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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生党支部学生党员、积极分子考评细则(试行)

第二学生党支部学生党员、积极分子考评细则(试行)
第二学生党支部学生党员、积极分子考评细则(试行)

第二学生党支部学生党员、积极分子考评细则

(试行)

为保证发展党员的工作质量,加强新时期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实现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和拓展素质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和上级部门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求,推动片区学生党建工作开展,同时积极响应学院提出“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工作”的教育理念,第二学生党支部加强和改进对学生党员、积极分子考核的力度及方式,扩大群众基础,经党支部会同各辅导员根据片区情况,研究拟定了“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第二学生党支部党员、积极分子考评细则”。第二学生党支部根据片区实际情况细化学生党员管理工作,将党员、积极分子按年级划分为三个支部进行管理,2008级本科和2009级专科为一个支部(B1),2009

级本科和2010级专科为一个支部(B2),2010级本科为一个支部(B3)。考核由第二学生党支部负责监督,三个支部的纪检委员分别负责本支部考核工作。具体说明及细则如下:

考察说明

1. 考核结果将作为发展及评优评奖依据之一,以一学期为一个考核周期,考核成绩将在下期开学时公示考核结果。(以下每项考核细则对象均为第二学生党支部学生党员和积极分子,单独注明对象除外。)

2. 以百分制考核,分为两大项目:个人综合素养考核(60分)+出勤、档案资料情况(40分)(另含附加分,但总分不得超过一百。)

3. 考察主要根据该同志在学习、工作、生活纪律、思想政治、校内外活动参与情况及奖惩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

4. 为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如对考核结果进行质疑,请向所在班级辅导员或者第二学生党支部纪检委员申诉。

5.考核情况将在第二学期期初于党务专栏公示,总分90以上者予以表扬,并优先发展;总分60以下者,将延迟发展并予以通报。

考核办法:

一、个人综合情况考察占60%(以百分制考核,将得分乘以60%)(一)学习方面(满分30分)

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是最基本的要求,以优异的成绩起好学习榜样作用,

更好地服务他人,本项考核以上期综合测评总分为准,得分=综合测评总分?30%,若有必修课或是推荐选修课挂科,将其延迟一学期发展。

(二)政治素养方面(满分30分)

为了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学生对党的认识,提高政策理论理水平,

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对党的热爱,在学生中树立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同时为片

区各项党建工作更好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充分发挥学研会“第二党校”的作用,

片区党支部和学研会是将组织全体党员和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训。

1.培训会:学生党员和积极分子考核培训,每学期由第二学生党支部组织,B

区学研会主办,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人员需上交本次学习心得。片区学研会

组织查阅心得并对心得进行评分,由党支部监督。优秀:12-15分;良好:8-12

分;合格:1-8分。(满分15分)

2.考试:每期由片区老师出题。主要考察积极分子和党员对学生关心话题和社

会热点话题的观点和看法(题型参照国家申论考试)。由学研会按照党校试卷

标准进行评分,并由片区老师和党支部共同监督,优秀:12-15分;良好:8-12

分;合格:1-8分。(满分15分)

3.思想政治课未及格者,该项目考核为零分。

4.受到各种处分者本项目考核为零分,并延迟发展。

(三)工作方面(20分)

为充分发扬党员、积极分子的先锋模范作用,每位党员(正式、预备)和积

极分子必须担任学生干部或参加“学长制”,切实为学生服务。若未担任学生干

部或没有参加“学长制”此项考核零分。

学生干部予以认证机构:党员督导队,各级党支部、学研会、团学会,由学

校认证的艺术团成员,辅导员助理,各班班委及寝室长,社团管理层,天府读书

会(管理层或定时参与学习帮扶小组均可),各科助教、教学助理。

本项目得分=所任职管理部门出具分数(2分满分制)?10,不为2分满分制的,将作折算处理,不超过20分。

(四)生活方面(满分20分,分数由各班级辅导员老师提供)

寝室关系和班级同学关系是该项考评的重点,目前部分学生个人成绩方面优

异,参加活动积极,但是没有集体荣誉感,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以

个人利益为主,所以群众基础较差。因此有必要进行此项考核,分数由辅导员提

供。

二、出勤、档案资料情况40%(以百分制考核,将得分乘以40%)

(一)各项党支部会议出勤及纪律情况,满分40分。

党支部所有会议凡是有迟到、早退扣每次5分,请假需提交有辅导员签字的正规假条,无故缺席者一次扣10分。在会议过程中如发现玩手机,谈论与会议内容无关话题,或是看无关会议内容书籍每人次扣5分,直至扣完。

(二)档案情况,满分50分。

1.档案书写、提交情况,满分30分。

⑴. 档后按时回交档案且内容齐全(按规定填写,页面整洁、无添补、应填项无空缺)得30分。

⑵. 按时上交但资料完整者(按规定填写,资料页面整洁、无添补、应填项无空缺),扣除10分(最迟仅限通知上交时间次日内);

⑶. 档案填写不规范者,可视情况而定,扣除2-15分;

⑷. 页面污浊、超过通知上交时间两日以上和多次退回修改者(两次及以上)不得分,并提交支部审议,可作取消发展决定。

2.思想汇报(一学期两季度)满分20分。

每季度按时上交思想汇报,优秀者得10分,良好者得7分,不合规定者得退其修改则不得分,逾期但上交者不得分,不交者直接上报其辅导员,支部商议后可作取消发展决定。

(三)党支部动态新闻更换,满分10分。

院党支部考评优秀者得10分,良好8分,未按时更换或不按要求者不得分。三、其他附加分:(在最后得分上附加)

学习奖证附加类:

1.获得优秀奖学金甲等加3分,乙等加2分,丙等加1分。

2.获得国家级奖励加3分,市、院级2分,区级1分。(以上奖励见奖状加分,

复印件即可,通知时间内上交,逾期不加。认证标准:所有奖项级别按落款单位或其组织考试机构级别(国家认证的)认定,如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按国家级算,奖学金按院级算,国家奖学金按国家算。)

3.优秀文章加分,提供合格的稿件如被刊登在国家级刊物上加10分,刊登在省

级刊物上加8分,发表在天府新闻上加5分,发表在B区区刊或是党建工作简报上加3分。

注:奖证认可时间均在每期考评时间范围之内,如2010-2011-2期考核,奖证在上期期末至本期期末时间范围内方可有效,以此类推,需上交奖证复印件。

关于集体奖加分方式的解释:若授予对象为本人所在班级可以直接上交,如果不是且奖状上也没有本人名字,则需辅导员在复印件上签字方可有效。仍按颁发级别进行相应加分。

政治附加类:

在培训期间写有优秀文章如被刊登在国家级刊物上加10分,刊登在省级刊物上加8分,发表在天府新闻上加5分,发表在B区区刊或是党建工作简报上加3分。

工作附加类:

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学长,院级2分,区级1分。

生活附加类:

在学校中营造雷锋精神和拾金不昧的精神,鼓励同学互助和拾金不昧的精神,对拾金不昧的同学酌情给予加分(1-3分)。

其他附加类:

积极参加由第二学生党支部认证的活动将有相应加分,但除由党支部安排参与的活动外。

四、义务劳动时间

为发挥党员、积极分子先锋模范作用,增加学生党员的社会实践经历,扩大群众基础,每学期学生党员和积极分子义务劳动时间均不得少于8个小时(此义务劳动时间不作为综合测评素质扩展分加分),若义务劳动时间少于8小时,预备党员将延迟转正,积极分子延迟发展,正式党员将通报批评。

予以认证时间:

1. 定期参与“先锋服务日”;

2. 协助党支部档案资料整理;

3. 三教自习室维护和管理;

4. 天府读书会学习帮扶小组;

5. 协助党员督导队开展各项工作”;

6. 其他由党支部认可的实践活动。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述对积极分子考核标准和要求,是关系到入党积极分子发展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关键,也是对正式党员切实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每期开学支部将对上期考评情况进行通报,表扬表现优异者,通报考核不合格者。我区支部将发扬民主原则,真正培养我区同学的思想政治综合素质,发挥党员的先进性。为此,我们将更加严肃地加强对学生党员和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管理工作,望其认真阅读理解,并配合相关工作。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第二学生党支部

2011年3月29日

新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新版)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2014年6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连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 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

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细则 为使我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更为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基本要求 1、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加强我系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 2、正确处理好发展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既不搞一刀切,也不能搞突击发展。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力争使我院在校生中的党员所占平均比例达到并稳定在5% 左右,一、二年级在3%--4% 左右,三年级在1%--2% 左右。 3、加大对低年级申请入党学生的培养教育力度。 4、入党积极分子一般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方能发展入党。 5、充分发挥团组织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坚持团组织“推优”制度。 6、在全面坚持党员条件的同时,发展学生入党应注重考察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能发展入党。 7、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规定,在每学年结束前三个月,一般不再接收应届毕业生预审材料。 8、对预备党员要坚持“半个月一汇报、一季度一考察”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做好工作。 第二条: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 1、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学生先进分子入党,是系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在新生入学后,应充分利用入学教育、军训、团组织生活、班会、政治学习、党课等形式,及时对新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引导和激励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申请入党。 2、对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共青团员,团组织每学期组织一次“推优”工作(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工作由院系团委统一组织,由团支部组织全体团员参加。经团组织“推优”,党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作为培养考察对象进行有计划培养的人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同时要及时确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应对培养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要求培养对象定期(一般为半个月一次)向培养联系人口头或书面汇报;培养联系人也要定期找培养对象谈话,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入党积极分子一般经过至少一年的培养、教育,并经党支部研究和党总

学生党支部工作手册

学生党支部工作手册 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党委学生工作部制 二OO 年月日

说明 一、为加强学生党支部的基础建设,增强党的基层组织活力,实现学生党支部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益和党员干部的日常业务水平,结合我院学生党建的工作实际,特制定《学生党支部工作手册》,供给各学生党支部使用。 二、本手册的各项纪录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及时准确,字迹清晰。学院党委每月对《手册》抽查一次,按优、良、中、差评等。《手册》记载的情况,作为检查、评比、考核学生党支部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本《手册》每本使用一学期,一般由学生党支部组织委员填写,党支部改选或党干部离任,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各学生党支部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 四、各学生党支部在使用过程中,如某项空页不够可另行增页;如发生对应表册记录时,可自行增加新内容,或另行文上报。 五、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将经常抽检党支部《手册》使用情况。年底各学生党支部应将本年度的党支部《手册》进行审阅并签署意见后,送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审阅并存档。 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零零四年二月

目录 说明 (1) 目录 (2) 学生党支部组织状况表 (3) 支部委员、小组长登记表 (4) 党员花名册 (5) 预备党员花名册 (6) 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 (7) 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目录 (8) 支部年度工作计划 (10) 学生党支部工作记载 (11) 党费收缴情况记录表 (12) 组织生活考勤表 (13) 组织生活记载 (14)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登记 (15) 党员获奖情况登记表 (16) 党员奉献日活动记载 (17) 支部“一帮一”名录 (18) 支部学年上期工作总结 (19) 支部学年下期工作总结 (20) 学生党支部工作抽查记录 (21) 党总支对学生党支部工作的鉴定 (22) 学生工作部对学生党支部工作的鉴定 (23)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题库与答案

一、填空题(每题一分,共计80分) 1、《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的。 2、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3、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 4、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是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5、发展党员工作应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6、发展党员工作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7、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 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8、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可以申 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9、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 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10、流动人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11、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12、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 13、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14、党组织应当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 15、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16、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17、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18、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19、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20、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1、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2、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23、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人文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人文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学生党员在学生中的凝聚力和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党中央关于党员发展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依据《党章》、《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以及校党委组织部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参照《中共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 第三条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从新生进校开始抓起,按照“公开发展,群众监督,动态管理”的方针,经过努力,逐步建设一支有凝聚力,战斗力的学生党员队伍。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 第四条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 除《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四条: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有比较正确的认识,已写入党申请书(字迹清晰,格式正确),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团结同学,助人为乐,以集体利益为重,在工作,学习等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以班级为单位推荐为积极分子时间在一年有效期内。 、培养期间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现象,学习成绩全部合格,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列班级前。 第五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队伍建设 、院党委、党支部要在全面分析积极分子状况的基础上,

对积极分子队伍进行调整,把那些符合积极分子条件的同志及时补充进来,把不适应继续作为积极分子培养的人调整出去。 、在符合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以下学生可以优先进行考察培养: ()以身作则,关心同学,热情为他人服务,担任一定工作的学生干部。 ()受到校,院级表彰的学生。 ()积极参加省、市、校级竞赛,并在其中取得较好成绩。 第三章发展对象及预备党员 第六条发展对象名额的分配 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全年党员发展计划数,结合各年级、各支部人数比例、党员人数、积极分子综合素质等情况确定各支部发展名额。 第七条发展对象条件 除《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 、参加积极分子党课培训并考试通过,获得结业证书。 、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身心健康,体育达标。 、所在宿舍前两学期或前一学年被评为文明宿舍。 、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全部合格,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除满足以上五条外需满足如下要求之一: ()二三年级本科生前一学期或前一学年的学分绩点名次列班级前。发表论文、获得省级以上比赛奖项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可放宽至前。四年级本科生前一学年学分绩点和综合测评均列班级前。 ()研究生前一学年综合测评名次列所在专业,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国家级学

临时党支部工作细则

临时党支部工作细则 临时党支部工作细则 临时党支部工作细则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工作,在学生公寓、宿舍内充分发挥学生党员、骨干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学生公寓思想文化建设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加强学生宿舍的文明建设,决定在学生公寓设立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特拟定本细则. 一、临时党支部的设置 1.临时党支部按照楼栋设置,即一栋宿舍楼设立一个临时党支部。党员数超过3人的楼栋或楼层可以设置党小组。 2.临时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设书记1人;超过7人不足12人,设委员3人;党员超过12人不足20人,设委员5人;超过20人,设委员7人。党小组设组长1人,支部委员可以兼任组长。 3.临时党支部一般在每年9月进行组建,首次组建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经选举产生临时支部委员会。 二、临时党支部的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宣传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学生公寓的管理和和谐校园的建设,创造良好的氛围;团结本宿舍全体同学,为完成本宿舍楼内各项工作提供政治保证。 2.组织本宿舍楼内党员配合楼工委或相关院系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协助公寓楼工委开展各项活动,推进学生公寓、宿舍思想文化建设和提高宿舍文明建设水平。

3.参与学生公寓每学期的“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 4.关心所在公寓中在学习、生活、心理、身体、思想等方面有困难的同学,努力做好帮扶工作。 5.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了解、分析本宿舍楼内同学的思想情况,掌握本宿舍楼内同学的思想动态,遇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 6.协助院党支部,做好所在公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考察工作,及时、如实地向党支部反映公寓的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 三、临时党支部的工作制度 1.党员明示制度。通过公寓党员形象工程展示板向全体同学展示党员形象,同时党员寝室挂牌明示,督促全体党员时刻注意修身自律、团结同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党员的形象。 2.学习制度。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开展理论学习活动,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业务知识,经常开展学习活动。 3.例会制度。为总结临时党支部的工作经验,鼓励创新,激励先进,引导广大学生党员积极参加临时党支部的活动,支部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总结当月并确定下月工作;每学期末安排一次工作研讨会。 4.党员鉴定制度。临时党支部应在学期末对本支部的党员进行一次鉴定,并填写《党员鉴定表》,党员鉴定意见必须经临时党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党员鉴定表》分送党员所在院系党 总支。 5.联系群众制度。临时党支部组成人员可以作为所属宿舍楼入党积极分子和重点培养对象的入党联系人,并要求其一月内至少应深入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所属各党支部工作,科学评价项目党支部工作的成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上级党委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评价适用于公司党委对所属党支部的考核。 第三条为提高检查效率,可将考核内容分为报送资料检查和现场检查两类方式检查。 第二章考核评价内容 第四条考核内容分为基础工作情况、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廉政建设、分管工作等五部分,满分100分。在外部宣传和外部评价两方面设加分项,分值上限为10分。(详见附表)。 第三章考核评价方式 第五条考核可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考核每年度组织一次,一般在年底前或“七一”前进行。不定期考评可根据需要适时组织。 第六条现场考核程序 (一)考评小组赴各单位,听取被检党支部自查情况报告,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查看现场,抽取相关人员访谈。 (二)考评小组对照检查评价表内容进行考评,并说明扣分原因; (三)考评小组讨论评价意见,对党支部进行初步反馈; (四)向被检党支部书面反馈,要求党支部及时进行整改。 第七条考核评价结果根据得分情况,评选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如果考核表中任何一个大的项目得分未达到该项目总分的50%,则该单位不得评为优秀和良好等级。

第四章奖惩办法 第八条对考核评价为“优秀”和“良好”等级的党支部,公司党委将给予通报表扬,在各单位党组织的各种评优中给予优先考虑,并优先推荐申报上级党组织授予的荣誉称号。 对考核评价为“不合格”等级的党支部,公司党委将予以通报批评。 第九条每年12月份或“七一”前,公司党委将组织公布当年度考核评价结果。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精选

学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学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学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篇 1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吸收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入党,是使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重要保证,也是增强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和战斗力的有效措施之一。因此,各基层党组织必须将其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并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按照党章办事,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积极分子队伍的扩大 不断扩大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发展工作的基础。 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如何,直接决定着发展党员的数量和质量。只有不断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经常保持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发展党员工作才会做到经常化并有充分的选择余地。因此,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是做好发展工作的关键。 一、不断扩大积极分子队伍 党组织要通过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扩大党的影响,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特别是对那些基本素质比较好,有入党愿望但不知如何申请入党或自己认为条件不够对申请入党有些顾虑的同志,党组织要及时启发他们的觉悟。同时,党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战斗力。使党外群众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并志愿地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入党申请书必须用签字笔、钢笔或毛笔书写(或用B5纸打印,本人亲笔签名)。 写申请书一要联系思想实际,二要忠诚老实。基本内容是:(1)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2)本人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优缺点。(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1990版与2014版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比较_90版党员发展细则与14版党员发展细则区别

新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比 2014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已于2014年6月10日起施行,90版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同日废止(服役期为24年——1990年9月1日至2014年6月10日)。 一、为什么要修改细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自1990年印发实施以来,对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党员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与时俱进对《细则(试行)》进行修订。一是中央对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一系列新要求。20多年来,我们党5次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5次修改党章,都对发展党员工作提出新要求、作出新规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员队伍建设,也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二是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党组织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发展党员质量需要提高。三是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在发展党员工作实践中创造了不少务实管用的办法,积累了一些成熟经验。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这次修订,保持了90版《细则(试行)》框架和内容的总体稳定。(09版正文共6章,33条,3362字;14版《细则》正文共7章,44条,5111字,新增1章,11条,1749字。) 主要修订内容是:依据党章对发展党员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了补充

和完善,将中央提出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写入总则,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提出了新要求,细化了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的要求,进一步严格了预备党员审批权限,对追认党员的标准和程序作出规定,强化了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和把关作用。明确了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核心。 修订后几个特点:一是坚持以党章为依据,充分体现党章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新要求。二是体现从严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考察。三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等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四是总结实践经验,把各地区各部门创造和积累的成熟做法和经验吸收进来。五是强化党组织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发挥党组织把关作用。六是注重务实管用,既增加相关规定,又从实际出发简化一些程序。 三、具体区别 (一)总则 (由原来的四条218字变为三条958字) 第一条:去掉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提高党的战斗力”,增加了“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这样修改更加明确了时代特征和新一代领导集体特征,同时也明确了发展党员新思路——规范发展。 第二条:增加了“马克思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保持

高校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切实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依 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第三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禁突击发展,严防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申请人的教育引导 第四条党员发展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总支或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党支部在系党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党总支应通过举办二级党校等形式积极向广大师生宣传党的政治 主张、传播党的知识,提高其对党的认识,引导其中的先进分子向党组织靠拢。 第六条申请书的提出及基本要求。教职工和学生应向所在单位(班级)的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入党申请书应反映申请人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了解,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坚定信念,对共产主义事 业有必胜的信心,应体现出高等院校师生的政治素养和理论素养。 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一般应在15天内指派专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 谈话的主要内容是:了解其基本情况和入党动机,予以鼓励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 第七条党组织要对入党申请人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帮助和引导。 第三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八条符合《党章》第一章第一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递交入党申请书者,是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础人选。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要求及程序是: (一)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满一季度且各方面表现优秀者,经团组织

学生党支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生党支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学生党支部是党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对学生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单位,是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引导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战斗堡垒。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党支部的设置 1.正式党员满3人可以成立学生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原则上建在各二级学院,在二级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党支部应从有利于党员开展活动的实际出发,合理设置党小组。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应在每年九月份完成各学生党支部调整工作并报组织人事处批准,同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2.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不足7人的,只设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任,原则上连任不超过两届。支部委员包括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均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二级学院党总支批准。 3.学生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应由正式党员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应由党性强、作风正、威信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过硬、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具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的党员学生或教师担任。支部委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在各方面做出表率。支委会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使之成为积极进取、团结协作的班子。 二、学生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1.组织支部党员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2.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采取学生党支部自查和二级学院党总支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保证组织生活会、组织活动的开展落到实处。 3.教育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做好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考核、评优等工作。 4.关心和支持团支部、班委会、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等组织开展的各种健康有益活动,搞好班风建设、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思想引领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

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上海市党支部建设纲要》和市局《关于建立和完善直属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章》、《上海市党支部建设纲要》为依据,每年“七一”前对党支部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通过考核,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为院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考核对象 全院在职人员党支部。 三、考核内容 (一)党支部班子建设; (二)党内生活制度落实情况; (三)党员教育管理; (四)发展党员工作; (五)加分项; (六)否决项。 四、组织实施 (一)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考核小组成员由院办公室(党办)和部分支部

书记代表组成。由办公室(党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评采取党支部自查和院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三)每年集中考核的时间为五月底至六月初。 五、考核的程序和办法 (一)党支部自查。自查于每年的五月中旬进行。 (二)院考核小组检查。 1.查阅资料:检查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和学习记录本,查看相关材料。 2.问卷调查。 3.群众座谈。 4.个别访谈。 5.听取分管领导的意见。 6.其他方面反馈的情况。 考核小组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对支部工作提出考核意见。 (三)考核意见经院党委会审核后,确定各党支部的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作为评比先进党支部的主要依据。 考核中涉及加分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分不计入考核总分,但作为评比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考核等级和奖惩措施 党支部的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总分(不含加分)95分及以上为优秀,80~94分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知识竞赛及答案

土建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知识竞赛题 姓名:分数: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计80分) 1.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是根据 _B _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的。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国共产党党章》 c.十八大报告 d.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2.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 D 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a.“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b.科学发展观 c.群众路线 d.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 B 、基本经验、基本要求。 a.基本思想 b.基本纲领 c.基本原则 d.基本要领 4. 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是按照 D 、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a.把握标准 b.均衡发展 c.适度规模 d.控制总量 5. 发展党员工作应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 C 放在首位。 a.思想意识 b.党性修养 c.政治标准 d.政治觉悟 6. 发展党员工作禁止突击发展,反对 A 。 a.“关门主义” b.草率从事 c.不正之风 d.违规操作 7. 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 C 队伍。 a.发展对象 b.预备党员 c.入党积极分子 d.入党申请人 8. 年满 B 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a.十六岁 b.十八岁 c.二十岁 d.二十五岁 9.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 C 提出入党申请。 a.街道党组织 b.社区党组织 c.居住地党组织 d.组织部 10. 流动人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_C_提出入党申请。 a.街道党组织 b.社区党组织 c.居住地党组织 d.流动党员党组织 11.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__B__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a.三个月内 b.一个月内 c.半个月内 d.半年内 12.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__C__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

四川农业大学党支部工作细则

四川农业大学党支部工作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我校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学校建设有特色高水平“211工程”大学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关于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2]12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学校党的建设的最基本单位,是领导所在单位党员和团结、带领群众的战斗堡垒。 第三条党支部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围绕中心,扎实工作,保证学校根本任务的实现和本单位具体目标的完成。 第二章党支部设置 第四条教学单位党支部一般按系(教研室)设置,也可根据工作任务按教学团队设置;科研单位党支部一般按研究室设置,也可根据工作任务按科研团队设置;管理服务部门党支部一般按部门设置,党员人数较多的可按科室设置;学生党支部一般按专业和年级设置,党员人数较多的可按班级设置;离退休党支部一般应在本单位内根据离退休党员的实际情况独立设置。 第五条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应成立党支部,不足3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部门或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各基层党组织跨校区的党员,采用延伸管理方式,及时成立党支部或党小组,保证党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

第六条要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教工党支部书记一般由符合条件的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或所在系(室)主任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辅导员、党员管理干部、党员教师、研究生或本科生中优秀的党员担任。 第七条党支部设置、撤消或更名,支部委员会和支部书记、副书记变更,由所在单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第八条教工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教职工党支部委员会要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沟通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党支部负责人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的重要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教职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及文化传承创新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教育教职工党员争做师德标兵、管理服务模范,以优良党风带动优良校风、教风、学风。 (三)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和建议,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维护党员和群众的权利和利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九条学生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要成为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班级核心。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学生党员及班级成员推动学生班级进步。

党员发展工作细则全文

党员发展工作细则全文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党员发展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第十条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

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 一、领导班子建设 (一)领导班子团结协调、政令畅通,贯彻上级精神认真、及时、正确,任务完成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能及时解决班子自身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考核2-4分;完不成任务考核1-3分;重大问题不开会集体研究考核2- 4分。 (二)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干群关系好,威信高。干部管理不善,群众意见大,民主评议威信低考核1–2分;支部帮交不及时、不得力考核1–2分。 (三)按党委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自身矛盾,加强自身建设。会议无准备、无记录、不上报每发生一次考核1分;没有按规定召开考核2分。 (四)党支部中心组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有记录。未按要求学习或学习无记录考核 1-2分。 (五)中层干部按要求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参加率、及格率均达到100%。无故缺课一人次考核1分;一人次不及格考核0.5分。 二、党支部建设 (一)认真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围绕中心任务制定支部工作目标和计划,做到有检查有考核,重点突出,任务落实。计划不落实考核1- 3分;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

先锋模范作用不显著,没有实现党员无违纪、无违章、无事故目标考核2-5分。 (二)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做到会议有准备、有记录。支委会未召开考核2分,无记录考核1分。 (三)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季上一次党课,党小组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会议、活动有记录。“三会一课”到会率80%以上,每低于10%考核1分,无故缺一人次考核1分;未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或会议无记录考核2分,不按时上党课考核1-2分,党小组活动不组织或无记录考核1-2分。 (四)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落实培养人,并按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无确定培养人考核1分,不按时填写考察表考核0.5分。 (五)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做到程序规范、手续完备、资料齐全。不按规定程序或手续不齐全考核2分。 (六)按标准、按规定时间交纳党费(每月20日前)。达不到规定要求考核1-2分。 (七)干部、党员、职工严格遵守政治组织等各项纪律,不出现违纪现象。干部、党员、职工违纪受党内及行政处分的,根据处分类别考核2-6分;构不成处分但造成很坏影响的考核1-2分。 三、思想政治工作 (一)认真落实集团公司《思想政治工作条例》,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确保职工队伍稳定,不发生打架斗殴、

最新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最新发展党员工作 细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在建党93周年前夕, 6月10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公布。原《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于1990年8月1日印发,由于新形势有了新变化,同时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同时废止。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党组织应当经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它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能够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能够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能够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材料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修改)

材料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是使党的事业蒸蒸日上、后继有人的重要保证,是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重要环节。根据校党委和院党委授权,我院学生党总支可以审批学生入党。为了切实做好我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发展学生党员的方针及原则 1.学生党总支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任务,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地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 2.发展学生党员,要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与教育 1.要充分利用新生入学教育有利时机,做好新生的“入党启蒙”教育。新生一入校,就要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基本知识,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启发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2.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学生党总支接到入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要指派专人进行谈话,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鼓励他们政治上进步,并指出今后的努力方向。 3.学生党总支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4.对入党积极分子要确定专人进行培养。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特殊情况下也可由一名正式党员和一名预备党

大学党支部工作细则

大学党支部工作细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善我校党支部建造,前进党支部建造的科学化水平,充沛发挥党支部在建造国际一流农业大学中的重要效果,依据《中国共产党规章》、《中国共产党一般高等校园底层安排作业法令》,结合我校实践,拟定本细则。第二条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在高校的最底层安排,是党的悉数作业和战役力的根底,是党直接联络师生员工的桥梁和枢纽,对党的路线、政策、政策和上级党安排的各项抉择在本单位的遵循落实以及本单位各项作业的顺利完结发挥战役堡垒效果。第三条党支部有必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维、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维为辅导,深化遵循落实科学展开观,全面遵循实施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政策,本篇文章来自材料处理下载。严密环绕校园中心使命和本单位的实践,创造性地展开作业,确保校园根本使命的完结和本单位详细使命的完结。第四条党支部在校园党委和院级党安排(包含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下同)的领导下展开作业。本细则中的党支部包含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和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第二章党支部的设置第五条党支部依据党员人数和有利于党员参与活动,有利于支部发挥效果,有利于不断扩大党的作业覆盖面,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处理和监督的原则进行设置。教师党支部一般按系(教研室)或研讨

所(室)设置;学生党支部按系、专业、年级、班级设置;机关、后勤等部分和直属单位的党支部一般按部分或单位设置。第六条凡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单位应树立党支部,缺乏3名的,可与事务附近的部分或单位联合树立党支部。为实施某项使命,时刻在半年以上,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暂时性单位,可树立暂时党支部,暂时党支部在实施使命完毕后即行吊销。第七条为便于处理和安排活动,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为若干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党小组作为党支部的组成部分,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展开作业。党小组长一般由支部委员兼任。第八条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树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可设置支部书记、安排委员、宣扬委员或纪律查看委员。党员15人以上的党支部依据作业需要可增选副书记1名。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推举产生,支部书记由支部委员会推举产生。第九条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由党员大会推举支部书记,必要时可增选副书记1名。第十条党支部书记的条件:正式党员,党性强,风格正,就事公正,长于联络大众,有必定安排才能,事务杰出,具有较好的大众根底。教师党支部书记由具有两年以上党龄、一般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兼任地点系(教研室)主任。其他教工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本单位首要担任人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辅导员、院(系)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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