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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

精准扶贫政策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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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摘要:

“经过多年的减贫工作,现在剩下的都是‘硬骨头’。”国务院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刘永富在接受中国经济网独家采访时候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不懈努力,已经使6亿多人脱贫,成为全球首个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贫困人口减半的国家。但是,我国仍有7000多万人没有脱贫。“以前出台一项政策,一批人都能够脱贫致富,现在剩下的都是‘硬骨头’,减贫难度越来越大。”刘永富说,距2020年还有不到6年时间,要确保7000多万人全部如期脱贫,每年要减贫1200万人,每个月要减贫100万人,任务非常重。

导言:

精准扶贫是新时期党和国家扶贫工作的精髓和亮点。党和国家一直十分关心和重视扶贫工作,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全国范围有计划有组织的大规模开发式扶贫,我国贫困人口大量减少,贫困地区面貌显著变化。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经济腾飞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扶贫开发工作依然面临十分艰巨而繁重的任务,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对党和国家的扶贫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精准扶贫正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方略中对新时期扶贫工作新挑战与新要求的积极应对和正确指引。

基本程序:

1.组织人员。组织督导、调查员、驾驶员。督导为所有经验的员工,负责调查员工作中的监督指导工作。调查员主要负责走访工作,共计XX人。驾驶员XX人,负责督导及调查员的交通工作。

2评估方法。对所有样本贫困户进行面访,深入了解贫困户的生活状况并对其贫困状况进行指标评估,人均纯收入。

3.调查执行。预计完成贫困村调查XX份。贫困户调查XX份。

4.数据审查与处理。督导对每天调查回来的问卷进行审核,仔细核查所有验收考核指标,如有漏填错填,及时电话回访被访人,准确更正问卷。

5.数据分析。在审核、调查、补充调查完成后,对于合格的调查表进行数据录入工作,采用电脑软件录入的方式,避免录入错误。对录入的数据进行分析。

评估结果:

(一)“三保障”中的“健康扶贫”任重道远

在评估调研中发现,贫困户和脱贫户基本都能达到吃穿“两不愁”。而在“三保障”中,各地基本都实行了9年义务教育,有些地方甚至实现了覆盖高中阶段的12年义务教育,国家的义务教育政策贯彻落实较好,因学致贫问题并不严重。在住房安全保障方面,各地都实施了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计划,也新建了部分钢混结构房屋,住房问题解决得也比较好。当然,也有一些地方仍然有不少贫困户居住在年代久远的窑洞里(譬如山西省的吕梁山片区),居住条件尚待改善。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因病致贫。许多家庭因其成员有重病、残疾或慢性病而成为贫困户,这类情况在贫困户中大体占30%~60%。这些家庭的疾病承受能力普遍偏低。根据抽样村的调研结果,大病救助政策几乎都未得到落实,有重病、残疾或慢性病病人的贫困户中,享有大病救助保障的比例仅为20%~30%,一些贫困户甚至不清楚什么是大病救助。尽管目前推行的“健康扶贫”中的大病医疗和慢性病医疗能够帮贫困家庭分担一些费用,但仍显不足。因此,“健康扶贫”仍有待“知实情、抓落实、讲实效”。为此,在短期内,要加大宣传力度,使每个贫困家庭都能够知晓和享受国家的相关政策;从长期来看,如果通过医疗体制改革,能够建立一种“普惠制”的农村医疗体制,并逐渐过渡到城乡一体的制度,而不是仅

仅局限于扩大“健康扶贫”的覆盖面。这可以消除因病致贫的困扰,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算账脱贫”和“被脱贫”现象时有发生

在贫困人口退出方面,“算账脱贫”和“被脱贫”现象时有发生。许多地方政府没有做到精准施策,不是根据贫困户的能力和需要进行帮扶,而是简单化、“一刀切”地推行一项帮扶措施,并以此认定农户“脱贫”。譬如,某地采取的帮助农户购买耕牛的做法:一头牛市场价格为8000元,农户自己拿出3000元,政府补贴5000元,由此判定该农户可以脱贫,脱贫任务也就完成了。而实际的情形是,一些农户根本不适合于养牛,在调研中我们看到一些农户养的牛“骨瘦如柴”。再譬如,一些地方通过“合作社+农户”的方式发展养鸡业,在给农户修建鸡舍、然后免费发放50只鸡之后,就算农户脱贫了。而实地考察的结果是,鸡舍里空空如也,一只鸡都没有。其实,通过政府补贴买耕牛或免费建鸡舍本身并没有错,问题在于这种做法错把扶贫手段当成了工作成效。只有在购买耕牛或者修建鸡舍之后,农户由此能够产生稳定的收益且达到脱贫标准,才能算做真正的脱贫。此外,还有个别脱贫户反映,他们被认定为贫困户后未得到任何实际帮扶,也不知道自己何时成为脱贫户,这是典型的“被脱贫”现象。

(三)有些地方的驻村帮扶工作未落到实处

从评估调研的总体情况看,绝大多数驻村工作队能够认真负责地工作,在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也有一些地方的群众反映从未见过驻村工作队,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帮扶责任人是谁。有些驻村工作队以及帮扶责任人的工作流于表面,从不跟贫困户沟通,或只有寥寥几次慰问,甚至仅在第三方评估调研组到来之前,临时给农户送去食品和生活用品以应付检查,没有给农户提供实质性的帮助。此外,有些贫困户的脱贫属于“自然脱贫”(譬如,因学致贫的农户在学生就业后自然脱贫、因病致贫的农户在重病治愈或病人亡故后自然脱贫),得到政府的实际帮助很少,驻村工作队起的作用更是有限。

(四)不同帮扶单位的帮扶成效差异明显

单位帮扶、干部驻村,这是国家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的重要手段。各地政府都在认真执行中央的部署,全力推进这项工作。同时,各个部门和单位也积极响应并全面落实,总体效果良好。但是,从客观的帮扶效果来看,不同单位因性质、功能不同,帮扶的实际效果也有很大差异。如财政、发改、农业、水利、交通、银行等部门和单位的帮扶责任人,能够为所帮扶的村庄引来一些项目,特别是修桥、铺路、打井这类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或者农业生产技能培训等有助于农业发展的项目,这些是许多贫困村迫切需要的,是能够切实促进村庄发展和农民致富的。而如果是法院、妇联、机关单位、职业学校等单位的帮扶责任人,则可能较难为村里争取到一些扶贫项目,对村庄的帮扶作用十分有限。也就是说,在实行帮扶贫困村的制度时,人们普遍关注的不是具体的帮扶责任人,而是这个帮扶责任人背后所能“撬动”的资源。

结论:

脱贫攻坚是当前举国上下的一项重大任务,具有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为打赢这场攻坚战,需要多主体齐发力。既需要国家层面的全局部署、顶层设计、制度保障、政策倾斜、资金支持;还需要广大干部勇于担当、耐得住性子、下一番“绣花”功夫,精准发力,用心、用力、用情把扶贫工作做好;更需要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立志、发愤、借势、靠自己,走出贫困,走向富裕。对于肩负国家精准扶贫工作成效评估任务的第三方而言,需要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全面甄别、科学判断,充分发挥汪洋副总理总结的“指挥棒”“质检仪”和“推进器”作用。以真考实评促真抓实干,为保证脱贫攻坚质量经得起时间和历史检验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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