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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家礼

朱子家礼
朱子家礼

朱子家礼宋朱子撰

家礼序

凡礼有本、有文,自其施於家者言之,则名分之守、爱敬之实,其本也。冠婚丧祭,仪章度数者,其文也。其本者,有家日用之常,礼固不可以一日而不修;其文,尤皆所以纪纲人道之始终,虽其行之有时,施之有所,然非讲之素明,习之素熟,则其临事之际,亦无以合宜而应节,是亦不可以一日而不讲且习焉者也。三代之际,礼经备矣,然其存於今者,宫庐器服之制,出入起居之节,皆已不宜於世,世之君子虽或酌以古今之变,更为一时之法,然亦或详或略,无所折中,至或遗其本而务其末,缓於实而急於文,自有志好礼之士,犹或不能举其要而因,於贫窭者,尤患其终不能有以及於礼也。熹之愚,盖两病焉。是以尝独究观古今之籍,因其大体之不可变者,而少加损益於其间,以为一家之书。大抵谨名分、崇爱敬,以为之本。至其施行之际则又略浮文务本实,以窃自附於孔子从先进之遗意。诚愿得与同志之士熟讲而勉行之。庶几古人所以修身齐家之道,谨终追远之心,犹可以复见,而於国家所以崇化导民之意,亦或有小补云。

家礼卷一

通礼(此篇所著,皆所谓有家日用之常礼,不可一日而不修者)

祠堂(此章本合在祭礼篇,今以报本反始之心,尊祖敬宗之意,实有家名分之首,所以开业传世之本也。故特著此,冠於篇端,使览者知所以先立乎其大者,而凡後篇所以周旋升降出入向背之曲折,亦有所据以考焉。然古之庙制不见於经,且今士庶人之贱,亦有所不得为者,故特以祠堂名之,而其制度亦多用俗礼云)

君子将营宫室,先立祠堂於正寝之东。

(祠堂之制,三间外为中门,中门外为两阶,皆三级。东曰阼阶,西曰西阶,阶下随地广狭以屋覆之,令可容家众叙立。又为遗书衣物祭器库及神厨於其东缭。以周垣别为外门,常加扃闭。若家贫地狭则止为一间,不立厨库,而东西壁下置立两,柜西藏遗书衣物,东藏祭器亦可。正寝谓前堂也,地狭则於厅事之东亦可。凡祠堂所在之宅,宗子世守之不得分析。凡屋之制,不问何向背。但以前为南後为北,左为东右为西。後皆放此)

为四龕以奉先世神主。

(祠堂之内,以近北一架为四龕,每龕内置一桌,大宗及继高祖之小宗,则高祖居西,曾祖次之,祖次之,父次之;继曾祖之小宗,则不敢祭高祖,而虚其西龕一;继祖之小宗,则不敢祭曾祖,而虚其西龕二;继祢之小宗,则不敢祭祖,而虚其西龕三。若大宗世数未满,则亦虚其西龕如小宗之制。神主皆藏於椟中,置於卓上,南向,龕外各垂小帘,帘外设香卓於堂中,置香炉,香合於其上,两阶之间又设香卓,亦如之。非嫡长子则不敢祭其父。若与嫡长同居,则死而後其子孙为立祠堂於私室,且随所继世数为龕,俟其出而异居乃备其制若生,而异居则预於其地立斋以居,如祠堂之制,死则因以为祠堂。主式见丧礼治葬章)

旁亲之无後者以其班祔。

(伯叔祖父母祔於高祖。伯叔父母祔於曾祖。妻,若兄弟,若兄弟之妻,祔於祖。子侄祔於父。皆西向,主椟并如正位。侄之父自立祠堂,则迁而从之。程子曰:无服之殇、下殇之祭,终父母之身;中殇之祭,终兄弟之身;长殇之祭,终兄弟之子之身。成人而无後者,其继终兄弟之孙之身,此皆以义起者也。(笑非按:《说文》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岁为下殇,不满八岁以下为无服之殇))

置祭田。

(初立祠堂,则计见田。每龕取其二十之一以为祭田,亲尽则以为墓田。後凡正位、祔者皆放此。宗子主之,以给祭用。上世初未置田,则合墓,下子孙之田计数而割之,皆立约闻官。

不得典卖。)

具祭器。

(床席倚卓盥盆火炉酒食之器,随其合用之数,皆具贮於库中,而封锁之不得它用。无库则贮於柜中,不可贮者,列於外门之内)

主人晨谒於大门之内。

(主人谓宗子主此堂之祭者。晨谒,深衣,焚香再拜)

出入必告

(主人主妇近出,则入大门瞻礼,而行归亦如之。经宿而归,则焚香再拜。远出经旬以上,则再拜焚香,告云:“某将适某所,敢告”,又再拜而行,归亦如之,但告云:“某今日归自某所,敢见”。经月而归,则开中门,立於阶下,再拜,升自阼阶,焚香告毕,再拜,降复位,再拜。馀人亦然,但不开中门。凡主妇谓主人之妻,凡升降,惟主人由阼阶,主妇及馀人虽尊长亦由西阶。凡拜,男子再拜,则妇人四拜,谓之侠拜。其男女相答拜亦然。)

正至朔望则参。

(正至朔望前一日,洒扫齐宿。厥明,夙兴,开门,轴帘,每龕设新果一大盘,於卓上每位茶盏托、酒盏盘各一。於神主椟前设束茅聚沙。於香卓前别设一卓。於阼阶上置酒注盏盘一於其上,酒一瓶於其西,盥盆帨巾各二於阼阶下。东南有台架者,在西为主人亲属所盥,无者在东为执事者所盥,巾皆在北。主人以下盛服入门就位。主人北面於阼阶下,主妇北面於西阶下。主人有母,则特为於主妇之前。主人有诸父诸兄,则特位於主人之右少前,重行西上。有诸母姑嫂姊,则特位於主妇之左少前,重行东上。诸弟在主人之右少退,子孙外执事者在主人主人之後。重行西上。主人弟之妻及诸妹在主妇之左少退,子孙妇女内执事者在主妇之後,重行东上。立定,主人盥帨,升,启椟,奉诸考神主置於椟前。主妇盥帨,升,奉诸妣神主置於考东。次出祔主亦如之。命长子长妇或长女盥帨,升,分出诸祔主之卑者亦如之。皆毕,主妇以下先降,复位。主人诣香卓前,降神,焚香再拜。执事者盥帨,开瓶实酒於注,一人奉注,诣主人之右,一人执盏盘诣主人之左。主人跪,执事者皆跪。主人受注,斟酒,反注,取盏盘奉之,左执盘,右执盏,酹於茅上。俛伏,兴,少退,再拜,降,复位,与在位者皆再拜参神。主人升,执注斟酒,先正位,次祔位,次命长子斟诸祔位之卑者。主妇升,执茶筅,执事者执汤瓶,随之点茶如前,命长妇或长女亦如之。子妇执事者先降。复位。主人主妇分立於香卓之前东西,再拜,降,复位。与在位者皆再拜,辞神而退。冬至则祭始祖毕,行礼如上仪。望日不设酒不出主,主人点茶,长子佐之,先降,主人立於香卓之南,再拜乃降馀如上仪。准礼,舅没则姑老不预於祭。又曰,支子不祭姑。今专以世嫡宗子夫妇为主人主妇,其有母及诸父母兄嫂者,则设特位於前如此。凡言盛服者,有官则襆头公服带靴笏。进士则襆头襴衫带。处士则襆头皂衫带。无官者通用帽子衫带。又不能具,则或深衣或凉衫。有官者亦通服帽子以下,但不为盛服。妇人则假髻大衣长裾。女有室者冠子背子,众妾,假髻背子。)

俗节则献以时食。

(节如清明、寒食、重午、中元、重阳之类。凡乡俗所尚者,食如角黍。凡其节之所尚者,荐以大盘,问以蔬果,礼如正至朔日之仪)

有事则告。

(如正至朔日之仪,但献茶酒再拜讫,主妇先降,复位。主人立於香卓之南,祝执版立於主人之左,跪读之毕,兴。主人再拜,降,复位。馀并同。告受官,祝版云:“维年岁月朔日,子孝某某官某,敢昭告於皇某亲某官封谥府君,皇某亲某封某氏某,以某月某日蒙恩授某官,奉承先训,获沾禄位,馀庆所及,不胜感慕,谨以酒果,用伸虔告。”谨告贬降,则

言:“贬某官,荒坠先训,皇恐无地,谨以……”後同。若弟子,则言某之某某,馀同。告追赠,则止告所赠之龕。别设香卓於龕前,又设一卓於其东,置净水、粉盏、刷子、砚、墨、笔於其上,馀并同。但祝版云:“奉某月某日制书,赠皇某亲某官,皇某亲某封某,奉承先训,窃位於朝,祗奉恩庆,有此褒赠,禄不及羊,摧咽难胜,谨以……”後同。若因事特赠,则别为文以叙其意。告毕,再拜,主人进,奉主置卓上。执事者洗去旧字,别涂以粉。俟干,命善书者改题所赠官封,陷中不改。洗水以洒祠堂之四壁。主人奉主置故处,乃降复位後同。主人生嫡长子,则满月而见,如上仪,但不用祝。主人立於香卓之前,告曰:“某之妇某氏以某月某日生子名某,敢见。”告毕,立於香卓东,南西向。主妇抱子进见於两阶之间,再拜。主人乃降复位後同。冠婚别见本篇。凡言祝版者,用版长一尺高五寸,以纸书文,沾於其上,毕则揭而焚之,其首尾皆如前,但於皇高祖考、皇高祖妣,自称孝元孙,於皇曾祖考、皇曾祖妣,自称孝曾孙,於皇祖考、皇祖妣,自称孝孙,於皇考、皇妣,自称孝子,有官封谥,则皆称之,无则以生时行第称号加於府君之上,妣曰某氏夫人,凡自称非宗子不言孝。告事之祝,四龕共为一版。自称以其最尊者为主,止告正位,不告祔位,茶酒则并设之)

或有水火盗贼,则先救祠堂,迁神主、遗书,次及祭器,然後及家财。易世,则改题主而递迁之。

(改题递迁礼,见丧礼大祥章。大宗之家,始祖亲尽则藏其主於墓所。而大宗犹主其墓田,以奉其墓祭,岁率宗人一祭之,百世不改。其第二世以下祖亲尽,及小宗之家高祖亲尽,则迁其主而埋之,其墓田则诸位迭掌,而岁率其子孙一祭之,亦百世不改也)

深衣制度(此章本在冠礼之後,今以前章已有其文,又平日之常服,故次前章)

裁用白细布度用指尺。

(中指中节为寸——

衣全四幅,其长过肋下,属於裳。

(用布二幅,中屈,下垂。前後共为四幅,如今之直领衫,但不裁破。腋下其长过肋而属於裳处,约围七尺二寸,每幅属裳三幅)

裳交解十二幅,上属於衣,其长及踝。

(用布六幅。每幅裁为二幅,一头广;一头狭,当广头之半。以狭头向上,而联其缝以属於衣。其属衣处,约围七尺二寸,每三幅属衣一幅,其下边及踝处约围丈四尺四寸)

圆袂

(用布二幅,各中屈之,如衣之长,属於衣之左右,而缝合其下以为袂。其本之广如衣之长,而渐圆杀之以至袂口,则其径一尺二寸)

方领

(两襟相掩,衽在腋下,则两领之会自方)

曲裾

(用布一幅。如裳之长交解裁之,如裳之制,但以广头向上,布边向外,左掩其右,交映垂之,如燕尾状。又稍裁其内旁大半之下,令渐如鱼腹而末为鸟喙,内向缀於裳之右旁)

黑缘

(缘用黑缯。领表裏各二寸。袂口裳边表裏各一寸半,袂口布外别,此缘之广)

大带

(带用白缯。广四寸,夹缝之。其长围腰,而结於前,再缭之为两耳,乃垂其馀为绅,下与裳齐。以黑缯饰其绅。复以五彩条,广三分,约其相结之处,长与绅齐)

缁冠

(糊纸为之。武高寸许,广三寸,袤四寸,上为五梁,广如武之袤而长八寸,跨顶前後,下著於武,屈其两端各半寸,自外向内而黑漆之。武之两旁,半寸之上,窍以受笄,笄用齿骨,凡白物)

幅巾

(用黑缯六尺许,中屈之,右边就屈处为横(巾+取),左边反屈之自(巾+取)左四五寸间斜缝,向左圆曲而下,遂循左边至於两末。复反所缝馀缯,使之向裏以(巾+取)当额前,裹之至两髻旁,各缀一带,广二寸,长二尺,自巾外过顶後,相结而垂之)

笑非按:(巾+取),为(辙的车换为巾)的讹字,zhe2,说文:领专(通端)也。广韵:衣领。jie1,广韵:衣衿。黄宗羲之深衣考-幅巾:用黑缯六尺中屈之分为左右剌,左五寸右五寸作巾,额当中作(巾+取),(巾+取)者,从裏提其两畔之缯,向凑而缝之,其中空。乃以左叶交於右,右叶交於左,线缀之。其顶突起,乃屈其顶之缯藏於裏,使巾顶正圆而後缝之。两旁三寸各缀一带,广一寸长二尺,使巾额当前,裹而系其带於後,垂之。

黑履

(白絇繶纯綦)

司马氏居家杂仪(此章本在婚礼之後。今按此乃家居平日之事,所以正伦理,笃恩爱者,其本皆在於此。必能行此,然後其仪章度数有可观焉。不然,则节文虽具,而本实无取,君子所不贵也。故亦列於首篇,使览者知所先焉)

凡为家长,必谨守礼法,以御群子弟及家众。分之以职(谓使之掌仓廪厩库庖厨舍业田园之类),授之以事(谓朝夕所干,及非常之事),而责其成功。制财用之节,量入以为出。称家之有无,以给上下之衣食及吉凶之费,皆有品节,而莫不均壹。裁省冗费,禁止奢华,常须稍存盈,馀以备不虞。

凡诸卑幼,事无大小,毋得专行。必咨禀於家长。(易曰: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安有严君在上,而其下敢直行自恣不顾者乎?虽非父母当时为家长者,亦当咨禀而行之,则号令出於一人,家政始可得而治矣)

凡为子为妇者,毋得蓄私财,俸禄及田宅所入尽归之父母舅姑,当用则请而用之,不敢私假,不敢私与。(内则曰:子妇无私货,无私蓄,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妇,或赐之饮食衣服布帛佩帨茞兰,则受而献诸舅姑,舅姑受之,则喜如新受赐,若反赐之,则辞不得命,如更受赐,藏之以待乏。郑康成曰:待舅姑之乏也,不得命者不见许也。又曰:妇若有私亲兄弟将与之,则必复请其故,赐而复与之。夫人子之身,父母之身也,身且不敢自有,况敢有私财乎?若父子异财,互相假借,则是有子富而父母贫者,父母饥而子饱者。贾谊所谓假父耰锄,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谇语。不孝不义,孰甚於此!茞,昌改切。耰,音忧。谇,音碎。)

凡子事父母(孙事祖父母同),妇事舅姑(孙妇亦同)。天欲明,咸起盥(音管,洗手也),漱栉(阻瑟切,梳头也),总(所以束发今之头(上须下巾)),具冠带(丈夫帽子衫带,妇人冠子背子)。昧爽(谓天明暗相交之际),适父母舅姑之所省问(丈夫唱喏,妇人道万福,仍问侍者,夜来安否?何如?侍者曰安,乃退。其或不安节,则侍者以告。此即礼之晨省也)。父母舅姑起,子供药物(药物乃关身之切务,人子当亲自检数调煮,供进不可但委婢仆。脱若有误,即其@不测)。妇具晨羞(俗谓点心。易曰:在中馈。诗云:惟酒食是议。凡烹调饮膳,妇人之职也。近年妇女骄倨,皆不肯入庖厨,今纵不亲执刀匕,亦当检校监视,务令精洁)。供具毕,乃退,各从其事。将食,妇请所欲於家长(谓父母舅姑或当时家长也,卑幼各不得恣所欲),退具而供之。尊长举箸,子妇乃各退就食。丈夫妇人各设食於他所,依

长幼而坐。其饮食必均壹。幼子又食於他所,亦依长幼席地而坐。男坐於左,女坐於右。及夕,食亦如之。既夜,妇女舅姑将寝,则安置而退(丈夫唱喏,妇女道安置。此即礼之昏定也)。居间无事,则事於父母舅姑之所,容貌必恭,执事必谨,言语应对必下气怡声,出入起居必谨扶卫之,不敢涕唾喧呼於父母舅姑之侧。父母舅姑不命之坐,不敢坐。不命之退,不敢退。

凡子受父母之命,必籍记而佩之,时省而速行之。事毕,则返命焉;或所命有不可行者,则和色柔声,具是非利害而白之,待父母之许,然後改之,若不许,苟於事无大害者,亦当曲从。若以父母之命为非而直行己志,虽所执皆是,犹为不顺之子,况未必是乎!

凡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悦则复谏;不悦,与其得罪於乡党州闾,宁熟谏。父母怒不悦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

凡为人子弟者,不敢以贵富加於父兄宗族(加,谓恃其富贵,不率卑幼之礼)。

凡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有宾客,不敢坐於正厅(有宾客,坐於书院。无书院则坐於厅之旁侧)。升降不敢由东阶,上下马不敢当厅,凡事不敢自拟於其父。

凡父母舅姑有疾,子妇无故不离侧。亲调尝药饵而供之。父母有疾,子色不满容。不戏笑,不宴游,舍置馀事,专以迎医检方合药为务。疾已,复初(颜氏家训曰:父母有疾,子拜医以求药。盖以医者,亲之存亡所系,岂可傲忽也)。

凡子事父母,父母所爱亦当爱之,所敬亦当敬之,至於犬马尽然,而况於人乎。

凡子事父母,乐其心不违其志,乐其耳目,安其寝处,以其饮食忠养之,幼事长,贱事贵,皆放此。

凡子妇未敬未孝,不可遽有憎疾,姑教之,若不可教,然後怒之,若不可怒,然後笞之,屡笞而终不改,子放妇出,然亦不明言其犯礼也。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没身不衰。凡为宫室,必辨内外,深宫固门,内外不共井,不共浴室,不共厕。男治外事,女治内事,男子昼无故不处私室,妇人无故不窥中门。男子夜行以烛,妇人有故出中门必拥蔽其面(如盖头面帽之类)。男仆非有缮修及有大故(谓水火盗贼之类),不入中门,入中门,妇人必蔽之,不可蔽(亦谓如水火盗贼之类),亦必以袖遮其面。女仆无故不出中门,有故出中门,亦必拥蔽其面(虽小婢亦然)。铃下苍头,但主通内外之言,传致内外之物,毋得辄升堂入庖厨。凡卑幼於尊长,晨亦省问,夜亦安置(丈夫唱喏,妇人道万福、安置)。坐而尊长过之,则起。出遇尊长於途,则下马。不见尊长经再宿以上,则再拜,五宿以上,则四拜。贺冬至正旦六拜,朔望四拜。凡拜数,或尊长临时减而止之,则从尊长之命。吾家同居宗族众多,冬正朔望聚於堂上(此假设南面之堂,若宅舍异制临时从宜),丈夫处左西上,妇人处右东上(左右谓家长之左右),皆北向,共为一列,各以长幼为序(妇以夫之长幼为序,不以身之长幼为序)。共拜家长毕,长兄立於门之左,长姊立於门之右,皆南向。诸弟妹以次拜讫,各就列。丈夫西上,妇人东上,共受卑幼拜(以宗族多,若人人拜,则不胜烦劳,故同列共受之),受拜讫,先退。後辈立,受拜於门东西如前辈之仪。若卑幼自远方至,见尊长。遇尊长三人以上同处者,先共再拜,叙寒暄,问起居,讫,有三再拜而止(晨夜唱喏万福安置。若尊长三人以上同处,亦三而止,皆所以避烦也)。

凡受女婿及外甥拜,立而扶之(扶谓搊策)。外孙则立而受之可也。

凡节序及非时家宴,上寿於家长。卑幼盛服序立如朔望之仪,先再拜。子弟之最长者一人进立於家长之前,幼者一人搢笏执酒盏立於其左,一人搢笏执酒注立於其右,长者搢笏跪斟酒,祝曰:“伏愿某官,备膺五福,保族宜家。”尊长饮毕,授幼者盏注,反其故处。长者出笏,俛伏兴,退,与卑幼皆再拜。家长命诸卑幼坐,皆再拜而坐,家长命侍者遍酢诸卑幼,诸卑幼皆起,序立如前,俱再拜就坐。饮讫,家长命易服,皆退易便服,缓复就坐。

凡子始生,若为之求乳母,必择良家妇人稍温谨者(乳母不良,非惟败乱家法,兼令所饲之子性行亦类之)。子能食,饲之,教以右手。子能言,教之自名及唱喏万福安置。稍有知,则教之以恭敬尊长。有不识尊卑长幼者,则严诃禁之(古有胎教,况於已生子。始生未有知,固举以礼,况於己有知。孔子曰:幼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颜氏家训曰:教妇初来,教子婴孩。故於其始有知,不可不使之知尊卑长幼之礼。若侮詈父母殴击兄姊,父母不加诃禁反笑而奖之,彼既未辨好恶,谓礼当然,及其既长,习已成性,乃怒而禁之不可复制,於是父疾其子,子怨其父,残忍悖逆无所不至。盖父母无深识远虑不能防微杜渐,溺於小@养成其恶故也)。六岁教之数(谓一十百千万),与方名(谓东西南北)。男子始习书字,女始习女工之小者。七岁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始诵孝经、论语,虽女子亦宜诵之自。七岁以下谓之孺子,早寝晏起,食无时。八岁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後长者。始教之以廉让,男子诵尚书,女子不出中门。九岁,男子诵春秋及诸史,始为之讲解,使晓义理。女子亦为之讲解论语孝经及列女传女戒之类,略晓大意。古之贤女,无不观图文以自鉴。如曹大家之徒,皆精通经术议论明正。今人或教女子以作歌诗,执俗乐,殊非所宜也!十岁,男子出就外傅,居宿於外,读诗礼傅,为之讲解,使知仁义礼知信,自是以往可以读孟荀扬子,博观群书。凡读书必择其精要者而读之,如礼记,学记大学中庸乐记之类。它书放此。其异端非圣贤之书傅,宜禁之,勿使妄观,以惑乱其志。观书皆通,始可学文辞。女子则教以婉娩(娩,音晚,婉娩柔顺貌)、听从,及女工之大者(女工谓蚕桑织绩裁缝,及为饮膳。不惟正是妇人之职,兼欲使之知衣食所来之艰难,不敢恣为奢丽。至於纂组华巧之物,亦不必习也)。未冠笄者,质明而起,总角靧(靧,音悔,洗面也)面,以见尊长,佐长者。供食祭祀,则佐执酒食。若既冠笄,则皆责以成人之礼,不得复言童幼矣。

凡内外仆妾,鸡初鸣咸起,栉总盥漱衣服。男仆洒扫厅事及庭。铃下苍头洒扫中庭。女仆洒扫堂室,设倚卓,陈盥漱栉靧之具,主父主母既起,则拂床襞(襞,音璧,叠衣也)衾,侍立左右,以备使令。退而具饮食,得间则浣濯纫缝,先公後私,及夜则复拂床展衾。当昼,内外仆妾惟主人之命,各从其事,以供百役。

凡女仆,同辈(谓兄弟所使),谓长者为姊。後辈(谓诸子舍所使)谓前辈为姨(内则云:虽婢妾,衣服饮食必後长者。郑康成曰:人,贵贱不可以无礼。故使之序长幼)。务相雍睦,其有斗争者,主父主母闻之即诃,禁之不止,即杖之,理屈者杖多,一止一不止,独杖不止者。

凡男仆,有忠信可任者,重其禄,能干家事次之。其专务欺诈,背公徇私,屡为盗窃,弄权犯上者,逐之。

凡女仆,年满不愿留者,纵之,勤旧少过者,资而嫁之。其两面二舌,饰虚造谄,离间骨肉者,逐之。屡为盗窃者,逐之。放荡不谨者,逐之。有离叛之志者,逐之。

家礼卷二

冠礼

男子年十五至二十皆可冠

(司马公曰:古者二十而冠,所以责成人之礼。盖将责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之行於其人,故其礼不可以不重也。近世以来,人情轻薄,过十岁而总角者少矣——彼责以四者之行,童知之哉?往往自幼至长,愚騃若一,由不知成人之道故也!今虽未能遂革,且自十五以上,俟其能通孝经论语,粗知礼义,然後冠之,其亦可也)

必父母无期丧始可行之

(大功未葬亦不可行)

前期三日主人告於祠堂

(古礼筮日,今不能然,但正月内择一日可也。主人谓冠者之祖父,自为继高祖之宗子者,若非宗子,则必继高祖之宗子主之。有故,则命其次宗子。若其父自主之,告礼、见祠堂、章祝版,前同,但云:“某之子某,若某之某亲之子某,年渐长成,将以某月某日加冠於其首,谨以……”後同。若族人以宗子之命自冠其子,其祝版亦以宗子为主,曰:“使介子某……”若宗子已孤而自冠,则亦自为主人,祝版前同,但云:“某将以某月某日加冠於首,谨以……”後同)

戒宾

(古礼筮宾,今不能然,但择朋友贤而有礼者一人可也。是日,主人深衣诣其门所,戒者出见如常仪,啜茶毕,戒者起,言曰:“某有子某,若某之某亲有子某,将加冠於其首,愿吾子之教之也。”对曰:“某不敏,恐不能供事以病吾子。敢辞。戒者曰:“愿吾子之终教之也。”对曰:“吾子重有命,某敢不从。”地远则书初请之辞为书,遣子弟致之所。戒者辞,使者因请,乃许,而复书曰:“吾子有命,某敢不从。”若宗子自冠,则戒辞但曰某将加冠於首,後同)

太常按:文意混乱。戒者,告也。当主人自为之。若地远,则命子弟为戒者。对方称宾为是。前一日宿宾

(遣子弟以书致辞曰:“来日某将加冠於子某,若某亲某子某之首。吾子将涖之,敢宿。某上某人。”答书曰:“某敢不夙兴,某上某人。”若宗子自冠,则辞之所改如其戒宾)

陈设

(设盥帨於厅事如祠堂之仪,以帟幕(帟,yi4,幄中坐上承尘,帟幕,帷幄的意思)为房於厅事东北,或厅事无两阶,则以垄画而分,之後放此)

厥明夙兴陈冠服

(有官者公服、带、靴、笏,无官者襴衫、带、靴,通用皂衫、深衣、大带、履、栉、(上须下巾,音须,束发带)掠,皆以卓子陈於房中东领,北上。酒注、盏盘亦以卓子陈於服北。襆头、帽子、冠并巾,各以一盘盛之,蒙以帕,以卓子陈於西阶下。执事者一人守之,长子则布席於阼阶上之东少北,西向;众子则少西,南向。宗子自冠则如长子之席,少南)主人以下序立

(主人以下,盛服就位。主人阼阶下,少东,西向。子弟亲戚童仆在其後,重行西向北上。择子弟亲戚习礼者一人为傧立於门外西向,将冠者双紒,四(衣字旁加癸,kui4,衣衩)衫、勒帛、采履,在房中,南向。若非宗子之子则其父立於主人之右,尊则少进,卑则少退。宗子自冠则服如将冠者,而就主人之位)

宾至,主人迎入升堂。

(宾自择其子弟亲戚习礼者为赞。冠者(确切说,应当是宾)俱盛服至门外,东向立。赞者在右,少退。傧者入告主人,主人出门左,西向再拜。宾答拜主人,揖赞者。赞者报揖主人,遂揖而行。宾赞从之入门,分庭而行,揖让而至阶,又揖让而升。主人由阼阶,先升,少东西向。宾由西阶继升,少西东向。赞者盥帨,由西阶升,立於房中,西向。摈者筵於东序,少北西向。将冠者出房,南向。若非宗子之子,则其父从出。迎宾入,从主人,後宾而升,立於主人之右,如前)

宾揖将冠者,就席,为加冠巾。冠者适房,服深衣纳履出。

(宾揖。将冠者出房立於席右,向席。赞者取栉(上须下巾)掠,置於席左,兴,立於将冠者之左。宾揖将冠者,即席西向跪。赞者即席如其向跪,进为之栉,合紒,施掠。宾降,主人亦降,宾盥毕,主人揖,升复位。执事者以冠巾盘进,宾降一等受冠笄,执之正容,诣将冠者前,向之祝曰:“吉月令日,始加元服,弃尔幼志,顺尔成德,寿考维祺,以介毕福。”乃跪加之。赞者以巾跪进,宾受,加之,兴,复位,揖。冠者适房,释四(衣旁加癸)衫,

服深衣,加大带,纳履出房,正容南向,立良久。若宗子自冠,则宾揖之就席,宾降盥毕,主人不降,馀立(?当为并~~)同)

再加帽子,服皂衫革带,系鞋。

(宾揖。冠者即席,跪。执事者以帽子盘进,宾降二等受之,执以诣冠者前,祝之曰:“吉月令辰,乃申尔服,谨尔威仪,淑顺尔德,眉寿永年,享受胡福。”乃跪加之,兴,复位,揖。冠者适房,释深衣,服皂衫革带,系鞋,出房立)

三加襆头,公服革带,纳靴执笏。若襴衫,纳靴。

(礼如再加,惟执事者以襆头盘进,宾降没阶受之,祝辞曰:“以岁之正,以月之令,咸加尔服,兄弟具在,以成厥德,黄耇无疆,受天之庆。”赞者彻帽,宾乃加襆头。执事者受帽,彻栉入於房,馀并同)

乃醮

(长子,则宾者改席於堂中间少西,南向。众子则仍故席。赞者酌酒於房中,出房立於冠者之左。宾揖,冠者就席右,南向。乃取酒诣席前北向祝之曰:“旨酒既清,嘉荐令芳,拜受祭之,以定尔祥,承天之休,寿考不忘。”冠者再拜,升席,南向,受盏。宾复位,东向答拜。冠者进席前,跪祭酒,兴,就席末,跪,啐酒,兴,降席,授赞者盏,南向再拜。宾东向答拜。冠者遂拜赞者。赞者宾左,东向少退答拜)

宾字冠者

(宾降阶东向。主人降阶西向。冠者降自西阶,少东南向。宾字之曰:“礼仪既备,令月吉日,昭告尔字,爰字孔嘉,髦士攸宜,宜之於嘏,永受保之,曰伯某父。”仲叔季唯所。冠者对曰:“某虽不敏,敢不夙夜祗来。”宾或别作辞,命以字之之意亦可)

出就次

(宾请退。主人请礼宾,宾出就次)

主人以冠者见於祠堂

(如祠堂章内生子而见之仪,但改告辞曰某之子某,若某亲某之子某,今日冠毕,敢见。冠者进立於两阶间,再拜,馀并同。若宗子自冠,则改辞曰某今日冠毕敢见。遂再拜降复位馀并同。若冠者私室有曾祖、祖以下祠堂,则各因其宗子而见;自为继曾祖以下之宗则自见)

冠者见於尊长

(父母堂中南面坐,诸叔父兄在东序,诸叔父南向,诸兄西向,诸妇女在西序,诸叔母姑南向,诸姊嫂东向。冠者北向拜父母,父母为之起。同居有尊者,则父母以冠者诣其室拜之,尊长为之起。还就东西序,每列再拜应答,拜者答拜。若非宗子之子,则先见宗子及诸尊於父者於堂,乃就私室见於父母及馀亲。若宗子自冠,有母则见於母如仪,族人宗之者皆来见於堂上,宗子西向拜其尊长,每列再拜,受卑幼者拜)

乃礼宾

(主人以酒馔延宾,及宾赞者。酬之以币而拜谢之。币多少随宜,宾赞有差)

冠者遂出见於乡先生及父之执友

(冠者拜,先生执友皆答拜。若有诲之,则对如对宾之辞,且拜之,先生执友不答拜)

女子许嫁笄

(年十五,虽未许嫁亦笄)

母为主

(宗子主妇,则其中堂。非宗子而与宗子同居,则於私室与。宗子不同居则如上仪)

前期三日戒宾,一日宿宾。

(宾亦择亲姻妇女之贤而有礼者为之。以笺纸书其辞,使人致之。辞如冠礼,但子作女,冠作笄,吾子作某亲或某封。凡妇人自称於己之尊长,则曰儿,卑幼则以属於夫党。尊长则曰新妇,卑幼则曰老妇,非亲戚而往来者各以其党为称,後放此)

陈设

(如冠礼,但於中堂布席如众子之位)

厥明陈服

(如冠礼但用背子冠笄)

序立

(主妇如主人之位,将笄者双紒衫子,房中南面)

宾至,主妇迎入升堂。

(如冠礼但不用赞者,主妇升自阼阶)

宾为将笄者加冠笄,适房服背子。

(略如冠礼,但祝用始加之辞,不能则省)

乃醮

(如冠礼辞亦同)

乃字

(如冠礼,但改祝辞髦士为女士)

乃礼宾,皆如冠仪。

家礼卷三

昏礼

议昏

男子年十六至三十,女子年十四至二十。

(司马公曰:古者,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今令文,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并听昏嫁。今为此说,所以参古今之道,酌礼令之中,顺天地之理,合人情之宜也)

身及主昏者无期以上丧乃可成昏

(大功未葬,亦不可主昏。凡主昏如冠礼主人之法,但宗子自昏则以族人之长为主)

必先使媒氏往来通信,俟女氏许之,然後纳采。

(司马公曰:凡议昏姻,当先查其婿与妇之性行,及家法何如,勿苟慕其富贵。婿苟贤矣,今虽贫贱,安知异时不富贵乎?苟为不肖,今虽富盛,安知其异时不贫贱乎?妇者,家之所由盛衰也,苟慕其一时之富贵而娶之,彼挟其富贵,鲜有不轻其夫而傲其舅姑,养成骄妬之性,异日为患,庸有极乎?借使因妇财以致富,依妇势以取贵,苟有丈夫之志气者,能无愧乎?又世俗好於繈褓童幼之时轻许为昏,亦有指腹为昏者,及其既长,或不肖无赖,或身有恶疾,或家贫冻馁,或丧服相仍,或从宦远方,遂至弃信负约,速狱至讼者多多是以。先祖太尉尝曰:吾家男女必俟既长然後议昏,既通书,数月必成昏,故终身无此悔乃子孙所当法也)

纳采(纳其采择之礼,即今世俗所谓言定也)

主人具书

(主人即主昏者,书用牋纸,如世俗之礼。若族人之子则其父具书告於宗子)

夙兴,奉以告於祠堂。

(如告冠仪。其祝版前同,但云:某之子某,若某之某亲之子某,年已长成,未有伉俪,已议娶某官某郡姓名之女,今日纳采,不胜感怆,谨以……以後同。若宗子自昏则自告)

乃使子弟为使者如女氏,女氏主人出见使者。

(使者盛服如女氏。女氏亦宗子为主人,盛服出见使者。非宗子之女,则其父位于主人之右,尊则稍进,卑则稍退。啜茶毕,使者起致辞曰:吾子有惠,祝室某也,某之某亲某官,有先人之礼,使某请纳采。从者以书进,使者以书授主人。主人对曰:某之子若妹侄孙,蠢愚又弗能教。吾子命之,某不敢辞。北向再拜。使者避不答拜。使者请退,俟命,出就次。若许嫁者於主人为姑姊,则不云蠢愚又弗能教,馀辞并同)

遂奉书以告於祠堂

(如壻(?原文如此)家之仪,祝版前同,但云某之第几女,若某亲某之第几女,年渐长成,许嫁某官某郡姓名之子若某亲某,今日纳采不胜感怆,谨以……後同。)

出,以复书授使者,遂礼之。

(主人出,延使者升堂,授以复书。使者受之,请退。主人请礼宾,乃以酒馔礼使者。使者至是始与主人交拜如常日宾客之礼,其从者以礼之别室,皆(酉+守)以币。)

使者复命壻氏,主人复告於祠堂。

(不用祝)

纳币(古礼有闻名、纳吉,今不能尽用,止用纳采、纳币以从简便。)

纳币

(币用色绘,贫富随宜,少不过两,多不逾十。今人更用钗钏、羊酒、果实之属亦可。)具书,遣使如女氏。女氏受书,复书,礼宾。使者复命。并同纳采之仪。

(礼如纳采,但不告庙。使者致辞改采为币,从者以书、币进使者。以书授主人,主人对曰:吾子顺先典,贶(kuang4,赐也)某重礼,某不敢辞,敢不承命?乃受书,执事者受币。主人再拜,使者避之,复进请命。主人授以复书。馀并同。)

亲迎

前期一日,女氏使人张陈其壻之室。

(世俗谓之铺房,然所袭陈者,但氊褥帐幔帷幙应用之物,其衣服(金+巢)之箧笥,不必陈也。司马公曰:文中子曰,昏娶而论财,夷虏之道也。夫昏姻者所以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後世也。今世俗之贪鄙者,将娶妇,先问资装之厚薄,将嫁女,先问聘财之多少。至於立契约云某物若干,某物若干,以求售其女者。亦有既嫁而复欺绐(dai4,欺骗)负约者,是乃狙侩卖婢鬻奴之法,岂得谓之士大夫昏姻哉?其舅姑既被欺绐,则残虐其妇以摅(shu2,张也)其忿。由是爱其女者务厚其资装以悦其舅姑者,殊不知彼贪鄙之人不可盈厌,,资装既竭,则安用汝女哉?於是质其女以责货於女氏,货有尽而责无穷,故昏姻之家往往终为仇讎矣。是以世俗生男则喜,生女则戚,至有不举其女者,用此故也。然则,议昏姻有及於财者,皆勿与为昏姻可也。)

厥明,壻家设位於室中。

(设倚卓於两位,东西相向,蔬果盘盏七筋如宾客之礼,酒壶在东位之後,又以卓子置合卺一於其南。有南北设二盥盆勺於室东隅,右设酒壶盏注於室外或别室,以饮从者。卺音谨,以小瓠一判而两之。)

女家设次於外。初昏,壻盛服。

(世俗谓新壻带花胜以拥蔽其面,殊失丈夫之容貌,勿用可也。)

主人告於祠堂。

(如纳采仪,祝版前同。但云某之子某若某亲之子某,将以今日亲迎於某官某郡某氏,不胜感怆,谨以……後同。若宗子自昏则自告。)

遂醮其子而命之迎。

(先以卓子设酒注盏盘於堂上。主人盛服坐於堂之东序,西向。设壻席於其西北南向。壻升自西阶,立於席西,南向。赞者取盏斟酒,执之诣壻席前。壻再拜升席,南向受盏,跪祭酒,兴,就席末啐酒,兴,降席,授赞者盏,又再拜,进诣父坐前,东向跪。父命之曰:往婴尔

相,承我宗事,勉率以敬,若则有常。壻曰:诺,唯恐不堪,不敢忘命。俛伏,兴,出。非宗子之子,则宗子告於祠堂,而其父醮於私室如仪,但改宗事为家事。若宗子已孤而自昏者,则不用此礼。)

壻出,乘马。

(以二烛前导)

至女家,俟於次。

(壻下马,於大门外俟於次。)

女家主人告於祠堂。

(如纳采仪,祝版前同,但云某之第几女若某亲某之第几女,将以今日归於某官某郡姓名,不胜感怆,仅以……以後同。)

遂醮其女而命之。

(女盛饰,姆相之,立於室外南向。父坐东序,西向。母坐西序,东向。设女席於母之东北,南向。赞者醮以酒如壻礼。姆导女出於母左。父起命之曰:敬之戒之,夙夜无违尔舅姑之命。母送至西阶上,为之整冠敛帔(pei4),命之曰:勉之敬之,夙夜无违尔闺门之礼。诸母、姑、嫂、姊送至於中门之内,为之整裙衫,申之以父母之命曰:既呢听尔父母之言,夙夜无愆。非宗子之女则宗子告於祠堂,而其父醮於私室如仪。)

主人出迎,壻入奠雁。

(主人迎壻於门外,揖让以入,壻执雁以从,至於听事。主人升自阼阶,立,西向。壻升自西阶,北向跪,置雁於地。主人侍者受之。壻俛伏,兴,再拜。主人不答拜。若族人之女,则其父从主人出迎,立於其右,尊则稍进,卑则稍退。凡贽用生雁,左首以生色绘交络之,无则刻木为之,取其顺阴阳往来之义。程子曰:取其不再偶也。)

姆奉女出,登车。

(姆奉女出中门,壻揖之,降自西阶,主人不降。壻遂出,女从之。壻举骄帘以俟。姆辞曰:未教,不足与为礼也。女乃登车。)

壻乘马先妇车。

(妇车亦以二烛前导。)

至其家,导妇以入。

(壻至家,立於厅事,俟妇下车,揖之,导以入。)

壻妇交拜。

(妇从者布壻席於东方,须从者布妇席於西方。壻盥於南,妇从者沃之,进帨。妇盥於北,壻从者沃之,进帨。壻揖妇,就席,妇拜,壻答拜。)

就坐饮食毕,壻出。

(壻揖妇,就坐,壻东妇西。从者斟酒设馔。妇祭酒,举肴,又斟酒。壻揖妇,举饮不祭,无肴,又取卺分置,将妇之前,斟酒,壻揖妇,举饮不祭,无肴。壻出就他室,姆与妇留室中,撤馔置室外,设席。壻从者餕妇之馀,妇从者餕壻之馀。)

复入,脱服,烛出。

(壻脱服,妇从者受之。妇脱服,壻从者受之。司马公曰:古诗云,结发为夫妇,言自少年束发即为夫妇。犹李广言结发与匈奴战也。今世俗昏姻乃有结法之礼,谬误可笑,勿用可也。)

太常案:结发,犹束发,成年之谓也。

主人礼宾。

(男宾於外厅,女宾於中堂。)

妇见舅姑

明日夙兴,妇见於舅姑。

(妇夙兴,盛服俟见。舅姑坐於堂上,东西相向,各置卓子於前。家人男女少於舅姑者,立於两序,如冠礼之叙。妇进於阼阶下,背面拜舅,升,奠贽币於卓上,舅抚之,侍者以入。妇降,又拜毕,诣西阶下,背面拜姑,升,奠贽币,姑举以授侍者,妇降又拜。若非宗子之子而与宗子同居,则先行此礼於舅姑之私室,不同居则如上仪。)

舅姑礼之。

(如父母醮女之仪。)

妇见於诸尊长。

(妇既受礼,降自西阶。同居右尊於舅姑者,则舅姑以妇见於其室,如见舅姑之礼,还拜诸尊长於两序,如冠礼,无贽。小郎小姑皆相拜。非宗子之子而与宗子同居则既受礼,诣其堂上拜之,如舅姑礼,而还见於两序。其宗子及尊长不同居,则庙见而后往。)

若冢妇,则馈於舅姑。

(是日食时,妇家具盛馔酒壶,妇从者设蔬果卓子於堂上舅姑之前,设盥盘於阼阶东南,帨架在东。舅姑既坐,妇盥升自西阶,洗盏斟酒置舅卓子上,降,俟舅饮毕,又拜,遂献姑,进酒,姑受饮毕,妇降拜,遂执馔升,荐於舅姑之前,侍立姑後,以俟卒食,撤饭。侍者撤馀馔,分置别室。妇就餕姑之馀,妇从者餕舅之馀。壻从者又餕妇之馀。非宗子之子则於私室如仪。)

舅姑飨之。

(如礼妇之仪,礼毕,舅姑先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

庙见

三日,主人以妇见於祠堂。

(古者三月而庙见,今以其太远,改用三日,如子冠而见之仪,但告辞曰:子某之妇某氏敢见,馀并同。)

壻见妇之父母

明日,壻往见妇之父母。

(妇父迎送揖让如客礼。拜即跪而扶之。入见妇母,妇母阖门左扉,立於门内,壻拜於门外,皆有币。妇父非宗子即先见宗子夫妇,不用币,如上仪,然後见妇之父母。)

次见妇党诸亲。

(不用币,妇女相见如上仪。)

妇家礼壻如常仪。

(亲迎之夕,不当见妇母及诸亲及设酒馔,以妇未见舅姑故也。)

宋史-礼六十八:士庶人婚礼。并问名於纳采,并请期於纳成。其无雁奠者,三舍生听用羊,庶人听以雉及鸡鹜代。其辞称吾子。

亲迎。质明,掌事者设祢位厅事东间,南向。婿之父服其服,北面再拜,祝曰:“某子某,年若干,礼宜有室,聘某氏第几女,以某日亲迎,敢告。”子将行,父坐厅事,南向,子服其服,三舍生及品官子孙假九品服,馀并皂衫衣、折上巾。立父位西,少南,东向。赞者注酒於盏授子,子再拜,跪受,赞者又以馔设位前,子举酒兴,即坐饮食讫,降,再拜,进立父位前,命之曰:“厘尔内治,往求尔匹。”子再拜,曰:“敢不奉命。”又再拜,降出。初婚,掌事者设酒馔室中,置二盏於盘,婿服其服如前服,至女家,赞者引就次,掌事者设祢位,主人受礼,如请期之仪。主人谓女父。女盛服立房中,父升阶立房外之东,西向。非南向者,各随其所向。父立于门外之左,馀放此。赞者注酒於盏授女,女再拜受盏;赞者又以馔设於位前,女即坐饮食讫,降,再拜。父降立东阶下,宾出次,宾谓婿。主人迎于门,揖宾入,宾报揖,

从入。主人升东阶,西面;宾升西阶,进当房户前,北面。掌事者陈雁於阶,宾曰:“某受命于父,以兹嘉礼,躬听成命。”主人曰:“某固愿从命。”宾再拜,降出,主人不降送。初,女出,父戒之曰:“往之汝家,无忘肃恭!”母戒之曰:“夙夜以思,无有违命!”诸母申之曰:“无违尔父母之训!”女出,婿先还,俟於门外。妇至,赞者引就北面立,婿南面,揖以入,至於室。掌事者设对位室中,婿妇皆即坐,赞者注酒於盏授婿及妇,婿及妇受盏饮讫。遂设馔,再饮、三饮,并如上仪。婿及妇皆兴,再拜,赞者彻酒馔。见祖祢、见舅姑、醴妇、飨送者,如仪。

家礼卷四

丧礼

初终

疾病迁居正寝。

(凡疾病迁居正寝,内外安静,以俟气绝。男子不绝於妇人之手,夫人不绝於男子之手。)既绝乃哭复。

(侍者一人,以死者之上服甞经衣者,左执领,右执腰,升屋中霤(liu4,房檐),北面,招以衣,三呼曰:某人复。毕,卷衣降覆尸上。男女哭擗无数。上服谓有官则公服,无官则襴衫、皂衫、深衣,妇人大袖背子。呼某人者,从生时之号。)

立丧主。

(凡主人,谓长子,无则长孙承重,以奉馈奠。其与宾客为礼,则同居之亲且尊者主之。主妇

(谓亡者之妻,无则主丧者之妻。)

护丧

(以子弟知礼能干者为之。凡丧事皆禀之。)

司书司货

(以子弟或吏仆为之。)

乃易服不食。

(妻子妇妾,皆去冠及上服,被发。男子扱(xi1,收取)上衽,徒跣。馀有服者皆去华饰。为人後者为本生父母,及女子已嫁者,皆不被发徒跣。诸子三日不食,期九月之丧,三不食;三月之丧,再不食;亲戚邻里为糜粥以食之,尊长强之,少食可也。扱上衽,谓插衣前襟之带。华饰谓锦绢红紫金玉珠翠之类。)

治棺

(护丧命匠择木为棺,油杉为上,柏次之,土杉为下,其制方直,头大尾小。仅取容身,勿令高大及为虚檐高足。内外皆用灰漆,内乃用沥青溶泻,厚半寸以上,炼熟秫米灰,铺其底,厚四寸许,加七星版底,四隅各钉大铁环,动则以大索贯而举之。司马公曰,棺欲厚,然太厚则重而难以致远,又不必高大占地,使矿中宽易致摧毁,宜深戒之。椁虽圣人所制,自古用之,然板木岁久,终归腐烂,徒使矿中宽大不能牢固,不若不用之为愈也。孔子葬鲤,有棺而无椁。又许贫者还葬而无椁。今不欲用,非为贫也,乃欲保安亡者耳。程子曰:杂书有松脂入地千年为茯苓,万年为琥珀之说,盖物莫久於此,故以涂棺,古人已有用之者。)讣告於亲戚僚友。

(护丧、司书为之发书。若无,则主人自讣,亲戚不讣,僚友自馀书。问,悉停以书来吊者,并须卒哭後答之。)

沐浴袭奠为位饭含

执事者设帏及床,迁尸掘坎。

(执事者以帏幛卧,内侍者设床於尸床前,纵置之,施篑去荐,设席枕,迁尸其上,南首,

覆以衾,掘坎於屏处洁地。)

陈袭衣。

(以卓子陈於堂前东壁下,西领,南上。幅巾一,充耳二,用白纩如栆核大,所以塞耳者也。幎目,帛方尺二寸,所以覆面者也。握手,用帛,长尺二寸,广五寸,所以裹手者也。深衣一,大带一,履二,袍袄、汗衫、袴袜、勒帛裹肚之类,随所用之多少。)

沐浴饭含之具。

(以卓子陈於堂前西壁下,南上。钱三实於小箱,米二升以新水淅,令精,实於盌。栉一,沐巾一,浴巾二,上下体各用其一也。)

乃沐浴。

(侍者以汤入,主人以下皆出帷外,北靣。侍者沐髪,栉之,睎以巾,撮为髻,抗衾而浴。拭以巾,剪爪。其沐浴馀水、巾栉,弃於坎而埋之。)

袭。

(侍者设袭牀於帏外。施荐席褥枕。先置大带、深衣、袍、袄、汗衫、袴、韈、勒帛、裏肚之类於其上,遂举以入。置浴牀之西,迁尸其上。悉去病时衣及复衣,易以新衣,但未着幅巾、深衣、履。)

徙尸牀置堂中间。

(卑幼则各於室中间,馀言堂者放此。)

乃设奠。

(执事者以卓子置脯醢,升自阼阶。祝盥手,洗盏,斟酒,奠於尸东,当肩巾之。祝以亲戚为之。)

主人以下为位而哭。

(主人坐於牀东,奠北。众男应服三年者,坐其下,皆藉以槀。同姓期功以下,各以服次坐於其後,皆西面南上。尊行以长幼坐於牀东北壁下,南向西上,藉以席荐。主妇,众妇女,坐於牀西,藉以槀。同姓妇女以服为次,坐於其後,皆东向南上,尊行以长幼坐於牀西北壁下,南向东上,藉以席荐。妾婢立於妇女之後,别设帏以障内外。异姓之亲,丈夫坐於帷外之东,北向西上,妇人坐於帷外之西,北向东上,皆藉以席,以服为行,无服在後。若内丧,则同姓丈夫尊卑坐於帷外之东,北向西上,异姓丈夫坐於帷外之西,北向东上。三年之丧,夜则寝於尸旁,藉槀枕块。病羸者藉以草荐可也。期以下寝於侧近,男女异室,外亲归家可也。)

乃饭含。

(主人哭尽哀,左袒,自前扱於腰之右,盥手执箱以入。侍者一人,挿匙於米盌(=碗),执以从,置於尸西,以幎巾入。彻枕、覆面,主人就尸东,由足而西,牀上坐,东面举巾,以匙抄米实於尸口之右,并实一钱又於左,於中亦如之。主人袭所袒衣,复位。)

侍者卒袭,覆以衾。

(加幅巾、充耳,设幎目,纳履,乃袭深衣,结大带,设握手,乃覆以衾。)

灵座魂帛铭旌

置灵座设魂帛。

(设椸(yi2,衣架)於尸南,覆以帕。置倚卓其前,结白绢为魂帛,置倚上。设香炉、香合、珓(jiao4,珓杯,占卜用具)杯、注、酒果於卓子上。侍者朝夕设栉頮(hui4,洗脸)奉养之具,皆如平生。司马公曰:“古者凿木为重,以主其神。今令式亦有之,然士民之家未尝识也。故用束帛依神,谓之魂帛,亦古礼之遗意也。世俗皆画影置於魂帛之後。男子生时有画像,用之犹无所谓。至於妇人,生时深居闺门,出则乘辎軿,拥蔽其面,既死,岂可使画工直入深室,揭掩靣之帛,执笔訾相,画其容貎?此殊为非礼。又世俗或用冠帽衣履装饰如人状,此尤鄙俚不可从也。”)

立铭旌。

(以绛帛为铭旌,广终幅,三品以上九尺,五品以下八尺,六品以下七尺。书曰:“某官某公之柩”,无官即随其生时所称。以竹为杠,如其长,倚於灵座之右。)

不作佛事。

(司马公曰:“世俗信浮屠,诳诱於始死及七七日、百日、朞年、再朞、除丧。饭僧设道塲,或作水陆大会,写经造像,修建塔庙,云为此者,灭弥天罪恶,必生天堂,受种种快乐,不为者必入地狱,锉烧舂磨,受无邉波吒之苦。殊不知人生含气血,知痛痒,或剪爪剃髪从而烧斫之已不知苦,况於死者,形神相离,形则入於黄壤,朽腐消灭与木石等。神则飘若风火,不知何之。借使锉烧舂磨,岂复知之?且浮屠所谓天堂地狱者,计亦以劝善而惩恶也。苟不以至公行之,虽鬼何得而治乎?是以唐庐州刺史李丹与妹书曰:…天堂无则已,有则君子登;地狱无则已,有则小人入。?世人亲死而俦浮屠,是不以其亲为君子,而为积恶有罪之小人也。何待其亲之不厚哉!就使其亲实积恶有罪,岂赂浮屠所能免乎?此则中智所共知,而举世滔滔信奉之,何其易感而难烧也?甚者至有倾家破产然後已,与其如此,曷若早卖田营墓而 之乎?彼天堂地狱若果有之,当与天地俱生。自佛法未入中国之前,人死而复生者亦有之矣,何故无一人误入地狱,见阎罗等十王者耶?不学者固不足言,读书知古者亦可以少悟矣!”)

执友亲厚之人至此入哭可也。

(主人未成服而来哭者,当服深衣,临尸哭尽哀,出拜灵座,上香再拜,遂吊主人,相向哭尽哀。主人以哭对,无辞。)

小敛。(袒,括髪,免,髽,奠,代哭。)

厥明。

(谓死之明日。)

执事者陈小敛衣衾。

(以卓陈於堂东北壁下,据死者所有之衣,随宜用之,若多则不必尽用也。衾用复者。绞,横者三,纵者一,皆以细布或彩一幅而析其两端为三,横者取足以周身相结,纵者取足以掩首至足而结於身中。)

设奠。

(设卓子於阼阶东南,置奠馔及盏注於其上,中之。设盥盆帨巾各二於馔东,其东有台者,祝所盥也,其西无台者,执事者所盥也。别以卓子设洁涤盆、新拭巾於其东,所以洗盏拭盏也。此一节至遣并同。)

具括发麻,免布,髽麻。

(括髪谓庥(xiu1)绳撮髻,又以布为头□也。免谓裂布或缝绢广寸,自项向前交於额上,郤遶髻如著掠头也。髽亦用麻绳撮髻,竹木为簮也。设之皆於别室。)

设小敛牀、布绞、衾衣。

(设小歛牀,施荐席褥,於西阶之西,铺绞衾衣,举之升自西阶,置於尸南。先布绞之横者三於下,以备周身相结。乃布纵者一於上,以备掩首及足也。衣或颠或倒,但取正方,唯上衣不倒。)

乃迁袭奠。

(执事者迁置灵座西南,俟设新奠乃去之。後凡奠,皆放此。)

遂小敛。

(侍者盥手,举尸。男女共扶助之,迁於小歛牀上。先去椀(=碗),而舒绢,叠衣,以藉其首,仍卷两端以补两肩空处,又卷衣夹其两胫,取其正方,然後以馀衣掩尸。左衽不纽,裹之以衾而未结以绞。未掩其面,盖孝子犹俟其复生,欲时见其面故也。歛毕则覆以衾。)

主人主妇凭尸哭擗。

(主人西向凭尸哭擗。主妇东向亦如之。凡子於父母,凭之。父母於子,夫於妻,执之。妇於舅姑,奉之。舅於妇,抚之,於昆弟,执之。(太常案,此段不可解。慿之奉之,或含敬而近之。抚之执之,则触之乎?而舅於妇,亦能抚之乎?坏男女之大别!殊不可解!)凡凭尸,父母先,妻子後。)

袒,括发,免,髽於别室。

(男子斩衰者,袒,括髪。齐衰以下至同五世祖者,皆袒,免,於别室。妇人髽於别室。)还迁尸牀於堂中。

(执事者彻袭牀,迁尸其处。哭者复位,尊长坐,卑幼立。)

乃奠。

(祝帅执事者盥手,举馔,升自阼阶,至灵座前,祝,焚香,洗盏,斟酒,奠之。卑幼者皆再拜,侍者巾之。)

主人以下哭尽哀,乃代哭不绝声。

大敛。

厥明。

(小歛之明日,死之第三日也。司马公曰:“礼曰,三日而歛者,俟其复生也。三日而不生,则亦不生矣。故以三日为之礼也。今贫者丧具,或未办,或漆棺未乾,虽过三日亦无伤也。世俗以阴阳拘忌,择日而歛,盛暑之际,至有汁出虫流,岂不悖哉!”)

执事者陈大敛衣衾。

(以卓子陈於堂东壁下,衣无常数,衾用有绵者。)

设奠臭。

(如小歛之仪。)

举棺入,置於堂中稍西。

(执事者先迁灵座及小歛奠於旁侧。役者举棺以入,置於牀西,承以两凳,若卑幼则於别室。役者出,侍者先置衾於棺中,垂其裔於四外。司马公曰:“周人殡於西阶之上,今堂室异制,或狭小,故但於堂中少西而已。今世俗多(鑚去金加歹,zuan1,同攒cuan2)於僧舎,无人守视,往往以年月未利,逾数十年不葬,或为盗贼所发,或为僧所弃,不孝之罪孰大於此?”)乃大敛。

(侍者与子孙妇女俱盥手,掩首,结绞,共举尸,纳於棺中,实生时所落髪齿及所剪爪於棺角,又揣其空缺处卷衣塞之,务令充实不可揺动。谨勿以金玉珍玩置棺中,启盗贼心。收衾,先掩足,次掩首,次掩左,次掩右,令棺中平满。主人主妇凭哭尽哀,妇人退入幕中。乃召匠加盖,下钉,彻牀,覆柩以衣。祝取铭旌,设跗於柩东,复设灵座於故处,留妇人两人守之。司马公曰:“凡动尸举柩,哭擗无筭。然歛殡之际,亦当辍哭临视,务令安固,不可但哭而已。”按古者大歛而殡,既大歛则累墼(ji1,砖块)涂之,今或漆棺未乾,又南方土多蝼蚁不可涂殡,故从其便。

设灵牀於柩东。

(牀帐荐席屏枕衣被之属皆如平生时。)

乃设奠。

(如小歛之仪。)

主人以下各归丧次。

(中门之外,择朴陋之室为丈夫丧次。斩衰寝苫枕块,不脱絰带,不与人坐焉,非时见乎母也,不及中门。齐衰寝席。大功以下异居者,既殡而归,居宿於外三月而复寝。妇人次於中门之内,别室或居殡侧,去帷帐衾褥之华丽者,不得輙至男子丧次。)

止代哭者。

厥明。

(大歛之明日,死之第四日也。)

五服之人各服其服入就位,然後朝哭相吊如仪。

服之制,一曰斩衰三年。

(斩,不缉也。衣裳皆用极麤生布,旁及下际皆不缉也。裳,前三幅,後四幅,缝内向,前後不连,每幅作三(辄去车加巾)。(辄去车加巾),谓屈其两邉相著而空其中也。衣长过腰,足以掩裳上际,缝外向。背有负版,用布方尺八寸,缀於领下垂之。前当心有衰,用布长六寸广四寸,缀於左衿之前。左右有辟领,各用布方八寸屈其两头,相著为广四寸,缀於领下,在负版两旁各搀(chan1)负版一寸。两腋下有衽,各用布三尺五寸,上下各留一尺。正方一尺之外,上於左旁裁入六寸,下於右旁裁入六寸,便於尽处相望斜裁,却以两方左右相(上水下曰,ta4)缀於衣两旁,垂之向下,状如燕尾,以掩裳旁际也。冠比衣裳用布稍细,纸糊为材,广三寸,长足跨顶,前後裹以布,为三陬(zou1),皆向右纵缝之。用麻绳一条,从额上约之,至顶後交过前,各至耳结之以为武。屈冠两头入武内,向外反屈之,缝於武。武之馀绳垂下为缨,结於頥下。首絰以有子麻为之,其围九寸,麻本在左,从额前向右围之,从顶过後,以其末加於本上,又以绳为缨以固之,如冠之制。腰絰大七寸有馀,两股相交,两头结之,各存麻木,散垂三尺,其交结处两旁各缀细绳系之。绞带用有子麻绳一条,大半腰絰,中屈之为两股,各一尺馀,乃合之,其大如絰,围腰从左,过後至前,乃以其右端穿两股间而反揷於右,在絰之下。其杖用竹,髙齐心,本在下。屦亦麤麻为之。妇人则用极麤生布为大袖长裙、盖头,皆不缉,布头(xu1,束发之巾),竹钗,麻屦。众妾则以背子代大袖。凡妇人皆不杖。其正服则子为父也。其加服则嫡孙父卒为祖,若曾髙祖承重者也,父为嫡子,当为後者也。其义服则妇为舅也。夫承重则从服也。为人後者为所後父也,为所後祖承重也,夫为人後则妻从服也。妻为夫也。妾为君也。)

二曰齐衰三年。

(齐,缉也。其衣裳冠制并如斩衰,但用次等麤生布,缉其旁及下际。冠以下为武及缨。首絰以无子庥为之,大七寸馀,本在右,末系本下,布缨。腰絰大五寸馀。绞带以布为之,而屈其右端尺馀。丈以桐为之,上圆下方。妇人服同斩衰,但布用次等为异。後皆放此。其正服则子为母也,士之庻子为其母同,而为父後则降也。其加服则嫡孙父卒为祖母,若曽髙祖母承重者也,母为嫡子,当为後者也。其义服则妇为姑也,夫承重则从服也,为继母也,为慈母,谓庻子无母而父命他妾之无子者慈已也,继母,为长子也,妾为君之长子也。)

杖期。

(服制同上,但又用次等生布。其正服则嫡孙父卒祖在,为祖母也。其服降则为嫁母出母也。其义服则为父卒继母嫁而已从之者也,夫为妻也。子为父後则为出母嫁母无服,继母出则无服也。)

不杖期。

(服制同上,但不杖,又用次等生布。其正服则为祖父,母女虽适人不降也,庶子之子为父之母,而为祖後则不服也,为伯叔父也,为兄弟也,为众子男女也,为兄弟之子也,为姑姊妹女在室及适人而无夫与子者也,妇人无夫与子者为其兄弟姊妹及兄弟之子也,妾为其子也。其加服则为嫡孙,若曾元孙当为後者也,女适人者为兄弟之为父後者也。其降服则嫁母出母为其子,子虽为父後犹服也,妾为其父母也。其义服则继母嫁母为前夫之子从已者也,为伯叔母也,为夫兄弟之子也,继父同居父子皆无大功之亲者也,妾为女君也,妾为君之众子也,舅姑为嫡妇也。)

五月。

(服制同上。其正服则为曾祖父母女适人者,不降也。)

(服制同上。其正服,则为髙祖父母,女适人者不降也。其义服,则继父不同居者,谓先同今异或虽同居而继父有子,已有大功以上亲者也,其元不同居者则不服。)

三曰大功九月

(服制同上,但用稍粗熟布,无负版、衰、辟领,首絰五寸馀,腰絰四寸馀。其正服,则为从父兄弟姊妹,谓伯叔父之子也,为众孙男女也。其义服,则为众子妇也,为兄弟子之妇也,为夫之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子之妇也,夫为人後者其妻为本生舅姑也。)

四曰小功五月

(服制同上,但用稍熟细布,冠左缝,首絰四寸馀,腰絰三寸馀。其正服,则为从祖、祖父、从祖、祖姑,谓祖之兄弟姊妹也,为兄弟之孙,为从祖父、从祖姑,谓从祖、祖父之子、父之从父也,为从父兄弟之子也,为从祖兄弟姊妹,谓从祖父之子所谓再从兄弟姊妹者也,为外祖父母,谓母之父母也,为舅谓母之兄弟也,为甥也,为从母,谓母之姊妹也,为姊妹之子也,为同母异父之兄弟姊妹也。其义服,则为从祖祖母也,为夫兄弟之孙也,为从祖母也,为夫从兄弟之子也,为夫之姑姊妹适人者不降也,女为兄弟侄之妻,已适人亦不降也,为娣姒妇,谓兄弟之妻相名,长妇谓次妇曰娣妇,娣妇谓长妇曰姒妇也,庶子为嫡母之父母兄弟姊妹,嫡母死则不服也,母出则为继母之父母兄弟姊妹也,为庻母慈己者,谓庻母之乳养己者也,为嫡孙若曾元孙之当为後者之妇,其姑在则否也,为兄弟之妻也,为夫之兄弟也。)五曰缌麻三月

(服制同上,但用极细熟布,首絰三寸,腰絰二寸,并用熟麻,缨亦如之。其正服,则为族曾祖父、族曾祖姑,谓曾祖之兄弟姊妹也,为兄弟之曾孙也,为族祖父、族祖姑,谓族曾祖父之子也,为从父兄弟之孙也,为族父、族姑,谓族祖父之子也,为从祖兄弟之子也,为族兄弟姊妹,谓族父之子所谓三从兄弟姊妹也,为曾孙、元孙也,为外孙也,为从母兄弟姊妹,谓从母之子也,为外兄弟,谓姑之子也,为内兄弟,谓舅之子也。其降服,则庶子为父後者为其母,而为其母之父母兄弟姊妹则无服也。其义服,则为族曾祖母也,为夫兄弟之曾孙也,为族祖母也,为夫从兄弟之孙也,为族母也,为夫从祖兄弟之子也,为庶孙之妇也,士为庶母谓父妾之有子者也,为乳母也,为壻也,为妻之父母,妻亡而别娶亦同,即妻之亲母,虽嫁出犹服也,为夫之曾祖髙祖也,为夫之从祖祖父母也,为兄弟孙之妇也,为夫兄弟孙之妇也,为夫之从祖父母也,为从父兄弟子之妇也,为夫从兄弟子之妇也,为夫从父兄弟之妻也,为夫之从父姊妹适人者不降也,为夫之外祖父母也,为夫之从母及舅也,为外孙妇也,女为姊妹之子妇也,为甥妇也。)

凡为殇服,以次降一等

(凡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嵗为下殇。应服期者,长殇降服大功九月,中殇七月,下塲小功五月。应服大功以下,以次降等。不满八嵗为无服之殇,哭之以日,易月,生未三月则不哭也。男子已娶女子许嫁皆不为殇。)

凡男为人後,女适人者,为其私亲皆降一等,私亲之为之也亦然

(女适人者降服,未满被出则服其本服,已除则不复服也。凡妇服夫党当丧而出,则除之。凡妾为其私亲则如众人。)

成服之日,主人及兄弟始食粥

(诸子食粥,妻妾及期、九月疏食水饮不食菜菓,五月、三月者饮酒食肉不与宴乐。自是无故不出,若以丧事及不得已而出入,则乘朴马、布鞍、素轿、布帘。)

凡重丧未除而遭轻丧,则制其〈疑四库缺文〉而哭之,月朔设位,服其服而哭之。既毕返重服。其除之也,亦服轻服,若除重丧而轻服未除,则服轻服以终其馀日

朝夕哭奠上食

朝奠

(每日晨起,主人以下皆服其服入就位。尊长坐哭,卑者立哭,侍者设盥栉之具於灵牀侧,奉魂帛出就灵座,然後朝奠。执事者设蔬果、脯醢。祝盥手,焚香,斟酒。主人以下再拜,哭尽哀。)

食时上食

(如朝奠仪。)

夕奠

(如朝奠仪,卑。主人以下奉魂帛入,就灵牀哭尽哀。)

哭无时

(朝夕之间,哀至则哭於丧次。)

朔日则於朝奠设馔

(馔用肉鱼麫米食羮饭各一器,礼如朝奠之仪。)

有新物则荐之

(如上食仪。)

吊奠赙

凡吊皆素服

(幞头衫带皆以白生绢为之。)

奠用香茶烛酒果

(有状或用食物即别为文。)

赙用钱帛

(有状惟亲友分厚者有之。)

具刺通名

(宾主皆有官则具门状,否则名纸题其阴面,先使人通之与礼物俱入。)

入哭奠讫,乃吊而退

(既通名,丧家炷火然,烛布席,皆哭以俟。护丧出迎。宾入,至厅事,进揖曰:“窃闻某人倾背,不胜惊怛,敢请入酹,并伸慰意。”护丧引宾入,至灵座前哭尽哀,再拜,焚香,跪,酹茶酒,俛伏兴。护丧至哭者,祝跪读祭文,奠赙状於宾之右,毕,兴。宾主皆哭尽哀。实再拜。主人哭,出西向,稽颡再拜。宾亦哭,东向答拜,进曰:“不意凶变,某亲某官,奄忽倾背,伏惟哀慕,何以堪处。”主人对曰:“某罪逆深重,祸延某亲,伏蒙奠酹,并赐临慰,不胜哀感。”又再拜。宾答拜,又相向哭尽哀。宾先止,寛譬主人曰:“修短有数,痛毒奈何。愿抑孝思,俯从礼制。”乃揖而出。主人哭而入。护丧送至厅事,茶汤而退。主人以下止哭。若亡者官尊即云薨逝,稍尊即云捐馆,生者官尊则云奄弃荣养,存亡俱无官即云色养,若尊长拜賔,礼亦同此,惟其辞各如启状之式,见卷末。)

闻丧奔丧

始闻亲丧哭

(亲谓父母也。以哭答使者,又哭尽哀,问故。)

易服

(裂布为四脚,白布衫,绳带,麻屦。)

遂行

(日行百里,不以夜行,虽哀戚犹辟害也。)

道中哀至则哭

(哭避市邑喧繁之处。司马公曰:“今人奔丧及从柩行者,遇城邑则哭,过则止,是饰诈之道也。”)

望其州境,其县境,其城,其家皆哭

(家不在城则望其乡哭。)

入门诣柩前再拜,再变服,就位哭

(初变服如初丧,柩东西面,坐哭尽哀,又变服如小歛,亦如之。)

後四日成服

(与家人相吊。宾至,拜之如初。)

若未得行则为位不奠

(设椅子一枚,以代尸柩,左右前後设位,哭如仪,但不设奠。若丧侧无子孙则此中设奠如仪。)

变服

(亦以闻後之第四日。)

在道至家皆如上仪

(若丧侧无子孙则在道朝夕为位,设奠,至家但不变服,其相吊拜宾如仪。)

若既葬则先之墓哭拜

(之墓者,望墓哭,至墓哭,拜如在家之仪。未成服者变服於墓,归家诣灵座前哭拜。四日成服如仪。已成服者亦然,但不变服。)

齐衰以下闻丧为位而哭

(尊长於正堂卑幼於别室。司马公曰:“今人皆择日举哀。凡悲哀之至,在初闻丧即当哭之,何暇择日?但法令有不得於州县公廨举哀之文,则在官者当哭於侩舎,其它皆哭於本家可也。”)

若奔丧则至家成服

(奔丧者释去华盛之服,装办即行,既至齐衰,望乡而哭。大功望门而哭,小功以下至门而哭。入门诣柩前哭,再拜成服,就位哭吊如仪。)

若不奔丧则四日成服

(不奔丧者齐衰三日中,朝夕为位会哭。四日之朝成服,亦如之。大功以下始闻丧为位,会哭,四日成服,亦如之。皆毎月朔为位会哭,月数既满,次月之朔乃为位会哭而除之。其间哀至则哭可也。)

治葬

三月而葬,前期择地之可葬

(司马公曰:“古者天子七月,诸侯五月,大夫三月,士逾月而葬。今五服年月,敕王公以下皆三月而葬。然世俗信葬师之说,既择年月日时,又择山水形势以为子孙贫富贵贱贤愚夀夭尽繋於此,而其为术又多不同,争论纷纭无时可决,至有终身不葬,或累世不葬,或子孙衰替忘失处所,遂弃捐不葬者,正使殡葬实能致人祸福,为子孙者亦岂忍使其亲臭腐暴露而自求其利耶?悖礼伤义无过於此!然孝子之心虑患深逺,恐浅则为人所抇,深则湿润速朽,故必求土厚小深之地而葬之,所以不可不择也。”或曰,家贫乡逺不能归葬则如之何?公曰:“子游问丧具,夫子曰:…称家之有亡。?子游曰:…有亡乌乎齐??夫子曰:…有,无过礼。苟亡矣,歛手足形,还葬悬棺而窆,人岂有非之者哉??昔亷范千里负丧,郭平自卖营墓,岂待丰富然後葬其亲哉?在礼,未葬不变服,食粥,居庐,寝苫枕块,葢闵亲之未有所归,故寝食不安。奈何舎之出逰,食稻衣锦,不知其何以为心哉?世人又有逰宦没於逺方,子孙火焚其柩,收烬归葬者,夫孝子爱亲之肌体,故歛而藏之,残毁它人之尸,在律犹严。况子孙乃悖谬如此!其始盖出於 胡之俗,浸染中华,行之既乆,习以为常。见者恬然曾莫之怪,岂不哀哉!延陵季子适齐,其子死,葬於嬴博之间。孔子以为合礼。必也不能归葬,葬於其地可也。岂不犹愈於焚之哉?”抇音骨。恶音乌。齐,子细切。窆,彼歛反。程子曰:“卜其宅兆,卜其地之羙恶也。非阴阳家所谓祸福者也。地之羙则其神灵安,其子孙盛。若培壅其根而枝叶茂,理固然矣。地之恶者则反是。然则曷谓地之羙者?土色之光润,草木之茂盛,乃其騐也。父祖子孙同气,彼安则此安,彼危则此危,亦其理也。而拘忌者惑以择地之方位,

简述中国古代礼服

《中国文化通论》课程论文 简述中国古代礼服 院(系)别文化管理学院 专业制片管理 班级2班 姓名张斌驰 学号 20110426229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2012年12月

简述中国古代礼服 近年来媒体对汉服复兴的报道,大多侧重于展现汉服在传统节日或礼仪活动上的穿着,实际上那些服饰是汉服中的礼服。因为是在重大节日、特殊场合或仪式上穿着,所以,这样的汉服礼服并不以日常穿着和活动方便为目的,体现出的是优雅、大气、华美的特点。实际上很多人一些人对汉服存在误解,就是将汉服中的礼服与常服混为一谈。 汉服是汉民族传承四千多年的传统民族服装,是四书五经中的冠服系统,以儒教圣经《诗经》、《尚书》、《周礼》、《礼记》、《易经》、《春秋》、大唐《开元礼》、二十四史舆服志和其他经史子集为基础继承下来的礼仪文化的必要组成。汉服体系展现了华夏文明的等级文化、亲属文化、政治文化、重嫡轻庶、重长轻幼以及儒家的仁义思想。在中国古代的宗法文化背景下,服饰具有昭名分、辨等威、别贵贱的作用,为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的礼服。除去国家大事的礼仪,普通汉人的家礼包括冠婚丧祭四礼。四书五经对汉服礼服有详细的描述。本文以冠婚丧祭四礼分别介绍汉服礼服 一、冠礼和笄礼 冠礼,是华夏民族嘉礼的一种,是古代中国汉族男性的成年礼。冠礼表示男女青年至一定年龄,性已经成熟,可以婚嫁,并从此作为氏族的一个成年人,参加各项活动。成年礼(也称成丁礼)由氏族长辈依据传统为青年人举行一定的仪式,才能获得承认。 冠礼是华夏礼仪制度之首,,是对汉人进行礼教的开始。周朝士大夫年及二十行冠礼,王公年及十五而冠。《礼记·冠义》曰:“已冠而志之,成人之道也”。而根据《通典》、《明集礼》等礼典的记载,历代建立了从天子至士庶,各阶层不同的冠礼冠服制度。这里以周代士冠礼的冠服和礼器举例: 《仪礼·士冠礼》冠服 1、冠者初服:采衣、紒。采衣,大概深衣制,采缘(据深衣,太父母、父母皆在,纯缋,即此意也。)一说,朱红色缘。梳双丫髻,用带系起。 2、冠者加冠前:缁纚、笄。纚黑色,宽终幅(古制布幅二尺二寸,约今50厘米),长六尺。笄长尺二寸。 3、冠者一加:玄端。根据父亲身份,用玄裳、黄裳或杂裳。缁带、爵鞸。冠缁布冠,用缺项固定,加青组缨。用黑屦,青色絇(鞋头装饰,有空可串鞋带)繶(鞋底边饰)纯(鞋口边饰),边饰半寸。 4、冠者再加:皮弁服。素积(素衣、素裳),用白缁布为之。素鞸、缁带。皮弁用白鹿皮,加白色笄。配白屦,缁絇繶纯,边饰半寸。 5、冠者三加:爵弁服。丝制玄衣,纁裳,缁带,韎鞈(赤黄色蔽膝)。爵弁外玄里红,加笄,加缁色纁边的纮。纁屦,黑絇繶纯,边饰半寸。 笄礼是汉女的成人礼,即挽发脑后做髻,以簪绾之。郑玄注《仪礼·士冠礼》曰:“笄女之礼犹冠男也,使主妇女宾执其礼”。已许嫁的汉女在15岁举行笄礼,未许嫁则二十岁再举行。按《宋史·礼志》载,宋朝公主的笄礼仿庶子冠礼由皇帝三加冠服:初加冠笄,再加冠朶,三加九翬四凤冠。 笄礼服制: 1、采衣:采衣即未行礼之前穿的童子服。根据冠礼的资料:样式是短褂裤,缁(黑)布为衣,朱红色的锦边——不知道女童是不是也是黑色?但建议可以穿明丽一些的色彩。穿普通的布鞋。梳双鬟髻。

中国古代成人礼

中国古代成人礼 古代中国华夏族的成年礼:男子行冠礼(一般二十岁),女子行笄礼(一般十五岁)。这个传统从西周一直延续到明朝,而我国秦代时已有了较为完备的记述,文献记载分为冠礼和笄礼,最初在上层社会流行,后来向民间延伸。由最初的繁缛复杂逐渐简化,以至于今天已经被人们所遗忘,而只在个别地区保留着一些记忆碎片。我以为这不可谓不是我们文化传承中的一大损失。洞头这种传承相对活态的七夕成人节习俗可谓古代成人礼的活化石,有着一种“吹尽黄沙始见金”的价值和特别重要的借古开今的借鉴意义。近些年,随着国人文化自觉意识的觉醒,恢复和重建成人礼的呼声日渐高涨。 冠礼是成年礼的一种高级和代表性形式,也可以说是对成年人婚姻资格的一种道德审查。即定日期。定在成人者生日(公历农历皆可)或对其有重要意义的日子。不过春节、中秋,家人团聚的日子,不宜请人来参加;清明主祭祀,主题不相符,家庙无法两用。冠礼即是跨入成年人行列的男子加冠礼仪。《礼记》云:“夫礼,始于冠”、“男子二十,冠而字”。对于冠礼非行不可,《礼记》的解释是:“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故冠而后服备,服备而后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已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照这么说,不懂礼义的就不是人了,不行冠礼,则一生难以“成人”。冠礼从氏族社会盛行的成丁礼演变而来,一直延续至明代。具体的仪式是由受礼者在宗庙中将头发盘起来,戴上礼帽。由于要穿戴的服饰很多,包括冠中、帽子、幞头、衣衫、革带、鞋靴等,于是分为3道重要程序,分3次将不同材料制成、代表不同含义的帽子一一戴上。“三加”之后,还要由父亲或其他长辈、宾客在本名之外另起一个“字”,只有“冠而字”的男子,才具备日后择偶成婚的资格。 与男子的冠礼相对,女子的成年礼叫笄礼,也叫加笄,在15岁时举行,就是由女孩的家长替她把头发盘结起来,加上一根簪子;改变发式表示从此结束少女时代,可以嫁人了。 中国传统文化向来讲究对天地自然的感恩敬畏和对社会伦理的遵从。这种朴素的敬畏与感恩能够约束人们的行为,让人们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摒弃什么该追求什么。尽管谁也没有见过七仙女,但是大自然中种种神秘现象和生活里的种种奇迹,使人们认识到人的力量之渺小。而人们虔诚的对宇宙自然的感恩和敬畏最终表现在对世间万物的关怀。虽然随着人类探月工程和航天技术的发展,七仙女在人们心目中的印象变得越来越模糊,但源于百姓内心深处的那种柔软情愫却并没有消失。 习俗是人们在长期的集体生活中逐渐形成并共同认可和遵守的习惯。社会中的每个成员的一举一动都会自觉不自觉地受到习俗的约束和熏陶,这种习俗也许没有明文规定,但社会习俗和社会伦理构成了人与人的价值认同和社会的舆论导向,是维系族群和社会稳定的精神纽带。当代社会,那些古老的乡规民约伦理仪式依然不能简单地被取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仍然需要优秀民俗传统的涵养。 从古至今,人类社会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回报父母的亲情和养育之恩是我们生活亘古不变的主题。在洞头,祖先崇拜与忠孝传家通过七夕成人节已使传统文化深入人心,每个孩子从出生就在一年一度的七夕习俗里播下了感恩和成长的种子,而这粒种子一定会在传统文化的滋润中成长成才。我想,如果其他地方也能借鉴洞头这种既古老又富有时代特色的成人礼,无疑会使我们青少年的精神境界在浓郁的传统文化氛围中走向成熟与强健,并带着强大的正能量去追求创新与超越,不断塑造精彩完美的人生。

中国古代冠礼的道德意蕴

摘要:中国自古就有“礼仪之邦”之称,礼作为一种伦理制度,一直支配着传统社会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观念,并起着化民成德的作用。有“礼之始”之称的冠礼在古代中国地位非常重要,它在帮助个体顺利跨越人生的不同阶段的同时又引导其进入礼的社会语境。冠礼是以仪式为载体的“成德之教”,通过具体而生动的礼仪活动来启发和教育个体,为社会培养合格的社会成员。冠礼具体仪节所蕴涵的道德精神,今天依然值得我们重视。 关键词:冠礼;道德意蕴;礼仪。 中国自古就有“礼仪之邦”之称,礼作为一种伦理制度,一直支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观念,并起着化民成德的作用。正如国学大师柳诒徵在其《国史要义·史原》中所说:“伦理者,礼之本也,仪节者,礼之文也。”可见,伦理道德是礼的根本精神,各种具体的仪节是礼的外在形式。仪节与伦理道德是“形”与“神”的关系,它们彼此相互依存,那些看似繁复而琐碎的仪节其实是古人精致而意味深远的文化设计,其中蕴涵着极强的道德意蕴,失去了具体的仪节与礼仪活动,礼的道德精神则无从展现。有“礼之始”之称的冠礼在古代中国地位非常重要,是嘉礼中重要的典礼,它在帮助个体顺利跨越人生的不同阶段的同时又引导其进入礼的社会语境,正所谓“二十而冠,始学礼”。通过具体而生动的礼仪活动来启发和教育个体,为社会培养合格的社会成员。本文拟通过对冠礼的具体仪节的叙述来分析冠礼所蕴涵的道德象征意义和道德教育功能。 一冠礼的主要程式。 仪式总是通过语言与身体的程式化动作来完成的,冠礼主要由给冠者加冠、取字以及以成人身份进行社会交往等一系列具有象征意义的仪节、礼辞以及身体的程序化动作所组成。根据《仪礼·士冠礼》及《礼记·冠义》,士阶层以上的贵族男子到20岁时,家庭要在宗庙中为之举行冠礼,冠礼的具体程序和主要内容大致如下: 1.筮日、戒(告)宾、筮宾、宿(请)宾及赞冠者。 冠礼是古代社会的“成人礼”,是古代贵族青年必经的重要生命礼仪,只有行过冠礼后的人才被社会承认,古人对它非常重视。凡是重要事情,古人都先要卜问吉凶,然后根据占卜结果行事,所以行冠礼之前,要用占筮来决定举行冠礼的日期及来宾。《礼记·冠义》云:“古者冠礼筮日、筮宾,所以敬冠事,敬冠事,所以重礼,重礼,所以为国本也。”主人(冠者之父)请筮人在庙门前占筮,筮人通过蓍草茎占筮来决定行冠礼的日期,这叫“筮日”。确定举行冠礼的日期后,冠者之父或兄到宾家(主人的僚友)邀请并告知行冠礼的日期,称为“戒宾”。在举行冠礼前的第三天通过占筮选定为冠者加冠的主宾,主宾选定后,主人前往邀请,称为“宿宾”。最后主人再用同样的礼仪为主宾选择一位助手,即帮助主宾行冠礼的人,称为“赞冠者”。加冠地点选在祖庙。这一切都表明冠礼是一项极为隆重的仪式活动。 2.为期。为期,就是约定举行冠礼的具体时间。 参加冠礼的主要人员确定后,在举行冠礼的前一天黄昏,主人集合将冠者的众兄弟在庙门外与有司及摈者(有司中佐助主人行礼事的人)约定翌日举行冠礼的具体时间。 3.冠日陈设服器、主人及以下即位。加冠的当日清早,主人要陈设冠礼过程中所需要的

中国古代祭礼与冠礼

古代家礼 一祭礼 重视对祖先的祭祀,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特点。这一特点的形成,大体基于两方面的原因。其一,中国古代的人们认为,人死后灵魂不灭,故而后代对祖先应事死如事生。其二,中国古代的人们一直推崇孝道,虔诚地祭祀考、妣bǐ即已故的父、母,以及历代祖先,定时向他们奉献食物,便是孝的具体体现。在商代,贵族们已依据繁杂的礼节来祭祀祖先。到周代,周天子、诸侯、大夫和适士(上士。古代官阶之一。其地位次于下大夫,高于中士。一般由大宗世嫡者担任。《礼记〃祭法》: “适士二庙一坛。”xx: “适士,xx也。”xx集解: “愚谓适士,谓大宗世适为士者也。”《周礼〃天官〃序官》“宰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清孙诒让正义: “凡诸官上士,《王制》谓之元士,又谓之适士;中下士又谓之官师。”清夏炘《学礼管释〃释祔》: “礼,大夫三庙,适士二庙,三庙者上及曾祖,二庙者祖考而已。”一说,指诸侯所荐仕于天子之士和诸侯之士有功而王朝颁授爵命者。宋张载《正蒙〃王禘》: “适士,疑诸侯荐於天子之士及王朝爵命之通名。”清王夫之《张子正蒙注〃王禘》: “诸侯所荐仕於天子而受王命为士者,与诸侯之士有功而王命之者,皆曰适士。适士,对庶士之称。”)都建立宗庙,其中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适士二庙。对祖先的祭祀活动,便在宗庙中举行。庶士(官府小吏。《国语〃鲁语下》: “自庶士以下,皆xx。”xx注: “庶士,下士也。”《礼记〃祭法》:

“庶士、庶人xx,死曰鬼。”xx疏: “庶士,府史之属。”《汉书〃王莽传中》: “更名秩,百石曰庶士。”)、庶人没有资格建立宗庙,只能“祭于寝”,即在住处的厅堂中祭祀祖先。祭祀时,卿大夫可用“少牢”,即一羊、一豕,即比“太牢”少一头牛。士和庶人可用一豕。先秦时,祭祀祖先,都要立“尸”,即通过卜筮来选择一位代替祖先、坐在祖先座位上来接受祭祀、享用祭品的活人。立“尸”的原因。按汉代大儒郑玄的解释,是因为“孝子之祭,不见亲之形象,心无所系,立尸而主意焉”。“尸”一般由孙辈充任,祭男用男尸,祭女用女尸。男尸须符合同姓、嫡出、父亲已去世等条件,女尸须是异姓者,通常由孙媳妇充任。在祭祖过程中,便要向“尸”行九饭三献等礼。虽然成语“尸位素餐”的含义与祭祀无关,但其产生当与先秦时“尸”在祭祀过程中坐食美餐有一定的关系。 秦代以降,在中原地区举行祭礼时不再由“尸”来代替亡灵,而是改用木制的神主。各级官员大多可以建造家庙,士人和庶人则仍“祭于寝”。唐末与五代,社会发生大动荡,昔年显赫的王孙公子流落街头,而出自蓬门筚(bì用竹子编成的篱笆)户的贫家子弟却在朝堂上出将入相。由于皇朝迅速兴替,士大夫很少能世袭爵位,因而缺乏建造和维持家庙的经济力量。尽管北宋时宋仁宗允许文武官员“依旧式立家庙”,但几乎无人响应。于是,庶人们在“影堂(寺庙道观供奉佛祖、尊师真影之所)”中祭祖的方式,受到了士大夫的关注。这些庶人在家中的正寝即正厅中悬挂祖先的遗像,并在遗像前举行祭祀仪式,故而这些正寝便被称作影堂。此时的士大夫们就择一厅堂专作影堂,无事时关闭,从而化繁为简,以影堂取代了家庙。 鉴于这种情况,司马光依据周代士庶的祭礼,在他的著作《书仪》中拟订了关于影堂的制度。 到南宋时,朱熹发展、完善了司马光的影堂制度、在《家礼》中确立了祠堂祭祀的礼仪。此后的近千年间,各家族遵行的祭礼便基本沿袭了《朱子家礼》中的规定。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特殊产物,祠堂至迟出现于汉代,并非始见于南宋。不过,直至南宋初期,祠堂或建于墓地,或用以纪念名宦、名贤。唐代的杜甫

古代行礼方式

【家祭】古人在家庙内祭祀祖先或家族守护神的礼仪。唐代即有专人制订家祭礼仪,相沿施行。宋代陆游《示儿》诗中有这么两句:“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朝仪】古代帝王临朝的典礼。按规定:天子面向南,三公面向北以东为上,孤面向东以北为上,卿大夫面向西以北为上,王族在路门右侧,面向南以东为上,大仆大右及大仆的属官在路门左侧,面向南以西为上。朝仪之位已定,天子和臣子行揖礼,礼毕退朝。后世也称人臣朝君之礼仪为“朝仪”。 【朝聘】古代宾礼之一。为诸侯定期朝见天子的礼制。诸侯朝见天子有三种形式:每年派大夫朝见天子称为“小聘”;每隔三年派卿朝见天子为“大聘”;每隔五年亲自朝见天子为“朝”。 【朝觐】古代宾礼之一。为周代诸侯朝见天子的礼制。诸侯朝见天子,“春见曰朝,秋见曰觐”,此为定期朝见。春秋两季朝见天子,合称为朝觐。 【揖让】一指古代宾主相见的礼节。揖让之礼按尊卑分为三种,称为三揖:一为土揖,专用于没有婚姻关系的异姓,行礼时推手微向下;二为时揖,专用于有婚姻关系的异姓,行礼时推手平而致于前;三为天揖,专用于同姓宾客,行礼时推手微向上。一指禅让,即让位于比自己更贤能的人。 【长揖】这是古时不分尊卑的相见礼,拱手高举,自上而下。 【拱】古代的一种相见礼,两手在胸前相合表示敬意。《论语·微子》中有这样的记载:“子路拱而立。” 【顿首】古时一种拜礼,为“九拜”之一,俗称叩头。行礼时,头碰地即起。因其头接触地面时间短暂,故称顿首。通常用于下对上及平辈间的敬礼,如官僚间的拜迎、拜送,民间的拜贺、拜望、拜别等。也常用于书信中的起头或末尾,如

丘迟《与陈伯之书》:“迟顿首。陈将军足下无恙,幸甚幸甚……丘迟顿首。” 【稽首】古代的拜礼,为“九拜”之一。行礼时,施礼者屈膝跪地,左手按右手,拱手于地,头也缓缓至于地。头至地须停留一段时间,手在膝前,头在手后。这是九拜中最隆重的拜礼,常为臣子拜见君王时所用。后来,子拜父,拜天拜神,新婚夫妇拜天地父母,拜祖拜庙,拜师,拜墓等,也都用此大礼。 【九拜】我国古代特有的向对方表示崇高敬意的跪拜礼。《周礼》谓“九拜”:“一曰稽首,二曰顿首,三日空首,四曰振动,五日吉拜,六日凶拜,七日奇拜,八日褒拜,九曰肃拜。”这是不同等级、不同身份的社会成员,在不同场合所使用的规定礼仪。 【跪】两膝着地,挺直身子,臀不沾脚跟,以示庄重。如《廉颇蔺相如列传》:“于是相如前进瓿,因跪请秦王。” 【坐】古代席地而坐,坐时两膝着地,臀部贴于脚跟。为了表示对人尊重,坐法颇有讲究:“虚坐尽后,食坐尽前。”“尽后”是尽量让身体坐后一点,以表谦恭;“尽前”是尽量把身体往前挪,以免饮食污染坐席而对人不敬。 【座次】古时官场座次尊卑有别,十分严格。官高为尊居上位,官低为卑处下位。古人尚右,以右为尊,“左迁”即表示贬官。《廉颇蔺相如列传》:“以相如功大,拜为上卿,位在廉颇之右。”古代建筑通常是堂室结构,前堂后室。在堂上举行的礼节活动是南向为尊。皇帝聚会群臣,他的座位一定是坐北向南的。因此,古人常把称王称帝叫做“南面”,称臣叫做“北面”。室东西长而南北窄,因此室内最尊的座次是坐西面东,其次是坐北向南,再次是坐南面北,最卑是坐东面西。《鸿门宴》中有这样几句:“项王、项伯东向坐,亚父南向坐,……沛公北向坐,张良西向侍。”项王座次最尊,张良座次最卑。 【席次】古代宴会席次,尊卑很有讲究。一般筵席用的是八仙桌,桌朝大门,其

谈谈中国古代生活礼仪

谈谈中国古代礼仪 中国历来被称为“礼义之邦”。礼仪在中国社会的政治文化生活中 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古代所谓礼仪,包括的范围非常广泛,诸如政治 体制、朝廷法典、天地鬼神祭祀、水旱灾害祈禳、学校科举、军队征 战、行政区域划分、房舍陵墓营造,乃至衣食住行、婚丧嫁娶、言谈举止,无不与礼仪有关,它几乎是一个囊括了国家政治、经济、军事、文 化一切典章制度以及个人的伦理道德修养、行为准则规范的庞大的概 念。直到近代后,礼仪的范畴才逐渐缩小,现在则一般只有礼节和仪式 的意思。礼仪即礼节与仪式。中国古代有“五礼”之说,祭祀之事为吉礼,冠婚之事为嘉礼,宾客之事为宾礼,军旅之事为军礼,丧葬之事为 凶礼。民俗界认为礼仪包括生、冠、婚、丧四种人生礼仪。实际上礼仪 可分为政治与生活两大部类。政治类包括祭天、祭地、宗庙之祭,祭先 师先圣、尊师乡饮酒礼、相见礼、军礼等。生活类礼仪的起源,按荀子 的说法有“三本”即“天地生之本”,“先祖者类之本”,“君师者治 之本”。下面就与我们平常生活联系最紧密的生活礼仪进行解析。 1、 诞生礼 从妇女未孕时的求子到婴儿周岁,一切礼仪都围绕着长命的主题。 高禖之祭即是乞子礼仪。此时,设坛于南郊,后妃九嫔都参加。汉魏时 皆有高禖之祭,唐宋时制定了高禖之祀的礼仪,金代高禖祭青帝,在皇 城东永安门北建木制方台,台下设高禖神位。清代无高禖之祭,却有与 之意义相同的“换索”仪式。诞生礼自古就有重男轻女的倾向。诞生礼 还包括“三朝”、“满月”、“百日”、“周岁”等。“三朝”是婴儿 降生三日时接受各方面的贺礼。“满月”在婴儿满一个月时剃胎 发。“百日”时行认舅礼,命名礼。“周岁”时行抓周礼,以预测小儿 一生命运、事业吉凶。 2、 成年礼 也叫冠礼,是跨入成年人行列的男子加冠礼仪。冠礼从氏族社会盛行的 男女青年发育成熟时参加的成丁礼演变而来。汉代沿袭周代冠礼制度。 魏晋时,加冠开始用音乐伴奏。唐宋元明都实行冠礼,清代废止。中国 少数民族不少地区至今还保留着古老的成年礼,如拔牙、染牙、穿裙、 穿裤、盘发髻等仪式。冠礼和笄礼 古代的成年礼本意是为了禁止与未成年的异性通婚。冠礼是成年礼的一 种高级和代表性形式,也可以说是对成年人婚姻资格的一种道德审查。 冠礼即是跨入成年人行列的男子加冠礼仪。《礼记》云:“夫礼,始于冠”、“男子二十,冠而字”。对于冠礼非行不可,不行冠礼,则一生 难以“成人”。 冠礼从氏族社会盛行的成丁礼演变而来,一直延续

7、头衣与冠礼

头衣与冠礼 朱筱新 中国古今的社会生活差异很大,这些差异表现在诸多方面。其中,“衣”的概念就是一个很典型的实例。 古代所说的“衣”,是泛指从头到脚的全部装束。为了区别不同部位和作用的“衣”,人们便常在“衣”前在冠以一个词,如头衣、体衣、足衣等。 头衣,又称元衣,顾名思义,它是指覆盖在头上的装束,即帽子。其还有许多具体的名称,如冠、冕、弁、帻等。 “冠”既是各种头衣的总称,也专指贵族男子所戴的帽 子,主要用于束拢住头发。古时的“冠”,形制很简单。它 一般是由冠圈、冠梁两部分组成。冠圈套在发髻上,冠梁从 前到后,压住头发。冠圈的两侧各有一条丝带,便于在下巴 处系结,以使冠稳固地戴在头上。在冠的基础上,还衍生出 许多名目的冠,如通天冠、进贤冠、远游冠等。(图1) “冕”在古代是贵族配戴的用于祭祀的头衣。“冕,大 夫以上冠也。”(《说文解字》)它是由冠、冕板、冕旒等几部图1通天冠 分组成的。 “弁”是古代贵族配戴的一种比较尊贵的礼服帽 子,有皮弁、爵弁等。(图2) “帻”,又称帻头、帻巾,是平民百姓日常配戴的 头衣。这种头衣是罩在头部发髻上的一块方巾,要一 直覆盖到前额。(图3)不过,帻的颜 色在不同历史时期或朝代是不一致 的。先秦时期,百姓多以黑帻覆头,图2 弁 故有“黔首”之称。古代一些朝代爆发的农民起义,如 黄巾军、红巾军等,就是用黄色、红色帻巾覆头,以区别官军。 头衣在中国古代社会中,被视为是很神圣的装束,常代表一个人的尊严。按照礼仪制度的规定,凡成年男子必须戴冠。图3 帻头若应该戴而未戴头衣,或轻易摘去头衣,都会被视为无礼。即所谓“君子死,冠不免。”(《左传·哀公十五年》) 我国自古以来,社会普遍认为步入成年是一个人一生的新起点和转折点。从此以后,他就将进入社会,学会自己的生活,更需要逐步懂得为人处世的原则和方法。所以子女长大成人,多被视为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在古代社会中,当子女长到成人的年龄时,还要为他(她)举行专门的成年典礼。 古代男子年满二十岁(虚岁)时,要举行“冠礼”,即加冠以示成年。古代的女子也有自己的成年典礼,是在十五岁(虚岁)时举行。届时将其头发盘起,再插入笄(簪子)加以固定,以示其成年,故称“笄礼”。只是由于我国古代社会盛行“男尊女卑”的思想,所以笄礼仪式远不及冠礼隆重。 举行冠礼的场所,均选择在宗庙。这是因为宗庙里供奉着祖先和先人们的牌位,在此举行冠礼,意在告诉故去的亲人,家族内又有一位后代长大成人。 冠礼的主持者是即将接受冠者的父亲。在举行冠礼前,受冠者的父亲要先进行占卜,以确定行礼的时间和参加儿子冠礼的来宾。而后就将举行冠礼的日期一一告知所邀请的来宾。

中国古代礼制与礼俗

中国古代礼制与礼俗 一、礼的内容、作用和分类:广义上的礼有礼、仪之分。仪是行礼的程序、 方法和细节;礼是仪式体现的内在精神。 礼强调社会各个等级的贵贱尊卑,是维护社会等级的有力工具。中国古代的礼制,构建了礼的基本精神“亲亲”、“尊尊”。 儒经中有:《周礼〉、《仪礼〉、《礼记〉三部与礼制有关。 古代礼可分为: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五大类。 吉礼,即祭祀的典礼。古人认为“国之大事,惟戎与祀”。 宗庙祭祀:天子用“会”;诸侯用“太牢”;卿用“特牛”;大夫用“少牢”;庶民用鱼。 先秦宗庙祭祀有:月祭、四时之祭、(“春曰礿,夏曰禘,秋曰尝,冬曰烝”)殷祭、(包括每五年举行一次的宗庙大祭;每三年举行一次的合祭诸神的 祫祭) 祭祀社稷:社,指土神;稷,指谷神。祭祀土神、谷神的地点叫社稷;祭祀的祭仪也叫社稷。 祭祀天地:最隆重的仪式是封禅,秦始皇、汉武帝、光武帝、唐高宗、唐玄宗、宋真宗等先后到泰山封禅。 民间祭祖与祭神并重。主要祭祀:财神(文财神,武财神赵公元帅)、观音菩萨、土地公公、灶君、关公、妈祖(林默娘)等。 凶礼:一般指丧葬礼仪。 古人临死时称“属纩”;招魂曰“复”;小敛、大敛(饭含)、殡、安葬。 丧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丁忧:官员父母去世,要辞官回乡守丧。 殉葬:活殉、杀殉;商朝以后改用“俑”代替人殉和杀殉。 丧葬形式:土葬、火葬、水葬、悬棺葬、天葬等。 嘉礼主要包括:冠礼、婚礼、宴享、立储礼等。 冠礼:《礼记曲礼》:“男子二十而冠,女子十五及笄”。加缁布冠,表示有治人之权;加皮弁,表示从此可以服兵役;加爵弁,表示有权参加祭祀。 婚礼:古代婚姻制度经历了:杂交婚—血族婚—亚血族婚—对偶婚—一夫一妻制的发展过程。 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中国古代传统礼仪和作用

中国古代传统礼仪起源和作用 礼仪培训不应该只限于形式上的礼貌,礼节,礼数,仪态,仪表仪容等规则和形态上的东西,而应该多去追究礼仪的渊源和它存在的文化背景,一言以蔽之,当代人为什么要学礼仪,为什么要传承礼乐文化呢? 我们在追究中国古代礼仪的起源和作用,常常会谈到中国的礼节与仪式,我们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中国礼仪在中国文化中起着“准法津”的作用。 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有五礼之说,祭祀之事为吉礼,冠婚之事为喜礼,宾客之事为宾礼,军旅之事为军礼,丧葬之事为凶礼。民俗界认为礼仪包括生、冠、婚、丧4种人生礼仪。实际上礼仪可分为政治与生活两大部类。政治类包括祭天、祭地、宗庙之祭,祭先师先圣、尊师乡饮酒礼、相见礼、军礼等。生活类包括五祀、高禖之祀、傩仪、诞生礼、冠礼、饮食礼仪、馈赠礼仪等。 礼仪的起源 按荀子的说法有“ 三本”即“ 天地生之本”,“先祖者类之本”,“ 君师者治之本” 。在礼仪中,丧礼的产生最早。丧礼于死者是安抚其鬼魂,于生者则成为分长幼尊卑、尽孝正人伦的礼仪。在礼仪的建立与实施过程中,孕育出了中国的宗法制(见中国宗法)。礼仪的本质是治人之道,是鬼神信仰的派生物,人们认为一切事物都有看不见的鬼神在操纵,履行礼仪即是向鬼神讨好求福。因此,礼仪源于鬼神信仰,也是鬼神信仰的一种特殊体现形式。“三礼”(《仪礼》、《礼记》、《周礼》)的出现标志礼仪发展的成熟阶段。宋代时,礼仪与封建伦理道德说教相融合,即礼仪与礼教相杂,成为实施礼教的得力工具之一。行礼为劝德服务,繁文缛节极尽其能。直到现代,礼仪才得到真正的改革。无论是国家政治生活的礼仪还是人民生活礼仪都改变成无鬼神论的新内容,从而成为现代文明礼仪。 古代政治礼仪 ①祭天。始于周代的祭天也叫郊祭,冬至之日在国都南郊圜丘举行。古人首先重视的是实体崇拜,对天的崇拜还体现在对月亮的崇拜及对星星的崇拜。所有这些具体崇拜,在达到一定数量之后,才抽象为对天的崇拜。周代人崇拜天,是从殷代出现“帝”崇拜发展而来的,最高统治者为天子,君权神授,祭天是为最高统治者服务的,因此,祭天盛行到清代才宣告结束。②祭地。夏

第一讲 中国古代的礼

第一讲中国古代的礼 第一节概述 ?一、礼仪的含义 ?《左传·昭公五年》:公如晋,自郊劳至于赠贿,无失礼。晋侯谓女叔齐曰:“鲁侯不亦善于礼乎?”对曰:“鲁侯焉知礼!”公曰:“何为?自郊劳至于赠贿,礼无违者,何故不知?”对曰:“是仪也,不可谓礼。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礼之本末将于此乎在,而屑屑焉习仪以亟。言善于礼,不亦远乎?” ?《说文解字》:“豐,行礼之器也。从豆,象形。” ?《说文》:“义,己之威义也。” ?段注:古者威仪字作义。仪者,度也。 礼的含义 ?广义的礼,指一个时代的典章制度,即包括政治、教化、刑法、官制等内容的各种典章制度。?狭义的礼,则专指人们(主要是贵族)的行为规范和各种典礼的仪节。 三礼 ?《周礼》侧重政治制度; ?《仪礼》侧重行为规范和具体仪节; ?《礼记》侧重阐明礼的作用和意义。 二、礼的作用 ?1、礼是人类自别于禽兽的标志 ?《礼记·冠义》:“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 ?自觉地用礼来区别于禽兽,这是人类自我意识的觉醒。 食礼 ?《礼记·曲礼》:“毋抟(tuán)饭,毋放饭,毋流歠(chuò),毋咤食,毋啮骨,毋反鱼肉,毋投与狗骨,毋固获,毋扬饭,饭黍毋以箸,毋嚃(tà)羹,毋絮羹,毋刺齿,毋歠醢。” 2、礼是文明与野蛮的区别 ?礼是中原文明的主要标志。 ?韩愈在《原道》中说:“孔子之作《春秋》也,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 3、礼是自然法则在人类社会的体现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记载了赵简子与子大叔的对话。子大叔说:“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 ?《礼记·乐记》:“礼者,天地之序也。” 4、礼是统治秩序 ?《说苑·修文》记载,齐国的晏子说:“君子无礼,是庶人也;庶人无礼,是禽兽也。礼者,

浅谈中国古代礼仪

浅谈中国古代礼仪 本文是关于浅谈中国古代礼仪,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浅谈中国古代礼仪 中国古代有“五礼”之说,祭祀之事为吉礼,冠婚之事为嘉礼,宾客之事为宾礼,军旅之事为军礼,丧葬之事为凶礼。民俗界认为礼仪包括生、冠、婚、丧四种人生礼仪。实际上礼仪可分为政治与生活两大部类。 政治类包括祭天、祭地、宗庙之祭,祭先师先圣、尊师乡饮酒礼、相见礼、军礼等。生活类礼仪的起源,按荀子的说法有“三本”即“天地生之本”,“先祖者类之本”,“君师者治之本”。在礼仪中,丧礼的产生最早。丧礼于死者是安抚其鬼魂,于生者则成为分长幼尊卑、尽孝正人伦的礼仪。 在礼仪的建立与实施过程中,孕育出了中国的宗法制(见中国宗法)礼仪的本质是治人之道,是鬼神信仰的派生物。人们认为一切事物都有看不见的鬼神在操纵,履行礼仪即是向鬼神讨好求福。因此,礼仪起源于鬼神信仰,也是鬼神信仰的一种特殊体现形式。 “三礼”(《仪礼》、《礼记》、《周礼》)的出现标志着礼仪发展的成熟阶段。宋代时,礼仪与封建伦理道德说教相融合,即礼仪与礼教相杂,成为实施礼教的得力工具之一。行礼为劝德服务,繁文缛节极尽其能。 【家祭】古人在家庙内祭祀祖先或家族守护神的礼仪。唐代即有专人制订家祭礼仪,相沿施行。宋代陆游《示儿》诗中有这么两句:“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朝仪】古代帝王临朝的典礼。按规定:天子面向南,三公面向北以东为上,孤面向东以北为上,卿大夫面向西以北为上,王族在路门右侧,面向南以东为上,大仆大右及大仆的属官在路门左侧,面向南以西为上。朝仪之位已定,天子和臣子行揖礼,礼毕退朝。后世也称人臣朝君之礼仪为“朝仪”。 【朝聘】古代宾礼之一。为诸侯定期朝见天子的礼制。诸侯朝见天子有三种形式:每年派大夫朝见天子称为“小聘”;每隔三年派卿朝见天子为“大聘”;每隔五年亲自朝见天子为“朝”。

中国古代的礼制和宗法

中国古代的礼制和宗法 一、礼的概念和内容 礼是古人为社会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规定以及贯穿其间的思想概念和他们共同遵循的礼节仪式。 各个时代或地区的礼是有差异的,这种差异跟社会与文化的发展演变有密切的关系。 目前能够研究的礼制,最早只能上溯到周代。周人的礼是后代礼制的渊源。 传统的观点认为礼分“五礼”,即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见《周礼·大宗伯》章) 后代研究《周礼》且比较著名的著作有: ①宋·张大亨《春秋五礼例宗》,将“春秋”经传所记事迹分属五礼。 ②元·吴澄《春秋纂言》,体例同上。 ③明·石光霁《春秋钩玄》,体例同上。 ④清·姚彦渠《春秋会要》,体例同上。 ⑤清·秦蕙田《五礼通考》,以五礼通论古代礼制,内容最为详赡(shàn)。 五礼分述如下: ①吉礼,就是祭祀的典礼。祭祀是国之大事,所以列为五礼之首。祭祀的对象可以是上帝祖先,也可以是日月星辰、山川林泽、风雨雷电、神鬼怪魔等等。 ②凶礼,一般理解是指丧葬。除此之外,还应包括对饥馑、战乱等天灾人祸的哀吊。 ③军礼,指战事和与战事有关的活动,如校阅、田猎、出师、献捷、献俘、筑城等需要大量人力的活动。 ④宾礼,指诸侯对王朝的朝见、各诸侯之间的聘问和会盟等。 ⑤嘉礼,内容较为复杂,婚礼、冠礼、飨宴、立储、庆贺、交游等都在此列。 早期的礼与法律、官制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许多政治、法律方面的规定都见于礼的内容。到了秦、汉以后,官制、法律等与礼的界限才逐渐分明起来,而礼就专指“仪式”了,与现代的观念趋于一致。 在阶级社会中,礼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礼规定了社会了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区分,规定了社会各个等级的尊卑贵贱,因而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如《礼记·曲礼上》:“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庶人贫苦,整日从事农业劳动,不能依照当时的礼制举行或参加各种典礼,所以礼制的内容就不能把他们包括在内。大夫是统治者,是贵族,如果有罪,有特殊的规定对待,刑法就不能把他们包括在内。所以,古代的礼是公开的不平等的。 礼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即礼是维护当时社会等级和统治阶级利益的有力工具。《礼记·坊记》:“制国不过千乘,都城不过百雉,家富不过百乘。”分封的诸侯国不可以有超过千乘的军力,城墙不可以有超过高一丈、长三百丈的规模,卿大夫之家不可以有超过百乘的财力。类似这样的许多规定,就是维护君主利益的等级堤防。 在《礼记·礼运篇》中,记载了孔子论礼的话: 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诗》曰:

第三届国学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论述题

论述题 1、六礼在我国古代有诸多释义,请举出任意一个并说明是哪六礼。 ①谓古代的冠礼﹑婚礼﹑丧礼﹑祭礼﹑乡饮酒和乡射礼﹑相见礼。 ②古代在确立婚姻过程中的六种礼仪﹐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③古享祭宗庙之礼有六:肆献祼﹑馈食﹑祠﹑禴﹑尝﹑烝。 ④诸侯朝见天子之礼有六,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覲,冬见曰遇,时见曰会,殷见曰同 2、作为儒家六经之一《仪礼》一书的主要内容就是记载周代所宣导和施行的仪节制度和行为规范。《仪礼》十七篇都是以范例的形式来讲述各种社会行为的礼节和仪式,对各种礼的参与人员、器物使用和仪节程式都有十分严格而具体的规定和说明。在这些繁复的礼节和仪式的背后,潜藏着礼的核心内容,即体现在宗法血缘关系之中的等级观念和宗法观念。《仪礼》十七篇中的具体内容主要可以分为八类礼节,请分条列出,并说明这些礼节所规范的行为的主要内容。 答案:冠以明成人,婚以和男女,丧以仁父子,祭以严鬼神,乡饮以和乡里,燕射以成宾主,聘食以成邦交,朝觐以辨上下。 3、《孟子》一书全面系统地反映了孟子及其学派的政治主张和思想学说。主要有三个方面。请概述这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并用《孟子》中具体的语句来举例说明每个方面的含义。 答案: 一是“仁政”、“王道”的政治主张。《孟子》中“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具有明显的民本色彩,并发挥孔子君臣关系相对论的观点,肯定臣下和人民具有反抗暴君的权利。 二是性善论。“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阐述了孟子人性本善的观点。 三是理想人格。孟子特别推崇“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精神,并且认为其理想人格的思想基础就是为了“义”敢于牺牲,“生亦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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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祭祀 ①祭天: 古文献记载,虞舜、夏禹时已有祭天的典礼,到了周代,“天”的观念逐渐代替了殷人所说的“上帝”、“帝”。天帝的形象被人格化,周王又有了“天子”的称谓。周王是作为天帝之子在人间统治人民的,他也要象侍奉父亲一样侍奉天帝。祀天就是对天帝的侍奉、享献的仪式。周代祭天的正祭是每年冬至之日在国都南郊圜丘举行。“圜丘祀天”与“方丘祭地”,都在郊外,所以也称为“郊祀”。圜丘是一座圆形的祭坛,古人认为天圆地方,圆形正是天的形象,圜同圆。祭祀之前,天子与百官都要斋戒并省视献神的牺牲和祭器。后代的祭天礼多依周礼制定。 ②祭地: 远古时已有对土地的崇拜,大地生长五谷,养育万物,犹如慈爱的母亲,因此,古代有“父天而母地”的说法。古文献记载土地神是“社”,祭礼叫“宜”。在殷商甲骨文里已有对社土的祭祀,还有大量的祭祀山岳河流的记录,主要目的是祈求农作物的丰收。 ③封禅: “封禅”,专指在泰山的天地祭祀。《史记·封禅书》正义曰:“此泰山上筑土为坛以祭天,报天之功,故曰封。此泰山下小山上除地,报地之功,故曰禅。”这就是“封泰山”、“禅梁父”(梁父是泰山下一座小山)。相传远古在泰山举行封禅典礼的有七十二家。历代好大喜功的帝王多将封禅作为一代盛典,给予特别的重视。行封禅礼的帝王有秦始皇、汉武帝、后汉光武帝、唐高宗、唐玄宗与宋真宗。 ④祭社稷: 祭祀社稷神在社稷坛。本来,社坛与稷坛是分立的,后来合而为一了。相传共工氏之子名勾龙,能平水土,被称为“后土”,即社神;厉山氏之子名农(一说名“柱”),能播殖百谷,被

当做稷神。商汤灭夏,以周人的始祖契(后稷)为稷神。祭祀社稷神,最切近功利的目的是祈谷,因此有“春祈秋报”之祭。春祈在社日(仲春之月吉日)举行,秋报在秋收后(孟冬之月吉日)举行,这是社稷的正祭。 ⑤祭宗庙: 宗庙的设置,与宗法制度密切相关,后代宗庙祭祀所沿用的制度,基本上还是周代的礼制。周人宗庙制度,一般认为: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合而为七。所谓昭、穆,是指宗庙中位次的排列,自始祖以下,父曰昭,子曰穆,按照世次递邅排列下去。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合而为五。大夫三庙,士一庙。祭祀用的食物,行礼后要分而食之,称为“餕”(jùn),是食鬼神之余的意思。牲肉(生曰脤,熟曰膰)分赠给参加祭祀的宾客或颁赐给同姓诸侯。 ⑥九拜: 古代行礼有“九拜”。《周礼·春官·太祝》:“辨九拜,一曰稽首,二曰顿首,三曰空首,四曰振动,五曰吉拜,六曰凶拜,七曰奇拜,八曰褒拜,九曰肃拜,以享右祭祀。”当然,祭祀并不是“九拜”并用。稽首是跪下后,两手着地,拜头至地,停留一段时间,是拜礼中最重者。顿首是引头至地,稍顿即起,是拜礼中次重者。空首是两手拱地,引头至手而不着地,是拜礼中较轻者。这三拜是正拜。振动,是两手相击,振动其身而拜。吉拜,是先拜而后稽颡,即将额头触地。凶拜,是先稽颡而后再拜,头触地时表情严肃。奇拜,先屈一膝而拜,又称“雅拜”。褒拜,是行拜礼后为回报他人行礼的再拜,也称“报拜”。肃拜,是拱手礼,并不下跪,俯身拱身行礼。推手为揖,引手为肃。其实也就是揖。这是军礼,军人身披甲胄,不便跪拜,所以用肃拜。其他几种拜礼都是正拜的变通。 宗庙祭祀拜祖先,郊祀拜天拜神,以及臣拜君,子拜父,学生拜老师,新婚夫妇拜天地、拜父母,都行稽首礼。平辈同级之间,拜迎拜送,拜望,拜谒,行顿首礼。对于卑者的稽首礼,

中国古代礼仪:成年礼

中国古代礼仪 1、了解中国古代礼仪 2、知道礼仪渗透到了古代生活的各个方面,礼仪规范了古代人们生活 3、知道什么是冠礼、婚礼、丧礼、祭礼。 教学过程 冠礼:冠,是帽子的意思,在这里用作动词,意思是戴帽子。 冠礼,是华夏民族嘉礼的一种。是古代中国汉族男性的成年礼。冠礼表示男女青年至一定年龄,性已经成熟,可以婚嫁,并从此作为氏族的一个成年人,参加各项活动。成年礼(也称成丁礼)由氏族长辈依据传统为青年人举行一定的仪式,才能获得承认。 冠礼,礼起源于原始社会,已有几千年的历史,汉族的冠礼具体浓郁的中国味,在汉字文化圈中最具有代表性。冠礼表示男女青年至一定年龄,性已经成熟,可以婚嫁,并从此作为氏族的一个成年人,参加各项活动。成年礼(也称成丁礼)由氏族长辈依据传统为青年人举行一定的仪式,才能获得承认。华夏族的成年礼,为男子冠礼,女子笄礼。经书记载,实行于周代。按周制,男子二十岁行冠礼,然天子诸侯为早日执掌国政,多提早行礼。传说周文王十二岁而冠,成王十五岁而冠。古代冠礼在宗庙内举行,日期为二月,冠前十天内,受冠者要先卜筮吉日,十日内无吉日,则筮选下一旬的吉日。然后将吉日告知亲友。及冠礼前三日,又用筮法选择主持冠礼的大宾,并选一位“赞冠”者协助冠礼仪式。行礼时,主人(一般是受冠者之父)、大宾及受冠者都穿礼服。先加缁布冠,次授以皮弁,最后授以爵弁。每次加冠毕,皆由大宾对受冠者读祝辞。祝辞大意谓:在这美好吉祥的日子,给你加上成年人的服饰;请放弃你少年儿童的志超,造就成年人的情操;保持威仪,培养美德;祝你万寿无疆,大福大禄。然后,受礼者拜见其母。再由大宾为他取字,周代通常取字称为“伯某甫”(伯、仲、叔、季,视排行而定)。然后主人送大宾至庙门外,敬酒,同时以束帛俪皮(帛五匹、鹿皮两张)作报酬,另外再馈赠牲肉。受冠者则改服礼帽礼服去拜见君,又执礼贽(野雉等)拜见乡大夫等。若父亲已殁,受冠者则需向父亲神主祭祀,表示在父亲前完成冠礼。祭后拜见伯、叔,然后飨食。此加冠、取字、拜见君长之礼,后世因时因地而有变化,民间自十五岁至二十岁举行,各地不一。清中期以后,多移至娶妇前数日或前一日举行。某些地区自宋代以来,仪式简易,不宴请宾客,仅在本家或自家范围内进行。《仪礼.士冠礼》贾公彦疏:“诸侯十二而冠也。若天子,亦与诸侯同,十二而冠......《大戴礼》云:‘文王十三生伯邑考’,《左传》云:‘冠而生子,礼也。’”又《仪礼.士冠礼》:“始加(冠)祝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弃尔幼字,顺尔成德。寿考惟祺,介尔景福。’再加曰:‘吉月令辰,乃申尔服,敬尔威仪,淑慎尔德。眉寿万年,永受胡福。’三加曰:‘以岁之正,以月之令。咸加尔服。兄弟具在,以成厥德,黄老无疆,受天之庆。’”宋朱熹《朱子语类》卷八九:“[冠礼]是自家屋里事,有甚难行?关了门,将巾冠与子弟戴,有甚难?” 婚礼: 婚礼是一种法律公证仪式或宗教仪式,用来庆祝一段婚姻的开始,代表结婚。在大部分的文化里,通常都会发展出一些结婚上的传统与习俗,其中有许多在现代社会中已经失去了其原始所象征的意义。比如说,在中国传统婚礼中,女方的家长要在迎娶新娘的礼车后方泼出一碗清水,象征嫁出去的女儿已经是属于另外一个家庭的成员,就像泼出去的水一般回不来。在讲求性别平等的现代社会中,这层意义已经减小许多。 婚礼,在中国原为“昏礼”,属于汉传统文化精粹之一,古人认为黄昏是吉时,所以会在黄昏行娶妻之礼,故而得名。夫妻结合的礼仪称为“昏礼”。昏礼在五礼之中属嘉礼,是继男子的冠礼或女子的笄礼之后的人生第二个里程碑。相传中国最早的婚姻关系和婚礼仪式从伏羲氏 制嫁娶、女娲立媒约开始。《通鉴外纪》载:“上古男女无别,太昊始设嫁娶,以俪皮为

中国古代文化之礼俗读书笔记

中国古代文化之礼俗读书笔记 礼俗是社会的上层建筑,它是和社会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奴隶社会有奴隶社会的礼俗,封建社会有封建社会的礼俗。在古代社会中,统治阶级所提倡的礼俗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在今天看来,许多不合理的繁琐的礼俗和吃人的礼教,在当时都是为了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的。以下是我选取的一些主要内容,从阶级阶层,冠礼,婚姻,葬丧等四个主要方面对礼俗进行讲解。 一.阶级、阶层 尧舜禅让的传说与原始公社制的阶段相符合;夏禹不传贤而传子,可以认为原始公社制的瓦解。夏代是否已经达到奴隶制,还不得而知。至于殷代,可以确实断定是奴隶社会了。 依照古代史的研究者的一般结论,最初所谓"众"、"奚"、"仆"、"臣"、"妾"都是奴隶。臣是男奴隶,妾是女奴隶。周初的社会还存在着大量的奴隶,周天子常常拿奴隶赏赐给他的大臣。奴隶有在室内劳动的,但是他们的主要劳动还是农业生产。 奴隶还可以被当做牲畜来屠杀,这表现在上古的殉葬制度上。秦始皇葬时,秦二世令后宫(妃嫔等)无子者一律"从死","死者甚众"。而且把工匠都关闭在陵墓里。古代统治阶级的这种淫威,至今还令人发指。 奴隶和奴隶主是两个相对抗的阶级。商代的奴隶主是贵族,总称为"百姓",商王是贵族最高的代表,自称为"余一人"。后来百姓成为民的同义词。民在古代又称为黎民,秦国则称为黔首。 商代王位的继承是兄终弟及,无弟然后传子。周代王位由嫡长子世袭,余子分封为诸侯(也有异姓功臣封为诸侯的)。诸侯的君位也由嫡长子继承,余子分封为卿大夫。诸侯受封国于天子,卿大夫受采邑于诸侯。卿大夫下面是士(大体是大夫的宗族),士受禄田于卿大夫。周天子有天下,诸侯有国,卿大夫有家。家是卿大夫统治的区域,担任家的官职的通常是士,称为家臣。 《左传·昭公七年》说:"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这样,形成统治阶级内部的各级阶层。春秋以前士是武士;春秋以后士是文士,士逐渐成了统治阶级知识分子的通称。 士的下面是庶人,又称庶民。西周时庶人虽然还是用来封赐的对象,但是庶人的身份比奴隶为高,以后庶人就逐渐成为个体农民了。 君子、小人也是两个相对的概念。最初君子是贵族统治阶级的通称,小人是被统治阶级的通称,后来以所谓有德无德来区别君子和小人。统治阶级的阶级偏见影响到词义的发展。 二.冠礼 据近人研究,氏族社会的男女青年到达成熟期后必须参加"成丁礼"才能成为氏族公社的正式成员,才能享受应有的权利和履行应尽的义务。周代的冠礼(加冠仪式)就是由这种"成丁礼"变化来的。官方对“丁”的定义是:丁是16岁到60岁的纳丁税的成年男子。 周代贵族男子二十岁时由父亲在宗庙里主持冠礼。行礼前先筮日(选定加冠的日期)、筮宾(选定加冠的来宾)。行礼时由来宾加冠三次:先加缁布冠,表示从此有治人的特权;次加皮弁,表示从此要服兵役;最后加爵弁,表示从此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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