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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和受检者安全防护制度

患者和受检者安全防护制度

(推荐)放射科放射线防护制度

放射科放射线防护制度 (一)放射防护原则 在实施放射防护工作时,必须对利益、代价和效果进行权衡,以求付出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防护效果。尽可能做到放射实践的正当化、放射防护的最优化,保证个人所受辐射剂量不超过国家防护规定的相应限值,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采取各种防护措施,使人体受照射剂量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 (二)防护措施 1、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放射防护意识,具有明确的针对工作人员和患者以及环境的辐射防护措施,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2、机房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辐射防护的要求,并经有关专业辐射检测部门检测,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以保证周围环境无辐射污染。 3、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在保证检查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照射条件,减少患者的辐射剂量。 4、对受检者的非检查部位中的敏感部位(性腺区)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5、怀孕妇女一般情况下禁止照射,因抢救生命等特殊情况必须行放射检查时须经上级批准并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 6、尽量避免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对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患者进入机房的家属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7、放射工作者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定时参加体检。工作中必须按规定佩带个人辐射剂量检测计,定时检测并记录入档。禁止超剂量、长时间在辐射环境下工作。 8、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放射防护培训合格证。 放射科辐射防护相关强制性规定 不应将X线胸部检查列为婴幼儿、青少年体检的常规项目。 X线诊断的筛选普查应避免使用透视方法。 不管是放射工作人员还是一般公众,个人所受照射的剂量当量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值。 未满16周岁者,不得参与放射工作。 从业人员就业前或定期体检,X线胸部检查的间隔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年。 未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允许,不得使用便携式X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 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线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 非特殊需要,不得对孕妇(尤其是受孕后8-10周)进行下腹部X线检查。

新编整理口腔科影像受检者告知规章制度

口腔科影像受检者告知规章制度 篇一:放疗管理制度模板 放射诊疗质量保证制度 放射诊断是以影像为基础,若图象质量不高或者存在某些缺陷,不仅影响正确结果的诊断,还可能造成误诊。为了获得良好优质的X 光片,加强放射科X诊断的质量管理,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1、成立质量保证、控制组织,明确领导和组员的职责分工。 2、定期组织人员参加防护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安排人员 进修、短期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3、每周对影像质量分析,根据标准评价各类图像质量,对丙级片及 废片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严格控制废片率。 4、每季度定期组织对各类设备保养、维护,每年对各类X线设备的 稳定性、状态检测,对不符合要求,进行校正。认真执行机房的各项制度。 5、制定X线检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并做好相关操作的 记录签名,明确职责,保证检查、诊断质量。 6、做好以上各类的记录,发现问题,逐级上报。 7、本方案适用于本单位影像质量保证,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开始执

行。 口腔门诊部 XX年8月 受检者告知制度 X射线检查是现代医学诊断技术主要方法之一。但如果使用不当会对人体产生有害影响。合理使用,适当防护,可以将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希望受检者注意下列事项: 一、正确合理使用X射线照射,有利于疾病诊断,接受过量不必要的照射有损健康,请不要随意向医师提出X射线检查的要求。 二、受检者必须在指定地点依次排队候诊,不要随意走动,更不可在X射线机房门口逗留张望; 三、X射线检查时只能有一名受检者进入机房,其他受检者及陪检者不得在机房停留,以免接受不必要的照射; 四、如果受检者在医学上认为必须有人扶持,经医师同意可由一名扶持人员陪检,但该扶持人员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五、受检人员应接受使用医生提供的个人防护用品,以便在X射线照射过程,对性腺或其他非照射部位实施屏蔽防护; 六、孕妇受X射线照射,可能影响胎儿发育,如您发现自己已经怀孕或育龄妇女,请务必事先告诉医师。 七、X射线不能作为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 口腔门诊部 XX年8月 放射事故预防措施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工

放射科受检者防护制度

放射受检者防护制度 在受检者进行放射检查过程中,在保证安全和检查质量的前提下,为保护体检者的身体健康,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必要的辐射,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一、放射防护设施: 机房设计合理,面积应满足防辐射要求,墙壁、门窗施工安装后经检测(主、副防护应达2.0和1.0铅当量),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放射机房必须安装符合要求的闭门装置,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机房外安装醒目的电离防辐射警示标志及工作警示灯; 注意周围人员的防护,曝光前注意关好门窗,防止漏射线对他人的损伤; 机房周围设置防护知识宣传栏和防护安全检查告知。 二、受检者人员识别: 1、体检科录入受检者体检信息,由引领人员带领,在放射科登记室进行信息确认,取得检查号并登记在检查申请单上; 2、引领人员带领受检者至受检机房候诊区,按顺序排队候诊,并宣讲检查注意事项; 3、放射技师依据体检申请单,核对姓名、年龄、检查部位,杜绝错误的发生。 4、检查技师做好患者防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逐一进行影像投照工

作,并在引领单上签字确认。 三、防护用品使用 1、放射检查机房必须配备齐全、充足的防护用品,并保持完好、清洁,随时可以使用; 2、防护用品种类包括:可调节照射野大小的升降式防护屏风或其他防护用品三套(铅帽、铅围脖、铅围裙); 3、防护用品使用期限必须在有效期内; 严格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使用防护用品,对受检者进行规范化的防护,尤其是对重点人群和重点部位的防护。 四、室内候诊管理 1、放射机房内严禁设置受检者候诊区和候诊椅; 2、绝对禁止放射检查时,放射机房内存在他人候诊情况的发生; 3、放射机房室内禁止放置和检查设备无关的物品,减少有害散射线的产生; 4、放射机房内可以设置受检者更衣设施,但应控制数量,以满足受检者需要为宜。 5、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如受检者因身体原因,确实需要他人陪检时,应严格控制陪检人员数量,并严格做好陪检人员的防护。

放射科工作制度流程

放射科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衣帽整洁,挂牌服务,遵守劳动纪律,以病人为中心,做好优质服务。 三、各项影像检查须由临床医生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员随到随检,老弱病残患者优先。各种特殊影像检查和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四、各岗位人员均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详细阅读申请单,了解病史、体征、检查目的,必要时亲自询问和检查。 五、重要的摄片由放射科诊断医师和技术人员共同确定,摄影完后,待观察影像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去。 六、危重病员的检查,必要时应由临床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大出血、血压过低、休克等危重病员须经临床处理待病人稳定后再做检查。 七、在规定的时限,由执业医师密切结合临床病史、体征,按规范书写诊断报告,并实行双签审核制度。进修和实习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八、坚持每日集体读片,评定影像和诊断质量,科内定期组织专业知识学习和讨论,不断提高检查和诊断水平。 九、影像资料由专人管理、归档、借阅。 十、重视安全工作,严禁在科内使用电炉,燃油(气)具,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 十一、做好病人、家属和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工作,保护好患者的隐私。 十二、爱护设备,定期保养,出现故障立刻汇报,并与设备科联系,及时解决。 十三、X线摄影、CT提供24小时×7的急诊检查服务。 放射科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下设诊断质量控制、技术质量控制两个二级管理小组,质量控制管理小组负责质量检查、督促。 二、建立投照质量控制标准和诊断报告质量控制标准。 三、严格执行投照质量控制标准和诊断报告质量控制标准,减少医疗缺陷、差错,杜绝责任事故。 四、诊断质量控制小组负责诊断质量日常检查,定期进行质量情况汇总、分析和报告,开展质量管理讨论。 五、技术质量控制小组负责投照质量日常检查,定期进行质量情况汇总、分析和报告,开展质量管理讨论。 六、建立质量管理资料档案。 七、建立质量缺陷控制检查与改进措施记录本。 八、严格执行集体阅片制度和疑难病讨论、会诊制度、业务学习制度及重点病例随访与反馈制度。 九、对影响较大、造成后果的诊断、投照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医务科,不得隐瞒、拖延。 十、质量目标管理落实到个人,与年终奖和晋升聘任挂钩。 投照质量控制制度及标准 一、投照人员上班时应对X线机、电源、洗片机、激光相机等设备、器材例行检查和维护,保持设备、器材的完备、正常、清洁。 二、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投照目的和部位,合理设计胶片规格、数量。

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标准及措施

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标准及措施

XX人民医院 XDYY/GL-FS-2014 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标准及措施 2014版 2014年1月26日发布 2014年2月1日实施

目录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84) (3) 放射科岗前防护培训 (11) 放射科受检查者的防护原则 (12) X线透视检查时应采取的保护措施 (14) X线检查中对患者的防护 (15) 放射科医生的温馨提示 (16) 受检者须知 (20) 婴幼儿、妊娠期女性X线检查告知书 (21)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84) 1.引言 1.1本标准的宗旨是;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及其后代的健康与安全,并提高放射防护措施的效益;在此基础上促进我国放射工作的发展。 1.2从上述宗旨出发,对电离辐射源的使用必须将其产生的照射给予适当限制,从而防止发生对健康有害的非随机效应,并将随机性损害效应的发生率降低到认为可以接受的水平。 1.3本标准适用范围 1.3.1使用电离辐射源或产生电离辐射的一切实践活动。1.3.2对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接受电离辐射照射需加控制的一切实践活动。 1.4在1.3所列范围内进行与防护有关的设计、监督、管理时,必须遵从以下基本原则。 1.4.1实践的正当化:产生电离辐射照射的任何实践要经过论证,或确认该项实践是值得进行的,其所致的电离辐射危害同社会和个人从中获得的利益相比是可以接受的,如果拟议中的实践不能带来超过代价(包括健康损害代价和防护费用的代价)的净

利益,就不应当引进该项实践。 1.4.2放射防护最优化:应当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以放射防护最优化为原则,以期用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净利益,从而使一切必要的照射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 1.4.3个人剂量的限制:个人所受照射的剂量当量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值。 1.5凡从事放射工作的单位均应设立专职防护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放射防护工作,按有关规定上报防护监测数据或资料,并接受该地区放射卫生防护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1.6对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加强安全和放射防护知识的教育,并定期进行考核,使他们自觉遵守有关放射防护的各种标准和规定,有效地进行防护并防止事故的发生。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要经过放射防护部门的考核,领取合格证后才可以从事放射工作。1.7各省、市、自治区及有关部门,可根据本标准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各地区各部门的特点,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2.放射工作人员的剂量限值 2.1放射工作人员的年剂量当量是指一年工作期间所受外照射的剂量当量与这一年内摄入放射性核素所产生的待积剂量当量二者的总和,但不包括天然本底照射和医疗照射。 2.2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剂量限制要考虑随机性效应和非随机性效应。同时满足以下两种限值: 2.2.1为了防止有害的非随机效应,任一器官或组织所受的年

放射科管理制度教学文案

放射科管理制度

放射科管理制度 一、放射科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衣帽整洁,挂牌服务,遵守劳动纪律,以病人为中心,做好优质服务。 3、各项影像检查须由临床医生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员随到随检,老弱病残患者优 先。各种特殊影像检查和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4、各岗位人员均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详细阅读申请单,了解病史、体征、检查目的,必要时亲自询问和检查。 5、重要的摄片由放射科诊断医师和技术人员共同确定,摄影完后,待观察影像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去。 6、危重病员的检查,必要时应由临床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大出血、血压过低、休克等危重病员须经临床处理待病人稳定后再做检查。 7、在规定的时限,由执业医师密切结合临床病史、体征,按规范书写诊断报告,并实 行双签审核制度。进修和实习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8、坚持每日集体读片,评定影像和诊断质量,科内定期组织专业知识学习和讨论,不断提高检查和诊断水平。 9、影像资料由专人管理、归档、借阅。 10、重视安全工作,严禁在科内使用电炉,燃油(气)具,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 11、做好病人、家属和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工作,保护好患者的隐私。 12、爱护设备,定期保养,出现故障立刻汇报,并与设备科联系,及时解决。 13、X线摄影T提供24小时×7的急诊检查服务。

二、放射科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下设诊断质量控制、技术质量控制 两个二级管理小组,质量控制管理小组负责质量检查、督促。 2、建立投照质量控制标准和诊断报告质量控制标准。 3、严格执行投照质量控制标准和诊断报告质量控制标准,减少医疗缺陷、差错,杜绝责任事故。 4、诊断质量控制小组负责诊断质量日常检查,定期进行质量情况汇总、分析和报告,开展质量管理讨论。 5、技术质量控制小组负责投照质量日常检查,定期进行质量情况汇总、分析和报告,开展质量管理讨论。 6、建立质量管理资料档案。 7、建立质量缺陷控制检查与改进措施记录本。 8、严格执行集体阅片制度和疑难病讨论、会诊制度、业务学习制度及重点病例随访与反馈制度。 9、对影响较大、造成后果的诊断、投照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医务科,不得隐瞒、拖延。

放射诊疗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诊疗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度本制度。 一.警示告之 1.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和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各机房门口设置工作指示灯。 2.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入口处显眼位置设置:“孕妇和儿童对辐射危害敏感,请远离辐射。确需放射检查,请与医生说明并在知情同意书签名。”的温馨提示标语。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二.屏蔽防护 1.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一定的铅当量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2.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医疗照射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工作人员在辐射场操作时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三.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判断 1.医疗照射目的明确,控制剂量,严格执行资料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2.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 3.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4.应当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5.实施放射性药物给药物给药和X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查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检时,应当对陪检查者采取防护措施。 6.使用便x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应当报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7.每次检查实施时工作人员必须检查房门是否关闭。四.设施维修保养 1.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对机器使用,保管,清洁,维护负责。机房内保持清洁,不放杂物,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机器。 2.设备开机后检查是否正常,先预热球管后才能工作。3.设备定期维护。(三个月一次)

影像科放射科制度-放射防护告知制度

放射防护告知制度 为贯彻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规,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防止放射性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一、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二、放射工作场所出入口、含放射性同位素设备、射线装置使用场所,应当设置放射性专用警告标志、工作状态指示灯等装置。张贴有关规章制度及“X线受检者须知”于醒目位置,并提醒病人阅读。 三、受检者对告知内容有疑问提出询问时,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如实告知,予以解释说明。在告知过程中,切忌态度生硬、简单粗暴,应切实体现以病人为中心,体谅病人心情,耐心、细致地说明检查的必要性及风险,以利于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告知受检者(陪护)提供免费个人防护用品(铅衣、铅围裙、铅手套等等)使用。 五、受检者因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不得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六、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 七、告知内容为辐射危害和检查注意事项,重点关注对射线较为敏感孕妇、儿童,尤其是2-8周的孕妇及0-3岁婴幼儿。危害告知采用在诊疗申请单上印刷

和同意签名的方式进行。 八、在放射诊疗科室候诊区醒目地张贴如下内容的告示: 如果您已经怀孕或可能怀孕,请您在进行X线检查(或核医学检查、治疗)之前告诉医师或放射科(核医学科)技师。 九、医院总务科定期或不定期对放射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YY SJ

2013年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及相应制度

目录 一、关于成立放射诊疗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二、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 三、医院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四、医院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管理制度 五、医院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六、医院受检者放射危害告知与防护制度 七、医院X射线放射影像诊断质量保证方案 八、医院移动式床边机操作规程 附:电离辐射危害告知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大剂量调查表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守则

X X X 医院文件 XX医…20xx?xx号 关于成立放射诊疗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医院各科室: 为加强医院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臵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年***月***日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院放射诊疗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科。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 一、放射诊疗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x(分管院长) 副组长:xxx,xxx(医院医务科、分管科室负责人) 组员:由医院开展放射诊疗的科室负责人或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放射诊疗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的放射诊疗管理工作及相关工作。 二、***科为医院放射诊疗管理机构,xxx同志为专(兼)职的放射诊疗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的放射防护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并落实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二)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 (三)组织本机构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接受专业技术、放射防护知识及有关规定的培训和健康检查; (四)制定放射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记录本机构发生的放射事件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三、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等XX项制度一并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XX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等(制度名称) XXX医院 年月日抄送:XX卫生监督所

放射科管理制度

放射科管理制度 一、放射科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衣帽整洁,挂牌服务,遵守劳动纪律,以病人为中心,做好优质服务。 3、各项影像检查须由临床医生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员随到随检,老弱病残患者优 先。各种特殊影像检查和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4、各岗位人员均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详细阅读申请单,了解病史、体征、检查目的,必要时亲自询问和检查。 5、重要的摄片由放射科诊断医师和技术人员共同确定,摄影完后,待观察影像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去。 6、危重病员的检查,必要时应由临床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大出血、血压过低、休克等危重病员须经临床处理待病人稳定后再做检查。 7、在规定的时限,由执业医师密切结合临床病史、体征,按规范书写诊断报告,并实 行双签审核制度。进修和实习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8、坚持每日集体读片,评定影像和诊断质量,科内定期组织专业知识学习和讨论,不断提高检查和诊断水平。 9、影像资料由专人管理、归档、借阅。 10、重视安全工作,严禁在科内使用电炉,燃油(气)具,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 11、做好病人、家属和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工作,保护好患者的隐私。 12、爱护设备,定期保养,出现故障立刻汇报,并与设备科联系,及时解决。 13、X线摄影T提供24小时×7的急诊检查服务。

二、放射科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下设诊断质量控制、技术质量控制 两个二级管理小组,质量控制管理小组负责质量检查、督促。 2、建立投照质量控制标准和诊断报告质量控制标准。 3、严格执行投照质量控制标准和诊断报告质量控制标准,减少医疗缺陷、差错,杜绝责任事故。 4、诊断质量控制小组负责诊断质量日常检查,定期进行质量情况汇总、分析和报告,开展质量管理讨论。 5、技术质量控制小组负责投照质量日常检查,定期进行质量情况汇总、分析和报告,开展质量管理讨论。 6、建立质量管理资料档案。 7、建立质量缺陷控制检查与改进措施记录本。 8、严格执行集体阅片制度和疑难病讨论、会诊制度、业务学习制度及重点病例随访与反馈制度。 9、对影响较大、造成后果的诊断、投照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医务科,不得隐瞒、拖延。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科安全管理制度 1.?放射科X 线辐射防护工作由科主任负责,科室指定兼职人员协助科主任做好X线辐射防护工作。 2.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科室定期组织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 3.放射诊断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级各类人员必须接受培训,熟 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技 术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备操作规程,非机器操作员,严禁上机操作。 4.放射科各X线检查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放射科诊疗场所 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在登记室、X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 5.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如铅衣、铅手套、铅帽、铅眼镜等,发现破损应及时更换;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不用时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带个人计量仪。 6.放射科候诊处应达到防护要求,患者不得在机房内候诊;操作人员在放射检查 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查室,确实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检查者,应给予必要的防护用品。

7.摄片前,必须根据不同管电压,更换合适的附加滤过片;幵机后应观察机器是否 工作正常,若有疑点必须及时排除,使用中遇到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请专业人员维修。 8.应尽量减少受检者的X线照射,尽量缩小照射野,缩短透视时间,避免重复检查,对非受检部位应加强防护;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摄片、透视、介入治疗等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和小光圈。 9.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线检查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X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对孕妇,特别是受孕后8周至15周的, 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X线检查。 10.使用携便式、移动式X线机摄片时,工作人员必须离幵X线机球管2米以外, 并注意周围人员的防护安全。 11.每三个月对安全装置、各种运动转性、操作完整性和各种应急幵关的有效性进 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夜间值班人员,负责机器设备安全。 12.每次检修,在更换与防护有关的零件后,应请有关防护监测机构再次进行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13.工作人员定期接受健康检查,医院建立个人计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 诸暨艾玛妇产医院

受检者放射危害告知与防护制度

(XXX医院)受检者放射危害告知与防护制度 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 1、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和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各机房门口设置有效的工作指示灯。 2、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等候区域显眼位置设置载明辐射对健康影响的“电离辐射危害告知标牌”。 3、对孕妇实施 X射线检查必须受检者本人同意并由本人或直系亲属签字才可进行。 二、屏蔽防护 1、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一定的铅当量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2、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医疗照射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工作人员在辐射场操作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三、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判断 1、医疗照射必须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2、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 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或 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或有否近期怀孕计划;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3、应当尽量以胸部 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使用便携式 X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应当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4、实施放射性药物给药和 X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逐例进行并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5、每次检查实施时工作人员必须检查机房门是否关闭,摄影时要特别注意控制照射条件以及辐射剂量,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隔光器控制照射野的大小,使有用线束限制在临床实际需要的范围内。 四、监督检查 1、放射安全领导小组应每季一次对科室的防护操作进行检查,科室负责人每月应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科室及个人年终考核评先挂钩。 2、对放射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行为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科室落实整改。 XXX医院 年月日

05-受检者防护告知制度

CT受检者防护告知制度 1.来放射科CT室就诊的患者,请在大厅里等候检查,不要挤在检查室门口,更不能进入检查室等候,以防止X射线及电离空气所产生的危害。 2.放射科检查室防护门关闭时,门上的红灯开启,此时室内正在曝光,请不要推门进入,防止射线泄漏到室外,会对你及其他人员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3.婴幼儿行CT检查时,必须慎重,必须向患者说明危害性,尽量进行有效的防护。 4.孕妇(尤其怀孕初期三个月内)或计划怀孕者,禁做此项检查,必须检查时,必须向患者说明危害性,并经患者签字同意后再检查,检查时尽量进行有效的防护。 5.对受检者非投照部位,患者必须配合穿戴好防护衣。 6.对于行动方便的患者,不需要陪护人员,如需要陪护人员扶持受检者时,陪护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具。 7.任何受检者有权要求进行放射防护。患者可以无条件提出使用。 8.对患者检查需要暴露人体部位时,必须事先告知患者本人,经同意后方可检查。给女性患者检查时,当需要暴露胸部、腹部时,需有家属或第三者在场。

MRI受检者防护告知制度 1.来放射科磁共振室就诊的患者,请在大厅里等候检查,不要挤在检查室门口,更不能进入检查室等候,以强磁场所产生的危害。 2.磁共振设备周围(5米内),具有强大磁场,严禁病人和陪伴家属将所有铁磁性的物品及电子产品靠近、带入检查室。这些物品包括:所有通讯类物品;各种磁性存储介质类物品;手表、强心卡及其配贴;掌上电脑、计算器等各种电子用品;钥匙、打火机、金属硬币、刀具、钢笔、针、钉、螺丝等铁磁性制品;发夹、眼镜、假眼、金属饰品、不明材质的物品;易燃易爆品、腐蚀性或化学物品、药膏、膏药、潮湿渗漏夜的用品等。病床、轮椅等不准进入磁体间。 3.体内安装、携带以下物品及装置的患者(包括陪伴家属),被视为磁共振检查的禁忌,不能进入磁体间,否则有生命危险。包括:心脏起搏器、除颤器、心脏支架、人工心脏瓣膜、动脉瘤术后金属夹、植入体内的药物灌注装置、植入体内的任何电子装置、神经刺激器、骨骼生长刺激器、其他任何类型的生物刺激器、血管内栓塞钢圈、滤器、下腔静脉滤器、心电记录监护器、金属缝合线、体内有子弹,碎弹片或铁砂粒等、骨折手术后固定钢板、钢钉、螺丝、人工假肢或关节、阴茎假体、助听器、人工耳蜗、中耳移植物、眼

影像科放射科制度-09放射防护告知制度

【实用】影像科放射科制度 放射防护告知制度 为贯彻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规,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防止放射性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一、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二、放射工作场所出入口、含放射性同位素设备、射线装置使用场所,应当设置放射性专用警告标志、工作状态指示灯等装置。张贴有关规章制度及“X线受检者须知”于醒目位置,并提醒病人阅读。 三、受检者对告知内容有疑问提出询问时,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如实告知,予以解释说明。在告知过程中,切忌态度生硬、简单粗暴,应切实体现以病人为中心,体谅病人心情,耐心、细致地说明检查的必要性及风险,以利于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告知受检者(陪护)提供免费个人防护用品(铅衣、铅围裙、铅手套等等)使用。 五、受检者因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不得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六、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 七、告知内容为辐射危害和检查注意事项,重点关注对射线较为敏感孕妇、儿童,尤其是2-8周的孕妇及0-3岁婴幼儿。危害告知采用在诊疗申请单上印刷和同意签名的方式进行。 八、在放射诊疗科室候诊区醒目地张贴如下内容的告示: 如果您已经怀孕或可能怀孕,请您在进行X线检查(或核医学检查、治疗)之前告诉医师或放射科(核医学科)技师。 九、医院总务科定期或不定期对放射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X X X市X X X医院 X X X年X X 月X X 日 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医学领域

放射管理制度

关于成立放射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医院各科室: 为加强本院放射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经XXX年XX月XX日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院放射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放射科。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 一、放射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XXX 组员: XXX XXX XXX XXX 放射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的放射管理工作及相关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并落实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二)定期组织对放射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 (三)组织本院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专业技术、放射防护知识及有关规定的培训和健康检查;(四)记录本院发生的放射事故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三、《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制度》等制度一并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制度》、《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受检者放射危害告知与防护制度》、《医疗照射质量保证方案及监测规范》 XXX医院 年月日

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防止放射性危害,制度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放射性建设项目的评价,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的定期监测工作。 2、防护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的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工作,建立并保存检测与评价档案。 3、院新、扩、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应在建设项目施工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取得评价报告后及时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经审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并取得认可文件后,方可施工。 4、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委托原预评价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取得评价报告后及时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变更《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方可投入使用,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不得结清项目施工有关经费。 5、正常使用中的放射设备,应每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状态检测;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设备也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6、本院放射工作场所和防护设施应当每年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对检测发现有明显辐射泄漏的,应根据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和检测机构的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复测,确保整改到位。 7、检测与评价有关报告应向放射工作人员告知,妥善保存,并及时向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XXX医院 年月日

工作人员职业健康防护制度及受检者和工作人员防护措施

XXX 医院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放射诊 疗管理规定》 、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 规章的要求, 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 制定本制度。 1 、本院放射工作人员的范围包括放射科(骨科、口腔、 泌尿、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的其他科室等)从事放射诊疗活动 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2 、医务科(或放射科等)负责本院放射诊疗工作人员 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 测档案和放射防护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 3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必须是正规学校毕业的专业技术 人员。人事科对新录用或调入的拟从事放射诊疗的人员必须 依据有资质的体检机构出具的上岗前体检报告,符合《放射 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才可以录用。 4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上岗前,医务科应为其配备个人 剂量计,及时安排其接受放射防护法规和防护知识培训并取 得合格证明, 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 (许可放射诊疗的卫生局) 为其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 5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每 2 年到有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

2 一次职业健康检查,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也应进行离岗前职 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由医务科在 7 日内如实告知本人,并 将结果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 。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 工作的,根据体检机构的意见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 安臵;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及时予以安排。 6 、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规定佩带个人剂 量计,每 3 个月检测一次,检测结果抄录在《放射工作人员 证》中,对于个人剂量高于剂量限值 1/4 时,必须由医务科 查明原因,告知本人并采取相应措施。 7 、放射工作人员每 2 年必须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 知识培训, 并将培训情况及时记录在 《放射工作人员证》 中。 8 、对怀孕或在哺乳期间的妇女,不得安排应急处理和 职业性内照射工作。 9 、放射工作人员在职业健康监护、个人剂量检测、防 护培训中形成的档案以及《放射工作人员证》归医院所有, 由医务科统一保管,终生保存。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 印本人的档案,医院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复印件上签 章。 二○一二年五月五日 工作人员职业健康防护制度 一、工作人员职业健康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液体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二、工作人员接触病原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工作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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