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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萨国际:重构信用卡商业模式

开放式信用卡的商业模式,曾经历过“美国银行”一次失败摸索,之后建立了今天维萨(VISA)的商业模式。在2007年,维萨又成功从一个“非盈利信用卡组织”,改组为公司,2008年初成功在纽约交易所上市。

VISA的案例启发我们,可以用一种超越企业形式的思维,去创建全新的“商业模式”。

让我们先了解一下信用卡典型的商业模式。

假如你是一家银行,要发信用卡,首先要向“足够多的消费者”发放信用卡,而消费者拿着这个信用卡,可以在“足够多的商家”那里消费,然后再还钱给你。

所以,必须要有足够多的“消费者”和“商家”都愿意使用和接受你的“信用卡”,这个“信用卡系统”才对双方都有吸引力。而要实现这一点,仅仅靠一家银行,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

如果多家银行一起来做,参与其间的银行,可能要同时扮演两种角色:一是要向消费者发放信用卡,这时是“发卡行”;二是要和商家签约收单,被称作“收单行”。

在一笔交易中,作为“发卡行”,在消费者购物后,向消费者收取货款和利息;作为“收单行”,要替消费者付货款给商家(并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银行承担信用风险的收入)。

然后“发卡行”向“收单行”付款清算,并按协议比例分享收入。

然而在发展初期,由于缺乏大型交易网络,如果“发卡行”和“收单行”不是同一家银行,就会有银行之间清算的问题。

只有“发卡行”和“收单行”能方便地清算,才能让不同“发卡机构的持卡人”和“收单机构的签约商户”之间方便地进行交易。

这就需要一个大型的“银行间组织”。

美国银行建立的信用卡模式

1966年,当时美国最大的商业银行—“美国银行”,在解决信用卡的问题上率先迈出一步。

“美国银行”使用“特许经营”的商业模式:向全国发放其信用卡品牌“美国银行卡”(BankAmericard)的“营业执照”。

在它的授权下,有意发展信用卡业务的银行,可以使用其品牌发行信用卡。同时,各授约银行的持卡人和签约商户互相承认。

这种模式,形成了第一个银行信用卡网络体系。

在这个模式中,“美国银行”是系统的支配者,拥有“信用卡系统的品牌”和“授权系统”的所有权。同时,对卡片发行、商户服务以及各种信用卡业务运营制定规则。

“被授权银行”分为A类和B类。其中,“A类银行”可以代表“美国银行”,授约新的“B类银行”。

被授权的银行使用“美国银行卡”品牌,发行自己的信用卡。同时吸引商家购买其交易业务,使他们加入到信用卡系统中。

当时,这种“特许经营”的商业模式,及时解决了全国性网络缺乏的问题。

很快,“美国银行卡系统”拥有了200家获得完整授权的“A类银行”,近2500家接受授权的“B类银行”。

但很快问题就出现了。

首先,当时的大银行,如加州的“富国银行”和纽约的“大通曼哈顿银行”等,不愿意用“美国银行”的品牌发行信用卡。但是,像“美国运通”一样发展“封闭式卡系统”,又需要从头开始签约商户和发卡,太消耗资源。

而且,在“美国银行”的信用卡模式里,它既是“品牌授权者”,又是“市场竞争者”,制定规则时难免从自身出发,导致其他银行不愿意遵从或无法遵从其规则。这也使得“被授权银行”不能适应当地市场需求,制定策略,不同银行间的信用卡同质化严重。

其次,当时的交易网络也比较原始,没有电子数据记录和电子清算系统。“发卡行”和“收单行”之间以手工和邮政系统方式清算。而“美国银行”又无法独力建立大型电子交易网络。

此外,由于“美国银行”的信用卡部门人力不足,不能很好地解决安全问题,伪卡、盗刷卡现象很多。

上个世纪60年代,当时最大的两个信用卡联盟—“美国银行卡”和MasterCharge(万事达卡前身)总共贷出26亿美元,但由于操作失误、伪冒等带来的损失,高达几亿美元。

上世纪60年代中后期,美国信用卡行业几乎走到了崩溃的边缘。“维萨国际组织”诞生

1968年,在“美国银行”和“被授权银行”的一次会议上,来自“国

家商业银行”的副总裁迪·豪克认为,“支配-控制式业务系统”是产生问题和混乱的根源。

他提出对“美国银行卡”的业务系统进行重构,使用“分布式、自组织的业务系统”取代原来的模式(“自组织”即系统默契地根据某种规则,自动、协调地形成有序结构)。

最终,他说服了“美国银行”按全新的商业模式,重构原来的“美国银行卡系统”。重构的过程,中间经历了1970年成立的“国民美国银行卡公司”,到1976年成立“维萨国际组织”(VISA),原来的“签约银行”则以会员制的方式加入“维萨”。

新成立的“维萨国际组织”,是一个非股份制、非盈利、由会员银行共同拥有的“会员制私有公司”。公司的所有权不能买卖、转让或被剥夺,是一个“竞争—合作式组织”。

“维萨国际组织”内部没有控制中心,而是设立多重董事会。

董事会由来自不同区域“维萨组织”的董事组成,而“区域维萨组织”又由不同国家或团体的董事组成,分别负责不同地区或不同事务。

不同的董事会之间,没有等级高低之分。经选举产生的董事,大多是主要会员银行的领导人。会员按承揽业务分为“发卡行”和“收单行”,不过大多数会员银行兼具两种身份。

“维萨国际组织”不直接涉及发卡或收单领域的业务,这些业务完全由会员银行从事,因此,它和会员之间没有竞争关系。

此外,“维萨国际组织”拥有一个全球电子交易结算网络,它用一个

精简的团队,只从事会员银行同意合作的那部分有限业务,如负责运营银行卡授权和清算系统、品牌推广、研究和开发等事项。

它不以盈利为目的,也不向会员发放股利,而是将盈余全部投入网络建设、扩展和维护。

“维萨国际组织”将权利和功能进行最大限度的分配,实行分布式管理,为的是推进会员合作。

在这个业务系统中,各个区域性的公司具有高度自主权。“维萨国际组织”允许会员银行开发新产品和服务,并自行定价和促销。

各会员银行既是争夺客户的竞争者,同时,为了使系统正常运作并具有规模效应,他们之间又必须合作。商家必须接受组织中任何一家银行或发卡商的卡。

这种业务系统使“竞争与合作”和谐统一,各会员银行以一种“自组织”的方式,共存于维萨系统中。

在这种新的商业模式下,“维萨国际组织”全力构建这种模式所需要的“关键资源能力”:“参与者”、“交易网络”和“品牌”。

庞大的“持卡人”和“签约商户”数量,是“维萨国际组织”最大的吸引力。它在全球发行了12亿张维萨卡,拥有3000多万“签约商户”。新加入的成员马上就能分享这些资源。

经过20年的维护,“维萨国际组织”的VISANet已经成了上接人造卫星、下通海底光缆的全球最大电子支付网络,能实现全天24小时实时。。联网服务,每秒能处理8000宗交易,2秒钟内核准一宗普通交易。

由于会员共用一个专用的电子交易系统,维萨可集中资源建设该平台,大大提高了VISANet的安全性。

“维萨国际组织”还投入巨大资源进行“品牌”塑造。通过赞助奥运会、FIFA(国际足联)等国际体育赛事,成功打造了世界驰名“支付通行证”的品牌形象。在消费者心目中,拥有了“维萨卡”,就拥有了最可靠,便利的消费保证。

多方共赢的交易结构:

“维萨国际组织”的盈利来自两部分:“会员入会费”和“交易分成”。例如,一个拥有8万个帐户、45亿美元资产的中等规模发卡机构,加入“维萨国际组织”后,前5年内需要支付约150万美元的“会员费”。

在每笔成功的交易中,整个信用卡系统收取3%-5%的“交易费用”,而维萨一般按10%的比例分享收入。

重构以后,“维萨国际组织”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每年以20%-50%的年增长率迅速发展。目前,它每年的全球交易总额已超过4万亿美元,占全球所有支付卡品牌交易总额的60%。

在这一结构中,各“利益相关者”都从中获得了巨大收益。

有意从事信用卡业务的金融机构,只要加入维萨国际组织,就能立即分享全球数量巨大的“ATM自动提款机”、“签约商户”和“持卡人”,迅速开展自己的信用卡业务。

“消费者”持有一张维萨信用卡,可在全球通行无阻地消费、贷款,还有更多的信用卡产品可供选择。

“商家”和“维萨国际组织”授权的金融机构签约,就能接受全球12亿张维萨信用卡。

而原来的品牌授权者—美国银行,从这个扩大的市场中所获得的收益,远远超过之前的“授权收入”。

“维萨国际组织”从2006年开始进行全方位改组,重组成一个由“Visa 会员”所拥有的新的股份制公司Visa Inc.。各银行会员按各自的“业务量”进行折算,最终确定入股比例。

2008年初,受次贷危机影响,美国金融界愁云惨淡。而在3月19日,纽约证券交易所却见证了美国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融资额达179亿美元,超过了2008年前3个月133家在美国进行IPO的公司融资总额(160亿美元),几乎等于美国历史上最大两笔IPO(AT&T106亿美元和卡夫食品87亿美元)规模之和。

这次IPO的主角就是维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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