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石陆沙毕业论文

石陆沙毕业论文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研究生

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的关系

专业公共管理

年级2012级

姓名石陆沙

学号YJG2012XXXX

指导老师李文菊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研究生部制

2015年5月8日

目录

一、当前我国社会管理体制存在的三个问题 (3)

(一)社会管理基本理论研究和探索 (3)

(二)建立政府综合响应机制 (4)

(三)新型社区参与社会管理 (5)

二、完善我国社会管理体制的五点建议 (6)

(一)建立与人民日益增长的保障需求相匹配的社会保障体系 (6)

(二)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管理系统和机制 (7)

(三)做好社会管理基础工作 (7)

(四)实现社会资源整合 (8)

(五)大力支持社会领域的公民事务 (9)

三、从社会管理走向社会治理 (10)

(一)什么是社会治理 (10)

(二)社会治理和社会管理的区别 (11)

(三)我国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12)

(四)浅谈当前社会治理的举措 (15)

(五)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国外社会治理的基本经验 (17)

四、新常态下社会治理模式探索 (20)

(一)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要不断完善决策响应机制 (20)

(二)推进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创新适应当前新常态发展 (21)

(三)敢于碰社会领域中的顽疾 (22)

五、结语 (23)

六、致谢 (24)

七、参考文献 (25)

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的关系

2012级公共管理专业石陆沙

内容提要:社会管理是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项管理活动。在我们这样一个有13亿人口、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国家,社会管理更加艰巨繁重。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好社会管理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条件,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写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我国第一次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社会治理的核心议题,就是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正像经济改革的核心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实际上是要处理好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就是要弄清楚,哪些社会事务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各自分担,哪些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承担。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社会管理体制,总结了社会管理体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展望了社会管理的发展趋势。为社会治理模式的完善提供参考。

关键词:社会管理社会治理现代化

社会管理的核心议题,我认为就是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更好地调动起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政府该交给社会就交给社会,政府该放权给市场的交给市场,就像当年的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调控过度。交给市场,市场要有一个竞争规则,交给社会,社会要有一个运行秩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一、当前我国社会管理体制存在的三个问题

(一) 社会管理基本理论研究和探索

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提高,我国已经具备推进全面社会建设的基本条件。但同时,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时期,正从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单一社会结构向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多元社会结构过渡。推动这种社会转型的因素是自1978 年以来启动的发展、改革和开放。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模式转换、体制深层次改革和全方位对外开放正在加速这种社会转型。在这样一个剧烈变革的时期,不仅历史上长期积累起来的深层次社会问题会凸显出来,而且还会出现一些新的社会问题和不确定因素,其与原有的社会问题相互交织在一起,使得社会系统性的风险加大,或者说使得社会的脆弱性加剧,隐含潜在的发展风险。比如,城市化进程中人

民群众要求改善居住环境的需求与当前房地产开发商销售规范制度不健全之间的矛盾,人民对医疗服务品质要求日益高涨和医疗水平发展地区差异化较大的矛盾,人民对养老品质保障的需求和当前国家养老基础设施落后的矛盾,城镇居民社保费率偏高和当前社保保障范围窄保障额度低的矛盾等等。

从社会方面来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标志着我国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正、加强社会管理、完善社会体制是新的历史阶段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也符合当前政府正在积极倡导“新常态”概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社会管理我想有以下几个方向的要求:第一,制定社会管理的基本方针、法律法规和政策;第二,明确社会管理的主体;第三,合理配置社会发展资源,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以及社会质量的全面提高。在这样的前提下,社会管理推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我们需要在理论上进一步研究和探讨与社会管理有关的各类问题。

(二) 建立政府综合响应机制

建立政府综合响应机制是在应对当前社会矛盾机制,旨在快速响应快速处理,实现政府与社会发展、人民与社会发展和谐共好。我国当前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很多问题从以前潜藏未发现的状态逐步凸显,而人民与社会发展间政府和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决策的目的是为了协调经济发展目标、社会发展目标与环境保护目标之间的关系。经济政策的目标是利用市场手段最大限度地推动经济发展,政府的社会管理的核心是纠正市场的失灵。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相互协调的核心是不能因为社会政

策纠正市场失灵,而影响市场效率;也不能因为经济行为任意随市场波动,放任自流,导致社会公平与公正的破坏以及环境的破坏。社会管理者必须考虑社会目标、经济目标和环境保护目标的统一。所以,社会管理的综合决策需要各个利益群体的参与。从决策目标来看,就是如何在社会目标、经济目标和环境保护目标之间找到一种平衡和协调。从决策行为来看,如何在各个利益群体之间达成某种程度的妥协,建立政府综合响应机制就是将人民与社会发展间政府和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决策,快速有效的落实,形成各个利益群体的共赢。

(三) 新型社区参与社会管理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全面铺开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大量人口从农村进入城市,进而形成了数量巨大的新型社区;全国各地老城区的翻新改造也产生了新型社区,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各类社会组织也将更加广泛地参与到社会事业发展和新型社会公共服务提供等活动中来。因此,必须针对我国社会组织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实行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对于不同类别的社会组织,国家制定不同的法律和法规,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为了实现社会组织服务新型小区人民的主观能动性,地方政府和街道应放开服务类社会组织,让它们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地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配合政府提供更多的社会服务,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同时,要进一步转变、规范和完善政府对社会组织的行政管理职能,从公益服务的唯一提供者转变为保证者,从直接拥有和管理转变为制定规则和监督评估。

城市化改造过程中的新型社区建设是当下修复社会机体,和谐缓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的重要途径。新型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主要是针对特定的社会问题、社会群体而采用各种手段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或群体,可以参考,比如美国当前的社区医疗服务和我国正在试点的社区居民全科医生诊疗制度等,新型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的特点就在于它利用社区组织,针对社区中存在的问题,动员社区中居民广泛参与问题的解决过程,并在此过程中,实现居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合作、认同,实现社区的共同归属,共创和谐社区、搭建和谐片区、构筑实现和谐社会。只有社区组织的参与,政府的公共服务才能及时地送到新型社区有需求的居民手中。同时,鼓励居民自我组织起来,建立新型社区的业主委员会,根据自己的不同需要、喜好,对于社区的健康发展也是不可缺少的。

二、完善我国社会管理体制的五点建议

(一)建立与人民日益增长的保障需求相匹配的社会保障体系

习近平主席在本届政府上旗帜鲜明的提出了“中国梦”的概念,全力推动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腾飞的理想。中国梦很大,在我看来其实就是让人民群众安有所居,子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随着国家经济水平不断攀升,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高房价、高教育成本、高医疗费用、高养老成本与之而来。目前国家提供的社会保障水平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前以及未来的人民安居养老、医疗救助的需求,朱镕基总理也曾经说过,国家社保只是保而不包,大范围低保障的覆盖。当前一刀切式的社会保障已不能满足人们对保障的需求,进而产生江浙人民弃社保的局面。所以国家社保也需要与时俱进,设置不同等级的社保,与之匹配对等

相适应的保险费率,在保障最低额度的条件下,实现个人保障差异化服务:现在多交未来多享受。同时,积极发挥市场效应鼓励商业保险参与进来,切实起到社会保障润滑剂的作用。创新型社会管理要求我们打破当前的思维定式、打破当前现有模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全民保障制度的完善,着实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事情。

(二) 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管理系统和机制

首先,深入研究社会管理的对象、手段、目标、监测指标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社会政策,开发适应社会管理和调控需要的社会指标,建立和完善数据采集系统。其次,要确定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内涵。当关于建立和完善社会管理体制的若干思考前我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要认真梳理复杂的利益关系,着力解决一些影响社会发展的体制难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如何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问题;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中效率和公平的协调问题;混合所有制社会格局下政府的有效社会管理和调控问题;社会事业(文教、卫生、文化、体育等) 、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统一劳动力市场等领域的体制性障碍问题。这些问题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会制约着我国社会发展和社会运行效率的提高,这些关键领域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必须从体制上实现新的突破。最后,还要处理好管理社会发展的有关政府部门之间的利益协调问题。从中央政府确定的改革目标和方向来说,这些社会发展管理部门需要本着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基本目标,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为己任来制定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而不是各自为政,为实现部门利益最大化来配置公共资源。

(三) 做好社会管理基础工作

缺乏协调和统一,将来全国的比较和总结将会存在很大的困难,因此,国家应组织专家和各省一道开展研究,建立一套全国和各地都能使用的社会管理指标体系,为建立全国社会宏观调控机制提供技术支持。政府要实现社会管理的目标,必须把其目标具体化,通过技术设计编制成可以测度的社会指标,就像经济发展中的国内生产总值、消费价格指数、国际收支、就业率、居民收入等一样。历史上,我国曾经建立并在实践中使用了若干社会发展的指标,有关部门和地区也根据工作需要和形势的发展设计了若干社会指标。但是,到目前为止,能够像经济发展那样用几个指标来预测社会发展的社会指标则很鲜见,对于社会宏观管理,这无疑是一个世界性难题。

(四)实现社会资源整合

社会资源整合对当下“新常态”发展的我国,有现实且重要的意义,在资源紧张的情况下,统筹中央和地方、政府和民间资源,实现资源互换尤其重要,既可以避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政府和民间的重复投资,导致资源浪费,又可以避免对于社会现在问题的视而不见,出现资源投放上的缺漏。

根据我国现阶段的特点和部门分工,可以把社会管理部门原则上分为两大类,第一类负责社会公平,主要手段是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包括教育、文化、卫生、民政、体育、劳动社保等;第二类负责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主要手段是行政和司法,包括公安、司法、安全、社团管理、安全生产等。当然,二者的分工不是绝对的,有些部门兼顾两种职能,比如,

民政部门的社区建设和民间组织,一方面承担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另一方面又承担社会安全与稳定任务。社会公平与社会稳定也不是截然分开的,二者互为因果,如果社会公平问题处理不好,社会差距拉大到一定程度,就可能引发社会动乱。而社会稳定又可以为社会公平创造发展的空间和环境。例如,在以福利为核心的社会管理部门,非营利组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任何一个国家对于非营利组织参与政治活动都是非常关注和提防的,包括美国。因此,必须妥善处理好两类部门的关系,推进机制和体制创新,保证社会公共服务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也要处理好两类系统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保证社会目标的有效实现。

(五) 大力支持社会领域的公民事务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社会建设和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政府负责就是政府制订规则,创造环境,组织运作活动,提供服务和福利,通过协议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政府负责不等于政府包办,政府应当通过制度创新,广泛调动社会组织、企业参与社会服务的积极性。在美国,非营利组织通过合同或申请政府基金从政府得到的资助, 占非营利组织经费总额的35% (2005年),而在我国的香港地区,这一比重大约为80%~100%。另外,政府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激励公众关心社会事务,捐赠钱财、时间,让公众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目前我国部分居民对于公共事务的冷漠是我们建立和完善社会管理体制面临的挑战之一。政府不应在社会领域与民争利,相反,应大力支持社会领域的公民事务。政府不与民争利是实现公众参与的前提。毫无疑问,在社会管理体制

改革中,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但是除此之外,是不是还需要有其他主体参与呢? 比如说我们过去讲的社会事业单位和随着社会发展逐步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等。如果我们承认社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必须参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那么它们应如何参与、如何配合政府整体的改革战略呢? 这些问题需要我们深入地研究,进一步地明确。社会事业单位改革将是中国继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和政府行政机构改革之后,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进行的又一项重大战略性改革。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单位及社会事业管理体制改革,涉及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两方面的内容,目标是要提高政府管理社会生活的能力,改善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这不仅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更具有不可忽视的重大战略意义。在社会管理领域中,把问题分隔开来的改革,从整体上来说是没法推动的。所以,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必须把跟社会发展有关的各种体制、各类机构、各种问题统一起来考虑,是今后一个时期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方向。

三、从社会管理走向社会治理

(一)什么是社会治理

社会治理,就是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等诸行为者,通过平等的合作型伙伴关系,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规范和管理,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与社会管理相比,社会治理具有以下比较突出的特点:第一,虽然社会管理包括政府作为主体的管理行为和公民社会组织作为主体的管理行为两个主要方面内容,但

社会管理仍然侧重于政府对社会进行管理,政府是社会管理合法权力的主要来源;而社会治理则强调合法权力来源的多样性,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组织等也同样是合法权力的来源。社会治理的主体是多元的,任何一个单一主体都不能垄断规范和管理的实践过程。第二,社会管理很容易表现为政府凌驾于社会之上,习惯于包揽一切社会事务,习惯于对社会进行命令和控制,习惯于扮演“全能型选手”;而社会治理更多的是在多元行为主体之间形成密切的、平等的网络关系,它把有效的管理看作是各主体之间的合作过程,它表明在现代社会,原先由国家和政府承担的责任正在越来越多地由各种社会组织、私人部门和公民自愿团体来承担。第三,社会管理更多地是表现为从自身主观意愿出发管控社会,想当然地自上而下为民做主;而社会治理是当代民主的一种新的实现形式,它更多地强调发挥多主体的作用,更多地鼓励参与者自主表达、协商对话,并达成共识,从而形成符合整体利益的公共政策。第四,社会管理的实践主要依靠政府的权力,依靠发号施令;而社会治理则在运用权力之外,形成了市场的、法律的、文化的、习俗的等多种管理方法和技术。社会治理行为者有责任使用这些新的方法和技术来更好地对公共事务进行控制和引导。例如,政府应更多地引导和更少的管制,民间组织及公民社会更多地承担社会治理的责任,市场力量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社会创新和社会企业成为改善社会治理的重要因素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写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我国第一次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二)社会治理和社会管理的区别

“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虽只有一字之差,但还是有很大区别。“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的区别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覆盖的范围不同,“社会管理”在实践中往往被理解为无所不包,涵盖的领域过于宽泛,在实践中不容易把握、很难界定;“社会治理”则聚焦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等。二是“社会治理”相比于“社会管理”,更突出地强调“鼓励和支持各方面的参与”,强调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而不是政府的管控。三是“社会治理”更加强调制度建设,特别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社会治理体系可以说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研究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可能出现的冲突与合作方式。

(三)我国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当前新常态发展进程的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由于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没有彻底厘清,政府越位、缺位和不到位,教育医疗卫生产业化导致人民群众基本的公共服务得不到保障,不能公平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尤其是个别官员腐败和官僚主义,导致广大民众没有得到公平的分享,进而干群关系紧张,甚至在很多方面极大低伤害了人民的感情,对于党和政府倡导的很多事情缺乏参与的热情和活力,对于关系国家发展、民族存亡的重大问题,许多人在很多时候麻木不理、袖手旁观。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过程中,如果失去人民群众的关心和参与,后果很难想象。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实践,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大大提升,同时许多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也在短时间里集中显现出来。在理论上有新的

拓展,在实践中有新的举措。人民群众权益不断得到保障,社会稳定局面持续得到保持。由于种种原因,如下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第一,人民内部矛盾仍然多样多发。首先,随着我国经济水平逐步向中等发达国家靠近,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民对医疗保障、子女教育和品质养老问题越发关注,而当前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无法满足人民需求,同时也没有社会组织很好的弥补这部分的空缺。其次,矛盾仍集中在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劳资纠纷、涉法涉诉等领域。再次,随着矛盾涉及各行业、多个阶层、多个群体。特别是在信息快速传播的大背景下,许多普通纠纷很容易演化为群体性事件,引起全社会关注和讨论。最后,环境群体性事件进入高发期。全国性大范围的雾霾天数增加,江河湖泊污染严重,一些大型工厂、矿山、地下管道的污染隐患,不但影响到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而且成为信访、群体性事件的高发领域。

第二,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形势严峻。其一,农民工问题未有实质进展,二代农民工问题开始凸显。全国农民工2.69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6亿人,二代农民工已经占到农民工半数以上。受政策、环境等因素影响,农民工融入城市困难,不能公平享受到城市的教育、医疗、养老等各种保障和福利。而由于不熟悉农业生产、不愿意回到农村等原因,他们又很难再回到乡村生活,成为“进不了城、回不了乡”的一代。其二,老龄人口快速增长,老龄人口服务明显不足。全国老年人口突破2亿人,老龄化水平约占15%。其中,高龄老人每年新增100万,失能老人达到3750多万,慢性病老人突破1亿人,空巢老人突破1亿人。无子女老年人和失独老年人开始增多。老龄服务的政策、制度、资源、设施、服务项目等都

远远不能适应需求的快速增长。其三,不良行为青少年数量庞大,而且增长势头很难扭转。全国约有2820万名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又不在学、无职业的闲散青少年,其中“有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达115万人。城市网瘾青少年约有2404余万人。其四,出入境人员快速增多,管理和服务问题突出。2013年,全国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共查验出入境人员4.54亿人次,其中内地居民1.96亿人次,港澳台居民2.06亿人次,外国人5251万人次。在我国境内常住的境外人员110多万人。无论在境内还是境外,我国公民与境外公民的矛盾纠纷明显增多。境外居民在我国境内的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问题突出。

第三,公共安全形势仍然严峻。2013年,全国各类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数量均有下降。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有15个省份发生了1~2起重大事故,8个省份发生了3起及以上重大事故,吉林和山东各发生2起特别重大事故。另外,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凸显,我国正在进入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高发期、易发期。2013年,我国开始实行食品药品监管大部门制。但是,我国食品药品安全基础还不牢固,甚至一些领域、环节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第四,信息网络管理跟不上快速发展的技术进步和“网情”变化。全国网民规模6.18亿人,其中手机网民5亿人,互联网普及率45.8%。2013年,我国不断加强和创新互联网管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一些造谣生事、妄自胡为的网络“大V”受到打击,一些为追求不当利益而编织、传播谣言的网络公关公司受到处理。但是,在网络谣

言治理初见成效的同时,一些诉讼案件引发的议题、民生与社会问题引发的议题、反腐引发的议题呈现点多、面广、量增、反应强烈的特点,通过互联网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和进行赌博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未能得到根本控制。

(四)浅谈当前社会治理的举措

上述社会问题和矛盾,要求政府必须在党、政府、社会、公众四位一体的社会治理格局承担重要作用。首先,要在党的领导下,完成社会治理形势分析、阶段性社会治理目标设定、社会发展趋势研判、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社会政策法规制定等工作。其次,要通过社会治理重大具体事项决定、社会治理公共资源配置、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提供部分必须由政府提供的社会服务等具体措施,完成社会治理各项具体工作。最后,要通过简化社会组织登记程序和优化其生态环境、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依法保障城乡基层民主治理等活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社会治理共治共享局面的形成,努力做到政府治理、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紧密结合、良性互动。可以说,在现阶段,我国各级政府在以上这些方面发挥着其他主体无法代替的组织、引领、推动作用,在社会治理的格局中发挥着主导作用。

从整体上看,我国政府的社会治理体制,基本上呈现出“部门分工负责、基层综合落实”的局面。部门分工负责,主要体现在社会治理所涉及的多项职能,主要是通过各个行政机构按照其职责范围,以“条条”的方式编制规划、制定政策和法律、分解任务目标并加以推行落实。总的来看,政府进行社会治理的着力点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在宏观层面,对社会治理进行整体规划,并通过体制设计确保规划的执行。首先,政府的规划或社会建设牵头部门通过制定与经济发展相配套的社会建设规划,明确一定时期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总体目标、具体指标、考核标准、时间要求、职责分工等事项,为社会治理工作提供时间表和路线图。然后,政府财政部门要负责社会治理的资金筹集、预算安排、决算执行监督。审计、监察部门对社会治理职责部门的履职情况、工作绩效、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法定监督。最后,政府通过设立特定机构直接实现社会管理和服务。比如,政府设立教育、卫生计生、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养老等机构来直接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民生事业。同时,通过设置一些社会治理促进性机构,间接实现社会管理和服务。比如,政府民政部门设立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机构,通过加强服务和管理、购买服务、提供帮扶等方式,在扶持社会组织的发育发展中实现社会治理。

第二,在中观层面,完善社会治理的重要机制。一是建立源头预防机制。由政府的法制部门、社会建设部门或信访部门牵头,建立由相关决策、执行、监督、司法机构参加的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影响面大、与人民群众利益关联度高的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系统的调查、分析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处于社会治理第一线的基层政府—乡镇或街道,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社情民意调查通报机制、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回应机制,第一时间了解社会矛盾纠纷动态,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尽可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二是完善动态治理机制。通过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

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这方面全国各地有不少创新。比如,一些地方根据当地情况,创造性地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综合性调解机构,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又如,有的地方将民政、卫生、计生、社保等部门相关职能整合,建立新型的流动人口综合服务新机制。三是不断健全应急管理机制。目前,全国各地、各级政府普遍建立了应急管理领导体制、应急法律和预案体系,各部门也普遍建立了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

第三,在微观层面,根据国情、社情变化,着力解决好一些重要的社会问题。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除了多样复杂外,而且热点变化快、类型多样,管理相对人和当事人情况差异很大。为此,有一些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需要政府及相关机构采取相应措施,一一破解。比如,司法部门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后续管理和服务,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公安部门则要对社会治安加强管理,对境外来华人员加强入境、居留、就业管理和服务。民政部门、社会保障部门、乡镇和街道还需要加强对生活困难群众的摸查和救助。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的卫生、交通、公共设施管理、公安等部门,还要供应本区域内的社会公共品。总的来说,我国是按照中央事权、地方事权的划分来区分中央和地方的职权和责任范围的。“中央政府主要承担全国公众受益的公共产品的提供,如国防、外交、航空、铁路、能源电力、邮政、全国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对核心公共服务进行转移支付;同时与地方按比例分担公共教育、医疗保健、公共交通土地使用管理、自然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基础科研、社会福利、扶贫救济等;制定基本公共服务最低标准。地方政府主要承担初级医疗保健、地方道路、

公共交通和公共设施;供水、供电、供气排污、垃圾处理、地方公共安全等;制定区域内的基本公共服务最低标准。基层政府主要承担区域内的劳动就业、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障、法律服务、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体教育、社区安全、流动人口管理等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李好臣:“论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定位”,《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1年第5期)但是,在实际的社会治理职责运行过程中,有时很难准确分清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任。尤其是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之间,包括社会治理在内的各项职责应当如何划分,长期以来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仍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和总结经验。

(五)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国外社会治理经验

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西方社会日益严重的经济社会危机,特别是社会福利改革运动的兴起,“多元参与与合作共治”的理念逐渐形成并被广为接受。这一理念主要包括以下要点:第一,突破政府与市场的二元对立或单一主导,重视政府与市场之外的第三部门即社会领域的作用;第二,强调“参与式治理”,即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以及公民个人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第三,强调“多中心治理”和“协作式治理”,政府、市场、社会三大主体不再是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是基于共同利益和目标的“伙伴式关系”,在地位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合作来解决问题。在实践中,“多元参与与合作共治”的理念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政府向市场和社会放权,构建“小政府—大社会”的治理体制。例如,从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在英国撒切尔政府和美国里根政府的推动下,欧美掀起了一场社会福利改革运动,一

个普遍做法是将大量社会服务项目推向市场,或者在社会服务中引入市场运作理念。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协作。据统计,目前美国有150多种类型、140多万个非营利性组织,几乎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政府通过直接补助、减免税费、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对这些组织进行扶持,而这些组织则提供了大量政府做不到、做不好或不便做的社会服务。注重发挥社区作用。如美国、加拿大等国形成了政府组织指导与监控、社区组织和民间团体主办、企业在社区内通过市场机构提供优质服务的社区治理体系,加拿大还规定中学生每年必须到志愿组织参加一定时间的义务劳动,否则不能毕业。注重改善民生。目前,尽管不同发达国家在保障水平上存在差异,但都将改善民生、增进国民社会福利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责,并不断增加保障内容、扩大保障范围,逐渐从过去的补缺型社会福利模式向普惠型社会福利模式转变。注重塑造合理的社会阶层结构。西方发达国家都比较重视从扩大中产阶级或中等收入群体比例入手调整社会阶层结构。如日本通过就业、税收、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手段,成功塑造了庞大的中产阶级群体,在这个有2.1亿人口的国家却有着“一亿皆中产”的说法。注重构建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以劳资纠纷为例,在发达国家,工会会周期性地与雇主协会就一系列涉及双方利益的问题进行协商、谈判;当谈判陷入僵局时,由劳资双方或政府指定的第三方或政府直接出面调解、仲裁。

思维的更新,方式的转变,体制的改善都是目前地方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中的核心问题。没有这些现实基础的建立和完善,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就缺少根基,缺乏效益,法治化将仍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当然,除上述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