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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经典案例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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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经典案例精选

一、刑法题

示例1:案情:甲男与乙男于2004年7月28日共谋入室抢劫某中学暑假留守女教师丙的财物。7月30日晚,乙在该中学校园外望风,甲翻院墙进入校园内。甲持水果刀闯入丙居住的房间后,发现房间内除有简易书桌、单人床、炊具、餐具外,没有其他贵重财物,便以水果刀相威胁,喝令丙摘下手表(价值2100元)给自己。丙一边摘手表一边说:“我是老师,不能没有手表。你拿走其他东西都可以,只要不抢走我的手表就行。”甲立即将刀装入自己的口袋,然后对丙说:“好吧,我不抢你的手表,也不拿走其他东西,让我看看你脱光衣服的样子我就走。”丙不同意,甲又以刀相威胁,逼迫丙脱光衣服,丙一边顺手将已摘下的手表放在桌子上,一边流着泪脱完衣服。甲不顾丙的反抗强行摸了丙的乳房后对丙说:“好吧,你可以穿上衣服了。”在丙背对着甲穿衣服时,甲乘机将丙放在桌上的手表拿走。甲逃出校园后与乙碰头,乙问抢了什么东西,甲说就抢了一只手表。甲将手表交给乙出卖,乙以1000元价格卖给他人后,甲与乙各分得500元。

问题:请根据刑法规定与刑法原理,对本案进行全面分析。

示例2:案情:陈某见熟人赵某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便产生歹意,勾结高某,谎称赵某欠自已10万元货款未还,请高某协助索要,并承诺要回款项后给高某1万元作为酬谢。高某同意。某日,陈某和高某以谈生意为名把赵某诱骗到稻香楼宾馆某房间,共同将赵扣押,并由高某对赵某进行看管。次日,陈某和高某对赵某拳打脚踢,强迫赵某拿钱。赵某迫于无奈给其公司出纳李某打电话,以谈成一笔生意急需10万元现金为由,让李某将现金送到宾馆附近一公园交给陈某。陈某指派高某到公园取钱。李某来到约定地点,见来人不认识,就不肯把钱交给高某。高某威胁李某说:"赵某已被我们扣押,不把钱给我,我们就把赵某给杀了"。李某不得已将10万元现金交给高某。高某回到宾馆房间,发现陈某不在,赵某倒在窗前已经断气。见此情形,高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协助司法机关将陈某抓获归案。事后查明,赵某因爬窗逃跑被陈某用木棒猛击脑部,致赵某身亡。

问题:1.陈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1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

2.高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1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

3.陈某与高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4.高某在公园取得李某10万元的行为是否另行构成敲诈勒索罪?为什么?

5.陈某对赵某的死亡,应当如何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6.高某对赵某的死亡后果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7.高某的投案行为是否成立自首与立功?为什么?

二、刑诉、民诉题:逐句摘录案情、依序分段回答

示例1:案情:田某和苗某是前后院邻居,田某家盖的房子挡住了苗某家的采光,苗某多次交涉,田某不听,反将苗某打成重伤,田某被逮捕。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苗某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委托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某为其诉讼代理人。胡律师接受委托后,为苗某写了如下诉状: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原告:苗×,男,34岁,汉族,××公司职员,家住本市四方区花家胡同20号。

诉讼代理人:胡×,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田×,男,36岁,汉族,××公司职员,家住本市四方区花家胡同21号。

请求事项:

1.请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赔偿全部医疗费、误工损失费和伤残补助费;

3.请求法院判处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费4万元。

事实和理由:

被告田×和原告系前后院邻居。今年3月,被告在房屋改建过程中,不顾邻里关系,新建的房屋后檐离原告家的前窗只有半米,严重影响了原告家房屋的采光。原告多次同被告交涉,被告均置之不理。今年4月1日,原告再次找被告交涉时,被告态度更为恶劣,不但不听原告交涉,反而拿起铁锨铲原告,原告躲闪不及,右脚跟踺被铲断,虽经住院治疗30余天,仍然留下残疾,行走不便,经鉴定为三级伤残。以上事实,有证人××的证言,××医院的诊断证明书,以及××司法鉴定室的鉴定报告为证。

被告的上述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现向贵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处。

具状人:胡×

2003年5月4日

问题:请根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和基本理论,从对执业律师法律文书规范化的角度,分析本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存在哪些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示例2:案情:被告人甲、乙共同将被害人丙杀害。一审程序中,在公诉人对被告人甲、乙同时进行讯问后,经审判长许可丙的父亲丁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身份,就犯罪及财产损失事实向甲、乙发问。丙所居住社区的物业管理人员戊旁听了案件审理,并应控方要求就丙的被害情况向法庭作证,先后回答了辩护人、公诉人及审判长的发问。庭审中合议庭对戊的证言及其他证据发现疑问,遂宣布休庭,就被害人死亡时间及原因进一步调查核实。法庭调查中,公诉人发现被告人乙尚有遗漏的犯罪事实,当庭提出要求撤回起诉,法庭审查后作出同意撤回起诉的决定。重新起诉后,甲、乙分别被判处死刑并赔偿原告损失10万元。宣判后乙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仅就乙的犯罪部分进行了审查,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维持了原判,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问题:请指出以上案例中在程序方面的不当之处,并简要分析原因。

三、具体案例

1.【管辖】为独自继承父亲财产,王某从美国邮寄一盒涂有毒药的高级巧克力给中国国内的弟弟王甲。但寄出后又良心发现,打电话告诉中国国内的弟弟真相。调查表明,王某打电话时,巧克力已经到达中国。对于此案,中国法律有无权力管辖?

2.【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刘奔、赵楠同年同月同日生,都是1989年4月10日,两人也因此成为好朋友。王飞是赵楠的表弟,是1991年2月8日出生的。2005年4月10日晚上,三人在一个饭店庆贺生日。晚上11点钟结帐时,三人所有的钱加起来都不够付帐的。服务员小李见此情景,嘟囔了一句:“没钱还摆阔”,不想被王飞听见了,他立即和小李吵了起来。刘、赵二人就在一旁起哄:“扁他!扁他!”王飞就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捅了小李一刀。看到饭店的服务员一起围过来,三人落荒而逃。出了酒店,三人觉得必须去弄点钱来,于是决定到当厂长的安某家盗窃。当夜两点钟,估计安某睡熟后,三人来到安家。刘奔和赵楠在门外望风,王飞入内行窃。王飞摸到安某的卧室后,不小心碰翻了安某放在床头上的茶杯。茶杯碎裂的声音很大,安某被惊醒,大喊:“谁?”王飞让安某不要吵,但安某仍大声喊叫。王飞一紧张,就又捅了安某一匕首。这时,在门外的赵楠听到动静,就入内查看。刘奔见势不妙,飞速逃走。赵楠刚一进门,就被从隔壁屋赶来的安某的儿子小安抓个正着。赵楠为了脱身,和小安扭打起来,向小安头部砸了几拳。王飞也过来帮赵楠打了几拳,将小安打倒后,二人逃了出来各自回家。王飞走在大街上,因为神色慌张而被巡警截住。王飞就交待了所有的犯罪行为,并交待赵楠曾和刘奔在2005年3月初,用威逼利诱的方式轮奸了一个9岁的小女孩。王飞还交待了赵楠和刘奔的住处,警方据此将二人抓获。

经鉴定,安某的伤情为重伤,小李和小安的伤情为轻伤。

请运用你掌握的刑法学知识完整地分析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3.【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刘敏,1990年12月3日出生。2004年12月2日,其价值1000余元的MP3播放机在教室丢失。刘敏怀疑被同学小毛偷走,但小毛说自己没拿。刘敏于是向自己认识的“大哥”,1989年10月7日出生的王飞讲了此事。王飞的父亲在外地打工,母亲出差了,王飞一人在家。王飞建议他把小毛骗到王飞的家里慢慢“审问”。2日下午放学时,刘敏即设法将小毛骗到王飞家里。由于小毛坚决不承认拿了刘敏的MP3播放机,刘敏和王飞就不许小毛回家。

(1)如果3日中午12时,小毛趁王飞、刘敏看管疏忽之机,从楼上跳下,导致颈椎骨折,能否追究这二人的刑事责任?

(2)如果3日夜里1点,小毛趁王飞、刘敏看管疏忽之机,从楼上跳下,导致颈椎骨折,能否追究这二人的刑事责任?

(3)如果3日中午12时,小毛吵着要回家,王飞不允许。在争吵中,王飞抄起一根棍子砸向小毛的头部,致小毛重伤。刘敏当时在上厕所。问在这种情况下,能否追究王飞、刘敏的刑事责任?如果是刘敏砸的,王飞在上厕所呢?

(4)假设他们将小毛一直关押到3日晚上。3日夜里1时,小毛吵着要回家,王飞不允许。在争吵中,王飞抄起一根棍子砸向小毛的头部,致小毛重伤。刘敏当时在上厕所。问在这种情况下,能否追究王飞、刘敏的刑事责任?如果是刘敏砸的,王飞在上厕所呢?

(5)假设他们将小毛一直关押到3日晚上。3日夜里1时,小毛吵着要回家,王飞不允许。在争吵中,王飞抄起一根棍子砸向小毛的头部,致小毛重伤,刘敏当时也在现场,但未说话,也无其他表示。请问能否追究刘敏的刑事责任?

4.【单位犯罪】甲公司为了解决资金不足,以与虚构的单位签订供货合同的方法,向银行申请获得贷款200万元,并将该款用于购置造酒设备和原料,后因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红酒被查处,导致银行贷款不能归还。甲公司获取贷款的行为构成何罪?

5.【主观方面】被告人甲女与开办工厂的乙男勾搭成奸。乙因工厂不景气而心绪不佳。为稳定人心,乙未将不景气的情况公诸于众,被告人甲也不知晓。一日,乙与妻子、甲以及一个朋友吃饭喝酒。劝酒时,被告人甲为乙斟酒,乙妻见状便阻拦说:“他不会喝酒。”乙即说:“别说喝酒,就是‘1059’(即剧毒农药)我也奉陪到底。”被告人甲便开玩笑地问到:“你家有‘1059’吗?在哪儿?”乙说“有,在西屋地上。甲便取来‘1059’农药,当着大家的面将农药倒入乙的碗里,然后对乙说:“你喝啊?”乙即问妻子道:“我喝啦?”乙妻开玩笑说:“你喝吧!”于是乙便喝了一口。甲根本未料到乙真会喝,当即吓呆了,乙妻见状急忙打掉乙手中的酒碗,用手抠乙的喉咙,想让乙把农药吐出来,但未奏效,乙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问:本案中,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如不构成犯罪,请说明理由。

6.【主观方面】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某检查站时,被工商执法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乙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乙抓住汽车车门的把手不放,甲为摆脱乙,在疾驶时突然急刹车,导致乙头部着地身亡。甲对乙死亡的心理态度是什么?

7.【不作为犯罪的认定】刘某与张某之妻有染,张某得知后非常气愤,决定要教训刘某。某晚,刘某穿小路回家,早已等候在那里的张某放出自己训练的狼狗扑向刘某,张某则躲在角落里不动声响。结果刘某被咬成重伤。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是不作为犯罪?

8.【不作为犯罪的认定】2005年6月,甲因妻子与人通奸而争吵,甲说乙的行为让自己真没脸活下去。乙闻言就拿来绳子、板凳,对甲说:“你没脸活下去就去死,绳子、板凳都给你准备好了,你有胆吗?给你十个胆你也不敢,像你这样的人活在世上真没意思。”甲被激得拿起绳子悬梁自缢。乙站在一旁没制止,也未解救。不一会,乙见甲停止挣扎,才喊人解救,但为时已晚,甲已死亡。请根据不作为犯罪的理论谈谈乙是否构成犯罪。

9.【因果关系的错误】刘某基于杀害潘某的意思将潘某勒昏,误以为其已死亡,为毁灭证据而将潘某扔下悬崖。事后查明,潘某不是被勒死而是从悬崖坠落致死。刘某在本案中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刘某在本案中是否存在打击错误?刘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还是故意杀人罪既遂?

10.【正当防卫】被告人范某祥,男,43岁,农民

被告人胡某青,女,42岁,农民

被告人胡某青从小与盲人郭某定为娃娃亲,二人婚后无子且感情长期不和,于1984年收养一子郭某康,从1990年以后,被告人胡某青与被告人范某祥从相识发展为通奸,村人时有议论,郭某康因此从小受人歧视。1998年4月19日郭某康14岁生日当天,见养父郭某痛苦流涕,想到胡某青长期对自己及养父生活不闻不问,与人通奸使自己无法抬头做人,便决议去杀死二被告。当晚8时,郭邀了好友金某(15岁),要求金与其同去杀死二被告,得到应允,二人于当晚9时许各持尖刀一把闯入范某祥家杀人,恰遇胡某青也在其家,在搏斗中,二被告将金某当即杀死,将郭某康打成重伤,绑于其家院中树上准备第二天送往公安机关。凌晨3时许,郭某康声言,等以后定杀二被告而不饶,被告人胡某青闻言大惊,深怕将来郭某康要杀死自己,要求范某祥杀死郭某康以绝后患。但范某祥怕杀人后受到严厉的刑事处分,又迫于胡某青的要求,只将郭某康右手剁掉。

问:对被告人范某祥、胡某青的行为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11.【正当防卫】王某与张某是夫妇,王的姐姐王甲与夫妇二人共同生活,一次张某与王甲因一件小事吵了起来,王甲就在街上贴标语,虚构张某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张某发现后,就与王甲打了起来,张某将王甲推倒在地,并将王甲的衣服剥了下来,引起许多路人围观,王某闻讯后赶来劝解,王甲觉得十分生气,就骂王某和张某夫妇二人,夫妇二人就一起动手又殴打王甲,王甲被打得流出了鼻血,王某和张某停住了手,准备离开时,王甲拾起一块砖头,追上去砸向张某,正好砸在张某头上,致其死亡。请分析张某、王甲行为的性质。

12.【假想防卫】某主妇夜晚回家发现家中一片狼藉,意识到家中被盗,便到派出所报警。派出所派甲、乙二位便衣警察迅速到现场查看。恰逢男主人丙某在此之前到家,见到家中被盗的景象,又闻门外有脚步声,以为是窃贼返回。便拿起一根大棒藏在门后,待甲乙二人进门,举棒便打。甲某遭到棒击后,以为是窃贼袭击,拔枪射击,致丙某重伤。甲某也因为遭棒击受轻伤。甲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13.【犯罪形态】甲与乙有仇,意图杀乙,某日,甲携带杀人凶器,前往乙住处,准备杀乙。途中,甲忽然肚子疼痛难忍,只得返回躺下休息。第二天因被人告发而被抓获。甲的犯罪处于何种形态?

14.【犯罪形态】甲试图抢劫出租车司机,事先准备好一把刀,上了司机江某的汽车,准备待其开到郊外再行抢劫。但在城郊结合部的检查站,甲因神色慌张被警察盘问,加之凶器被发现而被抓获,甲的犯罪行为是何种犯罪形态?

15.【犯罪形态】请分析下述四种犯罪形态。

A.甲、乙二人合谋抢劫出租车,准备凶器和绳索后拦住一辆出租车,谎称去郊区某地。出租车行驶到检查站,检查人员见甲、乙二人神色慌张便进一步检查,在检查时甲、乙意图逃离出租车被抓获。

B.甲深夜潜入某银行储蓄所行窃,正在撬保险柜时,听到窗外有响动,以为有人来了,因害怕被抓就悄悄逃离。

C.甲意图杀害乙,经过跟踪,掌握了乙每天上下班的路线。某日,甲准备了凶器,来到乙必经的路口等候。在乙经过的时间快要到时,甲因口渴到旁边的小卖部买饮料。待甲返回时,乙因提前下班已经过了路口。甲等了一阵儿不见乙经过,就准备回家,在回家路上因凶器暴露被抓获。

D.甲意图陷害乙,遂捏造了乙受贿10万元并与他人通奸的所谓犯罪事实,写了一封匿名信给检察院反

得逞。

16.【共同犯罪、量刑】甲,男,30周岁,1998年4月因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乙,男,25周岁。1995年3月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997年3月刑满释放。1999年10月,甲教唆乙与一名痴呆女性强行发生性关系,甲在观看取乐,但其本人并未与该痴呆女子发生关系。乙回家后,被妻发现异常,随问出真情,将乙捆绑后送当地公安机关。乙到案后说出行为的前因后果,公安机关遂将甲抓获归案。就本案如何处理,请表明观点并简述理由。

17.【共同犯罪】甲、丙是邻居。甲早就有杀害仇人乙的意思,某日知道乙躲在屏风后面喝茶,就对刚从外面走来的丙说:“你不是一直对A公司有仇吗,这是该公司新买的屏风,价值8万元,把它砸坏算了。”丙于是从屋外拣起一块石头,向屏风扔去,砸坏了屏风,同时将乙砸死。司法机关事后调查得知,丙确实不知道当时有人正在屏风后面。请分析甲丙的刑事责任。

18.【共同犯罪】甲乙共谋教训其共同的仇人丙。由于乙对丙有夺妻之恨,暗藏杀丙之心,但未将此意告诉甲。某日,甲、乙二人共同去丙处。为确保万无一失,甲、乙以入室盗窃为由邀请不知情的丁在楼下望风。进入丙的房间后,甲、乙同时对丙拳打脚踢,致丙受伤死亡。甲、乙二人旋即逃离现场。在逃离现场前甲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丙家的箱子里拿走人民币5万元。出门后,甲背着乙向丁谎称从丙家窃取现金3万元,分给丁1万元,然后一起潜逃。潜逃期间,甲窃得一张信用卡,向乙谎称该卡是从街上捡的,让乙到银行柜台取出了信用卡中的3万元现金。犯罪所得财物挥霍一空后,丁因生活无着,向公安机关投案,交待了自己和甲共同盗窃的事实,但隐瞒了事后知道的甲、乙致丙死亡的事实。请分析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19.【共同犯罪】周某为抢劫财物在某昏暗场所将王某打昏。周某的朋友高某正好经过此地,高某得知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周某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高某与周某是否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如果周某将王某打成重伤了,高某是否要承担致人重伤的刑事责任?

20.【危害公共安全罪】宋某因与王某有仇而意图杀害王某,某日晚趁王某在家熟睡之际放火焚烧王的房屋。因王某住在城市的老区,木结构房子都连在一起,因此被邻居及时发现,将火扑灭,王某幸免于难。问:宋某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本案是何种犯罪形态?

2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甲某是某中药厂厂长,组织该厂生产大量假药销售给个体医生,销售额达到16万元。其违法所得均归本单位所有。其中售出的假药在使用中造成一人右手终生残疾的后果。甲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应如何定罪处罚?

22.【走私罪】1999年2月,刘某在香港以84万港币购买了12公斤金条。次日上午,刘某携带经过伪装的金条从某海关入境,入境时未向海关申报,企图将黄金偷运往内地销售。经鉴定,该批黄金价值人民币100万元,应缴纳关税8万元。

23.【走私罪】甲纺织品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经海关许可进口保税毛料300余吨,货物价值1200余万元。甲公司将该批毛料加工后,由经理乙决定、业务员丙、丁经手擅自销售给国内的一家大百货商店,由该店在柜台出售。然后甲公司利用虚假的出口报关单核销了本公司应当出口而在国内销售的该批保税毛料。偷逃应缴税额400余万元,全部归公司所有。甲公司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24.【国有企业人员犯罪】甲为H国有公司的董事,H公司经营的K品牌的润滑油业务盈利颇丰。甲指使其妻子乙在同一城市也开办一间经营K品牌润滑油业务的L公司,把H公司的供货和销售渠道介绍给L 公司,把主要精力放在L公司的经营上,并有意维持H公司的高价格、放松客户服务,致使H公司连年亏

25.【金融诈骗罪】甲某任某国有商业银行某分理处主任时,认识了乙某。乙某提出为甲某拉100万元存款,并要求从甲某的分理处贷款80万元,甲某同意。后通过乙某介绍,某研究所将100万元人民币存入该行。同时乙某使用他人身份证、已失效的某公司营业执照和伪造的某研究所公章等手段,与分理处签订了质押担保借款合同,用某研究所100万元存款做质押物,骗取80万元贷款。甲乙二人构成何罪?是否是共同犯罪?

26.【信用卡犯罪】甲伪造一张信用卡然后使用该信用卡购物消费5万元,后来又用从街头购买的假身份证从某银行办领了一张信用卡,刷卡销费10万元。甲构成何罪?

27.【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竞合】王某在生产作业中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其驾驶的吊车缆绳崩裂,起吊物脱落,砸死在工地上搬运材料的一名工人,砸伤二人。请问王某构成何罪?

28.【刑讯逼供罪与暴力取证罪的区别】某派出所民警甲接到关于某旅店老板乙涉嫌组织卖淫的举报,即前往该旅店,但没有碰见乙,便将怀疑是卖淫女的服务员丙带回派出所连夜审讯,要她交代从事卖淫以及乙组织卖淫活动的事。由于丙拒不承认有这些事,甲便指使其他民警对丙进行多次殴打逼其交代,丙于次日晨死于审讯室。法医出具的尸检报告称:“因受外力击打造成下肢大面积皮下出血,引起患有心脏功能障碍的丙心力衰竭而死。”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29.【拐卖妇女】甲先后拐卖妇女10人,在拐卖妇女过程中,奸淫2名被拐卖的妇女,强迫2名被拐卖的妇女卖淫。请分析甲的刑事责任。

30.【盗窃罪与抢劫罪的区分】甲某对乙某的一块高级手表垂涎已久.一日,甲某骗乙某说要给其介绍对象,让乙某请自己喝酒,趁机将乙某灌醉,然后将乙某搀扶到一僻静胡同内,将其手表捋下拿走.甲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31.【财产犯罪的的区分】甲、乙、丙共谋犯罪。某日,三人拦截了丁,对丁使用暴力,然后强行抢走丁的钱包,但钱包内只有少量现金,并有一张银行借记卡。于是甲将丁的借记卡抢走,乙、丙逼迫丁说出密码。丁说出密码后,三人带着丁去附近的自动取款机上取钱。取钱时发现密码不对,三人又对丁进行殴打,丁为避免遭受更严重的伤害,说出了正确的密码,三人取出现金5000元。请对甲、乙、丙的行为进行定性。

32.【财产犯罪的的区分】请分析下列各种行为的性质。

A.甲潜入乙家,搬走乙家1台价值2000元的彩电,走到门口,被乙5岁的女儿丙看到。丙问甲为什么搬我家的彩电,乙谎称是其父亲让他来搬的。丙信以为真,让甲将彩电搬走。

B.甲在柜台假装购买金项链,让售货员乙拿出3条进行挑选,甲看后表示对3条金项链均不满意,让乙再拿2条。甲趁乙弯腰取金项链时,将柜台上的1条金项链装入口袋。乙拿出2条金项链让甲看,甲看后表示不满意,将金项链归还给乙。乙看少了1条,便隔着柜台一把抓住甲的手不让其走,甲猛地甩开乙的手逃走。

C.甲在柜台购买2条中华香烟,在售货员乙拿给甲2条中华香烟后,甲又让乙再拿1瓶五粮液酒。趁乙转身时,甲用事先准备好的2条假中华香烟与柜台上的中华香烟对调。等乙拿出五粮液酒后,甲将烟酒又看了看,以烟酒有假为由没有买。

D.甲与乙进行私下外汇交易。乙给甲1万美元,甲在清点时趁乙不注意,抽出10张100元面值的美元,以10张10元面值的美元顶替。清点完成后,甲将总面额8.3万元的假人民币交给乙,被乙识破。乙要回1万美元,经清点仍是100张,拿回家后才发现美元被调换。

33.【抢劫与绑架的区别】甲使用暴力将乙扣押在某废弃的建筑物内,强行从乙身上搜出现金3000元和

车撞伤他人,让其立即向自己的信用卡打入10万元救治伤员并赔偿。乙妻信以为真,便向乙的信用卡中打入10万元,被甲取走,甲在得款后将乙释放。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34.【盗窃罪】甲知晓乙外出,便意欲潜入乙家实施盗窃,但乙因有病中途返家,正躺在挂有蚊帐的床上睡觉。当甲前来盗窃时,乙因害怕而未作声,致使甲在不知晓的情况下,窃走财物。对此,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35.【抢劫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甲某自称是某空军飞行学校的少校教官,负责招收飞行员的工作。某日,甲某身着军装,拦住一位妇女,声称需要检查其是否携带毒品。搜到该妇女一个钱包,内装数额较大的现金。甲某诈称这是贩毒资金,必须予以没收。该女争辩,欲夺回自己钱包。甲某挥拳将其打倒在地,扬长而去。甲某构成何罪?

36.【财产犯罪的区分】某晚,甲潜入乙家中行窃,被发现后携所窃赃物(价值900余元)逃跑,乙紧追不舍。甲见杂货店旁有一辆未熄火摩托车,车主丙正站在车旁吸烟,便骑上摩托车继续逃跑。次日,丙在街上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和甲,欲将甲扭送公安局,甲一拳将丙打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本案中甲的行为成立什么犯罪?为什么?

37.【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受贿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商业)受贿罪】某甲在1998年6月到2002年7月担任某玻璃厂(国有企业)劳动服务公司(集体企业)经理期间,在给其下属企业某经营部批发玻璃过程中,先后6次收受该经营部经理乙某送的财物共计价值20万元。另外,甲某还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伪造民工工资单的方式,从某该厂财务科领走12万元。据查证,某甲系该玻璃厂委派到劳动服务公司担任经理的。某甲构成何罪?

38.【贪污贿赂犯罪】光强是某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局长,刘忠是该局某办公室主任,在上任2年多的时间内光强先后接受他人送来的贿赂20多万元,并在自己任职的系统内为他们提供包括安排工作在内的尽可能的便利。其中有10多万元是通过刘忠介绍来的人送的(刘明知他们要行贿),光强将其中2万元送给刘忠作酬劳费。刘忠后来赌钱欠别人一大笔赌债,于是找到光强,说:“给我点钱花,否则我就告你。”光强很害怕,于是给了刘忠3万元。但是事过不久,刘忠又找光强要钱,光强说手头没钱,刘忠要求其将工会活动的部分经费借给自己先用一用,1个月后保证偿还,光强就把自己保管的工会活动经费3万元给了刘忠。之后,光强多次向其催要,但刘忠一直无力偿还。6个月后,光强被告发。在光强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期间,光强向检察机关提供了市海关关长赵林巨额受贿的犯罪线索。经反贪局侦查,侦破了赵林受贿120万元的特大案件。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分析光强接受他人20多万元贿赂的行为的性质。

2.分析刘忠介绍他人向光强行贿并从中得到部分“酬劳费”的行为的性质。

3.刘忠向光强要钱还赌债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4.光强把自己保管的工会活动经费给刘忠用的行为构成了什么犯罪?

5.在本案中,刘忠与光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构成何种共同犯罪?

6.光强是否具有法定量刑情节,是什么,应如何处理?

39.【综合案例】案情:甲在2003年10月15日见路边一辆面包车没有上锁,即将车开走,前往A市。行驶途中,行人乙拦车要求搭乘,甲同意。甲见乙提包内有巨额现金,遂起意图财。行驶到某偏僻处时,甲谎称发生故障,请乙下车帮助推车。乙将手提包放在面包车座位上,然后下车。甲乘机发动面包车欲逃。乙

使乙摔倒在地,造成重伤。乙报警后,公安机关根据汽车号牌将甲查获。

讯问过程中,虽有乙的指认并查获赃物,但甲拒不交待。侦查人员丙、丁对此十分气愤,对甲进行殴打,造成甲轻伤。在这种情况下,甲供述了以上犯罪事实,同时还交待了其在B市所犯的以下罪行:2003年6月的一天,甲于某小学放学之际,在校门前拦截了一名一年级男生,将其骗走,随即带该男生到某个体商店,向商店老板购买价值5000余元的高档烟酒。在交款时,甲声称未带够钱,将男生留在商店,回去拿钱交款后再将男生带走。商店老板以为男生是甲的儿子便同意了。甲携带烟酒逃之夭夭。公安机关查明,甲身边确有若干与甲骗来的烟酒名称相同的烟酒,但未能查找到商店老板和男生。

本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甲称其认罪口供均系侦查人员丙、丁对他刑讯逼供所致,推翻了以前所有的有罪供述。经检察人员调查核实,确认了侦查人员丙、丁对甲刑讯逼供的事实。

问题:请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上述案例中甲、丙、丁的各种行为及相关事实分别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40.【综合案例】甲某因为丁某欠其10万元钱久拖不还,纠集乙、丙,将丁某骗至自己开办的矿场内关押。在乙、丙二人外出吃饭时,甲某对被捆绑的丁某进行殴打,继而将丁某掐昏,以为丁某已经死亡,将丁某藏匿于水沟中致乙溺死。乙、丙二人回来后得知丁某死亡,十分害怕。甲某等人为了掩盖罪行、转移视线,向丁某家发出一封勒索信,称丁某被绑架,索要3万元人民币放人。然后分头逃匿。甲某在逃避追捕中,登上一辆小公共汽车,拔出刀子架在司机的脖子上胁迫司机改变行驶路线,朝山里行驶。由于路况不好,加之司机十分紧张,一路上险象环生,几度几乎翻车。车客纷纷要求下车,甲某声称,要想下车,必须交出身上的钱物。众乘客只好交出财物才得以下车。司机也乘机逃走。甲某干脆自己开车。甲某只开过农用拖拉机,并不熟悉汽车驾驶,也没有汽车驾驶执照。因此路过一个小镇时,撞倒了一个行人(致其轻伤),镇上的行人纷纷叫喊,要其停车,也有人上前阻拦,但甲某仍不停车,将拦截汽车的数人撞倒后,继续逃逸(致这几人轻伤)。逃逸中又连续撞倒三人(致其中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一人死亡)。车子冲进街边的店铺才熄火停下。乙、丙二人在逃匿中,搭乘一辆出租车,乘司机下车在路边小便之机,乙某突然将车开走。该车司机急追,但未能追上。乙某开车时不小心撞到路边的行人,乙某下车察看发现被撞行人受伤未死,问丙某如何处理。丙某说事到如今,管不了这样的闲事,叫乙某赶快开车离开。乙某驾车离开后4个小时,该被撞行人死在路边。

总结:答题思路和方法

(一)刑法题:分人逐句摘录案情,定罪与量刑并重。

定罪时:(1)罪名是什么,如果是选择性罪名,只写他所犯的部分

(2)犯罪的主观心态

(3)一罪还是数罪,是否需要数罪并罚

(4)犯罪形态:各人是否相同

(5)是否共同犯罪,或者仅就某部分犯罪成立共同犯罪

量刑时:(1)是否有特殊身份——年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妇女等;

(2)如果有未完成形态,应当怎样量刑;

(3)如果是共同犯罪,是否区分主犯、从犯、是否首要分子;如何量刑

(4)有无自首、立功、累犯、缓刑等量刑情节。

强调:答题时要求(1)考点完整;(2)用语准确,二者缺一不可。(3)简练,言简意赅。注意要“赅”。否则时间将不够用。

补充: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

(一)概念

违法性认识,是指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时,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

违法性的错误是指没有事实错误,但不知道其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或者错误地以为其行为被法律所允许的情形。

违法性的错误可以分为两种:(1)可以回避的违法性的错误,在此情形下,行为人具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2)不可回避的违法性的错误,在此情形下,行为人没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

(二)对象

违法性认识是对刑法的禁止规范或者评价规范违反的认识。所以,违法性的认识是指对形式的违法性的认识,而不是指对实质的违法性(社会危害性)的认识。但是,违法性的认识不包括对刑罚可罚性、法定刑的认识。换言之,对刑罚可罚性、法定刑的认识错误,不属于法律认识错误,不影响责任的程度。

(三)法律效果

实施了符合客观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的行为人不具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时,不能对其进行法的非难。因此,即使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侵犯了某种法益,但合理地相信自己的行为并不被刑法所禁止时,即违法性的错误不可回避时,就不具有非难可能性。

(四)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

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是独立于故意、过失之外的故意犯与过失犯共同的主观要素——即,要构成犯罪,仅有罪过是不够的,还必须具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

思考:为何不是还必须具有“违法性认识”?

(五)认定存在违法性错误的回避可能性的条件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必须具有认识违法性的现实可能性;

(2)行为人必须具有对其行为的法的性质进行考量的具体契机

(3)必须可以期待行为人利用向其提供的认识违法性的可能性

以下三种情况提供了对法的状况进行确认的契机:

(1)对法的状况产生了疑问时:行为人没有真正地考虑该疑问,而是轻率地相信其行为具有合法性时,存在违法性的错误,而且该错误是可能避免的,行为人存在责任。但是,也不可一概而论。例如因为相信最高院的判例而产生了违法性的错误时,这种错误就有可能是不可避免的。

(2)知道要在法的特别规制领域进行活动时。行为人要在法的特别规制领域进行活动时,没有努力收集相关法律情报的,其违法性的错误原则上属于可能避免的错误,不排除责任。

(3)知道其行为侵害基本的个人的、社会的法益时。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侵害他人或者社会的公共安全时,即使具有违法性的错误,该错误也是可能避免的,不排除责任。

补充:期待可能性

(一)概念

是指根据具体情况,有可能期待行为人不实施违法行为,而实施其他适法行为。该理论认为,如果不能期待行为人实施其他适法行为,就不能对其进行法的非难,因而不存在刑法上的责任。

该理论是刑法针对行为人的人性弱点而给予的法的救济。

期待可能性不仅存在着有无的问题(是否排除责任),而且还存在程度问题(是否减轻责任)。

(二)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标准

既不能是单纯的行为人的标准,也不能是单纯的平均人(一般人)的标准。

只能在考虑行为人的能力的前提下,判断能够期待行为当时的行为人通过发挥其能力而不实施违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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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经典案例精选

司法考试刑法经典案例精选 第一部分刑法总则 一、犯罪构成得主体 案例1.李某在14岁之前盗窃各类财物约五万余元.14岁生日那天,李某邀集几个朋友一起吃饭。饭后回家途中(当晚九点),李某瞧到一行人手拿一个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得弹簧刀将持包人刺伤,将包抢走,包内有手提电话一部、现金5000余元。第二天李某出门游逛,见路边停着一辆吉普车,即设法打开车门,将车开走.行驶途中,因操作生疏,将在车站候车得3人挂倒,二死一伤。李某不仅未停车,反而加大油门逃走。当日下午,李某将汽车以两万元得价格卖出。听说警察在调查此案,李某逃走,后被抓获。经查,李某在逃亡得第五天还曾教唆一个15岁得男少年抢劫她人财产1200元;帮助她人运输毒品30克,获得运输费150元。 请对李某得上述各行为从刑法角度进行分析并说明理由。 二、犯罪构成得主观方面 案例2.被告人甲女与开办工厂得乙男勾搭成奸.乙因工厂不景气而心绪不佳。为稳定人心,乙未将不景气得情况公诸于众,被告人甲也不知晓。一日,乙与妻子、甲以及一个朋友吃饭喝酒。劝酒时,被告人甲为乙斟酒,乙妻见状便阻拦说:“她不会喝酒。"乙即说:“别说喝酒,就就是‘1059’(即剧毒农药)我也奉陪到底。"被告人甲便开玩笑地问到:“您家有‘1059’吗?在哪儿?”乙说“有,在西屋地上。甲便取来‘1059’农药,当着大家得面将农药倒入乙得碗里,然后对乙说:“您喝啊?”乙即问妻子道:“我喝啦?”乙妻开玩笑说:“您喝吧!"于就是乙便喝了一口.甲根本未料到乙真会喝,当即吓呆了,乙妻见状急忙打掉乙手中得酒碗,用手抠乙得喉咙,想让乙把农药吐出来,但未奏效,乙在被送往医院得途中死亡。 问:本案中,甲得行为就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如不构成犯罪,请说明理由。三、犯罪构成得客观方面 案例3.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郑某就是同一家电脑公司得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某日,郑某将自己得信用卡交江某保管,3天之后索回。一周后,郑某发现自己得信用卡丢失,到银行挂失时,得知卡上得1、5万元已被人取走。郑某报案后,司法机关找到了江某。江承认就是其所为,但对作案事实前后供述不一。第一次供述称,在郑某将信用卡交其保管时,其利用以前与郑某一起取款时偷记下得郑某信用卡上得密码,私下在取款机上取款;第二次供述称,就是仿制了一张信用卡后,用所获取得郑某信用卡上得有关信息取款;第三次供述却称,就是拾得郑某得信用卡后,用该卡取款.但被害人郑某怀疑就是江某盗窃其信用卡后取走卡上所存得钱款。 问:(1)如果郑某将信用卡交江某保管时,江某私下用来取走了现金,江某就是否构成犯罪,如果就是,构成何罪? (2)如果江某用自己仿制得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江某构成何罪? (3)如果江某拾得信用卡后,用该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江某就是否构成犯罪,如果就是,构成何罪? (4)如果江某盗窃信用卡后,用该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江某构成何罪? 四、故意犯罪得未完成形态 案例4.宋某系某私营建筑公司得总经理、法人代表。2002年,为达到出国观光目得,宋向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送礼约2万余元,使其违规办理了出国手续.在国外,宋某在赌场赌博,赢3万元。归国后,2003年4月,宋某指使其建筑公司在施工中用低标号水泥代替高标号水泥,导致该公司承建得一座礼堂坍塌,损失近200余万元。为逃避制裁,宋某找到时任公司经理得同乡金某商议对策.金某恰因走私被追查,金某提出请宋到自己在云南得亲戚家暂避,并请宋将自己走私得证据带走,隐藏好或干脆悄悄毁掉。行前金某交给宋某2万元

期货投资历史故事——决战紫禁之颠

<<期货历史故事>>经典案例 决战紫禁之颠---记A0205多空大决战! 一场旷日持久的“大豆”多头、空头之间的决战终于将暂告一段落。但实际上,真正的赢家只有“战争”期间的现货商和空头套利者,对于多头、空头主力投机商而言,空头是输家,多头也并不能从中得到很多好处,等待他们的或许是此一决战后的“后遗症。 5月17日,相差“五月大豆”最后交易日———5月21日只有4天,五月大豆的持仓量仍高达16万手。这意味着,交割日,市场将有80万吨的现货交割。而据商品交易所公布的仓单量是56万吨。这在商品交易所是前所未有的。 交割日。对多头而言,将动用12亿~14亿元的资金;而对空头而言,虽在交割日前想尽办法弥补损失,但亏损已在所难免,据估算,亏损额将达到1亿~2亿元左右。一位分析家认为,尽管离结局还有一天,但两败俱伤,已是一个定局。 在这场决斗中,能够动辄调动10多亿资金的多头、空头主力是谁?连大豆期货决战是否真正偃旗息鼓?这是人们更为关注的。 中小投资者投身“连大豆” 第一次涉足期货的先生,就经历了惊心动魂的多、空大搏斗,仅仅3个多月,作为空头的先生一下子亏损资金80多万。是这次五月大豆动荡中“伤筋动骨”的上千个小投资者之一。 今年元旦一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了转基因生物管理配套办法。五月大豆迅速上涨,在短短3个交易日,五月大豆的价格即有近150元的涨幅。出现这一状况,业人士一看便知,已经交战多时的多头主力与空头主力再次短兵相接。这是因为,双方均认为有关转基因条例的出台对各自都是“利好”消息。 一直在证券市场当“操盘手”的先生因去年证券市场行情看淡,他想找一个新的投资方向。热闹的期货市场吸引了他。 的期货经纪人告诉他,五月大豆可能蕴含着一个次非常好的机会。在研究了各种资料后认为,目前国际上大豆的供求关系并没有出现大的变化,所以供大于求的状况一时还难以改变。国消耗的进口大豆有近50%,而进口大豆出油率高出国产大豆10%左右。在南方,几乎所有的南方油料加工厂都选择进口大豆。空头认为,进口大豆的进入将是不可逆转的,国大豆价格必然会下跌。这是空头要与多头决战的支撑面。为此,选择了做空。某投资公司的王总则选择了做多。 还在去年5月国家第一次转基因消息公布时,王先生就选择了做多进入期货市场。多头一方认为,国务院有关转基因条例的出台,预示着部分属于转基因的进口大豆,将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此,国大豆的价格一定会由此上扬。“我们当时的判断是准确的,我们建立的多头部位价格也不是很

经典案例故事35-陶行知四块糖的故事(转载)

经典案例故事35 陶行知四块糖的故事(转载) 有一天,校园里一个学生王友在打另一个学生。陶行知匆忙走过去喝住,然后,对王友说:“你下午三点钟到我办公室来!” 下午三点钟,王友诚惶诚恐地来到他的办公室,准备接受严厉的惩罚。不料,陶行知竟微笑着迎上前去拉住他的手,亲切地让其坐到自己的身边,并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一块糖来。 “让你三点到,你就准时到,说明你很遵守时间,这很好,”陶行知说:“这块糖就是对你的奖励。”王友接住糖,满脸疑惑。 这时,陶行知又掏出一块糖。 “我了解过了,是他欺负女同学你才打他的。”陶行知将第二块糖轻轻地递过去,说:“这说明你很有正义感,也应该奖励。” 当王友接住第二块糖时,疑惑的脸上开始有了笑容,眼睛里闪烁着一种喜悦的光芒。陶行知掏出第三快糖。 “你很懂得尊重别人!”陶行知接着说:“当时你打架时,我走过去让你住手你就不打了,这很好嘛,我就喜欢你尊重别人这一点,也应该奖励。” 王友接住第三块糖后,开始不好意思起来。他眼睛里的喜悦,

渐渐被自责、后悔和羞愧所代替,面对这样的校长,他不得不垂下自己的头来。 “打人——毕竟是不对的,”王友低垂着头,小声表态说:“校长,我错了,我愿意向他道歉!” “好!”陶行知立即从衣袋里又掏出第四块糖,高兴地说:“我就知道你是一个知错能改的好学生,更应该奖励!” 王友离开陶行知办公室时,眼睛里含满了感动的泪水,而陶行知的脸上,则始终是带着微笑的。 【心灵感悟】善于找出学生的闪光点巧妙激励 陶行知不愧是大师,处理打同学的王友也不同凡响,别出心裁。至今“四块糖”的故事已经成为教育经典,启发着千千万万教育工作者。 首先,应该学习陶行知先生的教育理念。打人,不管是什么理由,都是错误的。一般老师会训斥,会批评,会惩罚,而陶行知先生是找其闪光点。找出打人学生“遵守时间”“有正义感”“懂得尊重别人”“知错能改”四个闪光点,并且大力表扬。善于找寻学生的闪光点是其教育理念之一。学生都有特长,都有闪光点,班主任要善于挖掘、培植、扩大它!特别是对差生,一定要耐住性子,千方百计引导他们走上正规。有位老师说得好:“没有一个学生不想得到周围人的赞美和期待。这种赞美和期待,将对学生的学习、行为乃至成长都产生巨大作用。相反,一个学生如果听到的总是负面的

民法刑法典型案例分析

刑法案例 案例一、被告人邹某,女,31岁,某县幼儿教师。 1995年5月25日上午10时,被告人邹某带领4名幼儿外出游玩。走在最后面的一个幼儿李某(男,5岁半)失足掉入路旁粪池。邹见状惊惶失措,但不肯跳入粪池中救人,只向行人大声呼救。此时,有一中学生田某(男,16岁)路过此处,闻声后立刻跑到粪池边观看,并同邹在附近找到一根小竹竿,探测粪池深浅,测得粪水约75公分(半人深),但邹、田二人均不肯跳入粪池内救幼儿,只是一起高呼求救。最后,农民范某闻声赶来跳下粪池抢救,但为时已晚,幼儿被救上来时,已经停止呼吸。 问题: 1.被告人邹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理由是什么? 2.怎样认识中学生田某和农民范某的行为? 案例一分析: 1.被告人邹某的行为构成犯罪. 邹某带孩子出去游玩,属于先行行为,由先行行为导致的危险行为,邹某有义务对孩子进行施救,由于其不及时施救而导致孩子死亡,存在因果关系.邹某构成犯罪。 2。大学生的行为只属于见危不救,农民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法律不强人所难。两人对孩子没有必须施救的义务,大学生的不施救行为只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并不构成犯罪。农民的行为值得褒奖。 案例二、汽车司机阮某要夏某给他搞汽车轮胎,按400元一只付费.夏即多次窥视本厂库房,伺机行窃。夏某又问同厂青工李某(被告人)愿不愿意一起干,李某当即表示同意。两人合谋,由李某去找熟人配一把万能钥匙,李把万能钥匙配好交给夏某,两人又合谋当晚作案,约定深夜12点在库房门口见面,由夏某负责找三轮车,并且还作了分工:李某在外望风,夏某进库房搬轮胎。李某下班回家后,感到此事不能干,万一让人发现,就要进监狱,毁了一辈子。因此,打消了犯罪念头,未按约定时间前去行窃。夏某则按时赶到,见李迟迟不来,便一人用李某配的万能钥匙打开库房的门,盗出四只轮胎,共获赃款1600元,拿出200元要给李某,李分文未收. 此案中夏某的行为构成盗窃既遂及夏某、李某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并无疑义,但对李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却有两种分歧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李某是盗窃中止。理由是:(1)李某慑于法律的制裁,形成中止犯罪的意图;(2)李某没有按约定去作案,自动放弃了犯罪行为的继续实施;(3)李某对夏某获得的赃款分文未收。 另一种意见认为,李某和夏某一样都是盗窃既遂。理由是,李与夏是合谋盗窃,属共同犯罪,夏某盗窃既遂就表明共同犯罪既遂,因而各个共同犯罪人也都是既遂.因为在一个共同犯罪中,不能既有中止,又有既遂。 问题: 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如何认定? 案例二分析: 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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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他忽发奇想:骑着狮子旅游。于是他骑上了狮子,踏上了旅程。一路上狮子很听话,平稳地驮着他。所到之处人们对他夹道喝彩,他更神气了。 路上有人问他:“狮子不吃你吗?”他说:“那怎么可能呢!” 路上有条狗问狮子:“你怎么不吃他?”狮子说:“那怎么可能呢!” 一天他们要穿过一片沙漠,路上遇到了风沙,水和食物都被卷了去。他在痛心之时也还去安慰狮子:“朋友忍着点,等过了沙漠,我让你饱吃一顿。”并跳下来步行。 一日过去了,狮子饿得围着他打转;

两日过去了,狮子饿得舔得的手脚; 三日过去了,狮子对他进行了轻轻地撕咬; 四日过去了,狮子向他龇起了牙齿; 第五日,饥饿的狮子向他瞪起了血红的眼睛,在他正要上前抚摸它时,狮子奋力一纵将他扑倒,瞬间把他撕成了碎片。至死他都不明白,狮子怎么会吃了他呢? 世间的友谊,有些是建立在饱暖基础上的,吃饱穿暖了是亲密无间的朋友,生死存亡的时候便会露出凶残的本质。因而一点也不奇怪:被你视为亲密无间的朋友,有时常常能给你致命的一击。尤其是当对方的本性本就凶残,所以小朋友们交朋友的时候一定要认清对方是什么样的人哦。

期货小故事

期货故事1之钓鱼篇 一个人在水库边上散步,看到水里很多鱼在游,于是他产生了吃鱼的念头。他可以跳到水库里面捞鱼,也可以做一张网去打鱼,也可以准备一根鱼竿去钓鱼。采用的方法完全不一样,效果也就完全不一样。第一种方法是几乎吃不到鱼,还有可能被鱼吃。 蕴意:期货市场相当于一个水库,里面的人都想吃鱼。在这个市场里,我们首先一定要有经营模式,网或者鱼竿就是我们的工具或经营模式。如果什么都没有而盲目入市,后果不堪设想。 期货故事2之三千篇 某君喜欢打牌。在牌桌上有两个习惯。一、每次打牌只要输了三千块钱便立即停止;二、只要是赚钱的,他可以和朋友玩通宵。到现在他打牌赚了好多钱。朋友已经很少和他玩了。蕴意:把期货和赌博放在一起讨论并不完全正确,但两者间人的心态有时候的确很相识。普通人在赚钱的时候风险规避,落袋为安,亏钱的时候风险偏好,死扛。而专业投资者刚好是反过来的,当盈利的时候风险偏好,亏钱的时候风险规避。此君能在牌局上赚钱,得益于他的心态。 期货故事3之和尚篇 前一个山上有一个寺庙。寺庙里有一个老和尚和一个小和尚,这两个师徒在山上住了很多年。有一天,老和尚老了,为了要小和尚早日成熟,于是老和尚就给小和尚一个碗要他到山下端一碗水来。小和尚下山去端水,因为担心水洒出来,因此小心翼翼的紧盯着水上山,生怕撒出了一点,可水还没有端到半山腰就已经洒完了,连着几回都是这样,于是只好上山如实禀报老和尚。老和尚听小和尚将经过细说之后,告诉小和尚,你上山的时候不要光眼盯着碗里的水,不要指望一点不要洒出来,而最终忽视了你最应关注的路。你只要用心看路,将很小一部分精力放在水上就可以了。小和尚依次去做果然成功的将大半碗水端了回来。老和尚对小和尚说:将眼睛放在碗中,就会忽视路的变化,水撒了自然是难免的,结果是什么也做不成。要做成大事就一定要眼盯大的方向,而不理会小的波动。 蕴意:做期货一定要关注价格运行的方向—大趋势,而不是盘中波动的几个点。所谓在期货市场上做几点的人是期市农民,做几十点的是期市工人,做波段的人是期市商人,做大趋势的是期市老板。 期货故事4之赤膊上阵篇 孔子的学生子路是一个勇猛有力的人,有一次,孔子与他的学生讨论问题,子路认为武力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而他是孔子最勇猛的学生,就问孔子:“老师,假如你带兵打仗,你会选哪个学生和你一起去?”孔子就说:“一个人自以为自己很勇敢不怕死,见到老虎也不用武器,赤手空拳打老虎。见到有河,连船也不要,就涉水渡河。这种暴虎冯河的人只是有勇无谋的人。我是不会选他的!” 蕴意:在期货投资中,每一次交易都带着风险,所以一定要把风险控制放在第一位。巴菲特投资的三个原则:第一::资金安全;第二:资金安全;第三:永远记住前两条。 期货故事5之宝马篇

中国经典的民间故事集锦

中国经典的民间故事集锦 从前有个青年,姓天名台,母子二人靠打柴生活。 这天,天台正在山上打柴,忽然天气大变,下起大雨。 天台见无法回家,急得团团转,不由地把斧子往地上一摔,只听“哗啦”一声,闪开一个山门,门里走出一个道姑,道姑说:“你这 人毫无道理,为何敲俺的门?” 天台一愣,忙上前施礼,说:“对不起,我是无意的,不知您在 这里。” 道姑说:“我看你是个诚实孝顺的人,我有一件宝贝,叫如意百 宝图,你拿去吧。同时,你说长,它就长,你坐在上边,说到哪里去,它就带你哪里去,到地方他就会自动停下,你说落,它就落,你说缩,它就缩小,你就可收起来了。” 天台接过图,正在道谢,一眨眼,道姑不见了,山门也关上了。 天台想,我正想回家,不如试上一拭。他取出如意图,说声长, 宝图就长成像芦席那么大了。他往中间一坐说:“我要回家。”宝图 就自动升起,将天台连同柴草驮到了天台家门口。天台说声“落”, 就落在了地上,天台说“缩”,宝图就缩小了,天台就收藏起来,去 见母亲。 母亲正挂心儿子,见儿子回来了,又带回一件宝贝,非常欢喜。 自此以后,天台打柴就不费力了,日子一天天好起来。 半年以后,天台想:人家都说帝王皇宫好,我何不去看看,开开 眼界。当夜静以后,天台取出如意百宝图,说声“到皇宫”,宝图便 飞起,将他带进了皇宫御花园。

天台放了宝图,天已黎明,他欣赏了各种花草,游览了假山真水。正向前走着,迎面来了一位宫女,这宫女不由地起了爱慕的心,彼此 通了姓名,叙说起身世,二人情投意合。 宫女说:“我整天在宫中,非常厌烦,讨厌宫廷生活,愿随郎君 到乡下去。” 天台说:“你现在跟我走吧!” 宫女说:“现在这样走不行,无论走到哪里皇上都能找到,定会 出祸来。” 宫女取出自己的画像交给天台,说:“这是皇上画的宫女图,皇 上要封我为贵妃,现在离册封还有十天时间,你回去快想办法来救我。” 天台坐了宝图回家以后,让母亲想办法,母亲也干着急,正焦心,想起道姑来。 对!道姑能赠宝图,定有办法救宫女,天台来到山上,用斧子敲 开山门,见了道姑说明来意,道姑说:“好办,你跟我去。” 天台随道姑来到京城以外,道姑让天台在城外等着,独自进了金 銮殿,把皇上的御印盗了出来,见了天台,对天台说,这是皇上的御印,皇上丢了御印,一定很着急,你把它放到附近井里,等张出皇榜 以后,你揭榜献了御印,就可向皇上要宫女了。”说完,道姑就不见了。 皇上丢了御印,焦急万分,张出榜示,言明谁找到御印,高官任坐,俊马任骑,要什么给什么。 天台上前揭下皇榜,看榜官带着天台来到八宝金銮殿,皇上说:“你能找到御印吗?” 天台说:“能”。天台带着人来到城南门外的井边,说就在井里,皇上即令人打捞,找到了御印。

十五个人生哲理小故事

1、一辆十分豪华的进口轿车。儿子不屑地对他的父亲说:"坐这种车的人,肚子里一定没有学问!"。父亲则轻描淡写地回答:"说这种话的人,口袋里一定没有钱!" (注:你对事情的看法,是不是也反映出你内心真正的态度?) 2、晚饭后,母亲和女儿一块儿洗碗盘,父亲和儿子在客厅看电视。突然,厨房里传来打破盘子的响声,然后一片沉寂。儿子望着他父亲,说道:「一定是妈妈打破的。」「你怎么知道?」「她没有骂人」 (注:我们习惯以不同的标准来看人看己,以致往往是责人以严,待己以宽。) 3、有两个台湾观光团到日本伊豆半岛旅游,路况很坏,到处都是坑洞。其中一位导游连声抱歉,说路面简直像麻子一样。而另一个导游却诗意盎然地对游客说:「诸位先生,我们现在走的这条道路,正是赫赫有名的伊豆迷人酒窝大道。」 (注:虽是同样的情况,然而不同的意念,就会产生不同的态度。思想是何等奇妙的事,如何去想,决定权在你。) 4、同样是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在作文中说他们将来的志愿是当小丑。中国的老师斥之为:「胸无大志,孺子不可教也!」外国的老师则会说:「愿你把欢笑带给全世界!」(注:身为长辈的我们,不但容易要求多于鼓励,更狭窄的界定了成功的定义。) 5、有一个欧巴桑在首饰店里看到二只一模一样的手环。一个标价五百五十元,另一个却只标价二百五十元。她大为心喜,立刻买下二百五十元的手环,得意洋洋的走出店门。临出去前,听到里面的店员悄悄对另一个店员说:「看吧,这一招屡试不爽。」 (注:试探如饵,可以轻而易举的使许多人显露出贪婪的本性,然而那常常是吃亏受骗的开始。) 6、乞丐:「能不能给我一百块钱?」路人:「我只有八十块钱。」乞丐:「那你就欠我二十块钱吧」 (注:有些人总以为是上苍欠他的,老觉得老天爷给的不够多、不够好,贪婪之欲早已取代了感恩之心。) 7、在故宫博物院中,有一个太太不耐烦地对她先生说:「我说你为甚么走得这么慢。原来你老是停下来看这些东西。」 (注:有人只知道在人生的道路上狂奔,结果失去了观看两旁美丽花朵的机会。) 8、妻子正在厨房炒菜。丈夫在她旁边一直唠叨不停:「慢些。小心!火太大了。赶快把鱼翻过来。快铲起来,油放太多了!把豆腐整平一下。哎唷,锅子歪了!」「请你住口!」妻子脱口而出,「我懂得怎样炒菜。」 「你当然懂,太太,」丈夫平静地答道:「我只是要让你知道,我在开车时,你在旁边喋喋不休,我的感觉如何。」 (注:学会体谅他人并不困难,只要你愿意认真地站在对方的角度和立场看问题。) 9、第一名 毕业典礼上,校长宣布全年级第一名的同学上台领奖,可是连续叫了好几声之後,那位学生才慢慢的走上台。

斯多噶一个期货人的真实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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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个刑法经典案例分析

63个刑法经典案例分析 一、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 [案情] 被告人:某甲,男,33岁,前苏联人,副驾驶员。 1985年12月19日,被告人某甲与机长某乙等机组人员,在原苏联境内驾驶47845号安一24型民航客机,执行某市民航局101/435航班任务。当飞机飞到东经118。09’00",北纬52。40’00”上空时,被告人趁领航员上厕所之机,以机舱出机械故障为由,将机械师骗出驾驶舱,随即锁上驾驶舱门,扭动自动驾驶仪,持刀威逼驾驶飞机的机长某乙向中国方向飞行,机长被迫改变航向,19日14时30分许,该机降落在我国黑龙江省某县某乡农田里。 [问题] 某甲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是否适用我国刑法? [判决] 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某甲以暴力手段劫持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飞入我国境内,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了犯罪,应依照中国刑法论处。 [法理分析] 本案涉及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问题,被告人某甲虽是外国人,但我国司法机关有权对其犯罪行为行使司法管辖权。因为:第一,某甲劫持航空器,已违反我国参加的《东京公约》、《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的通知规定,“如发生外国飞机被劫持在我国降落等有关涉外事件,应按我国法律,并结合上述三个公约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符合我国《刑法》第九条所规定的中国应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第二,我国《刑法》第6条第13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某甲不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有关刑事责任问题,不需要通过《刑法》第11条之规定解决,“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即不属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某甲的犯罪行为虽始于我国领域之外,但其犯罪结果却发生在我国领域以内,依照我国的有关规定,属于我国领域内犯罪,所以,应适用我国刑法,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 [案情] 被告人:严某,男,38岁,中国公民,我国驻某国大使馆的汽车司机。 被告人严某先后利用驾车去机场接送外国人员、代表团成员的机会,在驻在国首都机场行李处多次进行盗窃,陆续窃得大量外币现钞,以及手表、照相机等财物,共折合人民币10万余元。 [问题] 严某在我国领域外犯罪是否应依我国刑法论处? [判决]

33个人生哲理小故事,精选教育哲理故事及感悟

33个人生哲理小故事,精选教育哲理故事及感悟 33个人生哲理小故事,精选教育哲理故事及感悟 1、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并看好它 19世纪美国著名的作家马克?吐温写了很多文章。看到自己的作品出版后被读者抢购一空,他萌生了发财的念头。心想与其让这些出版商、书贩子赚钱不如自己写书、自己出版、自己卖书。于是他给自己定了一个目标:两年内变成百万富翁。这个念头一出现马上就付诸行动。这位大作家摇身一变成了“产、供、销”一条龙的大书商。然而,还不到两年,由于自己不具备经商的技能和素质便债台高筑,难以维持下去。不仅书商没有做好,就连自己的“主业”写作也被荒废了。眼看着放在不同篮子里的鸡蛋一个一个被打碎了,马克?吐温果断放弃了书商的生意,回头专心致志地搞起了他的文学创作,一番努力终于取得了成功。 马克?吐温在回顾他走过的路时说:“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这句名言在告诫人们要分散风险、实施多元化策略时有一定的道理。因为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如果这个篮子被打翻了,你就可能一无所获了,这对于某些人或事来说是对的。但对于我来说还是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然而认真地看好这个篮子是再合适不过的。” 启示:每个人的智力、爱好、兴趣、水平各不相同。有的适合经商,有的适合于文学的创作,有的适合于从政,有的适合于科研,有的适合于做工等等。别人在这个方面可能有特长,你可能在另个方面有一定的天赋。只有扬长避短发挥自己的优势才能取得成功。不管是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还是把鸡蛋放在多个篮子里,怎样做最好,关键是要看是否适合自己,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2、可怕的虚假安全 二战结束后,英国皇家空军统计了在战争中失事的战斗机和牺牲的飞行员以及飞机失事的原因和地点。其结果令人震惊——夺走生命最多的不是敌人猛烈的炮火,也不是大自然的急风暴雨,而是飞行员的操作失误。更令人费解的是,事故发生最频繁的时段,不是在激烈的交火中,也不是在紧急撤退时,而是在完成任务归来着陆前的几分钟。

中小学校德育教育经典案例故事集优选50篇

中学生教育经典案例故事 目录 1.魏书生同时担任两个毕业班(146人)班主任的秘诀 (3) 2.夏令营中的较量 (3) 3.陈晓华激动人心的演讲 (5) 4.王金战把倒数第一的学生送入北大 (7) 5.用松木板“体罚”学生 (9) 6.以一条狗的代价换来了一位医学天才 (9) 7.陶行知四块糖的故事 (10) 8.以强凌弱的爱德华低头认错 (11) 9.苏霍姆林斯基教育学生要爱自己的妈妈 (12) 10.长春两千人集体编造了一个美丽的谎言 (12) 11.每天抽出一小时 (14) 12.数学老师给三流学生出的一流数学题 (15) 13.“抚摩”出来的画家 (16) 14.任小艾和一个主动打队礼的小姑娘 (17) 15.李镇西导演“开场戏” (18) 16.见面第一天,学生送给他一只癞蛤蟆 (19) 17.张万祥利用“微软中国研究院重金筑巢引凤”一文开展教育 (21) 18.张万祥利用名文施教 (21) 19.血色母爱感天动地 (22) 20.借分给学生 (24) 21.“佼佼者”几乎“全军覆没” (25) 22.丈夫用爱支撑了妻子的生命 (26) 23.一堆搬来搬去的木头 (27) 24.林清玄经营梦想的故事 (27) 25.选准登山的最佳目标 (28) 26.一杯救命的牛奶 (29) 27.鞋跟上的草纸 (30) 28.沙子和珍珠 (30) 29.震惊世界的衣阿华大学惨案 (31) 30.把难得钓到的大鱼放回湖里 (32) 31.荒谬可笑的数学题竟然有答案 (33) 32.装订工法拉第叩响了戴维教授的家门 (33) 33.逃票的巨大代价 (34) 34.一定要洗七遍 (34) 35.不近人情的哈佛 (35) 36.里根不小心打碎邻居家的玻璃之后 (36) 37.诚实值一百分 (37) 38.快乐自信的她从小就患脑性麻痹症 (38)

【电子书】张明楷的100个刑法案例

张明楷的100个刑法案例 1、甲乙二人合谋盗窃,到了现场以后,甲乙各自负责查看不同的区域来寻找盗窃目标。但甲胆子很小,到了现场以后特别担心自己被抓,就跟乙说自己不想干了,之后甲就离开了盗窃现场,乙独自一人实施了盗窃行为。问:甲的行为该如何认定? 答案:甲成立盗窃罪中止,系共犯关系的脱离。共犯关系的脱离,实际是在讨论其他共犯人的既遂结果是否可以客观归责于脱离共犯者。是否离开了现场,并不是认定共犯关系脱离的唯一标准,而应看脱离者是否切断了之前的共犯行为与最终的既遂结果之间的物理或心理的因果关系。本案中的甲即属这种情形,系中止 2、甲乙约定,甲负责扒窃,乙负责掩护。甲在扒窃时被被害人发现,被害人嘲笑甲的扒窃技术低劣,甲愤而将被害人打成轻伤。在甲殴打过程中,乙发现被害人的钱包掉在地上,于是当着被害人的面将钱包拿走。此外,在甲殴打乙的过程中,乙只是站在一旁,一言不发,也没有动手。问:甲、乙二人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答案:首先,甲乙的共同扒窃计划并未得逞,成立盗窃罪未遂的共犯;其次,甲进一步伤害被害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最后,乙在现场拿走被害人钱包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乙当着被害人的面拿走钱包,并不能认定为抢劫罪,只能成立盗窃罪,因为被害人不能反抗的状态并非由乙造成,乙只是利用了该状态而已。 3、甲乙丙三人将一名妇女制服以后,甲乙二人对这名妇女实施了强奸行为,丙负责捆绑被害妇女,并制止被害妇女实施反抗行为。问:对丙能否适用轮奸的法定刑?丙是主犯还是从犯? 答案:本案中的丙虽没有实施奸淫行为,但正是由于其暴力行为制服了被害妇女的反抗,并进而使甲乙二人能够轮奸被害妇女,故对丙应认定为主犯,而非从犯,并对其适用轮奸的法定刑,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人生哲理简短小故事五篇精选

人生哲理简短小故事五篇精选 读哲理故事可以提升生活品位 我们缺少的不是生活,缺少的是有所思的生活,这里故事可以让你明白生活不仅有劳累还有快乐。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哲理故事,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哲理故事1一只四处漂泊的老鼠在佛塔顶上安了家。佛塔里的生活实在是幸福极了,它既可以在各层之间随意穿越,又可以享受到丰富的 供品。它甚至还享有别人所无法想象的特权,那些不为人知的秘笈,它可以随意咀嚼;人们不敢正视的佛像,它可以自由休闲,兴起之时,甚至还可以在佛像头上留些排泄物。 每当善男信女们烧香叩头的时候,这只老鼠总是看着那令人陶醉的烟气,慢慢升起,它猛抽着鼻子,心中暗笑:“可笑的人类,膝盖竟然这样柔软,说跪就跪下了!” 有一天,一只饿极了的野猫闯了进来,它一把将老鼠抓住。“你不能吃我!你应该向我跪拜!我代表着佛!”这位高贵的俘虏抗议道。“人们向你跪拜,只是因为你所占的位置,不是因为你!”野猫讥讽道,然后,它像掰开一个汉堡包那样把老鼠掰成了两半。哲理故事2一位声名显赫的医学教授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次,他回老家过春节,除夕之夜,家人按照风俗在堂屋搁了两盆预示来年红红火火的木炭火。火烧得很旺,一家人围着火说话看电视,其乐融融。这时,他妹妹感到头疼,身为医生,他马上反应过来,说:“是煤气中毒!”父亲说:“大家都没事,怎么可能是煤气中毒?”他一边开窗,一边强调:“肯定是煤气中毒!”父亲不高兴地说:“就你知道!你是医生!”除夕的氛围一下子就显得有些尴尬。他感到纳闷:父亲平时不是这样固执的人,今天怎么会不高兴呢过了很多年,他才醒悟:当他发现妹妹中毒时,开窗或者将她扶到屋外透气,都是必需的,他是在履行一个医生的职责。但当父亲反驳他时,没必要再次强调“煤气中毒”的事实,在家里,他是在生活,不是在求证医学真理。我们享人间烟火,食五谷杂粮,需要的是宽容之心,友善之心,需要的是崇善不求真的这份睿智。哲理故事3曾经问一位企业家朋友,他成功的秘诀是什么。他毫不犹豫地告诉我,第一是坚持,第二是坚持,第三还是坚持。我心里暗笑。没想到朋友又“狗尾续貂”了一句,“第四是放弃”。放弃?作为一个成功的企业家怎么可以轻言放弃?该放弃的时候就要放弃,朋友说,如果你确实努力再努力了,还不成功的话,那就不是你努力不够的原因,恐怕是努力方向以及你的才能是否匹配的事情了。这时候最明智的选择就是赶快放弃,及时调整,及时调头,寻找新的努力方向,千万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据说乾隆皇帝曾经在殿试的时候给举子们出了一个上联“烟锁池塘柳”,要求对下联。一个举子想了一下就直接回答说对不上来,另外的举子们还都在苦思冥想时,乾隆就直接点了那个回答说对不上的举子为状元。因为这个上联的五个字以“金木水火土”五行为偏旁,几乎可以说是绝对,第一个说放弃的考生肯定思维敏捷,很快就看出了其中的难度,而敢于说放弃,又说明他有自知之明,不愿意把时间浪费在几乎不可能的事情上。“童话大王”郑渊洁曾经说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最佳才能区,除非他是白痴,要拿自己的.长处和别人的短处竞争,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这句看似“懦弱”的话说得很有道理。首先要“打”,打过了才知道自己的短处和长处,才知道自己是否是人家的对手,努力了之后在取胜无望的情况下作战略性撤退,不作无谓的牺牲,是智者所为。“打不过就跑”,是最容易走向成功的捷径。哲理故事4咖啡厅里只有三个桌子有人在喝下午茶。我,一个老太太,各盘踞着一张小桌子,老太太背后的那张桌子,则有三个年轻女孩在聊天,其中一个女孩点起了烟。我并不喜欢人家在密闭空间内抽烟,但是,这个咖啡厅并没有标明禁烟,所以我也就不说话了,心想:还好我没坐在她们隔壁桌。烟味随着咖啡的气味飘了一会儿,老太太转过头去说话了:“小姐,你可不可以不抽烟?”我心中欢喜了一下,哈,有人说出了我的心声。但接下来的发展,出乎我的意料。年轻女孩默默熄掉了烟,但老太太却像恶婆婆在骂童养媳似的,长篇大论了起来:“我最讨厌女孩子抽烟了,抽烟的样子很不雅观,看起来也没有教养,我们那个年代的好女孩是不抽烟的,只有妓女才抽烟!真的不知道你们

期货结算案例

某新客户存入保证金10万元,在4月1日开仓买入大豆期货合约40手(每手10吨),成交价为2000元/吨,同一天该客户卖出平仓20手大豆合约,成交价为2030元/吨,当日结算价为2040元/吨,交易保证金比例为5%。计算该客户的当日盈亏及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不含手续费、税金等费用)。 (1)按分项公式计算 平仓盈亏=(2030-2000)×20×10=6000元 持仓盈亏=(2040-2000)×(40-20)×10=8000元 当日盈亏=6000+8000=14000元 (2)按总公式计算 当日盈亏=(2030-2040)×20×10+(2040-2000)×40×10=14000元 (3)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100000-2040×20×10×5%+14000=93600元 4月2日该客户再买入8手大豆合约,成交价为2030元/吨,当日结算价为2060元/吨,其账户情况如何? (1)按分项公式计算 当日开仓持仓盈亏=(2060-2030)×8×10=2400元 历史持仓盈亏=(2060-2-40)×20×10=4000元 当日盈亏=2400+4000=6400元 (2)按总公式计算 当日盈亏=(2060-2030)×8×10+(2040-2060)×(20-40)×10=6400元

(3)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93600+2040×20×10×5%-2060×28×10×5%+6400 =91560元 4月3日,该客户将28手大豆合约平仓,成交价为2070元/吨,当日结算价为2050元/吨,其账户情况怎样? (1)按分项公式计算平仓盈亏=(2070-2060)×28×10=2800元(2)按总公式计算当日盈亏=(2070-2050)×28×10+(2060-2050)×(0-28)×10=2800元 (3)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91600+2060×28×10+2800=123200元

教子故事经典案例:吃肉与吃苦

教子故事经典案例:吃肉与吃苦 每晚吃饭的时候,山姆总会闻到一股肉香,那是从对门邻居餐桌上飘出的,他会使劲地吸气,将香气都吸到自己的身体里。时间一长,山姆就能够根据肉香断定邻居吃的是什么肉。山姆不明白邻居家的餐桌上为什么总会有那么多鱼肉,而自己家却每天吃些蔬菜。 山姆经常会情不自禁地站在门口看邻居一家吃鱼吃肉,看着看着,口水会不知不觉地流出来。 邻居常常会夹上一块肉给他,然后说:“回去吧,叫你妈也买点肉吃。” 有一天,山姆终于忍不住问妈妈:“为什么邻居家的餐桌上总会有鱼肉,而我们家却没有呢?” 妈妈没有回答。 一个星期天,妈妈问:“今晚你想不想吃肉?” “想啊,我好久没吃肉了。”山姆高兴地说。 “那好,你随我来。”妈妈说。 妈妈带着山姆来到了一个工地上,她向工头要了一份搬砖的活,总共有1000块砖,都搬完了可得10美元。妈妈对山姆说:“快搬吧,搬完了今晚就有肉吃了。”山姆搬了一段时间后,腿脚有些发麻,妈妈鼓励他:“已经搬了100块,可以得一美元了。搬吧,再努力又可以得一美元了。”山姆又支撑了一会儿,终于搬不动了。 “妈妈,干这事太辛苦了。”山姆伸伸胳膊说道。 “歇一下吧,歇一下再搬。”妈妈说。 山姆就这样歇一会儿又搬一会儿,而妈妈总是不停地搬。山姆记得那次天气非常热,妈妈的衣服浸得透湿,像刚淋过雨似的。真是太累了,山姆真想不干了。他试探着把话说出去,妈妈说:“孩子,不通过辛勤劳动,哪能够得到幸福?”到了傍晚,母子两个终于把活干完了。妈妈从工头那儿领了10美元。这时候,山姆累得直不起腰了。 晚上,餐桌上摆上了香喷喷的鱼和肉,弟弟妹妹们吃得非常香。

“孩子,我想你已经知道了邻居餐桌上为什么每餐都有肉了吧。这就叫吃苦,你知道吗?”妈妈望着孩子们说。 山姆的心灵受到了震撼,面对餐桌上的鱼和肉,还有吃得正香的弟弟妹妹们,他哭了。 从此以后,山姆牢牢记住“吃苦”这两个字,在学习和生活中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感悟】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母亲让孩子切身体验吃“苦”,就能够让孩子感受到“甜日子”是来之不易的。

刑法案例: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案例:刑法的空间效力 【案情】阮某,系无国籍人,组织武装控制了缅甸边境一些地方种植罂粟,建立毒品加工厂,并将毒品销往北美国家。后阮某进入我国境内旅游观光,被我公安机关抓获。问:我国法院是否有权对阮某案行使刑事管辖权? 【答案与解析】我国法院有权对阮某案行使刑事管辖权。来源:本案涉及到刑法的空间效力问题。所谓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是指刑法在什幺地方和对什幺人具有效力,它解决的是国家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解决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采取什幺样的原则,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属地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是以地域为标准,主张凡是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均适用本国刑法。(2)属人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是以人的国籍为标准,主张凡是本国公民,无论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领域外犯罪,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非本国公民犯罪,均不适用本国刑法。(3)保护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是以侵害的对象否本国国家或公民的利益为标准,主张凡是侵害本国国家的利益或者公民利益的,无论犯罪发生在本国领域内还是领域外,也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均适用本国刑法。(4)普遍管辖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是以保护国际社会共同利益为标准,主张凡是侵害了为国际公约,条约规定所维护的各国共同利益的,无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发生在本国领域内还是领域外,均适用本国刑法。本案就是对普遍管辖原则的适用。我国《刑法》第9条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根据这一规定,凡 是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无论犯罪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人,犯罪的行为或结果发生在什幺地方,是否侵害了我国国家或者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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