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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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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公示

云南大学信息学院诸薇娜副教授应国际视觉联合组织邀请参加于2017年5月在美国召开的视觉研究大会.通过参加此次会议可

以与全球的视觉领域研究者的交流,进行提高和改进现有研究,为后面的进一步研究奠定基础,并可提升我校在国际视觉认知领域研究的知名度,为未来进一步建立更加广阔的学科合作平台奠定基础.

该团组出访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至5月27日,拟在国(境)外停留11天(包含出入境时间),出访费用由学校承担。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该因公临时出访团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7年4月17日前提交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王靖宇

联系电话: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

4月11日

云南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信息公示

出访国家、地区出访时

停留天数过境国家、地区1、美国2017年05月17日-27日11 无

拟出访路线昆明→洛杉矶→昆明

出访目的、必要性及预期效益

云南大学信息学院诸薇娜副教授应国际视觉联合组织邀请参加于2017年5月在美国召开的视觉研究大会.通过参加此次会议可以与全球的视觉领域研究者的交流,进行提高和改进现有研究,为后面的进一步研究奠定基础,并可提升我校在国际视觉认知领域研究的知名度,为未来进一步建立更加广阔的学科合作平台奠定基础.

出访人员名单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职称诸薇娜女

1977-04

—20

云南大学信息学院教师副教授

事业单位干部任用条例2016

2016事业单位干部任用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选拔任用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市属事业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市属科级事业单位领导成员和市属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领导成员以及内设机构管理岗位的科级领导干部。 选拔任用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市委领导下,市委组织部代市委履行县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责;市级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或市属县级事业单位党组织履行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责。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第五条市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努力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

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求真务实,工作实绩突出。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五)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 第六条选拔任用市属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提任副科级的,应当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提任正科级的,应当在副科级领导岗位工作3年以上;提任副县级的,应当在正科级领导岗位工作3年以上;提任正县级的,应当在副县级领导岗位工作2年以上。 (二)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新提任领导干部,科级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县级年龄一般不超过53周岁。工作需要或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 (五)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龄要求。 工作需要或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可破格提拔。 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提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其资格和条件参照管理岗位人员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越级提拔的,应当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第八条科级领导干部的任职年龄界限,男性一般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3周岁;县级领导干部的任职年龄界限,男性一般不超过58周岁。超过任职年龄界限的,应当免去现职,保留原职级待遇。 第三章民主推荐 第九条选拔任用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

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工作汇报

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工作汇报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相互之间联系交流的机会增多,领导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它们的共同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领导干部手中都有一定权力,在人事安排、经费使用等方面有较强的自主性,客观上为他们的“三圈”活动提供了方便;二是领导干部的非正常交往,一方面是他人利用领导手中权力谋私利,另一方面是领导利用职权为己谋私利;三是领导干部“三圈”内的活动,以个人交往居多,以正当名义掩盖非正常的的交住居多;四是领导干部在“三圈”内,往往是正常交往与不正常交往交织在一起,家庭成员、亲戚、朋友参与其中,关系错综复杂。 领导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之所以容易发生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思想上存在模糊认识。主要有三种错误看法:其一是“管不着”。有的同志认为业余时间是自己的,谁也别想管,于是“天马行空,独往独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其二是“不用管”。有的同志认为“三圈”大多以亲情、友情为“圈子”,无非是吃点、喝点、玩点,大的方面不会出问题就行了,于是警惕性不高,见怪不怪。其三是“没法管”。有的同志认为当前社会上客观存在着“酒绿灯红”,领导也不是生活在真空之中,“大环境”就是怎样,怎么加强管理也毫无作用。 二是管理教育相对滞后。有的单位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社会交往关注不够,重“八小时之内”管理,轻“八小时以外”管理,缺乏对领导干部社会交往行为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形成了一定的盲区和死角,给少数意志薄弱者钻了空子。 三是社会消极因素腐蚀影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社会生活节奏明显加快,既开阔了领导干部的视野,使他们接受了许多新思想、新观念、新知识,同时也使他们受不良思想、观念、行为影响的概率增大。 加强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的管理,是领导干部防微杜渐,确保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保持廉洁自律的根本保证;是塑造领导干部自身良好形象,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崇高威信的重要措施;是培养和保护干部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领导干部正常的、健康的交往能够起到思想互助、增长见识、加深友谊的作用,有利于促进工作和学习。反之,则会影响个人成长进步,影响家庭和睦,给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带来严重危害,严重的还会影响到单位事业的发展。交往是每个人都不可回避的,如何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纯洁、净化“三圈”,已成为各级领导和机关面临的紧迫课题。 首先,要把住“思想关口”。江泽民同志指出:“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党必须十分注重防范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维护党的队伍的纯洁。”作为领导干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这一要求,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校正人生的价值目标,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增强自我约束力、控制力,做到不追逐低级趣味,不寻求感官刺激,不做与党员干部身纷不相符的事情。在社会交往中,要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严守党的纪律,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人,自觉做到不听信谣言,不传播小道消息,对上级不评头论足,不讲政治段子。 其次,要把住“行为关口”。要严格控制社交范围,尽量少搞与工作无关的社交,未经批准不得参加任何社团组织,严禁参加任何宗教组织和迷信活动。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确保交往内容的纯洁、健康,防止交往庸俗化,功利化和重利轻义、唯利是图。严禁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干预单位事务,或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领导干部在社交中一定要严守法纪,增强“择人而交”与“慎重交际”、“健康交际”的意识,防止

国有企业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

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国际业务和对外交流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 部、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公司纳入 人事管理的人员按照《 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原则 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既要满足公司业务实际需要,又要注重实效和节约,本着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安排行程和选派人员。 四、管理职责 (一)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负责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负责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人员行前教育工作和涉密教育;

、负责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公示和报备工作; 、负责统一管理涉密人员护照(港澳通行证)工作; 、负责对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申报审批管理及涉密管理。 (三)财务部门负责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审核、总额控制和经费核销管理。 五、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的条件 (一)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忠于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热爱本职工作,组织纪律性强; 、在对外交往中维护国家和公司的荣誉、安全和利益; 、专业对口,熟悉业务,有一定的外语听、说能力; 、身体健康,能正常执行出国任务; 、在以往临时出国(境)项目活动中,没有违纪行为。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批准临时出国(境)执行公务: 、不属于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或已确定要调离公司的; 、违反外事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

石林彝族自治县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风建设,不断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党内条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第三条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以教育防范为基础,以制度管理为保障,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以及重点事项、特殊时期的监督,建立起以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及社会、家庭等密切协调配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机制。 第四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八小时以外,应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注重社会形象,不得有下列行为: 1.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言论; 2.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3.私驾公车、公车私用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行为; 4.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5.利用职务影响、借婚丧嫁娶等事宜以及乔迁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6.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7.参与黄、赌、毒活动,涉足与身份不相符的服务场所; 8.不遵守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 9.不顾家庭基本伦理,不孝敬老人,存在家庭暴力; 10.不讲诚信,逾期不归还贷款,恶意拖欠物业费、水电费; 11.不遵守社区、住宅小区管理规定,制造邻里矛盾;

12.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为非法活动或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13.做出严重损害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形象的举止行为; 14. 纵容、放任配偶、子女在本人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职务发生利益冲突的经营活动; 15.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需要监督管理的其它违反社会公德和不廉洁行为。 第五条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信访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文明办等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第六条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列入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个人年终考核,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畅通监督信息渠道,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第八条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发生的苗头性问题,单位领导要及时提醒打招呼,对造成一定影响,尚不够党政纪处分的,要视情况对其进行警示谈话,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及承诺。对发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及时报县纪委监察局。 第九条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制。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班子其他成员负有监管职责,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的工作人员负有监管职责。对不履行监管职责,致使班子成员或工作人员违规违纪,或有其他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条县纪委监察局收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举报,视具体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发出督办通知,必要时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有效规范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税务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均适用《监督管理办法》及本细则。《监督管理办法》及本细则没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关于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上级党组重要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通过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巡视、执法督察、审计以及年度考核、合法性审核等形式进行。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向党组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向被检查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被检查单位逾期未整改的,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纪检组组长对被检查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仍不整改的,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先免职,后处理。

第二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第四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应在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后30日内完成,由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党组审议通过,以党组文件印发执行。 第五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由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每年按照《税务系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方法、内容及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检查考核,使用《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测评表》(见附件1)开展测评。 考核等次根据检查结果及民主测评情况综合确定,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能够认真履行《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民主测评情况,可评为“好”、“较好”、“一般”等次,其中:“好”得票率达到80%以上的评定为“好”;“较好”得票率达到80%以上的评定为“较好”;“一般”得票率达到80%以上的评定为“一般”。领导班子、领

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

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外事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大区、各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基本用语定义 因公临时出国(境)(以下简称出国):是指受公司委派,短期临时出国或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执行工作任务或开展公务活动。内容一般包括:商务技术洽谈、专业技术交流、工程项目服务、进口设备验收、专业技术考察、产品检验监造、产品市场考察、国际展览会议、售后服务等。在外停留期限原则上一次不超过10天。 第四条主要制度风险。管理制度不及时制定,将导致公司出国(境)工作管理不规范,约束力和监督力作用不明显,出国费用不能有效管控,增加公司运营成本。 第二章管控原则 第五条出国管理以任务控制、人员审查、流程控制、费

用控制为原则,出国经费管理与各单位年度预算、薪酬考核相结合。 第六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及考核。因公组派临时出国团组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经费结构、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规模,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 第七条出国团组和人员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出国人员身份要与出国任务相符,不得出国执行与本人分管或承担工作无关的任务,杜绝所有观光旅游。 第八条出国团组要尽量“小”而“精”,团组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 第九条出国团组和人员应尽量压缩在外停留时间。公司级领导一年在境外停留时间累计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人员一年在境外停留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个月。 第十条因公临时出国必须有外方对口单位和人员的邀请,出国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可持因公或因私护照办理出国手续。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十一条党群工作部是公司临时出国(境)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公司级领导年度出国预算编制。 (三)负责公司级领导出访手续办理。

承诺书领导干部出国境承诺书

三一文库(https://www.wendangku.net/doc/b95640608.html,)/条据书信/承诺书 领导干部出国境承诺书 领导干部有事情需要出国,那么如何填写出国境承诺书? 领导干部出国境承诺书1 一、我填写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北京市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等向组织申报的情况完全属实,个人对以上情况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二、我了解《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因私出国(境)人员管理规定》,完全遵守国家关于出入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的制度规定,知悉应当承担的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 三、我将严格按照填报的国(境)外停留时间出入境。 四、我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可以从事出国(境)活动。 五、我本人承担因私出国(境)的一切费用。在因私出国(境)过程中或因因私出国(境)发生的一切事宜由我本人负责。

六、我将在办妥因私出国(境)证件后5天内,向人事司报告并登记,并将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人事司集中保管。我将在出国(境)返回后10天内将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人事司集中保管。 我本人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以上承诺内容,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领导干部出国境承诺书2 本人于因私到,按照公司因私出国(境)管理和外事纪律要求,本人保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外事纪律 严格要求自己,在国境外,绝不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境外期间,遵守所在国法律 二、严格遵守政治纪律 在境外期间,不参加反党反国家活动和组织,不发表有损国家、民族利益的不当言论,不任意评论所在国的政策,不帮陌生人携带物品。

科级干部出境管理规定

科级干部出境管理规定 (一)对党员和科级干部因私事出国(境),要按照管理权限,本着对在职的从严,退(离)休的适当从宽;党政领导干部从严,其他干部 适当从宽;党员领导干部从严,其他干部适当从宽的精神,做好审批 工作。 (二)在职党员和科级干部,因私事申请出国(境),应从严掌握。有下列事由之一者,可酌情批准: 1、探望在国(境)外定居的父母(包括养父母,下同)或配偶。 2、归侨、侨眷探望在国(境)外定居的同胞兄弟姐妹。 3、探望在我国政府驻外机构工作的配偶。 5、为在国(境)外的父母或者配偶、同胞兄弟姐妹、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奔丧。 6、短期出国(境)继承遗产,或者受委托处理近亲属在国(境)外 的财产。 7、到香港、澳门探望在国外或者台湾定居,途经香港或澳门, 不来大陆的父母、子女及同胞兄弟姐妹。 9、其它确需出国(境)的事由。 (三)接近或已经退(离)休,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如因探亲、看病等事由提出出国(境)申请,可适当照顾,酌情批准。 (四)按照上述规定申请出国(境)的党员和科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批准。 4、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审查尚未结论和处理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不满一年;处于留党察看或开除留用期间的。

6、探望、投靠的国(境)外人员,属于在国(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府的活动、叛逃、出走或者长期滞留不归的。 7、因其他原因经有关主管机关认为不宜出国(境)的。 二、出国(境)时间 (一)在职党员和科级干部出国(境)时间,按以下原则掌握: 1、探望在国(境)外定居的配偶,每两年可出国(境)一次,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2、探望出国留学的配偶,在配偶留学期间可出国(境)一次,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3、探望在国(境)外定居的父母,每四年可出国(境)一次,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4、归侨、侨眷探望在国(境)外定居的同胞兄弟姐妹,每四年可出国(境)一次,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5、其他出国(境)的,在国(境)外时间一般为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二)退(离)休党员干部因私事出国(境)的时间,一般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半年。 (三)出国(境)时间,从离境之日起计算。 (四)因私事短期出国(境),应当按期返回,原则上不准续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须在假期内提出续假申请,经原审批机关同意,续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五)因私事再次申请出国(境),一般应当与上次间隔一年以上。 三、出国(境)费用 因私事出国(境),所需费用(含国内外旅费、在境外的医疗费等)一律自理,不得接受国内以及外商或驻国(境)外中资机构(企业)的资助。

事业单位干部任用条例

事业单位干部任用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咸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选拔任用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市 属事业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市属科级事业单位领导成员和市属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领导成员以及内设机构管 理岗位的科级领导干部。 选拔任用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不适用 本办法。 第四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市委领导下,市委组织部代市委履行县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责;市级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或市属县级事业单位党组织履行科级领导干部选拔

任用职责。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第五条市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努力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求真务实,工作实绩突出。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五)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 第六条选拔任用市属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提任副科级的,应当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提任正科级的,应当在副科级领导岗位工作3年以上;提任副县级的,应当在正科级领导岗位工作3年以上;提任正

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

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根 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税务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坚持从严治党、依法监督、分级负责、违纪必究的原则。 第三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依法治税,从严带队,勤政廉政,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政令畅通。 第四条各级党组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纪检监察以及具有监督职能的部门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税务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第二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第六条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第七条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税收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税收政策法规制定、税收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的总体设计之中,贯穿于“两权”运行全过程之中,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内控机制,强化权力的监督,保证责任落实,有效防范风险。 (三)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上级党组重要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四)每年对下一级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予以通报。

(五)每年召开一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党组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六)各级领导班子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七)成立由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纪检组组长和其他有关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监察部门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 第八条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一)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进行监督。 (三)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定期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汇报,亲自批办重要信访举报,指导重大案件查办工作。 第九条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在部署、检查、调研工

科级以下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

关于科级以下干部 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 根据因私出国(境)有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市管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报告工作的通知》榆办字··号要求,加强对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的管理,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登记备案人员范围 1、单位一般在职工作人员。 2、涉及国家安全及行业机密的人员。 二、登记备案 登记备案工作由政秘科负责。登记备案人员在现任职务等发生变化时,及时办理内容变更手续。 三、证件管理 登记备案人员已申领的出入境证件,由政秘科集中保管。申领出入境证件后10天内不出国(境),或出国(境)返回后10天内,应及时将证件上交政秘科。在对个人上报有关事项进行核对时发现存在“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未按规定交由政秘科管理”或“少报、未报本人因私出国(境)情况”问题的,按照规定将给予上报。 四、出境报告登记

对登记备案人员实行因私事出国(境)报告登记制度。 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出国(境)时,应提出申请,由单位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国(境)并将《因私出国(境)申请书》交政秘科登记备查。 附件: 1、因私出国(境)申请书。 2、干部因私出国(境)承诺书。

附件: 因私出国(境)申请书 本人拟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国家、地区)旅游(探亲),申请办理(领用)因私事出入境证件。 本人保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市管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报告工作的通知》榆办字〔2016〕62号要求,没有法律规定不准出国(境)情况和涉嫌违纪违法等行为。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分管领导意见: 主要领导意见: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解读(上)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解读(上) 李克实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 各位学员大家好!我是中国人才研究会的李克实。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三行规定文件的一些有关内容。 首先介绍一下和这个文件有关的概念,然后我们再逐条的解读。首先这个文件它是涉及到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事业单位是一个什么样的单位?这种单位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的社会组织有什么区别?这个概念会影响到我们对这个文件的理解。所以我想首先把这个问题跟大家做个介绍。 一、事业单位的基本属性 (一)社会组织的划分 首先事业单位的基本属性,我用这么一张图里做个说明。但凡社会组织按照粗的划分大概是有三个大类。在西方国家的划分上是两个大类。划分方法叫做公共部门和非公共部门。在我们国家公共部门里面又包括两个部分,一个部分叫做公共管理部门,一个部分叫公共服务部门。我们讲的事业单位在类别划分上基本上是属于公共服务部门这个范畴之下的。在很多西方国家是不分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是一个概念,他认为管理也是一种服务,在我们相对来说还是细化、分开,具体的表现形式我们是由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这两支队伍。 (二)公共部门与非公共部门的属性区别 公共部门和非公共部门在很多的特性、属性上是有明显的不同的。 1.服务原则 非公共部门就是一个平等、互利,比如说有一些商业企业,它在商品交换过程当中,交换双方是平等的。通过这个交换达到一种互利,它是这么一个角度。但是公共部门它不一样,它的服务原则是单方的,我为一方服务,这个服务的出发点一个叫做普惠。普惠就是阳光普照,是对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所有的公民都是一样的;第二个,基本需求。我所提供的服务进行了管理,保障是一种基本需求。比如说教育,义务教育我们现在国家的划线划的是九年义务教育,也就是说再往上的就是不是义务教育了,等于要交费用,义务制的可能国家要补助、补贴,甚至是减免,甚至是不要钱。到高等教育,就要花钱了。另外有一些贫困生的资助,但是有一个条件,你必须是优等生。也就是说作为一种人才支持那是另外一回事,但是作为一个服务原则,它就是这样。一个叫做普惠,一个是基本需求。比如说医院里面的服务,能

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制度

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制度 党员监督问题是加强党的建设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是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党的基层组织认真落实对党员进行监督的任务,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明确对党员进行监督的重点内容。对党进行监督的重点内容包括: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情况;遵守党的纪律,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同各种错误行为做斗争的情况;党员领导干部以积极态度,认真对待群众意见,改进工作的情况。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监督,既要监督八小时以内的情况,也要监督八小时以外的情况。 2、坚持走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坚持党员教育、管理与监督相结合。 4、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 5、教育引导党员相互监督。 一、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线领导机关干部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二、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是: (1)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2)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4)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 (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 (6)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7)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三、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是: (1)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

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

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财政部外交部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经费管理 第二条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和其他费用。 交通费是指出国(境)口岸至入国(境)口岸旅费,境外城市间、城市内交通费。 住宿费是指出国(境)人员在国外发生的住宿费用。 餐饮费是指出国(境)人员在国外期间的日常餐饮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是指出国(境)签证费用、必需的保险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 第三条交通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出国人员应当优先选择由我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由于航班衔接等原因确需选择外国航空公司航线的,应当事先报经本单位秘书长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 (二)出差申请流程通过后,方可购买机票。机票款应通过基金会指定第三方票务代理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等有效票据注明的金额予以报销。机票、火车票、船票不得购买头等舱、商务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商务座。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选择优惠票价,并尽可能购买往

返机票。 (三)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民航包机或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第四条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往来,应当事先在出国计划中列明,并报基金会秘书长批准,财务部门备案。未列入出国计划、未经本单位秘书长批准的,不得在国外城市间往来。出国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执行,其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原始票据报销。 第五条住宿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住宿,住宿标准参照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 516号文件中的标准执行,具体见附件。 (二)参加国际会议等的出国人员,原则上应当按照住宿费标准执行。 如对方组织单位指定或推荐酒店,应当严格把关,通过询价方式 从紧安排,超出费用标准的,须事先报经基金会秘书长和财务部 门批准。 第六条工作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用餐应当勤俭节约,项目组对外原则上不搞招待,确需招待的,应当连同出国计划一并报批,工作餐标准参照财政部、外交部关 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16号 文件中的标准执行,具体见附件。 (二)项目组除工作餐外其它与工作无关的餐费需自理,不由基金会承担。 第七条出国签证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等费用凭有效原始票据实报实销。根据到访国要求,出国人员必须购买保险的,应当事先报经批准后,按照到访国驻华使领馆要求购买,凭有效原始票据实报实销。 第八条出国人员回国报销费用时,须凭有效票据填报内部个人报销流程。各种报销凭证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 第九条财务部应当加强对因公临时出国团组的经费核销管理。对因公临时出国项目组提交的出国任务批件、护照(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参考Word)

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 国税党字【2010】7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税务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坚持从严治党、依法监督、分级负责、违纪必究的原则。 第三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依法治税从严带队勤政廉政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政令畅通。 第四条各级党组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纪检监察以及具有监督职能的部门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税务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第二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第六条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第七条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一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税收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税收政策法规制定、税收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的总体设计之中贯穿于“两权”运行全过程之中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推进惩

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内控机制强化权力的监督保证责任落实有效防范风险。三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上级党组重要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四每年对下一级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予以通报。五每年召开一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参加会议。党组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六各级领导班子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七成立由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纪检组组长和其他有关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监察部门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

领导干部出国境承诺书

领导干部出国境承诺书 领导干部有情况需要出国,那么怎么填写出国境答应书? 领导干部出国境答应书1 一、我填写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北京市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等向组织申报的事情彻底属实,个人对以上事情真实性负彻底责任。 二、我了解《国家人口计生委对于因私出国(境)人员治理规定》,彻底遵守国家对于出入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于干部因私出国(境)的制度规定,知悉应当承担的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 三、我将严格按照填报的国(境)外停留时刻出入境。 四、我彻底了解自己的躯体状况,确认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能够从事出国(境)活动。 五、我本人承担因私出国(境)的一切费用。在因私出国(境)过程中或因因私出国(境)发生的一切事宜由我本人负责。 六、我将在办妥因私出国(境)证件后5天内,向人事司报告并登记,并将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人事司集中保管。我将在出国(境)返回后10天内将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人事司集中保管。 我本人已仔细阅读全面理解以上答应内容,如违反上述答应,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 答应人签名: 年月日 领导干部出国境答应书2 本人于因私到,按照公司因私出国(境)治理和外事纪律要求,本人保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作出以下答应: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外事纪律 严格要求自己,在国境外,绝别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境外期间,遵守所在国法律 二、严格遵守政治纪律 在境外期间,别参加反党反国家活动和组织,别发表有损国家、民族利益的别当言论,别任意评论所在国的政策,别帮陌生人携带物品。 三、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在境外期间别在公共场合谈论涉及国-家-机-密事项,别与陌生人及无关人员谈论内部咨询题,别得将隐秘文件、内部资料、图表、样品和记有保密内容的笔记本及手提电脑等带出境外。 四、严格遵守因私出入(境)治理制度 本人保证在回国(境)后10天内,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按照治理权限交相应单位保管。并且及时向本部门销假,并报劳资处备案。 本人答应,若违反上述规定,自觉同意组织的任何处理。 答应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领导干部出国境答应书3 为仔细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业各项规定,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本人郑重答应如下: 一、自觉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用《党章》规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暂行办法

宁国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 调配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规范人员交流调配和编制管理,促进人员合理流动,科学配置人才,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服务,根据《公务员法》、《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机构编制管理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党政群机关、乡镇(街道)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第二章交流调配原则 第三条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适应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需要,为全市中心工作服务,坚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保证重点、充实基层。

第四条严格按照编制及岗位空缺的前提下,坚持编制审批先行原则进行人员交流调配,保证各类人员在部门单位之间的合理配置。 第五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凡进必考”。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从严控制市(县)外调入人员。 第六条坚持以工作需要为主,注意发挥干部的专业特长,适当照顾干部的实际困难,鼓励和支持干部到基层单位工作。 第七条非公务员身份人员不得调入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补充人员优先接收按政策规定需安置的转业军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需要调入人员原则上从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调配,不得从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调入。 第八条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确需补充工勤人员的,可在同级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之间调剂解决。调剂解决不了而又急需的,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占编聘用。 第九条严格执行有关干部回避制度的规定。 第三章交流调配范围和条件

贵州大学849材料科学基础2020年考研专业课初试大纲

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代码/名称:849材料科学基础 一、考试基本要求 本科目考试着重考核考生掌握“材料科学基础”基本概念、基本思想、基本分析方法和基本理论的程度,要求考生对“材料科学”理论体系的基本框架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理解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制造-加工-结构-性能-应用相关关系,旨在评估考生运用材料科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解决实际材料工程问题的能力。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和“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 三、考试形式 闭卷,180分钟。 《材料科学基础》试题形式为1+2模块:“1”为所有考生的必答题模块,主要考点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2”为专业特色模块,其专业特色模块名称为: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考生可根据自身的优势选择其中的 1个模块答题。 四、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 (一)必答题模块考试内容及要求: (1)材料科学基础概述:掌握材料、材料科学、材料工程的含义,材料的分类,材料结构的层次,材料性能的环境效应,工程材料的选择、各种材料(金属、无机非金属及高分子)的结构与性能的区别等。 (2)晶体结构:掌握晶体价键类型及空间点阵,及常见材料的晶体特征。 (3)材料的变形与断裂:掌握材料的拉伸变形、典型的应力应变曲线、脆性材料与塑性材料、韧性断裂及脆性断裂的微观特征、脆韧转变内因外因等。 (二)选做题模块考试内容及要求: 1、材料科学与工程模块考试内容及要求: (1)金属的晶体结构 掌握:原子间的键合,空间点阵,晶向指数和晶面指数。晶体的对称性。极射投影。三种典型的金属晶体结构,金属的多晶型性,合金相结构。 (2)晶体缺陷 掌握:点缺陷的形成、分类,点缺陷的平衡浓度,点缺陷的运动。刃型位错和螺型位错的特征,柏氏矢量的确定、特性以及表示方法。作用在位错上的力和位错的运动,分析位错运动的两种基本形式:滑移和攀移的特点。位错的应力场及位错与晶体缺陷间的交互作用,分析运动位错的交割及其所形成的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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