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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一、行政管理制度

(一) 会议制度

1、校长办公会议:

原则上每周五上午召开,由校长主持,正、副校长(校长助理)和各处室主任、副主任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并记录。

?研究内容:

①传达上级指示、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以及重要工作部署;

②讨论报请省、市及主管部门审批的重要事项及各处室报送的重要请示;

③研究制定年度、学校工作计划或学校长远规划;

④讨论研究学校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部署及工作措施意见;

⑤讨论研究制定或修改本校的有关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名义发出的规范性文件;

⑥讨论由各副校长或处室提出、需要校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的事项等。

⑦有关学校的人事任免、录用、聘任、考核、调配、教职工的奖惩、培训、挂职锻炼及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

⑧财务收支及三万元以上的基建、维修、设备购置、图书采购等项目的立项与支出。

⑨学校的办学决策及教学、管理、人事制度的改革事宜。

⑩教职工福利及分配制度的有关事宜。

⑴其它需要研究的重要事项。

?议事准则:

①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学校领导班子议事范围内的问题,分管人员必须提交集体讨论,不能由个别人或少数人作出决定。

②重大问题要充分酝酿、讨论,然后进行表决。少数成员意见分歧较大,提出问题较尖锐的,应暂缓决定,会后充分调查,并征求有关人员意见后再作决定。

③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决定重大问题必须要有2/3以上的成员到会才能决议。

④经决议的事项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原则问题需改变原决定的,必须经党政班子复议。

⑤经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需要时可在全校教职工或适当范围内公开。

2、校务会议:

原则上每一至二周召开一次,星期一下午召开,由校长或副校长主持,正、副校长、代管校级行政工作的党委成员、各行政处室正、副主任及学科组长参加,主要传达上级指示、会议和文件精神,各处室小结和布置学校阶段性工作,讨论、研究学校阶段性有关教学、教育管理及其它工作等。

3、教职工代表大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

会议内容:参与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改革的审议;参与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参与学校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的讨论、评议、监督学校各级行政领导的工作作风,参加评议全校教职工的年终考核,代表教职工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4、全校性教务工作会议

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和教务处长主持,召集有关处室或教研组长参加,每周召开1次。

会议内容:落实学校的决定和决议,落实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和教学管理制度,讨论落实各学科建设规划,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进程表,课程表的实施,进行全校性的教学质量检查,落实有关教学的各项工作。

5、教职工大会

全校教职工会议原则上两周召开一次,主要内容为传达上级精神、政治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专业知识学习,部署有关工作等。

6、离退休(老同志)干部通报会

原则上每年一次,由校领导通报情况,并邀请有关处室领导参加,由人事科做出计划。通报会内容主要是当前学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情况,热点和难点、工作计划、总结以及老干部普遍关心的其它问题。

(二)接待制度

1、接待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2、对口平级单位来访者由对口职能处室接待,陪餐人员1-2人,分管副校长参加,餐费每人每餐原则上不超过30元,不派车接送。

3、接待上级部门领导,校长参加,有关分管副校长参加,相关职能处室派一名科长参加,餐费每人每餐原则上不超过50元,确需派车接送的,须请示校长同意。

4、接待省有关部门领导或省级工作组,由校办公室负责,校长、副校长、校中层干部参加汇报工作,陪餐由校长、副校长、办公室主任及相关处室科长参加,餐费每人每天原则上不超过100元。

(三)信访工作规定

1、设立“校长信箱”。“校长信箱”由办公室定期开阅、送批,并根据领导批示组织落实反馈,对涉及举报、监督、申诉以及反映本人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做到保守秘密。

2、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制订校务公开实施方案,公开内容由各职能部门按方案要求提供,经校领导批准,通过教职工大会、校务会、公开栏等途径进行公开,由办公室负责收集群众意见,及时做好反馈及整改工作。

3、办公室建立“日常信访工作记录本”,登记日常群众信访有关内容、答复、落实情况。

(四)公章管理规定

1、办公室为学校公章管理职能处室,党办为学校党委公章管理处室,其它处室的公章由各处室管理。

2、设立公章专管员及兼管员各1人,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学校和党委印章的保管、使用,各处室的公章应定人专管。除专管员及兼管员外,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公章。

3、对公章的使用实行分类管理。

①对办公室核稿、校领导签发、以学校名义颁发的文件、制度、总结、计划等,打字员打印后公章专管员可直接盖章。

②对日常的一般事务,如办理边境证、身份证、一般性的证明等,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名后盖章。

③对学校教职工出国离境(含港、澳、台)的审批盖章须经学校领导签名同意后方可盖章。

④对有关处室按规定办理的调资、评定职称、干部职工任免、调动、离退休、奖惩、毕业生分配、军转干部安排、招工招干以及办理有关证件须经学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名同意后方可盖章。

⑤凡以学校党委名义签发的文件或决议须经学校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签发同意后方可使用学校党委的印章。

4、设立用章申请登记表。使用公章者,须将用章情况按要求填写好,以便索查。

(五)督促检查工作规定

为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机关、领导的指示和决策能够迅速贯彻落实,促进领导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1、督促检查工作原则

?领导指办原则:列入督查的事项,一般都由领导作出批示,交有关部门协助领导进行督查。

?分级负责原则:督查工作涉及到哪一级,就由哪一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实事求是原则:督查工作不能停留在催办,要实事求是深入实际了解情况,注重实效。

?相互协调原则:督查工作既要分级负责,又要相互协调,共同把各项督查工作做好。

?讲求实效原则:督查工作要讲求时间观念,按时按质完成领导交办的督查工作。

2、督促检查工作的程序

?立项:根据领导的批示确定督查项目、内容、目的、单位。

?通知:把查处的问题和领导的批示告知负责查办的单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处理。

?催办:凡是立项的事情都要加强催办,一直催至有查处结果。

?回报:将督办的结果交回交办部门,并及时反馈给交办的领导。

?归档:督办结束后,将办理过程中的领导批示、督办材料归档。

3、督促检查的主要内容

?督促检查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

?督促检查本级领导指定或交办的工作

?学校重要规定和部署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

?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

4、督促检查其他方面的工作

?下级机关的请示以及要求帮助解决问题的办理情况;

?新闻单位对本单位的批评和建议的办理情况;

?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提议专项查办、并经领导批准的重要事项的办理情况;

?本单位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的处理情况;

?重要的来信来访。

5、督促检查工作的具体分工

?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事项,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校领导交办的事项,上级来文,群众来信的处理以及办公室批注给有关处室办理的文件(包括阅件和办件),由办公室负责催办;

?对督查的事项,各个环节对下一个环节负有催办的责任;办公室负责对各科(室)催办,各科(室)负责对直接承办人员催办;承办人员(拟稿人)负责对其承办事项的最后落实情况催办。

6、完成督促检查事项的时限和要求

?校领导批示或办公室批注交各处室办理的上级来文,承办单位在接到批示(批注)后,一般要在5-10天或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急件要随到随办。

?文稿审核一般不超过2天,急件即到即核;上级来的批办(阅)件,办公室就当天批注,当天团转给有关部门办理,校领导已签发的文件,从编号、打字、核对、印刷、装订、发出、一般应在3至5天内完成,但急件应即到即办。

?各部门负责催办的工作,除有明确的时间规定外,一般应在5至10天催办一次,急件应随时催办。

7、做好督促检查事项的回报工作

凡上级部门或学校交办的事项,承办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做好回报工作。并督促下级部门做好回报工作。回报工作可视要求和情况,采用文件或电话的形式进行。

8、做好归档工作

督促检查事项后,承办单位要把有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以便查阅。

9、建立督促检查网络

建立督查小组,由学校办公室安排人员兼职负责,各处室要指定人员负责日常文件的催办回报、整理归档工作。

10、督促检查事项的检查和考核

办公室对学校的督查事项(文件)办理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对能认真负责、勤催办、不积压、不拖延、不推诿、做好上级交办事项(文件)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通报表扬;对马虎草率、超过期限、推诿不办造成交办事项(文件)不符合要求、耽误工作以至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教职工坐班及值班制度

坐班制度:

1、行政后勤工作人员

行政职能处室人员(含临工),图书馆工作人员实行常规坐班制度。

2、教学人员

全校教师坐班。

3、坐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坐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到其他处室、场所必须在办公室留下去向,以便有事联系。

4、坐班时间:上午7:30-11:25,下午1:30-5:10。

5、按坐班时间,非特殊原因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论处。

值班制度:

1、行政管理人员值班

?学校实行行政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落实值班工作职责。具体制度如下:

①负责维护维护秩序,承担处理突发事件和应急事物的处理,并将情况准确地报告有关领导。

②督促、检查校园卫生和安全保卫情况。

③在双休日和节假日,及时准确地做好紧急、重要文电的处理工作。

④督促、检查学生执行纪律情况和督查班主任值班制度。

⑤值班实行签到坐班制,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制度,节假日值班时间为上午7:00时--12:30时,下午12:00时--6:00时。平时行政值班除按正常上班时间值班外,应加强中午和晚上的重点巡查,并做好值班记录。

⑥办理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值班人员守则

①值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对重要的或难以把握的问题,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经请示后再作处理。

②值班时间,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办事,做到有登记、有报告、有落实、有反馈。

③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值班岗位,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擅自离岗。对一些尚未处理完毕的事项需详细讲明处理情况,以便接班员继续处理。

2、学生宿舍管理员值班制度

?管理员工作职责

管理员的工作是负责学生出入登记管理,管理学生的日常行为,检查学生宿舍纪律,维护公物水电,纠正学生违纪现象,查处学生违纪行为,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创造一流的宿舍管理。

?管理员守则

①管理员的工作范围应为所负责的整栋宿舍。值班时,不能擅自离岗或在值班时睡觉及做与值班不相关的事。岗位地点设在大门,管理员应守好大门,有效控制宿舍纪律。

②管理员实行24小时轮流工作岗位制。当班管理员应在交班前填写好值班日志,按时交班,接班管理员应提前10分钟到岗位接班。

③管理员在值班时应穿着整洁,文明上岗,严格执勤和管理。

④管理员在对学生进行管理或接待来访人员时,语言要和蔼、举止要文明、态度要热情。

⑤管理员应对当班时间内宿舍楼的情况如实填写,对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学生违纪情况,应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并及时报告学生科。

?管理员工作范围及要求

①人员出入管理:

A、正常时间出入管理(非上课时间):.本宿舍楼学生出入,检查是否按学校规范着装校服。

B、上课时间出入管理:上课时间学生一律不准留在宿舍,在此时间因特殊原因需进入宿舍楼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证明方可放行,同时在进出宿舍时分别签上时间,否则一律禁止进出。

②学生着装管理要求:进出宿舍楼的学生必须按学校要求规范着装校服。

③学生宿舍楼卫生及公物管理要求:管理员有责任管理好宿舍卫生和楼道卫生,维护宿舍楼公物设备。对不卫生现象,管理员有责任令所在范围的宿舍舍长限时清洁。对破坏公物行为,有权制止,并上报总务处、德育处。

④学生宿舍楼的纪律管理要求:管理员要督促学生晚上按时关灯休息,并在关灯后禁止学生吵闹喧哗。学生在宿舍楼出现违纪情况管理员必须及时制止,发生重大违纪事件时,管理员除要及时制止外并要上报有关部门。

(七)车辆管理规定

为加强车辆管理,保证公务活动的正常运转,现制定有关车辆管理若干规定:

1、车辆的调度

①学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配调度,司机依据办公室调度出车,不得私自出车或擅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

②本校车辆主要保障校领导及各处室的公务使用并为全校服务。

③有关领导和处室需使用车辆时,应提前二天告诉办公室,说明前往地点,往返时间,以便做好安排,由办公室按先后、急缓进行调度。

④校领导、处室主要负责人外出参加会议,原则上安排车辆接送,副科以下干部、职工出差原则上不派车。

⑤上级来人,除处级以上干部可派车接送外,其他人员须经批准后方能派车接送(市区内用车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如邀请专家讲课等)要派车接送的,应经校主管领导同意。

⑥本校干部、职工因病需用车到市区医院诊治的,由办公室安排。另外,到市政府办事,如乘公交车,车票经批准后可报销。

⑦凡执行任务时司机一律随车,车锁匙禁止转交他人(除司机病假、探亲等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造成交通事故,后果一切自负。

⑧个人因特殊情况需用公车,应先告知办公室,经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出车,费用由用车人负责。私人用车造成车辆损坏、丢失的一切损失除单位投保保险公司赔偿外,其余按车辆实价不足部分由用车人负责。

⑨车辆执行任务时超出市区范围,需由用车处室填写出车卡,经办公室批准后出车。司机按办公室调度。未经调度出车视作私自用车(按第⑧条办理)。

2、车辆的维修

①车辆需维修时,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预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由办公室核准后报分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由办公室核准、财务科审核、校长审批。未经审批,一律不得擅自前往维修厂维修。

②车辆须到学校指定的汽车修配厂维修,维修金额在1000元以上者,原则上应有两人一同前往汽配厂维修。

③车辆因特殊情况需在外地修理时,随车司机应事先报告学校办公室分管领导,严重者需请示校领导同意后方能维修,并于事后补办有关审批手续。

3、车辆保管

①司机要做好所管车辆的保管工作。除出差外,晚上车辆必须入库,不得在外过夜。如因保管不力导致车辆遗失,则根据其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②车辆的保养实行司机负责制。司机要对车辆做到勤保养、勤检查,始终保持车辆的整洁、安全。车辆所需办理的一切手续,如年审、养路费、上牌等,各司机要及时办理,如因错过时机所造成的处罚,由司机个人负责。每年由保险公司奖励的行车安全奖金,奖给司机本人。司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由个人负担。

4、其它

①车辆的油料必须到办公室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出差在外加油的必须说明出发地和目的地,随车领导或出车人签字,并经办公室管理车辆的负责人及财务科审核后,交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②车辆保险的购买。购买车辆保险必须到办公室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有关手续。每部车的保险额由办公室报方案呈分管领导审定。

(八)保密工作制度

1、必须遵照“保守党的秘密,慎之又慎”的原则,做到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合谈论机密,不在私人通信中泄露机密。

2、学校保密资料由办公室保密员统一保管,借阅保密资料,须经校领导批准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阅完后退还。

3、保密员要严格按照保密法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文件的收集、登记、分类、传阅和保管工作,对违反保密规定要求的,有权拒绝办理。

(九)文秘工作制度

1、文书管理

①文书档案由专人保管,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保密法》,杜绝泄密事件。

②凡上级机关的来文来件,均由专人拆封,统一编号,登记后及时送校领导签批,组织阅办,做好催办及文件回收工作。

③凡以学校名义发文发函,主办部门应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要求起草发文(函)稿,经学校办公室核稿,送主管校领导审批后交打字室打印。公文打印格式要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要求。公文打出清样后,送写稿人校对,经办公室领导审核无误后方可打印。公文加盖公章后由办公室文书管理人员按要求及时分送到相关部门。各处室下发公文由主办部门负责。

④学校发文发函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编号、登记,领导签批的发文2份与打印稿原件2

份存档,同时相应建立电脑文库管理,系统收存有关公文材料。

⑤收发文材料每年一次按要求整理、归档。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文件进行鉴定,对确无保留价值的文件要登记造册,按规定权限呈报批准后销毁。

⑥借阅文件要办理登记手续。借阅密级文件要求在档案室进行。

2、收发管理

①全校公函信件收发由办公室收发人员统一管理。

②收发人员每天及时前往收发室提取文件、报刊、信件并及时进行分类,送往有关处室。

③以学校名义发送的材料由收发人员进行递送或寄发。

④凡由各处室自行邮寄的公函信件,挂号信函及包裹的寄发,应写明邮寄理由,凭附有经手人与处室负责人签名、办公室主任签名的发票,才能按审批权限报主管校长或校长签字报销。

3、阅文管理

为严格执行《保密法》,按照上级三级文件不出室的规定,特制定阅文制度:

①“三密”文件不得抄录,防止泄密。

②一般传阅文件于送阅当天阅后送还办公室,需阅办文件停留时间不得超过三天,长期反复要查阅的文件可向办公室申请复印。

③文件夹文件,不得随意抽出或转移夹本。

④因公外出不能及时阅文者,可以补阅。

⑤阅文者阅文后,应在“阅文签名”上签名并注明日期。主管部门应提出处理意见。办公室应负责及时传送有限期的文件,确保阅办者能按期阅办。

(十)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是反映我校的发展和历史真实面貌的珍贵资料,是我校的宝贵财富,也是编研、评估等可靠依据和重要参考资料,全体教职工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任何处室或个人不得将档案视为私有。

?各处室的归档资料应按《档案法》的要求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归档,整理后移交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各处室的兼职档案员负责本处室的文件资料、凭证、报表等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移交保管。

?遵循档案形成规律和特点,便于管理和利用为原则,档案室负责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和排列。

?学校档案管理纳入自动化现代系统,设专用库房,统一管理。

?库房内应保持清洁、整齐、美观。

?接收档案手续完备、齐全,整理及时,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对管理档案要进行清点,履行交接手续。

?必须爱护档案,认真做好防潮、防光、防尘、防火、防霉、防高温、防虫害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档案案卷和资料的查阅、借出,必须进行登记、核销。

?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严禁进入库房。

?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颁布的《档案法》及有关档案管理制度,按章办事。

⑴档案室应在每年末对档案的入库、移出、库存量、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本校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2、档案借阅制度

?借阅档案材料者先要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表》,并有义务反馈档案利用效果情况。

?外单位或个人需要查阅本校档案,须持合法的有关证明,说明查阅目的和范围后,方给提供查阅和复制。

?借出的档案没有按时归还的,要及时催退,归还时要进行清点和检查,发现损失或缺损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查处。

?查阅和借出的档案材料严禁涂改、抽换、折御、折叠、圈点、划线和污损,轻者要进行批评教育,重者要追究责任。

?港澳台同胞、外国机构或个人要求来涵协助查阅档案的,根据目的和范围,方给提供利用,但同时须报有关校领导。

?档案案卷和资料原则上不对外借出,因特殊情况必须借出,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复印、摘抄档案材料,应与原件核对无误才予以盖章。

?对重要的、珍贵的档案和资料,一律不得提供原件使用,如特殊情况,须经有关校领导批准。

?查阅档案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按批准查阅目的和范围进行查阅,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阅、摘抄、复印其他档案材料。

3、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档案鉴定的依据和标准,根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制定的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永久:50年以上;长期:16-50年;短期:15年以下。

?档案鉴定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由档案室与有关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鉴定小组,负责对保管期限和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

?鉴定小组经过鉴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意见,登记建册,报主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未经鉴定和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销毁任何档案。

?销毁档案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档案销毁后,监销人员需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将监销情况向领导报告。

(十一)人事任免制度

1、中层领导的聘任

(1)中层领导干部的聘用必须在定员、定编、定岗的基础上,根据学校教学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予以聘用。

(2)中层领导干部聘用条件,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事业心强;要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应的学历、资历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年富力强。

(3)中层领导干部聘用必须按下列程序进行:

①公布聘用岗位、条件、聘期;

②实行民主推荐或公开招聘;

③经组织考录或考试;

④经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聘用人选并公布结果;

⑤首次聘用的应有半年至一年的试用期,聘期仍为2—4年;

⑥履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颁发聘书。

(4)中层领导干部聘用合同必须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聘期,受聘人的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和辞聘、解聘、续聘及终止聘用合同等内容。

(5)中层领导干部受聘期间享受与聘任职务同等的政治待遇,享受与委任职务同等的由学校发给的补贴。

(6)中层领导干部受聘期间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制。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并将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人事档案,作为续聘、解聘、增资、奖惩的依据。

(7)中层领导干部解聘后,不再保留聘用期间的待遇,学校将按照其新安排工作岗位同等人员的待遇予以重新确定。

(8)中层领导干部受聘十年以上并在聘用岗位上达到退休年龄者,原则上可执行同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有关文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2、一般干部职工的聘任

?一般干部职工的聘任应按需设岗,以岗定人,按岗聘任,明确岗位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受聘者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培养,不断提高受聘者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

?新进教师一律要求大学本科以上,特殊行政岗位需进人,学历须在大专以上文化水平,调进需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受聘者须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受聘者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为人师表,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能全面地、熟练地履行现职务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为建设卫校做出应有贡献。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上,签订聘用合同。聘任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单位法人变更后,原合同仍有效,由新单位法人继续履行。聘用合同采取书面的形式,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受聘者连续工龄满十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可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

?单位出资培训的受聘人员,培训后必须在单位服务五年,服务期未满的,受聘者解除合同,应按每年递减20%的培训费和培训期间的基本工资向聘用单位支付培训违约金。

?受聘人员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受聘人员要自觉接受单位年度考核、考查,考核结果作续聘、解聘以及职务升降、工资待遇和奖惩的依据。

?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否则按违法违规处理。学校解除聘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以上均按管理权限上报办理手续。

(十二)关于我校人员录用、调配规定

为建立科学规范的人事录用、调配机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我校教职人员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1、人事录用、调配原则

?党管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

?任人唯贤、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择优录用、依法办事的原则;

2、人事录用、调配的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认真为教育工作服务的精神;

?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资历、资格;

?年龄符合录用调配要求,身体健康。

3、行政管理人员的录用与调配

?上级组织直管干部的录用与调配。

因工作需要,上级组织对直管的学校有关干部可以直接配备,对此类上级组织直管并直接配备的行政管理干部,本校服从上级组织安排并予接收。

?其他行政管理人员的录用与调配。

①要按照所需岗位要求,在确定岗位名称、专业、人数及与之相适应的学历、资历、资格条件后,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演讲答辩、组织考察,体格检查,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公布录用名单等程序,公开考录行政管理人员。

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及其他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③对笔试、面试和演讲答辩合格者,人事部门要根据岗位具体要求对应试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校领导班子。

④根据岗位要求及应试者的考试成绩、考察结果、健康状况,由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⑤新录用的行政管理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⑥在录用行政管理人员中,对违反考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录用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的处罚。

4、教学人员的录用与调配

?新录用教学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聘用制。要按照所需岗位要求,在确定岗位名称、专业、人数及与之相适应的学历、学位、资历、资格、年龄条件后,通过网上招聘、人才交流中心招聘或应届大学毕业生中招聘等途径招聘高素质人才。

?自愿接受招聘的教学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向学校提供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人事部门负责验证。人事部门与用人处室领导要对招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和考察,对拟聘用教师由教务处负责组织试讲课,提出建议,交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后予以公示。

?受聘人员要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受聘人员的职责、聘期、待遇、续聘、解聘等事项,由校长发给聘书。人事部门要把相关工作通知用人处室。

5、工勤人员的录用与调配

?新录用工勤人员实行考录制。要按照所需岗位要求,在确定岗位名称、专业、人数及与之相适应的学历、资历、年龄条件后,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格检查、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公示录用名单等程序,公开考录工勤人员。

?首次参加工勤人员考录者,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有相应工种的上岗证件,专业对口,否则不准报考。

?考录工勤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本校教职工子女或临时工。

?新录用的工勤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在处室内或处室之间调整行政工勤人员的工种,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主管处室领导以书面形式说明调整理由,确定新工种,并报人事科。根据工作需要,由人事科提交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后,方可办理行政工勤人员的工种调整。

6、临时工的录用与管理

?凡处室使用临时工,用工单位必须根据工作的需要,制定用工计划,并提出用工申请,由人事科提出初步意见,再提交校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同意,方可办理用工手续。

?用工处室对使用的临时工负责考察、面试工作,并将考察面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人事部门。人事部门负责政审、验证,验证主要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健康证、计生证、上岗证等。

?人事部门政审验证后,将用工单位意见,政审情况,一并提交校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由人事部门负责办理临时工聘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及临时工的工种与待遇。由用工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聘用协议方可生效。

?用工处室负责临时工的平时管理和考核。如临时工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表现不好,由用工单位提出解聘意见,交人事科并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办理解聘手续。

?个人要求解聘的临时工,必须由本人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用工单位领导同意并报人事科及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解聘手续。

(十三)挂靠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1.对人员挂靠实行严格控制,凡人员挂靠学校,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校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挂靠手续。

2.挂靠人员要与学校签订挂靠协议,挂靠期间每年要向学校缴交一定管理费,凡逾期30天不交者由学校发函催缴,并每天收取2%滞纳金。

3.挂靠人员必须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及国家各种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4.挂靠人员每年要定期或不定期到学校汇报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及参加年度考核。

5.挂靠人员一切费用,由本人负担,不享受学校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6.挂靠人员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必须参加组织生活,并按期交纳党、团费。

(十四)关于鼓励教职工提高学历层次的暂行规定

为了鼓励在职教职员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与教学实验能力,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学历结构层次,激发教职人员的学习积极性,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特对在职教职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1、在编在职的教职工,经过校领导班子批准,经国家正规招生渠道考试录取,所学专业对口(即所学的专业与从事工作岗位对口),并在不影响正常的教学或行政工勤工作的前提下,完成学业,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对学费分不同类型给予适当报销。

2、学费报销具体规定如下:

?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学位者,其学费报销100%;

?完成研究生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研究生毕业证书并取得硕士学位者,其学费报销70%;

?完成研究生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研究生毕业证书者,其学费报销60%;

3、学习回校后,最少为学校服务五年方可要求调动,否则原已报销的学费按每服务一年递减20%计算,余额部分返还学校。

(十五)关于加强教师上岗执教管理的若干规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依法治校,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我校的实际,特对本校教师上岗执教作出以下规定:

1、教师上岗执教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进。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

?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验技术人员应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专业对口。

?身心健康。

2、对新录教师的上岗要求

?今后,新任教师上岗一律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招录应届毕业生均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应占有一定比例。

?对在职非教学系列人员获得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者,申请执教的处理办法:

①必须获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②专业必须对口。

③在外聘或招录相应教师不足的前提下,经校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同意。

?对搞假学历欺骗组织者,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六)专业技术人员评审、聘任暂行规定

为严格执行上级职改部门关于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考试评审、核定和聘任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1、实施范围: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试和核定人员的条件:

(1)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上级职改部门下发的有关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条件的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给予申报。

(2)凡参加全国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考试部门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报考。

(3)从外省调入我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的核定换证(指已取得外省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担任了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因工作变动转换了专业技术职务系列,须在现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后;按现岗位申报比转换系列前高一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的,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资历可按变动专业技术工作前后实际从事相应档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累加计算。

3、继续教育

(1)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脱产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6学时为一天)。(2)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资格核定换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资格认定人员和取得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在受聘时,均需通过国家级或省级计算机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4、职称外语

凡申报评审、资格核定换证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和取得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受聘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按规定要求.

5、聘任

(1)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在具备受聘必备条件的情况下,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呈报表》,经校领导同意聘任后,办理聘任上报手续并兑现聘任职务工资及相关待遇。

(2)专业技术人员由于工作调动,在新岗位试用期内可保留原职务工资,调入后变更职务系列或工作专业的,应按拟新聘职务的管理办法和任职条件重新考核,评审任职资格,根据工作需要聘任适当职务,并按新聘职务兑现工资。

(3)做好受聘人员的聘期考核工作,任期一年要进行年度考核,聘任期满应进行期满考核,考核结果记入本人的考绩档案,作为续聘、低聘、解聘或晋升的依据。在聘期内或聘期满,经严格考核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岗位任期目标的人员,应解除聘约,按本人条件和工作需要另行聘任适当职务,享受新任职务工资待遇。

(4)愿意受聘的专业技术人员要与学校签订聘约,双方应严格履行聘约,不得违约。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工资,一律从聘任之下月起,按有关工资的规定和标准计发。

(十七)关于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进修

及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规定

为提高教职工的素质,开拓视野,进一步加强管理,现就我校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及参加学术活动等做出以下规定:

一、教师、行政干部外出进行专业或相关专业学习、培训及进修,必须由各行政处室或教研组根据专业教学的需要,拟定本处室或教研组学期或学年教师学习、培训、进修计划,报教务处或有关处室统筹、审核,由主管副校长审定,最后由校长批准。

二、参加全国、全省专业学科校际活动会议,原则上两年一次;学科、教研组派人参加会议,原则上由各行政处室或教研组统筹,省外派一人,省内派两人参加,学会负责人除外。

三、凡参加各类学术专题会议的论文,必须先送教务处或其相应处室审阅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凡未经学校审阅,以个人名义投稿者,学校不予以负责(包括参加会议的一切费用等);以第一作者身份参加学术会议的,仅限论文被大会录用为大会宣读的。

四、凡教研组教师或行政处室人员外出参加学习、培训、进修及参加学术会议,必须符合以上三项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教务处或其它相应处室批示意见后,再上报主管副校长审定,最后送校长批准。

五、教职工外出参加学习、培训、进修及参加学术会议费用报销规定:

1、各种学术论文发表的出版费不予以报销。

2、教师进行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报销。

3、参加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的全国校际会或全省校际会的给予全额报销。

4、因学校新设专业、课程需要,按计划派出学习、进修、培训的费用给予全额报销。

5、参加省内外各种学术交流会议的费用,按职务或职称给予不同比例的报销:校领导报销100%,高级职称或行政科长,报销总费用的80%;中级职称或行政副科长,报销总费用的70%;其它专业技术人员报销总费用的60%。

(十九)请、销假制度

1、法定年节假日和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法定年节假日是指国务院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新年、春节、劳动节、国庆节)。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是指国务院规定的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青年节)。

2、婚假、丧假

(1)婚假

婚假为5天。符合晚婚规定(女年满23周岁,男年满25周岁)的可增加婚假10天。

(2)丧假

丧假(一般应是直系亲属)为5天,外地职工可酌情给予路程假;岳父母或公婆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也可给予5天的丧假。

婚假、丧假期间的公休假日和法定年节假日不作为计算假期的天数。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和奖金照发。

3、产假(看护假)、节育假、哺乳假

(1)产假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15天;难产(凭医院证明)可增加30天;晚育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按规定在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女方增加35天的产假,男方享受10天的看护假,否则,已休的产假和看护假作事假处理。

(2)节育假

接受节育手术者,凭专科医疗证明,分别给予以下假期:①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天,手术后7天内不从事重体力劳动;②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1天;③输精管结扎者休息7天,输卵管结扎者休息21天;④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者,应根据医疗部门的意见,给予15至30天的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

产假(看护假)、节育假时间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年节假,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生活补贴和考勤奖金照发。

(3)哺乳假

女职工产假期满,如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适当给予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哺乳假期间,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5%发给。

(4)、探亲假、出境探亲

①探亲假

工作满1年(已转正定级)的正式职工,与父母或配偶两地分居确属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

未婚职工每年给探亲假1次,假期20天。

已婚职工每年给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分居两地的双职工,一方享受了探望配偶的待遇,另一方则不能再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如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且父母及岳父母(公婆)均居住在外地,可在每4年1次探父母的假期中选择探父母或岳父母(公婆)。

探亲假时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年节假日。探亲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和奖金照发。对无故超假者,按旷工处理。

学校教职工,应在寒暑假期间探亲。

②出境探亲

教职工因私事出国(境)探亲,探望父母、配偶的,出境不得超过3个月,出国不得超过半年;探望兄弟姐妹的,出境不得超过1个月,出国不得超过3个月。假期从离开工作岗位之日起计算。

学校教职工应在当年的寒暑假期间出国(境)探亲,如时间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出国(境)探亲时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年节假日。出国(境)探亲1个月内,工资、福利待遇和奖金照发;超过1个月的,从第2个月起,工资照发,福利待遇扣发50%;超过3个月的,从第4个月起,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发;超过6个月的,停发工资,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出国出境规定若与上级政策相悖时,与上级政策为准。

(5)寒暑假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每年寒暑假共10周,其中寒假4周,暑假6周。

(6)事假

职工处理私事,应尽量利用公休假日、法定年节假日和寒暑假。确实需要占用工作时间的,由本人申请,经领导批准可请事假。事假1次连续不得超过10天,1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

(7)病假

职工病假,需持医疗单位证明,经领导批准,可给予病假。

因公负伤需要治疗休息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休息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照发。

(8)请假审批手续

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节育假、哺乳假由本人提出书面休假申请,经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分管校领导审批,然后交人事科办理。

①教职工请事假、病假一天以内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处室负责人审批(教学人员由科组负责人审批);2天以上(含2天)的经处室(科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分管校领导审批,然后交人事科办理。病假2天以上应出具医院病假单或疾病证明。因病请假休养、就地治疗或外出治疗,校领导应告知办公室,并向主管单位领导报告;处室负责人应报告校领导;副科以下干部、职工应报告处室负责人,超过5天的还应报告分管校领导。

②各处室负责人休(请)假1-3天,应报分管校领导审批,超过3天应报校长审批。副校长请假由校长批准,校长请假应报主管单位领导批准。

③教职工不遵守休(请)假规定,未办理休(请)假审批手续而擅离工作岗位或无故超假,一律作旷工处理。

(9)因事假、休假、病假、外出返回学校后均应履行销假手续,向准假领导销假。

(二十)教职工考核规定

为加强学校管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激励工作人员恪尽职守,积极、优质、高效地工作,对学校教职工的思想品德才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将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结合起来,特制定如下规定:

㈠考核原则:

考核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㈡考核范围:在职教职工。

㈢考核办法:采取上级对下级,逐级考核的办法进行。

㈣考核内容:

⑾考德:主要考核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社会伦理道德。

⑿考能:主要考核政策法规知识、业务能力、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

⒀考勤:主要考核出勤情况、工作态度、事业心及工作积极性。

⒁考绩:主要考核工作实绩,即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效益。

考核情况和考勤情况由各考核单位领导,以每学期每五周为一个单元上报有关处室。

如有出现下列情况者,应将人和事记录上报,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定结果参考内容。

?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者;

?乱丢乱倒乱放垃圾杂物,影响环境绿化、美化、净化者;

?私拿公物,浪费水电者;

?无理取闹,打骂他人,造成不良影响者;

?无中生有,制造是非,造成教职工不团结者;

?有意损坏公共财物者;

?不负责任,造成工作损失者;

?不履行职责,不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者;

?不认真备课,影响教学质量,学生反映强烈者;

?不服从工作安排,消极怠工者;

⑴违反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造成责任事故者;

⑵对上级、下级、同事、学生、病人态度横蛮粗暴者;

⑶无故不上班、不上课者;

⑷迟到早退者;

⑸对照相应岗位职责,不能达到工作质和量的基本要求者;

⑹自私自利、个人主义严重、违反有关规定、向学生乱收费、影响集体荣誉、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者;

⑺隐瞒实情、弄虚作假、慌报成绩、骗取荣誉者;

⑻搞封建迷信活动,在饭店、宾馆、茶庄等娱乐场所玩麻将、打扑克进行赌博者;

⑼上课时使用通讯工具者;

⑽接受学生家长或当事人的礼物、红包者。

(二十一)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人事档案由人事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工人人事档案由人事部门负责保管,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2.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范围要严格按照组通字(1996)14号文规定的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范围执行。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由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

3.人事档案材料文字,必须是铅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黑色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除电传材料需复印存档案外,一般不得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

4.归档的材料,凡规定由组织审查盖章的,须有组织盖章,规定要同本人见面的材料(如审查结论,复查结论,处分决定或意见,组织鉴定等),一般应有本人签字。特殊情况下,本人见面后未签字的,可由组织注明。

5.要认真做好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擅自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人事档案材料。

6.查阅、借阅人事档案应派中共党员和组织人事干部,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查阅单位介绍被查阅人的有关情况。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人事档案。

查阅人事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资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开人事档案内容。

7.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本人自带。凡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不予接受。

8.人员调进调出时,转递其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递。调入人员的人事档案经审核无误后,要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回执要退回原单位。对调入人员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应尽快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

9.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熟悉业务、掌握政策、认真鉴别、严格把关、保守机密、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二十二)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

1、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由人事秘书具体负责。

2、设立离退休人员党支部,每月过一次组织生活。

3、享受副处以上待遇的离退休干部,每月组织一次看文件。

4、学校组织的一些重大会议或活动,必要时可邀请离退休干部参加。

5、对离退休人员,每年要组织一次体格检查。

6、每逢重大节日,校党委、校领导要派人看望离退休同志,或适当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的健康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7、认真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执行离休老干部“两个待遇”(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不变,努力实现“六老”(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目标。

8、每年召开一次以上离退休人员工作通报会。

(二十三)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为实现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计划生育管理。学校设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校党政班子领导下工作,计生小组要认真贯彻、宣传、执行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和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种会议,掌握情况,做好本校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该办公室设在人事科,日常工作由学校计生办负责。计生办配专职或兼职干部。计划生育兼、专职干部负责日常工作,如人口计划,掌握晚婚晚育情况,办理计生服务证、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奖励兑现、生育保险等事宜。

各处室负责人要负责本处室计划生育工作,掌握本处室人员计划生育方面的基本情况、思想状况,并及时反映情况,做到无超生现象。

2、夫妻双方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实行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育龄夫妇双方有责任协助组织掌握其计生状况。本校男职工的配偶有工作单位的,由学校定期发函联系,了解有关情况,若对方单位未能按要求复函,职工本人应协助催促对方单位复函,并按时将复函交回计生办;本校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应根据学校的通知按时到指定医院接受妇检,上述措施不落实者,扣发本校职工计生奖金。

3、鼓励晚婚晚育,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三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4、已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妇,要办理独生子女证,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产后休假125天,晚育者奖励15天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工资照发,享受在职的福利待遇及全勤评奖。

5、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后三个月内,备齐身份证、结婚证、计生服务证、出生证(或死亡医学证明)、独生子女优待证、疾病诊断证明书、原始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交计生办统一办理生育保险待遇。

(二十四)财务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了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健全内部财务的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国家、集体和教职工利益的关系。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科学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学校各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积极开展财务分析工作,强化财务监督,确保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

?学校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内部财务管理体制、财会机构的设置和财会人员管理、学校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暂付款管理、负债管理、资金使用审批权限、结余及其分配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附则等。

2、学校财务管理体制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统一领导”指:统一财经方针政策;统一财务收支计划;统一财务规章制度;统一资源调配;统一财会业务领导。

“集中管理”是指财权的集中管理权;财务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的集中管理权;会计事务的集中管理权。

?学校的财经管理工作由校长总负责,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经济运作状况的总负责人,承担财经管理工作的重要责任。

?学校设立财务科,在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和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财务科独立行使以下职责:

①拟定全校统一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收入分配制度。

②负责全校各类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管理。

③对校级的财务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④负责全校的财产管理、资产清查。

⑤负责校内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

⑥负责全校各项收费的管理工作。

⑦管理全校财会人员的会计事务。

⑧其它财务与会计工作。

?学校根据财会业务需要,在相应单位和部门设立二级财务机构整体管理和后勤、校办产业等财会业务,其财会人员和财会业务接受财务科统一领导。必须遵守和执行学校统一的财务规章制度并按要求定期提供会计报表及其管理核算资料,接受监督和检查。

?主办会计负责学校财务的计划和审计工作,全校财会人员持省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证》、《上岗工作证》上岗。

①财会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②财务人员必须忠于职守,本着积极负责的工作态度,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制度和学校制定的财务管理规定,秉公办事。

③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收支报账单据,对学校的经费开支及往来款项,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预算计划和经济合同,一律不给予报销或办理付款。

④财会人员要按时结好账,日清月结,每月终了进行盘点,做到账目清楚、账库对口、账表对口,编制好各种会计报表,并经领导审阅后及时上报,经常向学校领导反映本校的经费收支情况及存在问题,做好领导参谋。

⑤财务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不能假公济私,挪用公款。

?校内财会人员的任用实行回避制度,校级领导、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学校预算的管理

?学校预算是根据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它是学校进行各项财务活动的前提,是学校组织收入,控制支出的依据,是会计年度内所要完成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货币表现,是学校规模和事业发展方向的综合反映。学校的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预算编制原则。学校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既要考虑收入渠道的增减,又要尽量核实收入;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

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等原则,处理好“吃饭”和“建设”问题,在确保人员经费开支和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业发展支出。

?学校预算编制方法。校级预算由财务科编制,财务科根据各处室本年的实际情况和来年事业发展计划编制预算报学校同意后,财务科再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与财务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减因素编制综合财务预算。

?预算审批程序。学校预算由财务部门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报市有关部门批复后执行。学校根据上级批准的预算再将各部门的预算指标经费分到各个部门。

?预算执行。学校预算已经确定就应该具有指导本年度事业发展的效力,校内各部门必须执行。

各处室应当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管理和分析,发现问题应当建议学校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4、收入管理

?学校的各项收入应依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依法管理。收入是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学校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它收入。

①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具体包括:

A、教育经费拨款,即学校从财政取得的教育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等。

B、其它经费拨款,即学校取得住房改革经费、公费医疗经费等。

上述财政补助收入,均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进行管理安排使用。

②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上级及有关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③事业收入,即依法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学杂费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单位或个人收取的学杂费、实习实验费、住宿费和其它教学收入。

④经营收入,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场地门面出租、设备出借收入等。

⑤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主要包括校办产业(公司)上缴的利润,返还学校的工资水电费、房屋占用费等。

⑥其它收入,指上述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 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

?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由财务科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和核算,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隐瞒、挪用、私分、私拿学校收入,违者追究部门领导或个人的责任。

?学校各项收入应由财会人员或经由财务科授权的人员收取,实行收费专管制度。

?学校的收费票据、收据由财务科统一管理,财务科按照国家规定领购、登记保管、使用合法票据,并根据学校实际需要统一印制或监制校内结算票据、管理票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领购买卖、代开、转借和销毁票据。不准自立收费项目,自制收费票据。

?对中专生、夜大函授各级各类办学及短训收入,每年在新生入学前由主管部门向财务科提供花名册、由财务科统一收取。

5、支出的管理

?学校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教研及其它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即学校为开展教学、教研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①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及其他。

2)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租赁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及其他。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和生活补贴、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及其他。

②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支出和专项性公用支出。基本建设支出是指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本建设发生的支出,学校在保证事业支出需要,保持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列入基建计划。核定的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学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专项公用支出是指以上未包括的单独立项的支出。

?学校各级各项支出均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学校财务科对各项支出严格管理,实行据实列报、自求平衡的管理方法。

?为了确保合理使用资金,学校财务管理实行逐级行政领导审批制度。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应做到心中有数,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按照有关规定财务科对学校各项财务开支的报销进行严格审核。

①凡是外来付款票据没有税务专用章、财政监制章的一律不予报销,市场票据要严格控制。符合下列手续方可报销:

A、必须是正式发票,写明款项、用途、日期。

B、审批手续必须齐全。报账人必须把报账单据粘贴好,填好《学校费用报销单》,发票后面应有经办人、验收人、本科科长及主管领导签名。费用报销单必须有主办会计审核及校长审批,方能到财务室报账。

C、各种经费材料、设备、器具、仪表、配件、体育器材等项小额的必须双人采购,大额实行招投标采购,属政府采购范畴的由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属固定资产的必须办理固定资产入出库手续。

②对于业务招待费开支必须严格控制,金额大小必须事前申请。在事前同意支出的基础上,实行党政一把手审批。

③非正常开支的费用,一律不准报销。

?学校各项支出都应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及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开支,财务部门应拒绝办理。

?报销时必须凭原始凭证据实列报,不能以领代报或以借代报。

?学校财会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严把支出关,切实起到财务监督的作用。

?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专项基金,应按要求定期报送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报送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6、暂付款的管理

暂付款只能用于学校教学、教研、行政等各项有关的公用性活动的开支。除个人因公出差借款的差旅费及采购员借出的业务费及特殊病重人员外,公款一律不准私借。

?借款人申请借用暂付款,必须在当年核定的预算指标内,按规定办理借款审批手续后,方可向财务部门申请借款。财会人员对于不符合规定,手续不全或超过分配指标的借款有权拒付。

?各部门领导人在审批暂付款借据时,应签署批准人的姓名。批准人要承担下列责任:证实借款理由和借款金额的真实性,负责监督借款人按照规定使用借款和按照规定期限向财务部门结清暂付款。

?暂付款要按照借款理由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用于私事。违反者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暂付款原则上必须一事一借,一事一清。不能一借多用,长期挂帐。要严格坚持“前借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财务人员进行登记管理督促借款人及时清账结算。

?借款人必须在办事结束后及时到财务科结算。借款超过两个月不结账又未向财务部门讲明情况的,财务部门视情况采取如下措施:1.发出催款通知书,限期归还。

2.停止借款人所在单位借款的权力,直到清账时为止,此期间发生的问题由该单位负责。3.从借款人的工资中扣还借用的公款。4.按擅自私用公款者交纪检部门处理。

?学校借款只对正式职工,不对学生和临时工,借款2000 元以下由校长审核后主管副校长(副书记)审批;2000 元以上由校长及主办会计审核后由校长审批。

?购物3000 元以上应通过银行使用转帐支票、电汇、汇票等结算,杜绝大批使用现金结算。

7、负债的管理

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①借入款是指学校向金融机构、主管部门和其它部门的借贷资金。包括基建借款及校办产业周转金等。

②应缴款项包括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当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交税金及其它款项。

③代管款项是学校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其它单位和个人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包括各科(室)经费及其它代管款项等。

?学校应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学校根据慎重稳妥和实际需要的原则,加强对借入款的控制和管理,保证借入款在规定期限归还。未经学校批准,校内任何单位为不得向金融机构借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有关规定,学校不对校办产业和其它单位的借款行为提供担保。

8、资金使用审批权限

?学校及各部门的预算支出数是控制支出的依据,各部门必须在控制数内节约使用。

?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严格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办理。因公外出的人员原则上不准坐“的士”,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才能报销,住宿费按市财政局规定执行,一般人员定90 元/晚、高讲人员110 元/晚、特别行政区(含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和海南省)为150 元/晚;高讲以上及校领导职务的方可乘坐飞机出差来回,其他人员只能报销来回车船费;伙食补助标准:一般地区为30 元/天,特别行政区50 元/天,挂职锻炼、支援工作队、医疗队及扶贫工作伙食补助标准一般地区15 元/天,特别行政区25 元/天;外出开会的会务费内已含伙食费,不再补助伙食费;学习时间在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每人每天补助7 元,学习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每人每天补助 5 元。

?各部门的购置费用要认真履行预算审批制度。凡是在1000元内的,必须填报用款计划表,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预算(一式两份),报主管副校长(副书记)审批;1000元以上的报校长审批;1000元至30000元(含30000元)以内的,要由使用部门提出建议,主管副校长(副书记)签注意见,所在处室组织论证后报校长审批。30000元以上的要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校长审批。

?凡购置费用在报销时,均需主办会计对资金使用合规性进行审批。

?校内基建项目,实行严格管理制度。凡维修在1000千元以内的由主管副校长直接审批;新建、扩建、改造在1000元至3万元以内的由总务科会同财务科或其它有关部门讨论研究,报主管副校长签署意见后由校长审批;3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由总务科会同财务科及有关部门参加组成论证组进行论证后,由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报校长审批,财务科凭论证报告及校长批示方能付款。

?学校对零星基建工程、修缮项目实行立项管理,建立审批制度。凡列入预算的项目,均按预算执行,未列入预算的修缮项目,需由有关单位提出申请,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立项。

?学校对重大支出(一般在3万元以上),必须经过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校长审批。凡经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的支出项目,不得随意更改。

?1000元以内的教学、维修等生产、管理性单据经副校长(副书记)可审批报销,超过1000元以上的由校长审批。凡接待业务费用报销则一律由校党政一把手审批报销。

?学校应付给后勤公司的费用,财务科应按甲、乙方委托协议,并按《后勤服务管理工作程序》中规定的经费开支审批程序按期拨付给后勤公司。

9、结余及其分配

?学校结余是指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经营收支结余应单独反映、经营收支结余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学校结余。

?学校的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剩余部分转作学校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

10、专用基金管理

?学校专用基金是指按照规定提取和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学校根据国家规定设置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学生奖贷基金、勤工助学基金、学生特困基金等。

①修购基金是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以及按照规定转入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用于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②职工福利基金是按照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它规定提取转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

③学生奖贷基金是按照规定从教育事业费和事业收入中原则上按校年事业收入的0、5%提取,用于支付学生奖学金、贷学金的资金。

④特困基金是学校按照规定从中提取的用于困难职工和困难学生补助的资金。特困基金原则上按校年事业收入的0、5%计提。

?各项专用基金统一归口财务科管理和核算。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财务科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校长审批。

11、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分析是学校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财务科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专用基金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财务分析指标包括经费自给率、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平均支出增减率等。财务科可以根据学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供学校决策层和上级主管部门参考、使用。

12、财务监督

?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

?学校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施不同的监督方式。

?学校加强对收费票据的管理,除特殊情况,一般不提供给各部门领用,特殊情况下领用的票据,要明确票据的使用范围、标准及经济、法律责任。

?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它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反映。

13、附则

?国家对学校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同时接受有关部门和审计室的审计。

?校办产业的财务管理,根据情况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同行业的财务制度,同时接受财务科的业务指导,接受审计室审计。

?校内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但必须报财务科批准后实施。

(二十五)固定资产与低易消耗品的管理规定

1、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算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它权利。

2、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流动资产的管理。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各种存款。现金是指学校的库存现金,主要用于学校的日常零星开支,库存现金数额不能超过银行或上级规定的库存限额。超过库存限额时要及时存缴银行。库存现金管理必须遵守《现金管理条例》及有关制度法规,严禁收入现金不记账。代保管帐外现金必须保证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账数额一致。

开设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有利于学校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在国家合法的商业银行开设基本存款账户,另设一至二个辅助账户。

应收及暂付款是学校应收未收,暂时垫付或预付有关单位和个人而形成一种停留在结算过程的资金,体现学校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的一种债权。

学校活动室管理制度

学校活动室管理制度 1、舍务管理委员会文化活动室开放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周六、周日:上午8:30—10:30;下午3:00—4:30。 2、为了便于管理,进入活动室的同学凭借一定的证件。 3、活动室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得高声喧哗,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和良好的秩序。 4、提倡健康有益的多种活动,严禁在活动室进行赌博、传播邪教、聚众闹事等非法活动。 5、入内活动者要爱护室内设施、器材,保证室内活动器材摆放整齐。活动结束时,要将活动器械进行整理、放回原处。严禁随意搬动、摆弄电器和灭火设备,做到人离灯息、关闭电器。严禁将室内物品私自带走或外借。不准践踏桌椅,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6、同学们要自觉遵守活动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应该团结友爱、文明娱乐,相互谦让,树立良好的活动气氛,共同创建文明和谐的活动阵地。 1、禁止不健康、不文明、不高尚、伪科学的娱乐活动。文明礼貌,严禁毒、赌、黄,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2、娱乐开始和结束应把用用具进行清点,若有损失或丢失应立即向当天值班员说明情况,并填写损失、丢失报告单,以便学校酌情处理; 3、“教工之家”活动室的器材不准外借,特殊情况需经工会主席审批,并做好登记手续; 4、保持场所卫生。不乱丢纸屑、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蒂,不大声喧哗;

5、准时开、关活动场所,努力为教职工提供优质服务; 6、开放时间:周一至周四的每天下午3:30——8:45。 学校活动室管理制度3 1、我校象棋活动室向学生开放,以满足学生校园文化活动为基 本职责。各班在棋类室活动时必须有教师在场负责纪律与安全,确 保活动安全开展。 2、活动室内要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3、严禁打闹、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相互尊重对方。 4、活动时注意安全,活动结束后关好电源和门窗,做好防火防 盗工作。发现设备故障性损坏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在活动结束后将 物品归放原位。 5、活动室开放时间:向相关负责人申请。 6、平时以班级为单位,利用活动课或课余时间开展相关的活动。 7、各班级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管理工作(借用、管理、损坏赔偿、回收归还等),确保每学期结束时如数回收各种棋类。 1、体育活动室只供学生锻炼身体及进行室内体育活动。 2、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果皮垃圾、 吃零食等。 3、爱护室内设施,不得损坏器材设施,不得随意搬动,不得在 墙和其它设施上乱写乱画,损坏设施要照价赔偿。 4、保持室内安静,不得打闹和大声喧哗。 5、坚持每天检查制度,防止器材损坏及丢失,防止火灾。 6、不相干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室内,更不得采取鲁莽手段强 行入室。 1、要自觉遵守乒乓球室的开放时间。

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892-55 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的安全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安全管理要以“完备预案、严格申报、全程关注、确保安全”为指导思想。按活动路线分为校内和校外两条线,按规模大小分为大规模和小规模分别落实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 2.建立活动安全管理组织系统。组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安全工作总负责,活动组织部门为活动安全具体负责,是活动安全工作的具体操

作者。班级集体活动,班主任为安全具体负责。学生活动中,邀请中心医院医生参与安全工作。 3.完善活动方案制订和安全工作信息呈报。每一个活动(含校内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都需制订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并及时呈报。班级或年级段或团队组织的校内外活动必须呈报政教部门,再由政教部门上报分管校长,由校级领导同意再执行。在活动中如果发生师生受伤害事件,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并由学校上报委。 4.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要通报批评,因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如学校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由教育局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5.实施特殊体质学生活动管理。由班主任牵头,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记录体检情况和向家长告知的身体特殊情况,并告之相关活动组织部门。活动组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流失,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培养师生爱护公共财务的良好习惯,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学校资产管理实行总务处综合管理,使用个人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 1、固定资产,房屋的固定配备和清洁用具、资料电器、录音、录象、磁带价值不限。均属本制度管理范围。 2、由财务会负责管理学校的资产帐目,财产登记、清查、报损等工作。 3、记好两本资产帐:固定资产总帐,固定资产分类帐。分级分类设立财产帐,凡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列入学校一类资产帐,由财务室和资产管理员保管,凡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下200元以上,且能使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入学校二类资产帐,由学校管理员保管。 4、资产使用,根据学校行政领导意见及各科老师所需和条件的可能进行安排。 5、每年年底清点一次,漏帐的资产要补记入帐,同时资产管理员一定要把好记帐关及审批制度,报废报损要办理注销手续(需经严格的行政审批手续,方可注销)。 二、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 1、外单位赠送的物品和奖品,如属一类资产应在一类资

产帐上登记,交有关处室保管使用,一般物品不上资产帐,另立册登记保管。 2、固定资产必须按物品的名称、数量,金额、列表。经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交后勤处审核,报校领导批准,由总务处收回处理的物品应注销帐、卡。处理报废物品所收回的一切款项,全部上交财务处,有关批件和交款收据由后勤处妥善保管并入帐,以备存查。 3、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填写报损申请表,处、组、室领导签字证明后,由学校财务管理员核实,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已报损的物品集中在学校仓库,由学校统一处理,属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妥而损坏或丢失者,根据情况由负责人赔偿损失。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修 1、固定资产,必须安放整齐,保持清洁,干净,加强管理,注意维护保养,该修的要及时修复,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2、每学年由总务处组织专人对资产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对。 3、每年暑假,学校对各教室、办公室进行维修。 四、教室公物管理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学年开学前,财务会配齐教室各类设备,登记立帐,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实后,教室所有设施留有班级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

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

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绍兴市教育局及诸暨市委市政府关于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目标责任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市学校安全、综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围绕“强化安全教育管理,共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主题,坚持以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核心,以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为重点,以开展校园综合治理活动为动力,以加强领导和加大投入为保障,进一步落实安全综治工作责任制,强化学校领导和教师的安全意识和事故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综治工作各项措施,切实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考核范围 各直属学校,各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 三、考核指标分类 根据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管理目标责任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教育局制定《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考评标准》(附后)。考核指标分为: 1、学校安全综治常规工作指标 2、学校重大非责任事故控制指标 3、学校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指标 四、考核依据

1、市教育局安全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记录材料、日常巡查督查记录及专项督查记录等。 2、市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消防大队等职能部门提供的记录、通报等材料。 3、学校的台帐资料、工作记录及师生访谈。 五、考核原则 1、学校自评和教育局专项考核相结合,以日常巡查督查、专项督查为主,参照有关量化测评结果。 2、安全教育管理指标和重大非责任事故控制指标实行减分制,每项考核减分合计超出该项标准分的,在考核总分中扣除。 六、考核程序 本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的1月份,由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对全市直属学校、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进行考核。考核工作以总结、自评和检查三种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撰写工作总结。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机构队伍、经费投入、工作开展、隐患整改、师生非正常死亡情况、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等内容,既要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又要深刻分析存在问题,做到内容详实,条理清晰。 2、对照考评标准进行自评。各直属学校、教办和中心学校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考评标准进行认真客观的自评。在考核期满半年度及年终时,自评得分情况和总结材

中小学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中小学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教务处主任职责 1、提出各个学期课程设置、课时计划、方案,经校长审定后组织落实 2、编排各个学期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及各种教学活动表。 3、做好教材、资料的订购与发行。 4、指导各级部各学科备课组工作。定期检查教师的备课、作业批改,组织好各类公开课。 5、组织好各类考务活动。 6、管理好学生学籍,做好学生的转学、休学、退学工作。 7、抓好实验室建设、图书阅览室的工作。 8、组织教师文化业务进修活动,注重培养青年教师。 9、负责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管理业务档案。 10、协调各级部教学工作、抓好音体美的教学。 11、搞好办公室的卫生工作。 12、教务处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政教处主任职责 1、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制订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计划,组织政教处工作人员及班主任实施落实。

2、协助校长领导班主任工作,审查班主任工作计划,定期布置班主任工作,对班主任工作进行督促、考核、评定,定期组织班主任学习和经验交流,并做好总结工作,组织安排好班会、校会活动。 3、负责纪律、卫生的检查评比,做好卫生室的管理工作。 4、负责管理对学生的奖惩。组织好对“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先进集体的评选和表扬,对违反纪律的学生执行纪律处分。 5、负责对学生干部的培养、教育,配合团委指导学生会的工作。 6、配合教务处做好毕业生工作。 7、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和家长代表座谈会,定期向校长汇报学生情况和班主任工作情况。 8、搞好办公室卫生工作。 9、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总务处主任职责 1、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对总务处所属人员实施聘任、安排、分配。 2、制定总务处工作计划和管理体制。 3、管理校产,负责学校基建、维修和校产保管,对校产要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的安全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安全管理要以“完备预案、严格申报、全程关注、确保安全”为指导思想。按活动路线分为校内和校外两条线,按规模大小分为大规模和小规模分别落实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 2. 建立活动安全管理组织系统。组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安全工作总负责,活动组织部门为活动安全具体负责,是活动安全工作的具体操作者。班级集体活动,班主任为安全具体负责。学生活动中,邀请中心医院医生参与安全工作。 3. 完善活动方案制订和安全工作信息呈报。每一个活动(含校内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都需制订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并及时呈报。班级或年级段或团队组织的校内外活动必须呈报政教部门,再由政教部门上报分管校长,由校级领导同意再执行。在活动中如果发生师生受伤害事件,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并由学校上报委。 4.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要通报批评,因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如学校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由教育局追究学校主要

负责人的责任。 5. 实施特殊体质学生活动管理。由班主任牵头,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记录体检情况和向家长告知的身体特殊情况,并告之相关活动组织部门。活动组织者应根据已知情况,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体质学生参加不适合的活动。 6. 活动前要加强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学生活动如需家长配合的,及时加强家校联系,实现家校的有效沟通和配合。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活动总结,评价学生对活动安全的执行情况。 7. 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学生应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1)学生在活动前由值班老师点名,对未到的学生查明原因并记录。如需坐车,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达 目的地后要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 (3)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三五成群,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下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4)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回校,进行活动总结。

学校综合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综合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综合档案管理制度 总则 1、为加强学校档案工作,全面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 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档案工作是学校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提高学校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学校工作历史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3、各部门重大活动和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均由本学校档 案部门集中统一管理. 学校档案工作职责 1、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地方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办法. 2、制定本单位档案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3、集中统一管理本学校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 全部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4、对本学校各部门的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 5、办理领导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档案工作岗位职责 一、分管领导职责

1、分管领导负责机关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学校档案工作的宏观建设,努力提高档案工作科学管理水平,确立档案为学校和部门 服务思想. 2、把档案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定期研究、检查、督促,确保完成档案工作任务. 3、根据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要求,支持、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 4、关心档案室和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表扬和奖励作出贡献的档案人员,以促进、提高档案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积极性. 二、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宣传贯彻《档案法》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 和规定,热爱档案工作,努力学习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规划草拟本学校档案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3、按规定做好文书档案的工作和平时的归档工作. 4、集中统一管理本学校全部档案,做好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收集、整理、鉴定、统计工作. 5、熟悉本学校室藏档案,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热情接待查 档人员,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注意掌握利用效果的收集,编制必要的 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 6、认真做好库房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 7、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对违反《档案法》的行为予以制止, 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8、完成领导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三、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黄金镇初级中学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南部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扎实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教育局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我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创造良好、安全的学校及周边环境为目标~积极动员学校师生和社会各方面力量~严厉打击各种严重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彻底整治影响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食品安全卫生、交通消防安全等各种突出问题~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努力在校园营造更加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以实际行动~保证学校的安全、稳定和发展。 二、领导小组 组长:李大新电话: 副组长:程学森电话: 成员:李国刚王树民各班主任 三、工作重点 本次综合治理工作坚决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紧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注重校内整治和校外整治相结合的原则~从加强教育入手~在治理上下功夫~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使我校的校内及周边环境得到彻底改善~周边环境得到净化~使广大师生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工作、学习、生活。 1、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的宣传工作~要大力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开展好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自护教育、犯罪预警教育、网络管理

和网络文明教育。教育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操行观~杜绝一些社会上不良风气的侵蚀~全面提高师生的思想道德意识。 2、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彻底铲除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社会闲散人员、小混混骚扰学生~甚至敲诈、殴打学生的行为。同时~注意化解影响校园内部安全的学生矛盾纠纷~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3、配合有关部门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非法经营的音像文化摊点~特别是对于师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网吧~要进行严格清理整顿~杜绝学生进出营业性网吧和电子游戏厅。 4、加强营养餐管理~建立收货及发放台账,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坚决杜绝学生把蛋奶带出校园食用。 5、整顿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师生搭乘三无车辆、农用车辆及其它不安全的交通工具。同时在校门外设臵警示牌~安装减速设施。 6、加强对学生的行为习惯教育~充分利用学生集会、班团会对学生进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坚决治理乱丢乱扔、说话不文明及学生中的打架斗殴现象~同时加强对住校生的管理。 7、集中力量对校园内部进行安全大检查~重点是食品卫生安全和消防安全~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并认真进行整改~坚决杜绝火灾、建筑物倒塌和食物中毒及踩塌事故等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内平安。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认识到位。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把综合治理工作摆上学校的主要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分别召开班主任等有关会议~落实安全责任和自

学校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学校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正 式版

学校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2、学校教职员工应当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3、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学期开课的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 在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期间,学校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中小学应当开设安全教育课,学校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学生生存自救演习。

4、学校可以聘请司法、公安等有关机关、团体的专业人士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对学生进行法制、治安防范、交通、消防等宣传教育,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5、学校实行门卫制度。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区域。 除法定情形外,不得将非教学所需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或者动物以及受治安管制的枪支、器具带进学校。 6、除紧急救助车辆外,未经学校同意,任何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学校教学区和运动区。 经允许进入学校区域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道路和限定的速度行驶,并在指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61224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工作,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校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职责管理: 学校安全工作应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多方配合、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全责的管理制度。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和检查,并对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二、安全教育 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重视加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增强师生自救、自护和互救的能力。 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安全教育目标,形成教育递进层次。 与家庭密切配合,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把安全工作作为家长会、家长的重要内容,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严禁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 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和设施,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安全制度和检查 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层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切实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

建立完善安全工作安全常规管理制度。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并对校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周检查制度。在每学期开学前,对校舍、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及卫生保健品、化学药品、安全警示语等进行全面检查,特别在雨季前应加强重点防范,杜绝事故发生。 定期、不定期对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应限期整改。 每学年的工作总结应有安全工作的内容。重点安全专项检查应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将学校安全工作列入部门和管理、评估的重要内容。建立有关工作制度,定期进行查验或完善,做出工作记录或检查记录。 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部门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四、校内设施安全 经常加强校舍管理和监控,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应严格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进行。 后勤负责人应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危房、危楼、危墙、等)应立即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 依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按规定在教室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药品规格正确、药性有效,有关管理人员能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确保紧急情况下师生的安全撤离和疏散。

学校综合治理制度汇编(doc55页)

学校综合治理制度汇编 乌恰县实验小学 二〇一四年三月 目录 1、校园安全领导小组---------------------------3 2、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方案-------------------4 3、学校安全职责-------------------------------8 4、学校各部门安全职责-------------------------9 5、学校值班制度-------------------------------18 6、学校门卫制度-------------------------------19 7、学校巡逻制度-------------------------------20 8、学校安全保卫制度-----------------------22

9、实验室(专用室)安全管理制度---------------------25 10、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27 11、饮食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29 12、学校消防安全制度--------------------------33 13、学校安全检查制度----------------35 14、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36 15、安全法制教育制度--------------------------38 16、安全工作应急预案------------------------------58

乌恰县实验小学 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 领导小组 组长:马树理(校长) 副组长:塔依尔·芒苏尔托合托逊伊利亚斯沙丽塔娜提(法制副校长) 成员:杨莉莉 朱建军 米东 谢恒星 买买提努尔

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集体活动安全,特对学校集体活动做如下规定。 一、集会、会操等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1)学校集会、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体、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会操应以班为单位,集合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会操就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二、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堪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学校集体活动突发事故处理 (1)发生事故后,保持镇静,沉着应付,决不能惊慌失措、手忙脚乱。

学校大型活动管理制度

学校大型活动管理 制度

学校大型活动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的防范学校在大型活动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活动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保证学校大型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学校大型活动管理制度: 一、活动前: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 育, 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的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 识。要 求教师把严格管理贯穿于校外集体活动的全过程。 二、活动中: 1、责任到人,班主任和搭班教师认真参与学生管理,组织好活动的纪律,保证在活动的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班级中发生的问题,并给予及时的解决,不得玩忽职守。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2、发现学生有不遵守活动要求的或存在异常行为,立即进 行制 止,并加强教育。 3、活动中学生有伤害事故的参照学生校内或校外活动伤害 事故 应急处理预案进行处理。

4.外出活动时每班必须配备两名教师管理班级学生,低年级要保证三名教师跟班,并有学校领导和足够的管理教师带队,层层落实责任制,并带好必要的急救药品,以防出现意外情况。 5.在进行大型活动前,教师要针对本次活动所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做好安全动员工作,把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向学生讲明,做到讲通、讲细、真正把安全动员工作落到实处。 6.在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校长,必要时向相关部门求助,教师不可私自解决、处理,同时要立即向教育局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 7.学校不准组织学生参加扑救各类火灾、防汛、防洪和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或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劳动或其它危险性劳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如高层建筑上擦玻璃、在交通要道上宣传、执勤、擦洗交通隔离物、去医院等有传染病源的地方劳动等)。 三、活动后:活动组织的有关部门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 学校大型活动安全措施 学校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1、职责

[管理制度]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丹阳小学

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2013年8月25日修订完善) 目录 1、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2、文明学校建设管理办法 3、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4、丹阳小学教师师德奖惩制度 5、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6、财务制度 7、公物管理制度 8、水电管理制度 9、会议制度 10、档案室管理制度 11、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12、门卫制度 13、教研活动制度 14、校本教学研究制度 15、集体备课制度 16、关于严禁组织有偿补课的规定 17、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18、学年交接把关制度 壹、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壹步稳定学校的教学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壹、管理机构: 教职工考勤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贾云治 组员:陈庆龙刘希章李自功张莉 二、基本要求: 1、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教职工于工作时间内要提高工作效率,不做和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于办公室内不闲谈,不准于办公室内进行各种娱乐性活动,不乱串科室。 3、教师应按时授课,上、下课,不准任意空课,串课。 4、教职工于校内必须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不说粗话、脏话,上班期间不准酗酒、不吸烟。 三、具体规定: 1、病、事假必须由本人事前向关联部门领导请假(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履行手续后经同意方可休假。病、事假由领导批准,病假需持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书,具备假条后方可休假。 2、教职工休假假条必须壹式俩份,教导处和行政办公室各留存壹份。

校园综合治理制度汇编

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维护学校政治稳定,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开展,确保师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优化育人环境,打击违法犯罪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切实抓好该项工作,根据本校实际,制定社会综合治理制度如下: 社会综合治理领导责任 一、主要领导责任 (一)督促责任人认真落实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二)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作出指示和批示,并抓好落实。 (三)发生群体性事件时,立即启动预案,控制事态发展,及时主持召开会议,制定解决方案,确保妥善处理。 二、分管副职领导责任 (一)指导督促进一步建立组织机构。 (二)针对重大不稳定因素、重要会议、重大节庆日、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大型学生集体活动、特殊敏感时期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预防工作。 (三)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重大国际、国内事件对学校的影响程度,安排部署工作措施。 (四)发生群体性事件时,立即协调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处臵。 (五)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预防和处臵突发

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责任追究 (一)各部门安全稳定和综治工作制度不健全,综治工作没人抓、没人管,工作不落实的。 (二)不参加会议、不贯彻文件精神、不落实领导批示,或不按时报告会议、文件、批示落实情况的。 (三)不坚持重大情况报告、隐患情况报告、大型综合性学生运动会情况报告、学生大型集体活动情况报告、特殊敏感时期情况报告以及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 (四)对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能解决而未及时解决,以至造成多次重复上访,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五)对不安全因素或内部矛盾纠纷化解不力、处臵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发生刑事案件或治安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目标管理制度 (一)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中,实行目标管理,签订综治目标责任书。 (二)目标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做到季度抽查、半年考核、年终总评。 (三)量化目标管理,做好对目标运行的考核监控,落实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奖惩。

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1.doc

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1 薛庵小学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 搞好安全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校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把安全教育列入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班主任工作计划,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一、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防火 2、防盗 3、防骗 4、防抢劫 5、防爆炸 6、防溺水 7、防运动损伤 8、健康心理和良好行为教育 9、防交通事故10、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 二、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 1、新生入学教育 2、毕业生教育

3、宣传栏、黑板报、广播 4、专题报告会 5、早课学校领导讲话,班会课班主任讲话 6、个别谈话 7、实际演练 三、学生安全教育的组织开展: 由学校德育组、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组织开展。学校根据工作计划和当前工作实际,确定当前学生安全教育的中心内容和重点形式。德育组在学期工作计划中要专列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体育课、实验课老师要结合课程实际做好每堂课的安全教育工作。 四、学生安全教育的具体措施: 1、严格执行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实现学校的管理目标。 2、坚持每学期开学初的“安全自查整改”活动。针对存在问题,制订出相应的班级管理目标和管理措施。 3、以德育工作和少先队工作为抓手,在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中,全面落实安全教育,做到长期性、经常性和针对性相结合。 4、安全教育工作进行登记考核。每班要建立安全教育与管理台帐,对学校规定的安全教育内容到位情况、班级自己开展的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到位情况进行登记,列入班主任考核

内容。 5、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联系,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 6、对问题学生、学习、生活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帮助,努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7、加强学校网络使用安全管理。按公安部门有关计算机网络安全运行的法规,制订相应的措施,严格执行。计算机教室加强安全管理,严防意外事故发生;注意计算机房教室的环境卫生,确保不影响学生身体健康。 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经学校研究,特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一、设施设备包含的内容 1、学校房屋建筑设施; 2、学生运动活动场地设施及体育设施;

学校各种集体活动管理制度

学校各种集体活动管理制度 一、大型活动内容要求 (一)学校开展的各类活动要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局的相关规定。 (二)活动内容要符合学校实际、符合学生特点,积极向上、健康有益。 二、大型活动范围 (一)各学校各班级在校外独立举办或组织参与的大型运动会、文艺演出。 (二)各学校、班级组织师生集体外出参观(革命纪念地、科普基地等)、社会调查、互动交流学习、专题报告会、社会实践、科技竞赛等活动。 (三)各学校班级组织或参与大型节日庆典、集会、焰火晚会等庆祝活动。 三、大型活动的管理:根据学校大型活动的性质和内容,实行备案制和申报制管理。 (一)大型活动备案制:凡活动地点在乡内且教学计划和教师培训计划中规定的学生、教师的学习实践活动,实行备案制。学校在实施活动前1周,将活动总体方案、实施方案、安全应急预案以及活动总体责任人及实施过程中具体的负责人和各个环节的安全负责人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备案。 (二)大型活动申报制:凡活动地点在乡外且涉及学校大规模的学生教师外出学习实践活动实行申报制。 四、大型活动申报程序 (一)按照“谁主办、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学校、班级(幼儿园)需填写《交麻学校大型活动申报表》,并附活动总体方案、实施方案、应急预案和安全责任书,在活动举办前10个工作日以上报相关部门。 (二)需租用车辆开展的活动,由交麻乡派出所对所租用的车辆进行所用(租)车辆及驾驶人员进行资质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批准意见后,再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后,于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程序分送教育局初审意见。 五、大型活动责任要求 (一)根据“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的主要领导或班主任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办单位、班级对活动的安全措施承担全部责任。 (二)对活动申报提出初审意见的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牵头负责会同安全办公室,对活动各项安全条件及措施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主办单位进行整改,并向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报告。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综合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综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 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 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

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 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 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

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协调制度

高山田小学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协调制度 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保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一方社会稳定的大事。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议的若干意见》及全力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目标要求,为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创设良好的环境,保证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工作,强化师德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制意识和师德修养水平,提高防范能力。 二、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以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 三、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本校的矛盾纠纷及突出问题,快速反应,正确疏导,认真调处,杜绝“三访”(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现象。学校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学校及周边稳定,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把矛盾纠纷尽量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综治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综治工作档案。学校要做好综治宣传工作,不定期的向上级有关单位报送本单位综治工作的信息

等。 五、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出租屋,及时排查各类治安隐患;加强学校周边的巡逻控制和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以及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六、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合理规划;完善校园周边交通指示牌等交通安全设施;强化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同时,维护好学校大门口周围的交通秩序。 七、加强与工商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取缔学校及周边的无照经营商贩、摊点及“三无”商品。

学校社团活动管理制度

学校特色社团管理制度 一、社团活动意义: 学生社团活动是满足学生各方面发展的需要,是提高学生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学生个性发展、活跃学校文化,提升师生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的素养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我们学校开设学生校级社团。 二、社团活动实施具体要求: 第一条:全体教师都有责任和义务承担学生社团和学生竞赛活动的组织和辅导工作,在学校统一安排下开展各种学生社团和竞赛活动。综合学科教师是学生社团和竞赛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和辅导者,每人每学期应该带领一个社团或临时组建一个以上团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竞赛和活动。 各种书画队、合唱队、田径运动队、文学社、信息技术队、舞蹈、播音主持、手工制作、(3-6年级)英语队等作为学校长年设立的固定校级团队,由学校指派具有相应资质技能的教师负责日常辅导和训练;教师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向学校申办相应的学生社团,经学校同意后可列为固定社团。原则上一个社团只能设两个辅导老师。 第二条:除校级固定社团外,我校为加强班级特色建设,各班分别成立特色班级社团。主要有班主任负责,全班学生参与。由班主任根据学生的需求班级实际情况,确定班级活动主题。一般班级社团辅

导教师是班主任,有条件的班主任可以请有某方面专长的学生家长和社会资源作为班级社团辅导员来协助自己辅导社团活动。 第三条:校级学生社团规模人数在20-40人之间,社团活动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一次。学生社团及指导老师须承担学校相应的各种竞赛和活动任务。 第四条:临时组队参加比赛,由学校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办法,通过教师申办和学校指派的方法组队并确定辅导老师,由辅导老师临时挑选参赛学生,安排时间进行赛前辅导,临时组队的项目根据不同类型和规模,由学校根据相应的赛前训练时间,并提供相应的物质保障,教师需有强烈的职业精神和奉献意识,确保完成训练任务和训练质量。 第五条:学校常年设立的社团,指导老师需制定科学、合理、详细的辅导计划,每次活动设计详细的辅导方案,做好活动记录和学生的出缺勤记录,选拔学生参加相应的竞赛活动,每学期进行一次成果展示。临时性组队指导老师需提供辅导训练方案、活动记录和出缺勤记录,选拔学生参加相关竞赛和活动并为学校争得荣誉。一个社团原则上只配一个训练教师。规模超过30人以上的校级临时参赛社团,比如合唱、鼓号队可以根据需要经学校同意后,可以配备2个以上辅导教师。如果个别比赛项目需要不同技能的教师相互配合完成的,经学校允许可以配备2个以上辅导教师。 第六条:为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根据目前学校的实际情况,无论是班级社团还是校级社团,每活动一次按一课时累加计算,每学期在期末考试前完成一次社团活动成果展示。学校将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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