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时间:2016年月日
会议地点:本办公会议室
决定人:林华峰
因公司原股东李龙敏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新股东林华峰,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泉州湖峰商贸有限公司新股东林华峰于2016年月日在本办公会议室以书面形式作出如下决定:
1.同意将住所变更为: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安湖路162号
2.同意通过2016年月日重新制订的公司新章程,原章程随之作废。
3.同意委派林华峰为公司执行董事并为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聘任林华峰担任公司经理,任期三年;同意委派为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股东(签名盖章):
2016年月日
会议时间:2016年月日
会议地点:本办公会议室
决定人:李龙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泉州湖峰商贸有限公司股东李龙敏于2016年月日在本办公会议室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如下决定:
1.李龙敏同意将持有泉州湖峰商贸有限公司100%的股份出资额人民币100万元,以1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林华峰。
2.同意免去李龙敏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免去林华峰公司监事职务;解聘李龙敏公司经理职务。
股东(签名盖章):
2016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