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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代表大会章程

学生代表大会章程
学生代表大会章程

**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大学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校学代会)是全体学生在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下行使民主权利和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拓宽学校和学生联系的重要渠道。

第二条校学代会的常设机构是校学代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第三条校学代会的基本任务:

(一)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全力配合学校引导广大学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领广大同学自觉地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

(二)积极倡导和鼓励我校学生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培养学生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配合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大力开展以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文化修养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校园文化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四)代表学生参与关系到广大同学切身利益的学校公共事务的民主管理,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四条校学代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和校团委指导下,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程序行使职权。

第五条校学代会的一切活动以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法规为最高准则,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开展。

第六条校学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七条校学代会行使如下职权:

(一)审议和通过校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通过校学生会的工作计划;

(三)讨论和决定校学生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四)制定、修改校学代会章程,并监督章程的实施;

(五)选举新一届校学代会委员会委员;

(六)校学代会有权罢免其委员会委员;罢免案须由三分之一以上的校学代会正式代表或三分之二以上校学代会委员会委员提出,经二分之一以上校学代会与会代表通过。

(七)校学代会有权罢免校学生会主席;罢免案须由三分之一以上的校学代会正式代表提出,经三分之二以上校学代会与会代表通过,并报校党委批准后生效。

(八)讨论和决定应当由校学代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校学代会要支持校学生会主席和校学生会职能部门行使管理权力,协助他们开展工作。

第三章代表

第九条代表条件:

(一)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

(二)自觉遵守和维护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具有全局观念和良好的群众基础,能积极主动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切实代表同学的利益。

第十条校学代会的正式代表由各选举单位经民主程序产生。

第十一条代表出现违法乱纪或选举单位认为不称职或不尽代表义务的,经选举单位同意,可免去其代表资格。

第十二条代表出现缺额需要增补的,由缺额单位按程序补选。

第十三条代表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对校学代会委员会和校学生会所作的工作报告进行质询并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三)有通过提案直接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同学意见的权利;

(四)有就校、院学代会职权范围提出议案和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第十四条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个人素质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校学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学代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密切联系广大同学,正确代表同学利益,维护同学合法权益,如实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同时接受同学的监督。

第四章权力机关

第十五条校学代会及其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

第十六条校学代会每年召开一次代表会议,由校学代会委员会召集。如果校学代会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校学代会正式代表联名提案,经校党委同意后,可提前或延后召开代表会议或召集临时代表会议。

第十七条校学代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向代表及学

生通报,校学代会的工作情况应向学生公布,接受学生监督。

第十八条在校学代会闭会期间,校学代会委员会行使校学代会所赋予的职权,对其负责。校学代会委员会任期与校学代会任期相同,它行使职权到下届校学代会选出新的委员会为止。

第十九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委员会会议由委员会主任召集和主持,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第二十条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二十一条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任、副主任通过校学代会委员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任免。校学生会主席不得参选校学代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第二十二条委员会职责和权利:

(一)审议和批准由校学生会主席及各学院提名的副主席人选;

(二)任免有效学生会主席提名的进入与学生权益密切相关的我校各公共事务委员会的学生委员人选;

(三)审查校学生会年度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校学生会工作,有权对校学生会提出质询,被质询者必须予以答复;

(四)听取校学生会阶段性工作汇报,审议和批准校学生会学期工作计划并就校学生会重大计划进行表决;

(五)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提案,可形成对校学生会主席的

罢免案,提交校学代表会表决;

(六)委员会应听取、收集对校、院学生会工作和学校有关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两周内予以答复;

(七)组建下届校学代会筹备委员会;

(八)解释本章程并监督其执行实施,行使校学代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委员会主任职责和权利:

(一)在校学代会、委员会闭会期间,执行校学代会、委员会决议,执行本会章程,制定本会总体工作计划,向委员会负责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对委员会的提案,及时解决(或与学校有关部门商榷),并给以答复;

(二)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

(三)委员会在进行表决时,如遇表决结果均衡,委员会主任有加一票权;

(四)决定其他的重大问题,行使校学代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校学代会委员会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副主任受主任的委托,可以代行主任的部分职权。

第二十五条校学代会根据需要可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小组,完成校学代会交办的有关任务。

专门工作小组的任务:

(一)对大会要讨论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大会提案进行分析,对提案处理结果做跟踪调查;

(三)检查、监督大会决议落实情况;

(四)联络各学院代表团;

(五)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章执行机构

第二十六条**大学学生会是**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是代表本校全体学生的唯一学生组织,对校学代会及其委员会负责。

第二十七条校学生会实行主席团集体负责制。主席团由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以及各学院学生会主席共同组成。主席团为校学生会最高行政决策机构。

第二十八条校学生会根据职能需要设立若干部门。各部门设置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

第二十九条校学生会职权:

(一)执行校学代会的决议,实施本章程,落实校学代会各项基本任务;

(二)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按实际需要招选有关工作人员;

(三)领导各院学生会和班委会开展工作;

(四)开展学生会组织的评优创先活动;

(五)协助筹备校学代会;

(六)组织和带领学生开展社会服务;

(七)建立和发展与其他院校学生组织的友好关系;

(八)行使校学代会赋予的其它职权。

第三十条校学生会主席职责和权利:

(一)代表学生会参加与学生切身利益有关的校务会议,定期向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汇报学生会工作开展情况,与校团委保持经常性的工作联系;

(二)对外代表**大学学生会参加辽宁省学生联合会和沈阳市学生联合会召开的有关会议,并兼任以上组织的相关职务;

(三)组建校学生会工作机构;

(四)领导校学生会的工作;

(五)提名进入与学生权益密切相关的我校各公共事务委员会的学生委员人选;

(六)提交学生会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由校学代会委员会审议通过;提交年度工作经费预算报学校批准;

(七)对学校拨给的学生会年度工作经费拥有使用权;

(八)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对校、院两级学生会工作进行统一协调与安排。

第三十一条校学生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副主席受主席的委托,可以代行主席的部分职权。

第三十二条校学生会主席出缺时,由副主席按排名顺序递补;主席、副主席皆出缺时,由校团委任命临时负责人。

第三十三条特殊情况下,校学生会的活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国家政策、方针或者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管理秩序时,校党委可建议校学代会召开临时代表大会,依照本章程第七条第七款的相关罢免程序解除校学生会主席职务。

第三十四条各项计划内工作经费须经校学生会主席审批并报

校团委核准后,予以报销。各项计划外工作经费须向校团委提出申请,另行拨给。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校团委。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目录 第一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内容 第二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三篇:如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四篇: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五篇:为什么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内容 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资料汇编 (责任编辑:常红) 第二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 第三篇:如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 1.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民主选举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 2.人大和它的常委会集体行使国家权力,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 3.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受它监督。 4.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能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5.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人民代表大会的优越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代人民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 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第一,它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 第二,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权力的统一。 第三,有利于保证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 总之,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确保国家权利掌握在人民手中,符合人民当家做主的宗旨,适合我国的国情。

学生代表大会委员选举办法

深圳高级技工学校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 委员选举办法 根据《深圳市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深圳高级技工学校第二届学生委员会,由深圳高级技工学校第二次代表大会直接差额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从40名候选人中选出24名深圳高级技工学校第二届学生委员会成员。 三、正式候选人的产生程序是在各系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小组鉴定,报校党委同意后,经预备会议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四、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因故未出席大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时,被选举人的赞成票超过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能当选。当选的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按得票多少顺序至应选名额为止;候选人得票相等且均过三分之二,无法确定最后一名当选时,应对这几名候选人重选,得票多者当选。 五、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人,监票8人,计票8人,由大会主席团推荐,经大会预备会议通过产生,以上人员在总监票人领导下工作,对选举的全过程负责,即检查票箱、清点、发票、监督投票、开箱点票、报告回票数、计票、报告选举结果、封存选票等。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小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

新选举。 六、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投不赞成票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做任何标记。如果另选他人,在另选他人的空格内写上姓名,并在姓名的下方的空格内划“√”,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书写不清楚,无法辨认的选票为废票,部分书写不清楚,但可以辩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部分则无效。 八、选举计票完毕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并在大会宣布。当选的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九、选举中如出现超出本选举办法规定的特殊情况,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十、本选举办法经深圳高级技工学校第二次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深圳高级技工学校第二次学代会筹委会 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2)完整篇.doc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中角镇九年制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学校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令,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提高教职工政治、业务素质,提高教育质量而开展工作。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群众民主选举,报学校党总支审查批准产生,由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

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可根据学校教职工总数确定合理比例,代表应包括学校党政工团在内的各类人员,代表名额视学校规模可占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4到1/3,其分配体现教师为主,具有群众性和代表性,教师一般不低于代表总人数的60﹪.代表产生后,编成代表队(组)参加大会。根据需要可邀请领导干部、教职工和 其他人员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列度代表和特邀代表有发言权,但不享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五、在一般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五年一届,每学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 七、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总支审查同意,有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为5——8人,主持召开本届教代会的大会。

党代表选举大会选举办法

中国共产党xxxxxx委员会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年月日中共北xxxx委员会 党员大会通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xxxx委员会出席区第四次党代会代表均由中共北京市大兴区煤炭公司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出席区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采取直接差额选举的办法,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且不低于上次选举时的差额比例。 四、经区委批准,出席区党代会代表名额为1名。出席区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为1名。 五、出席区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意见,经党委考察、区委审核,提交各党支部酝酿讨论。汇总各支部意见后,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六、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 效,应重新进行选举。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得票多者当选;候选人票数相等不

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七、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党员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请在下边的另选他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一个“○”,不划“○”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八、会场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接着党委成员和党员依 次投票。 九、选举设监票人2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各党支部推选,党委会 议研究提名,大会通过。总监票人由党委从监票人中提名,经大会通过。已提名作为区党代表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党委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组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 行工作。 十一、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二、大会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党委报告后,向大会报告。当选人名单,由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出席区党代会代表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三、本选举办法由党委提出,经本次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学生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行使民主权力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学生实行自我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它的常设机构是生物医学工程系学生会。学生代表大会是由学工办领导下的学生会负责召开。 第二条学生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主要工作职能: 1、参加一年一届的学生代表大会; 2、审议并选举学生合会干部学生代表; 3、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听取并审议学生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监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4、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评议; 5、通过学生代表大会有权修改并重新实施学生会各项策划。 第四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要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并对全体同学负责。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如在任期内,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后,学生会有权取消其代表资格。 第五条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生物医学工程系学生会,全面负责常委会工作,主持常委会日常工作,负责召集并召开委员会议。 第六条召开时间:学生代表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召开时间原则上是每年的三月份、九月份,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迟的,学生会须在重订时

间前两周得到学生代表的确认,否则不予改动。 第二章监票组产生办法 第七条总监票人由学工办老师担任,总监票人有监督、指导监票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监票人名单确定后须提交学工办老师审核通过。 第九条监票人由学生会选举审核通过后产生。 第十条监票人须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觉悟,积极向党团组织靠拢,学习成绩优异,生活作风勤俭,在广大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无不良嗜好。 第三章学生代表产生办法 第十一条学生代表由学生会内部按规定标准选拔,并将名单汇总至学生会主席团;在学生会主席团初步审核后,由学工办老师确定最终名单。 第十二条学生代表必须为普通同学;需有基本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养,学习认真刻苦,遵纪守法,自觉贯彻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师重教,团结互爱,谦虚谨慎;学习、工作、生活上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具备强大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辱感;热心于学生工作事业,热情服务师生;善于联系同学,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沟通能力;服从学工办老师的领导,认真完成上级指派的各项任务。

(完整版)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1.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 2.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按班级人数民主选举产生。学生代表每届任期一年。 3.学生代表大会一般一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举行。 4.学生代表大会的议题是: (1)审查、批准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任务; (3)修改学生会章程; (4)审议学生会经费开支预算; (5)选举产生学生委员会; (6)审议其他有关重要事宜。 5.学生代表大会的筹备和召开,由学生委员会负责组织。 6.学生代表权利及义务 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按各班人数按比例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一年,期满改选,可连选连任。代表受全体老师和同学的监督。必要时可由各班委员会决定撤换或补选,但应先得到班主任和学生科的批准,并报学生委员会备案。 (1)学生代表的权力: 学生代表按照规定的程序有权就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充分发表意见,并提出批评和建议: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对学校有关部门

提出询问。因正当行使民主权力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2)学生代表的义务: 努力学习并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认真努力完成学习任务,在班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积极听取和反映同学的正当意见和要求,认真做好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 7.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职权 (1)主席 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负责全面工作,了解各部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学生和学生代表对学生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汇集各部的议案交委员会讨论,定期向各部通报情况,检查各部的工作落实情况,任免学生会各部部长,主持学生委员会议,协助各部的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宜,定期向团委、学生科介绍学生会的工作情况,听取学校意见。 (2)副主席 协助主席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分别负责学生会各部的工作,听取各部的工作计划,协助各部开展工作,并向主席报告或提交学生委员会讲座决定,经常分析、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动态,吸取会员的意见和呼声,配合主席协调各部关系,主席不在时,行使主席权。 (3)学习部 负责了解全校同学的情况,吸取各班学习委员的汇报,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为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教职工在学校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实行学校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学校坚定不移地依照区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精神,实行教代会议事制度。 二、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的机构。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党组织的关系:教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思想政治指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五项职权: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预算和提高教师素质措施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可对上述重要方案的实施作出决议。 2、审议通过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3、审议制定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人员,对工作卓有成绩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人或以权谋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处分。 5、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民主推荐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人选。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与校长的关系: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指挥系统权威;校长尊重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实施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负责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应由行政方面处理的提案,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检查和监督。 六、教职工代表的产生: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基层选举单位直接选举产生。教职工代表中应有教师、管理人员、职工、领导干部,其中教师不得少于70%。凡是本单位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教职工代表试行常任制,每四年改选一次,连选连任。教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教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教职工有权依照民主程序,监督或撤换本单位的教职工代表。 七、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与民主集中制原则。教职工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每次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遇有重要事项,经校长、学校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提议,可提前开会或召开临时会议。教职工代表大

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代表资格 1、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 3、廉洁奉公,严守法纪,密切联系群众; 4、在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党内外群众所拥护; 5、组织关系在选举单位的正式党员。 三、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支部党员人数30%的比例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四、党代表的选举产生 党代表由党员差额直选产生。具体分为: 1、各党支部在党员酝酿提名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2、报公司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审议通过作正式候选人。 3、各选举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以无计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党代表。参加选举大会的党员应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 五、代表资格审查 各选举单位选举出的党代表,应报公司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作为正式代表参加党的代表大会。 六、附则 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公司党员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规定研究确定。

附件: 《党员代表大会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中共×××委员会党代表候选人选票》 中共XXX委员会 2016-X-X

附件1:

附件2: 中共×××委员会党代表候选人 选票 (候选人姓名以姓氏笔划排序) 说明: 1、本次选举应选名额为___名,多选为无效票。 2、对选票中的候选人,表示赞同的,在其姓名对应的符合栏内划“〇”,不同意的划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3、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姓名栏空格内写上其姓名,并在相对应的符号栏内划“〇”; 4、选票请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要求选票填写字迹清楚,符号准确,票面清洁,若字迹不清或符号无法辨认,则视为废票。

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文献综述

1》。2010年4月 第26 卷第4期学习论坛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之比较 刘建军 [摘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不仅存在着阶级性差异, 也存在着功能性差异、地位性 差异以及程序性差异。这些差异证明任何一种政治制度都不是凭空产生的, 而是与特定国家的历史、社会、文化条件相适应的。相对于西方国家议会作为抵制行政蚕食的黄昏机构!而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国国家治理过程中的地位将越来越重要, 特别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提供的各种资源, 将成为中国国家建设的重要基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作为体现现代民主原理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是完全不同于古代中国治国方式和西方国家代议民主的新制度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是革命时期政治实践的延续和发展, 也是中国共产党探索大国治理的制度化成果。该制度赋予中国作为现代国家的诸多特征。中国在从启蒙到救亡、从革命到建设的转换过程中,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为缔造新政权合法性的基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了现代国家治理体系赖以存在的制度性框架和制度性原理。从未来发展的角度来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乃是推动中国政治发展的重要力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不仅是维系国家存在的支撑者, 而且也是执政党赖以存在的合法性基础, 更是其他所有制度的生成者。 2》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 收稿日期: 2009- 12- 10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述评 郭燕来 摘要: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笔者从党与人大的关系、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 系、当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瓶颈、如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四个方面总结了学者们的研究成果,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为进一步研究人大制度提供一种理论参考。 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 在我国的法律上是非常清楚的, 从中央到地方的国家权力体系中, 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处于国家权力的顶层, 它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是产生与被产生的关系,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但在现实情况并非如此, 人大的实际地位与法律地位是不相称的。正是人大的法律地位与现实地位的差距, 才导致了学者们对这一问题的深入思考。 (一)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不完善。 (二)人民代表大会内部制度的不健全。 (三)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不到位。 四》目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作中面临的挑战: ( 1) 公民自主自发的政治参与, 形成对人大选举和代表制的挑战; ( 2) 媒体和公众舆论(包括互联网的声音) 高度参与对政府的监督和对公民权利的保护, 对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责和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提出了更高要求; ( 3 )以法律界人士为主导作用的社会力量以法律诉讼的方式敲打着宪政制度之门; ( 4 ) 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政府自主自发地进行民主改革的探索,也反映人民代表大会的某些制度不适应民主法制。 3》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06-11-01 15:34:00 ] 作者:郭君 摘要: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是世界上权力最大的议会,可是,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却没有得到应该有的尊重,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人民代表在人民群众的心中的地位也没有得到体现。但这个世

大学学生会章程 制度 工作职责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会

目录 (一)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章会员及工作管理制度 第四章附则 (二)附录 学生会工作细则 例会制度 考勤制度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综合测评制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学生会)是全院学生的群众组织,在系党委直接领导和系团委、系学工办具体指导下独立工作,是全院学生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执行机关。 第二条院学生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院学生,成员通过院学生代表大会行使权力。院学生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三条院学生会的指导思想 在党委和团委的正确领导和学工办的悉心指导下,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育“四有”新人为根本目标,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同学”的宗旨,认真抓好学生思想教育、文明创建、校园文化、维权保障和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大力推进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理念,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广大学生提供一个驰骋理想,激发灵感,展现自我的天地。 第四条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2)发扬我院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学风,广泛开展学习、实践和课外学术活动,坚持走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3)积极投身三个文明建设,倡导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 4)维持广大同学与党、团及学院的联系,做其间的桥梁和纽带; 5)加强院民主建设,调动广大同学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学生代表大会方案#精选.

学生代表大会方案一.大会目标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学生会的干部队伍建设,选拔一批品学兼优,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组织能力的学生干部,更好的为构建和谐校园服务,同时继续发挥校学生会在学校发展及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的积极作用,经院团委研究决定,根据《清远市技师学院学生会章程》本着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于4月份举行第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具体方案如下: 二.组织结构 1.领导小组:院团委书记王锋书记、陈倩书记 2.统筹委员会:何文飞、潘少波、文秋燕 3.工作组 A宣传组:组长何伟 组员宣传部部成员 B会务组:组长黄家彬 组员人事部成员 C代表资格 审查组组长王慧婷 组员秘书部成员 D资料组组长林伟杰 组员外联部成员 三.大会附件 附件1 第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花名册

附件2 第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候选人名单 附件3 第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选举方式 一.根据<<清远市技师学院学生会章程>>、<<清远市技师学院生学生代表大会章程>>,结合清远市技师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清远市技师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三.本次大会选举清远市技师学院学生会主席1名,副主席2名,秘书部,学习部,外联部播音部,人事部,宣传部,文体部,各部分别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 四.本次选举校第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采取候选人数同应选人数相等的办法,进行等额选举。秘书部,学习部,外联部,播音部,人事部,宣传部,文体部各部部长,副部长均采取差额选举方式。 五.本次大会各项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提请大会进行选举。

六.大会选举时,出席会议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代表的三分之一,方可进行选举。 七.大会选举设监票人5名,其中总监票人为1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非候选人的第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中推选,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在监票人中提名,一并提请大会通过。 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时的发票,投票,计票进行监督。大会选举工作人员由大会主席团指定。八.本次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代表对于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代表对选票所列候选人表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划“o”,表示反对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划“x”,表示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不划任何符号。 九.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选票填写模糊,字迹不清等疑难问题,由总监票人裁定,并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 十一.大会执行主席根据总监票人报告的投票结果,向大会宣布选举投票是否有效,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二.本次大会选举采用人工计票的方法,候选人获得。应到代表过半赞成票的,始得当选。 大会执行主席根据总监票人报告的计票结果,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也是工会履行维护职能的重要途径,为保证这一制度的有效实施,特提出以下规定。 第二章职权和义务 第二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学校的行政工作。 第三条、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第四条、团结和动员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教育教学、科研、服务等各项任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建议权:教代会具有审核讨论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并就此提出建议的权利。适用范围主要指听取校长工作汇报,讨论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建设项目、改革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权:教代会对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聘用制、超课时津贴、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改革方案,进行审议并通过,然后由校长颁布实施。 (三)评议监督权:适用范围包括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表扬、批评、奖励和任免的建议;参与教育部门组织的民主推荐学校行政人员活动。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届次和召开时间、参加人数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五年,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届期原则上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届期一致。各基层工会应明确规定该单位教代会代表任期时间,杜绝换届的随意性。 (二)每年至少召开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次会议必须要有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代表出席。大会进行选举或表决,必须经全体教职工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第三章大会筹备 第七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闭会期间的工作机构,应自始至终在学校党支

协会成立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示例: ××××协会 成立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一、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泰安市社会团体选举办法》和本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二、泰安市××××协会首届理事会理事、监事、监事会主席、秘书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理事长(会长)由本次大会选举产生。本次大会应到会员(或会员代表)×××名,实到×××名,实到会员(或会员代表)超过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符合本会《章程》要求。 三、本次大会采用差额选举办法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四、筹备组经过协商,成立了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在组织发起单位、会员提名候选人的基础上,经过候选人资格审查和充分酝酿,经筹备组讨论通过,确定了理事候选人××名、监事候选人××名、监事会主席候选人×名、秘书长候选人×名、副理事长(副会长)候选人××名、理事长(会长)候选人×名,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五、候选人的得票需超过应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的半数方能当选。得票超过应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者,以得票多者当选。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重新投票。 六、会员(或会员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有权表示同意、不同意、弃权或另选他人。对选票上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不划任何符号;对选票上候选人不同意的,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划“×”号;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下面

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在候选人姓名右边空格内划“×”号;如对候选人弃选,在其姓名右边空格内划“О”。 七、选票一律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蓝色或黑色)填写,书写要清楚,无法辩认的不计票。 八、每张选票应选人数应符合要求,多选的为废票。 九、选举应当场推选监票人(设置的票箱多时,可推选监票人和总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负责核对投票人数和票数,负责监票、唱票、计票。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由筹备组提名并经本次大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 十、会场设一个(或×个)票箱。投票时,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先投票,然后其他会员(或会员代表)按照座位由前至后依次投票。因事、因病缺席不能到会的会员(或会员代表),不参加投票。 十一、投票结束后,当众开箱清点票数。清点结果由监票人报告会议主持人。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须重新进行选举。 十二、唱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计票记录和选举结果由监票人签字。监票人要向会议主持人报告选举结果。选举结果要向会议公布;当选人员要向会议宣布。 十三、本次大会选举产生的最终结果经监事会审查,报社会团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后生效。 十四、本选举办法,经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教案正式版

第五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1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新课标要求 (一)知识目标 1.了解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是如何行使国家权力的;明确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及其职责;深刻理解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权利与义务。 2.通过自主学习与合作探究,提高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政治现象的能力,更好地理解作为人大代表应如何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3.积极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来,正确地认识当前我国的政治现象。 (二)能力目标 1、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政治生活的能力。 2、增强收集材料的能力,能够从报刊、书籍等渠道查阅收集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关 资料用于学习。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感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实例为完善和巩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努力的观念。★教学重点、难点 人民代表大会 ★教学方法 教师启发、引导,学生自主阅读、思考,讨论、交流学习成果。 ★教学建议 本框题内容涉及人大的活动,知识点较多,内容较陌生,在教学中要通过创设情景,引导学生运用调查方式等,感悟、体验、探究人大政治活动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教学过程 (一)引入新课 同学们知道,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那么,我国人民是怎样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的呢?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二)进行新课 一、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

1、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教师活动:请同学们阅读教材54页,联系生活中我们看到的、听到的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内容,思考、讨论我国人民是怎样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的? 学生活动:阅读课本,认真思考并积极讨论。 教材P54“探究问题”提示:(1)广大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各级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2)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教师总结: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宣称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教师提问:同学们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知道多少?请大家谈谈了解的知识。 学生活动:思考讨论,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地位:在我国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3)职权:最高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教师活动:请同学们阅读教材56页,思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是指什么? 学生活动:阅读课本,认真思考并积极讨论。 教师总结: 立法权:制定法律的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是我国的立法机关。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备案。 决定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依法决定国家和本行政区内重大事项的权力。

学生会代表大会所需文件

高校学生代表大会所需文件清单及范本 第一篇、文件清单 1、关于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2、大会筹备委员会名单 3、关于选举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和对新一届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人选进行提名工作的通知 4、大会筹备情况的说明 5、大会须知 6、大会日程安排 7、大会主要议程(草案) 8、大会秘书长名单(草案) 9、大会主席团及执行主席名单(草案) 10、大会主席团议事规则(草案) 11、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 12、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13、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名单(草案) 14、大会总监票人及监票人名单(草案) 15、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16、大会开幕词 17、工作报告 18、关于章程修改的说明(草案) 19、《大学学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 20、关于征集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提案的通知 21、大会关于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2、大会提案工作报告(草案) 23、大会闭幕词 24、大会代表名单 25、新一届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的说明 26、新一届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及简介 第二篇、相关文件范本 关于召开×××大学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范本] 各系团总支、学生会: ×××大学第××次学生代表大会于××年×月召开,至今己经两年。根据《×××大学学生会章程》关于“学代会每两年举行一次”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报经市学联、校党委及校团委批准,定于××年×月×日召开×××大学第××次学生代表大会。 大会的主要议程有:1、审议×××大学第××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2、修改《×××大学学生会章程》;3、选举产生×××大学第××届学生会常务委员会。 ×××大学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是我校广大同学政治生活中的一件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 度 1

**镇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文件精神, 有效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 根据我镇教育的实际情况, 定此制度: 第一条建立教代会的目的 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 必须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二条教代会的性质 教代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 是教职工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是促进学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 是学校实行校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三条教代会的任务 教代会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 教育引导教职工更新观念, 大胆创新, 志存高远、爱国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与时俱进,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培育造就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第四条教代会的职权 2

教代会一般行使四项职权, 简单概括为: 审议建议权、审议经过权、审议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落实四项职权是教代会制度的核心, 是检验教代会工作成效的关键。四项职权是一个整体, 缺一不可。 ( 一) 行使审议建议权。 1.审议建议权的基本范围。听取讨论校长工作报告, 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工作计划、年度财务工作报告、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以及重大改革方案或措施等, 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建议权的特点。一是校长把重大决策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 目的在于听取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集思广益, 使决策更科学, 更正确; 同时也能够使教职工进一步了解学校发展目标, 达到上下沟通、群策群力、为办好学校共同奋斗的目的。二是最终决策权属于校长。教代会审议学校重大决策, 经过讨论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最终由校长根据教代会的审议情况作出决策。教代会只对决策的实施作出决议。 ( 二) 行使审议经过权 1.审议经过权的基本范围。审议经过教职工聘任合同制和校内结构工资制实施方案、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方案、教职工管理制度、奖惩办法以及其它重要规章制度。 2.审议经过权的特点。审议经过权的内容既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相联系, 又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 对于这类问题, 未经教代 3

(完整word版)工会大会选举办法

工会第一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全总《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大会选举工作由工会筹备组主持。 二、大会选举产生所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5名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3名,女职工委员会委员3名。 三、所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名单,须经会员充分酝酿,并提请大会表决通过。 四、选举所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的办法。 选举采用三种选票,一次投票,分别计票的办法。 五、工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选举须有应到会三分之二以上的正式会员出席才能进行。候选人须获得应到会会员半数以上的同意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以上同意票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应选名额最后一位,有两名以上候选人得票数相同,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同的候选人进行重选,以得票多者当选;过半数同意票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

七、大会选举设监票1人,计票2人,选举工作人员若干人。监票人、计票人由工会筹备组提名,并提交大会表决通过。选举工作人员由工会筹备组根据需要确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计票工作。 八、会员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同意或不同意,也可以弃权或另选他人。 代表划写选票,如同意,就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如不同意,就打个“X”;不划符号的作为弃权;如要另选他人,可在另进人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的人的姓名,并在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个“○”,只写姓名不画“○”的无效。 九、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 十、划票须用签字笔,笔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划写的符号无法辨认的作为弃权。 十一、大会设投票箱1只。投票前,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人数,再由监票人当场查封票箱。投票时,监票人先投票,然后代表依次投票。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当众启封票箱,计票人清点票数。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所发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计票工作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计票完毕,由监督人将计票结果向大会主持人报告,再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6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6篇) (篇一) 第一条教代会代表选举和会议表决制度 1.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到五年,可以连选连任。教代会与工代会合并召开,届期相同,因此教代会代表具有双重代表身份,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又是工会会员代表,被选为教代会代表的必须是工会会员。 2.教职工代表的基本条件。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在编教职工(工会会员),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①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②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较强的民主政治意识,热心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和其它公益事业;③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④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办事,能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作风正派,公正公道; ⑤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3.教职工代表候选人,由各选举组室按超出正式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民主协商正式候选人名单,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选

举时实际参加选举的人数必须超过参加人数的半数以上。得票数多于应参加选举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当选。 4.教职工代表因工作需要在本校内部岗位调动,其代表资格应予保留,并视为调入单位代表,由此而造成原选举单位代表缺额,一般不再增补。因离休、退休、调离本校的教职工代表,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造成的代表缺额可按民主选举程序补选。补选代表应由选举单位给校工会写出报告,经同意后再行补选。 5.代表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可以更(撤)换: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分;②停薪留职,离开学校;③长期出国、外借、病事假等,不能参加教代会活动;④无故不参加教代会活动。更(撤)换代表,由代表团写出书面报告送校工会,说明更(撤)换代表的姓名和原因,经校工会同意后,再按民主程序进行。 6.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选举大会主席团、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和其他临时性机构时,一般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既可对机构的成员逐个表决,也可对一个机构的全部成员一次表决。表决时应给代表同意、反对、弃权三项选择。对重要的或争议较大的选举,可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7.教代会通过大会的决议、决定和大会议程、选举办法、监票人、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文件编号:200701 威海电子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运行办法 为加强企业民主建设,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职工代表的产生 1、职工代表的条件 按照《山东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职工都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具体条件为: (1)工作业绩完成较好,在本职岗位上较为突出; (2)与公司职工关系融洽和谐,乐于助人; (3)有集体责任感和荣誉感,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活动。 (4)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2、职工代表的名额 依据《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结合我公司实际,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拟设职工代表人,其中一线员工、科技人员代表不低于70%,女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本企业女职工占全体职工人数的比例;管理人员、行政人员代表不低于30%。 二、选举办法 1、选举程序 选举职工代表要经过下列程序: (1)由公司工会制定和下发关于职工代表选举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并对选举办法中相关事项进行说明和要求。 (2)由工会传达公司工会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的文件。 (3)以所属车间、单位为基础,由各车间、各部门等的职工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选举职工代表并上报公司工会。 (4)具体选举程序为:

A、由车间、部门按所分配名额按1.5:1比例推荐产生候选人,经工会同意后,按姓氏笔画填写选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代表 B、进行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应该达到选举车间或部门职工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C、职工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划写选票时,可以委托自己信任的职工代写,但不得请候选人代写。 D、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应当超过参加选举人数的一半。 (5)由工会对被选举的员工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当选代表是否符合所规定的条件,是否符合所分配的结构、比例,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程序。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或重新选举。对符合规定的,确认其代表资格。 (6)公司对选举结果审查合格后张榜公布,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填写职工代表登记表存档。 (7)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在职工代表大会换届改选时,可连选连任。 2、补选和撤换职工代表 当职工代表在任期内与本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或在本单位退休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而对保留劳动关系,暂不离开本单位的短期待岗的职工,则可保留6个月的代表资格。如职工代表出现空缺应及时增补,增补职工代表的程序和正式选举职工代表一样。 当职工代表不具备代表条件时,原选举车间、部门职工有权要求撤换。撤换职工代表要依照程序进行。其程序是: (1)每个职工和选举单位发现职工代表违法乱纪或严重失职等,都可以向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厂工会)提出撤换代表的要求。 (2)公司工会及时对被要求撤换的代表的问题调查核实。 (3)撤换的职工代表经工会核准后,撤换其职工代表的资格,并备案。 (4)职工代表被撤换后,应在原车间或部门及时补选,以确保职工代表的人数和比例组成的合理。 三、职工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1、职工代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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