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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管理及考核办法

XX电厂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XX电规章〔2016〕第10号

《XX电厂环保设施管理及考核办法》已经于2016年3月20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厂长:

2016年3月20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制度

名称

XX电厂环保设施管理及考核办法

制度

编号

CPIMDCFRD-04-03-2016-03

版本签发

日期

下次评

估时间

起草/修

订人

部门

审核

分管领

导审核

签发人

是否

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1.明确制度修订的目的;

2.细化管理内容;

3.理顺工作程序;

4.增加考核内容;

解释

部门

生产技术部

实施

及完

善执

行人

环保专业

XX电厂环保设施管理及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提高全厂职工环境保护意识,明确环保设施管理职责,做好环保设施运维与管理工作,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电厂所辖范围内环保设施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组织机构

环保领导组:建立以厂长为组长.生产厂长为副组长的环保领导小组,作为全厂环保日常管理的决策机构。

协调管理组: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是全厂环保工作的统筹.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做好我厂的环保各项工作。

运行检修组:燃管中心.燃料分场.计划部.发电一.二分场.锅炉分场.电热分场.汽机分场.除灰分场是承担全厂环保具体工作的主体,负责设备运行.检修.维护及化验等工作。

第三章管理职责.工作内容

第四条环保领导小组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落实集团公司相关环保制度和要求,审核环保改造项目及环保管理制度等工作,全面总体上协调全厂环保管理工作,对各环保相关部门的环保工作管理与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协调与考核。

第五条生产技术部

1.执行环保设施管理及环保技术监督的要求,进行工作布置.检查.协调.考核,定期组织进行环保设施的检查,并如期上报各类环境统计.监督报表及环境事件调查.分析与考核。

2.监督组织各部门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维工作,保障脱硫.脱硝.除尘系统等环保设施的投运率及效率,防止环保事件发生。发生事件时及时分析查明原因,组织进行抢修工作;制定措施,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非停或异常运行,负责向环保部门申请,针对突发情况应先电话汇报并补报书面报告,防止因汇报不及时造成环保通报等处罚事件发生。

4.负责对脱硫.脱硝及除尘等环保设施检修维护.运行调整情况检查.指导与分析,组织解决生产存在的实际问题。

5.负责监督责任分场控制灰场扬尘及灰水涮坝现象发生。

6.负责定期组织对环保数据.历史曲线.CEMS报表核对.分析。

7.负责对发电分场上报的超标点记录台账进行审查和统计工作,有对上报的超标点记录台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考核的职责。

8.负责每天对前一日的环保设施运行异常情况.设备缺陷.超标点进行通报,并负责组织原因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9.负责落实厂部布置的各项环保工作,做好工作计划.

布置.检查.总结与考核。

第六条安全环保部

1.负责环保区域文明治理监督.检查.管理.协调与考核。

2.负责监督环保事件分析.总结与考核,构成二类障碍及以上的环保事件报出工作。

3.负责环保设施运维及环保改造安全监督.管理.协调与考核。

4.负责发生二类障碍及以上的环保事件时及时组织各部门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关整改要求。

5.负责环保监察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第七条燃管中心

1.负责煤质硫份等成份化验工作,每月报化验报表。

2.负责全厂煤场整形压实及冬储煤场扬尘治理。

3.负责入厂煤硫份指标控制。

4.负责入厂煤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污染监督管理。

第八条计划部

1.负责石灰石.尿素及相关产品采购.供应,并保证品质符合技术要求,用量满足现场需要.到货及时。

2.负责组织石膏外排污染的清理工作。

第九条发电一分场

1.负责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做好参数监视.调整,建立完善的运行台帐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记录。

2.根据环保管理要求,环保设施或数据异常时,及时分析判断和采取措施,尽快恢复正常运行状态。

3.主机.除尘.脱硫.脱硝等设施启.停或异常运行,应及时汇报值长和专业主管,并做好记录。

4.安排专人参加生技部组织的脱硫.脱硝CEMS数据.历史曲线核对.分析工作。

5.脱硝系统投.停及脱硫出口NOX.SO2.粉尘排放超标,应在24小时之内将事件经过.原因分析.采取措施报送生技部相关专业。

6.建立超标点记录台账,按要求上报生技部专业主管。

7.负责煤场及输煤系统设施的运行与管理工作。

8.每日对脱硫在线PH计进行检查和校验,指示不准及时进行处理,保证脱硫在线PH计投入率和准确率。脱硫PH 计.密度计退出运行不能及时恢复情况下,每班至少两次进行手工取样化验,化验结果及时送至脱硫控制室以备运行调整,化验报告做好存档。

9.锅炉停止后.启动前应对除尘电场.锁气器.振打.加热.冲灰水进行试验检查,确保设备启动运行正常。

10.除尘系统应随主机同步运行,不允许随意停止运行。主机启动时在锅炉解列全部油枪后20-30分钟内将电袋除尘电场投入运行,停机时在锅炉投入油枪前20分钟(不投油在机组解列前)停止电袋除尘电场,不允许无故拖延电袋除尘电场投入时间或提前解列电袋除尘电场运行。

11.除尘系统运行时每半小时检查一次上位机电袋除尘

各画面,查看电袋除尘运行情况,发现参数异常或设备跳闸及时填写缺陷单并通知检修处理。

12.每两小时检查一次电袋除尘阳极和槽板振打.锁气器.冲灰水.落灰管.灰斗料位下灰状况等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3.每日白班到电袋除尘顶部检查一次阴极振打及顶部布袋喷吹电磁阀运行情况,检查前将振打装置改为连续运行,检查完毕后及时改回正常运行方式。

14.发生电袋除尘灰斗蓬灰.锁气器故障时,每小时检查一次灰斗存灰情况,灰斗内无灰后及时投入电袋除尘电场运行。

15.脱硫.脱硝系统应随主机同步运行,不允许随意退出运行。主机启动前投入脱硫系统运行,主机启动时投入脱硝系统运行,主机停止后停止脱硝运行,不允许无故拖延脱硝投入时间或提前解列脱硝运行。

16.脱硫.脱硝运行应监视各参数在办法范围内,发现运行参数不正常应及时查找原因并进行调整,发现缺陷及时填写缺陷单并通知检修处理。

17.按办法保持好吸收塔液位和PH值,防止液位过高或产生泡沫造成净烟气携带浆液,同时减少因PH值控制不好造成设备腐蚀。

18.按办法及时进行脱硫废水排放,保证系统内氯离子在办法范围内。

19.设备大小修或控制回路和电气回路检修结束后,必

须进行该设备的静态保护联锁和闭锁试验。

20.锅炉机组停止运行再启动时,脱硫.脱硝投入前应进行设备和系统的保护联锁和闭锁试验。设备系统保护联锁及闭锁试验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通知检修处理,处理好后重新试验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21.锅炉机组等级检修或脱硫.脱硝运行时间超过2月以上停止时,应做如下检查试验(异常停止必须进行如下检查试验):

22.对吸收塔浆液喷嘴做喷淋试验,检查喷淋效果,发现喷嘴脱落和堵塞时应通知检修进行处理;

23.脱硫.脱硝工作介质为浆液或石膏的,在设备启动前.停止后必须进行冲洗,防止堵塞。

24.浆液循环泵停止时入口排空门必须在开启状态并定期进行冲洗至流出清水为止,防止泵堵塞。

25.斗轮机.滚轮机在堆煤时,新煤堆高度必须在2—3米之间,煤堆峰谷差不大得于0.5米,煤堆峰顶之间距离不得超过2米。靠近轨道侧边应留有6—8米距离,以利于推土机整型压实,控制煤场自燃及扬尘污染。

26.正常堆取煤时,输煤皮带的水雾除尘必须投入,抑制粉尘飞扬,斗轮机堆料时将悬臂降至离堆料面2.5米,减少粉尘飞扬,遇有大风天气时,堆.取煤作业尽可能在东煤场进行,在挡风墙的作用下,减少粉尘飞扬。

27.对新入厂的石灰石化验人员要配合发电脱硫值班员一起到现场进行取样化验,化验报告存档备查。

28.按照脱硫化验办法,对脱硫石灰石浆液.石膏浆液.石膏等取样化验,化验结果及时送至脱硫主控室并做好存档。

29.CEMS.DCS.三级指标管理平台及运营监管平台远传数据对比分析工作,每天发电一分场人员.DCS维护人员和CEMS维护人员三方共同进行不少于五次此项工作;内容包括对比排放烟气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温度.烟尘浓度及烟气流量等数据关系是否对应。

30.发生由于发电一分场运行操作原因造成的环保参数小时均值超标.环保设施异常及环保设施异常以上事件,由发电一分场专业负责人上报事件报告单,生技部.安环部审核,厂领导批准后上报上级单位。

第十条发电二分场

1.负责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做好参数监视.调整,建立完善的运行台帐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记录。

2.根据环保管理要求,环保设施或数据异常时,及时分析判断和采取措施,尽快恢复正常运行状态。

3.主机.除尘.脱硫.脱硝等设施启.停或异常运行,应及时汇报值长和专业主管,并做好记录。

4.安排专人参加生技部组织的脱硫.脱硝CEMS数据.历史曲线核对.分析工作。

5.脱硝系统投.停及脱硫出口NOX.SO2.粉尘排放超标,应在24小时之内将事件经过.原因分析.采取措施报送生技

部相关专业。

6.建立超标点记录台账,按要求上报生技部专业主管。

7.负责煤场及输煤系统设施的运行与管理工作。

8.负责各种废水的指标检测化验.处理与回收再利用工作,控制污水外排(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外排要做好废水排放量和废水水质检测记录)。

9.负责脱硫系统石灰石.浆液.尿素.石膏.检斤.检质等工作,化验记录存档。

10.每日对脱硫在线PH计进行检查和校验,指示不准及时进行处理,保证脱硫在线PH计投入率和准确率。脱硫PH 计.密度计退出运行不能及时恢复情况下,每班至少两次进行手工取样化验,化验结果及时送至脱硫控制室以备运行调整,化验报告做好存档。

11.锅炉停止后.启动前应对除尘电场.锁气器.振打.加热.冲灰水进行试验检查,确保设备启动运行正常。

12.除尘系统应随主机同步运行,不允许随意停止运行。主机启动时在锅炉解列全部油枪后20-30分钟内将电袋除尘电场投入运行,停机时在锅炉投入油枪前20分钟(不投油在机组解列前)停止电袋除尘电场,不允许无故拖延电袋除尘电场投入时间或提前解列电袋除尘电场运行。

13.除尘系统运行时每半小时检查一次上位机电袋除尘各画面,查看电袋除尘运行情况,发现参数异常或设备跳闸及时填写缺陷单并通知检修处理。

14.每两小时检查一次电袋除尘阳极和槽板振打.锁气

器.冲灰水.落灰管.灰斗料位下灰状况等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5.每日白班到电袋除尘顶部检查一次阴极振打及顶部布袋喷吹电磁阀运行情况,检查前将振打装置改为连续运行,检查完毕后及时改回正常运行方式。

16.发生电袋除尘灰斗蓬灰.锁气器故障时,每小时检查一次灰斗存灰情况,灰斗内无灰后及时投入电袋除尘电场运行。

17.脱硫.脱硝系统应随主机同步运行,不允许随意退出运行。主机启动前投入脱硫系统运行,主机启动时投入脱硝系统运行,主机停止后停止脱硝运行,不允许无故拖延脱硝投入时间或提前解列脱硝运行。

18.脱硫.脱硝运行应监视各参数在办法范围内,发现运行参数不正常应及时查找原因并进行调整,发现缺陷及时填写缺陷单并通知检修处理。

19.按办法保持好吸收塔液位和PH值,防止液位过高或产生泡沫造成净烟气携带浆液,同时减少因PH值控制不好造成设备腐蚀。

20.按办法及时进行脱硫废水排放,保证系统内氯离子在办法范围内。

21.设备大小修或控制回路和电气回路检修结束后,必须进行该设备的静态保护联锁和闭锁试验。

22.锅炉机组停止运行再启动时,脱硫.脱硝投入前应进行设备和系统的保护联锁和闭锁试验。设备系统保护联锁及

闭锁试验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通知检修处理,处理好后重新试验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23.锅炉机组等级检修或脱硫.脱硝运行时间超过2月以上停止时,应做如下检查试验(异常停止必须进行如下检查试验):

24.对吸收塔浆液喷嘴做喷淋试验,检查喷淋效果,发现喷嘴脱落和堵塞时应通知检修进行处理;

25.脱硫.脱硝工作介质为浆液或石膏的,在设备启动前.停止后必须进行冲洗,防止堵塞。

26.浆液循环泵停止时入口排空门必须在开启状态并定期进行冲洗至流出清水为止,防止泵堵塞。

27.斗轮机.滚轮机在堆煤时,新煤堆高度必须在2—3米之间,煤堆峰谷差不大得于0.5米,煤堆峰顶之间距离不得超过2米。靠近轨道侧边应留有6—8米距离,以利于推土机整型压实,控制煤场自燃及扬尘污染。

28.正常堆取煤时,输煤皮带的水雾除尘必须投入,抑制粉尘飞扬,斗轮机堆料时将悬臂降至离堆料面2.5米,减少粉尘飞扬,遇有大风天气时,堆.取煤作业尽可能在东煤场进行,在挡风墙的作用下,减少粉尘飞扬。

29.对新入厂的石灰石化验人员要配合发电脱硫值班员一起到现场进行取样化验,化验报告存档备查。

30.按照脱硫化验办法,对脱硫石灰石浆液.石膏浆液.石膏等取样化验,化验结果及时送至脱硫主控室并做好存档。

31.CEMS.DCS.三级指标管理平台及运营监管平台远传数据对比分析工作,每天发电二分场.人员DCS维护人员和CEMS维护人员三方共同进行不少于五次此项工作;内容包括对比排放烟气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温度.烟尘浓度及烟气流量等数据关系是否对应。

32.发生由于发电二分场运行操作原因造成的环保参数小时均值超标.环保设施异常及环保设施异常以上事件,由发电二分场专业负责人上报事件报告单,生技部.安环部审核,厂领导批准后上报上级单位。

第十一条燃料分场

1.负责控制扬尘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工作。

2.负责煤泥及冲洗废液回收处理设备检修维护工作。

第十二条锅炉分场

1.按照设备分工负责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机务设备的检修维护,保证设施的投运率与效率。对影响环保指标的缺陷要等同于主机缺陷对待,及时检修处理,保证环保设施的投运率和效率。

2.定期进行环保区域设施的巡视检查,并建立巡视巡检记录。每日安排专人进行电袋除尘.脱硫系统机务设备巡视检查,并在运行巡检本上做好检查记录,对存在问题及时处理。

3.负责组织环保设施异常情况的抢修工作。

4.负责职责区域所属设备文明生产治理。

5.建立分场的环保设施检修与维护管理制度.设备检修

台帐.给油脂台账等,做好缺陷处理和设备检修记录。

6.每周至少两次对脱硫浆液循环泵.引风机.除尘排灰系统设备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7.发生由于设备分工所负责环保设施的原因造成的环保参数小时均值超标.环保设施异常及环保设施异常以上事件,由专业负责人上报事件报告单,生技部.安环部审核,厂领导批准后上报上级单位。

第十三条电热分场

1.负责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电气热工设备的检修维护,保证设施的投运率与效率。

2.定期组织进行环保区域设施的巡视检查,并做好巡视巡检记录。每日安排专人进行电袋除尘.脱硫.脱硝系统,电气和热工设备巡视检查,并在巡检本上做好检查记录,对存在问题及时处理。变压器.开关.电机设备每周巡视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继电保护.电测仪表设备,随机组停机进行定检,并做好检验记录,保证继电保护的可靠性和仪表设备的准确性。

3.建立环保设施检修与维护管理制度.设备检修台帐.给油脂台账,做好缺陷处理和设备检修记录。

4.负责组织环保设施异常情况抢修工作。

5.负责职责环保区域所属设备文明生产治理。

6.专人专职负责并组织对密度计.烟气分析仪的定期标定,履行相关签字手续,做好在线监测数据分析与统计上报工作。

7.保证环保在线监测系统设施的正常运行.在线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准确。

8.负责对CEMS及DCS系统历史数据备份,保证数据完整.真实,保存期限至少1年。

9.负责建立污染物在线监测维护台账,并记录在线数据显示异常原因。

10.做好CEMS外委维护人员日常维护的监管工作,定期对分析仪进行检查标定,检查标气是否过期,做好检查记录。

11.对外委单位更换的烟气分析装置备件等进行鉴定。

12.负责按环保要求建立电子台账,打印脱硫.脱硝DCS 及CEMS系统月报表.曲线,每月5日前上报生技部。

13.安排专人参加生技部组织的脱硫.脱硝CEMS数据.历史曲线核对分析工作。

14.每天至少巡视检查两次工程师站.历史站的数据情况。脱硫.脱硝DCS历史站不得随意退出在线。

15.热工分场负责管理.检查与督促脱硫.脱硝CEMS在线监测设备外委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6.每日对上传至DCS.环保局及电网公司的远传数据进行检查,并对主控室DCS画面中的在线数据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保证CEMS系统数据准确。

17.脱硫.脱硝DCS系统及CEMS系统上位机上禁止使用移动存储设备。

18.DCS系统.CEMS系统数据备份周期为每天备份一次,每次等级检修时,做系统备份。备份设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

保管,并对备份做好记录。

19.当CEMS系统设备出现异常时及时上报生技部,确保不发生因CEMS系统异常而造成环保事件。

20.每月核对上传自治区环保报表,异常数据三天内必须到环保局完成修改与补充。

21.每天对脱硝CEMS设备及报表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22.每天安排专人对前一天的脱硫.脱硝DCS历史曲线进行分析,并做好记录,每周五下班前将上周脱硫.脱硝数据分析电子版上报生技部。

23.每周与环保局监控中心配合对CEMS数据与环保局上传数据进行一次核对,并做好记录,存在问题及时处理。

24.做好脱硝CEMS设备的维护工作,每天安排专人对脱硝监测设备巡视检查,并做好巡检记录。

25.每天对前一天24小时内的脱硫.脱硝DCS内环保数据曲线进行检查,发现数据异常及时查找原因并做好数据分析记录。

26.每天对前一天的CEMS日报表进行检查,发现有数据异常.报表未收集等缺陷及时进行处理。

27.督促外委运营单位每半个月对脱硫.脱硝CEMS分析仪进行标定,并做好标定记录,指定专人对分析仪标定过程进行跟踪,并对标定结果进行验收签字。

29.加强对机组停运期间脱硫.脱硝CEMS设备的维护,保证脱硫.脱硝CEMS设备连续运行,机组在停机状态需要对

脱硫.脱硝CEMS设备进行检修时,检修工期不能超过48小时,做好检修记录,并将设备停运时间上报生技部。

30.定期检查外委维护单位CEMS系统备件的储备情况,分析仪返厂维修时,必须保证有备用分析仪代替原分析仪。

31.CEMS.DCS.三级指标管理平台及运营监管平台远传数据对比分析工作,每天DCS维护人员和CEMS维护人员和运行人员三方共同进行不少于五次此项工作;内容包括对比排放烟气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温度.烟尘浓度及烟气流量等数据关系是否对应,杜绝就地仪表与DCS系统.三级指标平台不一致现象,每周进行统计上报。此项工作由DCS 维护人员组织CEMS维护人员和运行人员进行。

32.发生由于CEMS仪表和DCS系统原因造成的环保参数小时均值超标.环保设施异常及环保设施异常以上事件,由热工专业负责人上报事件报告单,生技部.安环部审核,厂领导批准后上报上级单位。

第十三条除灰分场

1.负责干除灰的接卸.运输及干灰场的洒水碾压覆土工作,防止扬尘污染;并做好粉煤灰运输。

2.每日进行灰场巡视检查,制止肆意放牧破坏灰格及灰坝现象。

3.负责管理灰场挖灰取铁.取漂珠破坏灰格及灰坝行为,造成扬尘污染,必须严格执行厂内办法,规范作业及时回填覆盖.洒水抑尘控制。

4.做好粉煤灰.石膏运输管理,防治运输过程中随意洒

落后飞尘污染。

5.每日进行石灰石上料供应与堆取,保证脱硫系统石灰石需求,并控制过程中扬尘污染。

6.对责任区域清理,对道路清扫.洒水控制扬尘污染。

第十四条机化分场

1.按设备分工负责脱硝环保设施机务设备的检修维护,保证设施的投运率与效率。

2.定期进行环保区域设施的巡视检查,每日安排专人进行脱硝系统机务设备巡视检查,并在巡检本上做好检查记录,对存在问题及时处理。

3.建立分场的环保设施检修与维护管理制度.设备检修台帐.给油脂台账等,做好缺陷处理和设备检修记录。

4.负责环保设施异常情况的抢修工作。

5.按设备分工负责职责区域文明生产治理。每周至少两次对脱硝设备.脱硫脱硝剂制备设备等运行状况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6.7.发生由于设备分工所负责环保设施的原因造成的环保参数小时均值超标.环保设施异常及环保设施异常以上事件,由专业负责人上报事件报告单,生技部.安环部审核,厂领导批准后上报上级单位。

第十五条在线运维厂家

1.负责环保参数数据对比分析,保证CEMS数据准确性管理,按要求进行数据对比分析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2.负责CEMS设备故障检修工作,CEMS设备发生异常进

行相关的检修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3.负责定期校准,定期进行的CEMS监测仪表零点和跨度校准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4.负责定期校验:采用参比法定期进行的CEMS监测仪器校验并做好相关记录。

5.负责对各个污染源连续排放子系统和系统中的各台仪器设备建立严格的技术档案。所有的技术档案接受环保部门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技术档案内容包括:仪器的生产厂家.系统的安装单位和竣工验收记录;标准气体.标准液体的购置记录和配置记录;监测仪器零点和校准漂移检验记录表;设备日巡检记录表;仪器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各种仪器的操作.使用.维护规范;每半个月填写一份标定记录;更换设备的核心部件,要记录更换后设备的型号,并做好相关记录。

6.每月向生产部及环保部门书面汇报运营工作。

7.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产生重大故障,运维单位要进行预判断,及时将判断结果上报。故障导致监测数据缺少3天以上,需进行人工监测,并对数据进行补遗。

8.在线运维厂家有对企业的有关排污情况和其他技术情况保密的职责。

9.按照班组管理接受分场及班组的日常管理工作。

10.接受管理部门.分场的管理和考核。

11.CEMS.DCS.三级指标管理平台及运营监管平台远传数据对比分析工作,每天CEMS维护人员和DCS维护人员和

运行人员三方人员共同进行不少于五次此项工作;内容包括:对比排放烟气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温度.烟尘浓度及烟气流量等数据关系是否对应。

12.当发生CEMS仪表方面的故障时,维护单位应立即向生产技术部.发电分场.电热分场相关专业负责人汇报,进行处理并负责监测设备及部件免费维修.更换,同时做好记录工作。完成故障检修后,工作负责人应及时更新设备检修台帐,对于更换设备部件的检修工作还应及时更新CEMS设备台帐。

13.CEMS维护人员应每日对各系统CEMS进行巡回检查,检查内容主要为各仪表电源.工作状态.工作气源压力.仪表示值等是否正常。发现异常时应及时汇报生产技术部.发电分场.电热分场相关专业负责人以便于及时制定检修方案。

14.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日常巡检。每日巡检:每日对仪器运行状态进行一次巡检,对管路畅通及密封情况进行外观检查,保证管路畅通且不泄露,对运行状态进行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填写《设备日巡检记录表》,保证监测站房清洁,室内温度湿度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燃管中心

1.负责每日对入厂煤的收到基硫份等指标进行化验,硫份化验报告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每月上报生技部环保专业,作为核定排放量.缴纳排污费及核定污染减排量的原始核算数据,并做好电子版存档。

2.建立煤质分析台账,作为减排核查原始煤质分析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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