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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的维护和回访

公路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的维护和回访

公路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的维护和回访

1、工程完工后,首先成立由项目总工为组长、技术干部和有关技术人员组成的工程竣工维护与回访组,负责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的维护与回访。

2、缺陷责任期内,小组要定期对所建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遇暴雨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后要随时检查,对出现的工程缺陷要登记清楚,分析原因,及时向业主上报缺陷数量、缺陷范围责任及原因等,并立即组织维修。

3、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的维护,要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必要时采取可行的防护措施,确实要中断运行时必须在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进行。

4、各项缺陷的修复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取得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认可。

5、缺陷责任期内本承包人成立的维护与回访组必须保证管段排水畅通、路面洁净,沟、渠、涵内没有淤积物,桥上各种设施齐全无损害,形成标志醒目无毁坏。

本承包人成立的维护与回访组还将对管段内设计方面不完善之处进行合理完善、补建,确保路基边坡稳定、环境美观。

混凝土一般质量缺陷处理措施

滦河湾二期工程 混凝土质量缺陷处理措施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八月

目录 一、编制依据及目的 (3) 二、混凝土质量缺陷的分类 (3) 三、混凝土的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 (4) 1. 麻面 (4) 2. 露筋 (5) 3. 蜂窝 (5) 4. 孔洞 (5) 5. 施工缝夹层夹层 (5) 6. 缺棱、掉角 (6) 7. 裂缝 (6) 四、混凝土质量缺陷的处理措施 (6) 1、表面抹浆修补 (6) 2、细石混凝土填补 (7) 3、化学注浆修补 (7) 五、混凝土质量缺陷的处理管理措施 (7)

一、编制依据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修订版); 《建筑工程施工手册》 二、混凝土质量缺陷的分类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修订版)的8.1.1条规定“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缺陷,应由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根据其对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影响的严重程度,按表8.1.1确定。”表8.1.1如下所示: 表8.1.1 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

根据《规范》要求:对“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在此本方案主要是针对“一般缺陷”进行局部修复处理,如出现“严重缺陷”将另行编制技术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三、混凝土的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 1. 麻面 麻面是结构构件表面呈现无数的小凹点,而尚无钢筋暴露的现象。它是由于模板内表面粗糙、未清理干净、润湿不足;模板拼缝不严密而漏浆;混

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通病及措施

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通病及措施 1管理方面的通病 管理在公路工程施工中起着绝对性的质量监督与控制作用,但是在公路工程施工管理中管理并不完善,管理水平的低弱,导致公路工程施工质量下降,虽然已有很多施工单位加强了管理制度的制定,但是由于不够科学、合理,甚至没有将其落实到实际施工管理中,使之管理意义荡然无存。公路工程中常见的管理通病主要有以下几点: 1.1赶工不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很多施工单位对工程交付日期过于重视,认为只有按时交付或者提前交付就可以促进工程发展。因此在施工过程中,盲目赶工并成为普遍情况,而在赶工过程中会因为施工速度过快,管理不及时,质量监管不到位,造成工程结构质量下降,甚至还有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赶工,存在对施工标准糊弄、将就的行为,对存在的小问题忽略,小毛病逐渐衍变成大问题,最后威胁整个公路质量。为了有效防止赶工不科学、不合理情况,则需要从追究责任方面严格抓起:明确责任,调查出是在工程施工中哪一个环节出现的赶工现象,并对其赶工原因详细调查与分析,并且对赶工所造成的质量问题追究其责任,例如:在公路工程施工中一般都有建设单位、承包商、施工企业等多个组织结构,其各有各自所要负责的内容,若是工期提前是因为施工企业造成,那么所发生的质量问题、资金问题等应由施工企业承担,若是工期提前是由建设单位造成,那么所产生的各种问题应由建设单位负责。

1.2指定分包与采购。很多公路工程施工中普遍存在指定分包与采购的情况,很多建设单位或者相应人员为了满足个人利益需求,向承包商推销工程材料、设备、构件等物资,这些物资中常存在质量差、成本低的工程材料等,从而获得中间的利润,而承包商碍于面子,又考虑到物品便宜,可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便达成协议,导致工程材料质量不合格,施工质量受到影响,为了有效控制指定分包与采购情况的发生,应采取以下几点防治措施:一般情况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是不允许任何利益体以任何理由发生上述现象的,一旦发生必定 要给予其严肃处理;严禁建设单位及相应人员、监理人员向承包商推销工程构件、工程材料等物品;特殊材料需业主统一采购的应在招标文件中说明;合法的分包,不得以包代管,主包单位对工程质量及工程管理负总责,应明确主包单位现场施工质量负责人进行现场盯岗把关;劳务队伍不得现场独立进行施工,必须有承包人现场指挥生产。 1.3监理独立检测频率不足的现象。严禁监理在承包人的试验室内进行试验,如监理需使用承包人的部分设备进行试验,必须经总监 办批准,在总监办试验工程师现场监督下实施试验,并在试验成果上 签字方可生效。严禁承包人与监理一起进行同一项试验检查(路基路面弯沉、路面平整度、横向力系数检测等用自动化设备进行的特殊性试验除外)。对于监理让承包人代为试验的,视情节情况,给予承包人通报批评,相关监理清除出场。 2对实体通病的分析

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辨析

水利工程验收按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执行。 第三十条本办法未尽事项,按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执行。若本办法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以上述规定为准。 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辨析 (2012-04-12 11:29:15) 转载▼ 标签: 保修期 验房 杂谈 质量保修是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所普遍采用的一种有效制度,是建设工程合同中最常见、最主要也是产生争议最多的条款之一。在以往的实践中,我们一般只单独采用保修期的概念。随着2007年《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2011年3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的发布,这些官方文件中在保修期基础上规定的缺陷责任期概念也渐渐应用到了建设工程合同实践中。但是由于缺乏对缺陷责任期的研究,人们往往生搬硬套相关条款,将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两者混淆。而在合同条款中只约定有保修期,并未出现关于缺陷责任期的条款。为避免出现类似情况,(老吕验房)对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做一个辨析,以供参考. 一、质量保修期、缺陷责任期的来源和概念 1、质量保修期的概念来源于国务院2000年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质量保修期是工程承包单位对其完成的工程承诺的保修期限。 2、缺陷责任期来源于建设部、财政部2005年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并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2007年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给予了明确定义和约定:缺陷责任期是工程承包单位履行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承发包单位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包括根据合同约定所作的延长。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对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或已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损坏的,承包人应负责修复,直至检验合格为止。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及方法要点

工程质量问题发生后,一般可以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如图31-62所示。 图31-62 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程序 1.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事故后,应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其有关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需要时,还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同时,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2.进行质量问题调研,主要目的是要明确问题的范围、问题程度、性质、影响和原因,为问题的分析处理提供依据。调查力求全面、准确、客观。 3.在问题调查的基础上进行问题原因分析,正确判断问题原因。事故原因分析是确定事故处理措施方案的基础。正确的处理来源于对问题原因的正确判断。只有对调查提供的充分的调查资料、数据进行详细、深入的分析后,才能由表及里、去伪存真,找出造成事故的真正原因。 4.研究制订事故处理方案。事故处理方案的制订以事故原因分析为基础。如果某些事故一时认识不清,而且事故一时不致产生严重的恶化,可以继续进行调查、观测,以便掌握更充分的资料数据,做进一步分析,找出原因,以利制订方案。 制定的事故处理方案,应体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等原则。如果一致认为质量缺陷不需专门的处理,必须经过充分的分析、论证。

5.按确定的处理方案对质量事故进行处理。发生的质量事故不论是否由于施工承包单位方面的责任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的处理通常都是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实施。如果不是施工单位方面的责任原因,则处理通常都是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实施。如果不是施工单位方面的责任原因,则处理质量事故所需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应给予施工单位补偿。 6.在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由监理工程师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业主或建设单位,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关于公路工程质量通病及其预控的研究

关于公路工程质量通病及其预控的研究 摘要:质量责任,重于泰山。随着现代化步伐的加快,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正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在全国展开,同时质量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近年频繁出现的一些质量事故,如路基沉陷等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关键词: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对于公路建设,由于多年来工程质量通病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和一定的顽固性,因此加强质量通病的研究和预控是一项重要的任务。要把好质量关,将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才能有效地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对公路工程质量通病的研究和预控,我们要求建设单位有明确的制度、监理单位有明确的目标、施工单位有明确的措施,并在合同文件、监理规划和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明确、具体的体现。下面对常见的工程质量通病进行逐一分析,供参考: 一、防护工程和结构物表面粗糙 混凝土结构物表面不光滑,外观不美观,应采用以下方法进行预防:(1)模板面要清理干净。(2)尽量采用刚度好的大模板,浇注混凝土前应用清水将模板湿洗干净,不留积水,模板缝应拼严,控制跑模,防止漏浆。(3)钢模隔离剂涂刷均匀,不得漏刷。(4)加强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重视外掺剂的使用研究。(5)混凝土振捣要密实,应不漏振不过振。 二、高填土下沉

深填、高填、半填半挖、桥头引道高填土或立交桥互通匝道填方,往往会在通车一段时间后下沉,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施工因素,如压实控制不好、分层过厚、冬施措施不当等,另一方面在于材料因素,如最大干容重及最佳含水量有误、材料压缩系数过大、采用高塑性指数的粘性土等,均会出现此问题,它会使路面变形、开裂或下陷。在工程中宜采用以下措施予以控制:(1)按路面平行线分层控制填土标高,按试验路路基填土厚度的90来控制规模施工时的填土厚度。(2)在新旧填土的衔接处,严格控制填土接茬台阶的最小长度,以避免接茬处超厚,压实不足。(3)防止漏夯或夯实不足,严禁超厚填土。(4)在机械难于压实的地方,用适当的小型机具进行补充夯实。(5)冬季施工时应使土在未受冻的情况下回填压实,避免填土压实密度严重不均匀而造成土体下沉。(6)回填几种土时,不能仅用某一种土的击实试验得出的密度标准作为所有填土的压实度标准,而应按填土的不同类别,做相应土的若干组击实试验,取值应符合相应规定。 三、沥青路面早期破损 是指路面在竣工后通车不久或一、两年内出现多处或大面积裂缝、破损。其原因主要有:施工控制问题。目前,路面工程片面追求平整度,而忽视压实度的要求;材料到场及终压温度偏低,甚至在低温情况下过度碾压;材料配合比不当,基质沥青未达标;路面基层甚至路床、基底承载力不足,弯沉值过大。另外,由于路面基层材料的收缩而造成沥青路面的反射裂缝,也会引起早期破损。此病害是雨雪水沿道路裂缝渗入路面基层和土基,降低路基路面的稳定性和强度,造成局部变形,扩展成网状裂缝。碾压中产生的细微裂纹及反射裂缝虽初期不影响行车,但在水分侵蚀及阳光照射下,成为促使面层沥青混凝土疲劳开裂的催化剂,大大缩短沥青路面寿命。预防措施有:(1)不要片面追求个别指标不合理的高水平,要全面考虑基层、面层的综合强度、舒适性、安全性和耐久性。(2)在沥青混合料摊铺碾压中,严把沥青混合料进场摊铺的质量关,严格控制摊铺和初压、终压的沥青混合料温度,严格按碾压操作规程施工,防止横向裂缝的产生。(3)严格按照《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做好纵横向接缝。(4)控制沥青混合料所用沥青的延度,或采用改性沥青。拌制沥青混合料时,防止加热过度,避免沥青混合料"烧焦"。(5)在特殊潮湿、寒冷、高温地区要使用新型沥青混合料。 四、软土地基超限沉陷

工程缺陷责任期及维修说明

关于工程缺陷责任期及维修说明 至: 关于项目,我方已经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施工内容;并通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勘查单位等相关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综合评定此工程为合格并交付业主使用。竣工验收日期为年月日。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即工程缺陷责任期至年月日结束。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

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 七、维修人员名单(附表一)及维修确认单(附表二) 工程使用过程中发现缺陷需维修时请先与维修负责人联系。 八、其余事项参照《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执行。 总承包单位: 附表一 维修人员名单 公司名称:

建筑工程质量缺陷处理管理办法

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质量缺陷处理管理办法 (2015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筑工程施工中有可能经常发生各种质量缺陷现象,对于工程质量缺陷要提倡预防为主,做好事前控制,尽可能避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缺陷的发生。为了更好的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有效控制和处理,规公司工程质量缺陷处理程序,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二章适用围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建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质量缺陷处理管理。 第三章质量缺陷的定义 第四条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质量缺陷和一般质量缺陷。严重质量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一般质量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第四章质量缺陷的管理要求 第五条一般质量缺陷 当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项目部应予以及时制止,

. 并要求施工作业队伍立即改正不正当施工操作工艺,加强施工操作工艺技术交底工作。 当质量缺陷出现在某道工序或分项工程施工完工后,且对下道工序无影响时,项目部应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以及修补措施和预防办法进行确认,项目部在适当的时候安排处理,并加强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同时报工程部备案。 第六条严重质量缺陷 发生严重质量缺陷后,项目部应在一个工作日堤交质量缺陷报告资料给工程部和项目监理机构,如实反映质量缺陷的部位、危害程度,需要采取的应急措施。 工程部派质量监管员、项目部管理人员会合监理机构的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设计人员共同组织对严重质量缺陷的调查、原因分析。设计单位设计人员提出的处理方案,施工单位按设计单位的处理方案进行质量缺陷处理,处理应通过设计人员、监理工程师签认。 第五章质量缺陷的处理原则 第七条一般质量缺陷发生后,项目部现场质量员应及时向工程部质量监管员提交质量缺陷报告。现场质量员应按工程部质量监管员指示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保护好现场,做好相关记录。 第八条严重质量缺陷发生后,项目部应及时上报工程部和监理机构,并及时提出处理方案,经相关部门确认后再对质量缺陷进行修补、加固。 第九条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应遵循“三不放过”的原

公路工程保修期规定

公路工程保修期规定 对公路工程而言,质量保修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在2003版《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中有相关的规定:第50.2注:工程保修期一般为5年,若路基工程(含隧道、桥涵)与路面工程分开招标,5年保修期从最后完工的工程项目开始计算。桥梁工程的保修期可适当延长。 二、缺陷责任期是从FIDIC合同体系中引进的,在缺陷责任期内施工单位承担的义务与质量保修期内义务相同——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在2003版《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7版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及2012年九部委《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都有出现,但存在一些不同,导致实践中的分歧。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第二条规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对公路工程而言,缺陷责任期为2年。《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公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通车试运营2年后; (二)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并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 三、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修期的区别----起算日期 质量保修期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第四十条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007版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日期相同—实际竣工日期。 17.4.2 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剩余保证金返还承包人。 对公路工程而言,交工与竣工是两个步骤,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日期存在一个从不同向统一的转变过程。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施工单位限期完成。 2003版《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中规定的是缺陷责任期在前,质量保修期在后: 48.1 交工证书签发并移交管养后,承包人即不再负责对本工程的照管和维护。本工程即进入缺陷责任期。 60. 4 在整个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并发给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14天内,监理工程师签发保留金支付证书,将保留金退还给承包人。

建设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及处理方法

试论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原因分析及处理方法 【摘要】由于建筑工程具有结构类型多、露天作业多、施工环境条件多变、交叉施工等特点,在施工过程中稍有疏忽,极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因此,当发生质量问题时应先查找原因,然后通过分析、论证,制订出科学的处理方案尽快予以处理,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使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质量问题。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原因分析;处理方案 建筑工程项目由于具有产品固定、产品结构类型多样、露天作业多、环境条件多变、材料品种多、交叉施工等特点,因此,对工程质量影响的因素多,在施工过程中稍有疏忽,极易引起某一分部(分项)出现质量变异,进而发生质量问题或严重的质量事故。因此,当发生大小质量问题时,首先必须进行认真查找和分析原因,然后采取科学、有效措施进行及时处理,并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使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质量问题。 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问题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比如:建筑构件错位、变形,部分构件开裂、渗漏水,某些构件断面尺寸不准、强度不足,整个建筑物发生倾斜甚至突然倒塌,等等,究其原因,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1 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原因分析 1.1 违背建设程序 有些建设项目未经可行性研究、论证,不作调研就拍板定案,未作地质勘察就仓促设计、盲目开工;或无证设计、无图施工;施工中任意修改设计图纸,竣工验收前不作预验或未经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致使工程项目从一开始就埋下质量隐患。 1.2 工程地质勘察方面的原因 有些建设项目未进行认真的地质勘察,所提供的地质资料有误;未能查清地下软弱土层、滑坡、墓穴、孔洞等地层构造等,均会导致设计人员采取错误的地基处理和基础设计方案,造成地基不均匀沉降、失稳等,使上部主体结构和墙体开裂、倾斜、破坏甚至倒塌。 1.3 设计计算问题 某些建设单位未经公开招投标,擅自请无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甚至私人稿设计,致使因设计考虑不周,计算简图错误,计算荷载取值过小,结构构造不合理,变形缝设置不当,或悬挑结构未进行抗倾覆验算等等,导致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质量问题接二连三出现,使工程项目变成烂尾楼、豆腐渣工程。 1.4 建筑材料和构配件不合格 有些工程项目由于施工企业质量意识淡薄,唯利是图,采购工程所需建筑材料和构配件时,未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正规厂家所生产的合格产品,而是采购质次价廉、以次充好甚至假冒伪劣产品,比如,物理力学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劣质钢材、小窑小厂生产的廉价水泥,受潮、过期、结块和安定性不合格的处理水泥、砂石级配不合理且含土量超标、外加剂和掺合料性能不良、掺量不符合要求,等等,均会严重影响混凝土拌和物的和易性、密实性、抗渗性和强度,最终导致混凝土结构构件出现裂缝、蜂窝麻面、露筋等等质量通病;预制构件断面尺寸不足、支承或锚固长度不够、钢筋少放或错放、板面开裂等质量问题。 1.5 施工质量和施工管理问题 很多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往往是由于施工质量不达标或施工管理不善以及交付使

公路工程质量通病及预防措施24762

浅析公路工程质量通病及预防措施 摘要:本文结合工作实践 分析了公路工程存在的质量通病问题及原因。并对公路工程常见的防护工程和主要因素病害产生原因进行了分析 并提出了预防和控制措施。 关键词:公桥工程;质量通病;预防措施 对于公路建设 质量是永恒的主题。由于多年来工程质量通病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和一定的顽固性 因此 加强质量通病的研究和预控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公路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是建设单位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公路工程项目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公路施工单位有效提高经济效益的途径之一。因此,对公路工程的质量主要通病产生原因进行了分析 并提出了预防和控制措施。 公路工程质量通病的主要因素 、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早期破损 水泥混凝土路面开裂、断板基底脱空、伸缩缝破损等。 、桥头跳车 台背路基明显沉降、凹陷、伸缩缝破损、台背处错台。 、 路基不均匀沉降 路面不平整、局部沉陷或塌陷、行车颠簸等。 、 软土地基超限沉陷 、预应力结构孔道压浆不实 、防护工程和结构物表面粗糙

公路工程质量通病预防措施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行使的是政府监督职能 要在施工中把好质量关 将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 才能有效地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 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对公路工程质量通病的研究和预控 要求建设单位有明确的制度、监理单位有明确的目标、施工单位有明确的措施 并在合同文件、监理规划和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明确、具体的体现。下面对公路常见几项工程质量通病进行逐一分析 并提出相应 的防治措施。 ( )水泥混凝土路面早期破损 由于土基强度不够或不均匀 或者不重视路面基层质量。由于在春秋两季施工的混凝土路面白天与晚上的温差较大 会产生较大的翘曲应力致使板体开裂。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路基和基层的密实度、强度、稳定性、均匀性。控制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特别是水泥的技术指标 使用合格路用水泥 同时禁止使用小窑水泥。另外 板块混凝土的过振会产生离析 也会导致板块裂缝 所以振捣时要注意易产生不密实部位的振捣 防止发生过振而使混凝土离析。 ( ?桥头跳车 由于桥头填土的沉降与桥台沉降有差异 以及伸缩缝、桥头搭板做得不好 在桥台处形成台阶 影响行车的舒适和安全 并对桥梁产生很大的冲击力。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桥台后背填土应选用 排水和压实性能好的回填材料 以达到最好的压实度 减少路堤填土

工程质量缺陷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加强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规范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备案和管理行为,以《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相关专业规范规定,结合本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质量缺陷 依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质量缺陷指对工程质量有影响,但小于一般质量事故的质量问题。 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与评定规程》,工程建设中发生的以下质量问题属于质量缺陷: 1、发生在大体积混凝土、金结制作安装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中,处理所需物资、器材及设备、人工等直接损失费用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2、发生在土石方工程或混凝土薄壁工程中,处理所需物资、器材及设备、人工等直接损失费用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3、处理后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和寿命。 第三条质量缺陷的类别

根据质量缺陷对质量、结构安全、运行和外观的影响程度,将质量缺陷划分为三类: 一般质量缺陷:未达到规程规范和合同技术要求,但对质量、结构安全、运行无影响、仅对外观质量有较小影响的检验项和检验批; 较重质量缺陷:未达到规程规范和合同技术要求,对质量、结构安全、运行、外观质量有一定影响,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和寿命的检验项和检验批; 严重质量缺陷:未达到规程规范和合同技术要求,对质量、结构安全、运行、外观质量有影响,需进行加固、补强、补充等特殊处理,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和寿命的检验项和检验批。 第四条质量缺陷调查 发生质量缺陷,由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初步确认,明确责任单位。一般质量缺陷和较重质量缺陷由监理单位组织认定,报建设管理单位备案;严重质量缺陷由建设管理单位认定。 第五条质量缺陷处理 施工单位应建立《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并报监理审批,对于质量缺陷要以预防为主,从“人、材、机、法、环”五个方面严格管理,做好事前控制,尽可能避免质量缺陷发生,确实发

公路工程质量通病及措施

公路工程质量通病及措施 随着现代化步伐的加快,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正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在全国展开,同时质量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近年频繁出现的一些质量事故,如桥梁垮塌、房屋倒毁、路基沉陷等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出现这些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在于:(1)领导缺乏质量意识,措施不力;(2)项目管理混乱,违反建设程序;(3)招标、投标制度不健全,运作不规范,造成没有能力的单位中标和过低价中标;(4)工程监理制形同虚设,监理工作问题突出;(5)腐败现象严重,资金大量流失,等等。针对以上问题,国家专门召开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会议,提出了确保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建立了层层负责的质量责任制,强化了质量管理,坚决打击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并依靠科学技术和高素质的队伍搞好基础设施建设。? 对于公路建设,由于多年来工程质量通病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和一定的顽固性,因此加强质量通病的研究和预控是一项重要的任务。1999年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交公路发〔1999〕79号)规定:交通部风懋润总工程师曾专门撰文总结分析了高等级公路路基路面的六项质量通病及其原因: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行使的是政府监督职能,更要把好质量关,将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才能有效地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对公路工程质量通病的研究和预控,我们要求建设单位有明确的制度、监理单位有明确的目标、施工单位有明确的措施,并在合同文件、监理规划和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明确、具体的体现。下面对北京地区常见的八项工程质量通病进行逐一分析,供有关方面参考。? 一、防护工程和结构物表面粗糙 混凝土结构物表面不光滑,外观不美观,这在北京地区尤其严重,与其它先进省市相比差距很大。应采用以下方法进行预防:? (1)模板面要清理干净。(2)尽量采用刚度好的大模板,浇注混凝土前应用清水将模板湿洗干净,不留积水,模板缝应拼严,控制跑模,防止漏浆。(3)钢模隔离剂涂刷均匀,不得漏刷。 (4)加强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重视外掺剂的使用研究。(5)混凝土振捣要密实,应不漏振不过振。? 二、高填土下沉 深填、高填、半填半挖、桥头引道高填土或立交桥互通匝道填方,往往会在通车一段时间后下沉,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施工因素,如压实控制不好、分层过厚、冬施措施不当等,另一方面在于材料因素,如最大干容重及最佳含水量有误、材料压缩系数过大、采用高塑性指数的粘性土等,均会出现此问题,它会使路面变形、开裂或下陷。在工程中宜采用以下措施予以控制:? (1)按路面平行线分层控制填土标高,按试验路路基填土厚度的90%来控制规模施工时的填土厚度。(2)在新旧填土的衔接处,严格控制填土接茬台阶的最小长度,以避免接茬处超厚,压实不足。(3)防止漏夯或夯实不足,严禁超厚填土。(4)在机械难于压实的地方,用适当的小型机具进行补充夯实。(5)冬季施工时应使土在未受冻的情况下回填压实,避免填土压实密度严重不均匀而造成土体下沉。(6)回填几种土时,不能仅用某一种土的击实试验得出的密度标准作为所有填土的压实度标准,而应按填土的不同类别,做相应土的若干组击实试验,取值应符合相应规定。? 三、沥青路面早期破损 是指路面在竣工后通车不久或一、两年内出现多处或大面积裂缝、破损。其原因主要有:

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

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 招标文件及设计文件要求,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年,保修期为5年。我公司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间,将依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合同要求本着对业主负责的精神,制定严格的制度和措施,以优质的服务,维护业主的利益。 一、定期回访 在施工进行过程中及整个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间,我们将组织回访小 组跟踪服务,进行定期的、不定期的质量回访活动,广泛收集信息,促进质量改进和强化质量保证,以提供更高质量的工程。回访小组由项目经理、工程、技术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施工期间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与顾客沟通及改进流程图 是 否 是 二、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 1、在工程交工后的十天内,我公司将组成保修小组,小组成员为工作认真、经验丰富、技术好、能力强的原项目经理部的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组 质量管理常规活动 特定事件出现之后 对工程建议、要求、警告、抱怨 出现纠纷 项目部主动征询意见 企业分级、整理、研讨 采纳、接受 合理采纳、接受协商、处理 纠纷处理 满意度整理整理 建设单位满意否 需改进否 改进措施及验证 结束

成。为工程尽快地投入使用服务。严格遵守业主与我公司签定的合同,继续为业主提供维修服务。 2、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我公司向业主提交工程质量保修证书。保修证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简况及使用管理要求、保修范围和内容、保修时间、保修情况记录。此外,保修证书还附有保修单位的名称、详细地址、电话、联系接待部门和联系人,以便于工作联系。 3、建立工程保修管理制度,对保修人员起到严格的约束和管理作用,保障保修工作的正常开展。 4、我单位将配备施工专用车辆,用于经常性的检查工地、接送人员、购买材料等,确保工程维护的有效、及时。 5、配备足够的机械设备,如砂浆拌和机、空压机、压路机、自卸车等以满足各种养护所需的机械设备要求。 6、按部颁标准制作足够的施工标志牌公路养护专用的工作服装。在维护施工时,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7、一旦出现工程质量缺陷,我公司接到通知后,保修负责人立即前往现场检查,对出现的工程缺陷登记清楚,分析原因,及时向业主上报缺陷数量、缺陷范围、缺陷责任及原因并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做出鉴定,提出修理方案,并尽快地组织人力物力进行修理。 8、若属非本公司责任造成的缺陷,本公司将及时上报业主,并按照业主批复的方案组织维修。 9、在发生问题的部位或工程修理完毕以后,要在保修证书的“保修记录”栏内做好记录,并经建设单位验收签认,以表示修理工作完结。

574.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含保修期)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含保修期) 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高速公路项目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含保修期)收尾工程、缺陷修复、运营养护、专项验收、决算审计等工作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安全、高效运营,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福建省境内新建、改建、扩建高速公路工程。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所指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均自工程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具体期限以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为准。 第四条项目法人(含代建项目,下同)是工程竣(交)工验收和项目试运营期收尾工程、缺陷修复、专项验收、决算审计的责任人,负责组织工程交工验收,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并依法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第五条运营管理单位是项目试运营期运营管理和养护的责任人,负责做好收费、路政、监控及服务设施的运营管理、维护和公路养护工作,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配合

项目法人做好收尾工程、缺陷修复及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六条各设区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高指”)负责协调项目法人做好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 (一)督促项目法人、运营管理单位做好试运营期收尾工程、缺陷修复、专项验收、决算审计; (二)协调本辖区征迁安置机构收集、整理、汇总和移交征迁资料,完成征迁费用决算并接受审计,协助项目法人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三)协调试运营期收尾工程、水毁工程、缺陷修复工程所需用地的补征(租)用; (四)其他应当由市高指负责协调的工作。 第七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设计等参建单位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及时做好竣(交)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试运营期工程缺陷责任认定、缺陷修复和收尾工程监理,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和审计工作。 第八条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市高指、项目法人和施工、监理、试验检测、设计等单位应当保留原机构,配备必要的主要管理人员,负责完成竣工验收和试运营期的各项工作,项目主要负责人不得调离岗位。 第二章交工验收与交接验收

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总结

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工程名称:凤凰城A组团三期(卡路屯周边地块 棚户区改造)项目10#楼 建设单位:牡丹江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黑龙江牡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6 年 6 月15 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编制依据 (3) 三、编制目的 (4) 四、主体结构工程质量缺陷及处理方法 (4) 4.1 模板工程 (4) 4.2 钢筋工程 (7) 4.3 混凝土工程 (14) 4.4 砌体工程 (22)

一、工程概况 1、该工程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新安街以北、牡丹街以南、卡路屯棚户区西南侧,凤凰城A组团三期(卡路屯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10#楼。工程主体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其主体部位为15层。总建筑面积约为9503.05m2。基础工程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梁、剪力墙、基础承台C30,一层梁、板砼为C30,二至十五层梁、板砼为C25,外墙为200mm厚非粘土烧结空心砖,加100mm厚苯板,内墙为200mm(100mm)厚非粘土烧结空心砖;门窗工程采用单框三玻塑钢窗。 2、主体部分:本工程采用剪力墙结构。高层部分外墙墙壁为钢筋混凝土承重外墙+100mm厚EPS聚苯板(燃烧等级为B1级),其余填充部分外墙墙壁为空心砖+100mm厚EPS聚苯板。 3、屋面部分:本工程屋面为上人屋面,防水等级为I级,作法为两道1.2厚聚乙烯丙纶高分子卷材防水层,一道1.2厚聚乙烯丙纶高分子卷材隔汽层,保温层为150mm厚聚苯板分两层错缝敷设,屋面排水采用有组织内排水系统。 4、装饰工程:本工程高层部分外墙为浅黄色真石漆外墙涂料,窗口为深咖啡色真石漆外墙涂料;内墙:住宅卫生间、厨房为水泥砂浆墙面,其余内墙部分为混合 砂浆内墙面,刮大白;天棚部分:本工程天棚均为刮大白。 二、编制依据 1、凤凰城A组团三期(卡路屯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10#楼施工图纸 2、《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操作技术规程》DB23/T(1621.1-1621.19)-2015 3、《牡丹江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处理办法(试行)

诸永高速公路温州段延伸工程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提高本项目工程管理水平,增强工程质量意识,确保项目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包括设计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施工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和工程监理缺陷及责任事故。 本办法仅适用于诸永高速公路温州段延伸工程。 第二章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分类 一、设计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 设计单位提交的工程设计文件不符合工程技术有关文件要求,文件图表粗糙,工程技术参数与工程实际严重不符,工程交工后由于设计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的,属于设计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 二、施工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 凡因施工而引起工程质量不符合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违反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致使工程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影响结构安全和降低使用能力,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用于工程中,及其它不符合施工规范而造成的返工、加固、处理等均属于施工质量责任事故。 三、工程监理缺陷及责任事故 已明确工程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不到位,处置不公正,经监理人员签证认定的工程由于检查不严或失职而发生的质量问题,未按照《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和有关文件、协议执行而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属于工程监理缺陷及责任事故。 第三章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处理 一、设计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处理

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及设计文件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交通部现行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规定及其它有关要求。质量不合格的,不支付勘察设计费。 设计文件图表装订不整齐,表面质量粗糙不符合要求的扣除勘察设计费总额5%--10%。 设计文件与工程实际不符,设计变更较多,造成施工困难较大,影响了工程进度,扣除勘察设计费总额的5%--10%。因设计代表不能及时解决有关问题致使造成工程延期和损失的扣除该部分相应设计费。 勘察设计文件与工程实际严惩不符,设计过于保守造成工程投资极大浪费,或因设计有误致使工程达不到设计年限,工程无法按设计文件施工,除限期补报设计文件资料图表外,扣除勘察设计费总额的20%--30%。 由于设计失误,工程竣工后出现质量问题,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设计部门赔偿经济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施工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处理 因施工不符合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造成道路中线偏位,路基压实不够、坍塌;构造物断面尺寸不足,强度不合格、基础下沉、倾斜;桥梁墩台偏离设计位置,桥涵孔径超出允许误差等工程质量责任事故或不可挽回的工程缺陷,施工单位必须进行返工,加固处理,其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此外,及时填报质量责任事故报告,报请项目公司研究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记录档案,报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处理。 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内的质量责任事故,由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填写质量责任事故报告单。 经济损失在10000—50000元的质量责任事故,对施工单位通报批评,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扣除10000元以内的违约金。 经济损失在50000—100000元的质量责任事故,责令限期整改并扣除50000元以下违约金。 经济损失在100000—200000元的质量责任事故,施工单位要向项目公司写书面检查,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施工单位扣除100000元以下违约金。 经济损失在200000元以上的质量责任事故,施工单位要向项目公司写书面检查,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施工单位扣除损失相同数额的违约金,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加倍扣除违约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 中文词条名:缺陷责任期 英文词条名:Flaw responsibility tenure in office 缺陷责任期实质上就是指预留质保金的一个期限,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 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日期必须以业主签发的工程交工证书日期为准.对于有一个以上交工日期的工程,缺陷责任期应分别从各自不同的交工日期起算. 缺陷责任期管理的工作内容 (1)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 业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的实施,并视工程具体情况,建议承包人对剩余工程计划进行调整. (2)检查已完工程 业主,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检查已完工程,对工程交接时存在的缺陷及签发证书之后发生的工程缺陷情况进行记录,并指示承包人进行修复. (3)确定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 业主,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缺陷发生的原因及责任者进行调查.对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由承包人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应对修复工作做出费用估价向业主签发为承包人追加费用的证明. (4)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完成竣工资料.

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 (3)

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 工程名称:凤凰城A组团三期(卡路屯周边地块 棚户区改造)项目10#楼 建设单位:牡丹江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黑龙江牡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6 年 6 月15 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编制依据 (3) 三、编制目的 (3) 四、主体结构工程质量缺陷及处理方法 (4) 4.1 模板工程 (4) 4.2 钢筋工程 (7) 4.3 混凝土工程 (14) 4.4 砌体工程 (22)

一、工程概况 1、该工程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新安街以北、牡丹街以南、卡路屯棚户区西南侧,凤凰城A组团三期(卡路屯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10#楼。工程主体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其主体部位为15层。总建筑面积约为9503.05m2。基础工程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梁、剪力墙、基础承台C30,一层梁、板砼为C30,二至十五层梁、板砼为C25,外墙为200mm厚非粘土烧结空心砖,加100mm 厚苯板,内墙为200mm(100mm)厚非粘土烧结空心砖;门窗工程采用单框三玻塑钢窗。 2、主体部分:本工程采用剪力墙结构。高层部分外墙墙壁为钢筋混凝土承重外墙+100mm厚EPS聚苯板(燃烧等级为B1级),其余填充部分外墙墙壁为空心砖+100mm厚EPS聚苯板。 3、屋面部分:本工程屋面为上人屋面,防水等级为I级,作法为两道 1.2厚聚乙烯丙纶高分子卷材防水层,一道1.2厚聚乙烯丙纶高分子卷材隔汽层,保温层为150mm厚聚苯板分两层错缝敷设,屋面排水采用有组织内排水系统。 4、装饰工程:本工程高层部分外墙为浅黄色真石漆外墙涂料,窗口为深咖啡色真石漆外墙涂料;内墙:住宅卫生间、厨房为水泥砂浆墙面,其余内墙部分为混合砂浆内墙面,刮大白;天棚部分:本工程天棚均为刮大白。 二、编制依据 1、凤凰城A组团三期(卡路屯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10#楼施工图纸 2、《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操作技术规程》DB23/T(1621.1-1621.19)-2015 3、《牡丹江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实施细则》 三、编制目的 工程施工中时常发生各种质量缺陷,我公司本着对于质量缺陷要提倡预防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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