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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1:

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我省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经费”)是省财政安排用于支持列入省科技计划的各类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项目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省科技项目经费支持的对象是河南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单位。

第四条省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科技项目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重大项目,避免分散使用。对反映产业重大科技需求,具有明确市场应用前景,以产学研结合方式开展重大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示范应用,能够明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项目,以及关系社会民生的重大公益性科研项目、我省优势领域的重大基础研究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二)科学安排,合理配臵。根据科研活动规律、科技工作特点和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优化财政科技项目经费投入结构。加

强不同类别科技项目经费资源配臵的协调沟通,明确定位,避免重复交叉。按照项目重要性、研发目标任务以及项目承担单位性质和管理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三)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有效增加全社会研发投入。科技项目经费支持方式以无偿资助为主,积极探索贷款贴息、风险投资等方式;在补助环节上坚持前补助与后补助相结合,积极推行以奖代补。

(四)统一管理,专款专用。科技项目经费应当纳入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分项目单独建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五)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科技项目经费应当明确管理和使用责任,建立完善追踪问效及问责机制。

第五条完善省科技计划及重大科技项目经费投入的决策机制。新增设立的省科技计划专项经费以及涉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投入事项,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进行决策。

第六条完善省科技项目立项及经费预算评审制度。在预算评审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科技项目择优支持。

第七条完善专家参与科技项目管理的机制,建立评审专家库,完善评审专家的遴选、回避、信用和问责制度。

第八条提高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的透明度。在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前提下,项目预算全面实行网上申报,逐步推行网上评审;对项目申报条件、立项及经费安排等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逐步探索建立项目绩效情况公示制度。

第九条加强科技项目经费的监督检查。建立包括财政、科技、审计等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在内的项目经费监督评价体系,建立重大科技项目的财务审计、项目验收与绩效评价制度。

第十条建立统一的省科技经费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经费实行预算编报审批、预算执行、检查验收、绩效评价全过程信息化管理,避免或减少重复申报、重复立项等现象,强化跟踪问效管理,同时,方便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人员查询和监督。

第二章经费开支范围

第十一条无偿资助的科技项目经费开支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第十二条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设备设施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

(一)设备设施费:指购臵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以及购建项目研发所必须的设施等发生的费用。

项目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臵费支出,鼓励共享、试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确有必要购买的大型仪器设备(单台/套/件价格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对拟购臵设备的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以及购臵设备的开放共享方案等进行单独说明。

(二)材料费:指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仓储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指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指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臵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差旅费:指在国内开展调研考察、学术交流、现场试验等工作所发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差旅费的开支标准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会议费:指开展与项目研发有关的学术技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实施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会议费按照省有关规定从严控制。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为了开展项目研究,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费用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八)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指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它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九)劳务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专家咨询费:是指按规定标准支付给临时聘请专家的

咨询费用,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及其管理的工作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4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500元/人天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2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100-300元/人天标准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100元/人个项目,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80元/人个项目标准执行。

(十一)其他费用:指项目实施过程中除上述支出项目之外的其他直接相关的支出。其他费用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十三条间接费用是指项目研发过程中发生的不能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为项目研发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其中绩效支出是指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

间接费用使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项目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臵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

1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过20%;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3%;

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0%。

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臵费后的5%。

间接费用按项目统一核定,由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合作单位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和经费额度,协商提出分配方案,在项目预算书中明确。项目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项目经费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

第三章预算编报和审批

第十四条申请省科技项目经费的单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请单位属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支持对象;

(二)上年末单位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三)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一般不低于3%,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并建有市级及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研发中心;

(四)符合项目申报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国家和省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支持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申请省重大科技项目经费的单位一般应具有相关领域省级及以上企业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省创新型科技团队等研发条件和能力,或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

第十六条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科技经费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不同的省科技计划立项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按项目负责人)已承担财政支持的项目逾期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经费。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省科技经费支持的项目。

第十七条申请省科技项目经费的单位,在报送项目立项申请材料的同时,应当按规定报送项目预算申报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省科技经费支持的项目应当有明确的实施期限和具体、可考核的绩效目标,原则上一般项目实施期不超过两年,重大项目实施期不超过三年。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应当编列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根据工作进度编制分年度预算。

第十九条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

(一)预算编制根据项目研发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二)项目经费预算包括经费来源预算和经费支出预算。

经费来源预算除申请省财政项目经费外,有自筹经费来源的,应当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自筹经费包括单位的自有货币资金、专项用于该项目研究的其他货币资金等。由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其自筹经费不低于总预算的50%。

经费支出预算包括与项目研究有关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支出预算应当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

来源编列,同一支出项目一般不得同时从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列支。支出预算应当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依据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由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应当根据合同、协议分别编制单项预算,并由项目牵头承担单位汇总编制项目总预算。

(四)项目经费预算由项目负责人提供预算编制依据并协助财务部门共同编制。

(五)编制项目预算时,应当同时申明项目承担单位现有组织实施条件和资源,以及从外部可能获得的共享服务,并针对项目实施可能形成的科技资源和成果,提出社会共享方案。

第二十条项目经费预算申报渠道:省直部门所属单位按财政隶属关系通过主管部门申报,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地省辖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科技主管部门逐级申报。

省直部门及市、县财政和科技主管部门应当对所属单位报送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项目的真实性,择优推荐,提高项目质量。

第二十一条项目经费预算编审依托省科技项目经费管理信息系统,实行“两上两下”的管理方式。

一上:项目承担单位填报项目预算申报书,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财政、科技主管部门。

一下:省财政、科技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及预算评审结果和财

政预算安排,按照择优支持的原则,经综合平衡,确定拟支持项目及经费额度并反馈给项目承担单位。

二上: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核定的经费支持额度对预算进行调整(单位自筹及匹配资金不得减少),上报项目预算书。

二下:省财政会同科技主管部门下达项目经费预算。

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预算书和省财政、科技主管部门的经费预算下达通知是项目预算执行、监督检查、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四章预算执行

第二十二条项目经费按原申报渠道下达和拨付,并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支出,应当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对跨年度实施的重大项目,经费实行分年度拨付。项目立项时给予前期支持;项目实施期间,根据中期检查评估情况安排中间补助经费;项目完成后,根据验收和绩效评价结果给予后补助。

第二十四条项目承担单位是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经费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明确科研、财务等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在经费使用管理中的职责;及时将项目经费下达情况告知项目负责人,并按承诺落实配套和自筹经费;按本办法规定的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健全项目经费报账制度;对财政专项经费和单位自筹等其他经费应分别单独核算;严

格执行预算调整审批程序;按时提出结项或验收申请,配合做好财务审计、验收等工作,及时按规定办理财务结账手续。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按预算核拨项目合作单位经费,并加强对外拨经费的监督管理。项目合作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并按规定及时向项目牵头承担单位报送预算执行情况表,自觉接受有关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经费预算执行,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预算和挤占挪用项目经费,严禁层层转拨项目经费和违反规定将科研任务外包,严禁使用项目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严禁利用项目经费以任何形式变相谋取私利。

第二十六条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合作单位应当将间接费用分别纳入各自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统筹安排使用。其中绩效支出,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对科研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结合科研人员实绩,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统筹安排。

第二十七条项目经费预算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

(一)项目预算总额的调整,应当按原程序报省科技和财政主管部门批准。

(二)项目总预算不变,项目合作单位之间以及增加或减少项目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应当按原程序报省科技主管部门批准。

(三)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直接费用中各支出预算如需调整,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项目承担单位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备案,省财政、科技主管部门在中期财务检查或项目验收时予以确认。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如需调减可按上述程序调剂用于项目其他方面支出。间接费用不得调整。

第二十八条在项目实施期间出现项目计划任务及绩效目标调整,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及合作单位、负责人、实施期变更等影响经费预算执行的重大事项,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按原申报程序报省科技、财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九条项目经费实行决算报告制度。项目经费决算应当与项目经费预算的范围和口径相一致,全面反映项目经费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项目经费决算报告由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会同项目负责人编制。

在项目实施期间,承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项目经费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于次年三月底前分别报送省科技、财政主管部门。项目经费下达之日起至年度终了不满三个月的,当年可不编报年度决算,其经费使用情况在下一年度的决算报告中反映。

项目完成并结项或验收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按规定编制项目决算报告,报送省科技、财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在研项目的年度结存经费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项目结束或因故终止时,结余经费(包括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

器设备的变价收入),按原渠道收回,或由承担单位按原申报程序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用于新的项目。

第三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使用项目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属于国有资产,一般由单位按照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国家有权进行调配。企业使用课题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规章制度执行。项目经费形成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经费形成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等,在保障有关参与单位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放共享,以减少重复浪费,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省财政、科技及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通过项目经费年度财务决算、中期财务检查、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等多种方式对科技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将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经费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三条完善项目结项和验收制度。所有省财政支持的科技项目必须在项目实施期满三个月之内提出结项或验收申请。因故不能按期结项或验收的,应在项目到期前按原申报程序向省科技、财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经批准后按新方案执行;如未能批准,仍需按原定期限进行验收。

一般项目完成后报省科技主管部门进行结项审批,重大项目和招标项目由省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验收,或委托市(县)

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省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项目验收前,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项目承担单位及合作单位应当对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改。

第三十五条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项目验收:

(一) 编报虚假预算,骗取国家财政资金;

(二) 未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三) 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

(四) 违反规定转拨、转移专项经费;

(五)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

(六) 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

(七) 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

(八) 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项目经批准结项或通过验收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财务结账手续。

项目经费结余不得长期挂账,不得归项目组成员所有,严禁用于发放奖金和福利支出。

第三十七条省科技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项目财务审计和项目验收,逐步建立科技项目经费的绩效评价及评价结果运用制度。

第三十八条项目经费管理建立承诺机制。项目承担单位法定

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编报预算时应当共同签署承诺书,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省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对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中介机构和咨询专家在经费管理使用、评估评审方面的信誉度进行评价和记录,作为今后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和参加评估评审等活动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条严肃查处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中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对项目经费申报过程中重复申报和伪造申请材料或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按信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不及时编报年度决算、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未在规定期限申请项目结项或验收的,省财政、科技主管部门予以停拨项目经费,情节严重的可以终止项目,并予以通报。

对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除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以外,省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可以取消有关单位或个人今后三年内申请省级科技项目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科技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各市、县(区)科技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科研院所,各高等院校,各大型企业: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国办发[]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国办发[]号)精神,切实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促进我省科技事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是政府为支持科技事业发展,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解决社会公益性重大技术问题而设立的专项经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来源于地方各级财政每年从预算中安排的科学技术专项经费。 第三条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安排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科学合理的原则,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立项和经费预算编制审批实行专家评审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机制。 第四条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实行合同化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由科技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管理。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科技项目。 第二章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第五条科技项目立项包括申报、评审论证、建立项目库、审批等环节。 第六条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采取公开征集或定向申报等方式。 公开征集是指科技主管部门根据科技和经济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发布年度科技项目申报指南,明确各类计划支持方向和范围,确定项目申报的时间、渠道和方式,组织申报。 定向申报是指科技主管部门根据科技和经济发展规划及科技经济发展动态,通过调研、

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doc

[新^&#版版@] 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新#版&%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若干实施意见》(豫发〔2015〕1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豫政〔2015〕2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使用省财政资金投入的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创新体系建设专项和基础前沿研究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组织实施、结项(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坚持依法管理、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的原则,确保科技计划全过程管理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组织分工 第四条项目管理中的责任主体分为四类: (一)河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新@&*^版新]

(二)主管部门。 (三)申请(承担)单位。 (四)申请(承担)者。 第五条省科技厅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安排部署和组织项目管理工作;加强对项目主管部门、申请(承担)单位、申请(承担)者的分类指导;做好项目管理的监督和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管理中的其他相关事项。 第六条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协助省科技厅及其授权或委托机构组织开展本地区或本部门(单位)项目管理工作;对本地区或本部门(单位)项目申请(承担)单位和项目申请(承担)者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相关材料的审核和组织上报,做好跟踪服务,积极协调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第七条项目申请(承担)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对项目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为项目全过程管理提供必要的支撑服务条件;接受省科技厅及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的有序开展,加强对项目申请(承担)者的管理。 第八条项目申请(承担)者的主要职责是:恪守科研诚信,强化责任意识,认真组织项目申请和实施,按时开展结项(验收);完整、真实的填报项目管理相关材料,及时向省科技厅和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申报立项

河南省医学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请书2011

附件二 编号项目分类重大攻关项目□ 普通攻关项目□ 软科学项目□ 河南省医学科技攻关 计划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 研究领域基础□临床□预防□药学□其它□ 所属学科名称研究起止时间 承担单位(公章) 课题负责人 河南省卫生厅 河南省医学科学院 二O 一年月

说明 1、本申请书各项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详细、具体,内容请务必打印,必要时另附详 细技术材料。凡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手续不完备、字迹潦草者,不予受理和评审。 2、申请者和协作者所在单位及其所属学术委员会必须认真评审,对项目的价值和可行性等提出具体意见,共同签章后方 可上报。 3、“创新项目”填写“研究领域”,“引进项目”填写“技术类别”。 4、所有栏目如页面不够,均可自行加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学科分类与代码 Classification and code of disciplines (GB/T 13745--92) 代码学科名称代码学科名称代码学科名称 310〃11 医学生物化学320〃2440 内分泌学330〃14 毒理学 310〃14 人体解剖学320〃2445 风湿病学与自体免疫病学330〃21 流行病学 310〃17 医学细胞生物学320〃2450 变态反应学330〃24 传染病学 310〃21 人体生理学320〃2499 内科学其他学科330〃31 环境医学 310〃24 人体组织胚胎学320〃27 外科学330〃34 职业病学 310〃27 医学遗传学320〃2710 普通外科学330〃37 地方病学 310〃31 放射医学320〃2715 显微外科学330 . 41 社会医学 310〃34 人体免疫学320〃2720 神经外科学330〃47 食品卫生学 310〃37 医学寄生虫学320〃2725 颅脑外科学330〃51 儿少卫生学 310〃41 医学微生物学320〃2730 胸外科学330〃54 妇幼卫生学 310〃44 病理学320〃2735 心血管外科学330〃57 环境卫生学 310〃47 药理学320〃2740 泌尿外科学330〃61 劳动卫生学 310〃51 医学实验动物学320〃2745 骨外科学330〃64 放射卫生学 310〃54 医学心理学320〃2750 烧伤外科学330〃67 卫生工程学 310〃57 医学统计学320〃2755 整形外科学330〃71 卫生经济学 310〃61 生物医学工程学320〃2760 器官移植外科学330 · 81 卫生管理学 310〃99 基础医学其他学科320〃2765 实验外科学340 · 20 特种医学 320 临床医学320〃2799 外科学其他学科350 药学 320〃11 临床诊断学320〃31 妇产科学350 · 10 药物化学 320〃1140 医学影像学320〃34 儿科学350 · 20 生物药物学 320〃14 保健医学320〃37 眼科学350 · 35 药剂学 320〃1420 运动医学320〃41 耳鼻咽喉科学350 · 40 药效学 320〃1430 老年医学320〃44 口腔医学520 · 60 计算机应用 320〃17 理疗学320〃47 皮肤病学840〃7170 计划生育学 320〃21 麻醉学320〃51 性医学870 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320〃24 内科学320〃54 神经病学880 教育学 320〃2410 心血管病学320〃57 精神病学910 · 4030 卫生统计学 320〃2415 呼吸病学320〃64 核医学 320〃2420 结核病学320〃67 肿瘤学 320〃2425 胃肠病学320〃71 护理学 320〃2430 血液病学330 预防医学与卫生学 - 2 -

福建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改革创新,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37 号)等文件精神,依据我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以下简称项目经费)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支持开展科学技术活动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如下: (一)突出重点,分类支持。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方针政策和科技发展需求,确定项目经费重点支持方向。遵循科技活动规律,实行分类管理,创新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方式。 (二)科学安排,合理配置。发挥市场对科技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 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三)专款专用,单独核算。项目经费纳入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四)公正公开,追踪问效。强化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推行面向目标和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部门、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职责如下:

(一)省财政厅职责:根据财政预算编制要求,会同省科技厅制定项目经费总体投向。负责审核并批复年度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对项目经费进行财政绩效考评和监督检查等。 (二)省科技厅职责: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方针政策制定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预决算编制,组织重大项目预算评审。开展绩效考评和监督检查等。 (三)实施管理机构(含主管部门,即项目任务书中的丙方,下同)职责:落实项目经费以外资金及相关配套条件。组织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自查、绩效考评和监督检查等。 (四)承担单位职责:履行项目申请、组织实施、验收和经费管理等方面职责。完善项目经费管理制度,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接受有关部门的绩效考评和监督检查等。 (五)项目负责人职责:负责组织项目的有效实施和成果应用推广。配合承担单位履行项目申请、验收和经费管理等职责。接受有关部门的绩效考评和监督检查等。 第二章项目经费支持方向和方式 第五条项目经费用于支持在我省(计划单列市除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开展各类科学技术活动,主要包括基础研究、研发投入、前沿和重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社会公益研究开发、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 承担单位以同一项目申报多项财政资金支持的,应在申报材料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编制要求 1、项目预算编制准备。在编制项目预算申报书之前,应认真阅读有关国家和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并了解其他相关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2、项目预算编制原则。编制项目预算必须以项目研究任务为依据,项目预算应与项目任务目标相关。预算应符合有关政策法规,项目预算支出中的有关标准,应按照国家和我省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规定执行。预算应经济合理,在不影响项目研发任务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得在各科目间重复列支。 3、支出预算和来源预算必须同时编制。采用支出预算和来源预算同时编制的方法编制项目预算。平衡公式为:项目经费支出预算合计=项目经费来源预算合计。 4、不可预见费与前期投入等。项目在预算编制时不考虑不可预见因素。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费用,需要调整预算的,可以在执行时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 5、项目预算编制的规范性要求。 ?金额单位和数据精度: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一位。各类标准 或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外币需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名称的规范性:所有项目或项目承担单位的名称,应填写正式全称,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及单位开户名称必须一致,如有特殊情况应当说明原因。预算申报材料中不同地方出现的相同设备、材料等实物信息应填写规范和统一的名称。开户银行信息应将承担单位开户的银行所在市县、银行名称等信息填写完整,银行账号应填写准确。 ?签字盖章:项目预算申报书必须经项目承担单位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以及预算编制人签字。预算申报书中所有的签字之处,除提供打印名字外,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以本人签章代替。 6、项目预算申报书的主要内容。如申报项目含有相关子课题,应当对子课题分别进行经费预算后汇总。 项目预算申报书主要包括项目预算报表、预算编制说明材料。 7、对预算编制说明材料的要求。 ?预算说明书是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中的一部分,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内容等要求编写预算说明书。 ?对出资证明的要求:除申请专项经费外,若存在自筹经费的,需提供出资承诺及企业资产负债表等其他相关财务资料。银行贷款以及地方配套财政资金等其他资金来源,原则上,谁 出资谁证明。由承担单位自有资金提供的经费,应提供承担单位的出资证明文件;利用银行资 金开展研发和产业化活动的,应当提供与银行签定的贷款意向书;配套资金应当由市县科技和其他部门承诺配套的证明;由其他渠道提供的捐助,应提供捐助方的出资证明文件。所有自筹经费证明均应说明经费的来源、金额、落实情况及具体用途等等。

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科技厅、教育厅 项目名称: 申请者: 所在单位(签章):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日期:年月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制

填报说明 1、“申请书”用于申请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由申请者负责填写。填写前请先查阅有关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办法及规定。申请书各项内容,要逐条认真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实事求是。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写词,须注明全称。 2、封面右上角“申报号”按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分配的编号填写;“项目类别”栏由申请者填写, 申请项目属基础研究的此栏为“A”,属应用基础研究的为“B”。“学科名称”及“学科代码”请根据申报项目所属学科,按最新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表”,填至三级学科分支。 3、基础研究是指以认识自然现象、探索自然规律为目的,不直接考虑应用目标的研究活动;应用基础研究是指有广泛应用前景,但以获取新原理、新知识、新方法为主要目的的研究;“项目名称”应确切反映研究内容和范围,最多不超过25个汉字(包括标点符号);“申请者”是指申请项目实际主持人。 4、在读(含在职)研究生和申请单位的兼职科研人员不得作为申请者提出申请,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 5、申请者和项目组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主要成员申请(含参加)的项目数,连同在研的省级以上科学基金项目数, 不得超过两项。同一项目组研究内容相近的项目,只允许报送一个项目。 6、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申请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简表 有工作条件等、项目组成员不得作推荐人)

科技创新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音西煤矿科技费用管理办法 为大力推进科技兴安、科技兴企战略,为科技项目提供足够配套经费保障,规范科技费用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努力实现音西矿“十二五”战略规划目标,加快科技创新型企业建设,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技费用的基本原则 1.坚持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贡献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效率的原则; 2.坚持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的科技创新机制,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原则; 3.坚持科技兴企、科技兴安,提高企业安全治灾、抗灾、防灾能力的原则; 4.坚持科技项目先评估立项、后实施,再考核验收的原则; 5.坚持对科技投入试行宏观调控、分级管理的原则; 6.坚持科技费用预算管理、公开透明使用的原则; 7.坚持开展创新型企业建设、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设,从机制、体制上有利于上级科技中心运行的原则。 二、科技费用的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完善技术创新保障体系,切实将上级有关技术创新精神落到实处,解决好各项技

术创新工作所需经费,音西矿在建设期间按投资额的3%提取科技经费(其中包括上级提取的科技经费按投资额的1%进行预算),以此确保科技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科技费用的主要用途 1.科技费用主要用于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方面。包括:自主研究开发、委托研究开发、联合研究开发三种类型。技术创新活动是指从事研究开发新产品(包括新品种、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活动。新技术推广应用活动,是指上级明确规定的成熟技术项目在生产活动中的推广应用。 2.科技费用应重点支持企业急需解决的项目,如对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工艺创新、安全治灾、效率、效益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技术进步项目。 3.科技费用的使用必须是经矿及以上审查立项的科技进步项目,未被审查立项的技术进步项目一律不得在管理费用中的“技术开发费”列支和统计。 四、科技费用的开支范围 1.研究开发活动中直接消耗的材料费(含燃料动力费、低值易耗品)。 2.用于研发活动的租赁费(含仪器及设备租赁费、房屋租赁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折旧费。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调动科研人员多渠道争取科研经费的积极性,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促进学校科研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科技政策、财务和审计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纵向科研经费”,即政府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经费,是指学校通过承担国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和公益性行业的各类科研计划(含基金等)所取得的项目(或课题)经费以及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经费。 第二条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主要包括: 1.国家级项目经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科技部等部门下达的项目经费。 2.省部级项目经费。中央和国家各部委(厅、局)自设项目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部门下拨的科研经费。 3.地厅级项目经费。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所属职能部门自设项目的经费和本市设立的科研项目经费。 4.校级项目经费。我校自行设立的科研项目培育经费。 第二章责任与监督 第三条科技处、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与监督中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科研经费协同管理监督机制,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科技处: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包括申请书、立项书、预算书、项目合同、中期检查报告、变更材料、项目最终成果、结项证书等;会同财务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并审核;跟踪项目经费执行情况;审核科研外拨经费;配合财务处做好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审核、监督工作。 (二)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协同科技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科研经费到账后,会同科技处按项目单独建账;加强科研项目核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合理使用经费;会同科技处及项目负责人办理结项审计。 (三)审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审计、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四条二级单位(学院)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根据学科特点和科研的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监督科研项目预算执行,督促项目进度。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负责人要依法、据实编制科研项目预算和决算,按照批复预算和合同(任务书)使用经费,接受上级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审计处会同科技处和财务处定期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尽早在校内得到解决,确保科研经费合理使用。学校各职能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科研经费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检查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并加强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以下简称“项目(课题)”)经费的管理,加强财政科技经费与社会资本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的精神,依据北京市市级支出预算要求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市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课题)指为落实国家方针政策,依据北京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研究确定并组织安排在北京地区注册的法人单位承担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应用等任务。 市财政科技经费来源于市财政资金,用于支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执行和科技事业的发展。事业单位履行本职工作的经费不在该范围之内。 第三条科技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重点工作和科技发展需求,确定项目(课题)经费重点支持方向,强化战略前沿技术研发、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科技基础支撑、科技创新环境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等工作。 (二)遵循规律,分类支持。遵循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规律,实行分类管理,创新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方式。结合基础前沿科技项目(课题)、公益性科研项目(课题)、市场导向类项目(课题)、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项目(课题)等不同类型项目(课题)的要求和特点,强化财政科技经费与社会资本的结合,依据项目(课题)特点可采取直接补助、后补助、股权投资(含资本金注入)、风险补偿金、基金、贷款贴息等支持方式。 (三)科学安排,合理配置。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建立项目(课题)经费分配、绩效评价机制。市财政科技经费的申请和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严格按照项目(课题)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据实列支,杜绝随意性。 (四)专款专用,单独核算。项目(课题)经费来源坚持多元化原则,包括市财政科技经费拨款、单位自筹资金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自筹资金包

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指南(20xx年度)

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指南(20xx年度) 农业一、农产品精深加工研究与开辟经过高新技术的应用,拉长农业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扩大内需。本年度重点支持:1、粮、油、果、蔬、肉、蛋、奶等农产品贮运、保鲜、包装工艺技术研究;2、小麦、玉米、芝麻、大豆、花生等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究;3、功能性乳制品的开辟研究;4、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新技术研究。二、要紧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及安全高效栽培技术农作物新品种在农业生产上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经过专用、优质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满脚我省农业结构调整和加入WTO的需要。本年度重点支持:1、农作物新品种选育; 2、要紧农作物杂种优势利用研究; 3、要紧农作物安全高效栽培技术研究。三、优良畜禽、水产品种选育及安全高效养殖技术进展养殖业是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粮食转化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本年度重点支持:1、畜禽、水产资源爱护及新品种引进、哺育、改良和快速扩繁技术研究;2、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优质高效养殖关键技术研究;3、要紧畜禽疫病防治技术的研究与开辟。重点开展新型兽药和高效疫苗的研制,提高药效和安全性,落低药物残留; 4、研究蛋白质饲料、农副产品饲料高效利用技术,研制安全、高效、无污染新型饲料添加剂和安全饲料产品,加强饲料与畜产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四、绿色农业科技工程随着人民日子水平的提高,无公害农产品越来越受到重视,经过实施绿色农业科技工程,改善人们的日子质量,保证人们躯体健康。本年度重点支持:1、土壤与水体污染的管理技术研究;2、生物农药、生物化胖的引进、研制与推广;3、无公害食品安全标准制订和生产技术规程研究;4、无公害食品快速检测技术研究。五、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领域农业高新技术要紧包括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经过农业高新技术的突破,推动传统农业改造,提高农业技术含量,推进我省农业技术升级。本年度重点支持:1、生物技术制造作物优异种质资源;2、植物脱毒快繁技术和细胞微繁技术研究;3、动物胚胎生物技术和性别操纵技术研究;4、利用基因工程、细胞融合等技术哺育改良食用动植货物源的收集、保存及哺育扩繁;3、害虫等抗药机理研究及长期监测;4、农业标准化研究。工业一、能源深加工及新能源能源是工业的食粮,也是农业、国防、交通以及人民日子所必须的物质。能源作为一种资源,特别是煤、石油等一次性能源,是有限的。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世界爆发能源危机以来,世界各国对能源的开辟利用都赋予了高度重视,能源科技进展很快,特别是近年来对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清洁能源的制取和清洁燃烧技术得到重视和进展,也是我省科技工作的重点。本年度重点支持:1、煤炭气化、液化关键技术;2、天然气液化及应用技术;3、煤、石油清洁燃烧技术;4、煤、石油、天然气深加工技术; 5、新型电源技术; 6、电动专用车辆创造关键技术; 7、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高效利用技术; 8、高效节能变压器及电力、电器节能技术。二、通信设备1、挪移通信基站重点支持以太阳能为能源的无人值守挪移通信基站的开辟。2、无线用户环路系统无线用户环路系统是一种采纳先进同步CDMA技术的通信系统,要紧用于公共电信中由交换机到电话用户之间的连接,替代传统的电话线,也可独立组成专用。本年度重点支持:(1)实现系统终端的可挪移性;(2)以SCDMA系统为平台的综合应用。3、综合接入系统综合接入系统包含各种接入系统、家用多功能终端和宽带多媒体接入系统,可每系统单独使用,也可多系统联合使用,是电信和广电中用量很大的有线接入系统。本年度重点支持:(1)有线电视(CATV)接入系统(含HFC混合接入系统);(2)SCDMA无线接入系统;(3)无源光接入(PON)系统;(4)塑料光纤接入用户系统。4、波分复用系统波分复用系统(WDM)是把别同波长的光信号复用到一根光纤中进行传输的设备。具有超大容量,系统升级容易,升级时能大限度地爱护已有投

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书

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书 项目名称: 项目受理编号: 项目申请单位(盖章) : 项目负责人(签章): 财务负责人(签章): 项目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 填表日期: 市科学技术局 年月日

承诺书 本项目经费预算书的编制是在认真阅读理解《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和《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其他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基础上,按程序和规定编制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保证预算申报书各项容真实、客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财务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编写说明

. 本项目经费预算书应由项目申请人会同申报单位财会部门共同编制,并由项目申请单位法人签字以及申报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签章确认。 . 编写要求: ()预算编制必须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研究任务为依据,并按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经费全额预算,包括经费来源预算和经费支出预算,做到真实、准确,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经费来源预算包括用于同一项目的各种不同渠道的经费,经费支出预算包括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相关的证明材料齐全; ()与项目有关的前期研究(包括阶段性成果)支出的各项经费不得编入本预算表。 . 本报告文本采用幅面纸,号仿宋体字打印,标题用号黑体字打印,一式十份,由项目申请单位盖章后报项目管理处室,同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 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项目经费预算书编制说明 一、项目经费筹措方案:项目单位自筹包括项目单位和项目上级单位筹集用于本项目的货币资金、实物和劳务的折算等,须根据单位财务有关规定说明来源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其他财政拨款包括各级财政拨款用于本项目的货币资金,须进行相关说明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银行贷款包括获得的贷款、融资、债券等用于本项目的货币资金,须说明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及融资的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他资金为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须进行相关说明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二、项目经费支出预算的主要容 (一)设备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二)材料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差旅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交通费用等,相关开支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会议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

大学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昆明理工大学文件 昆理工大校字〔2017〕65号 昆明理工大学关于印发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馆、中心及直属部门: 《昆明理工大学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5月16日

昆明理工大学科技计划(专项)项目 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学校制定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为规范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经费的预算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力,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科技计划项目指国家及地方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含科技平台、团队建设、等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应具备项目申请书、计划任务(合同)书、经费预算书。科技专项项目指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委托的专项科研项目。 第三条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经费限于开展项目研究工作使用,分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具体开支按照预算执行。 第四条在预算开支范围内,材料费报销须附供货单位盖章的明细清单,明确材料采购数量、采购价格等,总价超过1.5万元(含1.5万元)以上的材料采购须提供采购合同,总价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材料采购合同可由基层学院签订,总价高于10万元的采购合同由实验室管理处或科技处签订。 第五条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原则上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昆明理工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一般情况下,应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不得自驾车辆出差;受地理环境和当地条件必须租车前往的,报销时须提供租车合同。对于租车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等一切责任问题,由项目负责人、出差人员以及车辆租赁单位,依据车辆租用合同(协议)相关内容共同承担。

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表

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表 计划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单位财务负责人(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预算编制人(签章): 填表日期: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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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本项目预算申报书的编制是在认真阅读理解相关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暂行)及实施细则等其他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基础上,按程序和规定编制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负责人保证预算申报书各项内容真实、客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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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表编制说明 一、预算编制必须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研究任务为依据,并按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经费全额预算,包括经费来源预算和经费支出预算,但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经费来源预算包括用于同一项目的各种不同渠道的货币资金,经费支出预算包括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二、项目经费支出预算的主要内容 (一)人员费,指直接参加项目研究开发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为企业或有人员事业费拨款的,不得在申请资助的项目经费中列支人员费;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为转制科研机构的,项目组可在申请资助的经费中列支人员费,比例控制在15%以内。 (二)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单台价值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万元人民币)的仪器设备应单独列示; (三)租赁费:指为项目租赁外单位的专用仪器、设备、场地、试验基地等发生的费用。 (四)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规定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 费管理规定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闽科计〔2007〕86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现将重新修订的《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科技印发计划办法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07年10月29日印发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省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促进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效率和项目实施成效,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科技计划项目,是指以省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解决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科技问题为重点,由省科技计划安排,在一定期限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科技计划所包括的科技重大专项、基础性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合作与交流、公益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

第四条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包括:需求征集、专家咨询、可行性论证、立项决策、项目实施与过程管理、项目验收与绩效跟踪等环节。省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综合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省科技厅负责综合管理,项目实施管理机构和项目承担单位分别按各自职责进行分级管理。 第五条按照电子政务建设的相关要求,开展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化工作,实现部门协同与信息共享,加强项目档案信息管理与利用。 第二章项目立项 第六条省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包括申报、评审论证、审核审批、签订合同书或任务书等环节。 第七条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采取公开征集或定向申报等方式。 公开征集是指根据省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及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明确支持方向和范围,确定申报的时间、渠道和方式,组织申报。原则上每年10月30日前发布下一年度申报指南。 定向申报是指根据省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科技经济发展动态,通过调研、专家研讨等方式,凝炼出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重大项目需求,并组织相关单位申报。 第八条省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归口推荐申报。有关项目推荐部门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结合本部门、地方的实际情况,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书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书 计划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报单位(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科学技术厅印制

填报说明 1. 本项目经费预算书是在自治区科技计划下达后,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科技计划下达的经费进行填写。 2. 项目经费预算书的填写,尤其是资金支出预算各科目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以及资金来源预算和支出预算编制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3. 项目承担人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填写相关预算科目。 4. 项目经费预算书是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5. 科技计划项目有多个承担单位的,由第一承担单位和其他合作单位共同承担的,项目经费预算书由第一承担单位负责汇总填报。 6. 预算书一式四份,科技厅综合计划处、项目管理处室、科研条件财务处、项目(课题)第一承担单位各一份。 7. 上报该预算书时,不附本预算书内的编制说明。

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

附件二 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2014年度) 科技攻关 农业领域 一、粮食核心区建设 1.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及产业化; 2.主要农作物简化栽培技术研究与开发; 3.中低产田改良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 4.新型农业机械新产品研制与开发; 5.粮油产后减损及绿色储运技术研究; 6.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 7. 粮食、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及检测关键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 二、畜禽、水产健康养殖 1.畜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及优良新品种引进、改良和快速扩繁技术研究与应用; 2.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优质高效安全养殖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3.主要畜禽疫病防治技术及养殖环境控制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4.优质牧草新品种选育及生产技术与应用; 5. 新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中兽药产品开发; 6. 畜禽产品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 7.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及检测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 三、农业高新技术 1.农业生物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2.农村信息化技术研究与开发; 3.其他高新技术在农业上的研究与应用。 四、农林生态安全与林果菜高效生产 1.用材林的栽培技术研究与应用; 2.优质特色果树新品种引进、培育及综合配套栽培技术研究与应用; 3.特色花卉、蔬菜新品种的选育、引进及快速繁育技术研究与应用; 4.重大农林生物灾害的成灾规律及综合防治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 5.特色林产品及其副产品加工技术研究与应用。 五、生态农业与可持续农业 1.生物质能源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2.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与应用; 3.水土保持和生态农业等综合技术研究与应用; 4. 节水农业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 5.环保型新型肥料、农药研制及施肥、施药技术研究与应用; 6.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 7.农村农业防灾减灾技术研究、开发及应用。 申报要求: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以下简称我局)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加强我局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保证项目管理的公开、公正和科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局项目是指(以下简称公司)项目中安排,由我局组织实施,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 第三条我局项目的宗旨是保证安全稳定运行,解决我局发展、建设、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关键技术问题,推动和促进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经济效益的增长,为我局发展奠定技术基础。 第四条我局项目实行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归口管理部门为生产技术处。 第五条项目费用支出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处。 第六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我局项目申请立项、项目实施管理、项目验收和专家咨询等项目管理工作。 第二章项目选题 第七条我局拟申请公司立项的科技项目应符合我局的发展战略和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为我局建设、生产、经营、信息化、重大工程技术和中长期发展服务的带有全局性、方向性的关键技术; 2、对我局发展具有全局性的关键技术的应用理论研究项目;

3、生产、建设中涉及安全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等亟待解决的重大技术项目,以及关键技术的工程试验和实用化示范项目; 4、解决规划、设计、建设、运行和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共性技术难题; 5、先进、成熟、适用,应用对象明确,有广泛的推广应用前景,并可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项目。 第八条各单位在启动项目申请前,应根据我局战略和近期重大关键技术的研究领域、技术方向、研究框架以及先进适用技术进行科技计划项目上报资料编制。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九条项目申报包括部门申报、内部评审、向公司申报三个基本程序。 第十条我局项目的申报遵循逐级申报的原则。也可以由我局管理部门提出。申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承担项目的负责人应由我局正式在职员工担任,并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对其研究项目涉及领域的国内外技术发展情况,有较全面的了解和较强的研究与开发能力,能保证足够的精力投入; 2、具有为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3、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 4、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1 河南省医学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请书2007

编号项目分类重大攻关项目□ 普通攻关项目□ 软科学项目□ 河南省医学科技攻关 计划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VEGF(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在糖尿病牙周炎患者牙龈组织中的表达 研究领域基础□临床□预防□药学□其它□ 所属学科名称口腔医学研究起止时间2008.7月---2011.7月承担单位(公章) 课题负责人 河南省卫生厅 河南省医学科学院 二O O 年月

说明 1、本申请书各项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详细、具体,内容请务必打印,必要时另附详 细技术材料。凡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手续不完备、字迹潦草者,不予受理和评审。 2、申请者和协作者所在单位及其所属学术委员会必须认真评审,对项目的价值和可行性等提出具体意见,共同签章后方 可上报。 3、“创新项目”填写“研究领域”,“引进项目”填写“技术类别”。 4、所有栏目如页面不够,均可自行加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学科分类与代码 Classification a nd cod e of d iscip lines (G B/T13745--92) 代码学科名称代码学科名称代码学科名称 310〃11 医学生物化学320〃2440 内分泌学330〃14 毒理学 310〃14 人体解剖学320〃2445 风湿病学与自体免疫病学330〃21 流行病学 310〃17 医学细胞生物学320〃2450 变态反应学330〃24 传染病学 310〃21 人体生理学320〃2499 内科学其他学科330〃31 环境医学 310〃24 人体组织胚胎学320〃27 外科学330〃34 职业病学 310〃27 医学遗传学320〃2710 普通外科学330〃37 地方病学 310〃31 放射医学320〃2715 显微外科学330 . 41 社会医学 310〃34 人体免疫学320〃2720 神经外科学330〃47 食品卫生学 310〃37 医学寄生虫学320〃2725 颅脑外科学330〃51 儿少卫生学 310〃41 医学微生物学320〃2730 胸外科学330〃54 妇幼卫生学 310〃44 病理学320〃2735 心血管外科学330〃57 环境卫生学 310〃47 药理学320〃2740 泌尿外科学330〃61 劳动卫生学 310〃51 医学实验动物学320〃2745 骨外科学330〃64 放射卫生学 310〃54 医学心理学320〃2750 烧伤外科学330〃67 卫生工程学 310〃57 医学统计学320〃2755 整形外科学330〃71 卫生经济学 310〃61 生物医学工程学320〃2760 器官移植外科学330 · 81 卫生管理学 310〃99 基础医学其他学科320〃2765 实验外科学340 · 20 特种医学 320 临床医学320〃2799 外科学其他学科350 药学 320〃11 临床诊断学320〃31 妇产科学350 · 10 药物化学 320〃1140 医学影像学320〃34 儿科学350 · 20 生物药物学 320〃14 保健医学320〃37 眼科学350 · 35 药剂学 320〃1420 运动医学320〃41 耳鼻咽喉科学350 · 40 药效学 320〃1430 老年医学320〃44 口腔医学520 · 60 计算机应用 320〃17 理疗学320〃47 皮肤病学840〃7170 计划生育学 320〃21 麻醉学320〃51 性医学870 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320〃24 内科学320〃54 神经病学880 教育学 320〃2410 心血管病学320〃57 精神病学910 · 4030 卫生统计学 320〃2415 呼吸病学320〃64 核医学 320〃2420 结核病学320〃67 肿瘤学 320〃2425 胃肠病学320〃71 护理学 320〃2430 血液病学330 预防医学与卫生学 简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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