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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

光伏农业产业技术创

新战略联盟协议书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中国光伏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协议书

二〇一四年四月

目录

十三.

一.标题

中国光伏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

二.序文

本协议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科技计划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338号)、《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08]770号)、《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国科发政[2009]269号)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部内审核工作程序》(国科办政[2009]34号)等文件精神和《中国光伏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旨在约定中国光伏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章程(以下简称联盟或联盟方)与入盟成员之间的合作意愿及权利义务,依法订立此协议书。

1.缔约方基本信息

(见缔约方登记表)。

2.鉴于

本协议缔约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签订本协议的合法主体资格,且各方相互确认彼此履行本协议的资格和能力。

本协议缔约各方签订本协议旨在成立中国光伏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简称:中国光伏农业产业联盟),并规范联盟运作。

三.联盟的组织原则和组建宗旨

1.联盟定名为:国家光伏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简称:国家光伏农业产业联盟

2. 组织原则

由光伏农业产业相关协会、大学、科研机构、企业及应用单位按照“自愿、平等、合作”的原则自愿联合发起成立,以光伏农业相关的技术研发、标

准化、产业化工作为主题,跨部门、跨所有制的非营利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3.联盟宗旨

以应用为导向、以产业为主线、以技术为核心,以创新为动力,打造中国光伏农业生态产业的推广应用平台。推动光伏、农业技术交流与合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广光伏农业项目,为企业、农业和政府服务。

四.联盟的技术创新目标、任务和成员任务分工

1.联盟的技术创新目标

通过中国光伏农业产业联盟整体化发展,推动光伏农业产业示范应用/工程,搭建光伏农业产学研平台,积极申报和建设光伏农业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产业基地等,全面提升中国光伏农业产业技术水平和产业竞争力。

2.联盟的任务与成员分工

联盟的主要任务:

(1)在光伏农业产业方面为政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政府建立相关的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和机制;

(2)协助政府制定相关的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和产品标准,并协调贯彻实施;

(3)促进业内企业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加强联盟成员之间的技术结合、信息沟通,鼓励联盟成员实现双边和多边形式的合作创新,促进产学研合作。

(4)促进联盟成员共同探索光伏农业产业的发展策略与商业模式创新;

(5)促进光伏农业大棚发电项目的推广及投资建设。

(6)协调相关企业的关系,自觉规范市场行为。

联盟将根据发展目标组织若干专业工作组开展工作,具体内容将根据相关工作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确定,必要时可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具体任务分工。

五.联盟的组织机构

1.联盟责任主体

本协议各方共同约定联盟发起单位“中国光伏农业工作委员会、北京中科盛盈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不同情况选择其一即可),代表联盟与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书等文件。联盟对外签署的其他文件可由相关联盟成员就具体事项,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联盟理事长单位签署。

2. 组织机构

联盟设立联盟成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顾问委员会和技术专家委员会。

联盟成员大会为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联盟成员大会闭幕期间联盟的领导机构;秘书处为联盟常设执行机构;顾问委员会和技术专家委员会为联盟咨询机构。

3.联盟成员大会的组成,职责和议程规则

联盟成员大会是本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大会由联盟成员单位各派一名单位代表组成。

联盟成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成立主席团,设主席一名,联合主席及副主席若干名。

联盟大会的职责是:制定和修改联盟章程,审议和批准联盟工作报告,讨论并决策联盟重大问题,选举产生联盟理事会。

联盟成员大会须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单位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联盟成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并采用电子方式表决。

3.理事会的组成,职责和议程规则

联盟理事会的组成

联盟理事会是联盟成员大会闭会期间联盟的领导机构。理事会由理事成员单位派出的理事组成,理事成员单位由联盟成员大会选举产生,联盟采取理事

会共商机制。理事会成员由理事会成员单位派出的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单位可以更换派出的理事。

名誉理事长

联盟设立名誉理事长一名或多名,由联盟理事会推荐或邀请本产业知名领导、院士、专家等担任,每届任期五年。名誉理事长任期内或一个任期结束,需要更换或免职时,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成员单位提出并经理事会决议通过(主发起单位中国光伏农业工作委员会为名誉理事长单位)。

理事长

理事会决议推选理事长一名,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理事长任期内或一个任期结束,需要更换或免职时,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成员单位提出并经理事会决议通过(北京中科盛盈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终身理事长单位)。

副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

联盟设立常务副理事长或副理事长一名或多名。副理事长在理事成员单位推荐的人中产生。副理事长在其推荐单位的有效成员资格时期内每年自动连任,需要更换或免职副理事长时,应由相应推荐单位提出请求,或由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成员单位提出请求,由理事会讨论通过生效。

联盟成员单位设立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和非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包括:理事长单位(一个),副理事长单位(多个),常务理事单位(多个),理事单位(多个)。非理事单位(多个)为联盟普通成员单位。

理事单位候选名单产生规则:

首届理事会在联盟发起单位倡议发起后,召开联盟筹备会,由联盟发起人单位互荐及成员自荐,选举产生理事单位,理事单位派出人员成立理事会。

下一届理事单位候选名单由现届理事会推荐及成员自荐。

理事单位入选条件为:

1)热心光伏农业产业链建设,关注光伏农业应用技术和市场开发,积

极参加联盟工作,并有意愿成为理事单位;

2)在国家/省、本行业或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3)利用自身资源和优势,愿意为联盟做出贡献,并能派人定期参加联

盟日常工作。

理事会的职权是:主要职责是在联盟成员大会闭会期间,制定联盟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审议和批准联盟秘书处年度财务预算及决算,督促成员单位承担的科技创新联合体各项工作的进度,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合作,决定联盟日常工作中的各类重要事项等,具体职权包括:

1)执行联盟成员大会的决议;

2)选举产生理事长单位及副理事长单位;

3)选举产生秘书长及确定秘书处组成;

4)筹备召开联盟成员大会;

5)向联盟代表报告工作状况;

6)决定联盟成员的吸收或除名;

7)组织开展本联盟的各项工作;

8)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的议程规则: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理事会须有半数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特殊情形下,理事长可以动议召开临时理事会议。理事会决议采取二分之一多数票通过的原则。

4.秘书处的组成,职责和议程规则

秘书处的组成

联盟理事会下设秘书处,是联盟理事会的执行机构,联盟秘书处下设若干个专业工作组,联盟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一人或多人,由理事长提名,联盟理事会任命。秘书处办公室设在中国光伏农业工作委员会。秘书长负责组织成立秘书处,秘书处通过联盟成员委派等方式聘用相关专职人员构成秘书处办公室负责秘书处具体工作。

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秘书处的主要职责:

组织实施联盟年度工作计划;执行理事会各项决定;组织召开联盟理事会议、联盟会员大会;负责日常对外交往工作;向理事会推荐可以由联盟运作的相关项目,并组织实施;代表联盟签署有关文件;聘任或解聘秘书处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5.顾问委员会和技术专家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和议事规则

联盟理事会聘请国内外与光伏农业产业相关的知名专家和领导组成顾问委员会和技术专家委员会,委员会对联盟开展的相关工作给予指导,并提供咨询意见。顾问委员会和技术专家委员会由理事会推荐产生,向理事会负责。

顾问委员会和技术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列席理事会及联盟成员大会;

●对联盟的技术研发、产业发展、市场推广、国际合作等各方面的发

展给予建议或意见;

●督促联盟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

展活动;

●对联盟成员违反联盟纪律,损害联盟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

●对联盟的财务状况给予建议;

●对联盟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并监督其执行。

6.工作组

由理事成员提出申请,若工作组技术范围明确,并有一定数量的成员参加,可成立相对稳定的工作组。工作组的设立或撤销需经理事会批准。

工作组的活动方式由工作组决定,并报联盟秘书长审核和批准,联盟备案。工作组设组长一名,必要时可设副组长一名或多名。理事成员均有权提出组长、副组长人选,报请理事会讨论通过。工作组组长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工作组的活动,负责组织完成工作组的任务。组长因故不能参加工作组活动时,由副组长主持。

工作组任务是:

●提出工作组工作计划;

●落实研究项目;

●开展相应研究工作,并最终形成报告。

六.联盟成员

1.联盟成员的基本条件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一年以上的经济实体。

●必须是注册资金在1000万以上,具有高新企业资格的企业。

●上述两条必须同时具备,否则需要联盟理事会全体理事投票,2/3

以上通过方可加入联盟,且只能为非理事单位。

●联盟成员必须是从事光伏农业产业相关专业的企业、科研机构、中

介组织或者是光伏农业产业相关的典型应用单位,在光伏农业产业

领域具有一定的资源投入和产业基础。

●相关申请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联盟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本联盟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对本联盟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参加本联盟组织的有关活动;

●优先或优惠取得本联盟的咨询服务及书刊、资料等;

●加入联盟自愿、退出自由。

3.联盟成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本联盟章程,执行本联盟各项决议;

●维护本联盟合法权益;

●完成本联盟交办的工作;

●按规定交纳会费;

●积极参加和支持本联盟的各项活动。

4.联盟成员的加入

承认联盟章程,符合联盟章程规定,愿意参加联盟的有关活动并遵守联盟章程的企业、事业单位及科研单位及应用单位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经联盟秘书处批准,并与联盟建立契约关系。

联盟委托联盟秘书处办公室,由“中国光伏农业工作委员会或北京中科盛盈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代表联盟与新加入单位签订加入联盟的协议(与上述二单位签订的联盟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视同新加入单位与联盟所有单位建立了契约关系,联盟成员单位应指派专人与本联盟建立工作联系。

5.联盟成员的退出

联盟成员退会应书面通知联盟秘书处。

6.联盟成员的除名

联盟成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或者严重有损联盟成员权益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七.联盟的经费管理

1.联盟经费来源

●政府财政资助;

●成员会费;

●社会捐赠;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利息;

●其他合法收入。

2.联盟经费开支主要为

●本联盟各项公用办公经费;

●联盟组织的项目费用;

●其他所需要的正当开支。

3.经费管理

联盟经费由理事会委托联盟秘书处设立独立帐目进行管理,实现转账专用,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专项开支,接受理事会的监督和联盟成员共同认可的第三方的审计。

4.公用办公经费的来源及管理和使用

秘书处每一年进行一次财务预算,报请理事会审批通过,由理事长签字生效。日常财务支出需要秘书长签字,单笔1万元以上的支出需要理事长签字,单月累计10万元支出需要通报理事会。

公用办公经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主管部门的财务监督,公用办公经费接受理事会的监督和联盟成员共同认可的第三方的审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联盟的资产。

5. 联盟组织的项目费用的管理和使用

在联盟组织的项目中,项目合作方应签订协议,明确各自投入的费用、收益及相关权利共享的范围和方式,约定接受经理事会确认的会计事务所审计并报理事会审查。

6.政府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明确执行国家有关经费管理监督规定,约定接受经理事会确认的会计事务所审计并报理事会审查。

八.联盟的项目管理

1.联盟项目的立项程序

联盟项目以研发影响光伏农业产业发展的关键性、共性技术及相关产业研究课题为主;由联盟秘书处征询联盟成员的建议提出联盟项目立项建议,经过联盟理事会讨论,征询顾问委员会和技术专家委员会意见后,确定联盟项目。2.联盟项目的实施程序

1.联盟项目由联盟秘书处负责联合相关部委,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2.联盟项目由联盟秘书处负责联合相关部委,在联盟内部以择优和招标

形式确定项目具体的项目承担单位。

3.联盟项目由联盟秘书处负责联合相关部委,组织项目承担单位签订联

盟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中必须明确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及考核指标

实现情况,包括项目的组织管理及其制度建设情况、项目承担单位之

间的协作情况、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标准规范制定和落实情况、

人才队伍培养情况、平台开放共享和运行服务情况、项目对光伏农业

生态产业的实际支撑服务效果、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4.联盟项目由联盟秘书处负责联合相关部委,协助项目的推进,检查和

评定项目的执行情况。联盟秘书处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召集项

目相关人员听取汇报,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3.联盟项目的验收程序

1.验收依据为项目实施方案、项目任务书,验收内容为项目任务完成情

况及考核指标实现情况,包括项目的组织管理及其制度建设情况、项

目承担单位与项目合作单位的协作情况、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标

准规范制定和落实情况、人才队伍培养情况、平台开放共享和运行服

务情况、项目对光伏农业生态产业的实际支撑服务效果、项目经费使

用情况等。

2.项目承担单位汇总验收所需材料后,通过牵头部门向联盟秘书处提交

项目验收申请函及相关材料,由联盟秘书处联合项目相关部委组织开

展验收。

3.验收工作原则上采取会议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验收专家组

由联盟秘书处联合项目相关部委聘请熟悉光伏农业产业的科技、经

济、管理和财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一般为5或7人。专

家在审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质询、实地考查的基础上独立提出意

见,经充分讨论后形成专家组验收意见。

4.验收结果的确定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任务书的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按期保质完成、经费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为通过验收。

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为不通过验收。

1)未达到规定的任务目标和考核指标的

2)所提供的验收文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

3)项目的建设内容、任务目标和经费等进行较大调整未经批准的

4)项目实施过程及结果中出现重大问题或重大纠纷尚未解决的。

5)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对于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针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在半年之内向联盟秘书处和相关部委再次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再次验收不通过,联盟秘书处和相关部委有权向项目承担单位追索已拨资金并将该单位列入不诚信名单。同时三年内对项目承担单位所申请的项目不予立项。

5.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明确执行国家有关经费管理监督规定,约定接受经理事会确认的会计事务所审计并报理事会审查。

九.联盟的收益分配原则和知识产权管理

1.知识产权的投入和共享

1)联盟成员在加入联盟前和在联盟组织的项目以外,未利用联盟资源和

条件自行研发的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成员单位独立享有。

2)在联盟组织的项目中,项目合作方应签订协议,具体明确各自投入的

现有知识产权及其权利共享的范围和方式。

●在联盟组织项目的研发阶段,如项目合作一方在项目合作中需要使

用联盟其他成员的专利技术,需通过协商确定使用条件并合法合理

使用;如需使用联盟其他成员的现有非专利技术,项目合作方之间

根据现有知识产权投入的约定范围和方式使用,项目合作方和非项

目合作方的联盟其他成员之间可通过协商,签订技术许可或转让协

议。

●在联盟组织项目的产业化阶段,如项目合作一方因项目研发成果的

应用而需要使用联盟其他成员的现有知识产权,项目合作方之间根

据现有知识产权投入的约定范围和方式,在公平合理条件下使用;

项目合作方和非项目合作方的联盟其他成员之间可通过协商,签订

技术许可或转让协议。

3)联盟组织项目的合作方,未经权利人的许可不得将他人投入的知识产

权用于联盟项目之外的其他用途。

2.联盟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

联盟组织的项目并投入资源由联盟成员共同研发创造的知识产权归共同参与研发创造的联盟成员共同所有,其他联盟成员应在与权利人签订书面许可协议后合理使用。未经相关成员单位的授权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联盟成员的相关知识产权。

十.联盟的解散和清算

1.联盟完成使命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解散的,由理事长

提出解散决议,经联盟会员大会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同意。

2.联盟解散前,须在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

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3.联盟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联盟原依托单位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用于光伏农业生态产业领域的发展。

十一.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解决

1.任何协议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业务,经联盟理事会决定,可从联盟中

除名,并由联盟秘书处或联盟理事会指定的其他联盟成员代表联盟追

回其承担联盟研发项目中政府资助资金和联盟配套资金,给其他联盟

成员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联盟成员被除名时,其不再享受本协议约定的联盟成员权利,但仍应

承担保守联盟及联盟成员技术秘密的义务;对已经许可联盟其他成员

在联盟项目中使用的知识产权,相关联盟成员仍按原有条件继续使

用,对其已投入联盟的各类资金不予退还。

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履行,则遇有不可抗力一

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知联盟秘书处,并提供有

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

任。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消除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联盟秘

书处,由联盟秘书处和其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任何纠纷应通过相关各方友好协商解决,或通

过联盟理事会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出诉

讼。

十二.其他

法律适用:本协议及其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协议经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各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须经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中国光伏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缔约方登记表

十大领域产业技术创新链、20条工业新兴优势

附件1 十大领域产业技术创新链、20条工业新兴优势 产业链等优先征集领域 一、十大领域产业技术创新链 1、高端装备制造技术 ——高端工程机械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先进矿山及冶金装备、智能制造装备、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2、新材料技术 ——先进储能材料、先进复合材料、金属新材料、硬质合金材料、化工新材料、超硬材料、特种无机非金属材料、纳米材料、增材制造材料。 3、新一代信息技术 ——集成电路、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北斗导航、移动互联网、智能硬件及配套。 4、新能源与智能电网技术 ——风电产业、光伏产业、生物质能、智能电网。 5、现代农业(现代种业)技术; ——粮食油料、畜禽水产、蔬菜果茶、现代林业、农产品加工、农机装备、绿色农资、农产品质量安全、“互联网+农业”。

6、人口健康技术 ——现代中药、精准医疗、化学药、生物制品、制药装备、医疗器械、健康服务产业。 7、资源利用与环保技术 ——矿产资源利用、“城市矿产”开发利用、环保装备制造与服务业、生态环境监测与污染治理。 8、文化创意技术 ——数字媒体、虚拟现实、数字出版、文化旅游、创意设计。 9、公共安全与应急技术 ——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消防安全装备、烟花爆竹安全、公共与社会安全保障产品。 10、现代服务业技术。 生产性服务业、科技服务业。 二、20条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 1、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含磁浮)产业链; 2、工程机械产业链; 3、新型轻合金产业链; 4、化工新材料产业链; 5、碳基材料产业链; 6、显示功能材料产业链; 7、先进陶瓷材料产业链; 8、先进硬质材料产业链;

XXXX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章程

XXXX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联盟名称:本联盟名称为“XXXX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简称“XXXX产业联盟”。 第二条成立目的 依据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等局委关于《XXXX 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构建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与制度,结合我 市YYY的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和结构调整、管理创新等需要,由XXXX牵 头组建XXXX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联盟成立的目的是通过产业联盟方式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YYY示范应 用/工程、标准化、共性和关键技术以及产品,搭建YYY研发合作平台,积 极申报和建设YYY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基地,全面提升 YYY技术水平和产业竞争力。 第三条联盟宗旨 以应用为导向、以产业为主线、以技术为核心,以创新为动力,打造YYY产 业中心。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联盟由XXXX牵头并联合XXXX内行业“产学研”十几家一流单位共同发起。 联盟是由从事YYY相关行业的企业、科研院所、研发机构、应用单位组成, 各企业、科研院所、研发机构、应用单位为联盟的成员单位,自愿申请加入。第五条联盟的组织机构由联盟成员大会、联盟理事会、秘书处、顾问委员会和技术专家委员会组成。 第六条联盟成员大会,是本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大会由联盟成员单位各派一名单位代表组成。联盟成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联盟大会的职责是:制定和修 改联盟章程,审议和批准联盟工作报告,讨论并决策联盟重大问题,选举产

生联盟理事会。联盟成员大会须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单位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其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联盟成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情况特殊 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七条联盟理事会,是联盟成员大会闭会期间联盟的领导机构。理事会由联盟成员大会选举产生,联盟采取理事会共商机制,理事会成员由理事会单位派出代表 组成。联盟设立名誉理事长一名或多名,协助并指导联盟理事会工作。理事 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每届任期五年。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 次会议,主要职责是在联盟成员大会闭会期间,制定联盟年度工作计划和长 远规划,审议和批准联盟秘书处年度财务预算及决算,督促成员单位承担的 科技创新联合体各项工作的进度,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合作,决定联盟日 常工作中的各类重要事项等。理事会决议采取多数票通过的原则。 第八条秘书处。理事会下设秘书处,是联盟理事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联盟日常业务和管理等,秘书处办公室设在XXXX。联盟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一 名或多名,由理事长提名,联盟理事会任命。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 施联盟年度工作计划;执行理事会各项决定;组织召开联盟理事会议、联盟 成员大会;负责日常对外交往工作;向理事会推荐可以由联盟运作的相关项 目,并组织实施;代表联盟签署有关文件;聘任或解聘秘书处相关业务部门 的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秘书长全权负责本联盟事务。 第九条联盟理事会聘请国内外与YYY产业相关的知名专家和领导组成顾问委员会和技术专家委员会,顾问委员会和技术专家委员会对联盟开展的相关工作给予 指导,并提供咨询意见。 第三章联盟的任务与成员分工 第十条联盟的主要任务: (1)在产业方面为政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政府建立相关的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和机制; (2)协助政府制定相关的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和产品标准,并协调贯彻实施; (3)促进业内企业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加强联盟成员之间的技术结合、信息沟通,鼓励联盟成员实现双边和多边形式的合作创新,促

战略联盟协议书

战略联盟协议书 战略联盟企业(甲方):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战略联盟企业(乙方):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总则 鉴于双方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经营者,并有共同开发市场,共享社会资源的愿望,双方为了共同发展,创建一个更为广阔坚实的平台,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一致同意共同建立长期稳定、优势互补的战略联盟伙伴关系,特推出如下战略联盟协议。 第一章战略联盟双方简介 第一条:公司简介: 。 第二条:公司简介: 1、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福建材) 第二章战略联盟合作原则 企业战略联盟已成为现代企业强化其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双方建立企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成为企业战略联盟,使双方企业直接增进互信,加强沟通,获取合作伙伴的互补性资源,有效的实现资源信息互补、共享,扩大双方企业利用

外部资源的范围,促进并提高双方的经营管理水平,使双方利益共享,共创规模经济效应,提高双方的市场核心竞争力。 第三章战略联盟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双方享有本协议规定期限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的权利和义务并各自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四条:双方在联盟期间,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客观条件允许下,可以为另一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融资、客户资源及其相关社会资源的信息共享与支持。 第五条:双方联盟期间在一方参与另一方及战略联盟和合作企业的相关工程招标工作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第六条:双方在与另一方及战略联盟和合作企业进行相关经营业务合作期间,应以优惠价进行合作经营。 第七条:双方在联盟期间可以免费将另一方企业网页或logo放置在各自企业网站内或以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显示。 第八条:双方在联盟期间应邀可参与另一方重大社会活动。 第九条:双方在联盟期间尽可能在对外宣传、品牌塑造等相关事务中附带为另一方进行宣传。 第十条:双方经营必须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未经另一方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另一方名义进行活动。 第十一条:双方保证在联盟期间自觉维护另一方的企业形象及声誉,保证不做损害另一方形象及利益的事。 第五章战略联盟协议有效期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协议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本协议。 第六章战略联盟协议终止

技术创新对产业发展的影响

[ 键入公司名称] [键入文档标题] [键入文档副标题] 姓名:焦鹏 班级:0881122班 日期:2014-05-03

技术创新对行业发展的影响 ——以煤炭行业为例 摘要: 煤炭企业在国家经济体系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关乎国家经济的安全和发展。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背景下,煤炭企业本身有强烈的创新需求。煤炭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一般中小企业在影响要素和路径设计上存在明显的差异。从国家节能减排、行业特性、技术适用性等问题上,煤炭企业的技术创新有特殊的行业属性。系统的梳理影响煤炭企业技术创新的要素,剖析煤炭技术创新的实现路径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技术创新煤炭行业政策战略 一、引言: 技术创新,即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包括五种内涵形式: ●生产新的产品; ●引入新的生产方法、工艺过程; ●开辟新的市场; ●开拓并利用新的原材料或半制成品的供给来源; ●采用新的组织方法;

行业即产业,其含义是生产同一类或具有密切替代关系的商品生产者在同一市场上的集合。因此,产业组织是指某一行业内的企业组织构成及其重组和创新,是同行业中企业关系的综合,其核心在于协调规模经济和竞争的关系,寻求最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的市场秩序和企业行为。 技术创新在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行业制造工艺,技术水平,组织架构方面的革新、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二、煤炭行业的发展简析: 1.缓慢发展(1980年以前) 我国煤炭行业也像所有其他行业一样,完全在计划经济的环境下运行,所有的煤炭生产任务都由国有企业承担。企业的建设与发展基本上依赖国家投资,企业的生产、销售、定价完全遵从政府计划。整个行业的技术水平相比欧美发达国家较为落后,在加上行业整体受国家煤炭工业部管理,煤炭企业丧失了经营的自主权,导致企业的发展较为缓慢。 2.井喷时期(80年代-90年代中期) 80年代初,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社会经济对作为基础能源的煤炭的需求量猛增,煤炭供应紧张。煤炭供应紧张成为制约国民经济的发展的因素。针对这一情况,国家放宽了对煤炭行业的管理政策,在加快发展国有重点煤矿发展的同时,鼓励发展乡镇小煤矿。1983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乡镇煤矿的八项措施》的文件,提出要"积极发展地方国营煤矿和小煤矿",倡导"大中小煤矿并举"

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请材料

申请试点联盟提交材料有关要求 一、联盟协议文本(可参考材料二)4份,其中1份为联盟正式协议原件,3份为正式协议复印件,用于组织形式审核。至科技部相关司局收到申请试点联盟提交材料时止,所提供联盟正式协议原则上应当签署1年及以上。 二、申请表(格式见材料三)一式3份。2份用于必要性与技术审核,1份供进行组织形式审核时参考。 三、联盟组建必要性的说明材料(可参考材料四)一式3份。2份用于必要性与技术审核,1份供进行组织形式审核时参考。 四、全部联盟成员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五、如联盟成员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联盟协议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原件1份。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 编写参考 (2009年12月修订版) 说明: 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形成本《编写参考》,供联盟构建时参考。 目录

二、序文部分 1.缔约方基本信息 2.鉴于条款 三、定义部分(视联盟具体情况制定,可省略) 四、主文部分 1.联盟名称、组织原则和组建宗旨 2.联盟的技术创新目标、任务和联盟成员的任务分工 3.联盟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4.联盟成员 5.联盟的项目管理 6.联盟的经费管理 7.联盟收益分配原则和知识产权管理 8.联盟的解散和清算 9.违约责任 10.一般格式内容 11.联盟成员认为应当在协议中约定的其他事项 五、附件部分(视联盟具体情况制定,可省略)

一、标题部分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 联盟名称不应包含“中国”、“全国”、“中华”等表示全国性地域概念的字样,及党政机关名称的字样。名称中涉及的产业技术领域不应过于宽泛,应直接针对联盟的技术创新目标和任务。 二、序文部分 1.缔约方基本信息 分别列明联盟成员各方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协议缔约方是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依据《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成立的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也可以作为协议缔约方。缔约方中必须有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具备一类即可。联盟协议的企业缔约方中,多数企业间应没有相互投资、参股等关联关系。 协议缔约方的名称应是其营业执照或法人机构代码证上的名称全称,并与协议结尾部分加盖印章一致。 协议缔约方的住所地一般为实际住所地,协议中无特别规定的,该地址通常视为协议各方的通讯地址,即相关文件的送达地址。 协议缔约方的法定代表人应为企业工商登记或其他机构在登记

产业联盟战略合作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产业联盟战略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战略联盟企业(甲方):企业集团登记证编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战略联盟企业(乙方):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鉴于双方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共同____市场、共享社会资源的愿望,双方为了共同发展,创建一个更为广阔坚实的平台,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一致同意共同建立长期稳定、优势互补的战略联盟伙伴关系,特推出如下战略联盟计划。 第二条、签订本协议旨在确保双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并不表示一方可以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本协议并未授予双方任何一方约束另一方及其它战略联盟和合作企业的权利。 第二章:协议宗旨 第三条、企业战略联盟已成为现代企业强化其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双方建立企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成立企业战略联盟,使双方企业直接增进互信,加强沟通,获取合作伙伴的互补性资源,有效的实现资源信息互补、共享,扩大双方企业利用外部资源的范围,确保双方运营的集团化、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促进并提高双方的经营管理水平,使双方利益共享,共创规模经济效应,提高双方的市场核心竞争力。 第三章:双方权利和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

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及国务院《关于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9号),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根据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08]770号)、《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国科发政[2009]269号),以及《国家科技计划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338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就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构建与发展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指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第二条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的重要载体。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和发展,是整合产业技术创新资源,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的迫切要求,是促进产业技术集成创新,提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联盟的主要任务是组织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围绕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开展技术合作,突破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形成产业技术标准;建立公共技术平台,实现创新资源的有效分工与合理衔接,实行知识产权共享;实施技术转移,加速科技成果的商业化运用,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联合培养人才,加强人员的交流互动,支撑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提升。 第四条鼓励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及其他组织机构根据六部门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意见的精神,从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出发,遵循市场经济规则,积极构建联盟,探索多种长效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第五条推动联盟构建要有序开展。防止脱离产业发展及产业技术创新内在需求的“拉郎配”;防止不切实际的一哄而上;防止地区分割、封闭发展;防止缺乏联盟成员单位自主投入的形式主义;防止造成各种形式的垄断和对市场竞争的压制。 二、联盟的构建 第六条联盟的构建,要以国家重点产业和区域支柱产业的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实现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在战略层面有效结合,共同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 第七条推动联盟构建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遵循市场经济规则。要立足于企业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合作各方的共同利益,通过平等协商,在一定时期内,建立有法律效力的联盟契约,对联盟成员形成有效的行为约束和利益保护。 (二)体现国家战略目标。要符合《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等政策导向,符合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迫切要求。 (三)满足产业发展需求。要有利于掌握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有利于形成产业技术创新链,有利于促进区域支柱产业的发展。 (四)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要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发挥协调引导作用,营造有利的政策和法制环境,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推动重点领域联盟的构建。 第八条联盟成立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要由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组成。企业处于行业骨干地位;大学、科

xx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技术创新目标和工作任务 (2) 第三章联盟成员 (4) 第四章联盟技术项目和成果管理 (8) 第五章联盟组织机构与职能 (11) 第六章联盟经费及资产管理 (15) 第七章联盟组织解散及资产清理 (17) 第八章协议变更与争议处理 (18) 附件 (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联盟名称 本联盟的名称是:XXXX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第二条联盟的性质 本联盟由XX从事XXXX相关产业的企业及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以自身发展的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而自愿组成的技术创新联盟组织。 本联盟在XX科技局、惠安县科技局的直接领导与管理下工作。 第三条联盟的宗旨 联合所有致力于石雕石材长远持续发展的相关企业、省内外高等院校及科研单位,本着“共同投入、联合开发、优势互补、资源共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以产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攻克当今石雕石材产业的共同面临的技术难关,并掌握石雕石材产业的技术共性、关键和前沿核心技术为目标。积极推动各联盟单位的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化,实施抱团发展,产生聚集效应,构架合理完善、强劲有力的区域性石雕石材产业链,提升在国内外的行业竞争力,带动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创新型的海西经济区服务。构筑良好的石材产业发展环境,将泉州石雕石材培育成国际性的石雕石材加工和贸易基地。

第二章技术创新目标和工作任务 第四条联盟的技术创新方向与目标 通过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姻,集中各自优势力量解决行业技术难题和掌握行业共性技术。通过共建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建立长期的技术战略联盟,同时辅助和推动石材企业通过购买专利、委托开发、合作开发等多种途径,以集体的力量获取有效的技术支持,积极作好新技术引进、吸收、消化工作;希望通过本联盟建立一批石材产业专业化产学研联合开发机构,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石材骨干企业。 通过联盟内各成员的共同努力,达成以下目标: 1、通过联盟整合行业内优势资源,提高石雕石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联盟将从石雕石材行业目前的技术需求出发,以市场为导向,开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产学研项目的选题工作,并多渠道、多层面加以实施。通过开放式的联盟形式加强合作创新,整合行业科技资源、促进信息、设备等资源共享,提高行业技术创新的整体能力。突破行业内产供销和管理信息化、设备自动化水平低以及防污染技术不足的缺陷,从而促进产学研合作各方的共同发展。 2、建设技术创新资源的共享平台 通过联盟的中介功能,对整个惠安县乃至XX的石雕石材产业有较强的引导与辐射作用。及时帮助联盟内成员了解国内外石雕石材需求信息和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研究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研究[摘要]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技术开发战略联盟产业层面的拓展,是我国产学研结合实践,不断探索中产生的新型技术创新组织形态。该理论可以由战略联盟和产学研结合理论解释,联盟的创建对我国有着特殊的意义和必要性。本文重点总结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构建模式和各种模式优缺点,按照联盟中产业技术创新主导者,构建模式分为龙头企业主导型、科研院校主导型及政府主导型三种模式;按照联盟构建目标分为:技术攻关合作联盟、产业链合作联盟、技术标准合作联盟。根据联盟组织形式首先将联盟分为实体型和契约型模式,实体型模式又可分为法人实体模式和非法人实体模式。法人实体模式中有三种应用较广泛是股份合作制模式、模仿公司模式和聘请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公司模式。结合安徽房地产产业所处的大环境选择适合的模式——政府主导模式+完善产业链模式+股份合作企业模式。最后指出此种联盟模式构建的具体操作。 [关键词]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模式操作 The Research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Industrial Technological Innovative Strategic Alliances

目录 1. 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必要性 (3) 1.1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内涵 (3) 1.2 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必要性分析 (4) 1.2.1 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对企业产生的普遍意义 (4) 1.2.2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对我国的特殊意义 (4) 2.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构建模式及优势比较 (5) 2.1 从联盟中主导者角度分析 (6) 2.1.1 龙头企业主导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6) 2.1.2 科研院校主导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7) 2.1.3 政府主导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7) 2.2 从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构建目标角度分析 (8) 2.2.1 技术攻关合作联盟 (8) 2.2.2 产业链合作联盟 (8) 2.2.3 技术标准合作联盟 (9) 2.3 从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形式角度划分 (9) 2.3.1契约模式 (9) 2.3.2实体模式 (10) 3.选择适合安徽房地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模式 (11) 3.1构建安徽房地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环境分析 (11) 3.1.1 政策环境分析 (12) 3.1.2 经济环境分析 (12) 3.1.3 技术环境分析 (13) 3.2 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模式 (13) 3.3 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具体操作 (15) 参考文献 (16) 后记 (17)

光伏太阳能项目立项报告

光伏太阳能项目立项报告 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工业化将进入后期阶段,产业结构的高加工度化和技术集约化的特征将逐步明显。因此,必须以创新为技术进步的核心,通过创新增强产业的吸收能力,以更好地吸收国外的引进技术,同时以国内技术创新促进我国整体产业竞争力的提升。首先,要促进技术引进与技术创新两种方式融合推进,要把引进技术和开发创新结合起来,强化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的有效衔接,注重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要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改造传统产业结合起来,实现传统产业结构优化和技术升级;要把整体推进和重点扶持结合起来,培育技术引进和消化创新的企业主体;要把提高引进外资质量和国内产业发展结合起来,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配套产业,延伸其在中国的产业链。其次,要通过增强人力资本开发力度培育技术创新能力,想方设法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吸引人才和稳定人才,为他们充分发挥才能创造宽松的条件;要培养一大批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人才,大力提倡创新教育,培养具有创新精神、能灵活驾驭知识和具备较强社会适应能力的新型人才;要高度重视人才规划工作,根据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按地区、行业编制人才战略规划。此外,要通过多种体系建设创建适应技术创新的综合性平台,建立以政府为中心的创新投入体系;要构筑以基础研究为核心的创新平台,改进和完善评价

体系,规范基础研究的评价工作,在国家层面上统一规划、协调科研基地 和基础设施的地域分布。再次,要构建产学研结合的国家创新体系,不断 完善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环境,研究制定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系统。 一、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 (一)项目名称 光伏太阳能项目 (二)项目承办单位 xxx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址及负责人 (一)项目选址 xx产业园 (二)项目负责人 姚xx 三、项目承办单位基本情况 顺应经济新常态,需要公司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内涵式增长。为此,公司要求各级单位通过创新驱动、结构优化、产业升级、提升产品和 服务质量、提高效率和效益等路径,努力实现“做实、做强、做大、做好、做长”的发展理念。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及方案范本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及方案 编写参考 一、标题部分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 二、序文部分 1.缔约方基本信息。 分别列明联盟成员各方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协议缔结方应是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等独立法人,具备法人主体资格。 协议缔结方的名称应是其营业执照或法人机构代码证上的名称全称,并与协议结尾部分加盖印章一致。 协议缔结方的住所地一般为实际住所地,协议中无特别规定的,该地址通常视为协议各方的通讯地址,即相关文件的送达地址。 协议缔结方的法定代表人应为企业工商登记或其他机构在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的现任法定代表人。 2.鉴于条款 由一个或数个“鉴于”字样开头的句子组合而成,表明协议缔结各方系基于对各方主体资格、资质、订约目的、订约背景等事实的共同认识或特定认可,方签署此协议,鉴于条款一般不具体规定各方权利义务关系。 参考条款如: -1-

鉴于: a. 本协议缔约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签订本协议的合法主体资格,且各方相互确认彼此履行本协议的资格和能力。 b. 本协议缔约各方签订本协议旨在成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并规范联盟运作。 三、定义部分(视联盟具体情况制定,可省略) 约定将协议文本中反复多次出现的特定概念用简单的词组代替,以提升协议文本语言的精确性,避免重复冗长的叙述占去不必要的篇幅。 四、主文部分 1.联盟名称、组织原则和组建宗旨 列明各方商定的联盟名称。写明联盟的组织原则和联盟的组建宗旨。视联盟组建的实际情况,写明联盟与有关社会组织的关系等 2.联盟的技术创新目标、任务和联盟成员的任务分工 技术创新目标部分根据联盟的实际情况,明确联盟技术创新的近期、远期目标。 联盟的任务及分工部分根据联盟的实际情况,明确为实现联盟技术创新目标而开展的具体任务,以及联盟成员的任务分工。对尚无法明确任务分工或将来开展的联盟项目的任务分工,应约定由相应各方另行协商签订有关协议。 3.联盟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由缔约各方-2-

战略合作联盟协议书范本新

编号:YB-HT-025835 战略合作联盟协议书范本 Model new agreement of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文档中文字均可自行修改 编订:YunBo Network

战略合作联盟协议书范本新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有共同开发市场、共享社会资源的愿望,双方为了共同发展,创建一个更为广阔坚实的平台,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一致同意共同建立长期稳定、优势互补的战略联盟伙伴

关系,特达成如下战略合作联盟协议。 第一条:协议宗旨 企业战略联盟已成为现代企业强化其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双方建立企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成立企业战略联盟,使双方企业直接增进互信,加强沟通,获取合作伙伴的互补性资源,有效的实现资源信息互补、共享,扩大双方企业利用外部资源的范围,确保双方运营的集团化、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促进并提高双方的经营管理水平,使双方利益共享,共创规模经济效应,提高双方的市场核心竞争力。 第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双方享有本协议规定期限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的权利和义务并各自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双方在联盟期间,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客观条件允许下,可以为另一方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指导、及其相关社会资源的信息共享与支持。 3、双方联盟期间在一方参与另一方及战略联盟和合作企业

的相关产品销售,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4、双方在与另一方及战略联盟和合作企业进行相关经营业务合作期间,应以优惠价经营。 5、双方在联盟期间可以免费将另一方企业网页放置在各自企业网站内。 6、双方在联盟期间应邀可参与另一方重大社会活动。 7、双方在联盟期间尽可能在对外宣传、品牌塑造等相关事务中附带为另一方进行宣传。 8、双方可以对另一方的经营管理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定期保持沟通、交流。 9、双方必须做好另一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尽可能支持另一方做好相关经营工作。 10、双方经营必须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未经另一方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另一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11、双方保证在联盟期间自觉维护另一方企业的形象及声誉,保证不做损害另一方形象及利益的事。

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技术创新目标和工作任务2 第三章联盟成员4 第四章联盟技术项目和成果管理8第五章联盟组织机构与职能11第六章联盟经费及资产管理15第七章联盟组织解散及资产清理17第八章协议变更与争议处理18 附件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联盟名称 本联盟的名称是:XXXX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第二条联盟的性质 本联盟由XX从事XXXX相关产业的企业及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以自身发展的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而自愿组成的技术创新联盟组织。 本联盟在XX科技局、惠安县科技局的直接领导与管理下工作。 第三条联盟的宗旨 联合所有致力于石雕石材长远持续发展的相关企业、省内外高等院校及科研单位,本着“共同投入、联合开发、优势互补、资源共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以产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攻克当今石雕石材产业的共同面临的技术难关,并掌握石雕石材产业的技术共性、关键和前沿核心技术为目标。积极推动各联盟单位的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化,实施抱团发展,产生聚集效应,构架合理完善、强劲有力的区域性石雕石材产业链,提升在国内外的行业竞争力,带动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创新型的海西经济区服务。构筑良好的石材产业发展环境,将XX石雕石材培育成国际性的石雕石材加工和贸易基地。

第二章技术创新目标和工作任务 第四条联盟的技术创新方向与目标 通过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姻,集中各自优势力量解决行业技术难题和掌握行业共性技术。通过共建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建立长期的技术战略联盟,同时辅助和推动石材企业通过购买专利、委托开发、合作开发等多种途径,以集体的力量获取有效的技术支持,积极作好新技术引进、吸收、消化工作;希望通过本联盟建立一批石材产业专业化产学研联合开发机构,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石材骨干企业。 通过联盟内各成员的共同努力,达成以下目标: 1、通过联盟整合行业内优势资源,提高石雕石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联盟将从石雕石材行业目前的技术需求出发,以市场为导向,开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产学研项目的选题工作,并多渠道、多层面加以实施。通过开放式的联盟形式加强合作创新,整合行业科技资源、促进信息、设备等资源共享,提高行业技术创新的整体能力。突破行业内产供销和管理信息化、设备自动化水平低以及防污染技术不足的缺陷,从而促进产学研合作各方的共同发展。 2、建设技术创新资源的共享平台 通过联盟的中介功能,对整个惠安县乃至XX的石雕石材产业有较强的引导与辐射作用。及时帮助联盟内成员了解国内外石雕石材需求信息和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物联网家电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内科技项目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科技项目管理机制,提高科技项目管理和实施成效,根据联盟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联盟科技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根据联盟及本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联盟科技经费支持或以国家科技政策调控、引导,由联盟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承担,在一定时限内进行的科技研究开发活动。项目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目的,着力解决我国家电行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共性科技问题,实现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三条项目管理遵循依法行政、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立项 第四条项目一般采用申报评审制方式立项。联盟会员可根据自身需求,向联盟提出立项申请。每名会员每年最多可向联盟提出3项立项申请。 第五条每年春季,联盟召开项目评选会,组织行业专家根据行业发展现状和技术需要对立项申请进行统一评选,提出年度项目议案,报联盟理事会审定后,对联盟全体会员发布《年度科技计划目录》。 第六条申请项目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二)符合家电行业科技发展要求; (三)能够为提出单位带来经济效益; (四)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第七条联盟会员可根据本单位能力,独力或联合其他单位申请承担《年度科技计划目录》中某个项目的调研分析工作,或是实际科研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符合所申报计划对申请者法人资格、从事行业等方面的要求; (二)在与项目相关的领域具有一定技术优势和工作基础; (三)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队伍、经济能力和相关研究条件;

光伏并网管理及技术创新

光伏并网管理及技术创新 1家庭分布式光伏并网难题待解 1.1项目合法性难以准确界定 居民家庭光伏项目要求提供合法性支持性文件的要求难以准确把握执行。如何才能证明项目合法性在执行过程中便有了诸多困难。如居民 光伏是否需要核准项目批复(当前国家和省政府均未明确哪些光伏发 电项目不需政府主管部门核准),农居房没有房产证,公寓楼屋顶产 权不清晰等,造成项目是否受理的难题。 1.2上网电费难以正常结算 居民家庭光伏项目上网电量无相对应上网电价。当前浙江省分布式光 伏发电上网结算价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 价的通知》(浙价资〔2012〕196号),但该文件仅针对已核准光伏项目,不适用于未经核准的居民家庭光伏项目。司来做这件事情,对此国家 也未出台相关的技术以及资质认定标准,对于居民自行采购的组件设 备技术规范当前也未明确。若关键电气设备不合格,电站安装质量不 过关,很容易造成家庭电气设备的损坏,甚至居民用户的人身事故。 供电企业公用设备检修安全风险难以防范。居民家庭光伏发电项目并 网后,在配电台区形成多电源供电,公用设备实施检修时,检修人员 需对所有电源侧开关状态实行确认,防止非计划孤岛。家庭光伏并网 开关如装在自家房屋内,检修人员难以确认开关状态。光伏并网开关 为用户产权设备,设备主人经常不在家,供电企业人员不能代为操作。变“被动等待”为“主动创新”面对即将可能到来的居民家庭光伏大 量接入,浙江省电力公司变“被动等待”为“主动创新”,从管理和 技术两方面积极主动探索,把握政策界限,解决家庭居民光伏并网服 务管理和技术难题。期望形成居民家庭光伏难以提供上网电量结算发票。多数居民家庭光伏选择发电量余量上网,但居民与供电企业结算时,却难以开具电费发票。另外,发票由谁开具、执行多少税率也不 明确。

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章程

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章程

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章程 (征求意见稿) 慧矿山产业联盟”。英文名称:Intelligenee Mine Industry Techn Innovation Allianee of P.R.China 依据国家和科技部等部委关于科技创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 盟等相关政策与制 度,结合我国矿山行业(煤矿和非煤矿)的技 术创新、产业创新和结构调整、管 理创新等需要,由中国职业安 全健康协会牵头组建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 盟。 联盟成立的目的是通过产业联盟方式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 智慧矿山示范应用/工程、标准化、共性和关键技术以及产品 搭建智慧矿山研发合作平 台,积极申报和建设智慧矿山工程研究 中心/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基地,全 面提升智慧矿山技术水 平和产业竞争力。 以应用为导向、以产业为主线、以技术为核心,以创新为动力 打造智慧矿山产业 中心。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 联盟由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牵头并联合国内矿山(煤矿和非煤矿)行 业“产学研”十几家一流单位共同发起。联盟是由从事智慧矿山相关行 业的企业、研发机构、应用单位组成,各企业、研发机构、应用单位为 联盟的成员单位,自愿申请加入。 第五条 联盟的组织机构由联盟成员大会、联盟理事会、秘书处、顾问委员会和 技术专家委员会组成。 第六条 联盟成员大会,是本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大会由联盟成员单位各 派一名单位代表组成。联盟成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联盟大会的职责是: 制定和修改联盟章程,审议和批准联盟工作报告,讨论并决策联盟重大 问题,选举产生联盟理事会。联盟成员大会须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单位代 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联盟成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 过方能生效,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附件3 第'一一章 总、 第一条 联盟名称:本联盟名称为“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简称 “ 智 ology ,简称:CIMIA 第二条 成立目的 推动 第三条 联盟宗旨

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积极推进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实现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突破,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是当前工业经济发展的迫切任务。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发展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支撑。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制造2025》、《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能力发展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引导和加强重点产业的技术创新工作,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工业转型与升级,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成就及存在问题 “十二五”时期,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技术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果,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有了较大提升。 (一)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我国逐步掌握了一批关键技术,在载人航天、探月工程、载人深潜、超级计算机、百万千瓦级核电装备、大型飞机、大型液化天然气(LNG)船、高速轨道交通、云计算、部分行业应用软件等核心领域,集中力量突破了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并进入世界先进行列;推动了高技术船舶、汽车发动机关键部件、高精度冷轧板、碳纤维等重点领域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攻克了包括“高效环保芳烃成套技术开发及应用技术”、“甲醇制取低碳烯烃(DMTO)工艺技术”、“高磁能积稀土永磁体”、“铝电解节能重大技术”、“申威SW-3众核处理器”等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并进行推广应用;特高压输变电设备、百万吨乙烯成套装备、风力电机等部分领域装备产品技术水平已跃居世界前列,第一艘航母交接入列,大型快速高效数控全自动冲压生产线实现向发达国家批量出口,28纳米芯片制程工艺进入量产,核心技术掌控能力显著增强。工业行业标准化工作进展顺利,“十二五”期间,工业和信息化部共批准发布 1.1万余项行业标准,完成了近6000项行业标准的复审工作,废止了538项行业标准,进一步优化了标准体系结构。国际标准化工作推进力度不断加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认定及管理办法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认定及管理办法发布时间:2015-02-06 来源: 点击次数:292 打印作者: 字号:小中大 第一条为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提升重点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根据科技部《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08〕770号)、《国家科技计划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338号)与《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国科发政〔2009〕648号),为切实组织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建设与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就是指以企业为主要联盟单位,其她企事业单位为成员,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第三条联盟构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凡愿意致力于发起与组建联盟的单位,均有资格向促进会申请设立联盟,鼓励联 盟具备法人资格。 (二)联盟的组成应由理事长单位、依托单位、成员单位组成,其中理事长单位就是联盟的牵头组织机构,依托单位负责联盟日常活动的组织开展,成员单位就是联盟的具体成员。 (三)理事长单位应在本领域具有较强的科技实力,在本行业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理事长单位一般应为法人机构。 (四)联盟成员单位可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社团法人等。成员单位总数应不少于10家,其中,企业成员占比例应不低于50%。 (五)联盟有明确的发展战略规划,包括发展方向、工作原则、技术与产业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与措施、实施预期结果等,战略规划的制定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与重点产业发展需求。 (六)联盟制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协议。落实成员单位之间的责、权、利与任务分工,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联盟协议必须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生效。 (七)联盟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设立由理事会(董事会)、专家委员会与秘书处组成的决策、咨询与执行等组织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理

战略联盟合作协议书范本(标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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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战略联盟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讯地址: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讯地址:【风险提示】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就日后相关房地产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拟订如下合作协议,以供双方遵守: 1、双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合作事项:(A)甲方同意在其项目涉及乙方的服务范围时,优先推荐乙方给项目开发商;(B)乙方同意在其推广项目涉及房地产策划及代理时,优先推荐甲方给项目开发商。 3、甲乙双方同意在合作项目中积极配合,互相提供宣传资料。【风险提示】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4、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及协议中任何条款与条件均属保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该等条款与条件。对在本协议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掌握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料、价格政策、各类宣传、培训与技术资料、市场策略、洽谈内容、沟通渠道,双方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之要求,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双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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