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订单
日期:
买方:买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附加说明:
1.本订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2.供方在收到此订单后应及时核实并回传,如24小时内未回传则视为供方已认同。
3.如供方未能协商日期交货,则每张订单定额罚款200元,外加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五的罚款。
4.供方按照需方订单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将货物发到需方指定地点。
5.本订单以需方的最终确认为准,且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相关争议,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则提交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供方名称及签章:
制单:
开户行:审核:
开户账号:批准:
负责人签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