.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85.8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8.03万元,比上度增加了38.59万元,原因:由于公车改革,交通补贴费增加;由于调资,职工工资有所增加。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督办落实工作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文字号】天政办发[2009]65号 【发布部门】天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5.05 【实施日期】2009.05.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天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长 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督办落实工作制度的通知 (天政办发〔2009〕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大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落实工作力度,促进督办落实工作不断向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推动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更好更快的落实。按照市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天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督办落实工作制度》。现将这个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五日 天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长 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督办落实工作制度 为确保天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以下简称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市政府办公室及有关科室工作规范 第一条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都应列入督办范围,但未提出具体办理要求的事项除外。 第二条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按照工作分工由市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以及相关科室按照会议要求办结时限负责督办落实,办理结果送市政府督查室汇总。 第三条市长召开的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的立项、交办、催办、反馈工作,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办落实;市长委托副市长召开的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具

区政府办公室业务工作总结

区政府办公室业务工作总结 18年,我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理念,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出发点,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高效型”办公室为目标,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综合协调作用,团结务实,开拓创新,认真履行部门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按照“三定”方案和年内会议、文件要求,按质保量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力地保障了政府工作的高效运转,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致力“出精品”,强化办文办会办事 (一)办文方面。牢固树立“以文立室”的理念,把文字工作作为办公室工作的龙头来抓。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相关规定,我们进一步完善了文件归口处理、文件报批、文件审批签发、催办反馈等一系列制度,规范了办文程序,提高了办文效率。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一是加快办文速度,对所要办理的文件,一般做到当日文件当日清,电信公文及其他紧急公文随到随办。二是提高办文质量,无论收文还是发文,都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处理,坚决克服公文处理的随意性,并把办文质量的好坏作为对有关科室、有关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严格按制度办文,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该由部门发的文件由部门自行发文,不包揽,不升格。一年来,共制定下发区政府和区政府办文件463份,处理下级机关的请示报告658份,处理上级来文446份、传真电报312份,全部做到了及时、准确、无差错。 (二)办会方面。按照精简会议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尽量压缩会议的数量、规模,尽可能地节约会议开支。认真做好会前、会中和会后各项工作,提高办会质量,确保政府办组织召开的会议都开得精简高效、成功圆满。截至目前先后承担了220多次大小会议的服务工作。 (三)办事方面。制定完善了《政府工作规则》、《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规范了区人民政府及办公室的办事程序,促进了办公室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不断加强同市、区各级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办公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县政府政令畅通和办公室的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县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的日常办事机构,在工作中履行协调、服务职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第三条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谦虚谨慎,团结务实,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主要职责 第四条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和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了解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第五条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工作报告和领导讲话,以及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文字综合工作。

第六条筹备和承办县政府各类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召开的专题会议的会务和重大活动组织安排工作,以及县政府日常接待、公务活动安排。 第七条负责县政府文电收发、机要保密工作。根据文电要求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做好文电的呈送、承办和催办工作。负责县政府的印信、文书档案管理和文件交换及县政府各部门印章制发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情况,并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反映的重要问题,做好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情况反映和处理。 第九条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各部门之间、部门与各乡(镇)之间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策。 第十条负责做好县政府机关的行政后勤、安全保卫、生活服务保障工作,并负责县政府和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督促和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特别是县政府工作部署和指示、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协调落实工作。做好省、州、县领导批示的转办、督办和反馈的工作,负责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和全县政务公开的组织实施,协调和检查指导以及考评工作。 第十二条承办和组织协调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安康市精神卫生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安康市 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牧业管理 【发布部门】安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05.12 【实施日期】2005.05.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安康市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 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由安康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报来《关于加强安康市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卫字〔2005〕118号)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希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关于加强安康市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安康市卫生局、安康市教育局、安康市公安局、安康市民政局、安康市司法局、

安康市财政局、共青团安康市委、安康市妇女联合会、安康市残疾人联合会、安康市老 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精神疾病是在各种生物、心理以及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下,造成人的大脑功能失调,导致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的疾病。精神疾病范围包括:精神病、神经症、精神发育迟滞、人格障碍等。精神疾病不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属的生活质量,同时也给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做好精神疾病的防治,预防和减少各类不良心理行为问题的发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的繁荣稳定,对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增多,竞争压力加大,人口和家庭结构变化明显,严重精神疾病患病率呈上升趋势。据摸底调查统计,我市有各类精神疾病患者约2.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8‰以上,与此同时,儿童和青少年心里行为问题、老年性痴呆、抑郁、药品滥用、自杀和重大灾害后受灾人群心理危机等方面的问题也日益突出。精神卫生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为进一步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强我省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5]15号)精神,加强我市精神卫生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完善机制,强化措施 按照卫生部、民政部、公安部、中国残联《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确立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市实际,2005年,我市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要达到30%,2010年达到50%;儿童和青少年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2010年降到12%;精神分裂病治疗率2005年达到50%,2010年达到60%;精神疾病治疗与康复工作覆盖人口2005年达到全市人口的2/3,2010年达到全市人口的4/5;2005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庆阳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庆阳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 议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庆政办发[2015]32号 【发布部门】庆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3.18 【实施日期】2015.03.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庆阳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5〕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甘肃省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135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建立庆阳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总召集人:周继军市政府副市长

召集人:贺立峰市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赵明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马海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讲师团团长杨宁瑞市编办副主任 白常身市发改委副主任、项目办主任 王金昌市工信委副主任 闫斐市教育局副局长 任志锋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刘志杰市司法局副局长 付怀情市民政局副局长 付玲珍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晓军市人社局副局长 李永宁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茂龙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田志雄市农牧局副局长 程同心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李崇峰市审计局副局长 鲁军虎市统计局副局长 尚小峰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予峰市粮食局副局长 宋弘市信访局副局长 孙晓明市工商管理局副局长 张乃丹庆阳市青联主席

刘宪刚市总工会副调研员 姜小红市妇联副主席 吕绒琴市残联副理事长 张学东市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王维华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平国家统计局庆阳调查队副队长 吴蔚蓝人行庆阳中心支行副行长 秦健庆阳银监分局副局长 段亚民农村信用联社庆阳稽核审计中心主任助理 胡长富西峰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全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民政局局长赵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联络员。 二、联席会议职责 联席会议负责研究制定全市的社会救助工作政策和实施办法;统筹做好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流浪乞讨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及其他相关政策之间的有效衔接,协调建立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信息共享机制,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联席会议商议事项有关材料的收集和审核工作; (二)按照会议总召集人要求,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准备会议,形成会议决定事项初审意见后报联席会议审定; (三)负责联席会议商议事项的汇报或工作情况通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天政办发[2008]58号 【发布部门】天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6.01 【实施日期】2008.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天政办发〔2008〕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5月12日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及多次余震波及我市,给广大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灾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防震抗灾预案,举全市之力开展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将地震灾害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目前,全市抗震救灾工作已由抢险应急逐步转入灾后重建阶段,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为确保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灾后重建各项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狠

抓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是确保我市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的基本条件。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作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保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确保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人员、物资安全快速运送。 (一)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四长”责任制,坚持一手抓灾后重建工作,一手抓事故预防。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在抓好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县(区)长、乡(镇)长、村(社区)长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抗震救灾、灾后重建期间的交通安全管理及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落实工作。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积极行动起来,按照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各司其职,群策群力,确保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特别要进一步加强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对“五小”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教育,有效预防乡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科学部署,细化措施,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运送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大量抗震救灾物资通过我市运往灾区,我市在310国道牛北段、天巉段以及316国道及时开通了绿色安全通道。为了确保抗震救灾绿色通道24小时绝对安全畅通,沿途辖区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要组织人力物力配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做好疏导工作,坚决取缔占路为市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年度述职报告

---------------------------------------------------------------范文最新推荐------------------------------------------------------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年度述职报告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年度述职报告 20xx年,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区政府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较圆满地完成了任务。现在,我代表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向考核组和与会的全体同志进行述职,恳请评议。一、围绕中心,把握大局,协助政府谋划工作协助政府科学谋划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是政府办公室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评判政府办公室参谋助手能力和水平的主要标准。20xx年是六届政府的届首之年,区政府办公室协助政府在认真回顾和总结过去五年改革和发展的历程和经验的基础上,面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深化对区情和发展规律的认识,遵循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追赶先进,缩小差距,坚持高点定位,自加压力,提出了“坚定不移地实施三步走的翻番赶超战略”,确定了松山区今后五年的发展目标和总体要求,勾画出了松山区五年后的发展蓝图和美好前景,极大地振奋和凝聚了全区人民的发展热情和奋斗力量。为了开好头,起好步,我们协助政府把20xx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确定为“整体工作上台阶,重点工作求突破,专项工作创一流”,把发展目标确定为“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提前一年实现翻一番”。围绕实现“双翻番”目标,我们又协助政府就重点工作、专项任务进行了具体的谋划和部署。“双翻番”目标的提出,体现出政府的科学决 1 / 10

策和正确领导,推动了各项重点工作实现新突破,牵动整体工作跃上新台阶。现在看,“双翻番”目标完全可能实现,全区呈现出亮点工作交相互映的喜人景象,继续保持了加快发展的良好势头。 二、加强协调,主动服务,确保政府高效运转 搞好协调是确保政府高效运转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也是贯穿于办公室工作始终的一项重要职责。一年来,我们注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好枢纽作用。1、主动与上级政府办公部门保持经常联系和密切沟通,争取工作上的指导和支持,清楚上级的想法和意图。这样工作,有利于上下衔接,做到心中有数,提前摆布好工作,避免了被动应付。2、及时与区几个班子办公室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营造和谐氛围。3、重视与乡镇、街道和部门搞好协调。对区政府安排的工作,及时转办,督促结果;对基层和部门请示政府的事项,及时呈批,反馈意见;对部门之间需要沟通的问题,主动协调,力求达成一致,从而确保政令畅通和上下协调。 4、注重政府运转的协调。对需要政府领导共同解决的问题,我们及时组织部门做好基础工作;对需要政府领导补位的事项,我们主动协调,避免公务上的断档或缺位。 由于我们在协调上注意做到及时、周密,保证了政府运转的有序、高效,政府领导很满意,部门和基层很认可。 三、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协助政府落实工作 要确保政府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要求政府办公室履行好督查和调度职能。一年来,我们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了力度。1、为了实

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依法行政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塔河县法制办公室ⅩⅩ ⅩⅩ,女,汉族,34岁,法律本科,1998年4月调入塔河县政府法制办工作,在从事法制工作的十余年,她凭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立足于本职岗位,并刻苦钻研本岗位业务,兢兢业业的工作,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2004年被县委共青团评为“青年岗位能手”,2006年被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评为“全县四五普法先进工作者”,被县委共青团评为“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ⅩⅩ同志从事塔河县政府法制工作以来,她充分感到法制工作的重要性,也深知提高自己工作能力的迫切性。她把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放在首位,充分利用八小时以外的时间进行自学。她先后自学了法律专科、本科,并于2003年通过了国家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并先后学习了与本职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如《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尝法》等,通过她不懈的努力很快进入角色并精通了本职业务。同时她还注重把理论知识与实践工作相结合,在求实创新上深下功夫,有效地推动和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平时工作中她经常想出一些好的方法和点子,为了使行政执法人员能尽快学会相关专业法律知识,在她的精心策划下印制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必读手册》、《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测试试题》等书籍,并编制了各类行政执法人员考试试卷。通过她的创新,使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得到了显著提高。 二、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开展面对面的业务指导工作。塔河县政府法制局成立于1995年,由于起步比较晚,各行政机关不知如何开

展此项工作,为了使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尽快开展好此项工作,ⅩⅩ同志经常深入到各行政机关面对面地进行指导,帮助他们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工作方案。各行政机关在她的帮助和指导下,建立了各项制度,如:罚缴分离制、重大案件备案制、规范性文件审核制等各项制度。去年,她又按照省、地要求,在责任制的内容上下功夫,量化、细化、深化考核标准,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有效地使依法行政工作由上到下形成了网络,上情能及时下达,下情能及时上达,有效保障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二)工作上高质量、严要求。ⅩⅩ同志是一名工作叫得硬、思想素质高、认真负责、精益求精的同志。由于规范性文件具有很强的制约性和隐蔽性,如发生错误必将导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不利。因此在规范性文件审核上,她严格把关,对于一些急需下发并且不符合法律或法规的规范性文件,即使领导签批下来,但她仍坚持原则,对不符合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她坚持拿出自己的意见。由于她在工作中的严格要求,此项工作也得到了领导的支持和认可。多年来,在她的严格审核下,从未下发过不合格的规范性文件,有效地把违法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使塔河县规范性文件和上位法达到了协调、统一。 (三)以法律、法规宣传为依托,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在新法律颁布实施后,她认真学习,并积极备课,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讲解新的法律知识,同时结合塔河县实际,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工作。2005年《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她独立组织了大型宣传活动。在活动中,邀请了县人大、县政府、政协领导和各职能行部门200余人参加了活动,并散发了1000余份宣传单,塔河县电台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增强了维权意识,同时也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奠定了基础。 (四)加强证件管理,有效控制证件发放。在办理和发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及基本任务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及基本任务 一、县政府办的主要职责 (一)承办省、州政府指示、决定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和县政府向省、州政府报告、请示的起草工作,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其部门转交县政府办理的事项和反馈工作。 (二)负责县属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报送县政府的请示、报告的签收、送阅、转报和批复工作。 (三)负责县政府各种会议的筹备、组织、联络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四)负责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简报等的起草、送审、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保管、清退、销毁等工作。 (五)负责督促、检查县属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执行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精神的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为县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报告提供文稿或资料。 (七)协调各部门工作,对部门间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策。 (八)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搞好专题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反馈工作。 (九)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 (十)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裁决案件的具体审理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一)负责由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十二)做好中央、省、州部门重要领导同志和其他县市政府领导同志及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并负责县政府领导出访联络等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县政府机关的财务工作及房产、车辆、水、电、环卫等管理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对县政府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外事及侨务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县的外事工作和侨务工作。 (十六)加强与上级的联系,收集信息,发挥好窗口和桥梁作用。 (十七)负责县政府办的人事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十八)负责县政府机关的值班、安全保卫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九)办理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务。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庆阳市灭火救援专家组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庆阳市灭火救援专家组的通 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庆政办发[2015]142号 【发布部门】庆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9.09 【实施日期】2015.09.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庆阳市灭火救援专家组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5〕1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灭火救援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灭火救援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成立庆阳市灭火救援专家组,聘请以下19名同志为专家组成员: 李彦晖市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陈军宽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李军市公安消防支队参谋长 缪希哲市地震局抗震设防监管科科长

王勇市质监局特种设备检验所所长、高级工程师 杨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对策科副科长、高级工程师 路黎明市人民医院烧伤科主任医师、骨科主任医师 张振宁陇东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工程结构教研室副主任、工程师 刘志宏庆阳供电公司调度控制中心主任、工程师 谢小刚庆阳供电公司发展策划部副主任、工程师 高虎市供排水公司营销服务部副经理 闫有宁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陇东消防大队大队长 包正东庆阳石化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副处长、工程师 何赟庆阳石化公司保卫消防部主任 梁顺文甘肃能源庆阳煤电公司工程管理部副主任、工程师 翟军义华亭煤业集团核桃峪煤矿副矿长、工程师 康慨中石油庆阳炼化公司原总动力师、工程师 赵学智庆阳天鑫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经理、工程师 张转正万世天然气公司安全总监、办公室主任 灭火救援专家组成员要按照《庆阳市灭火救援专家组工作章程》要求,紧扣工作重点,积极履行职责,为全市灭火救援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附件:《庆阳市灭火救援专家组工作章程》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9日附件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天政办发[2009]105号 【发布部门】天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6.30 【实施日期】2009.06.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政办发〔2009〕10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市及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 市商务局关于《天水市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天水市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实施方案

(市商务局2009年6月30日) 第一条为深入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政策,努力扩大消费需求,深入实施“商贸活市”战略,全面推进商贸流通业健康快速发展,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实施方案》中所指的商贸流通业,主要包括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和会展业。 第三条提升商贸服务业发展定位。按照“发展大商贸,建设大市场,搞活大流通”的总体思路,以完善功能、扩大消费、科学发展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我市商贸流通业体制改革,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商贸设施建设,完善城乡服务网络,发展新型营销业态,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提高全行业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陇东南乃至全省商贸物流中心。 第四条提高商贸服务业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率。积极构建“以城市为中心、乡镇为纽带、农村为落脚点”的城乡市场服务体系,打造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商贸龙头企业,全面提升我市商贸流通服务业规模效益水平。力争到2010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15亿元,2015年达到180亿元,2020年达到250亿元,年均增长14%以上,以商贸流通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全市GDP比重的50%。 第五条优化商业服务业网点布局。根据《天水市城区商业网点规划》要求,对秦州区

最新-区政府办公室2019年工作总结 精品

区政府办公室2019年工作总结 区政府办公室2019年工作总结 XX年是全区上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的关键一年,也是完成“xx”计划并衔接“xxx”计划的重要一年。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政府办公室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为主题,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优化服务环境为工作重点,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履行督促检查、综合协调、后勤服务、法制建设等各项工作职责,同时主动配合,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不断强化行政能力建设,提升助手和服务功能,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圆满完成了既定工作任务,全年各项工作均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一年来,主要抓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紧扣中心,围绕大局,全面提高服务工作水平 今年我们突出政务主体,优化服务服务环境,注重抓调研、抓协调、抓督查、抓服务,努力当好参谋助手,保证了政府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严谨细致,办文办会提水平。在公文处理上,坚持从严、从精、及时、实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从文书处理的收发、印制、传阅、清退、归档、销毁等各个环节入手,严把政策关、时效关、公文体例格式关、文字关和校核关,力求政策清楚、主题突出、观点准确、格式规范、逻辑严谨、准确及时。同时,规范发文行为,精减文件数量,努力做到少行文、行短文、行到文。在会务工作上,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认真审查会议议题,努力做到少开会、开短会。同时,狠抓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落实三个环节,力求会议主题明确,中心突出,务求实效。 (二)高质高效,信息工作创一流。 今年,我们紧紧围绕结构调整、经济发展发展、城市建设、招商引资、创新环境、社会稳定等全区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反映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和进展情况。透过现象看问题,编写有情况、有分析、深层次、高质量信息。深挖特点,发挥信息导向作用,编写一些有思路、有特色、有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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