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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合同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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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合同性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合同性质

篇一: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

公司合作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 公司名称:

2, 住所:

3, 法定代表人:

4, 注册资本:

5, 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 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包

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1,启动资金

(1) 甲方出资,占启动资金的

(2) 乙方出资,占启动资金的

(3) 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 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 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

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2,注册资金(本)

(1) 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 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3) 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 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

3, 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

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 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

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 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 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

乙双方共同聘任);

(3) 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

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 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 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 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 检查公司财务;

(3) 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 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

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 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

外贸产品区域代理合同协议书中英文

外贸产品区域代理合同协议书中英文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CONTRACT OF AUTHORIZATION ON PRODUCTS DISTRIBUTION 甲方(厂商):Party A(Manufacturer ): 乙方(经销商):Party B ( Distributor )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经销甲方产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On the basis of the principal of 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 through friendly consultation, whereas Party A agrees to entrust Party B to sell the products of Party A in the appointed areas, now this presents witness that is hereby agreed between the parties hereto as follows. 第一条保证GUARANTEE 合同双方保证自己是合法存在的法人组织,具有经营与经销本合同指定产品的资格,并互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 Both parties hereto shall ensure their legal positions of corporate organizations and the qualification to sell the products as specified in this Contract. Both parties shall exchange the duplicated documentations of relevant

营销委托代理合同

2013-2014年度_____________项目一期 营销委托代理服务合同

甲方:长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日期:2013年月日 签订地点: 2013-2014年度**项目一期 营销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邮箱:邮编: 合同联系人: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帐号: 电话:传真: 邮箱:邮编: 合同联系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开发的“**”项目物业提供全案营销代理服务事宜,双方经友

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1.1本项目位于衡南县云集镇,总建筑面积约为 3.8 万平方米; 1.2项目名称:; 1.3项目性质:住宅、商业; 第二条合同词语定义 2.1本项目:系指甲方开发的位于衡南县云集镇云集大道的房 地产项目。若项目名称发生变更,不改变本合同对本项目的实质描述,也不影响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义务。 2.2入场:系指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指定的场地,开展营销策 划、向客户开展接待、咨询、销售执行等工作。 2.3每批次开盘日:是指经甲乙双方研究并最终由甲方确定,在 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每批次产品在媒体广告公布的正式开盘

日期。 2.4售出单位:是指客户已签订全套购房文件并交付全部房款的 房屋单位,售出面积以签订购房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准,售出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平均底价:系指甲方要求乙方须完成销售的本项目商品房对 外平均销售的最低单价。 2.6单套底价:系指乙方根据代理销售的每期商品房结合房屋的 层次、朝向、户型等因素制定的单套(单位)房屋的建筑面积对外最低销售单价。 2.7合同单价:系指甲方实际与客户签约并执行的每平米单价。 2.8回款额:系指房屋成功销售收回的款项,以实际汇入甲方银 行账户的款项为准。 2.9成功销售的界定: 2.9.1按揭贷款客户:客户签订全套购房文件,按约定支付了所 购房屋的首期购房价款,并按贷款银行规定将相关按揭资料

合同无效与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

一、合同无效的情形 《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合同终止的情形 1、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条件使合同不再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或者合同各方当事人经协商消灭合同的行为。合同解除是合同终止的一种不正常的方式。 2、抵销 抵销是指互负到期债务的当事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双方的约定,消灭相互间所负相当额的债务的行为。 抵销可分为两种形式:法定抵消、约定抵消 3、提存 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使得债务人无法向其交付合同的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提交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三、合同无效与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返还财产有以下两种形式:第一,单方返还。单方返还,是指有一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了财产,该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返还财产;或者虽然双方当事人均从对方处接受了财产,但是一方没有违法行为,另一方有故意违法行为,无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而有故意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无权请求返还财产,其被对方当事人占有的财产,应当依法上缴国库。单方返还就是将一方当事人占有的对方当事人的财产,返还给对方,返还的应是原物,原来交付的货币,返还的就应当是货币;原来交付的是财物,就应当返还财物。 第二,双方返还。双方返还,是在双方当事人都从对方接受了给付的财产,则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都返还给对方接受的是财物,就返还财物;接受的是货币,就返还货币如果双方当事人故意违法,则应当将双方当事人从对方得到的财产全部收归国库。 2、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贪任。此

下列关于建设工程合同性质的选项中不正确的是

编号: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下列关于建设工程合同性质的选项中不正确的是 甲方: 乙方: 日期:

正确的是 篇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作业题库 1、改革开放以来,经过近年来的发展,建筑市场的市场主体是( ) A、发包方 B、承包方 C、中介服务方 D、发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服务方组成的 2、下列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说法中错误的选项是() A、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 价款的合同 B、建设工程合同不是双务、有偿合同 C、建设工程合同是一种要式合同 D、建设工程合同是一种诺成合同 3、将建设工程合同按承发包的工程范围划分,分类不正确的是() 。 A、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 B、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C、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D、建筑工程分包合同 4、将建筑工程合同按付款方式不同进行划分,分类不 正确的是( ) A、总价合同 B、单价合同 C、成本合同 D、成本加酬金合同 5、某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规定的设计费为10万元,委托

人已按规定比例付给承包人定金。合同开始履行后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应返还给委托人〔)□ A. 20万元 B. 10万元 C. 2万元 D. 4万元 6、建筑工程合同主体一般只能是()。 A.公民 B.法人 C.其他组织 D.公民和法人 7、下列关于业主享有的权利,说法错误的是() A、业主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定权 B、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Th产工 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 C、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可以不经过业主同意 D、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 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 ()是经济活动中最常见的一种合同,也是建设工程中需经常订立的一种合同。 A、买卖合同 B、货物运输合同 C、保险合同 D、租赁合同 9、租赁合同的形式没有限制,租赁期限在()以上的,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战略合作协议的法律解析

战略合作协议的法律解析 发布日期:2011-02-15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出处】《网络财富》2010年第8期 【写作年份】2010年 【正文】 协议作为当事人对将来事项安排的形式,种类繁多,不一而足。尽管如此,在合同法理论上,有名合同(典型合同)与无名合同(非典型合同)、预约与本约是合同的两个基本分类。我国《合同法》分则明定的15种有名合同,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大致可以区分为移转财产的协议与提供服务的协议两种主要形态。合同法奉行合同自由主义原则,在不损害公序良俗、不违反法律法规强行性规范的前提下,允许当事人订立任何内容的协议。因此,当事人订立合同法未规定的无名合同实属常态。而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交易关系日益复杂,当事人在有名合同之外,另创设新类型的合同,以满足不同需要,又为各种无名合同的存在和发展奠定了正当性的社会基础。无名合同经过一定的发展阶段,具备成熟性和典型性时,合同立法应当适时地加以调整规范,使之成为有名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有学者认为合同法的历史是无名合同不断地变成有名合同的过程。 当前,各式各样的战略合作协议充斥于社会之中。当事人动辄以战略合作协议之名订立内容各异的协议,大有使战略合作协议成为协议形式一般化的趋势。果真如此吗?唯有对其进行法律上的分析,方能得出结论。 战略合作协议为无名合同。我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未规定其为有名合同。因此,也就没有战略合作协议法定概念之规定。但区分协议之不同性质,并非仅依据其名称,主要应根据其内容,即权利义务关系确定。 从实务角度看,战略合作协议的主体具有广泛性。有政府与政府间订立的;有政府与企业间订立的;有政府与高校(科研机构)间订立的;有企业与高校间订立的;也有企业与企业间订立的等等。但鲜有个人作为战略合作协议主体的实例。与主体的广泛性相对应,战略合作协议的内容亦具有相当的差异性。如有的只是原则性的约定,无具体内容;有的则在原则性约定的基础上,又以补充协议约定了相对具体的内容;有的在原则性约定的前提下,又约定将来订立具体的协议以落实原则性约定的内容等等。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相比较,战略合作协议内容具有抽象性,或者说欠缺具体性是其共同特征。由此看来,战略合作协议内容的抽象性与战略合作协议之名倒是名实相符。 协议根据调整规范的不同,有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之分。行政合同是行政机关与相对人

销售代理合同中英文

销售代理合同(中英文) 以下是销售代理合同范文(中英文)文章,供大家参考! [提示]合同范本请点击以下链接: 租房合同|劳动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合同|用工合同|购销 合同|装修合同 销售代理合同 Sales Agency Agreement 合同号: NO: 日期: Date: 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贸易,有关方按下列条件签订本协议: This Agreement is entered into between the parties concerned on the basis of 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 to develop business on terms and conditions mutually agreed upon as follows: 1. 订约人 Contracting Parties 供货人: 销售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为销售代理人,推销下列商品。 Supplier: Agent: Party A hereby appoint Party B to act as his selling agent to sell the modity mentioned below. 2. 商品名称及数量或金额 Commodity and Quantity or Amount 双方约定,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销售不少于**的商品。 It is mutually agreed that Party B shall undertake to sell not less than... of the aforesaid modity in the duration of this Agreement。 3. 经销地区 Territory 只限在.....。 In ... only. 4. 订单的确认 Confirmation of Orders 本协议所规定商品的数量、价格及装运条件等,应在每笔交易中确认,其细目应在双方签订的销售协议书中作出规定。 The quantities, prices and shipments of the modities stated in this Agreement shall be confirmed in each transaction, the particulars of which are to be specified in the Sales Confirmation signed by the two parties hereto.

律师函委托合同范文

律师函委托合同范文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以下就是小编整理的律师函委托合同一起来看看吧 (福联布业)非诉讼委托代理协议(出具律师函) 非诉讼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常熟市服装城福联布业商行与鼎盛时代购销合同纠纷一案事由委托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法律服务事项及权限为: 一般代理 第三条甲方必须及时、、详尽的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 第四条乙方必须认真、负责的为甲方提供委托事项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并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条依据《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00元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时间: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现金伍仟元整 第六条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仲裁、鉴

定、评估、公证、查档、资料、交通、通讯、差旅等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以上费用乙方根据需要向甲方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第七条甲方因乙方过错而提出终止委托关系的乙方应当退还已经收取的法律服务费;非因乙方过错或甲方的要求超出合理范围而终止委托关系的乙方已经收取的法律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经另一方同意方可生效 第九条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传真:传 签订地址:签订时间:201x10月13日 委托人兹委托广东律师事务所向出具律师函要求: 声明:受托人仅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材料及陈述出具律师函委托人对其提供的材料的性承担法律责任 附: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及相关文件 委托人: 年月日

合同法中无效条规的规定

《合同法》对无效条款的规定: 1、法定无效:即《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五种法定无效情形: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如无履行能力,对外签假买卖合同,骗取国有资产。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代理人与相对人签的合同,如债务人为逃避执行而同相对人订立的假买卖,假抵押,假赠予,为逃避债务而假离婚的,产生的财产分割协议等等。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以合法买卖逃债。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如非法射幸合同、赌博合同(三七赌博等)。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订立合同内容中有偷税的条款内容。 2、免责条款无效:即《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两种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如:医院手术前,让家属在保证书上签字: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医院概不负责。再如:雇工合同中,工伤雇主概不负责。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如:有的照像馆明示:冲卷冲坏,只赔胶卷费用。 第三、格式条款中的免除、加重、排除条款无效。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买手机卡、安电话添的单子。即在签合同时为方便,由一方自定的广泛使用的合同条款都是格式条款。按《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如人们常见的店堂告示:旅店贵重物品自行保管,丢失不负责任等。就是无效的。 3、正确行使不安抗辩权,以最大限度的降低合同履行中的风险: (1)不安抗辩权就是合同一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现对方在自己履行合同后,难以或不能履行合同时,向对方提出中止合同的权利。 (2)《合同法》第68条对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作了如下规定: (一)对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对方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行为; (三)对方丧失商业信誉; (四)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 能力的其他情形。 对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合同法》第69条有明确规定:即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例如,买卖合同履行中,双方约订货到付款,如供方在发货时,发现需方企业严重亏损,很多家的货款都没有给上,在拿到相关证据后,就可以提出中止合同。尽管合同签了,也可先不发货,待对方提供担保后,再发货,从而减少风险。

生产商与经销商之间签订的协议的法律性质

生产商与经销商之间签订的协议的法律性质是 买卖合同还是代理协议 在商品社会中,生产企业生产出产品,销售商负责销售,生产商和销售商之间的关系无外乎两种:代理和买卖。在代理关系中,由生产商委托代理商即销售商进行销售;在买卖关系中,生产商作为出卖人将产品卖给销售商,销售商作为买受人支付价款,但销售商买入后不是为了自用而是再卖出赚取利润。现在很多生产商和销售商签订了一种合同名为“经销协议”,该协议是代理还是买卖,对此定性不同直接涉及到适用不同的民事法律制度,发生纠纷后定性不同法律后果也不同,因此大有必要进行深入探讨。 一、代理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在现代分工的经济社会,从事交易活动,事必躬亲,殆不可能,假手他人,实有必要。无论个人或公司企业,均可藉助代理人为其做各种法律行为,以满足社会活动的需要。代理制度的发达与近代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分离、财产归属与管理的分化,具有密切关系。此外,为补充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行为,亦有设法定代理制度的必要,使其亦得享受权利,负担义务,从事社会生活。代理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代理关系中有三方当事人,即代理人、被代理人(本人)与第 3 人;在一般情况下代理人从事法律行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之,但在特殊情况即间接代理,代理人以自己名义为之。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所从事行为的结果归属本人承担。对于代理的本质,即在解释代理制度与法律行为的关系时,存在四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是本人行为说,这是由德国著名法学家萨维尼提出的主张,根据这种理论,代理行为被看作是被代理本人的法律行为。第二种观点是代理人行为说,该学说认为,代理的意思表示完全由代理人来决定,代理是代理人自己的行为,只不过代理人表达了这一行为的结果归属被代理人。代理人的行为结果归属被代理人是基于行为人的意思自治,即代理人表示将行为的结果归属被代理人。第三种观点是共同行为说,该学说认为,法律行为中的意思表示未必不可分割开来,共同地加以实施。在代理中,本人通过授权行为实施了一部分意思表示,代理人则通过代理行为实施了另一部分意思表示。代理不过是本人与代理人的共同行为而已。第四种观点是同一要件说,此观点是德国学者穆伦提出的,该学说认为,代理由授权行为与代理行为共同构成。正如有的学者指出,以上观点难以用对或错来评价,代理制度是一个独立的制度,且该制度与民法体系并没有不协调之处,其关键在于:一个人在他人的授权范围内为意思表示或者接受意思表示,而该他人取得意思表示的归属,这其实就是代理的本质。( 1) 二、买卖合同的概念及法律特征“买卖源于互易”。(2)买卖为关于交易之基本的契约,自古有之。所谓买卖。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转移财产权与他方,他方支付价金之契约。约定为财产转移者,称为出卖人。约定支付价金者为买受人。(3)我国《合同法》第130 条规定了买卖合同的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法》分则第九章共计 46条规定了买卖合同,将其列在合同分则首位,且条文之多是其他有名合同无法相比的,

合同法期末复习资料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一.名词解释 1、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法:广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权利义务的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简答题: 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合同自由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3.合法原则 4.鼓励交易原则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 一.名词解释 1、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又称引诱要约,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3、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有权宣告取消要约。 4、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之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 5、要约的失效:是指要约丧失了法律约束力,即不再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拘束。 6、承诺: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7、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 8、承诺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撤回其承诺。 9、交叉要约:是指订阅当事人采取非直接对话的方式,相互不约而同的向对方发出了内容相同的要约。 10、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因未被其依据城市信用原则和法律规定义务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简答题 1.合同成立的构成要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标的可履行性(传统大陆法系有第四点) 2.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是由特定人的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反映其订立合同的基本意图。 (3)要约须是要约人向其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的。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3.承诺的构成要件:(1)承诺必须是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4)承诺必须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 (5)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 4.要约的失效原因:第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第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第三,承诺期限届满。 第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5.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以及类型及构成要件: A.特征:1.缔约过失责任是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 2.缔约过失责任的是因过失导致合同未成立的损害赔偿责任

销售代理合同范本(中英文)

销售代理合同范本(中英文) Model sales agency contract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销售代理合同范本(中英文)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销售代理合同 Sales Agency Agreement 合同号: NO: 日期: Date: 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贸易, 有关方按下列条件签订本协议: This Agreement is entered into between the parties concerned on the basis of equality an d mutual benefit to develop business on terms and conditions mutually agreed upon as follows: 1.订约人Contracting Parties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销售代理人,推销下列商品。 Supplier: (hereinafter called "party A") Agent:(hereinafter called "party B") Party A hereby appoint Party B to act as his selling agent to sell the commodity menti oned below. 2.商品名称及数量或金 额Commodity and Quantity or Amount 双方约定,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销售不少于**的商品。 It is mutually agreed that Party B shall undertake to sell not less than... of the afor esaid commodity in the duration of this Agreeme nt。 3.经销地区Territory

项目委托策划销售代理合同

【】项目 委托策划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受托方):XX 地址:XX 法定代表人:XX 电话:XX 传真:XX

就甲方委托乙方策划、代理销售衡阳市衡南县云集项目事宜,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并且保障各方利益,特签订本策划销售代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委托内容 1.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策划销售位于衡阳市衡南县(以下简称该项目)。 委托代理销售该项目的住宅和商铺,面积约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双方签订销售价格表为准)。 2.委托形式:在委托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该项目策划销售代理。 3.委托性质:在委托期内不管用任何形式出售该项目物业都计算乙方的销 售业绩并结算佣金给乙方(即从合同生效日起至本合同结束 期间的所有销售)。 整个委托期内,甲方对该项目不再另行委托其他公司代理策划销售,甲方也不自行组建销售队伍进行销售。 二、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委托销售代理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日起至项目住宅、商铺销售单元数占合同委托销售单元数的80%以上,以后任何一方可终止合同(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需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合同时甲方必须将之前佣金全额结清给乙方)。 三、销售价格 1.整个项目销售结算底价(详见附件表); 2.乙方与甲方结算的销售底价按甲方盖章确认的价格表为准(销售底价作为本合同附件)。

四、代理期的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对本合约项下物业拥有完全的所有权。 2.负责确保该项目销售的合法性。申办有关售楼之法律程序及批文,并为该项目之成交客户依政府部门认可之程序办理买卖手续。向乙方提供销售使用有关该项目的法律批文副本或复印件资料,并保证一切文件资料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以便乙方可清晰地向认购者讲解,使销售达到商定目标。 3.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销售手续之事宜,并提供该项目的户型平面图(包括:图纸复印件、可供广告公司作宣传用的电子文件)、装修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和《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等有关文件及资料。 4.负责项目如期完成,保证向客户按期交付使用(后附工程进度时间表作合同附件)。 5.负责在开始销售前与乙方共同商定所有乙方提供制定的销售策划方案和销售计划,并书面确认最终方案,由乙方具体执行。 6.提供该项目广告宣传及市场推广所需费用,在具体操作中相关方案由乙方制定提交经甲方审定后执行,其推广宣传费用由甲方负责。 7.首次公开发售前,于地盘现场提供合适地点供乙方作销售中心(要配备模型、办公台、接待台、饮水机、空调等),提供电脑、电话以及销售相关的办公设备。8.保证在委托期限内至少举办2次大型促销公关活动以利销售,公关活动方案由乙方提供,协助甲方组织实施方案,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执行。 9.在销售期内收到乙方提供的意见时,应在要求时限内就乙方意见作出答复,并以甲方签字或盖章形式认可为准。 10.甲方委派专人配合乙方销售工作,负责收取所有销售中的各种款项,负责与客户签订定购协议、房地产买卖合同。

2021年担保合同从属性及其无效后的法律责任

Energy and persistence conquer all things.悉心整理祝您一臂之力(页眉可删) 担保合同从属性及其无效后的法律 责任 物权法解释:第一百七十二条【担保合同从属性以及担保合同无效后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解释】本条是关于担保合同从属性以及担保合同无效后法律责任的规定。 担保物权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其附随于主债权债务关系,没有主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担保关系也就没有了存在以及实现的可能和价值。体现主债权债务关系的主要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体现担保关系的主要是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关系必须以主债权债务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讲,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对于担保物权的附随性,许多国家都做了规定。

我国担保法第五条也明确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物权法的规定基本继承了担保法的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合同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无效的合同从订立时就失去法律效力,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就归于无效。同样的道理,在担保物权中,主债权债务关系无效后,其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不存在了。根据担保关系的附随性,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自然也归于无效。我国担保法第五条对此明确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本条第一款在担保法的基础上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需要指出的是,担保合同随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而无效只是一般规则,并不是绝对的,在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担保合同可以作为独立合同存在,不受主债权债务合同效力的影响。例如,在本法规定的最高额抵押权中,最高额抵押合同就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在连续的交易关系中,其中一笔债权债务无效,并不影响整个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效力。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后,担保人仍应对无效后债务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承担担保责任。基于此,本条第一款专门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样规定既是为了适应现实的'需要,也为以后担保物权制度的发展留下一定的空间。

代理协议书外贸独家(中英文)

销售代理协议 SALES AGENCY AGREEMENT 编号:No:日期:Date: 本协议双方为了发展贸易,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按下列条件签定本协议。 This agreement is entered into between the parties concerned on the basis of 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 to develop business on terms and conditions mutually agreed upon as follows: 1. 订约人(Contracting Parties) 供货人: Supplier:(hereinafter called "Party A") 销售代理人: Agent:(hereinafter called "Party B") 甲方委托乙方为销售代理人,推销下列商品。 Party A hereby appoints party B to act as his selling agent to sell the commodity mentioned below. 2. 商品及数量或金额(Commodity and Quantity or amount) 双方约定,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承销不少于_____的上述商品。 It is mutually agreed that Party B shall undertake to sell not less than _____ of the aforesaid commodity in the duration of this Agreement. 3. 经销地区只限在_____销售。 Territory In_____only. 4. 定单的确认(Confirmation of orders) 关于协议所规定的上述商品的每笔交易,其数量、价格及装运条件等须经甲方确认,并签定销售确认书,对交易做具体规定。 The quantities, prices and shipment of the commodities stated in this Agreement shall be confirmed for each transaction, the particulars of which are to be specified in the Sales Confirmation signed by the two parties hereto. 5. 付款(Payment) 订单确认后,乙方须按照有关确认书所规定的时间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消的即期信用证。乙方开出信用证后,应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交货。 After confirmation of the order, Party B shall arrange to open a confirmed, irrevocable L/C available by draft at sight in favor of Party A within the time stipulated in the relevant S/C. Party B shall also notify Party A immediately after L/C is opened, so that Party A can get prepared for delivery. 6. 佣金(Commission) 在本协议期满时,乙方完成了第二款所规定的数额,甲方当按装运货物所收到的 全部发票金额付给乙方_____%的佣金。 Upon the expiration of the Agreement and Party B's fulfillment of the total turnover mentioned in Article 2, Party A shall pay to Party B_____% commission on the basis of the aggregate amount of the invoice value already paid by Party B of the shipments affected. 7. 市场情况报告(Reports on Market Conditions)

云集代理合同

【衡阳市衡南县】项目委托策划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受托方):东莞市中桥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城市中心区第一国际F座1009室 法定代表人:朱宇豪 电话:(0769) 23185677 传真:(0769) 23185667 就甲方委托乙方策划、代理销售衡阳市衡南县云集项目事宜,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并且保障各方利益,特签订本策划销售代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委托内容 1.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策划销售位于衡阳市衡南县(以下简称该项目)。 委托代理销售该项目的住宅和商铺,面积约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双方签订销售价格表为准)。 2.委托形式:在委托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该项目策划销售代理。 3.委托性质:在委托期内不管用任何形式出售该项目物业都计算乙方的销 售业绩并结算佣金给乙方(即从合同生效日起至本合同结束 期间的所有销售)。 整个委托期内,甲方对该项目不再另行委托其他公司代理策划销售,甲方也不自行组建销售队伍进行销售。 二、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委托销售代理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日起至项目住宅、商铺销售单元数占合同委托销售单元数的80%以上,以后任何一方可终止合同(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需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合同时甲方必须

将之前佣金全额结清给乙方)。 三、销售价格 1.整个项目销售结算底价(详见附件表); 2.乙方与甲方结算的销售底价按甲方盖章确认的价格表为准(销售底价作为本合同附件)。 四、代理期的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对本合约项下物业拥有完全的所有权。 2.负责确保该项目销售的合法性。申办有关售楼之法律程序及批文,并为该项目之成交客户依政府部门认可之程序办理买卖手续。向乙方提供销售使用有关该项目的法律批文副本或复印件资料,并保证一切文件资料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以便乙方可清晰地向认购者讲解,使销售达到商定目标。 3.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销售手续之事宜,并提供该项目的户型平面图(包括:图纸复印件、可供广告公司作宣传用的电子文件)、装修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和《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等有关文件及资料。 4.负责项目如期完成,保证向客户按期交付使用(后附工程进度时间表作合同附件)。 5.负责在开始销售前与乙方共同商定所有乙方提供制定的销售策划方案和销售计划,并书面确认最终方案,由乙方具体执行。 6.提供该项目广告宣传及市场推广所需费用,在具体操作中相关方案由乙方制定提交经甲方审定后执行,其推广宣传费用由甲方负责。 7.首次公开发售前,于地盘现场提供合适地点供乙方作销售中心(要配备模型、办公台、接待台、饮水机、空调等),提供电脑、电话以及销售相关的办公设备。8.保证在委托期限内至少举办2次大型促销公关活动以利销售,公关活动方案由乙方提供,协助甲方组织实施方案,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执行。 9.在销售期内收到乙方提供的意见时,应在要求时限内就乙方意见作出答复,并以甲方签字或盖章形式认可为准。 10.甲方委派专人配合乙方销售工作,负责收取所有销售中的各种款项,负责与客户签订定购协议、房地产买卖合同。

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

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 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具体而言: 一、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之规定,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是行为人在他方有意的欺诈下陷于某种错误认识而为的民事行为。 第69条的规定,所谓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相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也是影响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 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有损国家利益时,该合同才为无效。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诸如,债务人为规避强制执行,而与相对方订立虚伪的买

卖合同、虚伪抵押合同或虚伪赠与合同等;代理人与第三人勾结而订立合同,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行为,亦为典型的恶意串通行为。该类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因而也具有违法性,对社会危害也大,所以《合同法》将《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4)项所规定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纳入到无效合同之中,以维护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维护正常的合同交易。 恶意串通而订立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是:一是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 二是当事人之间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连、勾通,使当事人之间在行为的动机、目的、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上达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实现。在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当事人约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该种合同行为。 三是双方当事人串通实施的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恶意串通的结果,应当是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获得利益。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谋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时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时候,法律就要进行干预。 恶意串通所订立的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合同,不能按照《合同法》第58条规定的一般的绝对无效合同的原则处理,而是按照《合同法》第59条的规定,将双方当事人因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或者返还集体或者个人。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

委托代理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关系

委托代理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关系 篇一:委托代理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关系 委托代理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关系 一定义1: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书面和口头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按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如诉讼代理,代签经济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2: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二关系,代理合同是代理方要承担面对双方的责任,买卖双方都跟代理有关系,彼此间的关系也是通过代理建立的,追责,都是最代理。居间,是一种服务合同,这个服务就是促成双方成交,就可以收费,买卖双方如有纠纷,需要彼此互相追责。三、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的区别。 根据上述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我们可以对两者进行比

较,以在实践中分清合同的性质,正确的适用法律。 1、代理合同的受托人可以是任何公民、法人,法律上对受托人的资格并没有限制;而居间合同的居间人只能是经过有关国家机关登记核准的从事居间营业的法人或公民。 2、代理合同的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时,可以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代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参与并可决定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内容,处理事务的后果直接归于委托人;而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仅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服务,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 3、代理合同的受托人是按委托人的要求处理受托事务,处理的事务可以是有法律意义的事务,也可以是非法律意义的事务;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其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 4、代理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是从委托人处领取报酬;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但居间人只能在居间合同达到目的是才能请求支付报酬,并且在为媒介居间时,居间人可从委托人和其相对人双方取得报酬。 5、代理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由委托人负担;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从事居间合同达到目的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6、代理合同中,受托人有移交处理事务后果和报告的义务;居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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